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及其影响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老子》一书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思想的对应性比较,指出《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的不彻底性和历史进步性及其对中国艺术和中国民族传统的影响,最终落足于中国当代文艺理论的建设。
关键词:《老子》 朴素的辨证法 影响
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981(2008)03-0021-07
《老子》一书仅五千字,却文约意丰,无论是作为中国古代哲学典籍,还是作为古代文论著作,它都是一座绕不过去的高山。
老子其人,《老子》的著者、成书年代,《老子》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这几个问题至今学术界仍有争议,专家学者各执一说,聚讼纷纭,但对其辩证法思想却是异口同声,众口一词。既然《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与以上几个问题有着无法割舍的密切联系,在写这篇文章时,我坚持相信这样一个前提:《老子》成于老子即老聃一人之手;老子属士阶层中人,是“贵族下降而非庶人阶级中的上升者”“老子隐君子也”;其思想基本上是唯物的,虽然也包含了一些唯心主义成分。
基于以上这些前提认识,下面,就我理解的《老子》一书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做一粗略梳理,并怀着现代人的不谦之心,妄加些许评论。这里所谓朴素的辩证法,其参照系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一、对应性比较
1、“道”、“常”――规律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世界的运动、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就能有效地改造自然、社会,否则,就会遭到挫折、失败,甚至受到惩罚。
这些思想,在《老子》书中不乏类似的论述。
众所周知,《老子》一书的核心范畴是“道”,它除表示实存意义的“道”――宇宙的本体和生命,还表示“规律”,如“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14章)“不窥牖;见天道”(47章)“天之道,其犹张弓与?”(77章)“天道无亲”(79章)“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81章)
《老子》一书直接用来表示“规律”的字除了“道”之外,还有“常”字。“取天下常以无事”(48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79章)“常”就是不变,“常”字表示永远不变的东西,或是可以认为是定规的东西。虽然万物都永远可变,在变,可是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本身不变。
除用一些字直接代表现代汉语的“规律”,《老子》一书对具体规律的描述也随处可见。“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64章)初步露出量变质变规律的萌芽。事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即物极必反,即老子所说的“反者道之动”,“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58章)……
“道”是规律,“道法自然”(25章),《老子》中的“自然”,“不是指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名词),而是指一种不加强制力量而顺任自然的状态(状词)”,因此,规律是客观的,是自然而然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只有认识了事物发展的规律,才能对事物有正确的认识,才能掌握真理,才能符合自然的规律,才能把握宇宙的本体和生命――“道”,体道而行才能长久,才能终身免于危殆,所以老子说,“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16章),“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同上)
2、“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矛盾;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是矛盾。
同样,《老子》中有言: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42章)“道是绝对无偶的,用数表示为一。”“独一无偶的‘道’禀赋着阴阳两气。”“二”指阴气和阳气,“阴阳两气相交而成一种均调和谐的状态,万物都是在这种状态中产生的。”“万物背阴而向阳,阴阳两气互相激荡而成新的和谐体。”既然万物是由“道”产生的,而“道”禀赋阴阳两气,那么万物也禀赋阴阳两气,即“负阴而抱阳”。这里,“凡幽而不测者,阴者;明而可见者,阳也。有生者,莫不背于幽而不测之阴,向于明而可见之阳,故曰‘万物负阴而抱阳’。”
一阴一阳,就是一隐一显,一反一正,一盾一矛,也就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两面。这是矛盾的对立,即矛盾的斗争性。同时,“阴阳二气都互相激荡而成新的和谐体”,即,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相互作用、相互转化,而生成新的事物――“和”。这又体现了矛盾的同一性。这样,完全符合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辩证法思想在《老子》中就以“阴阳”及其运动的形式表达出来了,并且是以最简练的形式表达出来了,而且还极富哲学意味。“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也就是说,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存在着这种矛盾及其运动,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正是矛盾及其运动这个终极原因使原来的事物发生了变化,生成了新事物,因此,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
3、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老子》一书不仅在辩证法思想的内容上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惊人的相似,就是对立统一规律(《老子》书中可称为“阴阳律”)在其辩证法中的这种核心地位也惊人地相似。
对这一辩证法的核心规律老子也有一句哲学概括语,即“反者道之动”(40章),或还可概括为一个字,即“反”。陈鼓应认为这个“反”字有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指“对立转化”,一指“循环运动,返回原点,返本复初”。后者多少暴露了《老子》的辩证思想的机械性。并且最终陷入循环论的不彻底性,从而暴露了老子思想中消极保守的一面。前一个涵义却一语道尽了辩证法的精髓。这一精髓思想的表述在《老子》一书中几乎比比皆是,而且涉及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人生处世、经国治世等各个方面。
首先,《老子》一书的一大特色是较早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立的哲学范畴:有无、长短、高下、轻重、厚薄、静躁、虚实、难易、白黑、?昧、明昧、朴器、歙张、实华、正反、美丑、善恶、福祸、生死、荣辱、愚智、吉凶、兴废、进退、巧拙、辩讷、公私、真伪、怨德、贵贱、贫富、治乱等等,从自然、政治、经济、道德、修身、审美、语言等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说明一切事物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双方,并且指出对立双方是彼此依赖而存在的,正如手心和手背,失去了相反的一面,另一面也不会存在。因此,老子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矛盾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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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互依存、相反相成的。
对于矛盾双方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一面人们是比较容易认识的,但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转化的一面往往认识不够。因此,老子说的最多的是这一方面。这一方面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就是“物极必反”,也就是说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端必然转变成它们的反面、它们的对立面。
老子注意到在一些自然社会现象中这一规律表现得非常明显:“渲则盈,敝则新”(22章),“轻为重根,静为躁君”(26章)“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物之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42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刚”(43章)“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39章)曲到极端则直,轻到极端则重,贵由贱发展而来,高由下发展而来,一事物总是由其对立面发展而来,又总是始终蕴藏着向对立面转化的趋势,并在发展到极端时转化成其对立面。
