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重点税源填报方法
【法规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0]7号
【颁布时间】 2000-01-10
【实施时间】 2000-01-10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法规编号】 2534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企业税源的变化情况、客观真实地了解国民经济运行态势,为组织税收收入提供直接的数据参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相应地建立起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
1999年11月和12月,总局在四川省和广东省分别对国税局和地税局就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布置和数据库软件培训,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办法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级税务机关领导要给以高度重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是掌握经济税源变动情况的有效途径,是组织税收收入的基础性工作,可以为分析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内在关系提供客观的依据。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充分重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加强领导和督促,势力把此项工作贯彻到基层。
二、配置专人专机。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是一项对计算机技术掌握、税收业务水平和责任心要求很高的工作。各地对此项工作务必要调配业务技术骨干专人负责。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袭,省、地(市)一级税务部门应配置专用微机,并预装计算机病毒防火墙。
三、制定有效措施。各地应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办法提出的工作要求,制定出落实此项工作的有效措施,确保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数据的数量质量和及时上报。特别要建立税务部门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制度,确保企业数据真实可靠。各省级局年终
应对下属各级局的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考评,督促各级税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四、认真做好数据的应用分析。重点税源监控是为组织税收收入和强化税收征管服务的。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重点税源监控提供的数据,按月分季作好税源分析和汇报工作,彻底搞清税源变化的原因,为税收收入的增收和清欠服务。
五、2000年协同时上报1999年和2000年两个年度的月份报表,以便进行同期比较分析。以后年度只上报当年各月的数据,于每月25日前上报前一月的数据。
附件:
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税源监控是通过建立税源数据库从而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税收情况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税源监控工作对于加强组织税收收入,促进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工作“十五”规划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确定重点税源企业的基本原则。重点税源企业的确定,分别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为对象,以企业上年实际税收完成情况为依据,逐级确定重点税源户标准和名单。
第三条 重点税源企业的确定标准。纳入国家税务总局管理的重点税源企业是以各地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收入为标准,即以1999年增值税和消费税年入库税款2000万元以上,营业税年入库税款500万以上的作为重点税源企业。省以下各级重点税源企业的划分标准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要求达到流转税收入的60%以上,同时兼顾行业分布,重点监控工业满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和社会服务业。重点税源企业一经确定,原则上年度内不做调整,新产生的重点税源企业应在次年的数据库调整中加入,但不得删除低于建库标准的原有重点税源企业。原有的重点税源企业,其年度实缴税额在连续三年不满足建库标准的50%时,可以删除。删除的企业名单和代码应上报上一级税务局备案。
第四条 重点税源数据库的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以纳税人为对象,以全国税收系统统一的计算机大系统为依托,应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的税务登记编码(编码规定附后)、统一的指标体系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
国税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对象,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主要税种,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地税局以营业税纳税人为对象建库,着重对营业税税源的管理,同时结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两个数据库的资料,实现对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主要税种税源的管理。
重点税源数据库是税务系统内部的共享数据库,由各级税务机关计划统计部门统一管理。为避免重复劳动和增加企业负担,各税收业务部门不再单独另外建立类似的数据库。 第2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接上页]
第五条 重点税源数据库实行总局、省级局、地(市)级局和县级局四级管理模式,由下而上,层层负责。
第六条 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报表和指标体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数据库和营业税纳税人数据库数据来自“重点税源企业月报表”,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表”(附件3),“增值税—般纳税人产品表”(附件4),“营业税纳税人企业表”(附件5)和“营业税纳税人项目表”(附件6)。其上报指标的设置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由少而多,逐步完善。
第七条 重点税源数据库报表的数据来源。以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申报附列表的数据为基础填报,具体填报口径见填表说明(附后)。数据指标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总局规定的数据指标的基础上自行增设附列报表或指标。 第八条 重点税源数据库数据上报方式。重点税源企业月报表由企业填报,一式两份,分别送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若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没有涉及国税收入的,可不报国税局),据以产生基础数据库,然后按统一的规定格式,通过税务系统广域网逐级上报上一级税务机关数据库。
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实行月报制度。上报总局的时间为月后25日之前(节假日顺延)。
第九条 重点税源数据库的应用范围和使用权限。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属机密级,只限于税务机关内部使用,主要服务于税收收入的分析和预测、税收政策分析、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对外提供和引用。因泄密而产生的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按月对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分析,反映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税源和税收变化情况,编写月份和季度分析报告。省级税务局按季向总局计划统计司报送季度分析报告。对税源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企业,应上报总局专题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 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职责。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要设置专职岗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向企业催报数据、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时向上一级税务局上报数据、编写数据的应用分析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重点税源户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 考核与奖惩。对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依据是日常基础工作记录和抽查结果,内容包括重点税源监控数据以及分析报告的时效性.指标的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达),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1.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库企业代码及代码编制规定
2.全国重点税源企业月报表填表说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报表(略)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报表(略)
5.营业税纳税人企业报表(略)
6.营业税纳税人经营项目报表(略)
附件1:
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库企业代码及代码编制规定
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库企业代码,是为建立全国重点税源数据库,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手段对重点税源户进行管理而设置的一套代码体系。
一、编制企业代码的范围
重点税源企业代码适用的企业,是根据全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纳入重点税源数据库管理的企业。
二、企业代码的构成
企业代码由企业纳税登记识别码、企业名称、企业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企业工商管理注册类型识别码和自定义码等五项代码组成。
企业代码库的文件名为地区行政区划代码,文件名后缀均由系统自动产生。
三、企业代码的编制要求
企业代码的编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负责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的部门组织进行。要求统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全国税收调查管理软件SDMS系统。
2000年度以后如有变更事项,各地应填报“XX年度重点税源调查企业代码修订表”(表样由各地参照2000年度代码表格式自行编制),经审核无误后,据以对2000年度以后的企业代码库进行修订。
四、企业代码编制方法
2000年度重点税源数据库企业代码由26位数字组成,表示以下5个部分的内容:
(一)企业税务登记识别码(Z1)
用15位数字表示,即企业代码的第1至第15位。前六位表示企业所在地区区划位置,后9位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反映企业组织形式的代码。企业税务
第3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接上页]
(二)企业名称(Z2)
企业名称的确定: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但最多不得超过18个汉字,即最多占36位,超过应适当缩减。
(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Z3)
用4位数字表示,为企业代码的第16至19位。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T4754—94)为标准,根据企业实际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分类填列。
1.分类原则
(1)以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关于统计单位划分的原则作为划分行业的基本原则,并在分类中注意区分第一、二、三产业。
(2)依据经济活动性质的同一性的分类原则,即主要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行业分类,而不按其所属行政隶属管理系统分类。某一行业就其实质来说是指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聚合体。
2.编码方法
(1)行业分类采用了线性分类,将社会经济活动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本办法使用其三层四位数字码的产业类别识别系统,用于标识社会经济活动的大中小类,不编制门类代码。行业门类的数据,可以通过行业大类数据的汇总求出。
(2)每一层收容类都用“9”这一特殊的数字表示,即各类中的“其他”项。
(四)企业工商管理注册登记类型识别码(Z4)
编码方法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共分3层,用3位数字代表,即企业代码的第20至22位。第20位是大类,第21位是小类,第22位是明细类。
企业所有制形式以1999年末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为准,代码统一规定如下:
内资企业
111国有中央企业
112国有地方企业
120集体企业
121城镇集体企业
122乡镇集体企业
联营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
142集体联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其他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61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162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企业
港、澳、台投资企业
210合资经营企业
220合作经营企业
230独资经营企业
240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外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五)自定义代码(Z5)
用4位数字代表,即企业代码的第23至第26位。
0001本年度新增企业;
前两位:
20同时对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实行定额征收的企业;
21定额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的企业;
22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81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在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企业;
83金融行业中的农村信用社及营业税税率仍适用5%的政策性银行;
自定义码其余各位代码由各地按照各自工作需要,自行定义使用。自定义码若不使用,则必须填为“0000”,不得空置不填。
附件2:
全国重点税源企业月报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要求
(一)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范围
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年度合计数为2000万以上的工商企业均应填报此表。纳入重点税
源户管理的营业税纳税人企业为年度实交营业税税额为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填表的重点税源企业要严格按照是否有独立的纳税人登记号进行管理,做到一个号一份表,不能按集团、总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汇总填报。设有总分支机构而分支机构不实行独立核算、不单独进行纳税登记的企业,应由总公司汇总填报。
(二)企业名称及企业税务登记识别码的填写
重点税源月报表(01、02、03、04表,见附件3,4,5,6)表头“企业名称”和“企业主代码”两行,均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定的企业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码填列。
(三)数据资料的填写
1.数据来源。重点税源月报表均应根据经过企业税务主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后的企业财务月报表、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填写。来自不同报表的数据,应反映同一会计期间企业经济活动的内容。其中,来自“损益表”和“利润表”的数据应按本月发生数填写,来自“资产负债表”的数据应按期末余额数据填写。
2.金额单位。表列数据除表中有特殊规定外,其他项目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3.小数位数。重点税源月报表中,表示产品价格(元)和单位税额(元)的,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他以万元为单位的数据,不足万元的均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或写成“.00”),三 第4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接上页]
