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校园足球规程
2015-2016年度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
联赛规程
第一章 比赛名称、主办与承办
第一条 比赛名称
2015-2016年度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第二条 主办与承办
一. 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石嘴山市体育中心、石嘴山市足球协会承办。
第二章 比赛日期与地点
第三条 比赛日期:2015年10月—2016年5月(初中足球特色学校男子组比赛日期定于2015年11月16日开始,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定于2015年11月9日下午2:30,在市教体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交注册表和报名表)。其它各组别比赛日期另行通知。
第四条 比赛地点:石嘴山市各中小学,具体地点(详见秩序册)。
第三章 参赛单位与项目
第五条 参赛单位
小学组、初中组县(区)选拔赛优胜队及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第六条 参赛项目
小学联赛:甲组男子、女子,乙组男女混合。
初中联赛:男子组、女子组。
高中联赛:男子组、女子组。
第四章 参赛办法与运动员资格
第七条 参赛办法
一.小学组报名以县(区)选拔赛优胜队参赛;初中组报名分县(区)选拔赛优胜组(暨非特色学校)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组参赛;高中组报名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组参赛。
1.小学联赛:每学校可报领队(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2人、教练员4人、竞赛管理或队医2人、甲组运动员不少于12人,乙组男队员不少于9人。
2.初中联赛:每学校可报领队(男子组、女子组)2人、教练员2人、竞赛管理或队医1人、运动员18人。
3.高中联赛:每学校可报领队(男子组、女子组)2人、教练员2人、竞赛管理或队医1人、运动员18人。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所在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区)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并适合参加足球运动者。
四.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本年度联赛组委会统一下发的参赛卡,方可参赛。
第八条 运动员资格
一.各组的年龄要求:
小学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小学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初 中 组: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
高 中 组:1998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册的球员,注册时间为各组别报名截止前10日,每队注册人数30人以内,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并且在2015-2016年度购买过校园足球责任险。
第五章 报名办法与装备要求
第九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截止日期:初中男子特色学校组2015年11月9日(可同时注册、报名),初中女子特色学校组、高中组2016年2月15日,小学组2016年4月20日,初中男女非特色学校组2016年6月10日。
二.报名地点为市体育中心。
三.报名联系人:
孟俊峰 联系电话:2024849 手机:15202662786
张瑜婷 联系电话:2013573 手机:13895120444
电子信箱:mjf640202@126.com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按统一报名表逐项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后,分别以文本和电子表格的形式分别报至市体育中心(市体育馆内)及邮箱mjf640202@126.com。
五.如更换教练员、管理、运动员等人员,须事先报市校园足球办公室并获批准方可指挥或上场比赛。
六.除非另有规定,报名后运动员不能再更换和补报;运动员比赛服号码也不得更换。
第十条 装备要求
一.各参赛队必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必须穿带帆布面胶底的足球鞋(皮面胶碎钉也可)和护腿板。
二.比赛上衣胸前、背后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三.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2套/人(颜色1深、1浅)。比赛服要求必须胸前印学校名称,背后须印号码。
四.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要有明显区别。
五.场上队长,必须佩带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第六章 比赛办法与特殊规定
第十一条 比赛办法
一.赛制
小学甲组采用八人制、乙组采用五人制,初中根据场地情况选择赛制(即场地为标准的采用十一人制、非标准的采用八人制),高中采用十一人制。
二.比赛办法
1.小学组,分甲乙组,进行两个阶段比赛:
第一阶段,分大武口、惠农、平罗三个赛区进行循环赛,每个组别不少于八只球队参赛,各小学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报名参加所有组别比赛。由各县区校足办负责。
第二阶段(只进行小学甲组),大武口、惠农赛区选拔前三名;平罗赛区选拔前两名共八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决赛采用集中赛会制,先分组循环再交叉决赛的比赛办法。由市校足办负责。
2.初中组,分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非特色学校两个组别进行比赛,采取单循环主客场赛制(八人制场上初三年级队员人数不得超过4人,十一人制场上初三年级队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由市校足办负责。
3.高中组,采取双循环主客场赛制,各高中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报名参加所有组别比赛。由市校足办负责。
4.基本技术:规定每队10人,每完成一人加0.2分(脚颠球50个+头颠球20个=0.2分)。
第十二条 特殊规定
1.凡进行幕后交易、操纵比赛、打假球、假赛的球队,一经查实,取消当场比赛成绩(双方计0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并给予其纪律处分及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扣除参赛补贴费用。
2.凡裁判员临场执法不公、有意偏袒一方;或由于裁判水平原因,出现明显错判、漏判、赛后又不虚心听取意见,坚持错误,态度恶劣的;或接受贿赂的,给予停止当次赛事裁判资格,停止1至3年比赛裁判工作及降低或撤消裁判技术等级的处分
