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小金库治理方案
XX区XX局防治“小金库”
长效机制建设总结报告
为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根据苏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苏州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治金办字?2011?8号,精神和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XX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我局专项治理工作实际~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完成了本部门的长效机制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加强廉政教育~注重惩防结合。
严把廉政教育关~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小金库”产生。我局制定出台了?XX区XX局廉政建设制度?。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宣讲“小金库”的严重危害性~始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采取每月一讲的形式~由局领导带头讲课~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增强全体人员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二是拓宽教育机制。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拓宽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采取观看廉政教育短片、听取省法制宣讲团讲课、勤记廉政笔记等方式~逐步建立起教育的长效机制。三是注重日常工作。对群众有反映的进行提醒谈话~对从事重要工作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事先谈话~对新任职的进行警示谈话~使廉政谈话制度更具超前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完善制度规定~加大执行力度。
我局根据?2011年XX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提高治理实效~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全面
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上升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为扎实有效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二是机构组建到位。注重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治理措施~完善工作程序~形成了各科室、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部署到位。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人员碰头会~听取情况汇报~掌握工作进度~理顺工作思路~布置阶段性工作任务~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杜绝“小金库”现象的产生。四是强化制度建设。我局从2009年以来~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梳理~先后制定出台及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如?XX区XX局票据使用管理制度?、?XX区XX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XX区XX局征收排污费工作制度?、?XX区XX局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制度?等~规范管理~堵塞管理环节的漏洞~把“小金库”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之一。
三、深化预算改革~规范收支管理。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和“公务卡”改革~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减少财政资金使用上的“跑冒滴漏”。推进我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排污费监管机制。深化津贴补贴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局、大队、站的分配秩序。我局还制定及完善了?XX区XX局车辆管理制度?、?XX区XX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四、落实举报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党内监
督、群众监督和行政监察紧密结合~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一是建立干部群众举报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举报违反环境保护法行为奖励实施细则?、?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健全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一定的奖励。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部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督办。认真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予以严惩。二是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同时~制定出台了?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XX区XX局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行政务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督察活动~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
根据X治金办字[2011]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全面总结“小金库”治理经验~不断建立完善各项法规制度~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原则~准备有针对性地在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公会经费管理、“三公经费”管理、资金使用及财务核算、公务卡使用等方面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范文二:小金库治理方案
“”
为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联
合印发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
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
况,现就我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提高认识
集团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的作风和执政能力建设具有
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更是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
进经营管理上水平、提高发展质量的必然要求。将为促进集
团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第二次创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
础。
坚决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精神,把“小金库”治理工
作摆在重要位置,集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
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
亲自督办。
二、“小金库”治理的范围
包括集团公司本部、股份公司、各级子企业及控股企业
(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的账内账外资产。
三、“小金库”治理的内容
基本内容为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
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
成的资产。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
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
年度。
四、“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集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狠
抓落实。为此,集团公司专门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以下简称集团领导小组),刘总裁任组长,法律顾问、
总会计师任副组长。集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会计管理部、
资金管理部、财务综合部、审计稽核部、纪检监察室派员组成,
负责治理“小金库”的日常事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审计稽核
部负责协调。集团各单位应比照集团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
理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是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集团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赴
集团各单位加强督促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
典型案件,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
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单位,及时予以
批评并责令整改。
集团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
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
整改落实等工作,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
专项治理工作沟通机制。
五、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安排和部署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自2010年7月中开始至2010年底,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附件
一)。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集团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切
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
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
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职工监督作用。
集团各单位要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方
案,细化治理范围、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建立机构,明确
联系人等,其中集团相关单位应将方案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送集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见附
件二,相关单位报送内容应涵盖本单位所有各级下属机构,
下同)。
此项工作截至8月31日。集团各单位应按照方案要求,
全面开展“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建立自查自
纠承诺制和公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
负责,自查自纠情况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一旦发
现小金库应立即封存,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集团领导小组办
公室。
集团各单位要认真填报自查自纠报告和统计报表,内部
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要涵盖全部表内表外企业,帐内帐外
资产。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要签名确认,对自查自纠
的真实性、可靠性负完全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逐级审核汇总(按管理口径),并将下属
企业上报的报告和报表归档备查,在本阶段工作截止日前向
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汇总报告、报表,同时提交出现“小
金库”问题的下属单位报告、报表。
集团公司本部和股份公司本部的自查自纠报告和报表
由会计管理部和资金管理部负责提交。
“小金库”专项治理报表软件请到财政部网站
(www.mof.gov.com) 或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om)
下载。
8月末初至9月底,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督导组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全面覆盖,
不留死角,不流于形式。重点抓好:1、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2、自查自纠
覆盖情况和自查自纠措施落实情况,看自查自纠是否到位;
3、对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或审计。
会计管理部和资金管理部根据下属单位自查自纠结果,
提交集团自查报表和填报说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国资
委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
会计管理部在9月底前监督存在“小金库”的单位按照
国家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从10月初到11月底,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团各单
位应做好迎接国资委治理“小金库”工作机构重点检查的准
备工作,凡被安排重点检查的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全面、
及时、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资料。
11月末到12月底,集团各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
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相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和整改措施报送集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责成相关部门利
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六、需要明确的几点要求
(一)、深刻领会政策,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打消
侥幸与观望心理,努力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凡在集团领导小组检查之前发现的问题可以从轻从宽处理,
在检查中被发现的问题一律从重从严处理。2008年以来自己
纠正的“小金库”问题必须上报,如有隐瞒视同被查“小金
库”处理。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将给予批评并责令改
正,对问题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通过本次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
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隐患,要将“小金库”治理与加强
单位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相结合,与“810项目”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控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同步,
进一步扩大“小金库”治理综合成效。
(三)、注重预防,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在
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
革,加强风险防范,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
库”的长效机制。
(四)、各单位要加大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群众。
