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高级职称评审办法
于印发《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职改部门:
为适应职称改革要求,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课题研究,就土建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标准及程序提出了具体的意见。现将《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试行一年。请各市州、各有关单位按办法做好今年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为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机制,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从事土建工程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监测、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督、设备管理、工程咨询等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任现职以来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工程师以来近五年年度及任期考核结论均在合格及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省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省申报职称的有关规定;
6.业务考试合格;
7.继续教育符合要求。
8.土建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该职务5年以上。土建类大学专科学历,长期在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或非公企业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该职务7年以上。
二、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要求
(一)专业知识要求:
1.熟练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能进行研究、实践。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和管理知识。
3.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其相应编制依据,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
4.熟练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二)运用能力要求:
1.具有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的能力;
2.具有运用本专业理论和知识,解决工作中技术问题和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互相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问题的能力;
4.具有对本专业的技术成果进行初步审查、鉴定和验收的能力;
5.具有一定综合分析、总结和管理能力。
三、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工作成果及业绩要求
(一)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四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六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的设计、科研等工作,并参加本专业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十六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设计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工法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担任过二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四项及以上中型项目施工、安装等工作,并参与项目的全过程;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十六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施工、安装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施工、安装工作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国家级工法二项及以上或省级工法四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工法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三)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建设工程管理、监理、工程检测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主持过六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八项及以上中型项目质量监督等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主持完成十二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监督工作,且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二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四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六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监理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十六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监理工作经历;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承担过六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八项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八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十二项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检测工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
成过二十四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工程检测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工程检测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四)从事市政给水排水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三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六项及以上中型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并参加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二项及以上环境卫生及工业给水与工业废水处理的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等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
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科研、设计、施工等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六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十二项及以上中型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并参加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二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或三项及以上省级重点工程本专业的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建筑环境工程、采暖、制冷等科研、设计、施工、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六项及以上大型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或十二项及以上中型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项目的供热、燃气、空气调节和人工环境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等工作;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二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
或三项及以上省级重点工程本专业的工作;长期直接负责本专业的大、中型设备、系统运行管理,提出了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运行方案或技改措施三项及以上,节能效果显著,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刊物发表相关成果论文;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七)从事区域、城市、村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四项及以上或中型项目设计八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设计二十四项及以上,且有过参加城乡规划大、中级项目设计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与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市级以上城市规划科研项目或课题六项及以上。
