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办案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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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心得体会
下面是他在办案中的四点体会和他认为办案人员必备的两种素质。
体会一:案件调查前的充分准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办案环节,要打有准备之“仗”。
去年5月8日,有群众举报大同市一家二级甲等医院,在给患者作诊断时给付外医院医生“CT介绍费”,涉嫌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他们办案小组是这样做的:介入调查前进行精心准备
1、换位思考。科长和他的搭档康军站在院方的角度考验他,面对科长和搭档提出各种政策、法规上的问题,他找出了全部应对的办法,在法律上、政策上依据充分。
2、熟悉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在查办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查账的问题,熟悉医院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他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利用自身掌握的会计知识,很快熟悉了这两个制度。牢牢把握两个制度的主旨——医院经济活动完全在医院财务制度的监督下运行,会计信息质量由医院会计制度来保证。
有了思路工作也顺畅。正面接触当事人以后,如前期所料,医院置疑工商部门管辖权的问题,置疑给付“CT介绍费”定性的问题,他把院方的疑问一一解开。进入查账阶段,首先他们查了固定资产账,找到螺旋CT机,看发票上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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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日期,其次调阅医院自购入CT机后的收支财务账,从账面上查CT机给医院带来的收益波动。在账面上反映出,从05年开始CT机效益增幅很大,院方给CT室人员的补助非常高。顺着这条线索,此案成功告破。从这起商业贿赂案件查办的过程中,他更加体会到,介入调查前的精心准备是多么的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掌控查办案件的全过程,真正做到知己知彼。
体会二:问话要有目标性、方向性,对整个案件的性质,起到串联、支撑作用,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考验。
他们查办的一起不正当有奖销售案,当事人举办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在奖票固定、可以测算中奖概率的前提下,在广告的发布中以及店堂里均未向消费者明示此次抽奖活动的中奖概率,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造成了欺骗性有奖销售的行为后果。
在立案调查初期,店面经理态度傲慢,凭借公司在全国家电零售业的市场突出地位,声称其公司在全国都未收到过工商部门的一张罚单,这个案件对他们公司来说也是一次挑战,他们将通过相关的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面对当事人的这种态度,有力的证据材料就是保证整个案件能否顺利结案的关键。他们采用了步步为营的策略,来逐步剥开这次有奖销售所具有的欺骗性。通过近一个星期26人次的问话,案件打开了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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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这样做的:问细节
比如,对广宣部策划专员的三次问话。在第一次问话中,问她当时投放奖票有谁在场,她思考后说,就她自己。在第二次问话中,相同的问题,她说是经理,服务台2名工作人员,保安部的1名保安,共5个人在常在第三次问话中,办案人员让她陈述有奖销售活动的全过程,当讲到有奖销售活动前一天晚上放奖票的时候,她又说,她投放奖票以后,服务台有2人、保安部有3人在常可能意识到自己前后三次说的都不一样,她的防御能力降到了最低,以沉默来对抗,以拒绝在问话上签字来对抗。
在询问的同时,他们收集了问话中提到的相关证据材料,在大量证据材料的佐证下,案情逐渐明朗。当事人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省级公司行政部主管专程赴大同处理此事。在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精益求精的办案作风下,当事人心服口服。行政部主管离开时,专程来到我们办公室,感谢大同工商对该公司的大力支持,他说,有大同工商执法人员对当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行维护,他们的第二个、第三个连锁店也将会在大同筹建。
从这起违规有奖销售的案件中,不难发现,对当事人的每次问话,都要去认真细致的锁定证据,综合分析问话,得出有价值的线索,一步一动的实现我们的办案目标。
体会三:行政处罚与引导企业健康发展要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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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工商执法部门打击违法,保护合法经营的工作目标性。
2008年奥运会临近,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案件必然凸显,这是考验我们执法水平的又一契机,办案组对查办此类案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大同市华岩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他们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全部侵权商品——福娃储钱罐4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办完这个案子以后,他们一直在思考,大同市需要奥运产品,大同人也喜欢福娃,应该帮助和引导有能力讲诚信的企业来经营奥运产品。就这件事,他们主动与商标科李利斌科长进行了沟通,最终,在他们办案小组和李科长的引导下,大同市灵宇文体有限责任公司拿到了奥林匹克商品特许经营手续,奥运商品在大同安了家。
高峻峰同志在办案中,从促当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角度来认识行政处罚与保护合法经营的辩证关系,体现了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的职责所在。
体会四:正确认识和处理办案中存在的说情风,化阻力为动力,赢得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工作的支持。
在经检科工作的两年中,他自己查办、指导办案共60多件,罚没款总额上百万元。简单的数字背后,凝结着领导和办案人员的心血和智慧,他们用法律征服过别人,用对工商事业的忠诚打动过别人,用与说情人同样的情感感动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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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怀工商事业,维护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也得罪过别人。他们办案小组查处一起侵犯“理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当事人是他高中同学的大哥,面对同学情,一张1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送了出去。老师的电话、同学好友的说情,他都顶了回去,同学们都相传高峻峰现在“牛”了,别人谁也比不上他了。听着“风凉”话,面对同学们的不理解,他是含着泪把处罚决定书打完的,有同事问他是怎么想的,他哽咽无语??
