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107━2010备案号J986━2010施行日期:2010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7—2010,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5、7.0.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2月10日
目次前言..1总则2术语、符号.
2.1术语.2.2符号3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4接头的应用5接头的型式检验6接头的施工现场检验与验收.附录A接头型式检验的加载制度附录B接头试件形式检验报告
1总则1.0.1为在混凝土结构中使用钢筋机械连接,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与一般构筑物中各类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以下简称接头)的设计、应用与验收。
1.0.3用于机械连接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压带肋钢筋》GB1499.24的规定。
1.0.4钢筋机械连接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1
术语、符号术
语
2.1.1钢筋机械连接
通过钢筋与连接件的机械咬合作用或钢筋端面的承压作用,将一根钢筋中的力传递至另一根钢筋的连接方法。
2.1.2接头抗拉强度
接头试件在拉伸试验过程中所达到的最大拉应力值。2.1.3接头残余变形
接头试件按规定的加载制度加载并卸载后,在规定标距内所测得的变形。2.1.4接头试件的最大力总伸长率
接头试件在最大力下在规定标距内测得的总伸长率。2.15机械连接接头长度
接头连接件长度加连接件两端钢筋横截面变化区段的长度2.16丝头
钢筋端部的螺纹区段。
2.2符号
Asgt——接头试件的最大力总伸长率。d——钢筋的公称直径。
fyk——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fstk——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fθmst——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f0st——接头试件中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
μ0——接头试件加载至0.6fyk并卸载后在规定标距内的残余变形;
u20——接头试件按本规程附录A加载制度经高应力反复拉压20次后的残余变形。u4——接头试件按本规程附录A加载制度经大变形反复拉压4次后的残余变形。u8——接头试件按本规程附录A加载制度经大变形反复拉压8次后的残余变形。εyk——钢筋应力为屈服强度标准值时的应变。3、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
3.01、接头的设计应满足强度及变形性能的要求。3.02、接头连接件的屈服承载力和受拉承载力的标准值应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屈服承载力和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10倍。
3.03、接头应根据其等级和应用场合,对单向拉伸性能、高应力反复拉压、大变形反复拉压、抗疲劳、耐低温等各项性能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
3.04、接头应根据抗拉强度、残余变形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下列三个等级:
I级:接头抗拉强度等于被连接钢筋实际抗拉强度或不小于1.10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Ⅱ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Ⅲ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25倍,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3.05、I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3.06、I级、Ⅱ级、Ⅲ级接头应能经受规定的高应力和大变形反复拉压循环,且在经历拉压循环后,其抗拉强度仍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3.07、I级、Ⅱ级、Ⅲ级接头的变形性能应符合表3.07的规定。
表3.05接头的抗拉强度
接头等级抗拉强度
I级
fθmst≥fmst断于钢筋或≥1.10fstk断于接头
Ⅱ级
fθmst≥fstk
Ⅲ级
fθmstt≥1.25fstk
注:fθmst——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fmst——接头试件中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fstk——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表3.07接头的变形性能
接头等级
单向拉伸
残余变形(mm)最大力总伸长率
(%)
高应力反复拉压大变形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mm)残余变形(mm)
μ20≤0.3μ4≤0.3且μ8≤0.6
μ20≤0.3μ4≤0.3且μ8≤0.6
μ20≤0.3μ4≤0.6
I级
μ0≤0.10(d≤32)μ0≤0.14(d>32)
Asgt≥6.0
Ⅱ级μ0≤0.14(d≤32)μ0≤0.16(d>32)
Asgt≥6.0
Ⅲ级μ0≤0.14(d≤32)μ0≤0.16(d>32)
Asgt≥3.0
当频遇荷载组合下,构件中钢筋应力明显高于0.6fyk时,设计部门可对单向拉伸残余变形μ0加载峰值提出调整要求。
μ0——接头试件加载至0.6fyk并卸载后在规定标距内的残余变形;
u20——接头试件按本规程附录A加载制度经高应力反复拉压20次后的残余变形。u4——接头试件按本规程附录A加载制度经大变形反复拉压4次后的残余变形。u8——接头试件按本规程附录A加载制度经大变形反复拉压8次后的残余变形。εyk——钢筋应力为屈服强度标准值时的应变。Asgt——接头试件的最大力总伸长率。
3.08、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设计应根据钢筋应力变化幅度提出接头的抗疲劳性能要求。当无专门要求时,接头的抗疲应力幅限值不应小于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表4.25-1普通钢筋疲劳应力幅限值的80%。
4、接头的应用
4.01、结构设计图纸中应列出设计选用的钢筋接头等级和应用部位。接头等级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延性要求高的部位,应优先选用Ⅱ级接头;当在同一连接区段内必须实施100%钢筋接头的连接时,应采用I级接头。
2、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应力较高但对接头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Ⅲ级接头。4.02、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少于15mm。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4.03、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的连接区段长度应按35d计算(d为被连接钢筋中的较大直径)。在同一连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以下简称接头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头时,在同一连接区段内Ⅲ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25%;Ⅱ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I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除下面b条款所列情况外可不受限制。
2、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的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应采