(八)担任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应用和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四项及以上或中型项目八项及以上;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二十四项及以上,且有参加大、中型项目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园林造景工程在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上获得金奖以上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绿化工程金奖二次级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九)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咨询的人员,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六项及以上大型工程或十二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控制或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十二项及以上大型工程或十六项及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2.作为主要参与人主持编制完成具有运用推广价值的工程造价管理软件一项及以上,并推广具有较高水平和使用
价值的工程造价管理软件二项及以上(开发和推广的软件必须为经省级及以上单位专项立项的软件);
3.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编制十二项及以上。
(十)从事建筑设计和研究、建筑技术咨询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四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六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等工作;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十二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并有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设计工作经历;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六个大、中型项目建筑方案编制工作,且方案中标;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六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十二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三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及以上。
四、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著作要求
(一)论文、著作可以为下列任一种形式: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且与本人
工作业绩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但长期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论文可以为第二作者),且字数不少于1500字;
2.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学(协)会年度论文评审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且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发表;
3.如没有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可提供一篇围绕本人所取得的某项工作业绩、从事过的某个工程项目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分析研究文章(不同于述职报告);
(二)论文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成果、业绩、专业密切相关;
(三)论文主要审核要素包含:规范性、针对性(主要指针对本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实用性、难易性、创新性等。
五、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述职报告的要求
述职报告作为评审的主要材料是参评人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综合情况的总结,要真实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其中学识水平是指参评人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是指对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或指导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和与相关
专业进行配合、协调的能力;工作业绩是指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负责的工程项目情况(工程项目必须填写清楚开完工时间、项目名称、规模、造价、所担任的角色以及证明和证明人手机号,工作业绩中项目名称、规模、造价不详的评审中不予认定)。述职报告要求文字通畅、叙述准确、条理清晰、简单明了。述职报告表述的情况须与“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的内容一致。
六、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的条件 任职年限不够或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通过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一)成果及业绩要求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优秀设计奖(含勘察、城市规划)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建筑设计竞赛奖项目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过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或二项及以上相当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级别的工程项目奖项或五项及以上相当于湖南省优质工程奖级别的工程项目奖项;或者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新产品研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
同行业先进水平;或者主持制订或编写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标准,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已在同行业或全省范围采用或推广;
3.在县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专毕业生累计从事专业工作20年及以上,且担任工程师7年以上,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担任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副总工程师3年以上,同时取得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分级别的必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或乙级勘察设计单位担任副总工程师、专业副总3年以上,同时取得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分级别的必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或甲级监理企业担任副总工程师3年以上,同时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
(二)专著、论文要求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2.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过或在国外权威性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国家级专业学会年会上发表或入选论文1篇,并在省级刊物、省级专业学会年会或省重点课题研讨会发表或交流论文2篇以上。
七、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核项目 基本评审考核项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技术管理职务、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与申报专业相符性、业务考试、论
文、工作业绩、国家注册资格、获奖情况(市级以上土建类专业性奖项)。
八、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 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申报材料需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www.hnjsrcw.com)上进行公示。如申报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湖南建设网和湖南人事职称网上公布相关情况:
学历证书、注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造假;论文抄袭;工作经历与本人实际不符;工作业绩以及本人所担任角色与申报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申报人实际工作单位与申报工作单位不相符。
附件1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述职报告要求、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论文格式要求、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公示情况表、工程项目分级规模标准(参考)、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角色界定、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举例等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www.hnjsrcw.com)进行查阅。
附件1: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述职报告(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评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科研成果情况(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评审材料按照目录整理装订,所有材料不再退还。
