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的区别
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的区别
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的理解
结合上面对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定义的文献综述。可知,公共政策可以广泛的包含一切政府的活动和策略,如港口、运输、人口、移民、治安、国防,而社会政策长被认为是政府提供的社会服务政策,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服务、房屋政策等。
公共政策是对社会政策的广义的理解,他与“政策”有所区别。其主体是国家的公共权威部门,对象是社会公众,目标是管理公共事务,解决公共问题,协调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
而社会政策是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公共政策中与公民福利、社会公平有关的政策,旨在满足人们难以通过社会市场机制实现的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是国民经济的二次分配,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政策、劳动就业政策、教育政策、公共医疗卫生政策、公共住房政策、个人社会服务政策。
社会政策并不是公共政策的附属品,公共政策的研究并不可取代社会政策的研究。实际上,社会政策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与公共政策有很大的区别,虽然这两门学科有不确定的边界和相互融合的趋势。
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的不同之处
1) 研究的出发点不同:
公共政策研究的出发点在于公共利益,公共利益被界定为“有利于每个个人,同时反对特殊集团”。但在实际上,公共政策成了保护政府界定的公共利益工具。
虽然社会政策也会考虑公共利益,但其实更主要的关注点是公民的福利,是与公民直接相关的社会行动,以及这些社会行动对公民福利的作用,即能否使福利在社会成员之间实现公正的分配。
2) 研究的内容不同
公共政策关注公共利益的维护,在社会生活中政府是现代社会维护公共利益、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的规模最大的社会组织,所以必然成为公共政策研究的主要对象,政府的职能、行为运行机制,政策机构的制度能力和制度设计成了公共政策的研究主题,包括社会政策、经济政策、国防政策等。
而社会政策的内容长期以来主要集中在社会福利方面,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服务、房屋政策等。
3) 追求的目标不同
公共政策的目标是多元化的,如货币政策、经济政策是为了提高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国防政策是为了达到国家的安全,环境保护政策是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促进人类的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社会政策的目标是为了追求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的发展。
4) 社会政策与公共政策提供的物品和服务具有不同的性质
公共政策主要涉及的是不具有排他性的物品或服务的公共供给,社会政策主要涉及的是可以排他性的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和服务。
5) 社会政策和公共政策增进社会福利的路径不同
公共政策主要通过增进社会福利来增进个人福利,如促进经济发展、协调社会经济活动;而社会政策是通过满足个人的某些需要、通过增进个人福利来增进社会福利的。
6) 决定社会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大前提不同
公共政策多基于各种科学的、实证的研究结果,而社会政策多基于价值判断,基于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思想观念和信仰体系。
参考文献
[1] 杨伟民.社会政策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88-90.
[2] 庄华峰,杨钰侠,王先进.社会政策导论[M].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5:56-57.
范文二:法律与公共政策方向
法律与公共政策方向
目录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简介 ................................................ 2
第二部分:法律与公共政策专业方向介绍 ............................................ 2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 2
1.朱苏力 教授 博士生导师 ............................................................ 3
2.强世功 教授 法学博士 ................................................................ 3
3.陈端洪 教授
4.沈岿 副教授 .................................................................................... 4
5.凌斌 副教授,法学博士 ................................................................ 5
6.邓峰 副教授 .................................................................................... 8
7.彭冰 副教授 .................................................................................... 8
8.王成 副教授 ...................................................................................... 8
9. 金锦萍 副教授
10.章永乐 讲师 政治学博士 ................................................................ 10
11. 陈若英 讲师
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 12
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 14
第六部分:法律与公共政策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 14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简介
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一个跨院系、跨学科、从事政治与法律综合性学术研究和政策咨询机构。“中心”归属于北京大学,于2010年1月成立,挂靠北大法学院,由北京大学直属管理。
“中心”旨在响应中国崛起对中国未来政治秩序和国际秩序带来的挑战,着力研究中国未来民主政治、宪政模式和法治发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民主、宪政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运作进行理论总结。针对北大法律硕士的特点,“中心”设置了一系列高端课程,拟培训法律硕士结合自身的本科专业,为国家培养相关领域的高端、复合型研究人才和治理人才。一方面,“中心”通过经典著作的研读来培养广阔的视野,把握中国发展的基本动向;另一方面,“中心”通过严格的课程培训使得法律硕士掌握为政府部门独立撰写政策咨询报告,对相关政治议题提出专业的解决方案,让法律硕士同学在走向公务员岗位钱就能掌握基本的政府治理技能与政府文书写书,为未来的职业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心”成员包括:朱苏力、强世功、陈端洪、邓峰、王成、彭冰、凌斌和章永乐等,都可担任法律硕士论文指导老师。“中心”还聘请其他院校的学者担任中心研究人员(具体参见“中心”网站)。同时,“中心”还将陆续聘任有关国家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的成员担任“法律与公共政策”课程的课程教授,担任课程并指导研究生论文。
“中心”出版物包括“法律与社会文丛”(苏力主编,法律出版社)、“法治中国丛书”(苏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和“政法文丛”(甘阳、赵晓力和强世功主编,北大出版社);《法律与社会科学》(苏力主编,法律出版社);《政治与法律评论》(强世功主编,北大出版社)和《法律书评》(苏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在理论学习上,“中心”独具特色地持续组织“读书小组”学习模式,通过对经典著作的阅读和公共事件的讨论共同提高理论视野和分析能力。目前包括章永乐和凌斌主持的“星期五读书小组”、强世功主持的“星期六读书小组”。这些读书小组旨在让学员们在相互学习和探讨中理解经典著作,从而以更加深刻的视角来观察中国的政治社会发展动态。
同学可以通过中心的电子邮件咨询中心相关情况,电子邮件:pkulawcenter@gmail.com。“中心”现在开通了独立的网站:
http://jus.cqu.edu.cn,欢迎同学访问。
第二部分:法律与公共政策专业方向介绍
法律与公共政策方向依托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为立志于成为国家公务员的法律硕士学生搭建一个国家治理能力训练的综合性平台。
该方向将结合多门跨学科课程,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培养学生宽广的学科视野,和对当下中国问题的深刻把握,从而在未来的公务员岗位中能够拥有北大法律人对于公共政策问题独到深刻的观察与分析。
同时,作为方向的核心课程,“法律与公共政策”课程培养学生独立收集研究资料和撰写专题报告的研究能力,为未来的政府公文报告和公共事件处理预备扎实的工作技能。
法律与公共政策方向还设置论文写作和案例分析等课程,训练学生写作专业的论文。方向的各位优秀老师都可承担法律硕士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1.朱苏力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美国麦克乔治法学院商法税法硕士
美国亚里桑那大学法律交叉学科研究博士
1999年—2000年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
2000年4月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研究方向:中国法律 西方法律史 美国商税法 法社会学 美国法律制度 法哲学 法律经济学分析 比较法 比较法律文化
研究成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1996)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1999)
《阅读秩序》(1999)
《送法下乡》(2000)以及几十篇学术论文和书评。
2.强世功 教授 法学博士
199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1996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199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1-2002);借调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研究部工作(2004-2007)。
研究方向: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宪法学
所授课程: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学经典著作选读、宪法学等
研究成果:
一、专著
1、《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
2、《法制与治理:国家转型的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
3、《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
4、《法律的现代型剧场:哈特富勒论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
5、《超越法学的视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二、译著
1、考文:《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三联书店,1997年。
2、亨金(等):《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合译),三联书店,1997年。
3、千叶正士:《法律多元》(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中国宪政发展”(“中国-欧盟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课题负责人。
3. 陈端洪 教授
1995-1996 伦敦大学,博士后
1990-1993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
1988-1990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1984-1988 湖南师范大学,学士
1995.7-10 悉尼大学访问学者
1997.7-8 墨尔本大学访问学者
研究方向:宪政原理
研究成果:
中国行政法 法律出版社 1998
《行政法》(译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4.沈岿 副教授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2年;
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5年;
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8年;
访问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1998年;
访问学者,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2002年。
现职: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院聘教授
研究方向:行政法、宪法、人权、国家赔偿
研究成果:
著作:
1、《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美国行政法的重构》(翻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3、《谁还在行使权力——准政府组织个案研究》(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行政国的正当程序》(翻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5、《铗秤弹咏——在修远路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主要论文:
1、《现代行政法的精义——平衡》,《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
2、《平衡论:对现代行政法的一种本质思考》(第二作者),《中外法学》1996年第4期;
3、《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再探讨》(第二作者),《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
4、《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载《行政法论丛》(第1期),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5、《二十世纪美国法律思潮与新公法运动》(译评),载《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6、《法治原则与公共行政组织》(第二作者),《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7、《传统行政法控权理念及其现代意义》(第一作者),《中外法学》1999年第1期;
8、《关于美国协商制定规章程序的分析》,《法商研究》1999年第2期;
9、《政治理论视角中的公法》(译评),载《行政法论丛》(第2期),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0、《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个性化研究之初步》,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4期;
11、《扩张之中的行政法适用空间及其界限问题——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引发的初步思考》,载《行政法论丛》(第3期),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2、《制度变迁与法官的规则选择》,《北大法律评论》(第3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3、《重构行政主体范式的尝试》,《法律科学》2000年第6期。
14、《法治和良知自由》,《中外法学》2001年第4期;
15、《公立高等学校如何走出法治真空》,载《行政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6、《宪法统治时代的开始?》,载《宪政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中国法学会2003年度论文二等奖)
17、《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司法裁量的空间与限度》,载《中外法学》2004年第2期;
18、《因开放、反思而合法》,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19、《行政诉讼确立“裁量明显不当”标准之议》,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4期;
20、《21世纪行政法》(译文),载《行政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1、《公共行政组织建构的合法化进路》,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
22、《析论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23、《解析行政规则对司法的约束力》,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2期。
24、《行政行为公定力与妨害公务》,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5期
5.凌斌 副教授,法学博士
大学教育:
2005年-2006年 耶鲁法学院 LL.M.
