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劳动仲裁书申请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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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书申请书范本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争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关,就劳动争议事项提出仲裁请求的法律文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书的申请书范本,欢迎大家的阅读。
劳动仲裁书申请书范本一 申请人, 姓名 XX 性别 女 年龄 XX 民族 汉
住址 上海市XXX
电话 XX 邮编 XX
被申请人1,单位名称 上海市XX 电话 XX
法定住所 上海市XX 邮编 XX
法定代表人 XX 性别 女 职务 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2000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待通知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4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工作期间公积金(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4.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XX年6月各类养老保险
5.裁决被申请人赔偿从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资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决被申请人退回申请人过失单扣款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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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9月8日正式进入被申请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担任会计主任一职。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XX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薄弱,前任财务人员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财务报表,也未完善保存财务历史资料,给申请人的后续财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并在此期间因公司快速发展,连锁门店由20XX年9月的9家店铺增长为20XX年6月的23家店铺,全部店铺及货物供应链的财务工作都由申请人所在的团队负责,而在整个发展期间团队工作人员未增加一人,申请人在此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每天都于晚上10点后离开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强大的工作量给申请人的身体及精神带来极大的疲惫及压力,身心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因此出现上班迟到现象,迟到时间为1分钟,2分钟等。
20XX年6月1号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迟到累计四张过失单,被申请人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累计三张过失单可将员工开除为理由,将申请人开除,双方在20XX年6月1日晚8点至12点协商及谈判,被申请人同意支付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并诱骗申请人在自愿离职书上签字,于20XX年6月10日将款打入申请人工资卡内,申请人查询后金额不符,于20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间与被申请人交涉,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应的金额,拒绝再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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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上海市X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劳动仲裁书申请书范本二 申请人,徐强,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龙庭?林清园二单元301室, 电话,xxxx
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银川路39号 ,电话,xxxxx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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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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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经典案例】什邡市劳动仲裁书
什邡市劳动仲裁书
====================================================================== 申 请 人:黄国全,男,汉族,住什邡市洛水镇建川实业总公司宿舍。身份证号510625196506245732。委托代理人:王福松,四川述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什邡市新金河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林,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少云,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律师。案 由:工伤待遇。申请人黄国全诉被申请人什邡市新金河水泥有限公司工伤待遇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开庭进行了独任审理。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诉称:申请人为被申请人窑工。2008年5月12日,申请人在工作中因地震被砸伤,致申请人腰5骶椎骨、骨盆骨折,先后被送到四川华西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及四川省人民医院治疗,2008年8月25日出院。2009年2月10日,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申请人所受之伤为工伤,2009年5月8日申请人经德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所受伤为玖级,无护理依赖。后经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其所受伤确定为捌级,无护理依赖。就工伤待遇问题双方协商未果。现申请人要求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共计91130.36元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责任。为此,特诉至贵委,恳请依法予以裁决。申请人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及支持其仲裁请求,特向什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了以下证据: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被申请人企业登记基本信息;3、申请人工伤认定决定书;4、德阳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5、四川省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再次鉴定表;6、申请人病情证明书;7、鉴定费及交通费票据;被申请人辩称:1、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诉称中的医药费、交通费无异议。2、对申请人诉称中的伙食补助费20元,天有异议,被申请人认为伙食费补助费应按10元,天进行计算。3、申请人的停工留薪期不应超过12个月,其月工资应为775.00元,月.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应按医院出入院证明及医嘱进行计算。4、护理费的计算天数应以出院证明书为准。6、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无异议。7、申请人的再次鉴定费用应由其本人承担。被申请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及支持其仲裁请求,特向什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了以下证据:1、申请人2008年1—2月工资表;经审理查明:申请人黄国全系什邡市新金河水泥有限公司的窑工,2008年5月12日14:28左右,四川省汶川发生8.0级地震,黄国全在上班时因地震灾害受伤,伤后被送往广汉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2008年8月25日共计住院106天。2009年2月10日,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之伤认定为因工负伤,2009年6月5日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之伤认定为9级伤残无护理依赖,因申请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于2009年6月23日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了重新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09年8月11日作出了再次鉴定结论对申请人之伤重新鉴定为捌级伤残无护理依赖。现双方当事人就工伤待遇的给付问题未协商一致,申请人故诉至本委。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载卷为凭,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及本委审查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本委认为:申请人系因工负伤,应当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对申请人的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停工留
薪期天数的计算、伙食费补助标准、以及再次鉴定所产生的费用上。就上述分歧,本委的意见如下:1、被申请人称因地震因素只能向本委提供申请人伤前2008年1月、2月的工资表并由此推算申请人伤前工资为775.00元,月从而计算申请人的相关工伤待遇是不妥当的。被申请人向本委提交的2008年1—2月工资表仅能代表申请人2008年1、2月份平均工资,并不能代表申请人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真实水平,但因本案却有客观因素存在并有可能导致被申请人不能完整的提供申请人伤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标准,因此,本委对申请人所称月工资为1300.00元,月也一并不予采信。结合上述因素,本委将采用2008年度德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作为申请人的伤前月工资标准并计算其相关待遇。2、申请人虽未向本委提供2008年5月12日至5月26日在广汉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出入院病情证明书,但结合5.12大地震灾后的特殊情况以及申
、被申请人未向本请人的伤情,本委对申请人此间的住院事实予以合理推定。3
委提供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其应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4、申请人的伤残等级由9级升至8级,其鉴定结论的变化非本人过错,被申请人应予承担其相关费用。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之规定,本委现裁决如下:一、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待遇1940.00元?月×60%?30天×106天,4112.80元。二、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40.00?月×60%×10个月,11640.00元三、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940.00元?月×26个月,50440.00元四、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106天,2120.00元、护理费42.31?天×106天,4484.86、医疗费130元、交通费69.50元、鉴定检查费1385.00元。以上四项合计金额为74382.16元,由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决,双方当事人均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范文三:申请劳动仲裁书
申请劳动仲裁书