附件2: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申报 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其所报材料经审核、公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范文二:医院药学副高级职称评审
医院药学副高级职称评审
第一、报考专业。西医药剂的高级职称考试可以按照考生的业务方向选定不同的考试专业,分为医院药学和临床药学。首先要明确你参加这个考试要考哪个方向,可以明确的是,假如你从事调剂工作做好报考医院药学方向,在做临床药师和药学科研的可以报考临床药学方向。
第二、复习资料。总的复习时间大概是3个月,这三个月基本上每天要复习5个小时以上。建议在开始复习前先制定一个复习目录和复习计划。复习目录可以明确要复习的科目及复习范围;复习计划可以帮助督促按时完成复习。假如今天没有完成复习计划,最好第二天能够及时补上,要不后来会越积越多,就复习不下去了。
第三、复习范围与方法。复习范围包括“临床药学高级教程”、药剂学、生理学(部分)、生物化学(部分)、诊断学(部分)等。另外,手边最好有新版内科学和外科学等人卫教材。我是以“高级教程”为主线,基本每天按时完成复习计划,遇到不是很明白的内容会把相关教材搬出来再深入学习。三个月时间,“高级教程”先一字不落详细复习一遍,不懂的就查资料,到了第二遍就是要加深印象。个人经验是,不要像别的考试一样“死记硬背”,六七百页的教材你是不可能完全背下来的,关键是重点内容一定要记住,各个章节要融会贯通,把知识点串联起来,真正能够理解就可以了。比如你要记住一类药物的药理作用与不良反应,首先要深刻理解其作用机制,受体作用的效应,然后药理作
用和常见不良反应都是在作用机制下产生的正反两方面表现,这样就容易记忆了。
关于教材配套试题库,建议还是要认真的做一下。考试有原题或类似的题目,而且机考的考试题型与题库是一样的。我考试的一个教训是:复习的时候过分复习了临床药物应用的内容,但去年实际考试中发现对临床药学科研部分考得比较多,基本上看到临床研究的题目就抓瞎。(这部分只是建议,每年的考试侧重点可能不完全一样) 第四,关于考试技巧。考试一共是120分钟,分为四个大部分:1、单选(5选1),2、多选,3、共用题干单选题,4、案例分析(副高是11选8),每题大概是6个小题。
每大类题作答范围内可以查看并修改的,一旦进入下一类题型就不能修改了(也不能查看)。案例分析题每一小题做完就不能修改了,就是只能往前,不能往后。建议在做单选、多选时,做完要认真检查一下再进入下一类题型,案例分析每题选择都要慎重(因为不能修改)。总的答题时间大家要掌握好。当最后答完提交试卷后,你的分数就马上会显示在屏幕上。
范文三: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
中国烟草总公司文件
中烟办?2008?228号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研究(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
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
现将《烟草行业研究(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此件不上网)
主题词:烟草 人事 职称 办法 通知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
烟草行业研究(自然科学)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草行业研究(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 织
第二条 中国烟草总公司研究(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在中国烟草总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总公司职改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行业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工作。
第三条 总公司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职改办)负责与评审有关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四条 评委会由12—17人组成,由总公司职改领导小组指定主任委员1人,其他委员由职改办与驻国家局监察局在评审前从评委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第三章 基本条件与评审条件
第五条 研究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取得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外语条件:
符合中国烟草总公司有关外语条件要求。
(四)考核条件:
近5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第六条 研究员评审条件
(一)科研、开发、推广方面:
1.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1)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的趋势并根据行业发展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提出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
(2)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
(3)培养出高水平的科技人员。
2.取得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资格以来,工作业绩符合下列第一项或第二至第五项中至少2项:
(1)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获得省部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3)获得发明专利3项以上,至少1项付诸实施并取得显著效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起草行业标准5项或国家标准
2项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
(5)本学科带头人,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并作出重要贡献。
3.取得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资格以来,论文论著符合下列第一项或第二至第五项中至少2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或EI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3)担任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或省部级以上单位范围推广使用的本专业教材、报告的撰稿人,撰稿10万字以上;
(4)在国际学术大会或全国学术会议上正式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5)以主编或副主编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二)科技管理方面:
1.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1)熟悉本学科的国内外现状和动态;
(2)根据行业发展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提出学科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3)培养出高水平的科技管理人员。
2.取得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资格以来,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
(1)承担省部级3项以上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为其中1项获重大科技成果作出了显著贡献;
(2)独立负责或组织起草2项以上重大项目的立项并组织科技人员争取到了重大项目。
3.取得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资格以来,论文与论著符合下列第一项或第二至第五项中至少2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或EI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3)担任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或省部级以上单位范围推广使用的本专业教材、报告的撰稿人,撰稿10万字以上;
(4)在国际学术大会或全国学术会议上正式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5)以主编或副主编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第七条 副研究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外语条件:
符合中国烟草总公司有关外语条件要求。
(四)考核条件:
近5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第八条 副研究员评审条件
(一)科研、开发、推广方面:
1.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1)基本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的趋势并根据行业发展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提出有意义的研究开发课题;
(2)创造性地解决科学技术问题;
(3)培养出较高水平的科技人员。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2项以上:
(1)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3)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起草行业标准3项或国家标准1项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
(5)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或省级公司重大项目2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
3.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论文与论著符合下列第一项或第二至第四项中至少2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或EI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3)担任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或省部级以上单位范围推广使用的本专业教材、报告的撰稿人,撰稿5万字以上;
(4)在国际学术大会或全国学术会议上正式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二)科技管理方面:
1.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1)熟悉本学科的国内外现状和动态;
(2)根据行业发展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提出学科规划和发展战略并能组织实施;