3.每场比赛开始前20分钟,小学乙组教练员提交上场的7名队员和4名替补队员名单;小学甲组和初中组各队教练员提交上场的8名队员和至少4名替补队员名单;高中各队教练员提交上场的11名队员和至少7名替补队员名单,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4.小学各组比赛时,采用运动员十分钟上场时间的规定,就是指每名替补运动员,每场比赛上场时间必须累计达到10分钟。按各队提交的上场和替补队员名单执行。
5.初中、高中组比赛时不限换人次数,被替换下场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6.各组各队在比赛中,因受伤、转学等原因,须更换运动员,可以提出申请经市校足办批准后方可更换,但必须是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册的运动员。
第七章 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竞赛规则
一.小学乙组采用七人制,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小学甲组采用八人制,初中根据场地情况选择赛制,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三.高中组采用十一人制,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第十四条 纪律规定
一.执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范》。
二.执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相关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相关规定
一.比赛用球,五人制使用中国足球协会指定的4号球;八人制、十一人制使用中国足球协会指定的5号球。
二.比赛时间,小学组:全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初中组: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时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高中组: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时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三.名次决定办法(基本技术计入得分)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单循环赛比赛结束,积分(比赛得分+基本技术得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据以下顺序排列名次:
①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②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③积分相等队之间在小组全部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④积分相等队之间在小组全部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⑤积分相等队之间在小组全部比赛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⑥积分相等队之间在小组全部比赛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⑦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3.分组循环成绩,按小组的名次进行交叉淘汰赛成绩。
四.红牌、黄牌
1.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出示红牌、两张黄牌,或在两场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赛一场(联赛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除外)。
2.小学组运动员,在各县区分赛区和决赛分组循环的比赛中,因累计两张黄牌、1张红牌或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需在淘汰赛第一轮比赛时停赛,1张黄牌不带入决赛。
第八章 比赛弃权和罢踢
第十五条 对罢踢的认定
一.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比赛罢踢:
1.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联赛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视为罢踢。
2.拒绝按联赛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故意齐全,视为罢踢,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3.拒绝按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视为罢踢。
4.有未报名或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队员参赛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其它违纪现象,视为罢踢,屡教不改的球队,将取消比赛资格。
5.中途退出比赛,视为罢踢。
第十六条 对罢踢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球队罢赛,双方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且进球为零。
3.中途退出比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4.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经联赛组委会裁定,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5.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球队,其他球队均得3分,比分全部为:3:0。
6.罢赛的球队,当即取消本年度联赛的比赛资格并公开通报,同时,取消全部参赛经费补贴。
7.弃权的球队,每弃权一场比赛,扣除三场比赛经费补贴,并取消学校及教练员评先评优资格。
第九章 仲裁与诉讼
第十七条 仲裁委员会
负责处理联赛比赛中的违纪事件。
第十八条 诉讼委员会
负责受理联赛比赛中的诉讼案件。
第十章 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
第十九条 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由石嘴山市联赛组委会选派,并按照中国足球协会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一章 比赛经费
第二十条 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费用
一.补贴标准,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支付办法,按照临场工作量,待联赛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第二十一条 比赛运动队的费用
一.往返赛区间的各种交通费用各队先垫付。
二.补贴标准,按照全国校园足球联赛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支付办法,参赛学校的费用,按照参赛场数,待联赛结束经核算后一次性下拨;参赛教练员的补贴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发放。
第十二章 未尽事宜