2002年-2005年 北大法学院 法学博士
1996年-2000年 北大法学院 法学学士
任教:
2009年8月-今 北大法学院 副教授
2006年7月-2009年7月 北大法学院 讲师
教育经历:
2009年秋季 法律社会学 2009级法学硕士;2008级法学本科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英文)2009级中国法硕士;耶鲁交换学生;光华交换学生
2009年春季 法律经济学 2007级法学硕士;2007级法学本科
法律与文学 2007级法学硕士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英文) 2007级法学本科;耶鲁交换学生 2008年秋季 法律社会学 2008级法学硕士班;
中国社会(英文) 2007级中国法硕士项目;
法律汉语(英文) 2008级中国法硕士项目;
2008年春季 法律经济学 2007级法学硕士班;
体育法 2005级本科班;北京大学2007级法学硕士班; 法律汉语(英文) 2007级中国法硕士项目;
2007年秋季 法理学 2006级经济法硕士研修班;
法律社会学 2007级法学硕士班;
中国社会(英文) 2007级中国法硕士项目;
2007年春季 法律经济学 2006级法学硕士班;
2006年秋季 法理学 2006级法律硕士班,2005级在职法律硕士班; 2003年春季 法理学 2003级经济法硕士研修班;
2002年秋季 法理学 2002级法律硕士班;
2001年秋季 法理学 继续教育学院法律系大专班;
2000年秋季 法理学 继续教育学院法律系大专班;
研究方向:法理学、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侵权法、慈善法、体育法 研究成果:
一、论文
1.“孝公难题的法治要义”,《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四期;
2.“中国法学三十年:学科断代史的定量研究”,《开放时代》2009年第八期;
3.“中国法学三十年:主导作品和主导作者”,《法学》2009年第六期;
4.“走向开放的中国心智”,《读书》2009年第一期;
5.“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三十年(1978-2007):一个引证研究”,《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一期;
6.“‘肥羊之争’:权利界定的和谐原则”,《中国法学》2008年第六期;
7.“形成和克服中国当代信用危机的市场机制”,《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四期;
8.“现代危机与政治实践:托克维尔的历史救赎”,《北大法律评论》2008年第二期;
9.“革新法治的孝公难题”,《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三期;
10.“法律与自由——《沙堡监狱》与《阿甘正传》的一个法哲学思考”,《清华法学》2008年第三期;
11.“思想实验与法学研究”,《法学》2008年第一期;
12.“商鞅战秋菊:法治转型的一个思想实验”,《北大学报》2007年第五期;
13.“法治的两条道路”,《中外法学》,2007年第一期;
14.“寻求和谐法治——当代中国法治的反思与探索”,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15.“中国主流法学引证的统计分析——以CSSCI为数据基础的一个探索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三期;
16.“立法与法治:一个职业主义视角”,《北大法律评论》,2004年第六辑第二期;
17.“普法、法盲与法治”,《法治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二期;
18.“人各有价:市场经济与信用危机”,《信用》,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
19.“法学翻译批评的病理学进路”,《清华法学》,2003年第四辑;
20.“南街村:改变中的‘乡土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2000年秋季卷;
21.“作为技术的意识形态——以南街村为例”,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毕业论文,2000年。
二、书评
1.“德先生、赛先生与蜜思劳:解读贺卫方的‘上书’——以孙志刚案为契机”,《法律书评》,2004年第二期;
2.“革命、传统与自由:评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2004年第一期;
3.“评《运送正义的方式》”,《中国学术》,2003年第四辑;
4.“洞悉法律的多维视角——读波斯纳《法律理论的前沿》”,《法律书评》,2003年第一期;
5.“洞穴里的微光——读波斯纳《性与理性》”,《清华法学》,2003年第二辑;
6.“评《超越法律》”,《中国学术》,2002年第一期。
三、翻译
1.罗纳德?魏特曼:《法律经济学文献精选》(合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
2.理查德?波斯纳:《法律、实用主义与民主》(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
3.理查德?波斯纳:《法律理论的前沿》(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
4.德米特里耶夫、切列姆内赫:“分权机制与人权保障中的司法权”,《比较法研究》,1999年第3-4期。
四、课题研究
2008年—2009年 《慈善法与公益捐赠法关系研究》(民政部项目) 项目负责人
2008年—2009年 《全民健身法律难点研究》(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项目) 报告撰写人
2007年-2008年 《国外体育法翻译与研究》(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项目) 项目负责人
2002年-2005年 《法治与法治国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研究成员 2002年-2003年 《北京市流动人口的法律控制》(香港城市大学项目) 北京召集人、访谈人
2000年-2001年 《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福特基金会项目) 访谈人
1999年-2000年 《南街村的变迁》(北大挑战杯重点项目)
主要研究成员
公共服务:
2007年—今 北京大学慈善、体育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2007年—今 北大法学院2007级本科生班,辅导员
2001年-2004年 北大法学院2001级本科生班,辅导员、副年级主任
期刊编辑:
2004年-2005年 《洪范评论》 助理编辑
2001年-2003年 《北大法学院工作论文》 执行编辑
1998年-2001年 《北大法律评论》 编辑
6.邓峰 副教授
2003 经济学博士后,产业组织理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2001法学博士,经济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998法学硕士,经济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995法学学士,涉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研究方向:
企业公司法、经济法、法和经济学、民商法总论、公共经济学、社会规范和社会演进
研究成果:
《经济法总论》,合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企业公司法》,合著,中国人民大学2001 年版
7.彭冰 副教授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银行法、证券法、经济法、公司法和国际金融法
《证券市场与法律》(2000年,参加编写);
《法律多元》(1997年,参与编译);
《上市公司法律与实务》(2000年,任副主编);
此外,还有多篇学术论文与评论。
8.王成 副教授
研究领域
民法总论、合同法、侵权法、法律经济学
科研成果
《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侵权法》
其他事项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山西省晋中市法律咨询专家
9. 金锦萍 副教授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经济法学双专业学士(1995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2001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2004年)
工作经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2004-2006年)
美国UMKC大学访问学者(2003年)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5年)
美国密歇根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
研究领域
民商法学、社会法学、慈善法与非营利组织法、信托法、房地产法 科研成果
著作:
(一)专著
1.金锦萍 《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专著独著,是目前国内第一部研究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的专著。
2.陈金罗 葛云松 刘培峰 金锦萍 齐红 《中国非营利组织法的基本问题》,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本人撰写其中的一章,并且进行统稿。
(二)译著
1.金锦萍、葛云松:《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金锦萍、朱卫国、周虹:《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版。
3.金锦萍:《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二)》,社科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论文:
1.金锦萍:“科学慈善运动与慈善的转型”,《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9年第2期;
2.“社会企业的兴起及其法律规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4期;
3.金锦萍:“专项维修资金监管问题研究——兼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
9征求意见稿》第12条”,《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2期。
4.金锦萍“论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其法理基础”,《求是学刊》2009年第一期。
5.金锦萍:“公益信托与两大法系”,《中外法学》2008年第六期。
6.金锦萍:“论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界定”,《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7.金锦萍: “非营利法人从事商业活动的现实及其特殊规则”,《法律科学》2007年第5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7年第12期全文转载。
8.金锦萍: “法律行为的动机”,《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9.金锦萍:“寻求特权还是平等保护—兼论公益产权概念的意义和局限性”,《中国非营利评论》,2008年第一期。
10.金锦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改的若干法律问题思考”,《社团管理研究》2008年第3期;
11.金锦萍:“我国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制度审视———从登记管理机关的角度”,《社团管理研究》2008年第7期;
12.金锦萍:“仲裁机构的改革方向:非营利法人”,《人民法院报》理论版2008年10月15日,第5版。
13.杨团、金锦萍、李敬:“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发展状况报告”,《学习与实践》2008年第5期;
14.金锦萍 “当赠与(遗赠)遭遇婚外性:公序良俗与制度协调”,《北大法律评论》2005年第一期;
荣誉奖励
北京大学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人文社课类一等奖
2007年-2008年度北京大学优秀教学奖
10.章永乐 讲师 政治学博士
2002-2008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政治学博士
1998-2002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研究方向:
西方法律/政治思想史、古希腊-罗马史学、近代中国宪政史,中国宪法与行政法
(一) 专著
《旧邦新造:1911-1917》,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二)论文
1.“共和的诤友:康有为《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评注”,《中外法学》 2010年02期
2.“亚历山大的威胁与共和政体的优越性”,《北大法律评论》2011年第1辑 第12卷
3.“大妥协: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主权连续性”,《环球法律评论》2011年第5期
4."近代中国宪政建设中的政治吸纳/整合缺位——以1914年北洋政府宪制改革为中心",《北大法律评论》2012年第1辑 第13卷
5.“多民族国家传统的接续与共和宪政的困境”,《清史研究》2012年第2期
6.“马基雅维利与‘新君主’的继承问题”,《政治思想史》(季刊)2011年第4期
7. “村民自治与个体权利救济”(与杨旭合作,第一作者),《行政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
8.“专家、大众与知识的运用——行政规则制定的一个分析框架”(与王锡锌合作,第二作者),《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9. “No Forbidden Zone in Reading?” New Left Review, 49, 2008(Jan-Feb)
10. "The Future of the Past: On Wang Hui's Rise of Modern Chinese Thought ", New Left Review, 62, 2010 (March-April)
11. 陈若英 讲师
教育背景
芝加哥大学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法学博士(J.S.D., 2010)和法学硕士(LLM, 2005),牛津大学(Oxford University)法学硕士(M.Juris., 2000),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99),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
工作经历
在执教北京大学前,陈若英曾任教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Lecturer in Law)、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奥林法律经济项目研究员(John.M.Olin Fellow in the Law and Economics Program)、访问讲师(Visiting Lecturer)和访问助理教授(Visiting Assistant Professor)
陈博士还曾在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北京和香港办公室工作五年有余,从事涉外并购、资本市场、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中国企业改制/海外上市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等方面的法律工作
研究领域
法律经济学、财产制度(土地和资源)、政府管制(金融管制、商事管制、环境保护)和商事组织
科研成果
曾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国外金融期刊发表文章若干
荣誉奖励
曾获得英国政府提供的志奋奖学金(the Chevening Scholarship)和壳牌世纪奖学金(the Shell Centenary Scholarship)
2011年10月,“中心”聘请了实务领域中的专家担任“法律与公共政策”专员方向法律硕士的兼职导师,协助“中心”的研究人员指导学生的学习、
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目前聘请的兼职导师包括:
程晓峰: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郭文氢: 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部首席律师;
蒋惠岭: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李 庆: 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仕春: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
刘忠祥: 国务院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青 锋: 国务院法制办综合司司长;
万 春: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
王超英: 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
徐显国: 律师、企业家和职业培训专家;
张 勇: 国务院港澳办综合司司长;
钟东波: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
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法律硕士“法律与公共政策”方向专业课介绍:
专业必选课程(共计8学分):
1.北大评案 法律思维02911490 54课时 3学分
传统的法学教育集中关注的是有关法律的“系统”知识,分门别类,实体法,程序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但暴露出一些问题,因为现实中的立法和司法问题从来不是分门别类的,而是混杂在一起的,因此学院内的系统知识在法律司法实务中反而变得不系统了,零碎了。所以,此课程希望通过训练法律硕士对于各个具体案件的深入分析,来整体把握法律知识在当代司法实践中的真实运用,掌握法律人应该有的法律思维。
2.司法制度研究02901050 54课
时 3学分
课程在全面了解中西司法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当代中国的司法改革和司法制度的有关问题,力求深刻理解当下中国的司法实践,提出属于中国自己的司法理论,为未来的公检法职业群体提供坚实的司法理论基础。
3.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02910081 36课时 2学分 课程通过对北大数字资源的介绍和学生的实践,让学生迅速掌握北大图书馆纸质资源、电子资源、北大法意、Westlaw、Lexis、Findlaw等主流资源。课程结束后,学生能够就一个主题迅速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和一手文献,为进一步撰写论文和咨询报告做扎实的准备工作。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7学分)
1.法律社会学02910102 36课
时 2学分
课程以交叉学科的方式研究法律,突破法条主义的传统教学方式,扩展视野,理解当代社会与世界面临的主要问题。课程引导学生熟悉法律与公共政策背后的社会学意涵,熟悉和运用交叉学科研究法律的思路,进而,学生能够以社会学的分析方式来理解当下的法律和公共政策,在未来的公务员职业生涯中能够更好地为政府治理作出完善的咨询报告。
2.法律经济学 02911660 36课
时 2学分
本课程引导学生掌握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进而能够运这些原理和方法分析制度变迁与规则选择,从而使学生能够从经济学角度理解和探索中国法治构建和社会转型中的现实问题。课程成绩计算将主要基于三方面:课堂报告,参与讨论与期末考试。本课程将围绕对经济学原理与法律经济学方法的传授和训练,结合个案分析展开。学生应做好充分的预习工作,并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期末考试将以限定在二小时内完成的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3.法律与公共政策 54课时 3学分
本课程以当前公共政策热点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教授法律硕士同学就某一公共政策问题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并进行具类似政府报告的文书写作。本课程力图使法律硕士学生充分利用自身的跨学科优势,结合法律的思维,分析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公共政策,并且出色地完成课题分析报告。
本课程属于高级研修课程(advanced research);课程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由学生在某一公共政策问题研究基础上,进行资料收集整理,提交专题研究报告或研究论文。第二部分,由授课教师讲授课程内容,并提出相关研究的基本问题,学生在授课教师的主持下,讨论相关问题并修改研究报告或论文。整个课程试图培养学生三种能力:第一,收集、整理、分析公共政策热点的
能力:课程要求同学在最短的时间内收集某一公共政策热点的相关讨论与资料,分析其来龙去脉与存在的问题,预测其未来的走向,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第二,思考和处理政治与公共政策问题的能力。课程中有专门的“课程讨论”,具体要求:1、学生进行公共政策热点的课题报告;2、授课教师将进行点评,并就此一公共政策介绍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政治处境下的政治难题;3、然后,请学生将自己想象为有关问题的最高决策者,模拟决策者的决策思维,发挥自己的政治想象,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4、课程将根据问题的不同,分成不同的讨论小组。第二,撰写政府报告的能力。课程中有专门的“报告及论文写作”,具体要求:将自己的解决思路转化为可操作的方案。包括如何设定问题,如何制定战略,如何进行舆论包装,如何针对对手的方案制定预案,尤其关注处理政治问题的法律技巧。为此学生需要学习如何起草相关的报告、工作方案和工作建议等。最后课程结束时形成完整的课题报告。
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根据目前法学院现有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人数和我中心的实际承受能力,北大法治研究中心计划接受15名法律与公共政策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一)选拔标准:
1.在第一学年完成并通过法律硕士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并且成绩为优良的,对国家公共政策有浓厚的兴趣、有志于从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律硕士生提出申请;
2.要求英语已经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者具有相当于此等水平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二)选拔程序:
1.审查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包括英语水平,学历学位证书。
2.面试(视报名人数而定超过计划报名人数根据情况增加面试);
3.录取。按照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第六部分:法律与公共政策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略)
范文三:_法律与公共政策_专题导读
法律与公共政策 专题导读
2011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郑重宣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这或许标志着一个长达三十年的由法学专家和政府官员主导的 法律移植运动 的落幕。一个通过超前立法、不断修法来带动法学研究的时代,或许正在走向终结。在此之后,法学研究新的增长点在什么地方呢?