(3)具有创造性的管理工作业绩。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
(1)承担省部级2项以上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为其中1项获重大科技成果作出了显著贡献;
(2)独立负责或组织起草重大项目的立项并组织科技人员争取到了重大项目。
3.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论文论著符合下列第一项或第二至第四项中至少2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或EI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3)担任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或省部级以上单位范围推广使用的本专业教材、报告的撰稿人,撰稿5万字以上;
(4)在国际学术大会上或全国学术会议上正式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第四章 破格评审条件
第九条 研究员破格评审条件
对申请人学历、资历等不符合上述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的,又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第六条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研究员:
(一)取得发明专利5项以上,至少3项付诸实施并取
得显著效益;
(二)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一流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第十条 副研究员破格评审条件
对申请人学历、资历等不符合上述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的,又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第八条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副研究员:
(一)取得发明专利3项以上,至少1项付诸实施并取得显著效益;
(二)获得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省部级以上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评审程序
(一)职改办在评审会议前将评审材料分送各评委。
(二)职改办向评委会通报上一年度评审情况、有关政策性文件、当年申报情况以及评审工作任务等。
(三)评委会主任委员提出评审工作要求,主持评审。
(四)研究员申请者进行答辩,评委对申请者的答辩部分和学术部分进行打分。
(五)统计研究员申请者的得分情况,排名后10%不进入投票表决程序。
(六)对进入投票表决程序的研究员申请者和所有副研究员申请者进行评议。
(七)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八)职改办向评委会公布投票结果,赞成票在出席会议评委总数的2/3以上为评审通过。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 评审要遵循“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
(一)职改办和评委会对申报、推荐、评审、意见反馈等情况以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二)职改办和评委会不得接收申请人直接送审的申报材料。
(三)除政策性咨询、材料审查和材料咨询外,职改办不得对申请人发表评价意见或介入评委评议过程。
(四)评委会不得进行二次投票;缺席的评委不得提前投票、委托投票、补充投票和口头投票。
第十三条 评委会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日期、出席评委、会议议程、评审对象、投票结果等,职改办负责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范文四: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
中国烟草总公司文件
中烟办?2008?227号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
现将《烟草行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此件不上网)
主题词:烟草 人事 职称 办法 通知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
烟草行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草行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 织
第二条 中国烟草总公司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在中国烟草总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总公司职改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
第三条 总公司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职改办)负责与评审有关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四条 评委会由16—23人组成,由总公司职改领导小组指定主任委员1人,其他委员由职改办与驻国家局监察局在评审前从评委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第三章 基本条件与评审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外语条件:
符合中国烟草总公司有关外语条件要求。
(四)考核条件:
近5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第六条 评审条件
(一)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1.全面、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2.熟悉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并能根据行业和学科发展需要提出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
3.具有组织和指导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工程技术工作、培训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二)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3.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4.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起草行业标准3项或国家标准1项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
5.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或省级公司重大项目2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效益。
(三)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论文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SCI或EI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 )的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3.担任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或省部级以上单位范围推广使用的本专业教材、报告的撰稿人,撰稿5万字以上;
4.在国际学术大会或全国学术会议上正式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第四章 破格评审条件
第七条 申请人学历、资历不符合上述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的,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第六条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
(一)获得省部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至少1项付诸实施并取得
显著效益;
(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或EI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四)获得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省部级以上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评审程序
(一)职改办在评审会议前将评审材料分送各评委。
(二)职改办向评委会通报上一年度评审总体情况、有关政策性文件、当年申报情况以及评审工作任务等。
(三)评委会主任委员提出评审工作要求,主持评审。
(四)对申请者进行评议。
(五)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六)职改办向评委会公布投票结果,赞成票在出席会议评委总数的2/3以上为评审通过。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九条 评审要遵循“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
(一)职改办和评委会对申报、推荐、评审、意见反馈等情况以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二)职改办和评委会不得接收申请人直接送审的申报材料。
(三)除政策性咨询、材料审查和材料咨询外,职改办不得对申请人发表评价意见或介入评委评议过程。
(四)评委会不得进行二次投票;缺席的评委不得提前投票、委托投票、补充投票和口头投票。
第十条 评委会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日期、出席评委、会议议程、评审对象、投票结果等,职改办负责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范文五:高级职称评审
十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十堰市教育局
十职改办[2012]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教育局、东风教育分局、市直各学校(单位)、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 34号)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度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2年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学教师(非教学岗位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