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由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注:全市共命名学校27所,高中4所,大武口区小学5所,初中4所(含实验中学),惠农区小学4所,初中4所,平罗县小学4所,初中2所。2015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大武口区
范文二:校园足球竞赛规程
校园足球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二、协办单位:
三、举办时间: 2017年10月x 日—10月x 日期间的周末时间进行 四、举办地点: 五、参赛单位:
六、竞赛项目:七人制足球赛、五人制足球赛 七、参加办法:
1、各参赛学校可报男、女运动员12人,教练员2人,领队1人。 2、报名表上必须填写运动员号码,每队号码不得出现0号。 八、 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正式在籍的适龄学生。
2、运动员必须是学习努力、遵守纪律,且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
3、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2、比赛使用四号球;上场队员穿布面胶底布面足球鞋。 3、每场比赛计时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比赛中不得暂停,只可替换队员(需经场上裁判许可)。
4、参赛队在7队(含7队)以下的,采用循环赛进行;8队以上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具体赛制根据报名队队数在报名会确定)。
5、各参赛队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颜色比赛服装各1套,上衣背后和短裤左前必须有明显的号码,上场队员穿布面胶底足球鞋;运动员比赛服装、鞋不符合规定者不能参加比赛。 6、比赛中场上队长必须佩带袖标。 7、红、黄牌在全部比赛中累计。 8、排列名次方法:
循环赛按积分排列名次。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顺序决定名次: a 、按积分相等队之间的比赛积分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按积分相等队之
间比赛的净胜球数决定名次,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b 、按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的进球数决定名次,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c、按积分相等队全部比赛的净胜球数决定名次,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d、按积分相等队全部比赛的进球数决定名次,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e、抽签决定循环赛名次。
f、淘汰赛阶段:40分钟内进球多的球队取胜,如果参赛双方在40分钟内无法决出胜 负,则直接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甲、乙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报名与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按统一格式报名表打印加盖学校公章于10月xx 日前报送xxxx ,报名时需交12寸全队合影照片一张。
2、报到:各参赛队可根据竞赛秩序册安排的比赛场次、时间提前一小时到达场地。
3、抽签:各参赛队教练员抽签、预备会于10月xx 日下午3:00在XXX 会议室召开。
十二、经费:比赛等各项费用学校负担。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市xxxx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二
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组别 领队 教练员
范文三:校园足球规程_校园足球比赛规程
校园足球规程 2015-2016年度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
联赛规程
第一章 比赛名称、主办与承办
第一条 比赛名称
2015-2016年度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第二条 主办与承办
一. 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石嘴山市体育中心、石嘴山市足球协会承办。
第二章 比赛日期与地点
第三条 比赛日期:2015年10月—2016年5月(初中足球特色学校男子组比赛日期定于2015年11月16日开始,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定于2015年11月9日下午2:30,在市教体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交注册表和报名表)。其它各组别比赛日期另行通知。
第四条 比赛地点:石嘴山市各中小学,具体地点(详见秩序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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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参赛单位与项目
第五条 参赛单位
小学组、初中组县(区)选拔赛优胜队及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第六条 参赛项目
小学联赛:甲组男子、女子,乙组男女混合。
初中联赛:男子组、女子组。
高中联赛:男子组、女子组。
第四章 参赛办法与运动员资格
(转载自:CspeNgBo.cOm 蓬 勃 范文网:校园足球规程_校园足球比赛规程) 第七条 参赛办法
一.小学组报名以县(区)选拔赛优胜队参赛;初中组报名分县(区)选拔赛优胜组(暨非特色学校)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组参赛;高中组报名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组参赛。
1.小学联赛:每学校可报领队(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2人、教练员4人、竞赛管理或队医2人、甲组运动员不少于12人,乙组男队员不少于9人。
2.初中联赛:每学校可报领队(男子组、女子组)2人、教练员2人、竞赛管理或队医1人、运动员18人。
3.高中联赛:每学校可报领队(男子组、女子组)2人、教练员2人、竞赛管理或队医1人、运动员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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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所在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区)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并适合参加足球运动者。
四.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本年度联赛组委会统一下发的参赛卡,方可参赛。
第八条 运动员资格
一.各组的年龄要求:
小学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小学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初 中 组: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
高 中 组:1998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册的球员,注册时间为各组别报名截止前10日,每队注册人数30人以内,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并且在2015-2016年度购买过校园足球责任险。
第五章 报名办法与装备要求
第九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截止日期:初中男子特色学校组2015年11月9日(可同时注册、报名),初中女子特色学校组、高中组2016年2月15日,小学组2016年4月20日,初中男女非特色学校组2016年6月10日。
二.报名地点为市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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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联系人:
孟俊峰 联系电话:2024849 手机:15202662786
张瑜婷 联系电话:2013573 手机:13895120444
电子信箱:mjf640202@126.com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按统一报名表逐项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后,分别以文本和电子表格的形式分别报至市体育中心(市体育馆内)及邮箱mjf640202@126.com。
五.如更换教练员、管理、运动员等人员,须事先报市校园足球办公室并获批准方可指挥或上场比赛。
六.除非另有规定,报名后运动员不能再更换和补报;运动员比赛服号码也不得更换。
第十条 装备要求
一.各参赛队必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必须穿带帆布面胶底的足球鞋(皮面胶碎钉也可)和护腿板。
二.比赛上衣胸前、背后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三.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2套/人(颜色1深、1浅)。比赛服要求必须胸前印学校名称,背后须印号码。
四.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要有明显区别。
五.场上队长,必须佩带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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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比赛办法与特殊规定
第十一条 比赛办法
一.赛制
小学甲组采用八人制、乙组采用五人制,初中根据场地情况选择赛制(即场地为标准的采用十一人制、非标准的采用八人制),高中采用十一人制。
二.比赛办法
1.小学组,分甲乙组,进行两个阶段比赛:
第一阶段,分大武口、惠农、平罗三个赛区进行循环赛,每个组别不少于八只球队参赛,各小学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报名参加所有组别比赛。由各县区校足办负责。
第二阶段(只进行小学甲组),大武口、惠农赛区选拔前三名;平罗赛区选拔前两名共八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决赛采用集中赛会制,先分组循环再交叉决赛的比赛办法。由市校足办负责。
2.初中组,分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非特色学校两个组别进行比赛,采取单循环主客场赛制(八人制场上初三年级队员人数不得超过4人,十一人制场上初三年级队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由市校足办负责。
3.高中组,采取双循环主客场赛制,各高中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报名参加所有组别比赛。由市校足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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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技术:规定每队10人,每完成一人加0.2分(脚颠球50个,头颠球20个=0.2分)。
第十二条 特殊规定
1.凡进行幕后交易、操纵比赛、打假球、假赛的球队,一经查实,取消当场比赛成绩(双方计0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并给予其纪律处分及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扣除参赛补贴费用。
2.凡裁判员临场执法不公、有意偏袒一方;或由于裁判水平原因,出现明显错判、漏判、赛后又不虚心听取意见,坚持错误,态度恶劣的;或接受贿赂的,给予停止当次赛事裁判资格,停止1至3年比赛裁判工作及降低或撤消裁判技术等级的处分
3.每场比赛开始前20分钟,小学乙组教练员提交上场的7名队员和4名替补队员名单;小学甲组和初中组各队教练员提交上场的8名队员和至少4名替补队员名单;高中各队教练员提交上场的11名队员和至少7名替补队员名单,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4.小学各组比赛时,采用运动员十分钟上场时间的规定,就是指每名替补运动员,每场比赛上场时间必须累计达到10分钟。按各队提交的上场和替补队员名单执行。
5.初中、高中组比赛时不限换人次数,被替换下场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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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组各队在比赛中,因受伤、转学等原因,须更换运动员,可以提出申请经市校足办批准后方可更换,但必须是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册的运动员。
第七章 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竞赛规则
一.小学乙组采用七人制,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小学甲组采用八人制,初中根据场地情况选择赛制,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三.高中组采用十一人制,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第十四条 纪律规定
一.执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范》。
二.执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相关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相关规定
一.比赛用球,五人制使用中国足球协会指定的4号球;八人制、十一人制使用中国足球协会指定的5号球。