老子由这些现象总结出一套为人处世的经验,“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福祸相因,因此,人处在困境时要心存转祸为福的希望,顺境时要警惕暗伏的祸患。“大巧若拙,大辩若讷”(45章),也即大智若愚,有才能者不必锋芒毕露,逞一时之强,因此,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日慈,二日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67章),老子还说,“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7章)不争名利而名利自得,不急于保全而终能保全,不自私反而能成就其私。“曲则全,枉则直,……少则多,多则惑。”(22章),委曲反能保全,屈就反能伸展……少取反能多得,贪多反而迷惑。“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22章),不自我表扬,反能显明;不自以为是,反能彰显;不自己夸耀,反能见功;不自我矜恃,反能长久。正因为不跟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和他争。因此,老子提出的为人处世原则是示弱而不要逞能逞强。示弱得,逞强失。
基于这样的处世原则,老子提醒人们要“少私寡欲”(19章),要知足、知止,“知足不辱,知止不殆”(44章),告诫人们,不知满足的欲望是致祸的原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46章)贪多必走向反面,“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12章)
普通人的欲望膨胀不过是会招致个人的祸害,若统治者肆意发展自己的扩张欲望,就会威胁百姓的安宁与自由,以致重税严刑,禁忌太多,民不聊生,给人民造成巨大、无穷的人为灾难,“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57章),由此,老子提出“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37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57章),“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这里的“无事”、“无为”,不是“不为”,不是什么事都不做,而是不强作妄为,是“为而不恃”(2章)“为而不争”(81章)。这里老子告诫执政者,不要肆意伸张自己的意欲,要以“无为”的态度去为,去治理国家,才能使人民富足安宁,才能使民风朴正。辩证地来看,“无为”而治却能达到“治”的效果,因此,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3章)。
可见,《老子》书中矛盾对立统一的思想尤其相互转化的思想已经渗透到自然规律、处世原则、政治主张等人类社会各个领域,是“辩证思想较高的运用”。
4、“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还告诉我们,在观察和处理矛盾时,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也就是说,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非主要矛盾;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次要方面,反对只看到一种矛盾或矛盾的一个方面而忽略甚至抹杀另一种矛盾或矛盾的另一方面的做法。同时,在研究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反对把各种矛盾或矛盾的各个方面平均看待的均衡论。
《老子》哲学中也出现了这种思想的最初萌芽。老子不仅时时将两个对立的范畴对举并列,而且在思想认识上又有所倾向、有所取舍。比如“有”和“无”这一对范畴,老子将它们对举,“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但老子在思想感情上更倾向于“无”,与“无”更亲近,因为,“古人认为,从世界产生的时间顺序来说,先有天地的分化,然后才有万物的出现”,这也就是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这样,将两个相反对立的范畴对举并称就体现了辩证法的“两点论”,而思想情感上的倾向性又体现了“重点论”。在其他的对立范畴中也是如此,如虚实、先后、强弱、高下等等,都是既同时看到矛盾的两个方面,又有所侧重:“虚比实更真实,是一切真实的原因”不争先而退后,不逞强而示弱,不登高而居下……
二、不彻底性和历史起步意义及对中国艺术的影响
尽管《老子》的辩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想有以上许多暗合之处,但相比较而言,它毕竟是朴素的、不彻底的。之所以说它是朴素的,是因为,虽然《老子》的主要思想是辩证的,但这辩证的由来不是由实践和理论推演得到的,而是直接印象的结果。《老子》的辩证思想多是从自然、社会、人生的经验中得来,并且多以人生经验的状态存在,同时又是以服务于社会政治和人生经验为目的的,也就是说,《老子》的辩证思想虽然也是义理性质的,但却不是义理形态的,不是纯理论形态的,而是抽象经验层次的。这是《老子》辩证思想在形式上的不彻底性。
另外,在内容上,《老子》的辩证思想也表现出不彻底性。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老子》的辩证思想虽然与现代形态的辩证法有很多相通之处,可以互相解释,但毕竟不能涵盖现代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全部,而且内容的论述也散漫随意,不成体系。从内容的深度上说,其辩证法虽然也不乏形而上学的思辨色彩,不乏抽象性,但多停留在对表面现象的简单的抽象概括,并未钻进现象背后做本质的深入剖析。同时,《老子》辩证思想的机械性特点和返回原点、“返本复初”的简单循环论思想也是其辩证思想的一个重大缺陷,是《老子》辩证思想不彻底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当然,这种靠直觉印象得来的不彻底的、朴素的辩证思想不能怪老子本人,因为他是受历史和阶级的局限的。生活在春秋末季的老子能够从无数自然、社会、人生的现象中概括出如此深奥的道理,这已经比西方最早出现的初级形态的辩证法早了上千年。哲学的发展要从自然科学中汲取材料,而老子时代的我国古代的生产力又如何能与西方近现代急剧发展的自然科学同日而语呢?更何况,主张“清静无为”的老子是一名隐士,道家的“隐修思想”(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语)、老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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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和退避、“无为”的政治主张使他无论如何也不能产生象黑格尔、马克思等近现代哲学家那样宽广的眼界和胸襟。
尽管有以上这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老子还是从当时有限的自然、社会、人生的现象、经验中总结概括出了我国古代哲学尤其古代辩证法的基本思想,为我国古代哲学划出了一个大致的发展轮廓,尽管有些模糊,但却丰富,为后人从其他角度阐释它、开发它、发展它、运用它提供了前提(中国后来最根本的两大思想流派――儒道两家,都从《老子》中汲取了大量的思想元素)。因此说,《老子》哲学,尤其其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具有开创性意义和广泛深远的影响。
《老子》开启的中国古代的朴素辩证法对中国艺术和艺术理论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比如“虚”与“实”的关系,在《老子》中是最重要的一对对立统一关系。而中国绘画、书法、园林、戏剧、文学等等艺术,无不受到“虚”与“实”等辩证关系的深刻影响。
“中国绘画是线条,线条之间就是空白”但观者并不感到空,反而感到“空白处更有意味”南宋画家马远和夏圭,人称“马一角”、“夏半边”,他们的画作就是多从边角取景,“画面上常出现山之一角或水之一涯,其他景物大多略去不画”,画幅上留下大片空白。一片空白就是“烟霭迷蒙”,如《寒江独钓图》,画面上只有一“蓑笠翁”在“孤舟”上“独钓”,而一片空白就意味着“寒江”一脉。这样以空白代替实景,“隐隐创造出一种辽远空旷、荒凉冷漠的意境之外,还为观者想象的驰骋,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达到‘虚中有实’的艺术效果。”这也就是所谓“实景清而空景现”,“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书画同源,中国书法也讲布白,“要求‘计白当黑’,以虚写实”。
中国园林艺术“更是注重布置空间,处理空间”,通过造虚实之境:叠山理水、点花缀草、铺径建亭、引远水又使之能“流觞”而活,设墙垣以隔断又故意镂空,形成景门、漏窗、花墙,小中见大,大中有小,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实相生,往往“以少胜多”,“借景”生辉,极尽空灵含蓄之意趣,在有限的空间里创造出无穷的意境。如“借景”中的“镜借”,对窗挂一面大镜子,“凭镜借景”,使窗外大空间的景物映人镜中,化实为虚。
中国戏剧艺术,在方寸舞台上“三五步走遍天下,六七人百万雄兵”,也是巧妙运用“虚”而产生“实”的效果的艺术。如京剧名段《三岔口》,演夜戏,亮着灯,却能通过演员恰似在真正黑夜中的“摸黑”表演,创造出一个观众能看到的虚构的黑夜,充分验证了老子“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的思想。戏剧艺术由于受时间空间的局限,这种亦真亦假、亦虚亦实的特点表现得尤为突出。
中国古典文学更是深受老子以来的辩证关系、尤其“虚”与“实”、“静”与“动”的辩证统一关系的影响。
“意境”说在中国古典文学尤其中国古典诗词理论中具有本体论地位。“意境是一个标志艺术本体的审美范畴”,“意境的有无是诗词成为真正艺术的标志,是显示诗之为诗的‘诗本体’特质”。