实际上,从去年针对 拆迁条例!修订所展开的一系列争议中,我们已经可以感受到这个正在到来的新时代的气息。在 专家立法 时代,法学专家和政府官员主导着规则的制定,他们可以 超前立法 而无需太顾及社会现存的利益格局。 超前立法 之所以可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一阶段的改革仍然具有使绝大部分社会阶层获益的可能,多数社会阶层感觉不到这种立法对自身利益有何种损害。但随着改革的推进,使绝大多数阶层获益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在促进一部分人利益的同时,往往不可避免地损害到另外一些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过程日益暴露出其作为不同群体利益竞技场的政治性质,多元的社会力量正在逐渐意识到自身的利益,发出自己的声音,要求法律规则体现出自身的利益诉求。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需要在多元利益中寻找平衡点。这,恰恰是公共政策的技艺。
值得肯定的是,已经有许多法学者听到了新时代的召唤。近年来,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冲突频发及公共决策过程变得更为透明和开放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法学者介入从信访治理、土地征收到 唱红打黑 、教育改革等一系列公共政策议题的讨论。一个新的领域??? 法律与公共政策 正在中国悄然诞生。
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个 法学帝国主义 现象,是法学者对政治学、公共政策等专业的 入侵 。但正如历史上许多侵略事件中所表现出的那样, 侵略者 在改变其侵略对象的同时,也往往为其对象所改变;在这次法学领域的 扩张 中,传统法学研究的一些特征???如以司法体制为中心、以合法性分析为基本依托???正在悄悄发生着改变。在新的领域中,法学者们扮演的不再是他们所擅长的权威规则的解释者与适用者的角色,不再是单纯的 为权利而斗争 ,而是要学习像公共决策者那样去思考,调和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目标,在多元利益格局中寻找最佳的平衡点。在这个过程中,法学者不得不克服传统的法律教义学所固有的教条主义弱点,锤炼出审慎(prudence)的政治美德。
本专题的四篇文章,就是法学者在这个新的方向上的尝试。
陈柏峰文章的主题是堪称中国法治事业之 软肋 的信访问题。陈文指出,将上访解释为 维权 的理论模式遮蔽了上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即相当一部分上访人员的要求并非合理合法。但既有的 维稳体制 并不具有细致区分 合理 与 无理 上访的能力,只能将压力
中外法学?2011年第1期
重新传导到基层政府;基层政府为了 摆平 事态,不得不作出许多让步,这导致了 无理上访 在体制内不断被重新生产出来。现有的 维稳体制 既不具有共和国前三十年曾经拥有的意识形态资源,也不具有西方法治体系以程序规则同时 驯化 政府与老百姓的能力。虽然陈柏峰并未给出一套系统的解决方案,但其描述和分析对于我们理解信访与法治的关联具有启发意义。
张千帆的 考试多元还是地域歧视?中国大学招生指标制度的合宪性分析 一文则从大学招生指标制度和录取标准的地方差异出发,分析了高等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社会后果,认定招生指标等高等教育领域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违背了宪法平等原则,并建议在统一高考的前提下进行高考改革。本文固然主要关注具体的政策是否合乎已存在的规范原则,从这点来看,本文接近于传统的法学论文。但在论证的过程中,本文对中国的高等教育招生政策背后的利益格局、政策制定的过程、政策的后果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为进一步改革提出了初步的方向性建议。这表明了作者将规范分析与目标导向的行政过程结合起来的强烈自觉。
陈若英的文章关注的是当下引起社会热切关注的土地征收问题。文章指出,当下关于政府征地制度的讨论和实践目前较多集中于赔偿标准和地方土地财政,而没有注意到第三个维度:征地制度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各方的理性互动变得困难。陈若英建议建立征地信息和基层政府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以每个征地项目而非传统的以各级政府为单位进行披露。这一方面是为了增加征地实践中的理性互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落实一系列重要的宪政价值。
单从主题上看,刘忠的文章像是一篇传统的刑事诉讼法论文,但其具体行文却处处透露出其对刑事政策的关怀。刘忠的文章试图揭示刑事诉讼法的细微调整与 外在的司法制度、利益结构和政治考量 之间的紧密关联。在他看来,当下学界和实务界提出的若干种制度性建议,在现实中都无法实质性地提高非法取证被识别几率,而是在 政治大叙事、具体侦查技术无奈、利益对立、思想意识形态分歧 等因素的影响下陷入僵局。刘忠的结论看起来是悲观的,即程序性违法事实被发现的低几率是诸多道德高调难以改变的冷冰冰的现实,但对于刑事政策的决策者来说,这一结论有助于更为现实有效的制度改进。
中外法学!将持续关注并不断记录下 法律与公共政策 领域研究的新动向,本专题只是我们的初步尝试。我们期待有更多的法学者进入这一交叉学科研究,不仅为中国当下发展献计献策,而且拓展出法学研究的新天地。
章永乐
范文四:公共政策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讲 公共政策分析导论
第一节 公共政策的学科定位与学习意义
第二节 公共政策学的形成与发展
● 学科名称梳理
● 学科形成前的政策研究
● 公共政策学的产生
● 公共政策学的发展
第三节 公共政策学的学科要素
第四节 公共政策的含义、构成与功能
第二节 公共政策学的形成与发展
政策,汉语中的政策一词是由汉字中的两个字“政”和“策”组合而成的。政在古汉语中有“政权”、“政事”之意,如人们常说“在其位、谋其政”。策在中国古汉语中有“计策”、“策划”之意。如《战国策》中的策,是说战国时代各国发生政治事件时所采取的各种对策。
我国现代汉语对“政策”一词的解释,往往与路线、方针、策略相联系。关于政策的定义很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工具书《辞海》对“政策”的定义:“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 《辞海》的定义中实际包含着四层内容:
● 政策制定主体是“国家与政党”;
● 政策存在的基本形式是“行动准则”
● 政策的目的是“实现路线和任务”
● 政策的时效是“一定历史时期”
《辞海》的这一定义将政策的主体限定在“国家和政党”层面有点狭窄。相
比之下,国外的许多学者也曾对政策下过定义。例如:
卡尔·弗雷德里奇:“政策是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下,个人、团体或政府有计划的活动过程。政策的用意就是利用时机、克服障碍,以实现某个既定的目标,或达到某一既定的目的”。
安德森:“政策是一个有目的的活动过程,这些活动是由一个或一批行为者,为处理某一问题或有关事务而采取的”。
公共政策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公共政策是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手段,因此,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了国家也就随之产生了公共政策。与此同时,也就开始了人们对于公共政策的产生与思考。
推动公共政策形成的几个主要因素:
● 近代的产业革命和科学技术发展——为政策研究提供新条件和手段; ● 哲学和社会、人文学科等软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方法论基础;
● 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产生,行为主义的诞生,凯恩斯主义的出台
与政府政策领域的扩大等。
一、学科名称梳理
该学科常见的名称:
1、公共政策学
2、政策学
3、政策科学:(Policy Sciences)
创始人: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勒纳和拉斯韦尔,著有《政策科学》(1951年)一书。本书首次对政策科学的基本范畴与方法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奠定了政策科学的基础,标志着公共政策学科的诞生。在我国曾著有《政策科学导论》一书便是使用的这一名称。
拉斯韦尔对政策科学的特征的概述(六点):
● 政策科学是关于民主主义的学问
● 政策科学的哲学基础是建立在理性实证主义之上
● 政策科学是一门对于时间和空间都非常敏感的科学
● 政策科学具有快学科的特点
● 政策科学是一门必须和政府官员共同研究的学问
● 政策科学必须以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具有“发展概念”
其他代表者:
伊斯顿·罗斯威尔,斯坦福大学教授,在勒纳和拉斯韦尔主编的《政策科学》一书的前言中指出:。
叶海卡·德洛尔,该学科的第二代掌门人,认为:“政策科学是融系统的知识、合理结构的理性、有组织的创造性为一体,研究如何制定优化政策,避免灾难性政策的学科领域。政策科学的核心是把政策制定系统作为研究和改进的对象,包括政策制定的一般过程及其具体的政策问题”。他把政策科学看成是提高控制与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手段。他在1968-1971年,发表了政策科学的三部曲《公共政策制定的再审查》、《政策科学探索》、《政策科学构想》,而且创办了《政策科学》刊物,进一步确立了政策科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地位。
以德洛尔为首的一派政策科学家,他们所提出的理论与观点,已在这一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成为政策科学的基本范式。其理论的基本内容如下:
1) 政策科学的目的在于认识和端正社会发展方向
2) 政策科学所关注的政策制定系统,是宏观的公共政策制定系统
3) 政策科学打破了许多学科之间的传统界限,吸收了多学科的有益知识
4) 政策科学的建立,首先是以抽象的政策制定理论框架为基础
5) 政策科学第一次把个人的经验、社会常识也纳入学科知识系统中
6) 政策科学试图将探讨价值、价值协调、价值代价和价值行为的确定为基
本内容
7) 政策科学的研究主题是鼓励、激发有组织的创造性,包括价值观的创造
8) 政策科学赖以发展的源泉是社会改革和改革环境中政策过程的变化
9) 政策科学强调未来,但又认为今天是过去和未来的纽带,坚持历史研究
方法
10) 政策科学既对科学中的理性知识进行研究,又承认超理性过程的重要作
用
11) 政策科学以实证哲学为基础,其研究主题是自身的规范、假说、潜在理
论、学术基础及其应用
12) 政策科学认为规范的创新是必须的、严格的,应符合科学的基本标准 李忠尚,《现代决策论——软科学与决策科学研究》,认为:“政策科学是一门运用现代科学决策理论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系统方法,对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给与分析、评价并探索其规律的综合性新型学科”。他指出该学科的核心是致力于政策系统的改进。
4、政策分析(policy analysis)和公共政策分析(public policy analysis) “政策分析”的概念最早由美国著名政治家林德布洛姆提出。 狭义的政策分析是指:基于政策与政策目标之间的关系,及其可能产生的多种结果与相关规则,在各种备选方案中确定一个能最大限度的实现该目标的最优政策方案的过程。
其目的是帮助人们在政策期望与现实可能性之间获得逐渐一致的认识 广义的政策分析是指:从知识向决策层投入的角度看,在公共政策领域内创造与应用社会知识的复杂的社会过程。它可以被看作对包括政策问题确认、政策规划、政策合法化、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反馈和政策终结各个阶段在内的整个政策过程的分析,还包括对政策环境的分析。
在我国,较早的使用这一概念的是陈庆云。他在《公共政策分析》一书中认为,“公共政策分析是政府为解决各类公共政策问题所选择的政策的本质、产生原因及实施效果的研究”
5、政策研究(Policy Research, Policy Studies, Policy Inquiry),公共政策研究(public Policy research, Public Policy Studies)
斯图亚特·S ·那格尔,美国著名学者,认为政策研究“是为解决各种具体社会问题而对不同公共政策的性质、原因及其效果的研究”。这一定义注重政策效果的评估、政策形成的因果关系与过程。
王沪宁:认为,“公共政策研究涉及公共政策的对象、含义和理论,公共政策的主体、公共政策的客体、公共政策的环境、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优化、公共政策评估、公共政策比较等诸多方面”。
安·梅伊克尔扎克,美国学者,更加宽泛的定义。认为:“政策研究可以被定义为一个指导研究或分析的过程,旨在为政策制定提供行动的指南。在这一点上政策研究与其他类似学科有本质的不同”。同时,她还指出,“政策研究是科学,基于技艺的知识和艺术的综合,这里的科学是理论、观念和方法原则的体系;这里基于技艺的知识是可应用的技术、经验的原则和标准操作程序的整体;这里的艺术是指步骤、风格和一个人的工作态度”。
林德金,《政策研究方法论》
小结:不同的名称表达的是同一概念,是对同一学科的不同称谓。他们之间可以相互混用和替代。
二、学科形成以前的政策研究(两点:古代政策思想和学科诞生前的理论准备)
公共政策这一学科的形成是在历史的演进中随着人们对公共政策认识的逐渐深入和丰富逐渐形成的。历史上,人们对公共政策的知识、思想和观点的碰撞与演进是公共政策学科得以形成的基础。
(一)中国古代的政策思想(四点)
在中国古代,关于公共政策的思想出现非常早(早在春秋战国时就已经出现),而且是源远流长的,极为丰富的。对其朴素的阐释就是“治国,平天下”。但遗憾的是,公共政策的学科却没有在我国生根发芽。我们目前所学的这些公共政策的知识,多数都是从西方学习和引进的。
● 中国古代关于公共政策的名著:
1、诸子百家:《管子》、《孟子》、《韩非子》、《商君书》等
2、李斯:《谏逐客书》、贾谊:《论积贮疏》、晁错:《论贵粟疏》、诸葛亮:
《隆中对》等。
3、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政策研究与政策咨询著作——《战国策》。
4、(很可能)全世界最早的一本政策案例著作——《智囊补》。作者冯梦龙,
共搜集整理我国古代著名的政策案例1238例。
● 中国古代政策思想的主要内容(六点):
1、“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
2、以民为本,政在得民的政策原则。比如孟子曾言“民贵、社稷次之、君轻”。荀子也言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李世民也说过:“君依于国,国依于民”。
3、“惠民”、“养民”“富民”的政策传统。
管仲:“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唐甄(明末清初的思想家、政论家):“立国之道无他,惟在富民,自古未有
国贫而可以为国者”。
4、重农抑商的政策主张
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是两种基本的经济形态(还有产品经济)。在中国古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所以在历朝历代中,农业立国是一项基本国策。
例如,商鞅:“国待农耕而富,主待农战而尊”。
李世民:“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
朱熹:“生民之本,足食为先,是以国家务农重谷,使凡州县守倅,皆以劝农为职”。
5、“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的政策倾向
孔子:“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唐甄:“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
6、无为而治的政策构想
老子:“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他认为,对于统治者来讲:“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因此,他建议统治者:“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中国古代政策思想如此发达的原因:(两个方面)
1、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政权更迭的频繁。在中国封建的历史上,经历了无数的朝代,但唯有不变的是上述的立国之策。这些政策在历朝历代都体现的很明显。为什么呢?