集团和集团各单位设立举报热线和电子邮箱,鼓励群众举
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举报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附件一: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实施时间表 附件二:提交专项治理材料的企业名单 附件三:“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及
联系方式
范文三:小金库治理方案
小金库治理方案
小金库治理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小金库治理方案。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治理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治理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至2011年12月底结束。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底)。
1.复查范围。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在全面复查中,要根据机构增减变动情况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
2.复查内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复查要结合2010年开展摸底排查的整改和工作检查进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复查可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3.复查重点。重点关注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问题。
4.复查方法。各区、各部门治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区、本部门所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
市国资局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转企事业单位的复查责任主体为市国资局,其中仍处于转委托的单位,其原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市直各有关部门为其所管理国有
企业复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电集团、报业集团、出版发行集团(以下简称三大集团)复查工作。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是全面复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本企业的全面复查工作,规划方案《小金库治理方案》(http://www.unjs.com)。
(2)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各单位必须将全面复查情况在本单位(可在内网)公示7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在报送《“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的同时,一并向同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报送《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各单位治理机构必须落实问责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的监督。
(3)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
5.政策规定。继续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
6.资料报送要求。复查工作结束后,纳入治理范围的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具体报送方式:
(1)各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根据所有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2)逐级上报。
各区、市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于6月3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理办)。市级各部门必须同时向市治理办报送《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见附件8)以及所有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名单。
(2)各企业集团“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根据所有下属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逐级上报。
市国资局监管企业集团“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必须于5月27日前将复查统计表、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报送市国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局治理办)。
转企事业单位的复查责任主体为市国资局,其中仍处于转委托的单位,其原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必须于5月27日前将复查统计表、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报送市国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局治理办)。
市国资局治理办必须于6月3日前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治理办。
(3)各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收集各区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并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报送各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治理办。
全市性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必须于5月27日前将《“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报送市民政局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民政局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于6月3日前
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治理办。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底)。
在全面开展复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督导抽查工作,各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机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1.督导抽查重点。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全面复查的重点即是督导抽查的重点。对有关地区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地区。对有关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和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5)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
(6)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
(7)有群众举报的单位;
(8)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2.督导抽查方式。
督导抽查工作应在各区、各部门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带队,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开展。各级治理机构要制定督导抽查具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对本级单位和所属地区的督导抽查工作,督导抽查中将重点关注治理工作薄弱的单位和地区。重点抽查将结合举报核查工作进行;可与其他专项工作或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抽查,由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并聘请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组成督导抽查工作组共同实施;既要抽查有关地区,又要抽查有关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
3.政策规定。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对复查纠正整改情况和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特别是责任人员追究
范文四:小金库治理方案
卫工信发[2011]号
市工信局关于开展
“小金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党办发201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我局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部署,按照《建立健全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务管理规定为指导,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监督,防止浪费,提高财务资金使用率为目标,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
为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市工信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三、专项治理的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
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复查阶段(6月9日—6月15日)
进行全面复查,理清银行账户开设、财务核算体制、资金管理方式、资金审批制度、以及单位落实津补贴政策的情况,查找资金运营、隐匿各类收入、虚列费用套取现金等账外设帐行为。并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15日前上报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20日—9月15日)
一是对复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三)机制建设(截止2011年11月30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专项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一定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证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成立了局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向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做出公开承诺,保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设立“小金库,不发生违纪行为。
(三)完善制度,长效治理。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防患于未然。要继续认真落实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和,不随意设立津补贴项目,不乱发钱物。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小金库 治理 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
范文五:小金库治理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河北省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唐山市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古冶区关于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现就我局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按照中央、省、市、区的部署要求,下一步我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重点围绕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好“回头看”。把执收执罚权比较集中的部门、自查自纠“零申报”、“零问题”的单位作为开展“回头看”的重点。原则上对自查自纠“零申报”、“零问题”的单位由局“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专项治理内容
1、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9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8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
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2、对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用户帐户进行全面清理。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步骤,到2010年底基本结束。充分发挥业务主管单位的作用,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开展治理工作。
(一) 自查自纠(7月1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小金库”治理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小金库”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
签字后,上报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各单位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局“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各单位自身都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自查情况填列《“小金库”检查情况表》,并于8月10日前将“小金库”治理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汇总表报送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重点检查(9月1日至10月31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小金库”治理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2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50%。
重点检查对象:
1、 对事业单位,加强对“零申报”、“零问题”单位和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对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加强对有举报线索、社会反映强烈、财务会计基础薄弱以及过去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的检查,特别关注事业单位的资金、资产往来关系,根据线索开展延伸检查。
(三) 整改落实(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各单位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将“小金库”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由其对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局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审计科,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
各单位都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设立情况要在2010年7月20日前报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和治理工作统一到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落实举报制度
各级“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对
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