但他坚信,“有情未必真豪杰,无情未必不丈夫”,只要做到公平、公正、无私,不理解的人,他们最终会理解,骂他们的人,最终会向他们投来赞许的目光。通过2年的辛勤工作,大同市工商局经济检查科在社会上赢得了群众的称赞,面面锦旗诉说着他们工作的成绩,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工作的支持。
这就是他在两年经检工作中的四点体会。他总在和别人说,有体会其实得益于他有意识的锻炼自己两种素质的提高,这两种素质也是我们执法人员必备的,那就是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职业道德素质。
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就如同汽车没加油,是跑不起来的。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初期,他仔细钻研法律,学习各地同行先进办案经验,《会计知识百日通》成了他的随身之物,网上找到的一篇文章——《一个医药代表的自白》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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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医药购销领域的许多内幕。由于比大家早学了一些,多学了一些,在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培训班上,他把学到的、体会到的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办案方法和技巧给大家进行了培训,同志们都反映受益匪浅。通过培训,全系统经检办案人员坚定了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的信念,树立了必胜的信心。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题研讨班上,他代表工商系统就查办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讲座。各县区、各单位治贿办的领导普遍反映讲座内容充实易懂,对工商部门的职能有了全新的认识。
职业道德素质就是执法人员的灵魂,如同汽车的发动机,汽车款式再好,发动机不行,也是跑不远的。他们在查办一起虚假广告宣传案时,当事人也曾掏出厚厚的一沓现金要贿赂他们,被他们拒绝了。他认为,公正廉洁不是天天挂在嘴边的话,而是每位执法人员起码应该做到的,公正廉洁就是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起码的职业操守。他时刻告诫自己,出去办案代表的就是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整体形象,代表的就是工商人的形象,个人的言谈举止其实就是工商形象的缩影,真正展现大同工商人的风采,就是要从每个人做起,向身边优秀的同志们学习,向杨宽德局长学习,是他不变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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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办案心得体会
办案心得体会
办案心得体会篇一:办案10件案件的心得体会
办理10件案件的心得体会
一、注意在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时一定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二、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三、自己必须理出案情时间表,以对整个案件有全面了解。
四、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以免误会
五、注意在律师函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检察、法官联系自己。
六、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
七、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
八、刑事方面,会见时最好2人同去,
九、每次和当事人得谈话,都要有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这个也很重要。
十、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
十一、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 十二、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
十三、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
十四、要从气势上镇住你的当事人。
十五、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气宇轩昂。
十六、授权委托书最好叫当事人多签一份,以备开庭冲突时更换代理人。
十七、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律师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十八、在刑事辩护中尽量多使用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自己不要轻易调查取证,一来很难取得有用的证据,二来也致公诉人怀疑你作伪证。还有在辩护词中对采用的公诉方的证据材料的出处要标明清楚,以免辩论时找不出证据出处而导致被动。
办案心得体会篇二: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争当学法知法的表率。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争当敬法畏法的表率。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
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争当依法用法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
争当守法护法的表率。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群
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
办案心得体会篇三:工商执法办案工作心得体会
这段时间,在忙着办几个案子,由于所里的执法人员少,加上执法人员的能力有限,遇到许多的难题,我不得不去一一面对,出谋划策,深思熟虑,觉睡不好,饭吃不香,弄得自己身心疲惫,效果不理想。虽然案件上没什么收获,自己却有一些心得体会: -
一、执法办案的知识和技能需要不断的充实,才会让自己在执法办案工作中更能得心应手。曾认为自己所掌握的办案知识足以能应对自己目前的工作,放松了对自己业务的学习和对自己的更高要求。当这次有了突发的特殊案件,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完全清楚的掌握职能范围内的所有业务知识。遇事后,才认真的去对照法律法规,寻找方法和答案。而某些案件的突破口关键是第一手资料,等你回家再去翻书学习,寻找方法的时候,案件当事人也许早以做好了应对你的准备。法律知识在不断的完善和更新,需要不断的学习才能应对不断发展的社会;而办案的技巧和能力要在熟练的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相互的学习、借鉴、交流以及实践(来
自:www.hnnSCY.cOm 博文学习 网:办案心得体会)、探索而得以提高。能够成功的办大要案件,不仅需要过硬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如何发掘案源,如何取证,如何应对不同性格、不同身份、不同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证人都要有聪明的头脑。考验的不仅是你掌握的业务知识,也许还有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等知识,这就需要培养我们的综合素质。 -
二、做人要争取做个有地位的人,办企业要争取做大做强。有地位的人包括有权的人,有势的人,有钱的人。有地位的人好办事,受人尊重,有时还可逃避一些责任。大企业不仅受到地方党政的尊重和保护,也能得到一些更多实惠和偏袒,甚至放纵一些违法行为。为什么?因为社会太复杂! -
三、法制不建全,如有些明知是违法行为,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去追究。 -
四、赋予职能,却没有更大的职权去支撑,不好开展执法工作。如询问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合作,没有职权去强制;想收集应当有的证据,当事人不提供,没有职权强制搜查等等。即使可与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但也有许多特殊情况和不便之处。
范文三:办案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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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心得体会