在朝代更迭的过程中,也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在某一个朝代推翻前一个朝代之前,农民起义多是打着宗教的旗帜,可无论如何,在起义成功之后,所有的统治者还都是回归了孔孟之道。因为,只有孔孟之道才能够从为政得失上去解释政治合法性的获得与丧失。这也直接促使统治者为了自己王朝的统治利益,必须重视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2、学而优则仕的文化传统和科举制度的形成
对于学子来讲,“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的目的是做官,读书的目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且在当时,读书人的社会地位还是很高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就是为什么当时,在那样一种社会条件中,还会有那么多的人选择读书的一个重要原因——科举。科举是古代社会选拔人才的一种重要手段。那么科举是如何运作的呢?科举中的一个重要题目就是要考察学子的对策和施政能力。这也直接驱策学子们关注政府的运作,热衷于“议政”,热心于观察和分析政府的各种政策。
政策思想、观点和知识为何没有发展成“公共政策学”这门独立学科?
1、当时国家政治体制的局限
虽然古代关于政策的思想着为丰富,但是,古代的国家在政治体制上并没有依据“主权在民”的理念设计,国家权力的公共性和政府政策的公共性还没有显露出来,能够参与决策的人很少;而且当时那些关于政策的思想、观点和知识多是对政策结果所作的观察和分析,缺乏对政策过程的研究。而如果没有对政策过程的研究,也就不可能有公共政策学的产生。
2、当时的政策思想、观点和知识缺乏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程序,更不可能进行定量研究,多是一些哲学性、理论性的思考。
(二)学科诞生前的理论和方法论准备(两点:学科诞生的背景和几位重要学者)
● 公共政策学科产生的背景
1、产业革命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产业革命和科学技术的产生推动了生产力的迅猛发展,社会的经济形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就要求国家的基本政策也必须具有新的政策理念和政策选择取向。同时,人们对于政策的观察和研究也有了长足发展,推动了公共政策学科的形成。
2、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专业化
政策研究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政治学的发展对于公共政策学科的形成产生着莫大的影响。19世纪中期,政治学开始沿着两条路线由思辨的哲学变成实证的科学。
一条是约翰·密尔和托克威尔开创的通过运用比较的方法和社会调查的方法而对政治假设进行验证;
另一条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创的通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而对政治现象进行社会经济的考察和社会阶级的分析。
3、那些擅长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著名学者和教授的推动。他们越来越多的被政府召去,参与政府的决策与管理。
● 产业革命后为公共政策做出重要贡献的学者
1、亚当·斯密,英国古典经济学派创始人,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又称《国富论》,第一次将政治经济学发展为一个完整的体系。
对公共政策研究的贡献:
● 反对封建主义、批判重商主义,宣扬刚刚诞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反
对一切阻碍经济自由的政策和学说,对当时英国的经济政策产生重要影响。
● 他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理解,界定了政策的范围和方向,为公共政策
提供了一种基本的理念。亚当·斯密反对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主张实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让市场调节经济,政府只扮演守夜人的角色。 ● 在研究方法上,关于经济人利己心的假设对政策研究产生重要影响。他
认为,人的本性就是个人利己主义,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人受利己主义的支配,个人追求的总是个人的利益,但其结果却产生了相互的和共同的利益。
2、克劳塞维茨,德国军事理论家,著名的军事理论著作《战争论》。 对政策研究的贡献:
● 提出了系统的战略决策思想。认为应当把战争或战争中的各个战局看成
一条完全由相互衔接的一系列战斗所组成的链锁,并把没一个战斗都看成这条链锁中的一环。
● 提出了因素分析。他将战略要素区分为精神要素、物质要素、地理要素
和统计要素。这种要素分析是政策分析的基础。
● 提出了权变的思想。他强调战略决策必须依据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从而
为公共决策如何根据内部情势和外部条件的变化而予以修正和完善提供一个很好的思路。
3、卡尔·马克思与恩格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
对政策研究的伟大贡献:
● 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为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政党的战略和策略提供
了理论指导,为社会主义国家各个发展阶段的元政策和各项基本政策,甚至各个领域的部门政策,提供了基本的政策理论,界定了政策范围和方向。
●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为政策研究从注重政策结果道注
重政策过程的转变指明了方向。
●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为我们深入研究各种社会现象、探索社会发展
的固有规律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4、马克斯·韦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代表作《宗教社会学论集》、《经济与社会》、《科学论文集》等。
对政策研究的主要贡献:
将社会科学看作文化科学,主张对社会和政治现象进行文化解释,将价值或伦理的考量引入政策分析研究。
认为人的行动或社会行动包含两个基本因素:动机和目标。一项政策的形成应该是各种动机和目标的一种均衡。这一理论为我们的政策分析和评估提供了一种指导。
提出了官僚制理想模型,并通过对官僚制组织结构的设计而探讨了合乎理性的、科学的决策模型。
韦伯的“理想类型”和“价值无涉”为公共政策学提供了一种方法论上的指导。所谓“理想类型”就是用来描述事物的过程的,但是,它不是对客观存在的事物的过程的临摹,而是关于某种设想出来的逻辑联系的“思想图象”。它是在现实中认识事物的一个必要而有用的中介手段。所谓“价值无涉”,就是划清科学认识和价值判断的界限,前者需要坚持客观性原则,将价值判断从经验研究中剔除出去。所谓经验研究就是“事情是怎样的,可能怎样”,而价值判断的基本命题是“应当怎样”。
上述这些主要的学者和思想家的研究成果不仅在自己的学科领域(经济学、军事学、政治学和社会学)做出了突出贡献,而且也为公共政策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和方法基础。
三、公共政策学的产生
(一)公共政策学形成的历史条件
公共政策学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和二战后初期孕育形成而于20世纪50年代初诞生。诞生的标志是1951年拉斯韦尔编著的《政策科学》一书的面世。
公共政策学之所以能够以一门学科的面貌诞生,得益于诸多条件:
● 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和方法论基础
● 政策科学的形成
● 行为科学的形成和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进展
● 凯恩斯主义的出台和政策领域的扩展
1、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产生
General System Theory或Systematics ,由美籍奥地利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创立。代表作:《一般系统论——基础、发展和运用》。基本观点:万事万物都是一个系统,系统论研究系统的原则、规律和模式,并对其功能进行数学描述。
系统论的主要内容:(三个层次)
第一层:系统论原理。主要是研究一般系统的基本概念和性质,发现并确认适用于所有系统的普遍原则,构建一般系统论的理论框架。
第二层:系统方法。广义的系统方法是指按照事物本身的系统性,把对象放在系统的运行过程中来加以考察的一种方法。也就是说,要从系统的观点出发观察事物,注重系统与要素、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侠义的系统方法,指的是解决系统工程实践中的问题所应用的方法
第三层:系统工程。这是系统科学的技术层面,是系统科学、运筹学和信息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产物,目的是研究、设计和建造最优化系统。
通过这三个方面的研究,能够深化人们对于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认识,能够使
人们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制定科学的决策。
创始人是美国贝尔电话研究所的申农,代表作《通讯的数学理论》。基本观点:信息科学是一门以信息为研究对象,以信息的运动规律和应用方法为主要研究内容,以计算机技术为主要研究工具,以扩大人类的信息功能(特别是
智力功能)为主要研究目的的一门新兴的综合学科。
1948出版《控制论》一书,控制论作为一门新型学科诞生。控制论是研究不同系统之间的共同控制规律以实现后话目标的学科,是利用系统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信息传递,将整个系统组织成能自动地合乎要求的运动机制的一门新型学科。
申农的信息论主要研究通讯过程中的信息问题,维纳则将其与控制论相联系,研究控制论系统中的信息论问题。
“三论”(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简称),
比较与传统的思维方式,它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具有系统性、动态性的新型思维方式。
1) 系统方法。
2) 信息方法。运用信息的观点,把系统看作借助于信息的获取、传输、处
理和输出以实现有目的的运动的一种研究方法。
3) 反馈方法。反馈是指将施控系统的信息作用于被控系统(对象)后产生
的结果再传输给施控系统,并对信息的再输入发生影响的过程。
4)
功能模拟方法。模拟方法是指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某种相似关系,用
模型来模拟原型,通过模型间接地研究原型的内在规律的一种实验方法。功能模拟比此更胜一筹,它模拟的不仅是形象和数量关系,而是模拟原型的某些功能和行为。
大系统论是依据三论组合成的统一的理论方法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研究对象被看作一个可以根据其本身固有的信息予以模拟和预测的系统,并且可以根据实践主体的目标对之做出相应的行动决策。做出和实施决策的过程的有效控制被理解为管理。因此,对大系统进行预测、决策和管理的过程就是“三论”统一的思考和实践的过程。
2、决策科学的形成
决策科学是以现代科学手段与分析工具研究决策原理、决策程序和决策方法并认识和把握正确决策规律的综合性新兴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的决策活动,这种活动可以分为个人、群体和组织三个层次。
决策科学的两个学科体系:
对人的假设:经济人
概念解释:基数效用
基本观点:决策的最终目的是谋求决策者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重要的理论:博弈论,提出者:诺伊曼和莫尔根斯坦,1944年。
对人的假设:管理人(或行政人)
代表者:
● 巴纳德,哈佛大学教授,于1938年出版《经营者的职能》
● 赫伯特·西蒙,卡内基——梅隆大学教授,1947年出版《管理行为》。
奠定了决策理论的基本论点和基本结构。
第一点:在“有限理性”和
“令人满意原则”
第二点:借助心理学的研究成果,
认定问题-确定目标-寻找为达到目标可供选择的各种方案和措施-比较并评价备选方案的优劣-在备选方案中进行决策-执行决策-实现目标
第三点:著名论断:“管理就是决策”,“全部决策过程也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
3、行为科学的形成和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进展
行为科学20世纪30年代开始于美国。它是一门运用自然科学的实验和观察的方法,研究在自然和社会环境中的人的行为规律以及人与人的相互关系的学科。从管理学的角度讲,研究领域包括3个系统:机器-机器系统;社会技术系统,即人-机系统;社会系统,
行为科学研究成果:
● 泰勒,以经济人为假设,提出了科学管理理论。
● 梅奥,以社会人为假设,通过“霍桑实验”创立“人群关系理论”(还
发现了非正式组织),认为在管理中必须充分重视社会的和心理的因素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挑战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行为科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 1949年,在芝加哥大学的一次跨学科学术会议上,行为科学正式诞生
所谓行为主义,指的是一种关于观察个人、组织和动物等有机体在既定的环
境中或内外刺激下的表现和反应的学说。这也是一种重要的方法论。
20世纪50年代,美国政治学界开始酝酿一场“行为主义革命”。原因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梅里亚姆,受欧洲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研究的影响,强调政治学研究的方向须是政治行为学,要求突破美国政治学研究中的制度主义和规范主义的局限。这场革命被称作为“产生公共政策学的催化剂”。革命中的许多重要研究成果对公共政策学影响重大。
● 伊斯顿关于政治系统的理论分析框架以及关于政策就是各种价值的权
威性分配的界定。
● 阿尔蒙德关于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分析框架以及对于政治过程或政策
过程的分析。
● 多伊奇关于政治系统中的信息沟通理论
4、凯恩斯主义的出台与政府政策领域的扩大
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之前的经济自由主义的“市场神话”成为“市场失败”,政府较少地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守夜人”角色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一次令人陷入沉思。
通过对这场经济危机的反思,西方国家的政府一致认为凯恩斯主义是最佳方案。
凯恩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剑桥大学教授,兼英国财政部顾问,但在英国不得志,后移居美国。
其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主要观点:他认为,市场失败的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只要国家采取适当政策调节经济,就可以增加有效需求,消除经济危机。因此,他主张抛弃自由放任政策,扩大国家经济职能,实行国家调控,干预经济体系的运行
自此,凯恩斯主义被奉为政府政策制定的理论依据,对公共政策学产生重要影响:
● 公共政策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正面作用,能够对经济和社会体系的运行
起到良性作用。
● 政策分析、政策咨询、政策评估等开始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应运而生,促
进了公共政策学的形成与发展
三、西方公共政策学的形成与发展
政策科学(政策研究或政策分析)是二战后首先在美国兴起的一个跨学科、综合性的新研究领域。日本学者药师寺泰藏曾指出,政策科学之所以诞生于美国,是因为美国“的确具有适合公共政策学生长的土壤”。所谓适合公共政策学产生的土壤,主要是指当时的美国社会中具有适合公共政策知识产生的三个特别的环境因素:“第一个是行为主义;第二个是本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的公害和社会问题等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第三个是政治学的理论问题。2”
