范文一:甲供材料保管费怎样计取 2
1. 甲供材料保管费怎样计取 2.定额结算时除了套的那些项外,还有哪些是约定俗成的
或者是必须给施工单位的 例如甲供材保管费是必须给的吗
这也不算是一定要给的,只不过大部分都会算,算是比较有明目的费用吧,施工单位都不会放过这块肉,毕竟甲供材的工程,施工单位利润都有所下降,但是甲供材是否一定要给保管费,要看现场实际是否发生,一般若是记取则按规定最多2%,这个协商解决;
2.甲供材保管费是怎样计取的
一般若是记取则按规定最多2%,这个协商解决;
3.措施费中的总包服务费不是甲分包管理费吗 有什么区别 都怎样计算?
可以这样理解,,总包服务费的计算,在各地造价文件上都有规定,一般的:
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计算总承包费。总承包费可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⑴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⑵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范文二:关于“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请示”的批复
关于“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请示”的批复
浙建站造[1999]8号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你处1999年1月18日关于“计取建安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编委浙编(1996)6号和省计经委、省建设厅浙建定(1995)194号、浙建政(1996)97号等有关文件明确的职责权限,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现行《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第十章、《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第二章的规定,建安工程设备可以计取设备采购保管费》。二、凡属于省计经委浙计经(1986)121号文颁发的《浙江省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规定》(试行)中“生活用或属建筑物有机组成的设备”的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运费+采购保管费)不作为计费基数,但可计取税金。三、设备采购保管费率可视具体情况在1-1.5%之间由甲乙双方商定。四、设备采购保管费计算式: 设备采购保管费=(设备原价+运杂费)×费率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一九九九年二月八日
范文三: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doc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2003版)问题解答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2003版)问题解答
1 、实行新计价依据后,材料的采购保管费率的标准是多少,甲供材料的退款价格如何计算, 答:材料基期价格(市场信息价格),(供应价格,运杂费)×( 1 ,采购保管费率) 材料采购保管费率标准为:
( 1 )水、卫、电气材料 1.6%
( 2 )购入商品构件 1.0%
( 3 )园林苗木 1.0%
( 4 )其他材料 1.8%
实际如发生甲供材料,施工企业需将相应的材料供应价退还给甲方,运杂费按谁搬运谁收费原则计取,采购保管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收取,不退还甲方。甲供材料退款价格计算式为:
退款价格,市场信息价格(合同结算价格) / (1,采购保管费率) (甲方搬运) 2 、实行新计价依据后,安装设备的采购保管费率的标准是多少,甲供设备的现场保管费如何计算, 答:安装设备的采购保管费率标准为: 1.0%
如安装设备为甲方采购供应,且需施工单位现场保管的,施工单位可收取采购保管费的 50% 作为现场保管费。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五年十月十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请
示”的批复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你处1999年1月18日关于“计取建安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编委浙编(1996)6号和省计经委、省建设厅浙建定(1995)194号、浙建政(1996)97号等有关文件明确的职责权限,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现行《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第十章、《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第二章的规定,建安工程设备可以计取设备采购保管费》。
二、凡属于省计经委浙计经(1986)121号文颁发的《浙江省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规定》(试行)中“生活用或属建筑物有机组成的设备”的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运费,采购保管费)不作为计费基数,但可计取税金。
三、设备采购保管费率可视具体情况在1,1.5,之间由甲乙双方商定。
四、设备采购保管费计算式: 设备采购保管费,(设备原价,运杂费)×费率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一九九九年二月八日
范文四: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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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2003版)问题解答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2003版)问题解答
1 、实行新计价依据后,材料的采购保管费率的标准是多少,甲供材料的退款价格如何计算, 答:材料基期价格(市场信息价格),(供应价格,运杂费)×( 1 ,采购保管费率) 材料采购保管费率标准为:
( 1 )水、卫、电气材料 1.6%
( 2 )购入商品构件 1.0%
( 3 )园林苗木 1.0%
( 4 )其他材料 1.8%
实际如发生甲供材料,施工企业需将相应的材料供应价退还给甲方,运杂费按谁搬运谁收费原则计取,采购保管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收取,不退还甲方。甲供材料退款价格计算式为:
退款价格,市场信息价格(合同结算价格) / (1,采购保管费率) (甲方搬运) 2 、实行新计价依据后,安装设备的采购保管费率的标准是多少,甲供设备的现场保管费如何计算, 答:安装设备的采购保管费率标准为: 1.0%
如安装设备为甲方采购供应,且需施工单位现场保管的,施工单位可收取采购保管费的 50% 作为现场保管费。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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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请
示”的批复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你处1999年1月18日关于“计取建安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编委浙编(1996)6号和省计经委、省建设厅浙建定(1995)194号、浙建政(1996)97号等有关文件明确的职责权限,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现行《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第十章、《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第二章的规定,建安工程设备可以计取设备采购保管费》。
二、凡属于省计经委浙计经(1986)121号文颁发的《浙江省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规定》(试行)中“生活用或属建筑物有机组成的设备”的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运费,采购保管费)不作为计费基数,但可计取税金。
三、设备采购保管费率可视具体情况在1,1.5,之间由甲乙双方商定。
四、设备采购保管费计算式: 设备采购保管费,(设备原价,运杂费)×费率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一九九九年二月八日
范文五: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2003版)问题解答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2003版)问题解答
1 、实行新计价依据后,材料的采购保管费率的标准是多少?甲供材料的退款价格如何计算? 答:材料基期价格(市场信息价格)=(供应价格+运杂费)×( 1 +采购保管费率)
材料采购保管费率标准为:
( 1 )水、卫、电气材料 1.6%
( 2 )购入商品构件 1.0%
( 3 )园林苗木 1.0%
( 4 )其他材料 1.8%
实际如发生甲供材料,施工企业需将相应的材料供应价退还给甲方,运杂费按谁搬运谁收费原则计取,采购保管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收取,不退还甲方。甲供材料退款价格计算式为:
退款价格=市场信息价格(合同结算价格)
2 、实行新计价依据后,安装设备的采购保管费率的标准是多少?甲供设备的现场保管费如何计算?答:安装设备的采购保管费率标准为:
如安装设备为甲方采购供应,且需施工单位现场保管的,施工单位可收取采购保管费的
管费。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五年十月十日
/ (1+采购保管费率) 1.0% 50% 作为现场保 (甲方搬运)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请
示”的批复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你处1999年1月18日关于“计取建安工程设备采购保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编委浙编(1996)6号和省计经委、省建设厅浙建定(1995)194号、浙建政(1996)97号等有关文件明确的职责权限,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现行《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第十章、《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第二章的规定,建安工程设备可以计取设备采购保管费》。
二、凡属于省计经委浙计经(1986)121号文颁发的《浙江省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规定》(试行)中“生活用或属建筑物有机组成的设备”的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运费+采购保管费)不作为计费基数,但可计取税金。
三、设备采购保管费率可视具体情况在1-1.5%之间由甲乙双方商定。
四、设备采购保管费计算式: 设备采购保管费=(设备原价+运杂费)×费率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一九九九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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