4.填写要求。表列各栏应逐项填写,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填“0”,不留空项。各项指标中,对注明关系式的指标,在填表时,相关数据应满足关系式的要求;对未列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之间逻辑关系要求正确。
二、重点税源月报表——01表填写说明
01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表,共60项指标,数据应为企业当月发生数或期初、期
末余额数。对既可从纳税申报表取数又可从会计报表或账户取数的指标,当两种方法所取得的数据不一致时,原则上应以纳税申报表的数据为准。各指标项目的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产品(商品)销售收入”(且行)项目,反映企业扣除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后的销售收入净额。工业企业按损益表“产品销售收入”行本月数填写;外商投资工业企业按利润表“产品销售净额”行本月数填写;内资商业企业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或利润表“商品销售收入”行本月数减去“销售折让与折扣”行本月数的差额填写;股份制企业按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行本月数填写。
2.“产品(商品)销售成本”(2行)项目,工业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或利润表“产品销售成本”行本月数填写;内资商业企业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或利润表“商品销售成本”行本月数填写;股份制企业按利润表“营业成本”行本月数填写。
3.“产品销售(经营)费用”(3行)项目,工业企业按损益表“产品销售费用”行本月数填写;外商投资工业企业按利润表“产品销售费用”行本月数填写;商业企业按损益表‘经营费用”行本月数填写;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按利润表“进货费用”行本月数和“销货费用”行本月数的合计数填写;股份制企业按利润表“销售费用”行本月数和“进货费用”行本月数的合计数填写。
4.“产品(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4行)项目,反映企业产品(商品)销售应缴纳的税金及全国统一规定的教育附加,地方政府自行出台费用、附加均不得计入本项目,已计入的要剔除出来重新计入“管理费用”(10行)。企业用自产应交消费税、资源税产品连续生产非消费税、非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其中间环节的应交消费税、资源税应分别计入本项目及第5行或第6行内,已计入销售成本的应从销售成本中入本项目。工业企业按损益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行本月数填写;外商投资工业企业按利润表“产品销售税金”行本月数填写;商业企业按损益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行本月数填写;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根据有关会计制度填写;股份制企业按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行本月数填写。
5.“其中:应交消费税”(5行)、“应交资源税”(6)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7行)各项目,应分别根据“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或“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会计账户的明细账户分析计算填写。也可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和“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明细科目相对应的贷方本月发生数,减去非主营业务所含代扣代缴和按规定减免(或退回)的消费税税额(包括出口退税)、资源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后的余额填写。
6.“产品(商品)销售利润”(8行)项目,应根据本表“产品(商品)销售收入”(1行)减去“产品(商品)销售成本”(2行)、“产品销售(经营)费用”(3行)和“产品(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4行)后的余额填写。
7.“其他业务利润(含代购代销收入)”(9行)项目,工业企业、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和利润表“其他业务利润”行本月数填写;商业企业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和利润表“代购代销收入”和“其他业务利润”行本月数填写。
8.“管理费用”(10行)项目,按损益表或利润表“管理费用”行本月数填写。
9.“财务费用及汇兑损失”(11行)项目,工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和利润表“财务费用”行本月数填写;商业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财务费用”和“汇兑损失”行本月数的合计数填写。
10.“营业利润”(12行)项目,为本表“产品(商品)销售利润”(8行)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含代购代销收入)”(9行)数据之和,减去“管理费用”(10行)和“财务费用及汇兑损失”(11行)数据的差额。
11.“利润总额”(13行)项目,应以企业财务报表损益表“利润总额”一栏数据据实填写。如为亏损,则以“-”号反映。 第5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接上页]
12.“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1行)项目,是指应缴纳增值税产品(商品)的销售额,此项目中不应包括销项税额,但应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及企业实行先征后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但不包括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以及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销项税额”栏“应税销售额”指标“合计”项数据填写。
13.“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15行)项目,是指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可按纳税申报表第(9行)数据填写。
14.“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16行)项目,是指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直接免征增值
税的销售额,包括1994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按税款所属期确定,下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第8行“免税货物”本月销售额数据填写。
16.“本期进项税额”(1行)项目,是本表“其中:本期允许抵扣的期初存已征税额”(19行)至“适用4%征收率的进项税额”(25行)各行指标数据之和。
17.“其中:本期允许抵扣的期初存货所含已征税额”(19行)项目,指企业在当月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待摊费用——期初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栏的部分。应按照税务主管机关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初进项税额”栏“抵扣税额”指标本月数填写。也可按照“待摊费用——期初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方本月发生数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分析填写。用于抵顶欠税的期初存货所含已征税款,也应在本项目中反映。
18.“适用17%税率的进项税额”(20行)至“适用4%征收率的进项税额”(25行)各行指标,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期进项税额”栏适用17%税率至4%征收率的“本期进项税发生额”数据填写。
19.“本期进项税转出额”(26行)项目,根据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进项税额转出”栏本月发生数填写,或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第(12行)各栏数据的合计数填写。
20.“本期进项税净额”(27行)项目,按照本表“本期进项税额”(18行)减去“本期进项税转出额”(26行)后的余额填写。
21.“上期留抵税额”(28行)项目,指上月末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上期留抵税额”(第22行)本月数填写。
22.“本期销项税额”(29行)项目,应为本表“其中:适用17%税率的销项税额”(30行)至“适用4%征收率的应交税额”(33行)各行数据之和。
23.“其中:适用17%税率的销项税额”(30行)项目,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17%的“税额”栏数据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17%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24.“适用13%税率的销项税额”(31行)项目,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13%的“税额”栏数据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13%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25.“适用6%征收率的应交税额”(32行)和“适用4%征收率的应交税额”(33行)的项目,反映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增值税申报表中“销项”栏6%和4%征收率的“税额”栏数据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6%或4%征收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26.“本期实际抵扣的税额”(34行)项目,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实际抵扣税额”行的合计数填写。本项目已包含本期实际抵扣的期初留抵增值税税额。
27.“本期应交增值税税额”(35行)项目,按本表“本期销项税额”(29行)减去“本期实际抵扣的税额”(34行)后的余额填写。
28.“本期代扣代缴增值税税额”(36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扣缴的增值税额。可根据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第27行数据填写。 第6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接上页]
29.“本期应交增值税税额合计”(37行)为“本期应交增值税税额”(35行)和“本期代扣代缴增值税税额”(36行)的合计数。
30.“本期实交增值税税额”(38行)项目,是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增值税额、代扣代缴增值税税额,以及清理前期欠税额和当月度多交税额,但不包括当月度内查补以前年度偷漏税的实际入库税额。可按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已交税金”栏与“转出未交增值税”栏的当月累计发生数之和,减去“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会计科目贷方期末余额或加上“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借方期末余额后分析填写。也
可根据纳税申报表填写。
31.“期末未交增值税税额”(39行)项目,反映本月末未交的增值税税额,指本表“期初未交增值税税额”(17行)加上“本期应交增值税税额合计”(37行)数据之和,减去“本期实交增值税税额”(38行)数据后的余额。期末多交的增值税税额以“-”号在本项目内反映。
32.“期末留抵税额”(40行)项目,应根据本表“上期留抵税额”(28行)与‘本期进项税净额”(27行)之和,减去“本期实际抵扣的税额”(34行)后的余额填写。
33.“本期实交消费税税额”(41行)、“其中:代扣代缴消费税”(42行)、“本期实交资源税税额”(43行)和“本期实交企业所得税税额”(44行)项目,分别指企业本期实际入库的税款,包括清理前或欠税额和当月多交税额,但不包括当月内查补以前年度偷漏税的实际入库税额,可分别按“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和“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会计科目借方当月累计发生数分析计算填写。
34.“其中:代扣代缴消费税”(42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扣缴的消费税额。
35.“期本企业资产总额”(45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资产总计”行“期末数”填写。
36.“其中:应收账款”(46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下的“应收账款”行“期末数”填写。
37.“银行存款”(47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下的“银行存款”行“期末数”填写。
38.“期末企业负债总额”(48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合计”和“长期负债合计”两行的“期末数”填写。
39.“应付账款”(49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科目下的“应付账款”行“期末数”填写。
40.“期末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50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
合计”行“期末数”填写。
41.“期末固定资产原值”(51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期末固定资产原价”行“期末数”填写。
42.“其中: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2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账户“生产用固定资产”明细账户借万余额填写。
43.“累计折旧”(53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累计折旧”行“期末数”填写。
44.“其中:本期折旧”(54行)项目,应根据企业本月内计提的折旧额填列。
45.“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55行)项目,应根据上报统计局的B202报表《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相应的口径填写。
46.“工资总额”(56行)项目,应按企业“应付工资”账户本月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填写。
47.“查补前期税款”(57行),是指查补的企业前期因偷漏税行为形成的各种应交税款。按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查补入库数填写。
48.“其中:增值税”(58行)、“消费税”(59行),“企业所得税”(60行)是指查补的企业前期因偷漏税行为形成的应交增值税税款稍费税税款和企业所得税税款。按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查补入库数填写。
三、重点税源月报表——02表填写说明
(一)02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表,以产品为对象进行填报,共列17项指标,各项指标均应分产品填写。02表“产品名称”栏和“产品代码”(0行)应按《全国重点税源企业代码规定》附表《产品代码表》(以下简称产品代码表)所规定的产品名称和产品代码的顺序分别填写,不得不填或更改。
(二)02表要求填企业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的产品,但企业既生产免税的“军用产品”,又生产应税的“民用产品”的,只调查民用产品的数据。
(二)填报02表时,企业生产《产品代码表》中所列产品较多而一套麦格填写不完的,可续填数张表,但每张表格的表头都必须填写相同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代码”。一户企业中属相同产品代码的产品,必须合并在一起填入相应产品代码的行次内,表中不能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的产品代码。 第7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接上页]
(四)企业用自产的属于《产品代码表》中所列的产品连续生产属于《产品代码表》中所列的其他产品时,企业自产自用的部分不作为一个产品来填报,仅填报最终产品的有关数据。
(五)02表内各项目的具体填写要求:
1.“产品代码”(0行)项目,根据调查的产品在《产品代码表》中所对应的产品代码填写。
2.“产品期初库存量”(1行)、“本期生产量”(2行)、“本期产品销量”(3行)和“出口销量”(4行)的填写:
①“产品期初库存量”(1行)、“本期生产量”(2行)、“本期产品销量”(3行)和“出口销量”(4行)4项指标填写的产品范围仅限于《产品代码表》中“计量单位”栏标有计量单位的产品。《产品代码表》中“计量单位”栏未标出计量单位的产品,这几行均一律填0;
②“产品期初库存量”(1行)是指企业前期累计生产产品尚未售出的库存数量;“本期生产量”(2行)是指企业当月生产产品的数量;“本期产品销量”(3行)是指企业当月销售产品的数量;“出口销量”(4行)是指企业本月实现的出口量,对于《产品代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各项均应填写当月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量计算。
3.“产品价格”(5行),以本月产品销售的平均价格填写。
4.“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6行)至“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8行)各项目,应根据01表相应行次的填报口径分别按产品分解计算填列。
5.“本期销项税额”(9行)至“适用4%征收率的应交税额”(13行)各项目,应根据01表相应行次的填报口径分产品填列。填写时,也可参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期销项税额”栏“货物或应税劳务”项目各行数据填写。
6.“消费税税率(%)或单位税额(元)”(14行)和“资源税单位税额(元)”(16行)各项目,分别根据《产品代码表》中所对应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实际执行的消费税税率或单位税额、资源税单位税额填写。
7.“应交消费税”(15行)和“应交资源税”(17行)两项目,分别以计税的销售收入或销售量乘以相应的税率或税额计算填列。