西方公共政策学的出现被誉为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次“科学革命”(德罗尔、里夫林语) 、当代西方政治学的一次“最重大的突破”(国际政治学会主席K 〃冯贝米语) 以及“当代公共行政学的最重要的发展” (罗迪语) 。
1、西方公共政策学的历史孕育
作为一门研究政策相关知识(即公共政策过程的知识以及这一过程所使用的其他知识)的学科领域,政策科学源远流长。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人类文明之初, 因为有了公共事务的管理,也就需要政策相关知识的研究。西方学者拉斯韦尔等1
21 [日]药师寺泰藏:《公共政策:政治过程》,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第33页。 [日]药师寺泰藏:《公共政策:政治过程》,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第20——21页。陈潭:《公共政策学》,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40页。
人认为,分析公共政策的专门程序和专业知识的出现,不仅与来自自治程度较高的部落的文明有关,而且也与世界的城市文明的扩展和分化有关。3
我们可以从古代及中世纪的历史典籍中找到大量关于政策及政策相关知识研究的论述。
(1)产生于公元前21世纪的汉谟拉比法典(Hommurabian Code )可能是已知最早的与公共政策有关的文献。它涉及司法程序、财产权、贸易和商业、家庭和婚姻关系以及公共责任等。在古希腊,有一个“智者”阶层,他们中的许多人充当统治者的“智囊”(柏拉图曾是西西里统治者的顾问,亚里士多德是亚历山大的私人教师);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马基雅维利等西方圣哲先贤的哲学和政治学著作中,可以找到大量的有关公共政策和政府管理的论述,如柏拉图的《理想国》(神创等级论:第一等级哲学家;第二等级武士;第三等级农民和手工业者;正义国家论:人们各守其位,就是实现政治正义。)、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政体分类: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民主政体、专制政体、寡头政体;最好的城邦政治就是以中产阶级为基础的民主政体。)、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政治关系的基础是财产关系;狐狸——狮子说。)等。
(2)在古代中国,“士”阶层的出现很早,他们中的很多人是辅助统治者审时度势、选择时机、进行政策咨询的谋士。统治者注重权势稳定,强调安邦治国,因而重视政策制定与执行等朴素的政策思想。如,“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政策应变;“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政策倾向;“惠民”、“养民”的政策传统;“重农抑商”的政策主张;“以民为本”、“政在得民”的政策原则;“天时”、“地利”、“人和”的政策管理;“政通人和”的政策功能;“无为而治”的政策方案,等等。另外,统治者赏识谋臣贤士,重视智囊制度,得天下英才而辅佐之。最早进行政策咨询的智囊上可追溯到夏商之家臣,西周之命士;春秋战国时期群雄争霸,有识之士挟术怀策周游列国。《战国策》专门记录了这些策士们的言行,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政策研究及咨询的著作;诸子百家的著作也包含了大量的政策研究的思想和经验。中华民族为人类留下了丰富的政策思想遗产。
(3)中世纪城市文明的分化和扩展产生了一种方便于专门知识发展的职业化结构,政策相关知识以及这种知识的产生者的角色在缓慢地发生演化,封建统3 Harold D.Lasswell, A Pre-view of Policy Sciences. New York: Elsevier Inc., 1971, p9-13.
治者召集各种专家来提供公共领域的政策建议,特别是那些统治者自己难以做出决策的领域。根据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说法,这些领域主要是财政、战争和法律。中世纪政策相关知识的产生者的角色已经分化,主要的团体是专家官员或韦伯所称的“职业政治家”,教会牧师包括基督教徒、婆罗门教徒和佛教徒等,他们是专门知识的生产和传播的主要团体,大学教师是中世纪新出现的知识分子群体,大学培养出来的法官以及人文主义的文学家等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也相当突出。
当然,在古代和中世纪产生政策相关知识的程序和方法基本上是不科学的。他们主要依赖于神秘的手段或宗教仪式来预见未来。
(4)到了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来临和经验研究的成长,政策研究或政策相关知识的产生逐步变成一种相对自主的活动,并逐步建立在系统的经验数据的基础上。在19世纪,应用社会科学作为了解和控制社会复杂性的手段成长起来,先是以统计学和人口统计学的形式,后又以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形式确立起来。因此,这一时期政策研究中新的东西是理解社会及其问题的程序或方法上的变化,神秘主义、魔术和神圣的东西让位于科学,这反映了经验的、定量的科学方法的成长。这种方法论上的变化并不仅仅是经验科学发展的结果,而且也是人类社会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必然产物。新方法应用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取得科学真理,而是统治者要利用科研成果来控制和管理社会。
(5)进入20世纪,政策研究领域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变化,即主要的社会科学学科,如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及行政学的职业化。如果说19世纪产生政策相关知识的团体主要是银行家、工业家、记者以及统计学会的学者的话,那么20世纪则主要是大学教授尤其是社会科学学者了。这些教授学者从事专门的教学科研,他们也为政府提供有关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的建议。就其背景、经验和动机而言,他们是社会科学职业化的成员。职业化的社会科学家,对政策制定的实践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美国,社会科学家在威尔逊政府和胡佛政府时期开始产生积极影响,然而,他们向政府部门的大量流动是在罗斯福的“新政”时期,在这一时期建立起许多新的政府机构,其成员大部分由社会科学家担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战后的调整给社会科学家们提供了机会以证明他们在解决社
会问题中的价值。4
(6)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期,在拉斯韦尔提倡政策科学之前,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领域已经积累起相当丰富的政策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例如,在经济学领域,经济政策的研究早就倍受重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带有明显的经济政策研究的性质,涉及经济领域中公共政策制定原则和政策建议及其选择问题;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凯恩斯理论是为经济政策服务的。可以说,在政策科学形成之前,经济学关于经济政策的研究已经取得长足的发展,其内容包括政策制定原则、政策评价标准、政策目标体系、政策工具选择等等。又如在社会学领域,西方社会学家也很早就展开了对社会政策的研究,1873年德国成立了社会政策学会;日本在明治三十年(1897年)也成立了社会政策学会。在一般的社会理论的研究上,马克斯〃韦伯、卡尔〃曼海姆和早期的法兰克福学派的著作中,可以发现政策科学理论的先导。韦伯的《社会科学中知识的客观性和社会政策》(1904年)和《伦理中立性的意义》等著作包含了对政策分析方法论、尤其是事实与价值关系问题的论述;曼海姆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知识社会学导论》(1929年)和《重建时代的人和社会》(1940年)涉及社会组织、知识的决定因素及应用结果,包括为计划者和政策制定者产生专门知识的形式;而产生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法兰克福学派对社会批判理论的论述与拉斯韦尔后来对政策科学的规定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5
总之,政策科学并不是突然降生的,它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孕育时期。古代和中世纪的政策研究思想和经验是政策科学的早期思想源泉,近现代经验研究的成长、应用社会科学的成长及其职业化是政策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事件,而近现代社会科学对政策研究理论和方法的讨论则构成当代政策科学的先导。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政治、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最终导致政策科学的诞生。
2、西方公共政策学的形成时期(20世纪50——60年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以哈罗德·拉斯维尔等为代表的一些美国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家,以敏锐的眼光看到了政策科学发展的必然性,于是首先开始倡导建立4 [美]威廉·N ·邓恩著:《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谢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0页。
5 [美]威廉·N ·邓恩著:《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谢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1——52页。
政策科学,并得到了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的响应。20世纪50年代初,在纽约卡内基财团的资助下,许多学者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召开了“关于国际关系理论革命性、发展性学术讨论会”,简称“斯坦福学术会议”。该会第一次对政策科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1951年,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由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D. Lasswell)和丹尼尔·勒纳(Daniel Lerner)主编的《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的最近发展》(The Policy Sciences: Recent Development in Scope and Method)一书。该书首次提出并界定了“政策科学(Policy Science )”这一概念,指出“政策科学是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特别是解决那些结构和关系都很复杂的社会问题的工具”。这本书被誉为“公共政策学的开山之作”、“公共政策学的经典著作”,被人们认作公共政策学诞生的标志。此后,在美国兴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政策科学运动”(Policy Sciences Movement ),并形成了这个研究领域的一个主导范式,即拉斯韦尔——德罗尔的政策科学传统。
拉斯韦尔被誉为“现代政策科学的创立者”。在《政策科学》尤其是其中的“政策方向”一文中,他第一次对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发展方向和政策过程等问题加以论述,奠定了政策科学发展的基础。拉斯韦尔提倡政策科学的一个基本原因是他对当时社会科学的零碎的专门化的不满和担忧。在他看来,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门化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专门化的结果却是科学(理论)与实践的脱离。他认为,政策科学应当超越社会科学的零碎的专门化(超越社会科学各学科的门户界限),确立起一种全新的、统一的、跨学科的社会科学。政策科学将与过去决裂,应致力于一般选择理论的研究,应关心“社会中人的基本问题”;“关心解释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过程,关心搜集数据并提供对特定时期政策问题的解释”。政策科学采取一种全球观点,强调政策的历史脉络,尤其是面向未来,重视对变化、创新和革命的研究7。
在拉斯韦尔看来,政策科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①政策科学是关于民主主义的学问。公共政策是与个人选择相关联的学问,必须以民主的政治体制作为前提。政府必须首先弄清楚公民个人对公共政策的反应,然后再进行政策干预。 6
76 [日]药师寺泰藏:《公共政策》,张丹译,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第32页。 Daniel Lerner and Harold D. Lasswell, The Policy Sciences: Recent Development in Scope and Method,
②政策科学的目标是追求政策的“合理性”。它必须使用分析模型、数学公式和实证数据,用科学的方法论作为研究、分析的工具,以建立起可检验的理论。
③政策科学是一门对于时间和空间都非常敏感的学问。当选择某一模型进行政策分析时,这个分析模型必须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明确的记录。也就是说,公共政策是特定时空环境中公共问题的解决方案,记住这一点对于政策研究来说极其重要。
④政策科学具有跨学科的性质。拉斯维尔指出政策科学不等于政治学,它融合了其他社会科学,要依靠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来确立自己崭新的学术体系。
⑤政策科学是一门需要学者和政府官员共同研究的学问。从公共政策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来说,学者们非常需要了解政府官员对公共政策的认识和所掌握的数据;同时,政府官员也需要了解学者们的研究思路与政策建议。
⑥政策科学具有“发展建构”的概念。政策科学是一门以社会变迁和发展变化为研究对象、以动态模型为核心的学问。公共政策必须重视发展的概念,强调对变化、创新和革命的研究。当研究一项以社会发展为前提的公共政策的实施时,必须注重观察它究竟给社会带来了哪些积极的变化
在后来的著作中,拉斯韦尔继续致力于政策科学的研究。在《政策科学的未来》(1963年)一书中,他将政策科学看作重建政治科学的主要方向,呼吁政治科学家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特别是集中关注政策制定中选择理论的研究,更多地关注政策和社会问题。他说:“政策科学要面向未来,就必须采取这样一种明确的立场,即以知识和政策的高层次的思想和组织的创造性整合作为重要的出发点。必须认识到各种不同研究途径的有效协调已经为政治科学家提供了一种过去只是部分地被利用了的机会,即取得一种一致的看法——建立一门以社会中人的生活的更大问题为方向的解决问题的学科。”9
在《政策科学展望》(1971年)一书中,他对政策科学做了进一步的讨论,将政策科学定义为对政策制定过程的知识和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知识的研究,而将政策科学家定义为那些关注掌握公共和市政秩序的脉络中开明决策相关技巧的88 Daniel Lerner and Harold D. Lasswell, The Policy Sciences: Recent Development in Scope and Method,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1, p3-15.