意境由三个依次递进又互相联系的结构层次组成。1、表层次是“境,象内之象或象本身”;是静态的实象,是静而实的形象;是“景”,是“直观感相的模写”(宗白华语),是“有形”(王夫之语),是自然物象,是“地”,是眼前现实事物层面,是“实”。2、中层次是“境中之意、象外之象,不见其形”;是飞动而虚灵的,是“动而虚”的情感精神意向;是“情”,是“活跃生命的传达”(宗白华语),是“未形”(王夫之语),是主体情思,是“人”,是人生层面,相对于表层次的“实”有之景,它是“虚”。3、最高层次是“境外之意,无形之象,无形的道体光辉”;是超迈而神圣的,是超越“情”和“象”的宇宙本心、天地之道;是“道”,是“最高灵境的启示”(宗白华语),是“无形”(王夫之语),是宇宙之道、气,是“天”,是天老地荒的宇宙层面,是“冲”(古字为“盅”,训虚,《老子》4章有“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景、情、道;有形、未形、无形;地、人、天,这三个层次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王夫之的“有形发未形,无形君有形”就是这一关系的高度概括。具体而言,1、“有形”之物象(景象、形象)必须经过主体情思,方能染上一种意绪、一种氛围,“未形”(意象,主体审美体验)是由物感发诱导的.心之所动根源于物之所引;而这种由“有形”(物象)所感发深化出来的“未形”(意象情思)又具有极大的能动性,以至于使人感到主体情思使客观之景染上主观之精神(如西方“移情说”)。2、“道”是天地万物产生的根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有形”之物不能离开“无形”之道而存在,“无形”之道也不能离开“有形”之物而存在,“道”依存于物,物被“道”所统摄。3、“无形”之“道”在心、物之上,统摄万物、化育人心;而具有主体情思的“人”又因禀赋天地之气,故能在体验之中直接把握到“碧虚寥廓”的无形之象――“道”的境界。
“意境各层次这种相生相对的特点,使意境成为一个召唤结构而幽深浩渺,难以穷尽。”“创造意境的过程就是一个由形入神、由物会心、由景至境、由情到灵、由物知天、由天悟人的心灵感悟和生命超越过程,这是一个变有限为无限、化实景为虚境的过程。”
这种具有虚实辩证关系的意境说不仅是中国古典文学理论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具有古代文论的本体论特点,而且在中国古典诗词的创作实践中,这种化虚为实、化实为虚的意境创造的例子也是触目皆是。翻开文学史,信手拈来李白的《送友人》:“……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浮云”、“落日”,班马的萧鸣,是眼前“有形”的实景,在诗中却化实为虚、以虚写实,幻化为承载着诗人情思的意象:游子一去如浮云漂泊无止,故人惜别又似落日依依不舍。同时,这种抽象惜别之情(心中之“虚”)又通过将要载友人远去他乡的班马那似通人性的萧萧长鸣(眼前之“实”),化虚为实,非常抢眼而传神地表达了出来。一对友人在落日浮云下“执手相看泪眼,正无语凝咽”,“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一声班马嘶鸣打破了这送别场面的深长寂静,提醒他们是到了该分别的时候了。读者可以推想,此时此刻,这对友人各自转身,恐怕也该“泪飞顿作倾盆雨”了。这样,看似静景,其中又穿插了班马那醒目的声音之流动、以及读者可以推想到的离人之泪那无声的飞动,静中生动,动又反衬并加深了离别场面的凝重气氛。可见,只是半首诗,只是二十个字,但在诗人的巧妙组织下,却可以达到化实为虚、化虚为实,静中含动,以动衬静的妙境,使诗具有一种动静相生、虚实互化、回环往复的辩证之美。
中国古典文化艺术的兴盛期在清代以前,尤其兴盛于唐宋,彼时中国与西方并无多少思想文化交流,并未受到西方辩证思想的影响。排除了受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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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影响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在中国艺术史和艺术理论史上,我们是不难觅见《老子》以来中国本土的朴素辩证法思想那若隐若现的身影的.它对中国艺术的影响源远流长、自始至终、广泛而深远。
三、辩证法――中国的民族传统
有人说,中国人的辩证法学得好得益于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确立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基础,得益于**对其中的辩证法的大力提倡。(**最主要的两部哲学著作之一就是《矛盾论》)。但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不是其他哲学,而恰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在中国这块东方土地上扎下根,并能够如此广泛而深刻地深入中国人的心呢?
我认为,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接受如此顺利是有着久远而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的原因的。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其中的辩证法思想与由《老子》开启并一脉相承下来的中华民族本土的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有着如上所述的那么多的契合之处。自《老子》以来,我国的古代文化本身就始终蕴涵着这种朴素的辩证思想,只不过后来的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法是更为明确、更为纯粹、更成系统的哲学话语而已。因此,深厚古老的民族文化积淀使我国人民愿意接受,也很容易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其中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之前,几千年来,这种朴素的辩证精神滋养了中华民族坚强、乐观的民族性格。“反者道之动”、“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辩证思想已渗透到中国人的血液里,并凝聚成坚定乐观的信念,转化成一种神奇的内在力量。他们深信,战乱时期。那也就意味着离和平不远了,即使是民族危亡时刻,那也意味着民族解放的号角就要吹响了。因此,仁人志士在悲天悯人的人文品格、匡时济世的远大抱负背后又深藏着一种可贵的民族自信心和乐观主义精神。在这种朴素但正确的辩证法的精神指引下,中国人民几千年来,尤其近代以来,不惧危难,励精图治,度过了一次次天灾人祸,历经磨难而终见晴天。这种民族性格也许正是四大文明古国如今惟中国仍卓然傲然屹立于世的一个原因吧。
四、结语
以民族历史为鉴,当前在文艺理论界众口同声呼吁建设中国当代文艺理论的今天,我们更要反对全盘否定传统文化的民族虚无主义,树立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心,深入挖掘我国传统文化中可资利用的文化资源,从我国古代文化典籍中汲取营养,并实现我国古代文艺理论的现代转型,使之焕发出现代性光辉。同时借鉴西方优秀的文艺理论成果,以当前的文艺实践为基础,建设我国现代形态的文艺理论就有了很大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作者单位:河北省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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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子是中国先秦时代的哲学 亿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老
子遗留下来的着作,仅有《五千 文》即《老子》,也叫《道德经》. 它是老子用韵文写成的一部哲学
也是 着作,是道家的主要经典,
研究老子哲学思想的直接材料. 《老子》被俄,日,德,英等国视 为古代哲学中的奇葩而翻译出 版,深受各国读者喜爱.
"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
心.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 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 章),认为一切由道生出.当前学 术界对老子"道"的理解,有较多 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道"是先 天地而生的精神性实体,另一种 意见则认为,老子的"道在哲学 上不反映唯心论,因为"道是"有 象,有物的,老子》的"道生一" 等于《淮南子?天文训》的"道始 于一","一是"道"相对于个别 事物的一种称谓.
老子哲学思想中最值得关注 的是他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老子
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变 动不居的.他观察到天地间万物 万事存在着互相矛盾的两个对立 面,例如有无,刚柔,强弱,祸福, 兴废等等,它们都是互相依存, 互相联结的.他认为,没有"有", 就无所谓"无;没有"难,就无 所谓"易;没有"长",就无所谓 "短.所以说:"有无相生,难易 相成,长短相形.还说"贵以贱 为本,高以下为基,"祸兮福所 倚,福兮祸所伏",表明了对立面 双方的同一性.老子还认识到对 立面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都会 向相反的一面转化.他说:"正复 为奇,善复为妖",认为正常能转 化为反常,善良能转化为妖孽, 委曲反能保全,屈枉反能伸直, 低下反能充满,破旧反能新鲜, 少取反能多得.老子虽讲对立面 的同一性,但不讲对立面的斗争. 他反复强调"圣人之道,为而不 争","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 之争".不是以实际行动去解决矛 盾,而是极力保持现状,回避矛 盾的急剧转化.