四、重点税源月报表——03表的填写说明
03表为营业税纳税人企业表,共34项指标,以企业为对象汇总填报。
(一)“经营收入”(1行)项目,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合计数。
1.主营业务收入。视不同行业的企业分别按照企业损益表和利润表中下列的指标确定:
①运输(交通)企业和股份制试点企业按照损益表或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行确定;
②施工企业按照损益表中“工程结算收入”行确定;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损益表中“房地产经营收入”行确定;
④邮电通讯企业按照损益表中“通信业务收入”行确定;
⑤旅游、饮食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企业按照损益表中“营业收入”行确定;
2.其他业务收入,应视不同企业按其损益表或利润表对应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计征营业税的收入”(2行)项目,是指按税法规定应缴纳营业税的收入,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本项目应包括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本说明第(三)
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倒》列举的减免税规定即可免征营业税的收入。
(三)“免征营业税的收入”(3行)项目,是指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减免税规定即可免征营业税的收入。该指标可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中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免税收人填写。企业所取得的免税经营项目的收入应单独进行核算,不能进行单独核算的,不应计入“免征营业税的收入”。
金融行业“往来收入”不应包含在此项目内。
(四)“经营成本”(4行)项目,以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的合计数填列。
1.主营业务成本,视不同企业,按下列指标确定:
①运输(交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按照损益表或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行确定;
②金融和保险企业按照损益表中“营业支出”行确定;
③施工企业按照损益表中“工程结算成本”行确定;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损益表中“经营成本”行确定;
⑤邮电通讯企业按照损益表中“通信业务成本”行确定。
2.其他业务成本按“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借方本月发生额扣除其他业务收入所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确定。
(五)“经营费用”(5行)项目,视不同企业分别确定:
1.运输(含民航)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损益表或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行确 第8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接上页]
2.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按照损益表中“营业费用”行确定;
3.股份制企业按照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和“进货费用”的合计数确定。
(六)“经营税金及附加”(6行)项目,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应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应按企业损益表或利润表相应的“经营税金及附加”栏目的数据填列。
(七)“应交营业税”(7行)、“应交土地增值税”(8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9行)和“应交教育费附加”(10行),应分别按企业账户“应交税金”的“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企业账户“其他应交款”的“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等明细科目本月贷方累计发生额分析计算旗列。上述各应交税(费)项目,原则上不应包含减免税(费)数额。但对于先征后返形式的优惠,由于返还时不冲抵应交税金,则仍包含这部分税额。
(八)“经营利润”(11行)项目,为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的合计数。
1.主营业务利润,视不同企业分别确定为:
①运输(交通)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分别按照损益表或利润表的“主营业务利润”行确定;
②施工企业按照损益表中“工程结算利润”行确定;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损益表中“房地产经营利润”行确定;
④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按照损益表中“经营利润”行确定;
⑤邮电通信企业按照损益表中“通信业务收支差额”行确定;
2.其他业务利润按照企业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其他业务利润”行数据确定。
按上述计算关系得出的“经营利润”应与本表“经营收入”(1行)、“经营成本”(4行)、“经营费用”(5行)和“经营税金及附加”(6行)等数据的计算结果相符合。
对于金融、保险企业,由于其损益表无“其他业务利润”一行,其“经营利润”可直接
按表内公式计算得出。
(九)“管理费用”(12行)项目,对于不单独核算该项目指标的金融、保险企业填“0”,其他企业分别根据企业损益表或利润表中“管理费用”行的数据填写。
(十)“印花税”(13行)项目应根据企业“管理费用”的“印花税”明细科目借方本月发生额填写。
(十一)“财务费用及汇兑损失”(14行)项目应根据企业损益表或利润表“财务费用”行的数据填写。
(十二)“营业利润”(15行)项目视不同企业分别确定:
1.运输(交通)、施工、房地产开发、旅游、饮食服务和股份制企业分别按损益表或利润表的“营业利润”行确定;
2.邮电通信企业按损益表中“营业收支差额”行确定;
3.除保险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该指标应为本表“经营利润”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余额。因保险企业在本表中未反映“准备金提转差”和“保护红利支出”,故可不满足这一条件。
(十三)“利润总额”(16行),视不同企业确定:
1.运输(交通)、施工、房地产开发、旅游、饮食服务和股份制企业分别按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利润总额”行确定;
2.邮电通信企业按损益表中“收支差额总额”确定;
(十四)“期初未交营业税额”(17行)项目,是指税款所属期为前期的企业应交未交的营业税税额。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数额填写。
(十五)“本期实交营业税额”(18行),是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营业税税额以及清理前期欠税额和当月度实际多交的税额,该指标应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企业实际入库数填写。
该项目中不应包括查补的前期偷漏税款的实际入库税额。查补税款应在第33行填写。
(十六)“期末未交营业税额”(1行),是指税款所属期为当月的企业应交未交的营业税税额,该项目中包含前期欠税。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数额填写。
(十七)“本期实交企业所得税额”(20行),是指企业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以及清理前期欠税额和当月度实际多交的税额,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实际入库数填写。
(十八)“期末企业资产总额”(21行)项目,可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行的期末数据填写。
(十九)“应收账款”(22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下的“应收账款”行“期末数”填写。
(二十)“银行存款”(23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下的“银行存款”行“期末数”填写。
(二十一)“企业负债总额”(24行),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负债合计”期末数据填写。
(二十二)“应付账款”(25行)项目,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科目下的“应付账款”行“期末 第9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接上页]
(二十三)“期末企业所有者权益”(26行),应分别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填写。
(二十四)“期末固定资产原值”(27行),可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价(值)”的期末数填写。
(二十五)“其中: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28行)项目,应根据企业“固定资产”账户“生产用固定资产”明细账户借方余额填写。
(二十六)“累计折旧”(29行),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期
(二十七)“本期折旧”(30行)项目,应根据企业当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填写。
(二十八)“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31行)项目,应根据上报统计局的相应的口径填写。或期初、期末数之和再除以2计算填列。
(二十九)“工资总额”(32行)项目,应按企业“应付工资”账户本月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填写。
(三十)“查补前期税款”(33行),是指查补的企业前或因偷漏税行为形成的各种应交税款。按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查补入库数填写。
(三十一)“其中:营业税”(34行),是指查补的企业前期因偷漏税行为形成的应交营业税税款。按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查补入库数填写。
五、重点税源月报表——04表填表说明
04表为营业税纳税人项目表,共9项指标,以经营项目为对象进行填写。
(一)“经营项目代码”行与经营项目名称栏,按照《全国重点税源企业代码规定》营业税经营项目代码表中对应的经营项目代码和经营项目名称填写,不得不填和随意改动。
(二)本表中第1至7行的数据,分别按照01表相对应指标的填报口径分经营项目分解后分析计算填列。
(三)本表“法定税率”(8行),按照经营项目代码表中规定的法定税率填报。同一企业兼营适用不同税率的娱乐项目时,其法定税率按加权平均税率填写,并可保留两位小数。此栏,金融行业中的农村信用社填6,享受政策优惠的政策性银行填5,其他金融企业一律填民
(四)“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额”(9行),为本表“计征
范文二:重点税源管理办法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企业
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加强全省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全面落实信息管税~预测、识别和防范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管理风险~不断提高重点税源企业纳税遵从度~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依据税收风险管理基本流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税源企业是指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应征或入库税金在一个地区占有重要份额~对于整体税源变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以及各级国税机关根据本单位税源结构~认为应纳入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确定为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范围。
,一,年纳税额划分标准:
年应纳增值税500万以上~年应纳消费税100万以上~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税收集中度划分标准:
按照税收集中度测算~结合区域税源结构特征~各级国税机关经测算确认应纳入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的企业。一般按
1
照税收集中度的50%、60%、70%、80%、90%进行划分。2010年占全省税收收入90%的企业名单,不含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见附件1。
第三条 重点税源企业的确认原则上应在每年年初进行~各级国税机关根据监控管理需要新增的企业可在年度内调整。凡列入监督管理范围的重点税源企业~除注销税务登记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调整到重点税源企业之外。对于新纳入监控范围的企业~除新办企业外~在上报本年相关信息的同时~还需补报去年同期的相关信息。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是指各级国税机关通过对重点税源企业信息的采集~及时分析、识别税收风险~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采取不同的措施应对和监控税收流失风险~实现对重点税源有效管控~促进重点税源企业纳税遵从度的提高。
第五条 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国税机关应根据本地税源结构~确定重点税源管理对象~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做好本级的重点税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 省局负责对省级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市局和县,区,国税局负责市级和县,区,级重点税源管理~同时配合省局做好所属省级重点税源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县,区,国税局应成立重点税源监控领导小组~负责对
2
重点税源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市、县局重点税源监控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一名局领导担任~征管部门牵头~各有关业务部门参加。
第二章 重点税源企业的信息采集
第七条 重点税源企业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重点税源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申报信息、财务报表信息、关联交易信息和其他信息。采集的信息要反映重点税源企业在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为税收风险特征的比对、分析和运算提供信息支撑。《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信息资源库》见附件2。
第八条 信息采集分为内部提取和外部采集两种方式。内部提取是指能够直接从综合征管软件、金税工程、进出口管理系统、税收管理员系统、网上申报等目前应用系统中提取的纳税人申报信息和国税机关管理信息。外部补充采集是指国税机关根据重点税源企业风险指标设定的情况~补充采集的应用系统以外的其他信息。
第九条 重点税源企业信息的内容包括:
,一,基本信息:包括登记信息、资格认定及税收优惠类信息、发票管理信息、会计核算信息等。
,二,生产,经营,信息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仓储、销售、其它信息等。
3
,三,申报信息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进出口税收、其他税收信息等。
,四,财务报表信息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信息等。
,五,关联交易信息包括关联方情况、材料商品购入、商品材料销售、劳务收入、劳务支出、受让无形资产、出让无形资产、受让固定资产、出让固定资产、融资应计利息收入、融资应计利息支出等。
,六,其他信息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信息~具体包括股票发行价格、股本结构、股票价格波动、市盈率、企业公告等。
第十条 对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的信息采集~基层国税分局应本着既满足上级机关的监控管理要求、又方便纳税人的原则~主要采取企业填报或数据导入等方式进行采集。
第三章 重点税源企业的信息分析
第十一条 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对重点税源信息的深入分析~查找税款流失风险的环节~防范重大税收流失风险~堵塞征管漏洞。在分析过程中~要根据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和核算特点~充分利用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申报信息和财务会计核算信息~以及统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统计信息~从纵向分析和关联分析入手~综合以前年度风险管理成果、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模型~建立、完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特征库》~健全重点税源企业预警、分析、监控指标体系。
4
第十二条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特征库要形成分析体系~采用层级制的方式进行。第一级为总指标、第二级为主指标、第三级为辅助指标。
总指标是对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进行的分析~是针对企业资金、资产、存货、收益、各税种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特征进行的总体分析~主要包括资金流、总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收贡献率等指标。