2、市、县(市、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岗从事教研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3、2012年当年退休的教师允许申报,若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2年度晋升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按照鄂职改办[2000]196号、鄂职改办[2012]34号及十教字[2005]38号、十教字[2006]2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职数控制
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的总体要求,2012年中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实行总量控制和岗位控制相结合的办法申报,申报控制范围只限于我市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
1、县(市、区)、市直(城区)学校等事业单位(含东风分局),在市职改办下达的2012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内申报。
2、申报评审工作向教学一线倾斜,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数量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20%。
3、小学教师(破格)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省职改办有关文件和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的有关要求,经市职改办审核报省职改办审批后,在各单位申报评审控制数内申报。
四、申报政策及具体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破格审核制度。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严格控制平级转评或转评晋升(“转评”),原则上只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凡申报“破格”和“转评”者,需经省职改办同意。
2、严格管理其他人员的申报途径。各类民办学校人员或
社会流动人员在我市申报评审,必须经由所聘用单位和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代理机构申报,各人事代理机构不得扩大范围受理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3、各单位必须成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具有相应级别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领导组成(比例为7:3),人数5—7人,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4、推荐考核小组负责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及“一览表(见附件3)”等内容的真实性;②工作中是否有渎职、失职行为;③是否有拒不承担组织分配工作的行为;④是否有违犯职业道德的行为;⑤年度考核是否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⑥是否具备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
5、各单位考核小组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民主投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对申报人“一览表”所填信息予以公示;按考核名次由高到低推荐上报申报人员,上交材料时提交公示证明(见附件8)。
6、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齐全、规范,不得弄虚作假。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要严格把关,并在申报人员所提供的附件的每份材料及封面上由经办人审验签字、单位盖章。同时认真填写评审材料档案目录,目录编号须与材料内容一致。
7、各单位在评审推荐上报过程中要做到“五公开、一监督”,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者,申报人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工作人员依照党纪、政纪或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单位上报材料
1、《关于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报告》一份。
2、《花名册》:A3纸打印一份,另附Excel表格名册。《花名册》按“高中、初中”学段及“破格”三类分别造册,排列顺序为先县市城关镇以上学校,后农村乡镇学校,两者之间不能相互交叉。
3、《一览表》:在材料初审时先上交一套,审核修改无误后经核对,再按《花名册》名单顺序打印装订,一式15套上交。同时上交用“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单位版”(老版本无效,必须下载最新版本)生成的《一览表》电子数据(用单位、学校作文件名,以mdb格式存储)。
(二)个人上报材料
1、《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1份,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由各单位统一到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领取。
2、《一览表》15份,用A3纸打印。表内信息应按“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申报版”(老版本无效,必
须下载最新版本)的要求录入,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特别提醒:申报人在填写“单位名称”一栏时,必须按照“××县(市)”-“××学校”的格式,同一学校的校名必须一致)。《一览表》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db格式输出,与纸质表格一并上交学校(单位)。
3、2011年——2012年学年度上学期教案
4、附件材料。
除身份证可提供经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外(免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其它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市职改办审核后退回),所有复印件由任职单位、县(市)职改办、教育局审核签字盖章,按顺序装订成一本。
材料顺序依次为:
(1)《湖北省2012年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见附件6);
(2)《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
(3)公示证明(见附件8);
(4)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破格”人员同时提交经省职改办审核的“破格审批表”原件,见附件9);
(6)任职资格证书(“转评”人员同时提交经省职改办审核的“转评审批证明”原件);
(7)人事部门计算机考试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者提交市职改部门审签的《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8)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2010年及以后有效);
(9)2010至2011年度优秀等次原始考核登记表或备案花名册原件;
(10)教师资格证书;
(1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2008—2011学年度学分应达到36分,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8学分。此项以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提供的资料为准);
(12)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13)信息技术高级培训合格证书;
(1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见附件10);
(15)师德考核情况记载表(见附件11);
(16)任期内相关荣誉证书、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详见“一览表”填写说明,附件4)。
(17)没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提交《到农村乡镇以下学校工作情况证明》(见附件12)。
(18)个人业务总结(近四年)。
六、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12年10月16日开始报送材料,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七、评审收费
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中学高级参评费300元/人,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交齐。
附件:1、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条件
2、《申报人员花名册》
3、《综合材料一览表》
4、《一览表》填表说明
5、复印件材料封面样式
6、《湖北省2012年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7、《个人诚信承诺书》
8、公示情况证明
9、《破格人员资格审批表》
10、《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11、《师德考核情况记载表》
12、《到农村乡镇以下学校工作证明》
13、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下载
十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师德高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风严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勤奋努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⑵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⑷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⑸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获得2010年及以后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
5、获得人事部门计算机考试等级合格证书。
⑴2004年以前计算机证书须经人社部门重新申核盖章; ⑵2005年后合格证书应包含三个考试模块;