用Ⅱ级接头或I级接头,且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3、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或纵向受压钢筋,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4、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4.04、当对具有钢筋接头的构件进行试验并取得可高数据时,接头的应用范围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接头的型式检验
5.01、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
2、材料、工艺、规格进行改动时;3、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
5.02、用于型式检验的钢筋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03、对每种型式、级别、规格、材料、工艺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检验试件不应少于9个:其中单向拉伸试件不应少于3个,高应力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大变形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同时应另取3根钢筋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全部试件均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
5.04、用于型式检验的直螺纹或锥螺纹接头试件应散件送达检验单位,由型式检验单位或在其监督下由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按表6.21或表6.22规定的拧紧扭矩进行装配,拧紧扭矩值应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型式检验试件必须采用未经过预拉的试件。
5.05、型式检验的试验方法应按《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附录A的规定进行,当试验结果符合下列规定时评为合格。
a、强度检验:每个接头试件的强度实测值均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表3.0.5中相应接头等级的强度要求。
b、变形检验:对残余变形和最大力总伸长率,3个试件的平均实测值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表3.0.7的规定。
F、型式检验应由国家、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并按《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附录B的格式出具检验报告和评定结论。。
表6.21直螺纹接头安装时的最小拧紧扭矩值
钢筋直径mm拧紧扭矩N.m
≤16100
18~20200
22~25260
28~32320
36~40360
表6.22
钢筋直径mm拧紧扭矩N.m
锥螺纹接头安装时的最小拧紧扭矩值
≤16100
18~20180
22~25240
28~32300
36~40360
6、施工现场接头的加工与安装6.1接头的加工
6.1.1在施工现场加工钢筋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工钢筋接头的操作工人,应经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人员应相对稳定;2钢筋接头的加工应经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6.1.2直螺纹接头的现场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端部应切平或镦平后加再工螺纹;
2墩粗头不得有与钢筋轴线相垂直的横向裂纹;
3钢筋丝头长度应满足企业标准中产品设计要求,公差应为0~2.0p(p为螺距):
4钢筋丝头宜满足6f级精度要求,应用专用直螺纹量规检验,通规能顺利旋入并达到要求的拧入长度,止规旋入不得超过3p。抽检数量10%,检验合格率不应小于95%。6.1.3锥螺纹接头的现场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端部不得有影响螺纹加工局部弯曲;
2钢筋丝头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使拧紧后的钢筋丝头不得相互接触,丝头加工长度公差应为—0.5p~1.5p;
3钢筋丝头的锥度和螺距应使用专用锥螺纹量规检验;抽检数量10%,检验合格率不应小于95%。
6.2接头的安装
6.2.1直螺纹钢筋接头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接头时可用管钳扳手拧紧,应使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顶紧。标准型接头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宜超过2p。
2、安装后应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扭矩,拧紧扭矩值应符合本规程表6.2.1的规定:3、校核用扭力扳手的准确度级别可选用10级。
6.2.2锥银螺纹钢筋接头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接头安装时应严格保证钢筋与连接套筒的规格相—致:
2、接头安装时应用扭力扳手拧紧,拧紧扭矩值应符合本规程表6.2.2的规定:
3校核用扭力扳手与安装用扭力扳手应区分使用,校核用扭力扳手应每年校核1次,准确度级别应选用5级。
6.2.3套筒挤压钢筋接头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筋端部不得有局部弯曲,不得有严重锈蚀和附着物;
2、钢筋端部应有检查插入套筒深度的明显标记,钢筋端头离套筒长度中心点不宜超过10mm;
3、挤压应从套筒中央开始,依次向两端挤压,压痕直径的波动范围应控制在供应商认定的允许波动范围内,并提供专用量规进行检查。4、挤压后的套筒不得有肉眼可见裂纹。、7、施工现场接头的检验与验收
7.0.l、工程中应用钢筋机械接头时,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7.02、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厂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允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2、每根试件的抗拉强度和3根接头试件的残余变形的平均值均应符合本规程表3.05和表3.07的规定;
3接头试件在测量残余变形后可再进行抗拉强度试验,并宜按按本规程附录A表A1.3中的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进行试验;
4、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根试件抗拉强度或3根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时,允许再抽3根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仍不合格时判为工艺检验不合格。
7.03、接头安装前应检查连接件产品合格证及套筒表面生产批号标识;产品合格证应包括适用钢筋直径和接头性能等级、套筒类型、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以及可追溯产品原材料力学性能和加工质量的生产批号。
7.04、现场检验应按本规程进行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加工和安装质量检验;对接头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在设计图纸中另行注明相应的检验项目;7.05、接头的现场检验应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应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验收批。7,0.6螺纹接头安装后应按本规程第7.0.5条的验收批,抽取其中10%的接头进行拧紧扭矩校核,拧紧扭矩值不合格数超过被校核接头数的5%时,应重新拧紧全部接头,直到
合格为止。
7.07、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本规程表3.0.5中相应等级的强度要求时,该验收批应评为合格。如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应评为不合格。7.0.8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一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1倍。
