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申报流程
发生工伤
1. 第一时间报告部门领导,联系行政人事部安排车辆,送工伤人员去工伤指定医院治疗;
2. 联系行政人事部工伤经办人员,由工伤经办人员说明工伤就诊要求;
3. 如遇特殊情况,由个人先垫付医药费及交通费,次日将发票交至工伤经办人员代为报销,报销后由财务转账至个人工资卡内。
4. 就诊后需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书(医务科盖章)、病历、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药品清单、住院的需出院小结。
5. 就诊时切勿使用个人医保卡,就诊所用药品应为医保内规定的药品。
工伤认定
6. 就诊后由工伤员工本人写事情经过,A4纸写,字迹工整,写明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的经过,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
7. 发生工伤后,由所在部门提供至少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及事情经过需口径一致,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由部门负责人监督,7个工作日内交至行政人事部工伤经办人员处。
8. 事情经过、旁证材料及医院就诊时开具的所有医疗发票、清单,
统一交至行政人事部工伤经办人员,由经办人交至工伤保险处进行工伤认定。
9. 工伤认定申报,规定期限为一个月内,逾期将无法申报,因个人原因导致逾期,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所产生医疗费用由该责任人承担。
工伤鉴定
10. 需劳动能力鉴定的员工在工伤认定下来后,本人填写《工伤康复对象确认申报表》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由医院主治医生填写并盖章后,到工伤伤残鉴定医院进康复检查,确认是否需要康复治疗。
11. 工伤经办人提交鉴定申请材料至工伤保险处,1-2个月内,工伤保险处电话通知单位,具体鉴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单位接到通知后,将通知工伤员工本人,工伤员工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2. 鉴定结果将于1-2月内由工伤保险处通知单位经办人领取。 工伤医疗费及工伤待遇申报
13. 鉴定结果出来后,由单位经办人提交工伤医疗费及工伤等级待遇申报材料。
14. 有工伤等级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待遇给予申报。
15. 未鉴定到等级的,只报销医疗费用。
工伤指定医院
1.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推荐)
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
3. 南昌市第一医院(推荐)
4. 江西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5.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7. 江西武警总队医院
8. 南昌市第二医院
9. 南昌市第三医院
10. 南昌曙光手足外科医院(推荐)
11. 江西华仁医院
范文二:工伤意外申报流程
工伤/意外申报流程图
受伤员工所在部门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管理部公司主管领导保险公司/社保局
部门提报《工伤/意外伤害申请
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日起5
个工作日内提交)
确认处理方式
审批
报案并要求相应
部门提交材料若按意外保险申报需提交以下材
料:
1、门诊病历本;
2、医疗费用原始单据;
3、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受伤员工银行账号(员工个人
支付医疗费才需提供);不齐全5、住院清单(住院才需提供);
6、公安局出示的事故证明(交通
事故等)
若按工伤认定申报需提交以下材
料:
1、意外保险申报所需材料;
2、受伤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3、目击证人出具的旁证材料两
份;
确认材料是否齐全
齐全
社会保局/保险
公司受理
结束
45工伤或意外伤害申报表.docx
范文三: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申报流程
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天内,及时与工伤部门或工作单位经办人联系。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设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工伤申请单位或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一、 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条件:
1、伤(亡)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
2、伤(亡)者是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需提交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3、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4、职工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7、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9、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10、其它材料,见社保机构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设区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 工伤与病情关联性确认
申请材料:
1.所属社保工伤部门开具《深圳市工伤与病情关联性确认申请书》及复印件;
2、工伤相关原始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程序: 由所属社保工伤经办机构开具介绍信并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前往深圳市劳动能力
鉴定办公室申请办理.