二.比赛时间,小学组:全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初中组: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时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高中组: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时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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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钟。
三.名次决定办法(基本技术计入得分)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单循环赛比赛结束,积分(比赛得分,基本技术得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据以下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校园足球规程_校园足球比赛规程
蓝城小学校园足球比赛规程
为了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响应国家大力发展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号召,在校园内推广足球运动,发动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及积极进取的个性,选拨我校足球队队员参加区足球比赛,我校将于2016年5月3日举行首届校园足球比赛。
一、地点:学校足球场
二、时间:2016年5月3日
三、参加单位:以班为单位进行同年级赛(3--6年级男子)。
四、比赛组委会成员:陈焕娟校长、贺文宏校长、英大鹏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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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裁判组成员:体育组全体老师
五、比赛奖励
学校将对比赛成绩优秀的队伍、个人以及领队进行通报表扬,并发奖状以资鼓励。
六、比赛方式
1、本次比赛采用8人制(含一名守门员)。每场比赛可上8人,另3人轮换替补(替换下场的队员当场比赛不得再上场)。
2、每场比赛计时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比赛中不得暂停,只可替换队员(需经场上裁判许可)。比赛中一方净胜5球(如5:0,6:1,7:2),比赛即告胜负分晓,不必耗时30分钟。
3、循环赛中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积分相等的队胜负判定根据依次为净胜球、进球数、失球数、抽签;淘汰赛平局直接发点球定胜负,每队轮换各发三球,如仍平局,将进入点球每球淘汰阶段。
七、赛前准备
1、各班利用自学时间学习足球基本规则
2、各班参赛运动员老师必须先告知家长准备参赛,经家长同意的运动员才可以上场比赛。
八、赛程安排
1、报名,每班限报运动员男生12人,领队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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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五、三、四、六年级采用单淘汰赛制。
3、比赛时间利用中午(12:20—13:00),裁判员为体育老师,赛前运动员要做好充分准备活动,请班主任尽量配合。
4、5月6日开始比赛,由六年级至三年级的顺序。
九、注意事项:
1、参赛球员应严格遵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注意自身安全服从裁判的判罚。如有异议,只允许领队一人与裁判进行礼貌合理的交涉。
2、各队运动员赛前应按规程统一着装,穿好胶鞋,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3、赛后,参赛运动员应做放松运动,更换汗湿的衣物。
4、各班组织好加油队伍,不得随便进入场内。
5、因场地原因,当天没有比赛的班级不得到操场上。
蓝城小学体育组
2016年5月3日
成绩单
六年级
六年一班
六年一
六年二班
10
五年级
五年一班
五年一
五年二
五年二班
五年三班
四年级
四年一班
四年一
四年二班
四年一
四年三班
三年级
三年一班
三年二
三年二班
三年二
三年三班
奖品数
班级
11
数量
领取人签字
六年一
十三份
五年二
十三份
四年一
十三份
三年二
十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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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足球规程 湖北省校园足球规程 校园足球比赛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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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校园足球联赛规程
xxx 校园足球联赛规程
为了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外文化生活,提高学生 对足球的爱好兴趣和技术水平,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加课外 体育文化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故作具体 的体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x.10---201x.5
二、形式:
足球:女子组(5人制,包括守门员) ,男子组(7人制) 比赛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每班组男、女队,男队限报 12人, 女队限报 10人,不准缺项。个别班级人数不足参赛人数的 可弃权参赛,人数达到参赛人数的班级不准缺项,否则扣班 级考评分;女子足球根据班级情况决定是否组队参加,组女 队参赛的班级加班级考评分 ) 。
分组:以班级为单位组队,每个年级分为 2组,采用单 循环取小组前 2名进入第二轮。
注:体育组把比赛日程表和班级对阵张贴在宣传栏处。 三、竞赛办法:
1、女生采用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上、下半场各 20分钟, 中场休息 5分钟。
2、男生采用 7人制足球竞赛规则,上、下半场各 30分钟, 中场休息 10分钟。
3、其它规定:(1)每场比赛可替换队员 5名,位置不限, 男子组换下场者不得再上场。 (2)比赛用 5号球。 (3)男子
组如果比赛场上队员不足 5人 (含 5人) 时, 比赛自然终止, 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 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 过 3:0,则以当时比分为准。 (4)每班统一比赛服装。 (5) 必备布质胶鞋、长袜和护腿板(以上装备不全不得上场比 赛) 。 (6)比赛中不允许下面、侧面、背面的任何铲球动作, 否则,根据相关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四、规则:
(一)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
(二)比赛严格执行《贵州省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 定》 。