申请劳动仲裁书范文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008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5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申诉人:xx,女,出生xx年xx月,现住xxxx号,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xx 委托代理人(特别代理):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诉人:xxx 住所地:xxxx 联系电话:xxxx 法定代表人:xx,系公司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1800*125%=2250
元。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0.5*3000=1500元。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2896{30001.75*(103
天)*2,+1931(30001.75*7*)=4827元。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00+3000+1200=7200元。
.请求责令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缴20XX年7月1日-20XX年10月XX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事实与理由
我叫xx,我是20XX年7月1进入被申诉人xx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工作的,20XX年10月XX日提出辞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大致如下:1、新兴公司没有依法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我购买任何社会保险。2、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工资3000元/月,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时的工作制度(法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而新兴公司实行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又没有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3、20XX年8月1日-20XX年10月12日,被申诉人不仅没有及时支付基本工资,还在约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没有给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0XX年10月XX日,鉴于被申诉人新兴公司迟迟没有依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为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我感到自己的权利严重地受到侵害,于是向被申诉人新兴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在离开新兴公司的那天,新兴公司既没有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及时支付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也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一个月后向我补发了2400元的基本工资,尚欠基本工资1800元、加班工资4827元,对经济补偿的事更是只字不提.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相应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今特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
能为我主持公道,谢谢!
此致
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 月 日
申(被)请人
姓 名:张某 性别:女 国 籍:中国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码:1111111111111111111 出生日期:1981年4月3日 工作单位:上海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上海市某路某号某室 电 话1234567邮 编20000x
被(申)请人 单位名称: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外商投资企业 代表人姓名:赵某某 性别:男 职务:法定代表人 单位注册登记地:上海市某区某路某号 电 话2345678邮 编20000x
请求事项:
1、要求被申请人办理退工手续;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春节三天的加班工资900元;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0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于2006年8月经招聘进入被申请人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06年8月15日至2008年8月14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担任出纳,每月工资2000元,当月工资于下月5日发放。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了招工
录用手续。工作期间,申请人任劳任怨,有时根据被申请人的安排加班加点,但被申请人从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2008年3月1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上写明,申被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08年4月14日解除,被申请人将支付申请人工资至2008年4月14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2008年4月14日,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办理退工手续,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
申请人认为,根据《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现申被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08年4月14日解除,故要求被申请人办理退工手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现被申请人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故要求被申请人补足申请人2008年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现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满1年8个月,故要求被申请人按2000元/月支付申请人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申请人向贵会提出申请,要求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确认以下为文书送达地址:
申请人名称: 张某 被申请人名称: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文书送达地址:上海市某路某号某室 文书送达地址:上海市
某区某路某号某室
邮政编码: xxxx邮政编码: xxxx
某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张某 (签名或盖章)
xxx 年 xx 月 xx 日
附: 1、副本___x____份;
、证物___x____件;
、书证___x____件。
注:1、申请书内容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
文本,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纸张大小纸张增加
续页。
附件:
证据材料清单
1、劳动合同3页
、考勤卡2页
、加班申请单5页
、工资单2页
、加班工资计算表1页
范文四:劳动仲裁书范文
劳动仲裁书范文
劳动仲裁书范文
申请人:***,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车身厂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822***** 被申请人:十堰市**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年——zzz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 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劳务公司派遣到******车身厂工作,2010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
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范文五:劳动仲裁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学生作业,仅供参考)
申请人:周明,男,汉族,1970年7月26日出生 住址,湖南长沙县杨林镇2村4组 身份证号码:430426197007265639
被申请人:江门市新会区胜达古典家具厂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二倍的工资,合计2个月,共14000元,
而3月份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工资3500元,则需支付10500元;
2.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生效;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医疗费用14800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门诊医疗费用2376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伤医疗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6.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伤停工的补偿3500元;
7.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共
31500元;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则支付1750元; 8.
事实与理由:
时间:2011年5月3日晚上8时 地点:江门市新会区胜达古典家具厂 事件:申请人左手食指、中指被刨伤,导致左手食指、中指离断伤。
时间:2011年3月1日至5月3日 地点:江门市新会区胜达古典家具厂 事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只发放3月份的工资 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事件: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 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时间:2011年5月3日至6月9日 地点:新会人民医院 事件:申请人到该医院住院 医疗费用:14800元 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门诊医疗费用14800元 理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时间:在新会人民医院出院后 地点:某门诊 事件:申请人到该门诊治疗 医疗费用:2376元,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门诊医疗费用2376元 理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事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医疗住院费用****** 理由: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被保险人工伤医疗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支付。
事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1750元,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事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工伤停工的补偿3500元 理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时间:2011年10月20日 地点: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事件:被评定为9级伤残,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共31500元 理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江门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周明
证据目录
日期:2011年11月1日
1(身份证 主体
2(《劳动合同书》 劳动关系
3(《工伤保险条例》2011 工伤
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2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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