时限:60天内。
费用:300元申请一次
二、首次伤残评残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提交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相关原始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及复印件;
3、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5、填写《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单位申请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
参保由单位申请盖章。
程序: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向辖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伤
保险处完成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其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办公室(简称市劳鉴办)办理手续。
受理机关: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所属各社保经办机构(首次鉴定)
时限:从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特殊情况可延长至90天。
三、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单位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设区社保中心。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为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其委托人;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医疗等费用的,该费用的申请人应为用人单位。
2.工伤职工应当为工伤保险参保人并经认定为工伤;
3.申请人申请的待遇应符合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或《深圳市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原件一份);
3、工伤医疗门诊病历本、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银行账号、职工本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以上由设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 程序:
1、社保机构工伤保险部门(以下简称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开出《深圳市工伤保险收文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开出《补齐材料告知书》; 2、材料收齐后,如申请人为伤者或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对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保险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如有证据(如邮寄回执或送达回执、录音、相片等)显示用人单位已收到工伤保险部门要求其举证的通知,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或举证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根据伤者提交的证据进行认定;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核实后,工伤保险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开出《工伤保险受理告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4、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出具《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并于20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达到伤者或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送达时可要求伤者、用人单位直接在认定书上签收或在《深圳市工伤保险文书送达回执》上签收。也可根据需要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形式。
受理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各区社保分局、管理站。
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
四、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办理时间:每月申报时间为21日之后办理,报销费用于次月月底打入申请单位帐户中,员工可根据医院费用到所属单位进行报销
1. 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 《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
3.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 个人申请;
5. 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
6. 原始发票;
7. 门诊处方及病历本;
8 .医院费用总清单;
9. 工伤职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10. 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
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范文四: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工伤认定标准、审批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
一、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不包括电瓶车、自行车)事故伤害,同时发生事故时间离上、下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的,并且自身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发生事故应及时报警;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 视同工伤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害的
三、以下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
1.违法犯罪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说明:为更好地维护工伤事故当事人的权益,进一步明确企业和个人在工伤事故发生时的权、责、利关系,增强广大员工法律意识,同时更好地同国家法律法规接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时因流程不到位、操作方式不当而给事故当事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特制订此流程。
本流程最强调的是在第一时间上报,这是为了能够得到准确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上下班交通事故,超过半个小时上报的,一律不予受理。而且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违章和无证无照的一律不享受工伤保险。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定材料:
1.工作过程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事发当月考勤表,最近一个月工资单,劳动
合同,诊断证明(或初次诊断证明),证人证言及与受伤员工关系证明,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下班途中:除需要以上资料外,还需要上下班线路图,交警事故处理意见,
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由法院或交警部门出示的赔偿协议。
3.理赔过程中:医院正规发票,病历,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
若手术同意或用夹板、需要有手术同意书和夹板合同书。
附有意外险险的带班长名单:
杨兴东、乔洪福、张国俊、丁忠林、周勤华、颜国军、毛益民、周文琴、蒋勤仙、施勋、颜红贤、王伟青、李孔军、储群言、王志伟、吴梅英、潘华琴、路明芳、刘聪、姚若平、颜亚平
到医院登记病历卡时,对应好男或者女的带班长名字填写。
范文五: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申报流程
1、员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采取必要救治措施,办理住院时应 提供工伤员工的真实身份信息,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一 致, 并要求医院办理相关手续时登记至其系统, 告知主治医师请开具 工伤报销范围内的药品, 住院后两天左右出具诊断证明 (尽量别写日 期) 。要求员工医疗费自行垫付,并保管好一切医院单据,丢失造成 的费用不相符或无法报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工伤申报在劳动局工伤 保险科及工伤认定科办理。 工伤保险科负责员工工伤的伤情鉴定, 工 伤认定科负责员工工伤的调查与认证并出具工伤认定书。
2、员工发生工伤首先去工伤保险科(张科长)办理手续,现场填写 工伤报告事故报告,注明工伤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伤时间及 地点、救治医院名称及科室,详细填写工伤事故发生过程,最后注明 填写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填写完毕后, 与保险科协商去医院拍照的 时间。
3、保险科办理完毕后应去工伤认定科 (范科长) 办理工伤申请手续, 填写工伤申请书,与工伤事故报告基本一致。
4、员工出院后 3-7天,需至医院复印病历档案及费用明细各两份与 其他材料一同送至工伤认定科。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员工身份证复印 件、劳动合同、病历档案、诊断证明。然后与认定科协商认定时间。 5、工伤认定需当事人及至少两名证明人,在认定科询问调查书上签 字按手印, 7天内由认定科出具工伤认定书。
6、携带工伤认定书、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档案、诊断证明、费 用明细、医院各类发票至工伤保险科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