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xxxxx体育组 201x.9.28
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
一、队员人数
(一) 比赛应由两队参加, 每队队员不超过 5人而必须其中一人为守 门员。
比赛开始时, 每队队员不得少于 5人。 如果比赛中某队有多个 队员被罚出场而场上该队队员数少于 3人时,比赛必须终止。
(二)各队替补队员不得超过 5人。
(三)比赛中, “机动替换”次数不限,但如果替换守门员,无须在 死球时进行。 充当守门员的球员服色要区别于其他运动员, 并有原号 码,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它队员。
(四)队员可在比赛进行期间随时“机动替换” ,但须按以下要求进 行:
1、离场队员须由边线上的替换区离场。
2、上场队员也须由边线上的替换区入场,而且必须在离场队员完全 跨出边线后方可入场。
3、替补队员不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当替补队员入场后,替换即告完成,该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 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为正式场上队员。
二、队员装备
(一)队员不得穿戴对其它队员有危险的装备。
(二)队员通常的装备为球衣、短裤、护腿板、护袜与球鞋;
(三)队员球衣须有编号,同队队员号码不得相同。
(四) 守门员可穿着长裤, 其球衣的颜色须容易与其它队员及裁判员 分辨。如其他球员替换守门员,无须待死球,但服色要明显有区别, 并保留原有的号码上场。
三、 比赛时间
(一)比赛应分为两段相等的半场,每半场 25分钟。
(二)比赛时间应由计时员掌握。
(三)在每半场中,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至罚完为止。
(四)第队每半场可要求一次一分钟暂停,但应遵守如下规定:
1、只有各队教练才能提出暂停。
2、比赛在死球时,计时员用不同于裁判的哨声或其它声音信号暂停 比赛。
3、暂停后,双方队员均应停留在场内,但可靠近后备席近旁的边线 集合,听取教练的指示。同样,教练亦不能进入场内,只可以在场外 边线作指导。
4、一个球队如上半场未使用“暂停” ,下半场亦只能要求一次暂停而 不可以获得补偿。
(五)中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 10分钟。
四、 比赛开始
(一)比赛开始时,双方用掷币方式选定场地和开球权,由胜者选择 场地或开球。 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 由开球方的一名队员将球 踢入(即踢动放定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在球踢出之前, 双方队员必须在己方半场内,而且开球队的对方球员必须离球至少 3
米。皮球向前滚动,比赛即为开始。开球的队员在球未被其它队员踢 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二) 当攻入一球后, 由失球方队员按上述规则的方法重新开球继续 比赛。
(三)中场休息后,双方应交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一名 队员开球。 (四)比赛如因本规则中未规定的原因暂停,而暂停时球 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 则恢复比赛时, 应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 所在地位置坠球, 球一触地即恢复比赛。 除非比赛暂停时球在罚球区 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的最近 6米线上坠球。
球一触地即恢复比赛。 如裁判员坠球后, 球未经队员触及而越出边线 或球门线,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坠球时在球触地前,任何队员均 不得触球,若有队员违例,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五、 比赛进行及死球
在下列情况下,比赛成死球:
(一)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二)当裁判员停止比赛时。
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比赛均应视为进行中,包括下列情形:
1、球从门柱或横梁弹回场内。
2、球从场内的裁判员或第二裁判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3、场上队员犯规或有犯规嫌疑而裁判员并未作出判罚。
六、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两门柱之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
而非由攻方球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均为攻方 胜一球。
比赛中, 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伍; 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 等,则比赛为“平局” 。
七、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 11项的任何一项时,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 任意球:
(一)踢或故意踢对方队员。
(二)绊摔对方队员。 (即在对方身前身后,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 绊摔对方)
(三)跳向对方队员。
(四)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五)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六)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或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七)拉对方队员。
(八)推对方队员。
(九)用肩膀冲撞对方队员。
(十)当对方队员正踢球或正欲踢球时,倒地铲球。
(十一)用手触球,即用手或臂部携带、击或推球。 (此规则不适用 于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若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 述十一项中的任何一项时, 则不论当时球在何位置, 只要比赛是在进 行中,都应判罚六米罚球点球。
若队员故意触犯下列四项的任何一项者: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危险者。如守门员已接稳球时仍企图踢球。
2、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如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将身体 插在中间阻挡者。
3、冲撞守门员。守门员走出罚球区时除外。
4、守门员违例:
(1)同伴故意回传球后,守门员用手触球或控制球。
(2)当同伴踢界外球时将球直接传给己方守门员,而守门员用手触 球或控制球。
(3)守门员在本方半场内任何地点,用手或脚控球超过四秒钟 。
(4)用手掷门球(传出或抛出罚球区)后,球未越过中线或未经对 方队员踢或触及,而接到同伴的传球。
八、 任意球
任意球可分为两种:直接 (这种球可以将球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 和间接 (这种球不能直接射门得分, 除非在球入球门前曾被其它队员 踢或触及) 。
