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怎么样通过电话号码查个人身份信息怎么样通过电话号码或者身份证号查
具体查询办法有多种,一种是,用户访问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网站 获取查询服务,核查人向“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提供已知被核查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系统将核查人提供的数据与存储的数据进行比对,再向核查人返回比对结果是否一致。 另一方法是编辑手机短信,输入被核查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手机用户发送到10695110,联通手机用户发送到9951,核查结果将以短信方式返回。核查结果为“一致”且数据库中存有被核查人照片时,查询人还可以登录互联网站 ,用短信中提供的密码查看照片。 查到为假身份证号将退回查询费 据悉,该查询返回被核查公民身份号码、姓名和照片,不向用户返回其他被核查人信息。而查询一个身份证收费5元。
范文二:正确确立个人身份进行个税筹划
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看,用劳动换取的收入不外乎两种性质———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两种收入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大不相同:一是纳税方式不同。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而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二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减除费用8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就意味着可以扣除更多的费用。三是适用税率级次不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加五成或加十成,实际上可以看成是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纳税筹划,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收入的筹划、多处收入的筹划。
一种收入纳税筹划
工资、薪金所得尽量平均实现,以避免高收入适用高税率。如1月工资、薪金为2000元,2月工资、薪金为20000元,则1月纳税(2000,800)×10%,25=95元,2月纳税(20000,800)×20%,375=3465元,合计3560元。若平均工资、薪金为11000元,则纳税[(11000,800)×20%,375]×2=3330元。节税230元。
劳务报酬所得宜分次计算,避免收入畸高被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因此,若某项劳务用时数月,可设法把按次纳税转化为按月纳税。如某项劳务需用时3个月,报酬为75000元,若一次性取得收入,则应纳税75000×(1,20%)×40%,7000=17000元,若分3个月领取收入,每次领取25000元,则应纳税[25000×(1,20%)×20%]×3=12000元,节税5000元。
当每月收入为13375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13375,800)×20%,375=2140元,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纳税13375×(1,20%)×20%=2140元,这时两种情况纳税结果一样。所以,当所得少于这一数额时,则应设法使之成为工资薪金;多于这一数额时,则应设法使之成为劳务报酬。
多处收入的纳税筹划
如今,一些人同时干两份甚至三份工作,从多处取得收入。这时怎样进行税收筹划呢,
如果两处收入都较少,则可以考虑都使其为工资薪金所得。但是当收入较高时,要具体分析。比如某人从两处取得收入,一处收入为10000元,一处收入为20000元。
若这两处收入都为工资薪金,则纳税5925元;
若这两处收入都为劳务报酬,则纳税4800元;
若10000为工资薪金,20000为劳务报酬,则工资薪金部分纳税1465元,劳务报酬部分纳税3200元,合计4665元;
若20000为工资薪金,10000为劳务报酬,则工资薪金部分纳税3465元,劳务报酬部分纳税1600元,合计5065元。
所以,怎么达到最佳筹划节税效果,还应仔细计算。
另外,收入性质究竟是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不是纳税人自己说了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作了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进一步明确了其中的区别:“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因此,筹划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构成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范文三: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宣传材料)
一、哪些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救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二、个人身份参保的条件和应携带的材料有哪些?
首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是本市非农户口,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复印首页和自己本人一页),就近就便到市、区各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各是多少?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选择单建统筹方式(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选择统账结合方式(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费。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8.5%的缴费比例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步参加大病救助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领取失业金期满后,可以个人身份或在新就业单位接续医保关系。
四、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应是多少年?
参保人员退休(职)时,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不得低于15年。
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原国有、集体单位的职工,其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前(本市2000年1月1日之前)的国有、集体单位的连续工龄,视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城镇居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其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每4个月折算为1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其中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折算后,剩余年限不足4个月的,则按4个月折算;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重叠时段,不折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时,其医疗保险不足规定年限的,须一次性缴足规定年限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
延续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延续缴费期间按在职职工规定标准缴费,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累计缴费达到规定缴费年限后,应连续缴费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员自办结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只需缴纳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并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五、个体参保人员的医保住院统筹待遇等待期各有多少个月?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首次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第7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个人身份参保的退休人员自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第4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欠缴医疗保险费;连续欠缴医疗保险费超过二个月的,即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连续欠费未超过六个月的,自补齐欠缴医疗保险费之日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连续欠费超过六个月的,需缴清本结算期内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待遇自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第4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跨结算期所欠医疗保险费不予补缴。社会保险费结算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参保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接续医疗保险关系:
(1)在中断医疗保险关系后六个月内办理接续手续,接续时应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
(2)超过六个月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的,其医疗保险待遇自办理接续后第4个月起按规定享受,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不予补缴。
六、个体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1、由本人及时到托管社保档案关系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资格认定书》,再到市征缴稽核中心窗口,核算医保在职转退休费用,由窗口经办人员开具《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
2、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补缴不足缴费年限手续时,以本人当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
3、持《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市地税局各征缴大厅(地税分局)开具《安徽省社会保险通用缴款书》,再到银行缴费;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人员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费用的、应及时缴纳,凡超过2个月仍未到账的,将中止医保待遇。
七、如何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费?