支队办案心得体会怀集工商局 周 涛办案业务和办案安全心得体会6月9日有幸参加了我区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业务和办案安全培训会议,受益良多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我不仅学到了不少办案知识,还拓宽了视野,更增强了尽快转变角色,成长为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信心以下就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一、要勤学善思,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案件的查办和安全办案,都要求我们具备过硬的办案能力和较高的办案水平面对着狡猾的办案对象,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不行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章程方面的规定,要透彻理解和融会贯通作为一名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新手,在业务方面还有很多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一方面,在工作之余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及业务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深度,另一方律师办理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一般要经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律师在每个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一样,因此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也不一样在这里谈一点自己的体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会见犯罪嫌疑人是进行这些工作的前提,也是许多犯罪嫌疑人亲属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的初衷“会见难”也是这个阶段众所周知的问题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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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承办律师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有明确的规定侦查机关不太喜欢律师在这个阶段介入,作为承办律师要理解这一点在与侦查机关打交道时既要保持应有的耐心和大度,又要坚持有理有节、据理力争本人最近在承办山东省某市特大交通肇事案时,坚持以上原则就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提出辩护意见案件转到检察院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递交办案手续,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然后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阅看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承办律师应该对案情有一个基对于公诉人员的询问的内容,辩护人一般不要重复询问,因为公诉人询问的内容,一般都是不利于被告的,辩护人没有必要让被告再重复对其不利的话,强化法官对被告的不良印象听法官办案经验之心得体会很荣幸,今天参加了由陕西省最高法院副厅长主讲的关于“法官是如何办案的”的讲座,在宽大明亮的报告厅里,挤满了慕名而来的观众,很幸运,我是其中的一员,听了这次讲座,受益匪浅,获得了许多值得在以后社会生活中实践的经验我相信将会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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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学习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使我学会时间和理论的结合,培养法律思维,学会用理性的眼光看待社会生活当中的每一件事,下面,我将分享这次的收获 这次最大的收获就是作为一名法官,要有亲和力,让自己走进当事人的心里,我觉得,法院是一个威严肃静的场所,但过于严肃会使得我们习惯熟人社会的老百姓产生抗拒心理,法官没有亲和力,进而让老百姓感觉到法律也是不近人情的,有了这种感觉,即便是再完美的审判,再公正的裁决也难以让当事人信服我有这样一种体会,一个好的送达,会使一件案子的成功审理完成一半法官送达诉状等诉讼文书,是第一次与当事人面对面地直接接触,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当事人一旦对承办法官产生厌恶心理、对立情绪,案子办理起来就不容易了所以在送达诉讼文书时,承办法官要主动和当事人多说几句,多问几句,多解答一些当事人的疑惑,谈一谈诉讼风险,有的案件如果话说得及时、明白,当事人办案工作体会和建议范文**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自组建以来,在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不断增强协调配合,注重整合资源,大力开展办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受理行政投诉件4件,初核信访件的9件,立案查处案件5件,结案5件,处理党员干部的5人现结合近年来的办案实践,就如何履行查办案件职能,确保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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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件质量,谈几点思考、体会和建议一、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1.综合素质有所欠缺一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组成人员大都是从其他单位交流过来的,以前少有或基本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导致人员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二是“传帮带”活动开展较少,使纪工委、监察分局新进人员转变角色较慢三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缺少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而纪检监察工作法规性、业务性和原则性又很强,造成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在掌握纪检监察业务时主动性不够,缺乏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2.工作机制需要完善一是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都要面对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多个内设科室,因职能、任务、联系单位性质及分工等原因,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机关内设科室的工作难免有时会出现重叠、交叉、脱节、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导致工作难以沟通和协调,产生不必要的矛盾二是虽然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纪工委、监察分局规格却高于机关内设科室,各科室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指导或跟进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三是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的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管理和运作经验,而原有的管理模式或传统固有的管理机制,又限制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挂点联系各单位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的发挥3.办案阻力有待克服因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大都是本地人,在现行体制中无法实现异地任职和异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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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且身处一个复杂的社会和无法避免的人情环境中,难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遭受外界的各种白眼和不理解,承受种种外界压力,导致家人、朋友因为自己的职业性质得罪人而遭到种种排挤和打压在这种压力下,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思想认识不深,党性觉悟不高,一遇到办案压力
就会出现种种畏难情绪,办案时抱守“多栽花、少栽刺”中庸之道,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较真碰硬,导致办案效率低4.线索分析不够全面一是不善于发现和挖掘办案线索来信来访、效能监察以及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及清理,都是发现违纪违规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因缺乏办案经验,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案件破解的方略、技巧与敏锐性,或就事论事、坐失良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面上,不善于挖掘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造成信访件成案率不高,导致案源流失二是缺少必要的沟通交流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查办案件方面,由于线索来源单一和匮乏,加之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缺少部门彼此间的沟通,一定程度上堵塞了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渠道二、有效开展查办案件工作的建议1.