7.0.9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可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7.0.10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建设方会同设计等有关方面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附录A接头型式检验的加载制度
A.0.1接头试件型式检验应按表A.0.1和图A.0.1-1、图A.0.1-2、图A.0.1-3所示的加载制度进行。
表A.0.1
接头试件型式检验的加载制度
A.0.2施工现场的接头抗拉强度试验可采用零到破坏的一次加载制度。
附录B接头试件形式检验报告
B.0.1接头试件形式报告应包括试件基本参数和试验结果二部分。宜按表B.0.1的格式记录。
表B.0.1接头试件形式检验报告接头名称
送检单位
接连接件示意图头基
本钢筋母材编号参钢筋直径(mm)数屈服强度(N/mm2)
抗拉强度(N/mm2)试验结果
单向拉伸试件编号单向拉伸
抗拉强度(N/mm2)非弹性变形(mm
NO4
NO5
NO6
NO1
NO2
NO3
送检数量
送日期设计接头等级钢筋级别连接件材料连接工艺参数NO1
NO2
NO3
要求指标
总伸长度
高应力反复拉压试件编号高应力反复拉压
抗拉强度(N/mm2)残余变形(mm
大变形反复拉压试件编号
大变形反复拉压抗拉强度(N/mm2)
残余变形(mm)
评定结论
NO7NO8NO9
负责人:校核:试验员:试验单位:试验日期:年月日
注:1、接头试件基本参数应详细记载。套筒挤压接头应包括套筒长度、外径、内径、挤压道次、压痕总宽度、压痕平均直径、挤压后套筒长度;螺纹接头应包括连接套长度、外径、螺纹规格、牙形角、镦粗直螺纹过渡段坡度、锥螺纹锥度、安装时拧紧力矩等。2、破坏形式可分3种:钢筋拉断、连接件破坏、钢筋与连接件拉脱。
范文二: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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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订背景
(1)我国钢筋机械连接技术的开发比较晚,但发展
据不充分,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和工程实践,其部分条款已不能满足实际应用要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进步,尤其是新型钢筋机械接头的出现,对接头的分级和应用也提出了新要求。为了更好地促进技术进步,满足工程界的迫切要求,进一步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需要对96规程进行修订。22.1
修订的主要内容
接头的分级和抗拉强度指标
规程修订版规定,根据接头抗拉强度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将接头分为下列3个等级:
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实际抗Ⅰ级:
拉强度或1.10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Ⅱ级:标准值,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Ⅲ级:
标准值的1.35倍,并具有一定的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各级接头的强度指标如表1所示。
由表1可见,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指标相当
[收稿日期]2003-11-15
[作者简介]刘永颐(1935—),男,江苏常州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研究员,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100013,电话:(010)84287492
极为迅速。1996年,《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96规程”)公布实施,对统一各类JGJ107-96
钢筋机械接头的性能要求和检验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随后我国又相继开发和推广了更多的机械连接新技术(如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等)。为了使行业标准尽快反映新技术成果,急需对作修订。“96规程”
(2)提高机械连接的质量要求、放宽接头应用部位和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是近年来国外相关规程(标准)对钢筋接头要求的一种趋向。例如,美国统一建筑国际建筑法规IBC-2000均增加了更高法规UBC-1997、
质量等级的Ⅱ型接头,要求接头强度大于等于0.95倍钢筋母材实际抗拉强度或1.6倍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达到上述要求的接头允许布置在结构中任何部位,且接头面积百分率可不受限制。日本、德国等有关规程也有类似规定。放宽上述限制后,对于减少钢筋下料浪费、提高工效、降低成本、方便施工、满足某些新工艺或特殊工况下的施工要求均有很积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对钢筋接头的部位和接头百分率的限制均较为严格,随着我国钢筋机械连接技术的高速发展和质量水准的普遍提高,已经有条件对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
(3)制定“96规程”时,接头类型还比较少,试验依
60
表1
接头等级抗拉强度
施工技术
接头的抗拉强度指标
Ⅰ级
oofmst≥fst或≥1.10fuk
第33卷
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Ⅰ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可
Ⅲ级
o
fmst≥1.35fyk
Ⅱ级
o
fmst≥fuk
不受限制。
(2)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的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应采用Ⅰ级接头或Ⅱ级接头,且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3)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或纵向受压钢筋,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4)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注:f0f0mst—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st—接头试件中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fuk—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fyk—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于“96规程”中的A级、新增加了有更高强度要求B级;的Ⅰ级接头。Ⅰ级接头允许在结构中任何部位使用,且接头面积百分率可不受限制(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除外)。这条规定为解决某些特殊场合需要在同一截面实施100%钢筋连接创造了条件。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型式较多,受力性能也有差异,根据接头的受力性能将其分级,有利于合理选用接头类型。分级还有利于施工现场接头抽检不合格时,可按不同等级接头的应用部位和接头百分率限制确定是否可降级处理。2.2
取消“割线模量”改用“非弹性变形”控制接头变形钢筋机械接头在传力过程中会产生钢筋与连接套筒之间的相对滑移变形,这类变形基本上是不可恢复的(非弹性变形),从而对结构受力后的裂缝控制产生不利影响,因而要加以控制。“96规程”是用“割线模量”指标来控制接头变形的。“割线模量”是在特定应力条件下,在规定变形量测标距内,接头试件的应力与其弹、塑性应变的商。研究和实践证明,这一指标受接头长度和人为确定的变形测量标距的影响较大,不能客观、正确反映接头滑移变形的大小,有时会对接头变形性能的好坏产生错判。例如对套筒挤压接头或灌浆接头等一些较长的接头,虽然滑移变形比较大,但除以较长变形测量标距后求得的“割线模量”仍比较高,相反对于螺纹连接等短小的钢筋接头,即使滑移变形很小,而按“割线模量”指标计算,仍然不满足规程要求。规程修订中取消了“割线模量”指标,改用“接头非弹性变形”应小于等于0.1mm(钢筋直径d≤32mm时)或