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在军事战 略战术的运用方面也很突出.在 战术上,他主张"以奇用兵,并
指出:一个好的军人不会耀武扬 威,一个善于打仗的人不会暴躁 发怒,一个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 会跟敌人硬拼,还要注意"将欲 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夺之,必 固与之.在战略上,他提出"柔 弱胜刚强的指导思想.他说天 下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东西,但攻 坚的力量莫过于它.他还举例说 明柔弱的东西属于生存一类,从 树木强大会折断,推断出军队强 大就会覆灭.这种战略思想有防 止盲目骄傲的一面,但也具有片 面性.
老子在宇宙观上摆脱天神的 主宰,首先提出了"道这一最高 的哲学概念,以"道为天地万物 存在的本原,对于历代的思想家 曾发生过深刻的影响.一
范文三:浅析老子的辩证法思想
浅析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本篇文章来源于世纪论文网
1 承认矛盾存在的客观性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真实内容及根本动力。老予发现了事物本身具有对立双方的矛盾,提出了具有一定辩证法意义的“反”思想。“反”这一范畴是老子辩证法思想的核心。它实际指矛盾着的事物的对立双方。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正言若反”(七十八章)。老子所说的“反”是指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均由于它们本身包含着矛盾,所以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反者”,“道”自身包含着矛盾。它是“无”又是“有”:而“无”自身又包含着“阴”与“阳”的矛盾,“上升”与“下降”的矛盾;至于万物自身也包含着矛盾,一切的生成已包含有毁的因素。所以说“相反”是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故老子日:“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四十二章)。这里的“一”是太虚运动着的一气。气之所以能动是由于“阴阳”,这就是说,由于统一体分为两个相互排斥的对立面;阳是刚。阴是柔;阳是轻清,阴是重浊;阳是上升的运动,阴是下降的运动。可见一气本身分为阴阳,存在柔与刚、上升与下降、分散与凝聚的矛盾。这对矛盾相互冲突、斗争,一气不断运动、变化、发展。故日“一生二”。这种“阴阳”之气,相互冲突、斗争,然后凝结、调和达到矛盾的统一,故日“二生三”。一物如此,推而广之,故日“三生万物”。可见,矛盾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它是客观实在的。
老子提出了这种一气分为二,相反、相争、相和谐的辩证观,又引出了他的适度原则,即“贵和有度”。这一思想在孔子那里发展为中庸之道。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反”理解为“和”、适中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说,“反”思想就包含着对立统一的性质,是客观实在的反映。
2关于矛盾对立统一的思xiang
这矛盾双方在统一体中的相互结合,以及双方处于某种平衡状态,是客观世界中常有的现象。正是这种平衡,为事物的变化发展准备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一点已为老子所注意到。他在《道德经》中曾多处提及事物的对立。他对自然现象和人类社会的许多现象的认识,几乎无一不是从对立统一的范畴方面来说明的。例如,属于自然现象的有:大小、多少、高下、远近、重轻、静躁、白黑、寒热、壮老、雌雄、母子、实华、正反、同异,等等。这些对立范畴,不少都涉及到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问题。这说明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虽有其直观片面性,但已经从当时的自然科学中,吸取了营养;属于社会现象的如:美丑、善恶、强弱、利害、生死、荣辱、愚智、吉凶、兴废、进退、主客、是非、巧拙、公私、难易、真伪、怨德、贵贱、贫富,等等。这些对立范畴,广泛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国交、道德、修身、审美、语言等方面。这说明,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虽有其先行思想的引路,但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是当时社会现实的产物。老子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这种相反相成、相互依存的道理,看作是一切事物普遍的规律。由此,他还提出了“万物负阴而抱阳”(四十二章),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内部,都存在着阴阳两种对立的势力,它们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老子把“阴阳”相互作用的对立面斗争,看作是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这样,老子在春秋战国之际,已经把对立统一观念,从理论上系统而明确地
提出来了。同时,他还从追溯事物发展变化根源上,回答了世界的本原是什么这个哲学的根本问题。
3 矛盾双方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双方不仅是对立统一的,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有相互转化的趋势。他在《道德经》中曾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十六章)。意思是说,宇宙间的事物尽在往复变化之中。由此推出一条法则,物极必反,剥极必复。
他认为“物极必反”这条法则普遍存在于自然和人事之中:在生物,“物壮则老”(三十章);在人事,“强梁者不得其死”(四十二章):在个人修养,则“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二十四章):在道德,“菩复为妖”(五十八章)。
他从“物极必反”这条法则又推出另一条法则,“对立转化”。一切事物自身包含矛盾,既有其真正的一面,又有负的一面;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在一定条件下,就可以相互转化。故老子日:“祸兮福之所倚,福之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五十八章)。
正是因为老子深谙“物极必反”、“对立转化”的运动规律,为了防止事物向着不利的方向发展,老子强调要“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即去除极端、奢侈和过分的行为,以保持事物内部的动态平衡,才能防患于未然。他将这一原理运用于实际生活中,注重从反面思考问题,制定策略。如,他强调“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二十二章)。自觉地从反面入手,促使事物向着有利的方向转化。 推而广之,任何包含着对立面的统一体,在一定条件下,均可以转化。正变为负,负变为正,积极面变为消极面,消极面变为积极面,所以天下事物,推陈出新,发展无穷,这是自然规律。
4 变化发展的辩证思想
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在老子的《道德经》中,他的贵柔思想就包含着变化发展的思想。老子谈到“柔”和“弱”的地方很多,例如:
“专气致柔,能婴儿”(十章);“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三十章);“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骨弱筋柔而握固”(五十五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七十八章),等等。由此可以看出,老子所说的柔弱并没有“懦弱”、“阴柔”的意味,其实质只是积极、前进、生气充沛、能战胜一切的东西。
首先,老子所说的“柔”“弱”都是指新生的东西。他以婴儿为例,婴儿的骨是弱的,筋是柔的,可他的拳头却是很紧的,可见新生的柔弱是生命力的标志。其次,老子以柔弱来指“活泼”、“发展”、“充满生命力”的东西。故他说:“人之生也柔弱”,“草木之生柔弱”(七十六章)。最后,老子以柔弱来指“活动”、“流通”、“运行”、善变化等,老子认为“水”最合乎这标准,故他说,“天下之物莫柔弱于水”(七十八章),“水几于道”(八章)。因为水无定形,随遇而变。总而言之。柔弱是指新生,是指充 满生命力,是指活泼、发展、流行、灵活、善变化等作用。
如果柔弱是新生的,那么坚强就是陈旧的,而陈旧的坚强又是它趋于死亡的标志。故老子日:“坚强死之徒”(七十六章)。而且陈旧东西所表现的坚强,外
形也许强大,而实质是僵化、死板、顽固、衰老、凝滞不化,一击就断。故老子日:“木强则兵”(七十六章)。
柔弱与坚强总是对立着,因为客观世界是不断运动着、变化着,所以其中总有一些事物在产生、发展,而另一些事物在敝旧,在颓废,故新与旧、弱与强、柔与坚总是进行着斗争。在新旧更替的过程中。新生事物虽然劫弱、柔嫩,然而她总能克服遭遇的一切障碍而成长起来。由于陈旧的东西在当时还显得强大,但它最终是要被战胜的。因为“反者道之动”(四十章),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由下而上,由后至前、由柔弱到刚强的矛盾转化过程。从发展上看,“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这就是老子的新生战胜陈旧,即老子的发展观。
老子认为“天下有始”(五十二章),“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一切事物都处于周而复始的运动变化的过程中。因此,应该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事物。 5 具体矛盾具体分析
老子认为,对于一切事物,都应该顺其自然的趋势,而不以人的意志左右其间,即要做到无为。所以越强为越是要失败,无所作为而听其自然发展,社会倒是可以达到治理的目的了。故老子日:“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老子强调统治者要按自然无为的原则辅助万物自然运行,而不要有意作为,这就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另一方面,老子对老百姓也要求做到“无为”。他认为统治者废除礼乐刑政,一任无谓自然,实行无为而治,天下就可以太平了。但如果老百姓智慧太多,就足以引起他们的迷惑,促进利欲的念头滋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六十五章)。因此,老子说,自古以来能把天下治理好的统治者,都不是教人民更聪明,而是教人民更愚昧。用智来治国,是国家的祸害,否则就是国家的幸福。 矛盾分析法还体现在老子对待战争的态度上。他认为对待战争应持三原则:
(1)恶杀;(2)不得已而战时,当少杀;(3)胜后勿得意,当悲哀。(参考三十一章)也就是根据当下的情况,选择这三原则之一:对待战争的首要态度是反对战争:但作为君子,在不得已时,也要用战争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要以降低伤害为目标;在获得胜利时不以兵力逞强,而对于在战争中死去的人,还要真心表示哀伤痛心,并以丧礼妥善安臵死者。这是老子在对待战争时注重矛盾的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一个范例。
谈到战争。必然会涉及到上些用兵的战略战术问题。然而治国与用兵是不同的,所以老子的用兵之计与治国安邦有截然不同的区别,即“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五十七章)。即就是说对于国家要以正道来治理,而在用兵时则要注意想奇法、设奇计、出奇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出奇制胜。以不同的对策对待不同的问题,这是老子哲学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
就以上的一些粗浅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包含了不少辩证法的合理因素。这是我们民族思想认识史上的一份宝贵财富,无疑应当批判地继承下来。然而,我们不能不同时看到:其一,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具有朴素性,虽然在《道德经》中贯穿着不少辩证法思想,但由于缺少理性的抽象和更高一层的概括而显得极为朴素。其二,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具有零散性。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没有上升为理性体系,没有表现为理论形式,只能是在他具体的言论中零散的体现。因此,老子的这些思想,我们远远不能把它与今天意义上的辩证法思想同日而语,应予以批判地继承.
范文四:老子的辩证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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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自从“辩证法”这个词子古希腊哲学著作中出现以来,作为一种逻辑思维方法就普
遍的流传开来,尤其在华夏文明发源地的中国发扬光大。在老子哪里对辩证法的精神实质做
了空前的总结与概括,也蕴含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的辩证法思想都是以“道”为中心而展
开论述的,“关于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的思想”“ 关于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观念”“‘反者道之动’
否定的辩证法思想”等都是对辩证法思想的最精确的论述。他也并没有执意要建立自己的一
套辩证法, 以“道”为中心而对辩证法的总结与概括就形成了《老子》辩证法不同于其他人
的辩证法的独到之处。
关键词: 辩证法 “反者道之动” 贵柔
Abstract:Since the "dialectics" of the word in th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ical works since the emergence, as a logical way of thinking to the general spread, especially in China, the birthplace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to flourish. Where in laozi do on the spiritual essence of dialectics unprecedented sum and summary, but also contains its own unique insights. His dialectics is the "Road" for the center to start discussion, "the things to move and change on the idea" "prevailing on the concept of contradiction is" "‘anti-movement of the Road ' Negative Dialectics thinking", etc. Dialectical Thought is the most accurate of the discussion. He also did not insist on establishing their own set of dialectics to "Road" as the center of the summary and summary of dialectics to the formation of the "laozi" is different from other people's dialectics dialectics is unique.
Key words: dialectics ‘anti-movement of the Ro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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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迄今为止,我们知道“辩证法”这个词最先出现于柏拉图的著作中,尽管它不是柏拉图发明的。即使我们无法考证古希腊人在什么时候发明了“辩证法”这个词,然而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苏格拉底的时代,“辩证法”这个词汇的使用已经是非常的普遍了。 在古希腊,辩证法不仅是一种方法,而且是一种逻辑。作为方法的辩证法,是一种言辞的艺术,一种对话的技巧,一种说服别人的方式。这种意义的辩证法仅兴盛于古希腊,后来就消失了。但是作为一种逻辑,作为辩证法精神的实质在华夏文明的发源地——中国一直流传下去。在世界历史上,中国哲学以其独特的风格自立于世界哲学之林。它与注重发展、有机联系的宇宙观相联系, 其中的辩证思维比较发达,因此中国哲学就形成了一个显著特征辩证思维。当希腊人和印度人很早就仔细地考虑形式逻辑的时候,中国则一直倾向于发展辩证逻辑。与此相应,在希腊人和印度人发展机械原子论的时候,中国人则发展了有机的宇宙哲学。在我国哲学发展史上,很早就出现了一些零碎的、不系统的辩证法思想。史伯第一次用逻辑思维的方式提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用“和”、“同”两个对立的哲学范畴,概括了事物对立同一现象。伯阳父首次开辟了我国古代“阴阳”矛盾学说的理论先河。史墨提出了“物皆有贰”的朴素矛盾观。中国传统哲学的辩证法思想中关于变易发展、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物极必反、整
历代哲学家都有相当精彩的论述。老子集前人的哲学思想之大成第一次提出体联系等等问题,
“道”的学说,把“道”作为实体范畴,说明万物产生的根源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性问题,把前人的一些理论成果纳入自己的体系,成为表述“道生万物”的辩证过程的理论环节。因此,其“道”本身就包含着丰富的天才的辩证法思想。
一(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产生的背景
《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形成直接反映了春秋时期激烈多变、丰富多彩的社会现实。春秋时期,由于所有制发生变革,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内都出现了许多变化。“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成为当时普遍存在的现象。对立统一思想是春秋晚期一种普遍的社会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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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朴素唯物辩证法理论就是在这种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老子通过自己对社会、人生、自然的感悟、反思、考察,在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的辩证法命题,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体系。其辩证法思想是对当时重大社会变革的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同时也是辩证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
(一)老子之前的辩证法思想。
哲学理论是为社会实践服务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必然引起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促使人们从现实生活的客观需要出发来进行理论探讨;同时,现实生活也为思想家们进行理论探讨提供了生动、丰富的材料。这是当时人们思想空前活跃的根本原因。春秋晚期,对立统一思想是当时一种普遍的社会思潮。据《左传》记载,昭公三年(公元前539年),晋国张说过这样一段话:“善哉!吾得闻此数也。然自今,子其无事矣。譬如火焉,火中,寒暑乃退。此其极也,能无退乎?晋将失诸侯,诸侯求烦不获。”从中可以看出,张已有“物极必反”的思想。这是一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又据《左传》记载,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3年),晏婴与齐景公有过一段对话:公曰:“唯(梁丘)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梁丘)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暇。’今(梁丘)据不然。君所谓可,(梁丘)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梁丘)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在这段对话中,晏婴与齐景公着重讨论了“和”与“同”的区别。在晏婴看来,“和”即相异者之统一,“同”即毫无差别的绝对的等同;君臣之间的“和”对朝政有利,君臣之间的“同”对朝政不利。强调对立面的统一。
(二)老子的史官特色与其辩证法思想。
梁启超曾经指出:“先秦学术盖源于周与先周时代的巫祝和史官。”的确,古代的“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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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巫术文化”是先秦诸子学术思想的深厚的文化渊源。受“史官文化”的影响,先秦诸子都有浓厚的历史意识,很重视研究历史,并善于从中引出应普遍遵循的原则。例如,正像班固所说的,老子的辩证法及一般哲学思想主要就是通过体察和总结社会历史发展和变革过程中的种种强弱、盛衰、成败、存亡、正反等等经验而产生的理论概括,老子自己也反复强调“道“得之于”古之道术“, “古之善为道者”,表明“道“与古代历史有着内在的联系:“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是谓道纪。”(十四章)老子在这里简直是说,“观往者得失之变”以认识古代历史发展的辩证规律,是掌握“道”乃至学以致用,掌握现实的一个关键途径。