队员在踢任意球时, 所有对方队员必须离球至少五米直至球被踢出为 止。当球滚动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被踢出前侵入距球五米以内时, 裁判员应令重 新开球,且须符合规则为止。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球未经其它 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九、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 明确主罚队员后, 除该队员和对方守门 员外,其它队员均应在场内及该罚球区外,并至少离球五米。对方守 门员必须站在两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双脚可以移动) 直至球踢出为 止。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不 和再次触球。当球滚动综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当在比赛中执行罚球点球, 以及在上半场或全场比赛终了时, 延长时 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门柱,或触及横梁,或触 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梁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 规现象发生,均应判进球有效。
十、 踢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 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 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把球踢入场内任何方向。踢球时,该队员的双脚 须踩在边线外,而且球须放定在边线上。当球滚动比赛即为恢复。踢 球队员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踢或触及前, 不得再次触球。 而对方队员在 球踢出前,应离球至少五米。踢界外球不能直接入门得分。
十一、 掷门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了球门线, 而最后触球者为 攻方队员,应由守方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将球掷出罚球区外,可 以直接掷过中线。当球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
当球掷出后在罚球区外掷球一方的半场内被其它队员踢或触及, 这一 掷球才算符合规则。掷门球时,对方队员在球被掷出罚球区前,都应
站在该罚球区外。
十二、角球
当球的整体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 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 队员,应由攻方队员踢角球。球应放在角球区域内踢出。
踢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未进入比赛状态时, 即球未流动前, 须距球 至少五米。踢角球队员在球未经其它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角球可直接踢入球门得分。
十三 、有关以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在淘汰赛中决出胜负) 若比赛赛成平局, 需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时, 应按下列规定 执行。
1、主裁判选定一个球门进行罚球点球。
2、主裁判以投币方式决定何队先踢。
3、两队各派五名不同球员轮流踢五球。这五名各队员应由双方队长 在罚球点球前, 报告给裁判员, 而且应是在赛前提交给裁判员的十名 队员名单中的五名。
4、如两队踢完首轮五球后,双方进球数相同或均无进球,则应按相 同顺序继续踢球点球, 直至双方踢球次数相等 (不一定须再踢五球) , 而一队比另一队多进一球时为止。
5、在上述情况下,即第一轮五球后的额外罚球,应由剩余的 5名队 员继续踢。 只有当队中的每个队员都踢过后, 第 3款所规定的队员才 可进行新一轮的互踢球点球。
6、在比赛中被罚出场的队员不得参加踢罚球点球。
7、任何有资格参加踢罚球点球的队员均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8、以互踢球点球决胜负时,所有队员都应集中停留在非踢球点球的 半场。第二裁判员负责管理这一半场及在该半场的队员。
范文五:平外校园足球竞赛规程
平湖外国语学校2016年度阳光体育
“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外国语学校
二、 承办单位:平湖外国语学校“体育组”
三、 协办:学段德育处 学段教学处 安全办 总务处 工会 四、 拟定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平湖外国语学校“足球场”“篮球场” 五、规程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比赛名称为《平湖外国语学校首届“阳光体育校园足球联赛”》 第二条:比赛设青少年组~教工组:
小学乙组:三丶四年级,男子丶女子,
小学甲组:五丶六年级,男子丶女子,
初中甲组:初二年级组,男子丶女子,
初中乙组:初一年级组,男子丶女子,
高中甲组: 高二年级组,男子丶女子,
高中乙组:高一年级组,男子丶女子,
教工组:义务段教工组、高中段教工组,参照本规程举行,。
第二章 参赛资格、报名
第三条运动队参赛条件:年级为组别进行甲乙分组进行~班级为单位。不得弄虚
作假替代或顶替别班的学生进行参赛。报名不足2队者取消本组别比赛。
第四条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 经镇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
二、 经班主任及年级长证明其身体健康
三、 特殊体质学生不许参赛
第五条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2月29日上交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至各学段负责老师~逾期不予以参加。,各学段组织好队员参加比赛~教工组不受此限制。,
二、报名地点:平湖外国语学校体育办公室
联系人:杨嘉伦老师 联系电话:13714367769,小学段,
刘华培老师 联系电话:15899955901,初中段,
戴军老师 联系电话: 13430467101,高中段, 1、 小学组每队可报运动员5至13人~初中高中组10-15人身体不适人员谢绝
报名~如有隐瞒病情,在比赛中出现意外~责任自负。,班主任有必要可
以让学生自行买保险,
2、 报名时须申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运动员号码在全部比赛中不得更改
,深浅各自一套或用学校比赛运动背心进行比赛,
第三章 竞赛安排及决定名次办法
第六条 竞赛安排:
一、竞赛规则和特殊规定:
1( 比赛实行单淘汰赛。
2(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淘汰赛是指体育比赛和其它各种比赛中的一种赛制~在这种赛制中赛员两两相对~输一场即淘汰出局。每一轮淘汰掉一半选手~直至产生最后的冠军。在单淘汰赛制中赛会组委会事先会将全部选手按预赛名次或种子顺序进行编排~也支持部分种子选手直接从中间某轮开始参加比赛的安排,即认定为轮空, 3、小学比赛比赛球为4号标准用球。全场比赛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4、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全场规定时间内出现平局~双方将采用互罚点球的