人。10在这里,他强调了政策分析中技巧的重要性,而关于历史的、跨文化的、多元方法的“脉络”的论述则体现出他对过去的政策科学概念的更深刻的承诺。他认为政策科学家在政策过程中可做出三方面的贡献:①确定一项公共政策的目标与价值;②收集和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③提出备选政策方案并比较其优劣,以做出最佳选择。11
在《决策过程》等论著中,拉斯韦尔对政策过程进行探索,并把注意力集中在政策过程中的各种功能活动上,提出了包含七个因素,即信息(情报)、建议、规定、执行、运用、评价和终止在内的“功能过程理论”。12
拉斯韦尔的贡献在于:他第一次对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发展方向和政策过程等问题加以论述,奠定了政策科学发展的基础,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政策科学运动”。有人将他称为政策科学发展的第一个分水岭、第一块里程碑13。拉斯维尔这一代人对政策科学的理解中有许多科学合理的方面,比如对民主主义和实证主义合理性的赞赏、政策科学的跨学科性、时空观念的必要性、发展观念的重要性、政府官员应参与公共政策的学术研究等,这些对公共政策学的健康成长无疑是有帮助的。但是,由于这一时期行为主义事实上在美国的社会科学中已经占据统治地位,各门学科都普遍接受了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行为主义完全取代了规范的、理性的研究传统。在这种背景下,拉斯维尔等人创立的公共政策学完全浸染了行为主义的色彩。他们过分看重自然科学的方法,将这种方法等于理性。他们唯一感兴趣的是对行为进行量化处理,用数据说话。人们在进行政策分析时,不考虑伦理价值,使公共政策游离于价值判断之外。这种冰冷的、生硬的、粗鲁的公共政策学“不可能对推动社会前进、执行具体政策的人产生任何影响。公共政策学的第一个分水岭,就这样脆弱地崩溃了。14”
在这之后,许多学者特别是叶海卡·德罗尔(Yehezkel Dror)等人直接沿着拉斯韦尔所规定的作为一门全新的、综合的、统一的政策科学的方向前进;而另一些学者则吸收了拉斯韦尔的有关政策科学的思想,对政策科学的发展进行反思,致力于探索公共政策研究的新范式。 10
11 Harold D.Lasswell, A Pre-view of Policy Sciences. New York: Elsevier Inc., 1971, p13. Daniel Lerner and Harold D. Lasswell, The Policy Sciences: Recent Development in Scope and Method,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1, p3-15.
12 参见[美]J.E.安德森:《公共决策》,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第27页。
13 [日]药师寺泰藏:《公共政策》,张丹译,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第155页。
3、西方公共政策学的发展时期(20世纪70年代)
叶海卡·德罗尔是现代政策科学发展史上的另一个关键人物。他是以色列希伯莱大学的教授,后到美国哈佛大学读书,曾担任兰德研究发展公司的高级顾问。1968——1971年,在旅居美国短短的几年里,他出版了所谓政策科学“三部曲”——《重新审查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Public Policy-making Re-examined,1968)、《政策科学探索:概念与适用》(Ventures in Policy Sciences: Concepts and Applications,1971)、《政策科学构想》(Design for Policy Sciences,1971) 以及发表了一批政策科学论文。德罗尔面对即将崩溃的公共政策学,勇敢地进行了重建工作。他认为应当批判行为主义,对整个政策科学的基础进行建设。他主张对制定政策的系统加以研究,并提出了政策指定的若干设想。他继承和发展了拉斯韦尔的政策科学理论,对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理论和方法等问题作了进一步具体而详尽(有时近乎繁锁)的论证,从而形成了拉斯韦尔——德罗尔的政策科学传统。这是政策科学发展的“第二个分水岭”15、第二块里程碑。
德罗尔对政策科学的贡献主要有:
(1)批判行为主义对政策科学的妨碍。他认为,行为科学分为理论行为科学和应用行为科学,前者提供有关人的行为的理论分析框架;后者以直接应用为标志。有人将上述划分与自然科学分为理学和工学等量齐观,这是错误的。因为自然科学研究的是产品和物质,而行为科学研究的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二者不可同日而语。另外,行为科学回避了复杂而生动的社会问题的伦理价值判断问题,陷入了完美主义的泥潭。自然科学对它的研究对象是不加任何价值评价的,但社会科学的研究却必须以某种价值判断为前提。行为主义者宣称他们的研究方法和结论是纯客观的,是没有任何价值色彩的,这只能是“掩耳盗铃”的真实谎言,因为“面对具有是非价值标准的社会现象而采取所谓的价值中立态度,本身就是一种价值选择。
(2)提出宏观分析模式,规范政策分析。在反思审查政策科学自创始以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德罗尔认为,政策科学之所以发展缓慢,主要是因为缺少一种规范的研究模式。这种研究模式应该将相关的知识融为一体,通过分析模式,应该像医生治病一样,对社会弊病进行诊治。这种规范分析模式应该包括总体政
策目标(如一国针对世界政治体系制定的全球战略;又如我国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调适范围、政策有效时间、政策风险承受力、渐进或革新的政策策略、普遍性或特殊性的政策选择(通常所有政策都同时具有两种特性,但每项政策还是有所侧重的,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特殊性;“中国决定加入WTO ”强调普遍性)、均衡时或侧重时的政策选择(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侧重;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是均衡)等分析环节。德罗尔提出这种规范分析模式,为政策分析模式的探索做出了贡献。
(3)强调公共政策学的创新性质。
德罗尔将政策科学的出现看作是一场“科学革命”,认为与传统的常规科学相比,政策科学有如下一系列的创新:
1)政策科学主要关心的是理解和改善全社会的发展方向。因此,它主要关注全社会的指导系统,特别是公共决策系统的改进和公共政策质量的提高,它直接关注的并不是具体的政策问题,而是改进了的政策制定系统的方法和知识。
2)政策科学所研究的是公共政策制定的宏观层次,即地方的、全国的和跨国的政策制定系统。政策制定系统的次级因素因其在政策系统中的作用而构成政策科学的主题。所以,政策科学处理个人的、团体的和组织的决策过程,并从公共政策制定的观点上看待它们。
3)政策科学在传统的学科特别是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之间架起桥梁。政策科学必须整合来自各种学科的知识,构成一个集中关注政策制定的跨学科系统。它以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的融合为基础,但也吸收来自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因素。
4)政策科学在通常纯粹的研究和应用的研究之间架起了桥梁。在政策科学中,这两种研究的整合是通过将政策制定系统的改善作为最终目标而实现的。因此,真实世界构成政策科学的主要实验室,而大部分抽象的政策科学理论的最终检验是看他们是否对政策制定的改进有所贡献。
5)政策科学除了使用常规的研究方法外,还将不证自明的知识和个人的经验当作重要的知识来源。努力提炼政策实践者不证自明的知识,并将高水平的政策制定者吸收进来,作为政策科学建设的合作者,这是政策科学区别于当代常规科学(包括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的特征。
6)与当代常规科学一样,政策科学既关心工具规范的知识(工具理性),又重视政策1616 Y ehezkel Dror, Design for Policy Science, New York: Elsevier, Inc.1971, pp50-53;V entures in Policy Sciences.
价值观(价值理性)的研究。政策科学突破了当代科学与伦理学、价值哲学的严格界限,并将建立一种可操作性的价值理论作为政策科学的一部分。
7)有组织的创造性构成政策科学各部分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鼓励和刺激这种创造性是政策科学的一个主题和重要的方法论之一。
8)政策科学对于时间非常敏感,它将现在看作过去和未来之间的桥梁。因此,它拒绝当代科学尤其是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的非历史的方法。它既强调历史发展,又注重未来研究,以此作为改善了的政策制定的脉络。
9)政策科学对于变化的过程和动态的环境十分敏感。对于社会变化条件以及指导变化的政策制定的强烈关注构成政策科学的基本模式、概念和方法论的前提条件。
10)政策科学涉及系统化的知识和结构化的合理性对公共政策制定的贡献,但政策科学也明显地认识到超理性(如创造性、直觉、魅力和价值判断)和非理性过程(如深层动机)的重要作用。
11)政策科学既修正已被接受的科学原则和基本方法论,又将它们扩展到已被接受的科学研究的界限之外。
12)政策科学要成为自觉的社会科学,就必须寻求自己的范式、假定和理论。
13)政策科学为它自己在实际政策制定中日益增加的应用性和职业化而奋斗。
14)政策科学尽管有种种的创新,但它属于科学的事实,并为科学的传统(如实证和有效性)而努力。
(4)指出政策科学进入新阶段后的发展方向。德罗尔在1986年出版了著作《逆境中的政策制定》,检查了政策科学距当时近二三十年的发展,提出政策科学需要在14个方面加以突破,包括:提供关于政策制定和政策科学的哲学和思想的基础;增加历史和比较的认识;真实地处理政策实际;探求宏观理论;政策范式批判;探讨宏观政策创新;研究元政策制定乃至统治方式的重建;考虑改善政策制定的途径;探索政策制定的输入方式;加强学科基础;开发多维方法和技术;等等。17
显然,德罗尔的政策科学“范式”是拉斯韦尔的政策科学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构成政策科学发展史上又一里程碑。拉斯韦尔——德罗尔的政策科学传统是美国政策科学运动的主导“范式”之一,为许多政策科学研究者所赞同和遵守。但是,17 [以色列]叶海卡·德罗尔:《逆境中的政策制定》,王满传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第222—
另一方面,由于拉斯韦尔和德罗尔提倡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全新的政策科学过于宏伟博大,没有明确的边界条件,不但要求将行为主义和管理科学纳入其中,而且他要把更多的其他学科汇集到政策科学之中,从而使政策科学几乎成为一门凌驾于所有社会科学之上的总科学(统一的社会科学)。这是一种需要长期奋斗才能实现的理想,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全面突破。同时,它也遭到一些社会科学家的批评,如有的社会科学家批评拉斯维尔和德罗尔等人所建立的政策科学不是科学,而是意识形态;有人则认为“德罗尔的失败就在于:他试图在统一的公共政策学的旗帜下统率其他相关学科”18。
4、西方公共政策学的反思时期(20世纪80年代)19
尽管拉斯维尔、德罗尔等人的研究促进了60年代至70年代西方政策科学的发展,但他们所提倡的政策科学研究范式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而在70年代的发展中碰到了一些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一是将政策科学当作一个统一的社会科学,造成了在科学共同体中建立共识的困难,包括在划定学科范围边界、建立学科理论体系和形成特有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困难。
(2)二是政策科学为自己确立的目标过于宏伟,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而且它抽象地大谈改善全人类公共决策系统,端正人类社会发展方向,回避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差异。
(3)三是拉斯维尔和德罗尔所确立的政策科学范式过分注重政策制定的研究,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关注较少。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政策科学的持续发展,到了80年代中期仍然未能得到解决。
在上述背景下,有些学者对政策科学的发展进行反思和批判,取得了新的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一,加强政策价值观或公共政策与伦理关系问题的研究。政策科学可以说是对一般选择理论的研究,而选择则以价值作为基础。因此,价值、伦理问题在政策科学及政策分析中占有突出的重要地位,以至于有的学者如邓恩称公共政策学为应用伦理学。80年代以来美国政策科学中对政策价值观的研究主要采取三种途径: 18
[日]药师寺泰藏:《公共政策》,张丹译,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第156页。
一是从政治哲学的立场探讨政策伦理的最一般方法,如罗尔斯的《正义论》主张用分配的正义取代传统的功利主义伦理学;
二是从特定的伦理案例分析政策伦理或价值,如从国家安全、社会福利、堕胎、死刑等类案例引申出伦理问题,这方面的著作有布坎南的《伦理与公共政策》等;
三是从政府机构或职业组织的伦理问题入手分析公共责任与义务,即探讨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规范问题,代表作有高斯罗普的《公共部门的管理、系统与伦理学》等。
(2)第二,加强政策效率和比较公共政策方面的研究。
在政策效率方面,西方学者并不仅仅局限于就政策的效率去考究效率,而是从两个更为深入的角度去研究政策效率问题。