二( 老子辩证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的思想。
世界的总根源,无所不在的“道”就是“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的。从道产生的天地万物也是在变化着。《老子》指出:“飘风不终朝,聚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人乎?”(二十三章)“故物或行或随,或虚欠或吹,或强或羸,或挫或隳。”(二十九章)天地万物都处在运动变化之中,宇宙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这是对客观辩证法的深刻反映。
“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认为事物的产生、运动和变化,都是“道”作用的结果。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对这句话中的“一”、“二”、“三”的解释,可以这样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原始就是一,故一亦可称为道。一与道并生,大道即大一,有一即有道有道即有一。故既言‘道生一’,又言‘道立于一’。道产生了天地,天地产生了阴气、阳气和气,三气产生了万物。”显然,老子还没有认识到事物在运动变化中会产生新质,会出现质的变化,并从而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但我们不能因此而苛求于老子,因为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直观的,这是由那个时代的思维水平所决定的。 (二)关于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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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一书用了几十个概念来说明事物之间的矛盾及其对立。例如:有无、多少、大小、长短、轻重、高(上)下、左右、前后、正反、静躁(动)、刚(坚)柔、强弱、祸福、荣辱、有余不足等等。它认为,矛盾对立的双方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的。指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二章)它还认为,事物矛盾双方无不以其对立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它们相反相成,具有同一性。提出:“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二十二章)这种关于矛盾既对立又统一的广泛论述,大大超出前人的辩证法思想水平。老子用了如此多的概念去说明事物矛盾双方的对立关系,足见老子对事物的矛盾关系有着深刻的洞见。更重要的是,老子不仅看到了事物存在着矛盾的双方,而且对这种矛盾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老子对矛盾双方互相依存的关系进行了具体而形象的分析。他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十一章)有、无本来是矛盾的,但老子认为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
(三)“反者道之动”否定的辩证法思想。
《老子》概括了当时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变化,指出任何矛盾双方都朝其相反方面转化,这种转化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深刻地表述了“反者道之动”这一矛盾运动的普遍法则。它强调“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五十八章),即“祸”与“福”,“正”与“奇”,“善”与“妖”,相互渗透,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是没有穷尽的,所以说“孰知其极”;这种转化是它自己的原因,没有主宰者,所以“其无正”。据此,《老子》论述了事物向反面转化,有一个从小到大,由低向高,由近及远,由易而难即量变到质变的变化发展过程。事物发展到极点,必然向相反的方向转化,亦即物极必反。它说:“物壮则老”(五十五章),“兵强则灭,木强则折”(七十六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六十三章)“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六十四章)他说:“个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二十四章)。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翘起脚跟是不能长久站立的,跨越前进的人是走不远的;自我表现的人反而不得自明;自以为是的人,反而不得彰显;自己夸耀的人,反而不得见功;自我矜持的人,反而不得长久。“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着莫之能胜。”(七十八章)说的是柔弱与强的相互转化。“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说的是爱惜和浪费、保藏与损失的相互转化。这些虽然都从量变讲起,但也直观地看到了事物的量变到一定程度时会发生质变,会自我否定,这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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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辩证法思想的光辉之点。这些从战争和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物极必反的法则,思想十分深刻。
应当看到,老子对矛盾的认识,是建立在其对事物的经验观察或说是天才般的直观基础上的,他对矛盾的叙述也都是结合着具体的事物和现象进行的,是直观、清楚的,但同时也是非常简单的、零散的、不全面的,并没有上升到一般意义上,或者说是并没有从概念或逻辑上总结出矛盾的一般意义。他对矛盾观点的运用,也是仅仅结合具体事物而展开的,没有在理论上构建自己的辩证方法论。所以,在老子那里,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辩证法,有的只是朴素的矛盾思想。
三(老子辩证法思想的特点
(一)老子辩证法思想的特点之一是,他提出了“反者道之动”的命题,指出了事物向相反的方面转化是一种合乎规律的运动。老子“反者道之动”的命题的完整意思是这样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四十章)。在这里,“反”有两种含义:一是对立的含义;另一个是转化的含义。这两者都是“道”的运动。接着老子又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就是说,宇宙万物也是通过它自身的反面作用而产生出来的。老子的这四句话是相互联系的,它表达了一个完整的思想,这就是:“无”是“有”之反,反是道之动,万有都是因其本身的相反作用而产生的。由于老子的道是“非常道”,不能用一般的概念或语言来表达,因此为了表达“反者道之动”的命题,老子采用了“正言若反”(七十八章)的方式,即论述正面的意思却用反话的形式去表现。老子说:“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四十五章)。按照一般人的思维方式,所肯定的应该是“直者不屈”、“巧者不拙”、“大辩不讷”;而老子却用否定的方式说:“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以此去代替一般人的表述方式。老子用否定的方式去表达所要肯定的意思,与那种一般的直截了当的正面肯定相比,其含义更为深刻,因为它揭示了前者转化为后者(直与屈、巧与拙、辩与讷)的必然性和前者与后者之间的联系。 (二)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另一个特点是,认为矛盾双方在转化的过程中,是以“柔”的方面为主。为了更好地说明老子辩证法思想的这一特点,我们需要从老子辩证法思想和《易传》辩证法思想的对比中去认识。在先秦哲学史上,辩证法思想有两个完整的形态,这就是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和《易传》的辩证法思想。从总体上来看,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与《易传》的辩证法思想有很大的区别。这就是,在事物对立面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对柔和刚这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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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决定作用,老子与《易传》的看法是完全不同的。老子强调的是柔弱方面的作用,为此他提出了一套以贵柔、守雌为特点的辩证法思想。如他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七十六章)。这句话蕴含着这样的意思:坚强的东西已失去了生机,柔弱的东西则充满了生机。这当然是对柔弱方面的充分肯定。而《易传》的辩证法思想则和老子相反,它强调的是刚强的作用,提出了一套以自强不息为特点的辩证法思想。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卦?象传》)。这就是说,天道运行而不息,其本质特点是健,因此君子应效法天道之健以自强不息。显然,这是强调刚健有为,与老子强调柔弱的辩证法思想迥异。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老子和《易传》根据他们的各自所见,分别强调了某一个方面,应该说都是合理的、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价值。当然,也应该指出,它们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老子对柔弱的方面作了过分的强调,这样形成的一套“贵柔”的辩证法思想,显然有其不足和片面之处。同样,《易传》强调刚强,忽视柔弱方面的作用也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应该肯定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到了,并接近了现实生活的某些侧面,只是对客观事物接近的程度不同罢了。
四 老子辩证法思想的意义
老子作为早期道家思想的创始人,虽然他的思想因为生产力因素、个人性格等原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其思想中的主要部分对后世的哲学、社会学、经济增长、人际关系等各方面还是具有相当重要的指导意义。
老子辩证法思想中关于矛盾转化的思想的意义 1.