⑶计算机免试条件:①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②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③年满50周岁以上者;④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
6、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合格以上。
7、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2008—2011学年度学分应达到36分,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8学分);
8、获得信息技术高级培训合格证书(1957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农村中小学教师、东风分局、东风高级中学、车城高中、东风职业技术学校、市计算机学校、市十五中、广东路小学按原办法执行);
9、获得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及幼儿园教师获二级甲等证书(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免)。
10、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市、县直城镇(含城关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一年的经历。
二、破格申报条件
学历方面不符合申报条件、又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可破格申报,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⑴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⑵承担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
获得好评;
⑶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⑷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三、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不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参与**功等非法**活动、组织,练习**功者;
2、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受各种刑事处分者;
3、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不准”》者;
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者;
5、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者;
6、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
四、优先推荐条件:
学校在进行教师职务晋升考评推荐时,对下列情况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⑴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湖北名师、省级骨干教师; ⑵被确认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三星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及享受政府津贴者;
⑶获高学历文凭者(同等条件下,基础学历优先); ⑷近三年被评为市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附件2:
湖北省十堰市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中学高级人员花名册
送报单位: 学段: 申报类型:
规范填表内容说明:
(1)此表必须以excel格式填写上交。
(2)表中凡涉及“年度、年月”的项目,均以2位数方式填写,年、月之间用“.”号(英文输入状态)间隔。 (3)学段:高中、初中或小学;申报类型:正常或破格。
附件3:
湖北省 2012 年度 中学 系列 文科 专业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示例样表)
附件4:
《一览表》填写说明
一、《一览表》填表说明
1.一览表标题“年度”填2012年度、“系列”指中学或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指任教文科或理科。
2、“单位”必须以“县(市)-学校”格式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化校名。
3.“何时取得何种职(执)业资格”:填××年××月取得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4.“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系指现任教的学段、年级、学科(如XX学段、XX年级教语文或数学),所填学科必须与任教学科一致。
5.“本专业年限”:凡脱产带薪参加进修时间不计入年限。 6.“申报类型”系指“正常”或“破格”。
7.“现任何专业技术职务”系指 “中教一级或小教高级”。 8.“现申报何专业技术职务”系指“中学高级”。 9.“基础学历”栏先填本人初中或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的学历,再填毕业时间、学校、学制、专业、学位。
10.“申报学历”栏系指今年具备申报中学高级资格的学历。
11.“最高学历”栏填本人申报年度止取得的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 、学校、学制、专业。
12.“年度考核”系指2010、2011年度优秀或称职。
13.“外语情况”:填“免试”。
14.“计算机情况”:填“获得时间”及“高级”或“免试”。 15.“水平能力测试”指本人参加测试获得高级证书的时间,填“XX年高级”。
1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简历”填写:起至时间、单位、从事何技术工作、职务。
17.“培训进修”: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含任民师、脱产进修)起止时间、专业或主要内容、学习地点、证明人等内容。
18、“任职期间奖励情况”填:任职期内相关荣誉证书,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及人事部门颁发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荣誉证书,非教育教学荣誉证书和其他部门(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一律不予受理;
19、任期内科研成果主要包括: ①县级以上优质课;
②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须提供结题证书、研究报告及立项通知书)。
③教科院、电教馆、教育学会、教师管理、继教中心等市级以上部门颁发的教学设计、作品及论文获奖证书。其它杂志社、编委会、学会分会以及其它教育部门等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一律不予受理。
20、任期内发表论文、出版论著主要包括:
①在有正式期刊号(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国内统一刊号为:CN)刊物及《十堰教育》、《东风教育》上发表的论文。
凡在没编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媒体查询库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及没有正式期刊号的内部刊物、论文集、教辅资料、网络文章、通讯报道等一律不予受理。
②公开出版的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术专著或合著。以练习册为主要特征的教辅资料一律不予受理。
21、近5年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填:所任教学段、学科、年教学工作量,年均完成工作量以及教育教学绩效情况;担任班主任时间(起至年月)、工作绩效等。
22.“补充备注”:栏中空白处为县市人事职改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处。
此表可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hb12333.com)或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58.19.198.118)下载填报,并按文件规定的A3型号纸、及数量打印。
二、其他事项
1.各单位在收取申报人材料时要认真核对姓名、毕业证、一览表、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报电子数据,所填内容必须准确一致,若有弄虚作假现象,实行责任追究。
2.评审申报涉及的政策、指标职数等相关不了解的问题,各单位接到文件后速与县市区人事局联系,市直各学校(单位)速与市人事局职改办联系。
附件5:
十堰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复印件材料
县(市、区 学 校:
姓 名: 任教学科: 申报级别: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附件6(此单由市职改办发放):
湖北省2012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审核,同意 (单位) 同志申报2012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此评审单只适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当年有效)。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7:
个人诚信承诺书
根据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人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十堰市人事网、十堰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特此承诺。
承诺人:
二〇一二 年 月 日
附件8:
公示情况证明
2012年我单位共有中学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控制指 标 人,在学校依照评审条件确定申报人员时,
同志排名第 ,我单位于 月 日至日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群众任何举报。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月
附件9:
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门和政府部门各级审验盖章)。
附件10: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姓名 教研室
二、减免教学工作量情况
三、年均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附件11:
师德考核情况记载表
附件12:
到农村乡镇以下学校工作情况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