0.15mm
(钢筋直径d>32mm时)进行控制。接头的非弹性变形定义为:接头试件按规定加载制度第3次加载至0.6倍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时,在规定标距内测得的伸长值减去同标距内钢筋理论弹性伸长值的变形值。换句话说,该值代表了钢筋接头试件比钢筋母材增加的附加非弹性变形。2.3
不同等级接头的应用范围和接头面积百分率新规程对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应用范围作了如下规定:
(1)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头时,在同一连接区段内Ⅲ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25%;Ⅱ级接头的
新规程对Ⅰ级、Ⅱ级接头的使用部位已不作限制,即可以在结构中的任何部位使用,包括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这些区域仅限止Ⅰ级、Ⅱ级接头的接头面积百分率)。
新规程条文说明中指出,Ⅰ级、Ⅱ级接头均属于高
质量接头,对重要的房屋结构,如无特殊需要,选用Ⅱ级接头并控制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大于50%是合适的。规程并不鼓励在同一连接区段实施100%钢筋连接,尽管规程允许这样做。2.4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试件数量和变形测量标距型式检验的单向拉伸试件数由“96规程”规定的6个减为3个,同时明确了接头试件与钢筋母材试件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以便当接头试件断于接头部位时,可以将接头强度与钢筋实际强度作比较。
型式检验的强度合格条件是每个试件均应满足规程中表3.0.5的规定。对Ⅱ级和Ⅲ级接头,无论试件断于钢筋母材或接头长度区段,只要试件抗拉强度满足表3.0.5中Ⅱ级、Ⅲ级接头的强度要求即为合格;对Ⅰ级接头,
当试件断于钢筋母材时,表明已满足条件fomst≥fo
st,
试件合格;当试件断于接头长度区段时,则应满足fomst≥1.10fo
uk才能判为合格。为此,
新规程增加了“接头长度”的定义,以便正确判断试件是断于钢筋母材,还是断于接头长度区段。规程给出的“接头长度”的定义为:接头连接件长度加连接件两端钢筋横截面变化区段的长度。按照定义,对带肋钢筋套筒挤压接头,其接头长度即为套筒长度;对锥螺纹或滚轧直螺纹接头,接头长度则为套筒长度加两端外露丝扣长度;对镦粗直螺纹接头,接头长度则为套筒长度加两端镦粗过渡段长度。
型式检验时变形的测量标距由“96规程”的接头长度两侧各20mm改为2d(d为钢筋直径),这一修改对不同钢筋直径接头测得的变形,尤其是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测得的变形更具可比性。2.5
施工现场检验与验收
(1)进一步明确现场工艺检验的要求
规程规定,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
2004No.2刘永颐:《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修订介绍61
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其目的主要是检验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所确定的工艺参数是否与工程中的进场钢筋相适应,并可提高实际工程中抽样试件的合格率,减少在工程应用后再发现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对“96规程”中“计算抗拉强度时,应采用钢筋的实际横截面面积”改为“按公称面积”,修改后,可保证当钢筋面积为负公差时,正确地判断钢筋的总拉力是否仍满足设计要求。
(2)强制性条文
规程修订版属于强制性标准。
规程中3.0.5条对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规定以及6.0.5条有关现场接头的抗拉强度检验规定均确定为强制性条文并用黑体字印刷。
规程对接头的破坏形态没有限制,只要保证接头达到3.0.5条中的抗拉强度规定,结构的强度和延性由于接头强度已达到就有保证。对Ⅰ级或Ⅱ级接头,
或超过钢筋的标准抗拉强度,或者说钢筋应力已达到或超过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4~1.6倍以上,这时钢筋的均匀延伸率已接近或远大于4%,足可以保证结构的延性破坏特征。
(3)增补条文
规程增补了6.0.8条,规定现场截
取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允许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方法补接。增补
规定了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的处理。在6.0.9条,
条文说明中列举了几种处理方案:①可在采取补救措
施后再按第6.0.5条重新检验;②设计部门根据接头在结构中所处部位和接头百分率研究能否降级使用;③增补钢筋;④拆除后重新制作;⑤其他有效措施。3与相关标准的关系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公布实施后,其他钢筋机械接头的专用技术标准或技术规程如《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带肋钢筋套JG/T3057-1999,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钢筋锥螺纹接头技JGJ108-96,术规程》JGJ109-96等都要作相应的修订。由于通用技术规程对接头性能分级、强度指标作了修改,并已确定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因此,在上述各专用技术规程修订版公布实施前的过渡期内,强度检验应按《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中3.0.5和原规程中的A级、6.0.5条执行,B级相当于新规程中的Ⅱ级、原《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JG/T3057-1999Ⅲ级,中的SA级相当于新规程中的Ⅰ级接头。除与强度指标和现场抽检制度相关的3.0.5和6.0.5条外,其他条款仍可按原各专用标准执行。
~~~~~~~~~~~~~~~~~~~~~~~~~~~~~~~~~~~~~~~~~~~~~~
(上接第44页)
通过收紧对拉螺栓使钢管、方钢、模板连成一体,并与施工脚手架用钢管相连,形成独立的模板及支撑体系。
补缺模板的加固在施工中容易被忽视,也最容易出问题。这里通过事先对转角模板进行设计,使之按固定的模数进行搭配;并有预见地加强转角模板的侧向刚度和整体连接,使有效避免转角处出现胀模、漏浆等质量通病。2.2
细部处理措施
(1)首次模板安装前,在模板底用水泥砂浆找平,既可保证模板底不漏浆,又能使模板上口水平,保证模板对缝整齐一致。
(2)在所有阳角处安装宽25mm木线条,并在拆模后进行磨光处理,确保成型后的混凝土墙不掉角,且线条顺直、棱角分明。
(3)所有模板水平、竖向接缝处均贴宽20mm的双面胶薄海绵条,确保接缝不漏浆。
(4)在螺栓孔修补砂浆中掺入适量的白水泥和建筑胶水,可增强砂浆的粘合力及抗裂性能,并事前进行试配,力求补浆孔的颜色尽量与混凝土墙体的颜色接近或一致。
(5)在混凝土墙面水平接缝处设计黑色装饰线,既起到美化作用,又能掩盖接缝处的表面缺陷。装饰线宽15cm,并在墙体周边增加1圈同色装饰线,线外边缘至墙边净距为30cm。
墙面预埋件表面刷2道防锈底漆及2道银灰(6)
色面漆,并在周边增加1圈宽5cm黑色水泥漆,装饰效果较好。3
存在不足及改进建议
(1)水平接缝处存在局部戴帽现象;建议模板上口内顶撑应待混凝土终凝后拆除。
(2)混凝土外观颜色不一致,有明显色差;建议控制混凝土搅拌的质量,并及时拆模养护。
(3)螺栓孔补浆后打磨处理不当,磨痕明显;建议先用金刚砂轮片小范围粗磨,后用砂纸细磨。
(4)螺栓塑料套管刚度不够,导致模板内收,模板局部错缝超标;建议采用优质硬塑料套管,以能抵抗模板内收变形且不发生弯曲为准。
(5)上层水泥浆沿墙体下流,玷污了已成型的混凝土墙面;建议水平施工缝处增加直径25mm半圆形木线条。
范文三: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发布,实施时间为2016年8月1日,本次共修订了14条内容,具体如下:
1、补充了余热处理钢筋、热轧光圆钢筋和不锈钢钢筋采用机械连接的相关规定。
2、增加了套筒原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的有关规定,以及采用45号钢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时,应进行退火处理的相关规定。增加了对不锈钢钢筋连接套筒材料的规定。