不管同一事物的矛盾运动,还是不同事物的矛盾转化都是普遍存在的。在这方面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它的现实意义。
第一,老子认识到,否定和肯定是一对矛盾,而且否定比肯定对认识事物,特别是认识事物的本体更为重要。从否定的方面来了解肯定的方面,比从肯定的方面来了解肯定的方面会对事物有更深刻的认识。这是从他认识论的角度来讲,他认识到否定和肯定是一对矛盾,而用否定的办法来认识事物,常常会更加深刻,这是他的第一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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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老子认为否定中包含着肯定,用否定对待肯定,恰恰可以成就肯定,或者说,可以完成更高一级的肯定。这就是否定之否定。比如说“无为而无不为”,从无为这个方面了解无不为,反而加深了对无不为的理解的深度,而这个无不为,它就可以成为更高一级的肯定。
第三,由否定的方面看到矛盾相互转变的意义,这是老子对否定的认识。他由否定的方面看到了矛盾互相转化的重要意义,并且提出来,由否定的方面来阻止使事物向它相反方面转换的手段。当然,能不能阻止事物向相反的方面转化,是不一定的。有些可以阻止,有些是不可以阻止的。
2.《老子》处静,贵柔的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我们评论老子辩证法思想意义的时候,荀子对老子的批语很值得我们重视。荀子曾经站在儒家的立场批评老子,说:“老子有见于拙,无见于信(伸)”,“有诎而无信(伸),则贵贱不分”(《荀子?天论》)。荀子的这番批评,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他肯定了老子看到了柔弱(诎)的作用;但从政治的角度来说,他则批评老子没有看到刚强(伸)的作用。按照荀子的看法,如果只讲诎而不讲伸,贵贱就没有分别了。荀子对老子辩证法思想的评论,可以从一个方面说明老子所提倡的那一套贵柔、守雌的辩证法思想,只适合于处于柔弱地位的、无权无势的平民阶级或隐士的需要;而不适合于在政治上已上升为“刚强”的地主阶级区别贵、贱的需要。 3.《老子》辩证法思想在当代的现实意义
老子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他的许多的思想到现在仍然被许多的思想家所接受,并应用于社会的实践中,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老子的思想也被从不同的角度赋予了不同的时代意义。老子是中国乃至是世界上最早的辩证法哲学思想家之一。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许多伟大的人物也从老子的辩证法中吸取精华,应用于社会的建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使得老子的思想超越了时间的限制。
在**思想中的军事理论中体现了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也处处体现老子的思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体现了老子思想的无为和辩证法思想的精髓。任何社会都存在矛盾,矛盾是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人类就是在这种矛盾中发展进步的。用矛盾的观点理解和把握社会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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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基本方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不能通过国家的强制力量消灭矛盾的对立面,造成社会生活的整齐划一,也不能回避矛盾,总是讲矛盾改革中的矛盾、发展中的矛盾,把矛盾的解决推向未来。辩证法认为,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事物的矛盾及其解决过程,也是事物前进发展的过程。不回避矛盾,承认和正视矛盾的存在,并且认为矛盾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矛盾的解决是保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措施。在其中运用辩证法思想,科学地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在应用中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体现他博大的智慧。
老子以大段的文字,概括描述事物的运动过程,十分具体完整生动地反映了他的宇宙万物是在运动、变化、发展之中的科学观点。而且他还描绘了运动中物体的规律性变化状况,科学地阐明了事物同一体中精神状态的“道”与物质状态的“德”的依存关系,特别是还把外界的“物”与本身的“器”之间所存在的既“刑”(冲击)且“成”(成就)的矛盾,统一纳入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不可或缺的内容,成为他所创立的“道”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用字不多,却依仗中国文字和语法的魅力,把事物运动过程中所呈现的丰富、复杂的客观状况和主观认识,都交代的一清二楚。从中可以看出他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度的理论水平和超凡的概括能力,尤其是以“反者道之动”为核心的辩证发展的体系,容纳了几乎全部以往的辩证法范畴,形成一定的理论架构,标志着我国古代辩证矛盾观的历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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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方 克. 中国辩证法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83,187,193. 【2】陈鼓应. 老子注释及评价[M].北京:中华书局,1984.55.
【3】萧萐父. 中国辩证法史稿[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185,273. 【4】任继愈. 中国哲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5】冯友兰. 中国哲学史新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8
范文五:浅析老子的辩证法思想
浅析老子的辩证法思想
杜巧维
(贵州大学马列部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老子是我国古代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
哲学家,在他的《道德经》中涉及到大量的辩证法思想。对立统一(即矛盾)规律是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自我运动的钥匙,是关于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老子也发现了事物所具有的矛盾现象。矛盾存在的客观性、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变化发展的辩证思想、矛盾分析法等等都在老子的著作中能找到考察的依据。关键词
辩证法
矛盾
老子
道德经
中图分类号:B223文献标识码:A
老子的思想,主要见于他的著作《道德经》。《道德经》中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尽管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但我们仍可以在那五千言文字材料中找到考察的依据。
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对立统一(即矛盾)规律是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自我运动的钥匙,是关于事物矛盾
运动的规律。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老子也发现了事物所具有的矛盾现象,并就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1承认矛盾存在的客观性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真实内容及根本动力。老子发现了事物本身具有对立双方的矛盾,提出了具有一定辩证法意义的“反”思想。“反”这一范畴是老子辩证法思想的核心。它实际指矛盾着的事物的对立双方。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正言若反”(七十八章)。老子所说的“反”是指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均由于它们本身包含着矛盾,所以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反者”,“道”自身包含着矛盾。它是“无”又是“有”;而“无”自身又包含着“阴”与“阳”的矛盾,“上升”与“下降”的矛盾;至于万物自身也包含着矛盾,一切的生成已包含有毁的因素。所以说“相反”是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故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四十二章)。这里的“一”是太虚运动着的一气。气之所以能动是由于“阴阳”,这就是说,由于统一体分为两个相互排斥的对立面;阳是刚,阴是柔;阳是轻清,阴是重浊;阳是上升的运动,阴是下降的运动。可见一气本身分为阴阳,存在柔与刚、上升与下降、分散与凝聚的矛盾。这对矛盾相互冲突、斗争,一气不断运动、变化、发展。故曰“一生二”。这种“阴阳”之气,相互冲突、斗争,然后凝结、调和达到矛盾的统一,故曰“二生三”。一物如此,推而广之,故曰“三生万物”。可见,矛盾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它是客观实在的。
老子提出了这种一气分为二,相反、相争、相和谐的辩证
观,又引出了他的适度原则,即“贵和有度”。这一思想在孔子那里发展为中庸之道。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反”理解为“和”、适中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说,“反”思想就包含着对立统一的性质,是客观实在的反映。
2关于矛盾对立统一的思想