一个角度是从公共政策产生与运行及其生态方面的去考究效率,尤其是政策执行与政策评估的研究。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首先发表了一篇《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报告》,指出政策执行的政治与行政方面往往为人们所忽视;有些学者如哈格罗夫指出,在政策制定与政策成功之间存在着被忽略或错失了的环节,就是政策执行,必须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研究与监控,才能使政策生效;加州大学的普雷斯曼和韦尔达夫斯基则通过对相关案例的追踪研究,写成了经典的《政策执行》一书,该书令人信服地指出,再好的政策方案,如果没有正确、有效地执行,仍将导致无效而失败。
另一个角度就是从公共政策的比较中研究效率。这种政策的比较,不仅是就一个国家内部各项政策而言,而且还对国家间的政策进行比较分析。按照C ·W ·安德森在《比较政策分析中的系统和策略》一文中的说法,比较公共政策研究到70年代早期还是一个“不存在的研究领域”。从70年代中期开始,伴随比较政治学的发展,该领域的研究开始起步,80年代之后这个领域逐步成熟,成为政策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出现了一批颇有影响的著作,如阿尔蒙德的《比较政治学》,海德海默等人的《比较公共政策》。
(3)第三,开展政策信息多元化方面的研究,强调政策学家与政治家合作。 西方学者认识到政策研究在提供分析技术,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问题方面的能力是有限的。政策研究只能促成政策的形成,但不能取代政策的决定。因此,
政策科学家不要再自认为是政策方案的设计者,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要从诸如立法机关、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政党、法院、新闻媒体等与政策制定和执行有关联的政策利害人那里获取政策信息;政策科学家的主要任务也不是协助决策者找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而是要在许多不同的政策利害人中,取得共识,制定出能够平衡不同观点和意见的满意政策。与此同时,政策科学家认识到过去过分强调科学家和政治家各自拥有一套分离的价值标准和规范,政策科学家采取中立的、远离政治的立场是不合理的。相反,政策科学家应当在政治领域中发展政策科学规范,政策分析家应当与追逐权力的政治家合作,融入到政策制定过程之中,与政策制定者成为知识上的伙伴。
5、西方公共政策学的拓展时期(20世纪90年代)
20世纪90年代,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各国国内政策的影响和压力与日俱增。前苏联、东欧诸国的制度变迁,世界贸易组织的创立及其新规则的形成,联合国组织介入地区冲突和重大事件的作用明显增强,欧洲共同体的实质性进展和欧洲统一货币制度的推行,亚洲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震荡和全球恐慌,所有这些政治经济事变和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对各国政府的政策制定和执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政策制定者到政策分析家和学者,开始深刻感受到加强宏观政策分析和拓展政策研究新方向对于国家兴衰、政权命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这一时期,公共政策研究的拓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一,重视宏观政策研究,促进政策制定系统改革。
宏观政策研究和分析更加重视国家总体政策制定,重视战略性大政方针和政策范式的改进与创新。欧共体各国在全民公决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后陆续重视审视本国政策与欧共体规则的一致性;美国政府于1993年成立“国家绩效评议委员会”,对联邦政府的政策制定框架和政策绩效进行评估,开展了“重塑政府运动”;韩国在民主化改革后又开始“第二次建国运动”,对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从大政方针到公共文化进行全面革新;日本政府的“新行政审议会”不断推出改革政府政策制定的新思路,促进了《行政程序法》、《政府情报公开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大力推动了政府政策制定体制和程序的改进。我国在启动市场化改20
革以后,着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公共管理体制改革,革新政府政策理念(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完善政策制定体制,强化政策方案执行,扩大公民在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有序参与,提高了公共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这一时期宏观政策研究的主要代表作有:叶海卡·德罗尔的《面向大政方针的宏观政策分析》,海伦·英格拉姆的《为实现民主的公共政策》、《制高点》,马克·莫尔的《创造公共价值——政府中的战略管理》等。
(2)第二,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开展公共政策调查。
政策科学家将研究的兴趣转向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比如电脑犯罪、网络陷阱、温室效应、试管婴儿、爱滋病防治、克隆技术等问题。因为这些新的公共问题既是对人类的挑战,也是对公共政策研究的挑战。不少研究者感到单靠以往的纯客观研究方法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还必须采用后实证主义等主观研究方法。如曼纽尔·卡斯泰尔的《网络社会的崛起》等。新的研究领域的开辟,增强了公共政策的应用性。
另一方面是公共政策调查的兴起。以往政策科学家过于重视经济与技术理性为主体的政策抉择研究,总是强调如何使“利益最大、损失最小”,强调如何依据政策制定者的偏好,排列方案的优先顺序。这种研究方法在实际生活中已经暴露出弊端。许多政策科学家转向政策调查研究。他们认为不存在一个最佳的、即能为社会全体大众都能接纳的政策。所谓好政策就是具有法律正当性的政策。为此,就必须通过政策调查、政策辩论获得合理性,并由此确定出是否接受某项政策的前提条件。
(3)第三,公共政策学与公共管理学日益融合,促成公共政策新的研究范式。
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密切相关,难分彼此。公共政策必须靠公共管理来推行,而公共管理主要是对公共政策的管理。梅尔斯纳和贝拉维塔在《政策组织》一书中提出了政策管理、政策沟通、政策组织、政策行动等四者的相互联系理论;林恩在《管理公共政策》一书中提出组织行为、政治理论与公共政策的融合思想,他认为把公共管理与组织行为以及政治与政策形成理论融于一体,才能有效管理公共政策。美国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的最权威组织——政策分析与管理学会的成立,目的之一就是希望沟通政策分析研究与管理研究,
促进组织政治与公共政策的融合。这种融合,最终导致了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出现。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政策科学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政策科学与公共管理研究的主流。
总结
从时间(纵向)上对政策科学产生与发展所做的历史考察表明它走过了孕育——形成——发展——反思——拓展的道路。从空间(横向)上来看,西方政策科学的发展走过了一条学科化——组织化——产业化的道路。21
(1)公共政策的学科化
公共政策的学科化首先表现在从70年代起美国各大学相继建立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与政策科学相关的课程相继开出,培养了不同层次的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人才。许多学校建立了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公共政策专业硕士教育即MPP 已经成为美国大学研究生教育的一大支柱。在学术团体方面,出现了如“政策研究组织”、“评估研究会”、“公共政策分析与管理学会”等专业性学会团体。在学术刊物方面,涌现出了一大批政策科学的刊物,如《政策科学》、《政策分析》、《政策研究杂志》、《公共政策》、《政策分析与管理杂志》等,以及一批相关期刊,如《美国公共行政评论》、《美国政治科学评论》等。特别需要提到的是,《政策科学年鉴》从1977年已开始发行,并出版了大量的论著或教科书,此后各国一些著名大学把公共政策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制定的教学计划已经相当完备。
(2)公共政策的组织化
公共政策的组织化是学科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组织保证。政策科学的组织化表现在各国出现的官方、半官方和民间的政策研究组织应运而生。有侧重理论研究的,如日本的“日本国策研究会”;有以解决实际政策问题为目的的,如美国的“罗斯福美国政策研究中心”;也有偏重与政府管理相结合的,如荷兰的“欧洲公共行政管理研究院”等。在组织化的范围上也有地区性的、国家性的、洲际性的和国际性的各种形式。在组织化研究方向上也各有不同,有采用“国家计划”途径,有专门政策研究机构,有首脑参谋智囊,有政府决策思想库,有专门政策21 陈潭:《公共政策学》,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4页。
审核程序机构,有政策评估监测中心等。
(3)公共政策的产业化 公共政策的产业化是公共政策学科化和组织化的必然结果。它表现在不少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一支以政策分析和政策评估为职业的队伍。这支队伍在政府内外、各行各业都发挥着分析、评估、咨询、决策的作用。这支队伍或是以各种组织的名义承接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种委托人的政策分析项目,或是以政策研究组织或个人身份受聘于政府、公司、国际组织或企业集团。政府本身由于控制与监督职能的需要也设立了官方的政策研究、政策分析、政策评估机构。特别是这些组织已经发展成营利或半营利的机构,它直接促进了政策科学朝着产业化方向发展,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作为一种知识型产业迅速发展起来,“政策分析师”已经成为一种具有较高声望的职业。
四、公共政策分析人员及其作用
1、谁是政策分析人员?他们做些什么?
人们从事政策分析工作不单纯出于个人的兴趣,更重要的还是想用他们所掌握的知识和技术对决策施加影响。政策分析人员具有许多共同的和相互重叠的关注内容:
●关心各类社会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
●关心各类公共政策的具体内容;
●关心决策者或政策制定者做了些什么和没有做什么,即他们对一项公共政策的输入及其过程感兴趣;
●关心公共政策实施的结果及其形成的影响,即他们对一项公共政策的输出及其结果感兴趣。
2、政策分析人员在哪些机构里工作?
●大学。对政策与问题领域以及政策过程感兴趣的大学教师。他们主要从事个人的研究并且要为争取得到有关机构给予的项目基金展开一定的竞争。
●独立的研究机构和思想库。这些组织有专职的合同制雇员,他们都在从事
专业性研究工作。
●部内制定政策部门。在政府、政府代理机构和公共团体内部负责研究工作和情报工作的分析人员。
●压力集团和院外活动团体。这些利益集团通过对政策实施监控和提出各种政策主张及建议寻求对政策制定施加影响。
●党内制定政策部门。一些为支持政党政治活动、维护政党利益而从事政策研究和开发的机构、部门或团体。
●自由职业的政策咨询人员。根据签署的合同和所付的酬劳从事政策研究的社会人员。
政策分析人员也许会就职于政府和政党机构,也许会活跃于私人咨询领域和学术研究部门。当他们是决策机构中的成员时,也许就会为维护机构的地位和声誉而存有私心或偏见,也许就会因与机构职能的紧密联系而趋于偏激或保守,也许就不能从客观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评价政策。因此,大家普遍认为,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越强,政策分析的结果就越客观。
公共政策学者梅尔斯纳(Meltsner )划分了四种类型的政策分析家:22
(1)技术型的政策分析家
这种类型的政策分析家通常都有专业的分析技术,在专业领域内具有突出的贡献,但他们不太擅长与委托人建立关系,尤其不擅长“政治技巧”,他们往往过于重视科学与专业,或者过于理想化,往往由于其缺乏妥协、谈判和沟通的能力而使其精心设计的方案得不到采纳而流产。
(2)政客型政策分析家
这种类型的政策分析家通常都具有高超的 “政治技巧”,重视与委托者保持良好的关系,擅长辩论说服、谈判与妥协,甚至会运用权力与利益的矛盾,来得到一个“最可行的政策方案”,由于他们“低度”的专业技术水平,重视权力的运用更胜于分析方法与手段的专业性,因此,容易不被专业分析人员认可。
(3)企业型政策分析家
这种类型的政策分析家是最理想的政策分析家,一方面他们具有高度的分析技术,非常严谨地对政策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方案;另一方面又具有高度的政治技巧,知道何时提出政策方案,如何谈判才能让委托者接受,如何化解政策22 Meltsner, A.J, Policy Analysts in the Bureaucracy.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1976.
中的矛盾与利益冲突。因此,这类政策分析家最受欢迎。
(4)虚伪型政策分析家
这种类型的政策分析家既无高超的政治技巧,同时又无专业技术,他们从事政策分析的目的是谋求自己的私利,因此是最不受欢迎的政策分析家,严格的讲他们根本就不具备政策分析家的素质与道德。
3、政策分析真能起作用吗?