3、调整了Ⅰ级接头强度判定条件,由“断于钢筋”和“断于接头”分别调整为“钢筋拉断”和“连接件破坏”;
4、增加了对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结构,接头应选用带疲劳性能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和认证接头产品的要求;
5、增加了接头型式检验报告中有关疲劳性能的检验要求;
6、取消了现场工艺检验进行复检的有关规定;
7、增加了对现场丝头加工质量有异议时可随机抽取接头试件进行极限抗拉强度和单向拉伸残余变形检验;
8、增加了部分不适合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抽取接头试件的场合,采用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
9、增加了接头验收批数量小于200个时的抽样验收规则;
10、增加了对已获得有效认证的接头产品,验收批数量可扩大的有关规定;
11、增加了工程现场对接头疲劳性能进行验证性能检测的有关规定;
12、修改了接头残余变形测量标距;
13、增加了附录A.3接头试件疲劳试验方法;
14、修改了附录B接头型式检验报告式样及部分内容
范文四: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echanical splicing of bars
JGJ 107━2003
J257━2003
第 1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echanical splicing of bars
JGJ 107━200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3 年 7 月 1 日
第 2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134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07—2003,自2003 年7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3.0.5、6.0.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96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 年3 月21 日
第 3 页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9 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修改了接头的分级和抗拉强度指标;2.取消“割 线模量”改用“非弹性变形”控制接头的变形;3.修改了不同等级接头的应用范围和允 许的接头面积百分率;4.修改了型式检验的接头数量和加载制度;5.对各类螺纹接头增
加安装时拧紧力矩要求。
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
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0 号;邮政编码:
1O0013)
本规程的参编单位:冶金建筑研究总院
上海钢铁工艺技术研究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施工科学研究所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刘永颐 徐有邻 郁 竑 张承起
杨熊川 霍箭云 李本端
第 4 页
目 次
前 言............................................................ 4
1 总 则....................................................... 6
2 术语、符号..................................................... 6
2.1 术 语..................................................... 6
2.2 符 号..................................................... 6
3 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 7
4 接头的应用..................................................... 9
5 接头的型式检验................................................. 9
6 接头的施工现场检验与验收...................................... 10
附录A 接头型式检验的加载制度.................................... 12
附录B 接头试件形式检验报告...................................... 14
本规程用词说明................................................... 16
第 5 页
1 总 则
1.0.1 为在混凝土结构中使用钢筋机械连接,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
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与一般构筑物中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以下简称接头)的设
计、应用与验收。各类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均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
1.0.3 用于机械连接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 及《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 的规定。执行本规程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钢筋机械连接 rebar mechanical splicing
通过钢筋与连接件的机械咬合作用或钢筋端面的承压作用,将一根钢筋中的力传递
至另一根钢筋的连接方法。
2.1.2 接头抗拉强度 tensile strength of splicing
接头试件在拉伸试验过程中所达到的最大拉应力值。
2.1.3 接头残余变形 residual deformation of splicing
接头试件按规定的加载制度加载并卸载后,在规定标距内所测得的变形。
2.1.4 接头试件总伸长率 elongation rate of splicing sample
接头试件在最大力下在规定标距内测得的总伸长率。
2.1.5 接头非弹性变形 Inelastic deformaiion of splicing
接头试件按规定加载制度第3 次加载至0.6 倍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时,在规定标距
内测得的伸长值减去同标距内钢筋理论弹性伸长值的变形值。
2.1.6 接头长度 length of splicing
接头连接件长度加连接件两端钢筋横截面变化区段的长度。
2.2 符 号
yk f ——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第 6 页
——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与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
中的钢筋抗拉强度值相当。
uk f
0 ——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
mst f
0——接头试件中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
st f
u ——接头的非弹性变形。
u ——接头经高应力反复拉压20 次后的残余变形。 20
u ——接头经大变形反复拉压4 次后的残余变形。 4
u ——接头经大变形反复拉压8 次后的残余变形。 8
——钢筋应力为屈服强度标准值时的应变。 yk ε
sgt δ ——接头试件总伸长率。
3 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
3.0.1 接头的设计应满足强度及变形性能的要求。
3.0.2 接头连接件的屈服承载力和抗拉承载力的标准值应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屈服承
载力和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10 倍。
3.0.3 接头应根据其等级和应用场合,对单向拉伸性能、高应力反复拉压、大变形反复