争取各级支持,推进办案环境优化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查办案件工作能否取得成效,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基础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对查办案件尤其是大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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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不搞“禁区、特例”二是争取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把纪工委、监察分局当成查办案件新的主力军,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工作做到“三倾斜”精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内部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也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分工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从线索发现或提供到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整个过程高效运转三是争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纪工委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相关科室沟通,互通有无,及时排除阻力和干扰,发现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与公检法部门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和已结案件跟踪制度、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复杂案件会审制度、整合办案信息、人力资源、措施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横向协作机制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办案人员素质一是开展跟班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安排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到省、市、区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业务,掌握案件办理流程,熟悉从案件线索收集到案件审理、处理处分执行的各个程序,增强规范
办案的意识二是开展“传帮带”实践培训在查办案件时,采取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骨干“传帮带”作用,实现“办案一线”实践培训三是开展专门的办案工作培训制定培训方案,编制专业培训教材,聘请高校老师或刑侦、预审专家讲授办案方法、办案技巧,交流办案心得,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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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四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与上级机关业务部门和培训中心的联系与沟通,争取业务培训指标,有针对性选派干部参加培训,有条件的,也可选派干部参加党校、大专院校的脱产学习,系统学习法律、金融、经济、管理、资本市场等现代科学知识和办案业务知识3.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办案力量增强为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有序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建立一支查办案件的生力军,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必不可少一是建立查办案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办案具体任务,落实办案责任,增强办案的使命感和主动性二是建立查办案件联动机制将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纪委机关若干个科室捆绑重组,合理整合成几个查办案件的大组,实现优势互补,壮大查办案件力量三是建立案件查处机制严格办案制度,完善办案规章,规范办案流程,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四是建立查办案件激励机制对成功查办大案要案的办案组及办案人员给予嘉奖或予以记功,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还可以开展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对办案质量差的科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从而充分调动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办案的积极性4.把握重点环节,致力办案程序规范从办案重点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纪工委、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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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分局案件查办工作一是把握案件线索处理环节明确案件线索收集范围和处理程序,规定案件线索在限期内办理信访登记手续,经领导交办后方可进行信访初查二是把握初步核实环节,是成案的基础,对初核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认真仔细分析解剖,注意从的蛛丝马迹中发现案件线索,寻找问题的根源和症结三是把握立案调查环节,是成案的关键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立案调查的工作要求和调查权限,准备充分的立案前预审材料四是把握案件移送审理环节明确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程序和案件装卷规范,加强对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资料来源,http:///data/xd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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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办案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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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支队办案心得体会 支队办案心得体会 怀集工商局 周 涛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两个月很快就要结束,非常感谢市局能给我们基层执法人员到支队跟班学习执法办案这样一个机会,也感谢支队领导和支队的同事这两个月来对我们基层人员的关心、指导和帮助。在这2个月里,我学习到很多执法办案的技巧、积累了很多办案的经验、开阔了工作思路、也进一步学习了很多办案法律方面的知识,受益匪浅,感触良多,现结合我两个月经办的3宗案件及学习支队一队办理的案件总结如下:
一、几点收获:
1、这两个月中,我学习了一队已办结的案件以及正在办理的案件,我自己也经办了三宗案件。支队作为全市工商系统最强的执法力量,所办的案件从案件线索到案件结案、案件执行各个环节,执法人员都从容不迫的完成,并且同步进行电脑录入。在跟班学习中,我会学了在办案中如何更好的让案件材料规范、以及如何把电脑录入流程做的顺畅和完美。
2、依法行政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工商执法人员从出去执法开始就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应当穿制服的就要求穿工商制服、到达现场要求出示执法证件等各个环节都要依法进行,所以平时就要养成严谨、认真工作的习惯。在支队办案中我也学习支队办案人员办案技巧,学习支队办案高手是如何办理案件、如何处理相关的材料,怎样归档材料。
3、这两个月中我经办的案件有商标侵权、超范围经营 案件、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食品案件、企业逾期年检案件,促使我深入学习了《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
过接触这些案件让我知道以后如何处理对这几类案件。 举例:
在办理商标侵权案的时候,因对商标侵权案件的案件没有接触,刚开始我以为是冒充注册商标,后经查询中国商标网及查阅法律条文、上网查资料,请教法规科、商广科的专业人士,最后认定是注册商标侵权案。
4、多点思考、多点讨论、多方面角度的考虑工商执法可能面临的问题。工商执法面临的情况很多,在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突然情况令我们执法人员措手不及,我们只要早预防、早准备,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对出现的突发事件能妥善处理。 举例:
企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未年检的企业、虚报注册资本的企业,然后移交给经济检查支队。支队接到案源后如何处理,如果在注册地址企业已经不存在了,又如何处理恰当、怎样入手,很多法律问题都需要多方面的思考,找出最佳方案。
二、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困惑。