不少人认为,政策分析只不过是掩饰政治冲突的一种时髦的虚饰而已,决策者为解决冲突所进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实力的较量,他们更多地依赖于权术的玩弄、阴谋的策划、竞争性投票、政治上的讨价还价,甚至有时候不惜付诸暴力。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理性的谋划虽说无害,但也只是一种无效的消遣,政策分析人员所作的大量专业分析实际上是枉费心机,因为各种重要问题的最终决定还要依据政治实力的对比。
的确,政策分析人员毕竟不是决策者,他们的职责只是为自己的雇主和顾客提供政策建议和评估结果。理性的呼声并不一定总能博得特殊听众的好感,政策分析报告被轻视和搁置的情况可以说屡见不鲜。所以政策分析人员们常常抱怨,决策者忽视了他们的研究成果,而政治家们却对此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提供给自己的分析结果往往并无多大用处。
当然,政策分析并不是灵丹妙药,它同样会面临诸多障碍和局限,如利益和价值方面的冲突、信息不足与超载间的矛盾、资源投入的各种限制、时间方面的压力等。因此,它的确不可能完全取代政治的作用,但据此否定政策分析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影响也是不客观的。
很多时候,政治性因素会阻止技术性占优势的备选方案被选中,政治家往往更关注选举人的意见而不是政策分析人员的意见。但是,政策分析人员大可不必为此感到苦恼和失望,一个政策方案政治性占优势或符合多数人的看法并非就一定是理性上应该去做的事,虽然这两者有时也会重合,但政策分析的作用恰恰就在于当两者不重合的时候对此做出正确的预测和分析。
尽管政策分析并非优化决策的灵丹妙药,但“对政府决策而言,政策分析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政策分析却是万万不行的。”
范文五: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 王 蓉
一、公共政策的概述
(一)公共政策的涵义
公共政策是社会公共权威 (党和政府) 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或满足社会公众 需要, 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任务, 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 综合、 分配和落 实的过程中所制定和发布的、 用以规范和引导有关机构团体和个人行为的行为准 则或指南。
这个定义突出强调了四点:
(1)公共政策是党和政府的政策,是党和政府解决社会公共问题的一种政 治措施或政治工具;
(2)公共政策是党和政府规范和引导有关机构团体和个人行为的行为规范 或行为准则;
(3)公共政策的核心就是要解决社会利益分配的问题,所有公共政策最终 都表现为对社会利益关系的处理。因此,公共政策是各种利益关系的调节器。 (4)公共政策对社会利益的分配,服从于政府的整体目标需要,服从于政 府对利益的追求,如社会稳定、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等。
(二)公共政策的类型
元政策:是指规范与引导政策过程中政策制定、 政策执行、 政策评估行为的 准则或指南。
总政策:是指政策体系中处于统帅地位的、 对一个国家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全 局产生决定性作用的政策。也常常被人们称为
基本政策:是指执政党和政府为维护和协调事关国家全局和整体利益的, 而 对社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发展所规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和行动准则。
具体政策:一般是指中下层公共管理部门在特定时期、 特定范围, 为解决特 定问题所规定的行动目标、任务和准则。
(三)公共政策的功能
1. 指导功能:公共政策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和事物的发展起着指引方向的作 用。
2. 协调功能:公共政策对公众行为和社会发展具有调节、调适功能。
3. 控制功能:政府运用公共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中出现的种种利益矛盾进行 调节与控制。
4. 分配功能:政府的公共政策具有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
能从公共政策中获益的社会公众通常有以下几类:(1) 与政府的主观偏好相 一致的公众。 (2)能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公众。 (3)在社会中占大多数的公众。 5. 推动功能:政府的公共政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 二、公共政策的制定
(一)公共政策制定的原则
1.信息完备原则 一般而言,政策的科学性是与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成 正比的。充分、及时而准确地占有信息,这是政策规划活动成功的根本保证。
2.系统协调原则 (整体性原则 )
3.科学预测原则
4.现实可行原则
5.民主参与原则
6.稳定可调原则
(二)公共政策制定的步骤
公共政策的制定是政府决策系统对已经面临的公共政策问题采取行动、 作出 政策反应的过程。
公共政策制定的逻辑程序一般划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政策问题的认定
公共政策问题是指客观存在的已经被社会上多数人所觉察、 认同、 感受, 已 经与既定的价值、 规范、 利益发生冲突, 并且由社会中的团体与个人表达出来的 属于政府管辖范围并且能被列入政府的政策议程的社会问题。
政策问题一般应具备下列要素:
1)政策问题是客观存在的社会问题;
2) 这个社会问题已被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觉察、 认知或关心到, 即影响面大, 问题严重;
3)它与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利益发生冲突,引起人们的不满,并 透过团体的活动,强烈要求政府采取行动加以解决;
4)政府有关部门也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认为有必要解决,也在自己 的职权范围内,准备采取行动加以解决。
2.政策议程的建立
所谓政策议程就是将政策问题纳入政治或政策机构的行动计划的过程。 这是
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步。
公共政策议程可以区分为以下两类:
(1)公众议程。它是指公众在某一时期对某一社会公共问题给予评论,并认 为应当通过政府的政策予以解决的过程。
在政策过程中,公众议程属于问题察觉阶段。
(2)正式议程。 正式议程是决策者和分析人员对政策问题的界定或陈述阶段, 其主要目的是确认与问题有关的各种事实。 正式议程所要回答的不是怎么做的问 题,而是值不值得做的问题。
在一般情况下, 一个政策问题的提出过程是:某一社会问题引起关注, 进入 公众议程, 然后再进入正式议程, 最后形成公共政策问题。 但政策议程并非都经 过公众议程进而进入正式议程。
政策问题进入政府议程的主要途径:
(1)政治领导人
(2)研究人员、专家学者
(3)行政人员
(4)政治组织 (民主党派 )
(5)代议制 (人大与政协 )
(6)利益集团
(7)大众传播媒介
(8)群众抗议活动
(9)危机或突发事件
3.政策方案的设计
政策方案的设计是指对政策问题的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或方案 的活动过程。
政策方案的设计是政策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环节。 政策问题一旦被提上议事 日程,接着就进入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即方案设计阶段。
政策方案设计的步骤:
(1) 大胆构想阶段 (轮廓勾画 )。 抓住公共政策问题的实质和关键, 从不同 的角度大胆构想各种可能的政策方案, 勾画政策方案的轮廓, 保证政策备选方案 的全面性和多样性。
轮廓设想需要的是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丰富的想像力。
①头脑风暴法
②特菲尔法
(2) 精心设计阶段(细节设计) 。对政策设计方案进行细部设计,进一步 加工、充实、丰富,使之具体化,这就是
细节设计需要的则是冷静的头脑和求实的精神, 就方案的各个细节进行严格 的论证、反复的计算和细致的推敲。
政策方案进行细部设计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政策方案的细部设计要视政策层次而定。
②制定政策方案时,既要有主体方案,又要有配套方案;既要有整体方案, 又要有分类方案。
③政策转换要迂回前进,要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由于决策者的学识、 精力、 时间有限以及事务繁杂等原因, 他们更多地参与 评价方案和选择方案。 而方案设计这一工作, 通常是由专家学者、 尤其是咨询机 构辅佐完成。
4.政策效果的预测
政策方案总是面向未来的, 方案后果往往要经过一段时期之后才能出现。 为 了正确地评估方案, 必须对方案的后果进行科学预测, 这是方案规划过程的一个 重要环节。
政策效果的类型:
(1)正面效果与负面效果
公共政策实施后达到政府和社会组织所希望的目标, 就是正面效果; 如果所 产生的效果是政府或社会不希望出现的,就是负面效果。
(2)主要效果与从属效果
主要效果是公共政策实施后实现了所确定的预期目标。 从属效果就是政策的 效果、影响超出预期目标的范围。
(3)显性效果与潜在效果
显性效果就是当前易于发现或可用社会指标来衡量的效果。 潜在效果是由于 政策的持久影响力而产生的在某种甚至在政策终止后都难以觉察、 评价, 而在未 来逐渐明朗的效果。
5.政策方案的抉择
在对各备选方案进行后果预测之后, 要对各方案进行评选, 以抉择出或综合 出一个最佳方案或满意方案。这是政策制定的关键阶段。
公共政策的抉择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最具实质性意义的阶段。
(1)政策方案抉择的基本依据
①有利于元政策的实现。
②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政策目标。这是方案抉择时最主要最基本的标准。 ③消耗的政策资源尽可能的少。
④实现政策目标的风险程度尽可能小。
⑤政策方案实施中产生的副作用尽可能小。
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决策信息的不完备, 方案的不周全以及选优标准的多样 性与相对性等, 要达到最优目标是困难的。 因而在一般情况下, 比较适宜采用西 蒙提出的满意标准, 遵循
(2)政策方案的可行性
①政治可行性 --政治上的可行性是指政策能够得到执政党、政府等的批准、 赞成和支持。
②经济可行性 --指政策能够获得各种经济资源的充分支持, 并能和国家经济 的整体发展相配合。
③行政可行性 --指政策的制定实施能够得到各级行政组织、 行政人员和行政 程序的充分配合。
④法律可行性 --指政策中没有为法律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
⑤技术可行性 --指可以运用实际存在的科学技术与方法去解决政策中的相 关问题。
⑥社会可行性 --指方案在现有的社会发展水平和老百姓的心理承受能力下 能够实现目标的程度。
6.政策方案的合法化
政策方案的合法化是指政策方案选定之后, 应按法定程序, 提交有关机关讨 论通过,并以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发布,以取得合法地位。
政策方案合法化程序
①政府法制部门(法制局)审查
②举行政策决策听证会。 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决策, 应当举行政策 决策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紧急和保密性高的决策除外。
③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 必须经过政府 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一般性政策由主管政府领导人决定。
④行政首长签署发布。
三、公共政策的执行
(一)政策执行的主要环节
1. 政策执行的准备工作
(1)制定政策执行计划
分解政策目标,尽可能量化目标
弄清可支配的资源
编制具体的实施计划;
(2)政策执行的组织落实
确定执行机构
组织调配人员 -选人用人;
物资准备 -落实各种资源;
(3)政策宣传与试点
政策试点
选择试点对象
设计试验方案
总结试验结果
2. 政策的全面实施
(1)指挥活动
指挥必须统一,不能政出多门,多头指挥。
指挥者必须拥有指挥权力。
指挥必须按照层级体系进行。
(2)沟通与协调活动。沟通是指行政组织之间、行政人员之间的意见交换和 信息交流, 通过沟通达到思想和行动上的协调一致。 协调是指行政领导通过引导、 调停和说服的办法使行政组织、 行政人员之间建立起互相协同、 相互配合的关系。 (3)监督活动。执行监督是指监督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运用适当的 监督手段,对监督客体所进行的检查、控制和矫正。
(4)控制活动。执行中的控制就是通过信息反馈及时发现执行中的问题并随 时纠正偏离目标的行为的活动。
3.政策执行的总结阶段
总结工作的内容:
①对执行情况的检查。 检查决策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完成的进度与效果如何, 同原计划有无出入,有哪些成绩的创新,有哪些缺点和失误,等等。
②对执行情况的评定。 依一定的项目要求和标准, 对执行部门和执行人员的 工作作出评判并给予奖惩。
(二)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1. 政策体制。 政策体制中政策主体的权威、 政策执行机制、 政策执行信息将
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
2.政策本身。 政策本身的正确性、权威性和规制力,直接影响政策执行及 其效果。
3.执行机构与人员。 政策执行机构及其人员是否胜任、尽心、使劲,对政 策执行及其效果将产生直接的影响。
4.目标群体(政策对象 ) 。 目标群体是指由于特定的政策规定而必须调整 其行为的群体或个体。目标群体的认同与顺从度。
5.可用资源。 政策执行机构在执行特定政策项目上所实际获取和使用的社 会公共资源的种类和数量, 将直接影响政策执行的力度和效果。 经费资源、 人力 资源、信息资源、权威资源
6.环境因素。 政策执行环境包括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
(三)公共政策执行的手段
1. 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指在公共决策执行中, 执行主体通过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 国家 与地方的各种法规、规章,来实现公共决策目标的方法。法律手段具有规范性、 强制性、稳定性等特点。
2. 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是指根据客观经济规律以及客观利益的要求, 在公共决策执行中调 节各种利益关系, 以及节约执行的成本, 提高执行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济手段 具有间接性、有偿性、关联性等特点。
经济手段亦有自身的局限性, 主要表现在它只能调节物质利益关系, 而不能 解决公共决策执行中的所有问题。
3. 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是指公共决策执行依靠本身拥有的执行权力和公共组织的权威, 采 用命令、 指示、 规章等方式, 并依照公共组织的层级系统来完成决策目标的方式。 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无偿性、具体性等特点。
4. 宣传与引导手段
宣传与引导手段是指通过对政策的宣传以及行为的引导完成政策执行目标 的方式。
宣传与引导手段是建立在非强制的基础上的, 它的特点是具有灵活性、 人性 化以及平等化。
(四)
1.
搞
2.
(1)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间的矛盾。
(2)政策本身的缺陷。
(3)执行准备不充分。
(4)政策执行主体的本位主义和地方利益的驱使。
(5)政策资源的不足。
(6)政策执行的监控不力。
3. 对
(1)从制度上解决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问题,逐步解决中央与地方利 益之间的矛盾。
(2)加强政策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策体系。
(3)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政策执行制度。
(4)大力提高政策执行者的素质,要加强干部教育特别是政策法规教育,强 化政策执行者的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全局观念,帮助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5)加强监督,从严治政。
A. 必须进一步加强监察监督工作。
B. 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对独立的监督体系。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