主指标是以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税收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各税种计算原理~采用配比和弹性等分析方法~采取组合的方式~分环节对税收风险点进行预测和分析。主要包括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电耗、库存材料、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指标。
辅助指标是对主指标的进一步细化~是在配比和弹性分析的基础上~对主指标进行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使重点税源企业各税种存在的预警、分析指标指向性更强。主要包括:未开票销售额、滞留票、期间费用率、财务费用变动率、应纳消费税税额变动率等指标。
上述层级指标设置方法在《全省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特征库》中~见附件3。
第十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发现的风险特征~按照对税基的侵蚀程度~从风险发生概率、存续期、经营规模等方面考虑~不断充实和完善《全
5
省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资源库》~结合全省实际和地域特点及稽查部门年度专项检查工作任务~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风险等级进行局部调整~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级别进行管理。
第四章 重点税源企业的风险应对
第十四条 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等级不同~实施差别化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服务提示、纳税辅导、纳税评估、实地核查、税务稽查等。
第十五条 对于低风险等级的重点税源企业~由负责税源管理或纳税服务部门采取提醒提示、宣传辅导等服务性措施加以应对。也可采用集中培训、政策解读、电话或信函提醒提示等方式应对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于中风险等级的重点税源企业~由税源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岗位或管理团队~开展纳税评估。发现存在涉嫌偷逃骗抗和违法使用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应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检查。
第十七条 对于高税收风险等级的重点税源企业~由税源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岗位或管理团队~开展实地核查或日常检查~纳税人存在涉嫌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的~要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检查。
第十八条 各级风险管理应对单位应将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应对的结果~及时反馈给税收风险管理部门。
6
第五章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监控管理
第十九条 税收风险管理部门根据反馈的结果~确定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的基本内容、监控周期、监控指标以及监控需要采集的辅助信息的内容~形成重点税源企业季度或年度分析、监控报告~监控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情况。
第二十条 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应当涵盖所有税种,
,二,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的征管人力资源配备科学合理~保障有力,
,三,分户建立的监控指标体系应当符合每一户重点税源企业的实际情况~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科学合理,
,四,辅助监控信息采集要及时、准确,
,五,监控程序合法~文书使用规范,
,六,重点税源企业的申报质量要有明显提高,
,七,税收收入因素分析透彻~能够为税收收入合理调度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市局征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的部署、督导、考核~县,区,局征管部门,综合,负责本单位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的部署、督导和考核。
第六章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的绩效考核
7
第二十二条 重点税源管理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省局将重点税源风险管理工资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进行重点考核。市局对县,区,局进行考核~县,区,局对责任区和责任人分级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地国税机关自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将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质量考核~实行层层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源监控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发生问题的~依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
范文三:教材(重点税源)
第四章 重点税源监控
第一节 重点税源监控的概念
一、概念
重点税源监控是税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方式,是通过对确定的重点纳税企业经营状况、相关财务数据以及税收完成情况的监控和分析,掌握企业税源变化状况,并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各类数据形成的数据库进行管理和样本分析,为税收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概念的含义
重点税源监控的概念有三层含义:
一是重点税源监控的范畴。首先明确重点税源监控是税源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目前,我们在讨论税收管理工作时,很多场合在强调税源管理或税源监控。税源监控是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的一个大的概念,包括基层管户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管理等多层次、多方面的工作,可以说我们所做的任何税收工作都是围绕税源监控和管理工作开展的。重点税源监控在税源监控的字面前加注了重点两个字,其意义就是将税源监控范畴以重点企业为特征抽象化,更加着重分析税源变化与税收收入发展趋势变化,从而通过对重点税源的分析,模拟整体税收的发展变化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讲,重点税源监控是税源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其次,是重点税源监控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税源管理工作既然是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的大概念,其表现形式是相对分散和模糊的。特别是对于宏观管理部门而言,在没有足够技术支持的前提下,很难搜集分散在各个基层单位的税源管理工作资料。而将重点企业作为对象的重点税源监控,可以提供一个平台,利于宏观管理部门客观认识基层税源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因此,重点税源监控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是重点税源监控的手段和实现方式。在概念中,明确了重点税源监控的手段,就是通过对重点纳税企业经营状况、相关财务数据以及税收完成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实现税源监控的目的。这里明确了重点税源监控的数据来源,就是企业的各种财务报表和税务部门的企业纳税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资料、税源统计台账等)。
三是重点税源监控的目的。重点税源监控的目的,就是掌握企业税源变化状况为税收决策提供依据。在旧的观念中,把若干重点企业的税源变化状况作为趋势分析的依据,可以为税收决策提供依据。但这种观念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局限在仅仅做趋势上的分析,而忽视了税收管理的各个方面。因此,在对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进行定义时,我们加入了一个新的观点,就是要对采集到的重点企业数据进行样本分析和管理,这就引入了数据库的概念。数据库是信息时代对于信息和信息处理的一个新的概念,在重点税源监控工作中,就是把采集到的数据形成数据库,不仅要汇总信息,而且要通过对数据库的分解和组合,进行不同的样本分析,得出不同的结果,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和应用。这样的管理和分析方法,更有利于管理者决策。
三、概念的定位
在目前的税收工作形势下,我们提出了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的概念,这一概念必须符合当前的税收工作要求,符合当前的税收工作现状,必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体讲,就是要有两个定位:
一是要定位于目前的征管手段和征管水平,定位于目前的税收信息化水平。目前我省的征管手段和水平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尽管随着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征管手段和水平会得到明显改进和提高,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重点税源监控仍将是税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方式。而重点税源监控工作也要以现实的征收管理手段和水平为考察对象,通过数据的分析,对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要定位于税收工作的发展趋势。科学化、精细化是税收管理的未来和方向,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因此,在概念的定义中,我们加入了数据库管理的新观念,通过先进的数据库管理,实现重点税源数据的多层次、多角度运用,更大地发挥重点税源数据的运用程度和价值。
四、概念的延伸
随着税收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在未来某个时期,所有的企业纳税信息将会展现在一个统一的数据平台之上,这将为重点税源监控向完整税源监控过渡提供条件。但即使到了这一阶段,重点税源监控仍有必要继续存在并发展下去。首先,重点税源监控与整体税源监控相比,显得更加简洁和便捷,其数据处理相对容易,而整体税源监控由于数据量庞大,数据处理难度较大,不容易得出想要的结果;其次,重点税源监控的趋势分析更为清晰,只要监控税源比重达到一定程度,其趋势就可以模拟成为整体税源的趋势,而一定数量的企业税源趋势分析要更为容易;第三,数据的交叉检验,可以大大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可信度。由于纳税信息的不对称,企业纳税申报中往往出现虚假申报的现象,这无疑将降低税源监控数据的质量,而通过独立渠道获得的重点税源数据与综合征管软件中的数据进行对比校验,无论是提高税源监控数据的质量,还是提高综合征管软件的运行质量,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防止虚假申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以上三点可以不难看出,无论税收信息化程度如何,重点税源监控工作都是税源监控的最直接、最有效的组成部分和实现方式。
第二节 重点税源监控的意义及目的
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从其概念看,是税源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就是在微观层面掌握大量数据,然后从微观数据中跳出来,站在宏观的层面上分析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反映税收管理成果,揭示存在问题,预测税收趋势,提出有针对性、有价值的观点,更好地为组织收入工作服务。
一是使税源监控面趋向全面综合。目前,重点税源的监控可以从三次产业、23个行业、11个企业注册类型、6种企业规模类别,以及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和重点调产企业等多个角度分析企业发展和税收变化情况,同时,在软件技术的支持下,还可以将多个监控面交叉进行检索和运算,大大增强了数据采集运用能力。
二是宏观分析税收与税源变化状况。分行业、分注册类型、分企业规模类别测算税收增长情况,对增长率较高或较低的行业、注册类型、规模类别进行专题调查,给出科学合理的解释,找出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力行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收入的有效增长。通过对宏观实际税负与法定税率等比较,客观反映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税收及税源增减变化趋势、政策执行的差异等情况,为确定工作措施和目标提供依据。 三是宏观分析行业等税负状况反映地区征管水平。逐步建立行业税负预警机制。通过分析不同地区之间相同行业或规模 类别等平均税负,并用离散度进行描述,可以衡量不同地区之间 某行业或某类别企业征管水平的差异,并通过专题调查研究,得出合理的税负水平,用以指导税收征管工作的侧重点。如通过样本测算,不同地区之间中小煤炭企业税负不平衡,或不同地区之间民营企业宏观税负不平衡,那么税负偏低的地方就应当加强相 关税收的征管力度。
四是宏观分析和客观反映当前经济和税收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从我省经济结构性调整为出发点,以企业改制、重点调产项目和民营企业发展等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为线索,着重研究分析经济发展对税收的影响,客观反映我省经济结构性调整在税收取得的成果。从全省地税组织收入工作思路为出发点,以房地产开发、房产租赁、餐饮娱乐等税收增长点为线索,通过增长、税负等指标的变化趋势测算,客观反映组织收入工作思路和各项具体措施的成果。 五是宏观分析税收发展趋势,为税收预测提供依据。当重点 监控企业入库税收占全省地税收入的比重达到一定比例时,重点企业税收的发展趋势就一定程度反映了整体税收的发展趋势。一方面,按照重点企业分月税收入库情况,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对其税收进行预测,另一方面,通过对重点税源的预测结果,对整体税收进行预测。
六是为税收稽查选案、税收征管和税政管理提供线索。在数据收集后,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统计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应征税收、入库税收等数据进行逻辑审核,遴选出明显不符合逻辑关系的纳税企业,为税收稽查、税收征管和税政管理提供信息。
七是促进清理企业欠税工作的开展。我们通过对企业欠缴税款、新欠税款与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等指标之间的比较分析,测算货币资金保障率、资金清欠能力、存款保障率、存款保障能力等指标,通过这些指标筛选出具有清欠能力的企业名单,并向征收单位定期通报,促进清理欠税工作的开展。
第三节 重点税源监控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重点税源监控既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那么在做好此项工作时,首先要有一个完整
的指导思想作为基础,并且这个指导思想要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充分体现“大税收、大服务”的税收工作理念。
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是要充分体现税收经济观的要求。重点税源监控是连接税收与经济的一条重要纽带。做好当前的税收工作,科学揭示税收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必须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地进行分析,要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因此,建立新的重点税源监控系统,要立足于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研究两个层面研究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微观上,对企业产销经营状况与税收等各项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并进行逻辑对比,全面准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宏观上,对行业、产业、注册类型等提取样本,通过增长率、弹性、税负与法定税率等指标的对比,反映不同地区之间经济与税收的关系。同时,要抓住我省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并向行业延伸这一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源监控。重点税源监控面要延伸到产业结构调整的层面,延伸到民营企业发展的层面,延伸到企业改制的层面,及时客观地反映我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对地方税收的影响。
二是要体现依法治税的要求。《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是税务部门进行税款征收管理的法律保证,同时也赋予了税务部门开展税源监控工作的权力。因此,新的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系统在制定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税收征管法》中涉及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款征收环节的有关规定,是监控工作合法合理。同时,新的《税收征管法》更强调对税源的监控管理,为此,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系统要充分体现这一要求,力求通过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衡量不同地区之间税收管理水平的差异,从而为制定相关措施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会计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使重点税源监控的数据取之有法,用之有度。