1、法律适用问题,工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经常查处案件的时候发现当事人到底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用哪部法律法规处罚等问题。比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处罚的时候有的办案人员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有的用《商标法》、有的用《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同类案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法律来适用,如何适用的恰当,需要我们执法人员系统的学习法律法规,不应该单纯看某一部法律、法规。
2、执法要求与现在的执法队伍素质不相适应。我在基层工商所办案多年,在基层会办案人员的人少、办案水平不高、办案种类单
一、办案技巧缺乏。经济检查支队作为全市工商系统最强的执法力量,执法过程中都会面对很多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希望工商部门法规部门多点培训,最好是每个月都有1至2次培训,有针对性讲解办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法规部门在审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时对一线的执法人员讲解培训。
3、执法过程中很多难题困扰执法人员。工商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案件过程中,有很多当事人不配合、不接受调查或者在调查中避重就轻,这都是很常有的事情,导致我们办案很被动,没有调查清楚,案
件就不能结。
4、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是直接参与者,对案件的认知比较清楚。法规部门作为审查部门,肯定要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对有瑕疵的案件要求执法人员重新改正有关材料或者不予通过核审、办案人员又要重新整理材料。其实,因为站的角度不同、理论和现实有不同,一线执法人员处在各种矛盾的前方。在案件的审批过程,很多时候都会因不同的人有意见不同的意见,所以希望可以实现法规人员、办案人员进行岗位交流,让不同的岗位上体验对方角色中的存在的难题、达到相互理解、共同改进。其实,工商部门办案过程总不可避免有瑕疵,只有减少瑕疵,毕竟行政案件不是刑事案件、能做到面面俱到。这是行政案件中存在的难题。就像城管部门执法面临的难题,面对困难群体,处罚轻了没力度,违法者继续违法;处罚重了执行难以及无法执行、也影响社会和谐。行政案件其实应该重视现场证据、直接证据,最后综合认定。公安机关在处理违章时,一张照片的取证就可以 罚款;超速50%至100%就可以罚1000元,程序和文书很简单。工商部门办案程序之多、很多做法也不统
一、有些做法看起来很细致、很完善,但有的时候束缚了自己、就如工商部门在法律的规定下制定出更加严格的要求、最后出现了问题可能被外界来说事,这些做法不仅给自己带来麻烦。
5、依法行政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执法人员办案过程时,有时候面对案件比较复杂,比如在查处较大的企业涉及无照经营时,当事人票据材料之多,包括进货、销售各类物品等,如果要计算违法所得,工商执法人员又不是专业的会计,并且当事人可能管理票据财务的人员都要请几个人,工商办案人员不可能短时间调查清楚,如果要求办案单位完全按照程序及相关规定来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得出来的数据还不一定准确。然而,工商部门内部核审人员一般都要求执法人员把违法所计算清楚,得到确定的违法所得,案件才能完美,可现实情况是一线办案人员要收集大量的证据、计算、统计,可以说要一个会计都要几天来计算,执法人员还要面临办案的其它工作。总之、有很多时候,行政部门办案不可能绝对完美,只能尽量的完美。
6、隐蔽性强的案件的查处难的问题。支队作为全市的办案权威,
且支队这一级办案单位也是全国大案要案的主要承办机构,可是面对隐蔽性强的案件,比如商业贿赂案,很难入手。因为贿赂双方都有利益、隐蔽性很强、外人很少知道。还有一些深藏在山区的无照案件,发现就很难。对这些案件我认为可以发动群体、在媒体上多宣传,并可以承诺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针对办案中的困惑,我有几点建议和设想。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支队目前人员 较少,而案件在查处中程序较复杂,包括案件证据的收集、材料的整理、案件的报批。需要集体的智慧,俗话说: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就我所在的一大队,立案数很多,每个人手头上的案件都不少,比如潘迅在办的水电站的案件就多达10宗。手中的案件材料如果是其主办人,协办人一般都是简单的核对、签名,在案件较集中忙不过来的时候,容易导致案件出现错误。
2、因工商部门面临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之多,希望法规部门多点培训,培训内容为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工商部门办案中涉及常用的法律知识,各类办案取证的技巧、案件的关键点。
3、不定期组织对成功的案例进行分享讲解,对有瑕疵的案件也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比如可以把省局评比的十佳案件进行讲解。
4、法规人员与执法人员进行岗位交流。经常性的交流可以促进两个部门在工作中相互理解。便于执法人员在法规核审案件时重新学习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人的办案技巧、也便于法规人员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法律方面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办案中,提高执法部门的办案力量。 总之,两个月来,我既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办案知识和经验,开阔了视野,又学到了很多处世之道,磨练了意志,摆正了心态,这些都受益终身。大学毕业后,难得有这么长的时间、这样的机会给自己进行了一次充电。在此,我再次感谢市局领导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关心,感谢支队领导和同事对我们的指导和帮助。 二〇一X年七月二十日于肇庆
篇二:
办案业务与安全心得体会 办案业务和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6月9日有幸参加了我区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业务和办案安全培训会议,受益良多。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我不仅学到了不少办案知识,还拓宽了视野,更增强了尽快转变角色,成长为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信心。以下就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要勤学善思,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案件的查办和安全办案,都要求我们具备过硬的办案能力和较高的办案水平。面对着狡猾的办案对象,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不行。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章程方面的规定,要透彻理解和融会贯通。作为一名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新手,在业务方面还有很多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一方面,在工作之余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及业务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深度;另一方 面,在办案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将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二、要防微杜渐,注重办案细节,做到文明安全。细节决定成败。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办案,需要办案人员从小处入手,注重细节。例如:
“两规”期间随时关注被调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谈话室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等。这些所谓的细节问题,千万不能忽视和大意,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对我们的调查工作的全局产生负面作用,甚至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成败。
三、要以人为本,坚持心理疏导,做到规范办案。坚持在办案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执纪执法观念,尊重人、教育人、挽救人,尊重和维护被调查人的健康权、休息权、申辩权、知情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除了要加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办案的章程,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更得注重事实和证据,用事实说话,用党纪条规说理教育,用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去感化,充分发挥政策教育 的作用,让被调查人员心悦诚服,在心灵深处真正接受教育悔过认错,从而实现案件突破。
篇三:
刑事办案心得 律师办理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一般要经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律师在每个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一样,因此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也不一样。在这里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会见犯罪嫌疑人是进行这些工作的前提,也是许多犯罪嫌疑人亲属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的初衷。“会见难”也是这个阶段众所周知的问题。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承办律师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有明确的规定。侦查机关不太喜欢律师在这个阶段介入,作为承办律师要理解这一点。在与侦查机关打交道时既要保持应有的耐心和大度,又要坚持有理有节、据理力争。本人最近在承办山东省某市特大交通肇事案时,坚持以上原则就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提出辩护意见。 案件转到检察院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递交办案手续,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然后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阅看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承办律师应该对案情有一个基 本的了解。应根据案情确定是否需要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然后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 我将自己这几年的经验教训做个总结:
一、 委托人的话不能不信,不能全信,律师不能被委托人的的对案 情的描述左右自己的思维。 因为委托人见不到卷宗,除非已经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委托人也见不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案发当时委托人也未必在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侦查机关讯问时是如何交代的,其他人是如何交代的,这些情况,委托人一概不知。而且基于亲情关
系,委托人的描述往往搀杂了极其浓郁的感情色彩,难以客观公正。
二、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公安机关的案件不如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证据翔实细致,因此,办理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讯问笔录中的矛盾之处,办理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定性。
三、注意询问技巧,不要公然做出对抗法庭的举动。特别在很容易被认为是诱导性提问的情况下,在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的情况下,不要继续我行我素,不妨换个方式发问。比如你问被告人“案发当晚,你没有和王某某在一起,对么”,如果此时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你不妨这样继续进行你的发问,“案发当晚,你和王某某在一起了么”,经过刚才的抗议或制止,相信不需要多高的智商,被告一定会明白怎么回答了。 对于公诉人员的询问的内容,辩护人一般不要重复询问,因为公诉人询问的内容,一般都是不利于被告的,辩护人没有必要让被告再重复对其不利的话,强化法官对被告的不良印象。
四、律师尽量不要接触受害人,也不要试图从办案机关的证人那里得到有利于被告的证据。因为即使他们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一旦案件出现反复,办案机关感觉到办案的压力,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一口咬定是律师诱导、教唆、逼迫的。一个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律师,还能指望他去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吗, 那么,是不是明知道存在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也无所作为呢,显然不是,可以申请办案机关去调取证据~
五、除非有切实的把握,没有必要申请侦查机关的证人出庭做证。刚从事刑事辩护时,我也曾经申请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出庭做证,在有限的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做证的几个案件庭审过程中,也几乎没有什么收获。纠其原因,估计是公诉人为了稳妥,已经在证人出庭之前对证人进行了必要的辅导,证人已经掌握了如何应对律师的询问。
六、律师应该多了解些案例,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中发布的案例和本地的判例。中国虽然没有判例法,但是最高法院的判例肯定会或多或少影响地方法院的法官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事先知道以前的的类 似案子法院如何判决,可以及时帮助律师调整辩护思路。 七、考虑到目前的司法环境,考虑到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职能,一般
不要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免得打击律师的自信。如果坚信被告人无罪,最好将案件解决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我办理的案件中,那些被告在律师帮助下获得自由的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宣判无罪的,无一例外是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成功的。 当然,不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并不代表不可以做无罪的辩护,有时候,做为一种策略,也不妨做无罪的辩护,但是那样做的前提,是作为辩护策略使用,而且,这种情况一般多发生在多人犯罪的案件中。
八、如何对待当事人请客送礼疏通关系,如果当事人问到他认识某某领导或法官,是不是需要疏通关系,我一贯的做法是既不制止也不怂恿--------之所以不制止,是因为律师没有义务制止,当事人自己愿意疏通关系是他们自己的事,律师的职责只是依法为被告辩护。之所以不怂恿,是为了依法辩护并保护自己。
九、如何看待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证据一般难以取得,所以一般情况下律师不要附和被告关于刑讯逼供的说法。正确的做法是从其他方面着手,从能否形成证据链的角度做文章。 十、法庭辩论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法庭辩论阶段,无论案情多么简 单,律师对这样的案子多么有经验,一定要写辩护词,而且辩护词不能三言两语草草了事。拉长篇幅不是为了体现律师对案件的重视,而是为了达到浑水摸鱼的效果。宣读辩护词时适当掌握速度,特别对于多人犯罪的案件,适当快一点。辩护观点是用来打动法官的,不是说给公诉人听的。庭后提交给法庭,法官能接受辩护观点就是辩护最大的成功,至于公诉人,记不清你有几个辩点,正好省缺他们一一反驳。司法实践中,对于公诉人不反驳的辩护观点,法庭一般情况下都会采信。 曾有一种说法,刑事辩护是律师工作的精华,是最能体现律师风采的。但现在随着律师业务的发展,这种说法已有点过时,有很多律师也许一辈子不会承办一件刑事案件。而且现在有很多律师不愿意承办刑事案件,不喜欢办这种挣钱少风险大的案子。但我仍然醉心于刑事法庭上那种唇枪舌战、酣畅淋漓的辩论,喜欢办理刑事案。我想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承办每一起案件时都要谨慎,坚持依法办案,并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好自己,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以上是自己的一点体会,希望与各位律师同仁共勉。篇四:
听法官办案经验之心得体会 - 副本 听法官办案经验之心得体会 很荣幸,今天参加了由陕西省最高法院副厅长主讲的关于“法官是如何办案的”的讲座,在宽大明亮的报告厅里,挤满了慕名而来的观众,很幸运,我是其中的一员,听了这次讲座,受益匪浅,获得了许多值得在以后社会生活中实践的经验。我相信将会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使我学会时间和理论的结合,培养法律思维,学会用理性的眼光看待社会生活当中的每一件事,下面,我将分享这次的收获。 这次最大的收获就是作为一名法官,要有亲和力,让自己走进当事人的心里,我觉得,法院是一个威严肃静的场所,但过于严肃会使得我们习惯熟人社会的老百姓产生抗拒心理,法官没有亲和力,进而让老百姓感觉到法律也是不近人情的,有了这种感觉,即便是再完美的审判,再公正的裁决也难以让当事人信服。 我有这样一种体会,一个好的送达,会使一件案子的成功审理完成一半。法官送达诉状等诉讼文书,是第一次与当事人(特别是被告)面对面地直接接触,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当事人一旦对承办法官产生厌恶心理、对立情绪,案子办理起来就不容易了。所以在送达诉讼文书时,承办法官要主动和当事人多说几句,多问几句,多解答一些当事人的疑惑,谈一谈诉讼风险,有的案件如果话说得及时、明白,当事人 可能在开庭前就自动和解了,这就需要我们的法官面对案件纠纷,面对当事人要有一颗爱心,要耐心加细心。 庭审中,法官是公平的使者。法官的亲和力不仅反映在送达上,还反映在整个庭审中。作为公平使者,法官应当做到心无旁骛,居中裁判。现在的老百姓文化素质提高了,思想警觉也增强了,哪句话如果说得不对,当事人立马就会产生对立情绪。所以,法官在讲话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态度和立场,不能盛气凌人,说事实、讲法律、摆道理要深入浅出,让老百姓都能听得懂,愿意听,要把法律规定转变成普通人的话说出来,让当事人能够接受。一定不能让当事人对法官和法院产生厌恶情绪,偏见一旦形成,要想改变就难了。 俗话说,法官就是一个天平,不能偏袒于任何一方,否则损坏的不仅是天平,更是人们对于天平的信任。作为一名法官,就是一部会说话的法典,要用法律的标尺去衡量事物的价值,判断是非对错,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 周建元 201X.