方法决定胜负(小学阶段每队3名队员~初高中每队出5名罚球队员~如任然
平局~则将以1+1的方式决定胜负~罚球出场顺序按原顺序进行)~罚点球队
员只限场上队员。
5、小学根据最新五人制足球比赛规则规定~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人~其中必须
有一位守门员~替补人数为7人。
6、每场比赛换人不限~换下者可重新上场比赛(在换人区先下后上)。 7、名次决定办法:取小组前四进入交叉比赛最总淘汰赛。
二、初中、高中组采用10人制~全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少于10分钟。初中组采用9人制~全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五,每场比赛可替换5人~一经替换下场~不得重新上场。
,六,比赛装备:各队必须款式一致~颜色一致~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服装~号码要清晰。戴护腿板~穿长筒球袜。义务段比赛一律穿布面胶底球鞋。(可有胶钉)~高中可穿皮面球鞋~不可用铁钉。赛前由主裁判检查~不符合规则的不予比赛。
,七,场上队长必须佩带袖标。
,八,如比赛需决出胜负。则终场为平局后~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互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
,九,每场比赛~胜一场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双方将采用互罚点球的方法决定胜负(初高中每队出5名罚球队员~如任然平局~则将以1+1的方式决定胜负~罚球出场顺序按原顺序进行)~罚点球队员只限场上队员。
第七条 规则与规定:
1、比赛过程中禁止使用铲球~冲撞,违规者将被判罚。
2、黄牌带入决赛(具体事宜参照足球联赛纪律规定执行)。
3、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为按比赛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超过5分钟者即视为弃权~弃权队判负。
4、如发现参赛队有弄虚作假行为~经裁定后~则取消该队所有比赛。 5、比赛中某队故意中断比赛超过5分钟即视为罢赛~罢赛队以0:3判负~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
6、每场比赛赛前由裁判员依据参赛证核对上场队员资格~不得冒名顶替,违者取
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并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判负。
7、参赛队员不得穿皮制足球鞋~只能穿帆布胶底足球鞋。
第八条 比赛场地:
1、 小学组使用5人制比赛场地~长度应在42-25米之间~宽度应在25-15
米之间,罚球区宽度12米~罚球点距球门线6米,中圈及罚球弧的半径3
米~足球门宽度3米~高度2米。由于场地不够~且篮球场用于比赛的五人
制小学甲乙组进行比赛
2、 初中~高中组使用9人制足球场~长度70-90米之间~宽度应在35-45
之间罚球区宽度18米~罚球点距离球门12米禁区弧,罚球弧,:以罚球点
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在罚球区外画一段弧线~叫罚球弧。 大禁区线
与底线距离:16.50米。 小禁区线与底线距离:5.50米。 两个禁区相隔11
米。 中圈弧半径是9.15米,按照国际足联(FIFA)通用的标准规格计算~中
圈弧弧顶距离相同半场的底线43.35米。 足球的圆周不得多于71厘米或少
于68厘米。足球的半径应该在10.3-11.8厘米之间。球门两根门柱相距7.32
米~高为2.44米。
罚角球时~对方球员需要离开角旗区9.15米(10码)。
第九条 竞赛礼仪规定
1、 赛前执行握手程序。
2、 裁判员实行国际足球办法实行赛前握手~双方队员明确握程序和队员站
位情况~向裁判员与观众示好。展现出平湖外国语学校师生面貌~展现现代
足球的友谊,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宗旨
第十条 黄、红牌:
一、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比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在同一阶段的比赛中累计2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二、各阶段比赛的黄红牌带入下一阶段比赛累积计算。
三、因红牌和累积两张黄牌而自然产生的停赛~未执行的带入下一阶段比赛执行。 四、未执行或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带入下一阶段比赛执行或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弃赛、罢赛、退出比赛
如球队被认定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该球队的参赛资格~所有在赛程中规定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均计3:0或胜。如已进行的比赛实际比分高于此~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第四章 奖励
第十二条 小学高中组获各组前三名的队且初中前二名次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各组名次的运动队除获得获奖证书外~还将进行平湖外国语学校首届校园足球比赛通报表扬。
第五章 比赛监督、裁判员
第十三条 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平湖外国语学校指定体育教师~对比赛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比赛监督的工作直接对平湖外国语学校体育学科组负责
第十四条 裁判员
裁判员由平湖平湖外国语学校体育组派选~裁判员首届平湖外国语学校“校园足球联赛”裁判工作~必须遵守“全国校园足球联赛““深圳市校园足球联赛”的各项规定。
第七章罚则
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
对比赛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为:《平湖外国语学校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第八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六条 争议
所有参加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有关争议处理的规定。 第十七条 仲裁
一、在比赛范围内出现的争议~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平湖外国语学校体育科组
比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程由平湖外国语学校体育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平湖外国语学校体育组确定。
平湖外国语学校
体育科组2016.1.10
平湖外国语学校“校园足球联赛”班级报名表
班级: 领队: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 别 所在班级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