三是要适应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税收工作的信息化,就是要通过先进的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实现对税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信息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因而,作为税源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必须做到集中统一管理。构建新的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实现集中统一管理,首先要设计一套具有广泛适用性(既适用于各个监控企业,又适用于不同的地区)的指标体系,用相同的指标体系把省、市、县三级的重点监控企业纳入到系统中,从而最大限度地形成一个大的数据库,有了这样一个大的数据库,就可以实现多种多样的延伸功能,如:数据的应用分析、宏观税收预测、纳税能力估算、征管力度检验、稽查选案等,才能实现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其次,是要在省、市、县使用同意的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在事权上实现集中统一管理。
二、开展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系统的基本原则
一是集中统一、共享的原则。这是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系统符合信息化建设要求的基本原则。所谓集中统一,就是在指标体系统一,监控模式统一的基础之上,实现省、市、县三级的集中管理,数据的集中点分为三层,可以在三层之间构筑不同大小、不同样本的数据库,进行分析应用。所谓共享,就是实现数据的共享,实现数据的互通互用。实现了数据的集中统一和共享,就可以实现数据的跨层次、跨区域、多维的管理和运用。
二是简化、高效的原则。所谓简化、高效,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确定的监控指标体系要简明,易于采集,减少基层单位在数据采集环节的工作量,提高数据采集工作的效率,在简明的基础上,提供一套操作简易的数据分析模式,便于省、市、县三级开展数据分析工作;另一方面是监控的模式要简化、高效。以往,各级税务部门都在搞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相互独立、封闭,指标体系也不太完整,我们设想将在全省统一监控体系,并适当确定监控的指标体系,着力于扩大监控面和提高监控效率,集中有限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做好税源监控数据采集、数据传递和数据分析工作。
三是提高数据处理水平的原则。在数据的管理上,要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数据传递的时效性。在数据的分析运用中,要通过测算增长率、税负、征收率、入库率等指标,创建重点税源数据分析表系统、稽查选案系统等,实现数据的多种延伸功能,为领导决策服务。
第四节 重点税源监控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一是扩大重点税源监控面。一方面是调整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标准。省局监控企业的基
本标准由原来的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调整为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不同行业之间监控的标准不同,不同市、县之间标准可以调整),并且将近年来新增的重点纳税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另一方面是将代征、代扣代缴税款和重点工程税款纳入监控范围。
二是丰富重点税源监控的层次结构。由原来的从企业到行业两层结构扩充为从企业到注册类型、产业、行业、企业规模类别、是否上市公司、是否准备上市公司(已经进入上市辅导期,但还没有正式上市的公司)、是否重点调产企业、是否民营企业等的多层结构,从而使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抓住当前我省经济工作的重点和新的税收增长点,具备多层次、多维的数据检索和分析功能以及行业税负等宏观经济与税收关系分析功能。
产业的设置涉及国民经济的三次产业;行业的设置涉及煤炭生产、煤炭运销等23个行业;企业注册类型涉及国有、集体等13种,其中特别设置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两个项目,用于完整监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规模类别涉及1亿元以上、1000万元至1亿元等六个类别,用以分析不同规模大小企业的税收发展和税负情况。
三是完善税源监控的指标体系。在原有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企业资产、负债、利润等方面的经济指标和应征税款、缓征税款等税收指标,从而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负债、支付偿还能力以及纳税情况,更好地做好微观经济与税收关系的分析工作。 四是增强重点税源监控的集中性。把省、市、县三级重点监控的指标设定和监控模式统一起来,选户标准各级自行确定,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指标统一、运行顺畅的大型的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区域、行业等税负的比较分析。在这个统一的框架下对重点税源进行统一的监控、统一分析,充分发挥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指标体系的内容及口径解释
重点税源监控指标体系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的基本信息,二是企业的经济税收信息。其基本表样如下:
山西省地税系统重点企业经济税收监控表01表
年 月
编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山西省地税系统重点企业经济税收监控表02表
(一)企业的基本信息
1、山西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库企业编码规定
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库企业编码,是为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通过数据库检索实现对重点税源数据库分级管理而设置的一套编码体系。现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编码工作安排规定如下: 重点税源数据库企业编码由15位数字组成,表示以下6个部分的内容:
a、省编码。
由编码的第1、2位组成。表示重点监控企业所在的省。凡是纳入山西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监控系统的监控企业,省编码均为00。
b、市编码。
由编码的第3、4位组成。表示重点监控企业所在的市。其编码和所代表的市为: 01 太原市
02 大同市
03 阳泉市
04 长治市
05 晋城市
06 朔州市
07 忻州市
08 晋中市
09 吕梁市
10 临汾市
11 运城市
12 省局直属征收局
c、县(区、分局)编码。
由编码的第5、6位组成。表示重点监控企业所在的县(区、分局)。其编码和所代表的县(区、分局)由各市(地)自行确定,起始从01开始。
d、税务所(科、征收局)编码。
由编码的第7、8位组成。表示重点监控企业所在的税务所(科、征收局)。其编码和所代表的税务所(科、征收局)由各县(区、分局)自行确定,起始从01开始。
e、企业顺序编码。
由编码的第9、10、11位组成。表示重点企业所在税务所(科、征收局)中的顺序。起始从001开始。
f、备用编码。
由编码的第12、13、14、15位组成。为日后工作需要的备用编码。在未启用前均填写为0000,不得空置不填。
2、所属产业
按照国家规定的三次产业划分标准填写。具体代码和内容为:
01 第一产业;
02 第二产业;
03 第三产业。
3、所属行业
按照企业所属行业填写。具体代码和内容为:
01 煤炭生产;
02 焦炭生产;
03 其它采掘矿业;
04 冶金:
05 机械制造业;
06 化工;
07 建筑材料;
08 酿造业;
09 其它制造业(包括饮料加工、制药业等);
10 电力生产;
11 电力供应;
12 煤炭运销;
13 建筑业;
14 金融业;
15 保险业;
16 邮政业:
17 房地产业;
18 交通运输业;
19 餐饮住宿业;
20 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和服务业;
21 文体娱乐业;
22 行政事业单位
23 其他行业
4、企业注册类型
按照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登记类型。具体代码和内容为:
01 国有企业;
02 集体企业;
03 股份合作企业;
04 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它联营企业);
05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06 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07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
08 其它股份有限公司;
09 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0 个体企业;
1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2 外商投资企业;
13 其它。
5、企业规模类别
按照企业上年实际缴纳地方税收收入数额大小划分填写。 具体代码和内容为: 01 10000万元以上;
02 1000万元—10000万元;
03 500万元—1000万元;
04 100万元—500万元;
05 50万元—100万元;
06 50万元以下。
6、是否上市公司
按照企业是否已经上市填写。如果是已上市公司,则填写 01,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则填写00。
7、是否准备上市公司
按照企业是否准备上市填写。如果是准备上市公司,则填写01,如果不是准备上市公司,则填写00。
8、是否重点调产企业
按照企业是否有省重点或市重点调产项目填写。如果有重点调产项目,则填写01,如果没有,则填写00。
9、是否民营企业
按照企业是否为民营企业填写。如果是民营企业,则填写 01,如果不是,则填写00。
10、注册资本
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中“注册资本”项目对应填写。
11、实缴税款
按照上年度企业全年在地税部门实际缴纳税收收入总额填写。
(二)企业经济税收信息
企业经济税收信息,以企业为对象填写。经济指标类分别“工业企业类”、“非工业企业类”进行填列。
工业企业类。其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煤炭生产、焦炭生产、其它采矿业、冶金、机械制造业、其它制造业(包括饮料加工、制药业等)、电力生产、电力供应、化工、建筑材料、酿造业等。其填写的经济指标为:主要产品产量、主要产品销售数量、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和账款、应付票据和账款(共计9项)。其中“主要产品产量”、“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只需煤炭生产、焦炭生产、其他采矿业、电力生产四个行业的企业填写。
非工业企业类。其主要包括:煤炭运销、建筑业、金融业、保险业、邮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住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和服务业、文体娱乐业和其它行业。其填写的经济指标为:主营业务收入、计征营业税的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和账款、应付票据和账款(共计8项)。
1、基本要求。
a、数据来源。
企业经济指标中的”主要产品产量”和”主要产品销量”由基层地税部门管户人员定期向监控企业取得;其余指标均应根据相关有权中介机构所审核后的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按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的数据填列。来自不同报表的数据应反映同一会计期间企业经济活动的内容。税收指标均根据管户人员分户台账等相关账薄中对应项目填列。
b、数据指标的计量单位要求。数据中“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产品销量”以吨、立方米、千瓦时等为计量单位,其余数据均以元为计量单位。
c、数据指标的时期要求。经济指标为截止报表期上月的累计数;税收指标为截止报表期本期的累计数。报送年报时,经济指标和税收指标均为年度累计数。
d、备注栏:企业产销发生重大变化或当期税款有特殊变化,必须在备注栏注明。
2、具体指标口径解释。
a、“主要产品产量”:按企业主要产品产量据实填列。
b、“主要产品销量”:按企业主要产品销量据实填。
c、“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商品销售、提供劳务及资产使用权等发生的收入。
d、“计征营业税收入”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营业税的收入,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应包括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符合《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减免税规定予以免征营业税的收入。
e、“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企业从事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
f、“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即收入与成本费用相抵后的差额,由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和补贴收入等组成。
g、“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h、“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i、“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j、“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是指有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债务。
k、“应缴税款”: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金。
l、“实缴税款”: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缴纳的税款。
m、“代征代扣税款”:指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代征人按照税法规定或协议要求所征收入库的税款。该指标为实缴 税款的其中数。
n、“减免税款”:是指实际纳税义务发生后减征和免征的税款。
o、“欠缴税款”: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人) 按照规定应缴而未缴的税款。 p、“本年新欠”:是指在当前监控年度所新增的欠缴税款。
3、逻辑关系审核
主营业务利润
银行存款
利润总额
计征营业税的收入
应缴税款=实缴税款+减免税款+欠缴税款
三、指标体系的发展方向
目前的重点税源监控指标体系是建立在当前的税收信息化水平和征收管理水平之上的,随着税收信息化工作的推进,将来大量的企业经济和税收数据将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的统一平台之上,重点税源监控的指标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一是产业、行业、企业注册类型等基本信息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划分,是分类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适当扩充经济指标,目前的经济指标均为企业财务报表的一些根指标,基本可以概括和分析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进行企业税收负担分析,但不能满足深入的财务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的要求,需要适当扩充经济指标。
第五节 重点税源监控分析
一、重点税源监控分析的作用和意义
重点税源监控分析是税收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高级阶段由于其更加侧重于税源角度的分析,因此税收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发展的过程中,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就显得更加重要。同时,贯彻落实“大税收、大服务”的治税理念,必须强调税收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如何通过税收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不仅体现在宏观层面上,更主要地是体现在微观经济主体上。税务部门通过微观税源监控,做好政策服务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的发展,是税务部门落实“大税收、大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因此,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工作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是税收分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税收工作的重要一环。
一是税收分析向微观发展的要求。目前,我们在做税收分析工作,研究税收与经济关系时,一般是使用统计部门发布的宏观经济指标与相对应的税收指标进行对比分析,这种方法往往出现税收发展与相关经济发展趋势不相符合的问题,或者使用经济指标无法完全解释税收问题。此时,就需要用微观的东西去解释宏观的东西。就目前而言,重点税源数据分析是微观税收分析的主体。做好重点税源数据分析工作,将税收分析从宏观延伸到微观主体,是税收分析完整性的体现。
二是微观税收与经济关系研究的载体。研究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是税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研究分析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入手,宏观上发现问题,微观上解释问题。重点税源的数据中,既包含代表企业经营发展的主要经济指标,也包括各类税收指标,通过对这些经济和税收指标的对比分析,可以很好地反映重点企业的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具有代表性的一定数量重点企业汇总的经济指标和税收指标的分析,可以代表区域的宏观税收与经济的关系,这就实现了宏观与微观的有机结合。