5.27篇五:
办案工作体会和建议范文 办案工作体会和建议范文 **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自组建以来,在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不断增强协调配合,注重整合资源,大力开展办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受理行政投诉件4件;初核信访件的9件;立案查处案件5件(其中大案要案2件),结案5件;处理党员干部的5人。现结合近年来的办案实践,就如何履行查办案件职能,确保查办案件质量,谈几点思考、体会和建议。
一、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1.综合素质有所欠缺。
一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组成人员大都是从其他单位交流过来的,以前少有或基本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导致人员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二是“传帮带”活动开展较少,使纪工委、监察分局新进人员转变角色较慢。
三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缺少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而纪检监察工作法规性、业务性和原则性又很强,造成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在掌握纪检监察业务时主动性不够,缺乏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
2.工作机制需要完善。
一是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都要面对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多个内设科室,因职能、任务、联系单位性质及分工等原因,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机关内设科室的工作难免有时会出现重叠、交叉、脱节、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导致工作难以沟通和协调,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二是虽然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纪工委、监察分局规格却高于机关内设科室,各科室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指导或跟进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是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的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管理和运作经验,而原有的管理模式或传统固有的管理机制,又限制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挂点联系各单位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职
能的发挥。
3.办案阻力有待克服。因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大都是本地人,在现行体制中无法实现异地任职和异地办案,且身处一个复杂的社会和无法避免的人情环境中,难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遭受外界的各种白眼和不理解,承受种种外界压力,导致家人、朋友因为自己的职业性质得罪人而遭到种种排挤和打压。在这种压力下,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思想认识不深,党性觉悟不高,一遇到办案压力 就会出现种种畏难情绪,办案时抱守“多栽花、少栽刺”中庸之道,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较真碰硬,导致办案效率低。
4.线索分析不够全面。
一是不善于发现和挖掘办案线索。来信来访、效能监察以及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及清理,都是发现违纪违规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因缺乏办案经验,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案件破解的方略、技巧与敏锐性,或就事论事、坐失良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面上,不善于挖掘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造成信访件成案率不高,导致案源流失。
二是缺少必要的沟通交流。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查办案件方面,由于线索来源单一和匮乏,加之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缺少部门彼此间的沟通,一定程度上堵塞了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渠道。
二、有效开展查办案件工作的建议
1.争取各级支持,推进办案环境优化。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查办案件工作能否取得成效,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基础。
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对查办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不搞“禁区、特例”。
二是争取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把纪工委、监察分局当成查办案件新的主力军,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工作做到“三倾斜”(领导重视倾斜、力量调配倾斜、后勤保障倾斜)。精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内部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也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分工协调、相互监督
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从线索发现或提供到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整个过程高效运转。
三是争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纪工委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相关科室沟通,互通有无,及时排除阻力和干扰,发现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与公检法部门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和已结案件跟踪制度、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复杂案件会审制度、整合办案信息、人力资源、措施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横向协作机制。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办案人员素质。
一是开展跟班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安排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到省、市、区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业务,掌握案件办理流程,熟悉从案件线索收集到案件审理、处理处分执行的各个程序,增强规范 办案的意识。
二是开展“传帮带”实践培训。在查办案件时,采取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骨干“传帮带”作用,实现“办案一线”实践培训。
三是开展 专门的办案工作培训。制定培训方案,编制专业培训教材,聘请高校老师或刑侦、预审专家讲授办案方法、办案技巧,交流办案心得,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的自觉性。
四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与上级机关业务部门和培训中心的联系与沟通,争取业务培训指标,有针对性选派干部参加培训;有条件的,也可选派干部参加党校、大专院校的脱产学习,系统学习法律、金融、经济、管理、资本市场等现代科学知识和办案业务知识。
3.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办案力量增强。为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有序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建立一支查办案件的生力军,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必不可少。
一是建立查办案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办案具体任务,落实办案责任,增强办案的使命感和主动性。
二是建立查办案件联动机制。将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纪委机关若干个科室捆绑重组,合理整合成几个查办案件的大组,实现优势互补,壮大查办案件力量。
三是建立案件查处机制。严格办案制度,完善办案规章,规范办案流程,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四是建立查办案件激励机制。对成功查办大案要案的办案组及办案人员给予嘉奖或予以记功,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还可以开展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对办案质量差的科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从而充分调动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办案的积极性。
4.把握重点环节,致力办案程序规范。从办案重点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把握案件线索处理环节。明确案件线索收集范围和处理程序,规定案件线索在限期内办理信访登记手续,经领导交办后方可进行信访初查。
二是把握初步核实环节,是成案的基础,对初核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认真仔细分析解剖,注意从的蛛丝马迹中发现案件线索,寻找问题的根源和症结。
三是把握立案调查环节,是成案的关键。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立案调查的工作要求和调查权限,准备充分的立案前预审材料。
四是把握案件移送审理环节。明确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程序和案件装卷规范,加强对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资料来源:
/data/xdth/
范文五:办案心得体会
办案心得体会
刑事办案心得
律师办理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一般要经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律师在每个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一样,因此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也不一样。在这里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会见犯罪嫌疑人是进行这些工作的前提,也是许多犯罪嫌疑人亲属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的初衷。“会见难”也是这个阶段众所周知的问题。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承办律师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有明确的规定。侦查机关不太喜欢律师在这个阶段介入,作为承办律师要理解这一点。在与侦查机关打交道时既要保持应有的耐心和大度,又要坚持有理有节、据理力争。本人最近在承办山东省某市特大交通肇事案时,坚持以上原则就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提出辩护意见。