拉压、抗疲劳、耐低温等各项性能确定相应的检验项目。
3.0.4 根据抗拉强度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接头应分为下列
三个等级:
Ⅰ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实际抗拉强度或1.10 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Ⅱ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
性能。
Ⅲ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35 倍,并具有一定的延
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3.0.5 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0.5 的规定。
第 7 页
表3.0.5 接头的抗拉强度
接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抗拉强度 0
mst f ≥ 0或1.10≥
st f uk f 0
mst f ≥ uk f 0
mst f 1.35≥ yk f
注: 0 ——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
mst f
st f ——接头试件中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
uk f ——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yk f ——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3.0.6 Ⅰ级、Ⅱ级、Ⅲ级接头应能经受规定的高应力和大变形反复拉压循环,且在经历
拉压循环后,其抗拉强度仍应符合本规程表3.0.5 的规定。
3.0.7 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变形变形性能应符合表3.0.7 的规定。
表3.0.7 接头的变形性能
第 8 页
接头等级 Ⅰ级、Ⅱ级 Ⅲ级
非弹性变形
(mm)
u≤0.10(d ≤32)
u≤0.15(d >32)
u≤0.10(d ≤32)
u≤0.15(d >32)
单拉伸
总伸长度
(%)
sgt δ ≥4.0 sgt δ ≥2.0
高应力反
复拉压
残余变形
(mm)
20 u ≤0.3 20 u ≤0.3
大变形反
复拉压
残余变形
(mm)
4 u ≤0.3
8 u ≤0.6
4 u ≤0.6
注: u ——接头的非弹变形;
u ——接头经高应力反复拉压20 次后的残余变形; 20
4 u ——接头经大变形反复拉压4 次后的残余变形;
8 u ——接头经大变形反复拉压8 次后的残余变形;
sgt δ ——接头试件总伸长率。
3.0.8 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接头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疲劳性能。当无专门 要求时,对连接HRB335 级钢筋的接头,其疲劳性能应能经受应力幅为100N/mm2,最大应 力为180N/mm2 的200 万次循环加载。对连接HRB400 级钢筋的接头,其疲劳性能应能经受
应力幅为100N/mm2,最大应力为190N/mm2 的200 万次循环加载。
3.0.9 当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接头部位的温度低于-10℃时,应进行专门的试验。
4 接头的应用
4.0.1 接头等级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接头延性要求较高的部位,应采用Ⅰ级
或Ⅱ级接头;
2 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应力较高但对接头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Ⅲ级接头。 4.0.2 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l0 中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15mm。连接件之间的横向
净距不宜小于25mm。
4.0.3 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的连接区段长度应按 35 d 计算( d 为被连接钢筋中的较大直径)。在同一连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 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以下简称接头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头时, 在同一连接区段内Ⅲ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25%;Ⅱ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
50%;Ⅰ级接头的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2 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的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应
采用Ⅰ级接头或Ⅱ级接头,且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3 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或纵向受压钢筋,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4 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4.0.4 当对具有钢筋接头的构件进行试验并取得可靠数据时,接头的应用范围可根据工
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接头的型式检验
第 9 页
2 材料、工艺、规格进行改动时;
3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专门要求时。
5.0.2 用于型式检验的钢筋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当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大于抗拉强 度标准值的1.10 倍时,Ⅰ级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尚不应小于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的 0.95 倍;Ⅱ级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尚不应小于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的0.90 倍。
st f
st f
5.0.3 型式检验的变形测量标距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0.3):
L L 4d (5.0.3-1) 1 = +
L L 8d (5.0.3-1) 2 = +
式中 ——非弹性变形、残余变形测量标距; 1 L
2 L ——总伸长率测量标距;
L ——机械接头长度;
d ——钢筋公称直径。
5.0.4 对每种型式、级别、规格、材料、工艺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检验试件不应 少于9 个:其中单向拉伸试件不应少于3 个,高应力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 个,大变 形反复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 个。同时应另取3 根钢筋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全部试件均
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
5.0.5 型式检验的加载制度应按本规程附录A 的规定进行,其合格条件为:
1 强度检验:每个接头试件的强度实测值均应符合本规程表3.0.5 的规定;
2 变形检验:对非弹性变形、总伸长率和残余变形,3 个试件的平均实测值应符合本
规程表3.0.7 的规定。
5.0.6 型式检验应由国家、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并应按本规程附录A
的格式出具检验报告和评定结论。
6 接头的施工现场检验与验收