三是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收预警工作基础。纳税评估和税收预警是未来税收工作的方向,反映了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纳税评估和税收预警工作都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特别是在微观主体上,对企业、行业的纳税评估和税收预警必须要以重点税源监控系统为依托,实现重点企业数据的比较分析,特别是做好企业税负分析,从税负的角度进行纳税评估和税收预警工作。
四是县、区、分局税收与经济关系研究的手段。在开展税收与经济关系研究时,一些县、区往往遇到经济指标匮乏的问题,分局则根本没有相关的经济指标。这时,就需要用重点税源采集的数据进行弥补和补充,将重点企业的汇总经济指标模拟为该地区的经济指标,进行税收与经济关系的分析。但有一个前提,重点企业的汇总信息必须具有代表性,这就要求县、区、分局的监控企业要达到一定数量,监控的税收比重达到一定比重(至少50%以上)。如果要进行行业税收与经济关系分析,重点企业的行业分布一定要均衡。
五是评价征管效能和税收政策执行效果的重要标准。评价征管效能和税收政策执行效果,不仅要从宏观税收成果的角度,由果及因地进行分析,更为重要的是以重点税源监控系统为依托,在微观角度进行评价分析。通过企业经营状况与税收成果对比,可以清晰地判断税务部门对该企业的征收力度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加以汇总,可以评价一个地区的总体征管效能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二、重点税源监控分析的方法
1、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指将两个有联系的统计指标进行比较,用一个抽象化的比值表明社会经济现象之间的对比关系和比较与分析事务之间的联系,用以揭示现象的相对水平、发展过程、差异程度、内部结构的比例关系。比较分析法按空间时间范围可划分为横向比较分析和纵向比较分析。
(1)横向比较分析。横向比较分析是对特定研究对象相同条件或环境下不同样本的财务信息与经济数据进行挖掘、整理、测算,揭示其规律特征和差异个体的分析。如税收负担的分析。
(2)纵向比较分析。纵向比较分析是对特定研究对象不同历史时期的财务信息与经济数据通过单一指标或多项指标的相关性分析,揭示其规律特征和差异个体的分析。如本年主营
业务收入净额与上年或前几个年度的跨期比较。
2、差异分析法
差异分析是指对不同样本同一指标量化程度是否一致而开展的系列分析,具体作法是测算不同样本同一指标的差异程度。差异分析的关键是建立评价差异的标准,有了标准才能说明差异的影响程度。表示差异程度可以用绝对值,也可以建立参照系用相对值。应用差异分析法开展微观税收分析的典型分析案例就是同业税负分析。
3、趋势分析法
趋势分析是指对纳税人特定税收指标、经济指标或税收经济关系指标一段时期走势和趋向的分析和推断。了解和掌握税收经济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判断未来税收收入形势的好坏,使组织税收收入做到心中有数。趋势分析的两个基本要求是说明特定指标的发展方向和变化幅度,基本分析技术是时间序列分析技术。
4、波动分析法
波动分析是指描述税收事物运行变化平稳性的分析。税收事物的运行受经济变化影响、税收制度规定的约束和现有征管环境的制约,也有其自身客观的规律。在经济运行相对平稳、税制不变的条件下,税收事物运行平稳与否,直接反映税收征管情况的影响作用。因此,开展波动分析,一定程度上可以用来观察税收征管的表现,监督税收征管的执行情况。
5、相关性分析法
相关性分析是揭示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影响程度的分析。应用在税收经济关系分析问题上,可以作为税收经济内在关系紧密程度的直接参考依据。应用这一分析技术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实施:一是数据处理前先确认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因果关系,然后用数量分析检验这种关系的存在;另一方面的应用是对于事前不好确定各项因素之间到底哪种因素有直接影响时,通过数量分析找出影响因素。
6、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是从数据样本中概括和提取出几个相关联的因素,用相关因素的变化来反映和解释结果的变化原因,揭示出分析对象中因变量和自变量的联系。
三、税源经济特征分析
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追根溯源是指产生税收的源泉。在税收分析中,税源则是指可具体量化的税源的各种经济数据指标,如纳税人的经营收入、业务成本、利润总额、产品产销量等。税源的经济特征分析就是针对这些表示税源的经济数据指标而开展的系列量化特征分析,目标是了解和掌握税源的经济总量规模、税源结构分布、经济运行态势和税源质量优劣等特征,为推断和预测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和进行税收经济关系分析提供依据。税源的经济特征分析的基本内容包括税源总量分析和税源质量分析,通过多种指标计算,从税源总量规模及结构分布、税源质量的综合评价等角度总结税源的经济特征。
(一)税源总量分析
税源总量分析的目的是掌握税源的总量规模及结构分布情况。通过从行业、经济类型等角度对税源总量进行分析,可以掌握一个地区的税源结构和税源发展趋势,为预测税收形势和评价征管质量提供依据。
1、税源的概念
广义角度看,税源指根据我国现行有关税法规定可能产生税收的一切社会资源,包括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物质生产量、业务交易量、新创造的价值、占用的社会资源、劳动所得及某些特定的经济行为。狭义角度看,税源指直接产生某一具体税种并据以计算这一税收数量的经济量或行为活动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税基。典型的狭义税源有计税收入和计税产销量。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税源的大概念和具体概念都是指广义的税源概念,或应用综合性税源概念。而在进行具体的单一税种的收入分析时,应用的则是狭义的税源概念。
2、分析指标
根据以上几种“税源”概念的阐述,以及税源监控所掌握的数据指标,在分析税源现状时常用的数据指标有户数、经营收入、资产和固定资产、所有者权益、主要产品产量、经营利润、工资总额以及主要税种的计税收入等。
(1)户数
户数是指满足该项微观税收分析测算范围和测算条件的企业数量,该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明分析结果的有效程度,也是各地区对微观税收分析重视程度的体现。
(2)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实现的各种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这一指标通常从企业的利润表或损益表取得。由于这一指标综合地反映企业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并且是企业利润产生的源头,所以这一指标可以很强地代表税源的综合经济状况。
(3)资产和固定资产
资产是企业由已完成的交易、事项所形成,目前拥有或控制,并能以货币计量,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不变;2、使用寿命是有限的;3、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为了出售。因而资产和固定资产可以体现企业的经济实力,是企业进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资产和固定资产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中取得。
(4)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投资者投入资本,包括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另一部分是生产过程中资本积累形成的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指标的增减变化取决于企业的盈亏状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所有者权益从资产负债表中取得。
(5)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产品产量是依据经济活动生产与销售的量价关系建立起来的一项税源指标,它可以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能力和规模。产品产量对从量计征的税种来说是直接经济指标,对从价计征的税种来说是一种间接经济指标。产品产量可从纳税申报表取得,也可从企业生产统计报表取得。
(6)企业经营利润
企业经营利润是综合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实现的生产经营成果,包括企业经营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支出后的价值,以及各种投资回报或提供服务取得的净收入。它是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的经济指标,通常从企业的利润表或损益表取得。
(7)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支付给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发给企业职工的基本工资、各种资金和各种福利补贴。工资总额是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税目的经济指标,通常应按企业“应付工资”账户一定会计期间的贷方发生额合计数认定。
(8)计税收入
计税收入是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按照税收品目要求计算分项税收收入的计税依据,也称为税基。它是可以进一步细化到税种的分析指标,是按照税法规定分税种精确计算税收收入的基础依据。计税收入可以从纳税申报表中取得。
3、分析方法
税源指标各有自己明确的经济意义,但从税源分析的角度讲,其本身的经济意义尚不能完整地表述现实税源的客观状况。因此,在税源分析工作中,往往需要对这些指标进行加工处理,建立这些税源指标与其他经济指标或事项的联系,进一步明确现实税源的客观状况。
(1)建立样本与总体的关系
建立样本与总体的关系,就是将监控税源采集的数据作为一个调查样本,把样本数据与总体数据作比较,明确样本数据在总体中的位置和份量,客观地评价样本数据的意义。需要进行这种处理的税源指标有户数、经营利润、产品产量等。
(2)提炼精确税源指标
提炼精确税源指标,就是对总量税源指标或模糊税源指标进行细化,从中提出某些税种的精确税源指标。目的在于掌握税源总量中不同税源的结构,并根据税源总量指标与精确税源指标的关系,推断税收产出。需要进行这种数据处理的税源指标有经营收入和产品产量,从中提取不同税种的计税收入和计税产量。
(3)平均化处理
某些税源指标的问题不能给出相应的税收产出关系,因此需要对这些税源指标进行平均化处理。这类的税源指标有工资总额,因为工薪所得税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按人头给予扣除后再按累进税率计算的,所以必须对工资总额进行人均工资处理后,才能进行税收产出的分析。
(二)税源质量分析
税源质量是指税源总体中影响税收数量变化的内在因素成份,这种内在因素可能促成税收的增长,也可能导致税收收入的减少。因此,税收与税源质量之间客观存在必然的联系,开展税源深层次的分析,就要求在税源总量分析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税源质量分析。
1、税源质量的概念
税源质量的概念溯源事物质量两个方面的含义,顾名思义就是对税源这一经济量优劣程度的评价,其中肯定的一面是对税收增量的影响,否定的一面是对税收减量的影响。潜在的税收含量越高,意味着税收产出可能就越多,表明税源质量越好。反之,说明税源质量越差。另一方面,通过税源质量的变化趋势是提高还是降低,可以预测税收的变化趋势。
税源总量相近的地区或收入规模相当的企业,其实际税收贡献总量有可能差异很大。这主要是因为不同地区或不同企业税源经济总量中含税成份的不同所致。因此,若想从税源总量估算税收总量,必须首先搞清税源成份中税收的含“金”量。这种税源成分中税收的含“金”量,就是我们所说的“税源质量”。
理论上税源质量的概念是较为清晰的,但在实际分析中需要从不同的角度、用若干经济指标对税源质量予以综合的评价。从税源与税收的相关性角度分析,税源质量应与税源总量、企业效益以及税收产出率三项因素关系最为密切,因此在确定税源质量指标时也要从这三个方面来考虑。
2、分析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其中: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说明:该指标属于盈利指标,反映所有者对企业投资部分的获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越高,说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获利能力越强。
(2)总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说明:该指标属于盈利指标,反映企业资产综合利用效果,指标越高,表明资产利用的效益越好,整个企业盈利能力越强。
(3)成本费用率
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营业收入×100%
其中:成本费用=原材料成本+人员工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说明:该指标属于盈利能力指标,成本费用率越高,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弱。
(4)经营利润率
经营(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经营(销售)收入×100%
说明:该指标属于盈利能力指标,表明营业收入中新增价值的部分。利润率与成本费用率相加应为1。企业收支相抵结算出的利润越多,企业所得税的产出就越多,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表明税源质量越好。该指标除了反映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变化外,还反映期间费用的变化。
(5)总资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其中: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说明:该指标属营运能力指标,反映总资产的周转速度。总资产周转率越高,表明总资产周转速度越快,企业的销售能力越强,企业利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的效率越高,进而使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得到增强;反之,表明企业利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差,效率低。
(6)流动资产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流动资产平均余额×100%
其中: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期初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资产)/2
说明:该指标属于营运能力指标,反映企业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也是评价企业投入生产、销售收回等环节的管理状况和运营效率的综合性指标。
(7)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说明:该指标属于偿债能力指标,用于衡量企业利用负债融资进行财务活动的能力,也是显示企业财务风险程度的重要指标,能够从总体上反映企业偿债能力。该指标越低,表示企业偿债能力越强。
(8)所有者权益比率
所有者权益比率=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100%
说明:该指标属于偿债能力指标,反映企业的财务风险程度。该比率越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就越小;反之亦然。
(9)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本期营业收入-上期营业收入)/上期营业收入×100%
说明:该指标属于发展能力指标。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的营业收入增长越快,企业发展越快。从分析角度看,变动较大的,列为异常。
(10)净资本积累率
净资本积累率=本期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说明:该指标属于发展能力指标,反映企业资本积累情况。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本积累越多,发展能力越强。
(11)计税收入率
计税收入率是企业各主要税种计税收入(或计税销售额)与企业各项收入总和的比率关系,综合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实现的总收入中所含纯净税源的比重。由于税收政策因素,不是所有的企业收入都要征税,企业有些收入可能是免税收入或不征税的收入。因此,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将计税收入和非计税收入分别核算。在税源分析上,也要区分二者的性质,从二者的比例关系上分析税源质量。
计税收入率=各项计税收入合计/各项收入总和×100%
(12)盈亏比
盈亏比是指盈利企业与亏损企业之间的比例关系,是一项评价特定标准下若干分析对象整体的宏观税源质量指标。盈利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亏损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因而盈利企业的比例越高,所分析对象企业所得税的潜在产出就越多。
盈亏户数比=盈利企业户数/亏损企业户数×100%
盈亏总额比=盈利企业利润总额/亏损企业亏损总额×100%
(13)经济增长比
经济增长比是有关经济指标的增长比值,如资产合计增长比、固定资产增长比、销售收入增长比、计税收入增长比、利润总额增长比、工资总额增长比、负债总计增长比、所有者权益增长比等等。它是当前经济量与前期经济量的比值。为了后续数据处理上的方便,可以采用比值的形式而不用增长率的形式,以避免负增长的情况造成后续数据处理的复杂。
经济增长比=本期经济量/前期经济量
3、分析方法
综合上述税源质量概念和指标说明,可以看出税源质量不是一个单一的经济指标就能说明的事物,认识税源质量应综合各项税收特征对税源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1)分析指标的选取
分析指标要按照与分析目标或结果的相关性强、样本数据较为完整的原则来选取。也就是说,在确定指标时,通常应选择能说明问题、有代表性的重要指标,并且应尽量保持方向的一致性,即选择正相关指标,不选择逆相关指标。例如从分析企业效益这一目标出发,设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四类指标作为分析指标。如下表:
(税源质量综合评价指数的测算方法有简单加权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方法的基本思路都是按分析目标的侧重点、税源或税种的特点分配给每一参与测算的指标以权重或比例分值,再通过加权处理或评分调整,计算样本的税源质量综合评价指数,既可以用于横向评价不同企业税源质量的优劣,也可以纵向观察同一企业税源质量的发展状况。
四、税收特征分析
(一)税收特征分析的基本内容
企业从事经济活动涉及哪些税金、实现了多少税金、缴纳了多少税金、欠缴多少税金、税金的结构比例等等一系列的税收情况,直接影响国民收入在国家与企业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同时也可以反映税务部门与企业征纳双方的征管质量与诚实信誉。税源的税收特征是指纳税人在税收缴纳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其税收缴纳情况的涉税特征,这些涉税特征既是制定税收政策、组织收入的决策因素,也是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企业诚信评价的基础。税收特征分析的基本内容包括税收总量、税收入库率、未交税金及税收优惠政策分析。本文分别从税收总量的规模、结构和变化趋势,已缴税额和应缴税额的比例,欠税及减免退税等数据入手,分析描述税源的税收特征。