矛盾双方在统一体中的相互结合,以及双方处于某种平衡状态,是客观世界中常有的现象。正是这种平衡,为事物的变化发展准备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这一点已为老子所注意到。他在《道德经》中曾多处提及事物的对立。他对自然现象和人类社会的许多现象的认识,几乎无一不是从对立统一的范畴方面来说明的。例如,属于自然现象的有:大小、多少、高下、远近、重轻、静躁、白黑、寒热、壮老、雌雄、母子、实华、正反、同异,等等。这些对立范畴,不少都涉及到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问题。这说明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虽有其直观片面性,但已经从当时的自然科学中,吸取了营养;属于社会现象的如:美丑、善恶、强弱、利害、生死、荣辱、愚智、吉凶、兴废、进退、主客、是非、巧拙、公私、难易、真伪、怨德、贵贱、贫富,等等。这些对立范畴,广泛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国交、道德、修身、审美、语言等方面。这说明,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虽有其先行思想的引路,但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是当时社会现实的产物。老子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这种相反相成、相互依存的道理,看作是一切事物普遍的规律。由此,他还提出了“万物负阴而抱阳”(四十二章),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内部,都存在着阴阳两种对立的势力,它们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老子把“阴阳”相互作用的对立面斗争,看作是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这样,老子在春秋战国之际,已经把对立统一观念,从理论上系统而明确地提出来了。同时,他还从追溯事物发展变化根源上,回答了世界的本原是什么这个哲学的根本问题。
3矛盾双方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双方不仅是对立统一的,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有相互转化的趋势。他在《道德经》中曾说: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十六章)。意思是说,宇宙间的事物尽在往复变化之中。由此推出一条法则,物极必反,剥极必复。
他认为“物极必反”这条法则普遍存在于自然和人事之中:在生物,“物壮则老”(三十章);在人事,“强梁者不得其死”(四十二章);在个人修养,则“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二十四章):在道德,“善复为妖”(五十八章)。
他从“物极必反”这条法则又推出另一条法则,“对立转化”。一切事物自身包含矛盾,既有其真正的一面,又有负的一面;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在一定条件下,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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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并作,
以相互转化。故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之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五十八章)。
正是因为老子深谙“物极必反”、“对立转化”的运动规律,为了防止事物向着不利的方向发展,老子强调要“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即去除极端、奢侈和过分的行为,以保持事物内部的动态平衡,才能防患于未然。他将这一原理运用于实际生活中,注重从反面思考问题,制定策略。如,他强调“道
应该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事物。
5具体矛盾具体分析
老子认为,对于一切事物,都应该顺其自然的趋势,而不
以人的意志左右其间,即要做到无为。所以越强为越是要失败,无所作为而听其自然发展,社会倒是可以达到治理的目的了。故老子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老子强调统治者要按
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自然无为的原则辅助万物自然运行,而不要有意作为,这就是
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二十二章)。自觉地从反面入“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另一方面,老子对手,促使事物向着有利的方向转化。
推而广之,任何包含着对立面的统一体,在一定条件下,均可以转化。正变为负,负变为正,积极面变为消极面,消极面变为积极面,所以天下事物,推陈出新,发展无穷,这是自然规律。
4变化发展的辩证思想
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在老子的《道德经》中,他的贵柔思想就包含着变化发展的思想。老子谈到“柔”和“弱”的地方很多,例如:
“专气致柔,能婴儿”(十章);“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三十章);“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骨弱筋柔而握固”(五十五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七十八章),等等。由此可以看出,老子所说的柔弱并没有“懦弱”、“阴柔”的意味,其实质只是积极、前进、生气充沛、能战胜一切的东西。
首先,老子所说的“柔”“弱”都是指新生的东西。他以婴儿为例,婴儿的骨是弱的,筋是柔的,可他的拳头却是很紧的,可见新生的柔弱是生命力的标志。其次,老子以柔弱来指“活泼”、“发展”、“充满生命力”的东西。故他说:“人之生也柔弱”,(七十六章)。最后,老子以柔弱来指“活动”、、“运行”、善变化等,老子认为“水”最合乎这标准,故他说,“天下之物莫柔弱于水”(七十八章),“水几于道”(八章)。因为水无定形,随遇而变。总而言之,柔弱是指新生,是指充满生命力,是指活泼、发展、流行、灵活、善变化等作用。
如果柔弱是新生的,那么坚强就是陈旧的,而陈旧的坚强又是它趋于死亡的标志。故老子曰:“坚强死之徒”(七十六章)。而且陈旧东西所表现的坚强,外形也许强大,而实质是僵化、死板、顽固、衰老、凝滞不化,一击就断。故老子曰:“木强则兵”(七十六章)。
柔弱与坚强总是对立着,因为客观世界是不断运动着、变化着,所以其中总有一些事物在产生、发展,而另一些事物在敝旧,在颓废,故新与旧、弱与强、柔与坚总是进行着斗争。在新旧更替的过程中,新生事物虽然劫弱、柔嫩,然而她总能克服遭遇的一切障碍而成长起来。由于陈旧的东西在当时还显得强大,但它最终是要被战胜的。因为“反者道之动”(四十章),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由下而上,由后至前、由柔弱到刚强的矛盾转化过程。从发展上看,“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这就是老子的新生战胜陈旧,即老子的发展观。
老子认为“天下有始”(五十二章),“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一切事物都处于周而复始的运动变化的过程中。因此,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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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也要求做到“无为”。他认为统治者废除礼乐刑政,一任无谓自然,实行无为而治,天下就可以太平了。但如果老百姓智慧太多,就足以引起他们的迷惑,促进利欲的念头滋生,以其智多”(六十五章)。因此,老子说,自古以来
能把天下治理好的统治者,都不是教人民更聪明,而是教人民更愚昧。用智来治国,是国家的祸害,否则就是国家的幸福。
矛盾分析法还体现在老子对待战争的态度上。他认为对待战争应持三原则:(1)恶杀;(2)不得已而战时,当少杀;(3)胜后勿得意,当悲哀。(参考三十一章)也就是根据当下的情况,选择这三原则之一:对待战争的首要态度是反对战争;但作为君子,在不得已时,也要用战争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要以降低伤害为目标;在获得胜利时不以兵力逞强,而对于在战争中死去的人,还要真心表示哀伤痛心,并以丧礼妥善安置死者。这是老子在对待战争时注重矛盾的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一个范例。
谈到战争,必然会涉及到上些用兵的战略战术问题。然而治国与用兵是不同的,所以老子的用兵之计与治国安邦有截然不同的区别,即“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五十七章)。即就是说对于国家要以正道来治理,而在用兵时则要注意想奇法、设奇计、出奇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出奇制胜。以不同的对策对待不同的问题,这是老子哲学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
就以上的一些粗浅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包含了不少辩证法的合理因素。这是我们民族思想认识史上的一份宝贵财富,无疑应当批判地继承下来。然而,我们不能不同时看到:其一,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具有朴素性,虽然在《道德经》中贯穿着不少辩证法思想,但由于缺少理性的抽象和更高一层的概括而显得极为朴素。其二,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具有零散性。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没有上升为理性体系,没有表现为理论形式,只能是在他具体的言论中零散的体现。因此,老子的这些思想,我们远远不能把它与今天意义上的辩证法思想同日而语,应予以批判地继承。参考文献
[1]老子.道德经[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6.
[2]刘文英.老子道论的现代分疏与解读[J].南开学报,2002(2).[3]蔡德贵.道家道法自然的和平论[J].安徽大学学报,2002(5).[4]夏当英.老子社会自控制思想析评[J].安徽大学学报,2002(5).[5]汪秀丽《老子》.战争思想剖析兼驳《老子》兵书[J].安徽大学学报,2002(5).[6]
吕锡琛.道家与民族性格[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1996.
“草木之生柔弱”“流通”“民之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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