案件转到检察院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递交办案手续,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然后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阅看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承办律师应该对案情有一个基
本的了解。应根据案情确定是否需要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然后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
我将自己这几年的经验教训做个总结:
一、 委托人的话不能不信,不能全信,律师不能被委托人的的对案
情的描述左右自己的思维。
因为委托人见不到卷宗,除非已经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委托人也见不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案发当时委托人也未必在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侦查机关讯问时是如何交代的,其他人是如何交代的,这些情况,委托人一概不知。而且基于亲情关系,委托人的描述往往搀杂了极其浓郁的感情色彩,难以客观公正。
二、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公安机关的案件不如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证据翔实细致,因此,办理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讯问笔录中的矛盾之处,办理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定性。
三、注意询问技巧,不要公然做出对抗法庭的举动。特别在很容易被认为是诱导性提问的情况下,在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的情况下,不要继续我行我素,不妨换个方式发问。比如你问
被告人“案发当晚,你没有和王某某在一起,对么”,如果此时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你不妨这样继续进行你的发问,“案发当晚,你和王某某在一起了么”,经过刚才的抗议或制止,相信不需要多高的智商,被告一定会明白怎么回答了。
对于公诉人员的询问的内容,辩护人一般不要重复询问,因为公诉人询问的内容,一般都是不利于被告的,辩护人没有必要让被告再重复对其不利的话,强化法官对被告的不良印象。
四、律师尽量不要接触受害人,
也不要试图从办案机关的证人那里得到有利于被告的证据。因为即使他们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一旦案件出现反复,办案机关感觉到办案的压力,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一口咬定是律师诱导、教唆、逼迫的。一个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律师,还能指望他去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吗,
那么,是不是明知道存在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也无所作为呢,显然不是,可以申请办案机关去调取证据~
五、除非有切实的把握,没有必要申请侦查机关的证人出庭做证。刚从事刑事辩护时,我也曾经申请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出庭做证,在有限的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做证的几个案件庭审过程中,也几乎没有什么收获。纠其原因,估计是公诉人为了稳妥,已经在证人出庭之前对证人进行了必要的辅导,证人已经掌握了如何应对律师的询问。
六、律师应该多了解些案例,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中发布
的案例和本地的判例。中国虽然没有判例法,但是最高法院的判例肯定会或多或少影响地方法院的法官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事先知道以前的的类
似案子法院如何判决,可以及时帮助律师调整辩护思路。
七、考虑到目前的司法环境,考虑到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职能,一般不要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免得打击律师的自信。如果坚信被告人无罪,最好将案件解决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我办理的案件中,那些被告在律师帮助下获得自由的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宣判无罪的,无一例外是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成功的。
当然,不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并不代表不可以做无罪的辩护,有时候,做为一种策略,也不妨做无罪的辩护,但是那样做的前提,是作为辩护策略使用,而且,这种情况一般多发生在多人犯罪的案件中。
八、如何对待当事人请客送礼疏通关系,如果当事人问到他认识某某领导或法官,是不是需要疏通关系,我一贯的做法是既不制止也不怂恿--------之所以不制止,是因为律师没有义务制止,当事人自己愿意疏通关系是他们自己的事,律师的职责只是依法为被告辩护。之所以不怂恿,是为了依法辩护并保护自己。
九、如何看待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证据一般难以取得,所以一般情况下律师不要附和被告关于刑讯逼供的说法。正确的做法是从其他方面着手,从能否形成证据链的角度做文章。
十、法庭辩论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法庭辩论阶段,无论案情多么简
单,律师对这样的案子多么有经验,一定要写辩护词,而且辩护词不能三言两语草草了事。拉长篇幅不是为了体现律师对案件的重视,而是为了达到浑水摸鱼的效果。宣读辩护词时适当掌握速度,特别对于多人犯罪的案件,适当快一点。辩护观点是用来打动法官的,不是说给公诉人听的。庭后提交给法庭,法官能接受辩护观点就是辩护最大的成功,至于公诉人,记不清你有几个辩点,正好省缺他们一一反驳。司法实践中,对于公诉人不反驳的辩护观点,法庭一般情况下都会采信。
曾有一种说法,刑事辩护是律师工作的精华,是最能体现律师风采的。但现在随着律师业务的发展,这种说法已有点过时,有很多律师也许一辈子不会承办一件刑事案件。而且现在有很多律师不愿意承办刑事案件,不喜欢办这种挣钱少风险大的案子。但我仍然醉心于刑事法庭上那种唇枪舌战、酣畅淋漓的辩论,喜欢办理刑事案。我想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承办每一起案件时都要谨慎,坚持依法办案,并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好自己,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以上是自己的一点体会,希望与各位律师同仁共勉。
篇二:办案10件案件的心得体会
办理10件案件的心得体会
一、注意在提交起诉状和答辩状时一定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
章。
二、尽量将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三、自己必须理出案情时间表,以对整个案件有全面了解。
四、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以免误会
五、注意在律师函上要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检察、法官联系自己。
六、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
七、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
八、刑事方面,会见时最好2人同去,
九、每次和当事人得谈话,都要有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这个也很重要。
十、不要轻易对当事人或其家属作出某种承诺~
十一、在解答咨询的时候,说的千万不要太具体。 十二、不要完全相信当事人的话,要看证据。
十三、交法院的资料及与当事人进行联络的信函应有备份,建立完整档案。
十四、要从气势上镇住你的当事人。
十五、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无分文,也要气宇轩昂。
十六、授权委托书最好叫当事人多签一份,以备开庭冲突时更换代理人。
十七、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律师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十八、在刑事辩护中尽量多使用公诉机关的证据材料,自己不要轻易调查取证,一来很难取得有用的证据,二来也致公诉人怀疑你作伪证。还有在辩护词中对采用的公诉方的证据材料的出处要标明清楚,以免辩论时找不出证据出处而导致被动。
篇三:案件检查学习心得体会
心
得
体
会
2013年,我有幸参加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业务学习课程”,通过对《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程序100问》、《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法规适用500问》等教材进行深刻的学习和充分的领悟,提高了我对群众来访接待、信访件受理、台账整理、案件初核、案件检查等业务工作的认识,提升了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使我不仅汲取了新的理论知识,受益匪浅,也扩展了新的思维和学会了
新的工作方法,学到了干好工作的专业知识,提高了我对案件检查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增强了干好工作的信心。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面对工作开展情况,我自认为最为缺乏的是纪检监察知识的系统学习与指导。这次学习,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这次培训的收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业务知识得到补充和提升,工作能力增强。此次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案件检查的概念、特点、地位和作用,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技巧,以及纪检监察违纪情节的分类和区别,学习内容比较全面也比较丰富,涉及面广,指导、针对性强。使我明白了纪检监察工作中信访初核、案件调查、立案审理等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及要求,充实了我的纪检监察业务理论知识,增强了我干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了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 线。
二是信访接待、信访受理、以及信访协调能力得到提升。通
过此次学习,结合我的工作实践,使我认识到信访室的相关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窗口,不仅时常要直面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时甚至要承受群众的质疑,对此,我们要以扎实的业务理论知识,过硬的业务工作能力,使群众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并将反映问题的真实和准确的调查结果,向群众积极进行反馈,使群众满意。并在工作中继续学习,不断进步,充分做好信访室的相关工作。
三是案件查办程序、案件查办工作能力得到提升。通过此次学
习,使我认识到案件查办过程就是通过不断收集整理证据来验证错误事实的过程。在案件查办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地对发现的线索进行甄别,不可凭感觉,任意武断处理;要用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去感化对象,突破案件。同时,要特别注重发挥政策教育的作用,让被调查人员心悦诚服,在心灵深处真正接受教育,悔过认错,从而实现案件突破。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格保密纪律,严格办案程序,使每一个案件都能安全、有效、快速的查结。
四是反腐败斗争的决心更加坚定。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案件受理、查办过程中,面对种种困难,我也产生过一些困惑。但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无论世情、国情、党情如何变化,我们党对长期执政条件下滋生腐败的严重性和危险性的认识是清醒的,反对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治理腐败的措施是有力的,更加坚定了我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