(二)税收总量分析
1、概念
税收总量是指一定税源条件下税收产出的大小或水平,是组织收入工作的关键目标,是确定重点税源管理对象的决策依据。税收总量指标通常采用各项税费收入的实际入库数额。税收总量分析是从税种、行业等角度对税收的规模、结构、发展变化趋势情况进行分析,为推断和预测纳税人的税收形势和进行税收经济关系分析提供依据。
2、分析指标
(1)实缴税额
实缴税额是一定时期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各项税费收入合计数以及分税种(费)的纳税额,是分析税收特征的起点。这一指标可以从综合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重点税源监控月报表中采集。
(2)比重
对单个纳税人来讲,比重是指其所纳各税种税额占纳税总额中的比例;对于一定分析群体,可以按特定分类标准,如税种、行业、地区等统计入库税款占入库总额中的比例。这一指标用于进行税收结构分析,数据从综合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重点税源监控月报表中采集后加工得到。
(3)税收增长率
税收增长率是指不同税收会计期间的纳税增减额与基期税收(费)收入的比值,它反映不同期间缴纳税款的变化程度,是分析税收发展趋势的重要指标,数据由实缴税额加工得出。
(三)分析方法
1、税收结构分析
税收结构是税收政策、经济结构和征管倾向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通过税收结构研究可以间接地了解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源结构,了解一个国家税制设计倾向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了解税收结构的变化趋势,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和税收收入形势的预测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税收结构分析通过计算税收收入总量中各项税收所占的比重来实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某税种所占比例=某税种税收收入/全部税收收入×100%
2、税收增长分析
税收增长率是描述税收形势好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分析税收与经济关系的一项基础指标。税收增长分析主要采用同比分析法和环比分析法。
(1)同比分析法
同比分析法主要采取税收当期同比增减百分比和税收累计同比增减百分比两项指标。税收同比增减百分比是指当年某期税收收入与上年同期税收收入变化情况的比较,是前后年度同一期间税收收入差额与上年同期税收收入的百分比关系。同期比较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当月收入的同期比较,另一个情况是累计收入的同期比较,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税收当期同比增减百分点=(当年当期税收收入-上年同期税收收入)/上年同期税收收入×100%
税收累计同比增减百分点=(当年累计税收收入-上年同期累计税收收入)/上年同期累计税收收入×100%
(2)环比分析法
税收增长环比是指当期税收收入与前期税收收入变化情况的比较,是前后两期税收(费)收入差额与前期税收收入的百分比关系,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税收环比增减百分比=(当期税收收入-前期税收收入)/前期税收收入×100%
(三)税收入库率分析
1、概念
税收入库率(也称入库水平)是指一定时期企业实际缴纳税款与当期应交税金的比例关系。它反映税收的入库情况,是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工作质量的重要体现,可以为完善和加强税收征管提供数据支持。
2、分析指标
为了正确而客观地评价税收的实际入库情况,要利用税收入库率及该指标的变化幅度、波动幅度、实缴税金与应交税金的相关系数几个指标来进行分析。
(1)税收入库率
按照税收入库率的概念,税收入库率是企业实际缴纳税款与当期应交税金的比值。该指标从综合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纳税申报表和重点税源监控月报表中采集加工得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税收总体入库率=各项税收实缴税金/各项税收应交税金×100%
(2)入库率变化幅度
税收入库率的变化幅度是指一定期间前后两期入库水平变化差异的大小,有助于了解纳税遵从度和征管质量的变化程度。税收入库率的变化幅度以当期入库率与前期入库率的差额计算求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入库率变化幅度=当期税收入库率-前期税收入库率
(3)入库率波动幅度
入库率变化波动情况可以反映税收征管的规律性和稳定性。入库率变化波动大且无规律,表示税收征管与税源变化规律脱节,税收征管工作相对紊乱。在数据处理上可以用离散度来表示,如某年入库率波动幅度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入库率波动幅度=∑∣某月入库率-入库率平均值∣/12
(4)实缴税金与应交税金的相关系数
企业实缴税金是在企业当期实现税金的基础上征收入库的,企业实缴税金在理论上与应交税金有一定的相关性。如果企业实缴税金与应交税金不相关,一定意义上说明税收征管工作质量不高,纳税人的涉税行为不规范。依照统计学相关系数的结果定义,相关系数等于1,表明两组数据完全相关;相关系数大于0.9,表明两组数据高度相关;相关系数小于0.9,表明两组数据不完全相关。因此,如果实缴税金与应交税金的相关系数越接近于1,则表明税收征管工作质量越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越高。
(四)未交税金及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1、概念
未交税金是指企业实现税金中于期末应缴纳而未缴纳的税金,从税法上讲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欠税,但它有更丰富、更复杂的内涵,是一种潜在的欠税。分析企业未交税金的涉及面、规模和规律可以揭示很多税收管理中的问题,可以提供组织税收收入的依据和清欠方向,因此开展企业期末未交税金的分析在税收管理实践中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税收优惠是指税收主权国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或经济目的,通过制定倾斜性的税收政策法规来豁免或减少经济行为或经济结果的税收负担措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质改变了三
种税收关系:一是税收优惠导致了双方财产利益的增减变化,即国家将部分税款根据有关的税法(或税收政策)的规定返还给受惠方(纳税人);二是税收优惠政策使受惠方可以不缴或少缴税款,但国家为其提供的服务并未因此减少,这些费用便转移到其他纳税人身上,增加了其他纳税人的负担;三是税收优惠使受惠方得到了经济援助,在受惠方在资金实力、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员工素质等方面并不一定高于一般企业的情况下,竞争力得到加强。具体而言,税收优惠在实现税收调控功能中的作用体现为:第一,税收减免措施,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第二,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合理调整;第三,加速落后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间的差距。因而税收优惠政策是各国常用的减轻税收负担的措施,它具有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给企业提供宽松发展空间等作用。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主要是描述税收优惠鼓励政策执行的客观现状和变化情况。通过分类比较和历史描述企业减免优惠税金的发展形势、揭示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执行中的差异和问题。
2、分析指标
(1)未交税金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特别是税法意识与税收征管能力,不仅是决定一国能否依法有效征税的重要因素,而且同样也是反向影响欠税规模的主要原因。作为一种潜在的欠税,对企业期末未交税金的分析,主要是描述企业未交税金的客观现状和变化情况,包括企业未交税金的总体规模、结构、分布及其发展变化。
(2)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的测算分析是一项税收专项测算分析,包括企业减免优惠税金的总体规模、结构、分布及其发展变化。
3、分析方法
(1)未交税金
涉及企业比例:
涉及企业比例是指涉及未交税金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例。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涉及企业比例=期末未交税金大于零的企业数量/全部企业数量×100%
未交税额比例:
未交税额比例是指企业期末未交税金与当期实缴税金的比例关系。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未交税额比例=企业期末未交税金/企业当期实缴税金×100%
(2)税收优惠政策
受益企业比例:
受益企业比例是指享受企业减免优惠鼓励政策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例。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受益企业比例=享受任何一项减免退税企业的数量/全部企业数量×100%
受益税额比例是指企业享受的减免退税金与当期实缴税金的比例关系。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受益税额比例=企业减免退税金/企业当期实缴税金×100%
五、税收经济关系分析
(一)税收经济关系分析的基本内容
税收经济关系分析主要通过税收弹性分析、税收负担分析、同业税负分析、税源总量与税收关系分析、税源质量与税收关系分析来对税收与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其中税收弹性和税收负担分析分别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描述税收与税源的比例关系,是众多揭示税收经济关系的统计分析指标中最直接的分析指标。税收弹性指标用于描述税源变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即税收的变化与税源变化的比例关系。税收负担指标用以评价纳税人实际税收负担,相应地需要开展税负水平的测算和税收负担变化趋势的分析。同业税负分析是指通过测算同一行业税收负担,总结行业税收经济关系的规律特征,建立行业税负客观标准的分析。税源总量与税收关系分析和税源质量与税收关系分析是分别从税源规模和税源质量的角度来考察与之相应的实缴税额之间的相关关系或位次差距是否合理。在掌握了上述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就可以进一步开展税源预警、税负预警、影响因素、征收力度等方面的分析。
(二)税收弹性分析
1、概念
税源的经济状况不仅决定了税收的总体规模,同时也决定着税收收入的变化情况。在税
收政策和征管条件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税收增长应与税源增长同步,所以税收增长必然与税源增长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如果分析结果表明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则说明税收征收与税源脱节。
税收弹性系数是目前国内外表述税收与经济的协调与适应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通常情况下,税收弹性系数等于0或接近于0时,表明税收对经济增长没有反映或反映很小;税收弹性系数为1时,表明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时,表明税收的增长速度快于经济的增长速度,税收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加;税收弹性系数小于1时,表明税收的增长速度滞后于经济的增长速度,尽管税收的绝对量可能是增加的,但税收参与分配的比重有下降的趋势。
税收是在税源的基础上依率计征的,所以在税收政策没有变化的条件下,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应是同步变化的,税收弹性理论上应是1。但是在实际征管过程中,由于累进税率的规定、受生产经营季节性波动和减免税的影响,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可能完全同步,就会出现弹性不等于1,而是在1上下浮动的情况。税收弹性系数的变化除了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以外,还受经济结构、税收制度和征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正常情况下,当税收弹性系数在0.8至1.2之间时,表明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保持同步。
2、分析指标
测算某一企业、地区、行业、经济类型或税种的税收增长和经济增长速度,通过计算两者的比值关系求出税收弹性。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税收增长速度:
税收增长速度是一定时期税收增量与基期税收总量的比例关系。
税收增长速度=(当年一定时期税收(费)收入-上年同期税收(费) 收入)/上年同期税收(费) 收入×100%
经济增长速度:
经济增长速度是一定时期经济增量与基期经济总量的比例关系。依据不同的税种,这一指标可以是销售收入,也可以是计税所得额,视分析对象不同而定。
经济增长速度=(当年一定时期经济总量-上年同期经济总量)/上年同期经济总量×100%
税收弹性:
税收弹性是税收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的比值。税收弹性=税收增长速度/经济增长速度
税收弹性变化幅度:
税收弹性变化幅度是指前后两期税收弹性变化的差值,该指标反映税收弹性的变化情况,体现税收经济关系的稳定性。
税收弹性变化幅度=当期税收弹性-前期税收弹性
税收弹性波幅:
税收弹性波幅指税收弹性平均变化幅度,由各期税收弹性与其平均税收弹性的绝对平均距离求得,该指标反映各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平稳性。
税收弹性波幅=∑|各期税收弹性-平均税收弹性|/样本量
(三)税收负担分析
1、概念
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应履行纳税义务而承受的一种经济负担,直接关系到国家与纳税人及各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是国家税收政策的核心,是制定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根本依据。微观税收负担分析的核心内容就是针对具体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进行分析,通过对纳税人一定时期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所承受税收负担状况的分析,检验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合理性,为揭示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问题、挖掘税收潜力、完善税收征管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2、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
(1)税率
在税基等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税率与税负之间呈正比,税率越高税负越重,税率越低税负越轻。但是不同形式的税率对税负影响的结果不尽相同。在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如果其他因素不变,实行累进税率的税负高于实行比例税率的税负。
税收负担与税率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虽然在一般情况下,税率高低直接决
定了税负的轻重,然而两者往往并不相等。税收负担的含义要比税率广泛得多,它突出体现税收分配的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对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税收负担进行分析比较,是无法用简单的税率所能代替的。
(2)税基
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税基作为税收产生的源泉,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税源,称为直接税源,属于狭义税源的概念,是应纳税额直接的计算基础,又称计税依据。在适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税额的大小与税基的大小成正比,税基的宽窄直接决定税负的轻重,税基宽税负重,税基窄税负轻。
(3)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措施,具体包括:减免税、起征点、免征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等。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少缴或由税务机关退还一部分税款。所以,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会因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而低于名义税负。
3、分析指标
税收负担可以笼统的概括为税收与税源的一种比例关系,需要用不同的指标来反映。通过若干企业的经济和税收数据可以测算出分税种、分地区、分行业、分经济类型的总体税负,用以衡量同一分类标准下各项税负水平及其差异。
(1)总体税负
某一企业的总体税负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缴纳的税收总量与其相关经济总量的比例关系,这项指标主要反映国家参与企业各项收入分配的总规模,它是反映企业税收负担的综合性指标。为了用统一的口径说明和解释税收与经济的基本关系,可将企业总体税负的相关税源的口径定义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企业总体税负的高低与企业所处行业领域、涉及税收政策和具体税收征管强弱等诸多因素存在密切关系。
(2)单项税种的税收负担
单项税种的税收负担是指某一税种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总量与该税种相关经济总量的比例关系。分析单项税种的税收负担,可以把握税收制度和税制结构的特征,以及税收制度中的薄弱环节。但由于各税种涉及到的税目不同,各类型企业的分税种税负也不同,在分税种进行税负分析时也应分税目进行,才有可比性。
(3)地区税负
地区税负是指某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总量与其相关经济总量的比例关系。地区税收负担水平是征管质量的重要体现,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税负差异并不一定意味着税负不公。分析地区税负水平的差异,一方面应该考虑地区间税源经济结构的特点,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地区间因优惠政策等因素造成税收产出比例的不同。