(一)养老保险提供材料: 1、在职死亡。(1)户口注销死亡证明原件;(2)领取人(应为死亡人员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2、重复缴费。(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2)重复参保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费时,不论参保人是企业职工,还是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均只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按规定应计入统筹基金的缴费不予清退,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在首次参保待遇等待期内死亡的,则全额退还本人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已配个人账户部分),不含大病医疗救助金。
提供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缴款凭证、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死亡证明(原件)、银行卡复印件、领取人户口本(应为死亡人员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登记地点: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市人社局三楼)
※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至25日(不含节假日)
※本宣传材料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负责解释,最终依据国家和省、市文件规定,今后国家、省、市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我市7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市从7月1日起调整当期(2016年7月-2017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下限为60%,即每月2849元。参保企业人均工资高于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上限为300%,即每月14243.5元。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应于6月25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进行申报,自主选择按省均工资60%(每月2849元)或按省均工资100%(每月4748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无意愿调整的,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将统一按照该人员的上一年度缴费档次予以确认当期缴费基数。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统一为2849元。
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省均工资60%(每月2849元)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每月实际缴费569.8元,年缴费6837.6元;选择按省均工资100%(每月4748元)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每月实际缴费949.6元,年缴费11395.2元。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
医疗保险的,选择不配置个人账户每月实际缴费128.21元,年缴费1538.52元;选择配置个人账户每月实际缴费242.17元,年缴费2906.04元。大病医疗救助保险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每月8元,全年96元。
(撰稿:市社保征稽中心;审核:韩承全)
范文四:两类人才可以个人身份入户深圳等
两类人才可以个人身份入户深圳等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增至7个语种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是由劳动人事部组织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翻译资格考评及认证,是社科领域内第一个不设学历和资历限制、不限身份的社会化考试,但要考试过关需有扎实的外语功底。
今年的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将增至7个语种,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将全部开考。自2006年起,二级、三级日语和法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二、三级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笔译、口译首次试点考试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试点考试均在北京进行。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两次考试的日期分别为5月20日、21日和11月11日、12日。其他语种各级别的考试均为一次,其中二级、三级日语、法语笔译、口译试点考试和阿拉伯语笔译、口译试点考试日期均为5月20日、21日;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试点考试日期为11月11日;二级、三级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笔译、口译类试点考试日期为11月11日、12日。
新职业资格考试时间敲定
今年全国新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项目和时间已确定,21个新职业全国统一鉴定项目都在考试范围之内,报名截止时间为开考前30天,过期上报或上报信息不全的延至下一次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20日―21日和11月11日―12日。
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21个新职业是秘书、营销师(推销员)、公关员、项目管理师、物业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人员、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物流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员、职业信息分析师、公共营养师、企业文化师、信用管理师、黄金投资分析师、珠心算教练师、鉴定估价师(旧货行业)。
两类人才可以个人身份入户深圳
深圳市今年人事编制工作拟推行多项改革:实施公务员聘任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放宽高层次人才入户政策。
深圳市去年共引进国内人才47930人,引进海外留学人员1639人,全市人才总量超过113万人。今年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构建创新型人才政策新体系,放宽高层次人才入户政策,对具有海外名校或国家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者、深圳市优势传统产业领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者,在深圳缴纳两年以上社会保险且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及其他基本条件的,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出国就业:求职新出路
国内就业市场相对饱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就业。人才市场上既有国外公司在国内招聘,也有国内公司招聘驻外人员,职位主要集中在软件工程师、中医师、摄影师、车钳工和中餐厨师等几大类。
出国劳务人员主要以大专生、技校生和高中生为主,专业技术人员则要求本科以上,
有没有技术等级证书、是否掌握英语日常口语很重要。专家提醒,境外就业要谨防黑中介,一定要看中介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正规中介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lss.省略查询,收取的费用一般为工资总额的10%―25%。注意一定要签订两份合同:与外派劳务机构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及与国(境)外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应包括工作类别、地点、雇佣期限、法律手续(出入境居留等)、工资、国际旅费、交通、工作日和工作时间、节假日和带薪休假、加班、工作条件、食宿、劳保保险等重要条款。
范文五:血清中提取DNA进行个人身份识别鉴定
20生物技术世界 BIOTECHWORLD1 案例资料
1.1 简要案情
2010年5月,某地区一男子被诊断为艾滋病携带者,当事人听到
消息后跳楼自杀,鉴于病人的生活习惯和身体情况,家属对医院诊
断产生怀疑,怀疑送检血清非死者本人血清,要求对送检做艾滋病
检测的留下血清(约200ul)进行DNA同一认定比对。 1.2 DNA检验 1.2.1 样本 DNA 提取 方法一:直接CHelex-100消化血清法,取血清样本80ul加入 30ul CHelex-100 (5%)37℃水浴过夜,100℃煮沸10分钟,10000 r/min离心10min,上清备检。 方法二:有机法联合CHelex-100消化血 作者简介:张付瑶(1985—),女,汉族,吉林长春,法医学硕士,法医助理。
通讯作者:刘浩东(1978—),男,主检法医师,研究方向:刑事科学技术与法医学实践。
血清中提取 DNA 进行个人身份识别鉴定
张付瑶 1 吴波 2 聂爱婷 3 刘灿刚 1 胡利平 3 刘浩东 2*
(1.广东华曦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广东深圳 518000;
2.曲靖市公安局 云南曲靖 655000;3.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云南昆明 650500)
摘要:在法医物证学实际案例中,最常见的生物检材是全血、 人体组织、 毛发、 口腔脱落上皮细胞(口腔拭子)等,传统认为血清中没有DNA存在, 不能作为法医生物检材应用于法医学实践。 本文应用微量的人体血清进行了成功的DNA分型检测,有效的进行了个人身份的识别。 现报道如下:关键词:DNA 个人身份识别鉴定 中图分类号:[R8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060(2015)07-0020-01图 1
······下转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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