6.0.1 工程中应用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时,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
告。
第 10 页
1 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 根;
2 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 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3 3 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符合表3.0.5 的规定;对于Ⅰ级接头,试件抗拉强 度尚应大于等于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的0.95 倍;对于Ⅱ级接头,应大于0.90 倍。 6.0.3 现场检验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单向拉伸试验。对接头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在
设计图纸中另行注明相应的检验项目。
6.0.4 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 式、同规格接头,以5m 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 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6.0.5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 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
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 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本规程表3.0.5 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批
评为合格。
如有1 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 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 个试
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6.0.6 现场检验连续10 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1 次合格率为l00%时,验收批
接头数量可以扩大1 倍。
6.0.7 外观质量检验的质量要求、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合格标准以及螺纹接头所必需
的最小拧紧力矩值由各类型接头的技术规程确定。
6.0.8 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允许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
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6.0.9 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建设方会同设计等有关方面研究后提出处理方
案。
第 11 页
附录A 接头型式检验的加载制度
A.0.1 接头试件型式检验应按表A.0.1 和图A.0.1-1、图A.0.1-2、图A.0.1-3 所示的
加载制度进行。
表A.0.1 接头试件型式检验的加载制度
试验项目 加 载 制 度
单向
拉伸
0 0.6 0.02 0.6 0.02 0.6 yk f yk f yk f yk f yk f
(测量非弹性变形) 最大拉力 0(测定总伸长率)
高应力
反复拉压
0 (0.9 -0.5 ) 破坏 yk f yk f
(反复20 次)
Ⅰ级
Ⅱ级
0 (2 -0.5 ) (5 -0.5 ) 破坏 yk ε yk f yk ε yk f
(反复4 次) (反复4 次)
大变形
反复拉压
Ⅲ级 0 (2 -0.5 ) 破坏 yk ε yk f
A.0.2 施工现场的接头抗拉强度试验可采用零到破坏的一次加载制度。
第 12 页
注:1 E线表示钢筋弹性模量2×105N/mm2。
2 为2ε 反复加载四次后,在加载应力水平为0.5 及反向卸载应力水平为
-0.25 处作的平行线与横座标交点之间的距离所代表的变形值。
1 δ 1 L yk ?
yk f E
yk f
3 为2ε 反复加载四次后,在加载应力水平为0.5 及反向卸载应力水平为
-0.25 处作的平行线与横座标交点之间的距离所代表的变形值。
2 δ 1 L yk ?
yk f E
yk f
4 、为5 反复加载四次后,按与、相同方法所得的变形值。 3 δ 4 δ 1 L yk ε ? 1 δ
2 δ
第 13 页
附录B 接头试件形式检验报告
B.0.1 接头试件形式报告应包括试件基本参数和试验结果二部分。宜按表B.0.1 的格式
记录。
表B.0.1 接头试件形式检验报告
第 14 页
接头名称 送检数量 送日期
送检单位 设计接头等级 Ⅰ级Ⅱ级Ⅲ级
钢筋级别 HRB335 HRB400
连接件材料
连接件示意图
连接工艺参数
钢筋母材编号 NO.1 NO.2 NO.3 要求指标
钢筋直径(mm)
屈服强度(N/mm2)
接
头
基
本
参
数
抗拉强度(N/mm2)
单向拉伸试件编号 NO.1 NO.2 NO.3
抗拉强度(N/mm2)
非弹性变形(mm)
单向
拉伸
总伸长度
高应力反复拉压试件编号 NO.4 NO.5 NO.6
高应力 抗拉强度(N/mm2)
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mm)
试
验
结
果
大变形反复拉压试件编号
大变形 抗拉强度(N/mm2)
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mm)
评定结论
负责人: 校核: 试验员:
试验日期: 年 月 日 试验单位:
注:接头试件基本参数应详细记载。套筒挤压接头应包括套筒长度、外径、内径、挤压道 次、压痕总宽度、压痕平均直径、挤压后套筒长度;螺纹接头应包括连接套长度、外 径、螺纹规格、牙形角、镦粗直螺纹过渡段坡度、锥螺纹锥度、安装时拧紧力矩等
第 15 页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本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
行”。
第 16 页
范文五: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要点
分序号 核查内容 要求 依据 类
接《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接头等级分接头应根据抗拉强度、残余变形以及高头 JGJ107-2010第3.0.4条 类 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的异,分为下列三个等级:
设I级:接头抗拉强度等于被连接钢筋实计 际抗拉强度或不小于1(10倍钢筋抗拉原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则 及反复拉压性能。
和?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性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能 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等?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级 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25倍,残余变形
较小并具有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I级、?级、I级抗拉强度fmst
JGJ107-2010第3.0.5条 ?级接头的?fstk断于钢筋或fmst?1.10fstk断
抗拉强度要于接头。?级fmst?fstk、?级fmst
求 ?1.25fstk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I级、?级、单向拉伸残余变形(MM) I级U0?0.10
JGJ107-2010第3.0.7条 ?级接头的(d?32) U0?0.14(d>32)?级 U0
性能要求?0.14(d?32) U0?0.16(d>32)?
级 U0?0.14(d?32) U0?0.16(d>32)
单向拉伸最大总伸长率(%) I级Asgt
?6.0
?级 Asgt?6.0?级 Asgt?3.0
高应力反复拉压残余变形(MM)I级、
?级、?级均U20?0.3
大变形反复拉压残余变形(MM)I级?