(4)经济类型税负
经济类型税负是指某一经济类型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总量与其相关经济总量的比例关系。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受其规模和市场竞争地位的制约,其税负状况存在着差异。此指标反映出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所面对的税收环境的差异,以及所承受的税收负担的差异。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税负,可以为税收政策调整,利用税收经济杠杆改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参考依据。
(5)行业税负
行业税负是指某一行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总量与其相关经济总量的比例关系。由于行业间市场环境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同,行业间的税负差异可能很大。分析不同行业的税负差异,可以对税收政策的调整、有效促进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提供参考资料。
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采用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其应纳税额。因此,行业税负测算的相关数据指标的规律特征可以作为评定某一企业税负水平合理性的参考,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考虑一些具体应用条件,包括:
a、法定税率与实际税负的关系。各个税种都有明确的法定税率,但受客观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管环境的影响,企业实际税负不能完全与法定税率吻合。行业税负的实证测算分析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客观征管现状。
b、地区征管环境。测算某地区的税收负担,可以反映某地区平均征管水平。但各地的征管条件和环境尚有差异,各地应测算出本地的行业规律特征,在税负标准选择上应按照就
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
c、对具体对象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应充分考虑具体分析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一户企业多种经营对计税收入的影响等。
(7)税负的变化比较
税负分析的一项重要研究方法就是纵向的对税负进行观察,从而发现经济结构、税收政策以及税收征管对税收负担变化的影响。可以采用环比税负差异和同比税负差异反映税收负担的变化。
(8)税负的变化趋势
将一定时期的税负建立曲线模型,通过分析历年来税负指标的变化情况,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税源增长速度的变化规律。研究税负的变化,直接目的有两个:一是从税收负担的变化看加强征管的效力;二是研究税收负担的变化对企业承受能力和企业发展的影响。
(9)税收负担与非税收负担
企业的各种负担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企业的净收益,研究税收负担与非税收负担,可以认识不同负担对企业总体负担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改善管理,另一方面有助于向社会说明税收负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
4、分析方法及应用
(1)总体税负
总体税负=一定时期的各项税收总量/一定时期的主营业务收入×100%
(2)单项税种的税收负担
某一单项税种税负=某税种的税收总量/该税种相关的计税收入(或所得)
营业税税负具体讲就是营业税税额与计征营业税收入的比率;企业所得税税负就是企业所得税税额与计税所得额的比率。
(3)地区税负
地区税负=同一地区企业一定时期缴纳的税收总量/该地区企业一定时期的主营业务收入×100%
地区单项税种税负=同一地区企业一定时期缴纳的某税种的税收总量/该税种相关的计税收入(或所得)
(4)经济类型税负
经济类型税负=同一经济类型企业一定时期缴纳的税收总量/该经济类型企业一定时期的主营业务收入×100%
经济类型单项税种税负=同一经济类型企业一定时期缴纳的某税种的税收总量/该税种相关的计税收入(或所得)
(5)行业税负
行业税负=某一行业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总量/该行业一定时期的主营业务收入×100%
(6)税负的变化比较
环比税负变动=当月税负/上月税负
环比税负变动的判断标准:小于1说明本月总体税负与上月税负相比呈下降趋势;大于1说明本月总体税负与上月相比税负呈上升趋势;等于1说明本期比上期税负无变化。
同比税负变动=当年一定时期的税负/上年同一时期税负
同比税负变动的判断标准:小于1说明当年一定时期总体税负与去年同期税负相比呈下降趋势;大于1说明当年一定时期总体税负与去年同期相比税负呈上升趋势;等于1说明本期与去年同期相比税负无变化。
(7)税负的变化趋势
可以将税收负担按照时期描绘曲线图,表述税负的变化趋势。
(四)同业税负分析
1、概念
如前所述,税收负担概括地说是税收和税源的一种比例关系。这一比例关系,既体现了社会新增价值中的分配关系,又反映了从税源到税收的税收经济产出关系,是联系税收与经济关系最直接的综合性指标。
税负的形成主要受经济结构、税收政策和征收力度三个因素的影响,由于影响因素较多,税负的可比性不易确定。为了在税源监控过程中发挥税负分析的作用,就必须突出税收负担
的可比性,这就要剥离税负中经济结构的影响因素,其基本思路就是开展同业税负的分析研究,为税收管理提供客观具体的数据支持。
所谓同业税负是指同一行业税收负担形成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税收与经济的一系列相关关系,包括个体与整体的相关关系,个体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由这一系列关系所反映出的行业税收经济关系的规律特征。同业税负分析就是通过测算各行业的税负水平以及各纳税人围绕这一水平所表现出的各种规律和特征,研究同一行业个体与整体、个体之间税收负担的相对关系,建立行业税负客观标准,为税收征管实践提供数据支持。具体而言,同业税负研究的内容应包括:行业税负水平,同一行业个体税负实际状况、离散程度、相对关系及由其相对关系决定的征收力度及其合理性。
2、分析指标
进行同业税负分析的指标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税收业务指标,描述各税种税收产出的客观现状或水平;一类是统计分析技术指标,描述同一行业税收管理现状的客观规律和特征。
(1)税收业务指标
应缴税负:是指应缴税金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使用应缴税负进行同业分析,可测算出行业应缴税负和单个样本企业的应缴税负,进一步测算出样本离散系数,进行预警分析。
(2)实缴税负:是指实缴税金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通过实缴税负进行同业分析,可测算出行业实缴税负和单个样本企业的实缴税负,进一步测算出样本离散系数,进行预警分析。某些情况下,企业应交税金和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金相差甚远,因此使用实缴税负进行同业税负分析,更容易查找税负异常户,故本节主要使用该项指标测算同业税负。
(3)相关财务指标:是指可用于评价企业税源质量的财务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等项指标。
3、分析方法
(1) 筛选样本
税负多因素影响的模糊性是企业间税负不可比的主要原因,其不可比性决定了无法利用税负指标清晰地认识企业税收的征管状况。
同业税负的最基本要求就是具有可比性,因此在筛选同业税负分析样本时,要符合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a、同一行业或同一产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相近;
b、同一行业或同一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相近。
c、同一行业或同一产品适用的税收政策同一。
由此排除了税负中经济结构的影响、税收政策的影响,使影响税负的因素集中于税收征管,强化了可比性。
(2)分析步骤
计算行业税负水平:
行业税负水平是指在现行税收政策和现有征管条件下一个行业实际税收负担的客观水平,在数值上体现为一个行业税收总量与经济总量的比例关系。行业税负水平是同业税负分析的切入点,是同业税负后续分析内容的主要参考基准。行业税负水平的测算就是在考虑行业样本数量与质量等统计条件的基础上测算出行业的实际税负水平。
计算公式:TBj=TAXj/CRj*100%
公式中,TB代表行业税负,TAX代表行业税收总量, CR代表计税收入或所得,j代表行业。
计算离散系数:
计算公式:δj= Sj/TBj
4、在税源质量评价基础上分析测算结果
单纯按照个案的税负水平判定企业是否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的行为或评定其征管力度强弱是不全面的,应将税负异常企业的税源质量与其税负水平结合起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判定。
在税源质量评价分析的基础上从两个方面分析税负异常户:一是把税负偏低、经济效益正常或较好的企业筛选出来,利用比较分析等方法具体分析其异常财务指标所在,找出问题的症结,以便税务稽查时能有的放矢;二是反向寻找税源质量差、税负水平高的企业,查找原因,考查税负是否真的偏高,并进一步把政策向上反馈给政策制定层,作为政策制定参考。
(五)税源总量与税收关系分析
1、概念
税源总量是税收总量的基础,一般情况下税源总量越大,企业经济实力越强,经营活动越活跃,其相应的税收总量就越大。税源总量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分析,就是探讨税源总量的各项指标与税收之间的相关关系。本节采用代表性较强的税源总量指标——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两个指标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来探讨税源总量与税收的关系,仅作为分析其他税源总量指标的方法参照。
2、分析指标
(1)企业资产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分析
在税源规模随企业资产规模整体变化的基础上,税源规模与资产规模的关系可以由企业收入、利润与企业资产的比例关系来确定,这两项指标分别称为企业资产收入率和企业资产收益率。收入率说明企业占用资产所实现企业收入的关系,收益率说明企业占用资产所取得利润的关系。
企业资产收入率 =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100%
企业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资产总额×100%
(2)企业规模与税收产出的分析
税收产出率是指企业各项税收总额与其平均资产的比例关系,这一指标反映企业平均占用社会资源对税收的贡献情况,是分析企业效益与税收关系的一项重要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税收产出率=企业各项税收总额/企业平均资产总额×100%
(六)税源质量与税收关系分析
1、概念
税源的实际纳税能力不仅和税源总量有关系,还要受税源质量的影响。比如A和B两个企业销售同样的产品,销售收入都是100万元,但两个企业最终缴纳的税收总额却不一样。这说明,除销售收入外还有某种因素影响税金的最终形成,我们把这种影响因素称为税源质量因素。由此可知,税源质量是税源总体中影响税收数量变化的内在因素。这种内在因素可能促成税收的增长,也可能导致税收的减少。当这种内在因素成份客观上促进税收数量的增长,我们说税源质量好;当这种内在因素成份客观上不利于税收数量增长,或直接造成税收收入的减少时,我们说税源质量不好。由此可知,税收与税源质量之间客观存在必然的联系。税源质量与税收关系分析的目标就是通过对这种内在联系的研究为税源管理服务。
2、分析指标及方法
(1)以税源质量作为衡量纳税能力的经济指标给理论纳税能力定位
在相同的税收环境条件下,一定的税源质量要求有一定的税收产出与之相匹配,这一税收产出就是我们常说的纳税能力。但我们深知实际纳税额与税源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税源经营情况差异,繁多的减、免、缓、退税收政策以及各税种各行业不同的征收管理规定等诸多的因素,税务机关要准确地测算出实际纳税能力有着相当的难度。但总体上讲,税源质量与纳税能力之间应该存在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不同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的排序应与其对应税源质量的排序一致。因此引入以税源质量给理论纳税能力定位的概念,即按税源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进行位次排序。
(2)以税收负担作为纳税能力的税收指标给实际纳税能力定位
这里的税收负担指实际税负,并按实际税负不同给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进行位次排序,代表纳税人的实际纳税水平。
(3)计算各样本两个指标的位次差,统计样本位差分布
当位次差等于0时,表明企业实际纳税能力与其税源质量排序相符,即税收实际征收效果与税源质量相匹配;当位次差大于0时,即正位差,表明税收实际纳税能力排序相对靠前,税源质量排序相对靠后;当位次差小于0时,即负位差,表明税收实际纳税能力相对靠后,税源质量排序相对靠前。
(4)根据位差分布情况确定预警标准、根据预警标准对具体纳税人逐一检验,筛选确定预警对象。
具体步骤见下图:
但一定要考虑到方向的一致性和紧密的相关关系。现以选取房地产行业样本为例进行税负的测算。
六、实证分析
我们对2005年度全省地税的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分析。2005年,全省监控重点企业为3049户,入库税款115.18亿元,占全省地税税收收入的57.76%,增收37.42亿元,站全省地税税收增收额的57.30%。重点企业税收占整体税收的两个比重均超过了50%,因此,我们可以把重点税源的变化趋势模拟为整体税源的变化趋势,或者用重点企业经济税收的关系解释整体经济与税收的关系。由于目前的监控指标体系中经济指标还不太完整,因此,暂时无法开展税源质量的分析工作。因此,在进行微观税收分析中,我们以税收负担分析为主。 首先考察税源特征。监控的指标体系中,包括主要产品产量、主要产品销量、主营业务收入、计征营业税的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和账款、应付票据和账款。与税收负担相关的指标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两项。2005年,重点企业实现营业销售收入5325.82亿元,同比增长13.61%,利润总额435.43亿元,同比增加120.7亿元。这两项指标可以看做是重点企业纳税的税源。对这两项税源指标用企业利润总额增长趋势与GDP中营业盈余增长趋势也基本相同,可以判断重点企业税源特征与宏观税源特征基本相同。并结合重点企业税收占整体税收的两个比重相对较高,进一步验证宏观税源变化与微观税源变化的一致性。
其次考察重点企业税收特征。
范文四:重点税源预测
重点税源预测注意事项
一、 纳税人(每月5日前完成)
1、进入江苏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老申报系统,非电子税务局)
2、用户名为税号,密码为6个8。(点击“阅读完毕”-“我要申报”)
3、打开申报系统在所属时期为2016年XX月应该申报报表列表中找到编号为677重点税源企业纳税预测表,双击后面的“创建”,填入销售额,应缴税额等,非季度所得税额填“0”。系统会自动与同期数比较结果,增减原因已列明,只要在列明项前打勾。
4、保存报表
5、返回到所属时期为2016年XX月应该申报报表列表,下方有“正式提交申报”,点击提交。
6、填报时间一般为每月5日前。
7、若有极少数企业所属时期为2016年XX月应该申报报表列表中无编号为677重点税源企业纳税预测表,可找一分局大厅的伍股长(88351562)。
范文五:重点税源分析模板
新阳煤业公司关于2011年*月经济税收形势分析
一、基本情况
开业时间、公司规模、资产状况、经营范围、所属行业、主要产品等。
二、本月经济税收情况
(一)本月,共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同比增长(或下降)%,同比增(或减)收额,其中国内销售收入完成万元,同比增长(或下降)%,同比增(或减)收额;出口销售收入完成万元,同比增长(或下降)%,同比增(或减)收额。本月实现利润万元,同比增长(或下降)%,增收(或减收)万元。本月主要产品产量完成,同比%,同比增加(或减少)。本月共实现销项税款万元,同比%,同比增(减)收万元;本月共实现进项税款万元,同比%,同比增(减)收万元。本月共实现应纳增值税万元,同比%,同比增(减)收万元;共实现应纳消费税万元,同比%,同比增(减)收万元;共实现应交企业所得税万元,同比%,同比增(减)收万元;本月共入库各税万元,同比%,同比增(减)收万元。(也可列表说明,表中要列明当期数额、同期数额、同比增减%,同比增减额)
(二)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因素
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是进、销项税额的增减变动,而进项税额的增减变化主要是受购入的原材料价格(用原材料平均价格)、数量,
耗用的能耗物耗的增减变动以及进项税额转出等影响;销项税额的增减变化主要受产成品的销售价格、数量的变动影响,另外再加上销售半成品、原材料、废料等的影响。以下分别从这几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原材料的购入影响进项税额增减情况分析
原材料的购入影响进项税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单位平均价格变动,二是采购数量变动(列表分析并加以文字说明)。
该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等,适用税率分别为*%、*%,由上表可看出,因价格变动影响进项税额万元,因采购数量变动影响进项税额万元。
2、能耗、物耗影响进项税额增减情况分析
3、产成品销售影响销项税额增减情况分析
该公司今年主要生产经营形势…,销售收入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其中:价格变动原因…;销售量变动原因…
4、进项税额转出因素
三、累计经济税收情况
(一)截止到*月底,该公司销售收入、利润、销项税款、进项税款、产量、应纳税款、入库税款等方面主要完成情况、同比%,同比增减情况。【同二、(一)】
(二)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因素
月度分析方法可用于累计分析中,数据可更换为累计数据
1、原材料的购入影响进项税额增减情况分析
进项税额的增减变化主要是受购入的原材料价格、数量,耗用的能耗物耗的增减变动以及进项税额转出等影响;
2、能耗、物耗影响进项税额增减情况分析
3、产成品销售影响销项税额增减情况分析
销项税额的增减变化主要受产成品的销售价格、数量的变动影响,另外再加上销售半成品、原材料、废料等的影响。
4、进项税额转出因素影响
四、全年税收预测
从目前情况看,影响全年经济税收的主要因素有:可从经济形势、市场变化、价格变动、政策变动等方面进行综合预测…
**年,该公司预计可完成销售收入万元,同比%,增减收万元,其中国内销售收入预计完成万元,同比%,增减收万元;出口销售收入预计完成万元,同比%,增减收万元。增值税预计实现万元,同比%,增减收万元;消费税预计实现万元,同比%,增减收万元;企业所得税预计实现万元,同比%,增减收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