级均U4?0.3且U8?0.6?级、?级U4
?0.6
接头等级的《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结构设计图纸中应列出设计选用的钢筋
选定的要求 JGJ107-2010第4.0.1条 接头等级和应用部位。接头等级的选定
应符合下列规定:
接1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头或对延性要求高的部位,应优先选用?的级接头;当在同一连接区段内必须实施作100%钢筋接头的连接时,应采用I级接用 头。
2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应力较高但对接头
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级接头
接头搭接的《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宜相互
要求 JGJ107-2010第4.0.3条 错开,钢筋机械连接的连接区段长度应
按35d计算(d为被连接钢筋中的较大直
径)。在同一连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
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
分率(以下简称接头百分率),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
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置接
头时在同一连接区段内?级接头的接头
百分率不应大于25,;?级接头的接头
百分率不应大于50,;
2、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
的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
时,应采用?级接头或I级接头,且接
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3、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或纵向受压钢
筋,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4、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接
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需进行型式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检验的情况 1、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 JGJ107-2010第5.0.1条
2、材料、工艺、规格进行改动时; 接
3、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时 头
的 型式检验的对每种型式、级别、规格、材料、工艺的钢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型件数要求 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检验试件不应少于9个:JGJ107-2010第5.0.3条
式 其中单向拉伸试件不应少于3个,高应力反复检拉压试件不应少于3个,大变形反复拉压试件验 不应少于3个。同时应另取3根钢筋试件做抗
拉强度试验。全部试件均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
取。
型式检验合1强度检验:每个接头试件的强度实测值均应《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格要求 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JGJ107-2010第5.0.5条
—2010)表3.0.5中相应接头等级的强度要求。
2变形检验:对残余变形和最大力总伸长率3
个试件的平均实测值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
用技术规程》(JGJ 107—2010)表3.0.7的规定。 施工现场加工在施工现场加工钢筋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工钢筋接头的定: JGJ107-2010第6.1.1条
现要求 1加工钢筋接头的操作工人,应经专业人员培场 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人员应相对稳定;
2钢筋接头的加工应经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接
头 进行。
的《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现场加工直直螺纹接头的现场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加JGJ107-2010第6.1.2条 螺纹接头的定:
工 要求 1钢筋端部应切平或镦平后加再工螺纹; 与2墩粗头不得有与钢筋轴线相垂直的横安向裂纹;
装 3钢筋丝头长度应满足企业标准中产品
设计要求,公差应为0,2(0p(p为螺
距):
4钢筋丝头宜满足6f级精度要求,应用
专用直螺纹量规检验,通规能顺利旋入
并达到要求的拧入长度,止规旋入不得
超过3p。抽检数量10%,检验合格率不
应小于95,
锥螺纹接头的现场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现场加工锥
螺纹接头的1钢筋端部不得有影响螺纹加工局部弯曲; JGJ107-2010第6.1.3条
要求 2钢筋丝头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使拧紧后的
钢筋丝头不得相互接触,丝头加工长度公差应
为—0(5p,1(5p;
3钢筋丝头的锥度和螺距应使用专用锥螺纹
量规检验;抽检数量10%,检验合格率不应
小于95,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直螺纹钢筋直螺纹钢筋接头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
JGJ107-2010第6.2.1条 接头的安装要求:
质量要求 1、安装接头时可用管钳扳手拧紧,应使
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顶紧。标
准型接头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宜超过
2p。
2安装后应用扭力扳手校核拧紧扭矩,
扭矩值钢筋直径?
16/18~20/22~25/28~32/36~40最小拧紧
扭矩值100/200/260/320/360
3校核用扭力扳手的准确级别可选用10
级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锥银螺纹钢 锥银螺纹钢筋接头的安装质量应符合
JGJ107-20106.2.2条 筋接头的安下列要求:
装质量要求 1、接头安装时应严格保证钢筋与连接套
筒的规格相—致:
2、接头安装时应用扭力扳手拧紧,拧紧
扭矩值钢筋直径
?16/18~20/22~25/28~32/36~40拧紧扭
矩值100/180/240/300/360
3校核用扭力扳手与安装用扭力扳手应
区分使用,校核用扭力扳手应每年校核
1次,准确度级别应选用5级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套筒挤压钢套筒挤压钢筋接头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
JGJ107-2010第6.2.4条 筋接头的安列要求:
装质量要求 1、钢筋端部不得有局部弯曲,不得有严
重锈蚀和附着物;
2、钢筋端部应有检查插入套筒深度的明
显标记,钢筋端头离套筒长度中心点不
宜超过10mm;
3、挤压应从套筒中央开始,依次向两端
挤压,压痕直径的波动范围应控制在供
应商认定的允许波动范围内, 并提供专
用量规进行检查。
4、挤压后的套筒不得有肉眼可见裂纹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工艺检验的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应对不同钢筋生施JGJ107-2010第7.0.2条 要求 产厂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允现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场定:
接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头根;
的2、每根试件的抗拉强度和3根接头试件检的残余变形的平均值均应符合本规程表验 3.05和表3.07的规定;
与3接头试件在测量残余变形后可再进行验抗拉强度试验,并宜按按本规程附录A收 表A1.3中的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进行试
验;
4、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根试件抗拉强度
或3根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
时,允许再抽3根试件进行复验,复验
仍不合格时判为工艺检验不合格。
接头安装前应检查连接件产品合格证及套筒《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接头安装前
表面生产批号标识;产品合格证应包括适用钢JGJ107-2010第7.0.3条 的检查
筋直径和接头性能等级、套筒类型、生产单位、
生产日期以及可追溯产品原材料力学性能和
加工质量的生产批号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接头现场检接头的现场检验应按验收批进行,同一
JGJ107-2010第7.0.4条 验的要求 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
同型式、同规格接头,应500个为 一个
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
应作为一个验收批
对接头的每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一验收批的JGJ107-2010第7.0.7条 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
要求 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
拉强度均符合各级接头的抗拉强度要求时,该
验收批应评为合格。如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
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
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则
该验收批应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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