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平定中小学学生手册
平定中小学学生手册
目 录
第一节 中小学生守则 ................................................................. 2 第二节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 2 第三节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 3 第四节 中小学生学习常规 ............................................................. 5 第五节 中小学生一日常规 ............................................................. 9 第六节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 10 第七节 学校餐厅管理制度 ............................................................ 11 第八节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 11 第九节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 13 第十节 中小学生文明礼仪 ............................................................ 15 第十一节 中小学生安全守则 ............................................................ 20 第十二节 学生奖励与处分 .............................................................. 22 第十三节 国歌、国际歌 .............................................................. 26
学校章程
办学宗旨:全面育人、全面优质、追求发展、追求卓越
培养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办事、学会生活
1
校训:每一天我都向成功迈进
校风:责任、修养、务实、求真
学风:勤思、善问、巧学、精练
第一节 中小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热爱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环境。
第二节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2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 ,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第三节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3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4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与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第四节 中小学生学习常规
良好的学习行为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和标志,为培养学生积极正确的学习行为,形成扎实严格、健康向上的优良学风,应加强中小学生学习常规教育。
一、课前
1、每节课前,都要拿出课本,认真阅读将要学习的新内容,遇到疑难问题应先思考,并做出标记,做好预习工作。
2、预习时要专心致志,突出重点,对新知识的各个要点做到心中有数。预习中对自己不能理解的知识要做好记录,以备老师授课时突破重点。
3、准备好学习用品。书包和抽屉要天天整理,带齐当天学习的课本、作业本和学习用品。上课前准备好课本、作业本、笔以及其他文具,摆放整齐、有序。
二、上课
1、预备铃响后,迅速进教室,学习用品摆在桌面规定的位置上(课本、作业本放在桌面的右上角,文具盒放在桌面的正前方),静候老师上课。到专用教室或操场去上课的班级,预备铃响后马上整队带到专用教室或操场,做到静、齐、快。
2、上课铃响,老师走上讲台,并说“上课”,班长喊“起立”后,必须快、静、齐地起立,然后齐声说“老师好!”,待教师还礼后,才能坐下。坐下后要安静、端庄,不弄响桌椅,不摇头晃脑。
3、上课不迟到早退,不能旷课,有事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写请假条,请假条上要有家长签字;上课迟到的同学,应恭敬地在教室门外站好,轻声喊“报告”,等教师允许后,才能进入教室。
4、课上不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座位,不得随意进出教室;课上不允许上厕所,如果因身体的原因
5
要上厕所,必须经过上课教师的许可。
5、坐姿端正。双手按要求放在课桌上,抬头挺胸,身体坐直,两肘放在课桌上,左手放在右手上面,两脚平放在地面,距离与肩同宽;上课不做和学习无关的事——上课不打瞌睡、不趴在桌子上、不得脱鞋、不得喝水吃东西、不得扇扇子、不准玩东西、不能看课外书、不得搞小动作等。
6、上课时要做到“四到”:眼到、耳到、手到、心到。要认真专注地听老师讲解和同学发言,要积极思考,不懂举手提问。
7、听
(1)能认真听别人讲话,努力了解讲话的主要内容。
(2)听一段话或一件简单的事,能复述大意和精彩情节。
(3)能认真倾听,边听边想,能把握主要内容,能抓住要点简要转述。
(4)听讲、上课要专心,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教师的提问,主动学习知识,不搞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5)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不随便打断别人的谈话,不讥笑别人的错误。
8、说
(1)能用普通话清楚明白地讲述见闻并说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
(2)与别人交谈,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
(3)能完整地讲述小故事,能简要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
(4)能具体生动地讲述故事,努力用语言打动他人。
(5)有表达的自信,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
(6)参加讨论能说清自己的意思。有不理解的地方向别人请教,有不同的意见与别人商量。
(7)在交际中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语言。能清楚明白地口述见闻。
(8)能主动积极地进行口语交际,表达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
(9)课堂上发言积极踊跃,使用普通话,说话要清晰、响亮,用词要准确、科学,表达意思要完整,口齿清楚,声音洪亮,仪态端庄,敢于提出不同见解。
(10)请教或回答问题先举手,老师允许后方可说。课堂发言或提出问题时,应先举手,并立正站好,举手时用左手,肘放桌面,五指并拢伸直,掌心向内。
9、读书
(1)坐着读书时,身体要坐直,眼睛离书一尺。两手分别握住书本的左右下角,放在课桌上,书面与桌面成45度角。站着读书时应立正站好,双手拿书,左手握住课本下边中间,大拇指和小指在正面分别压住书的两页,其余三指在书的背面,右手拿住书的右下角。
(2)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6
(3)不唱读,不喊读,逐渐做到不指读,声音响亮。学会默读,每分钟不少于300字。
(4)经过短时间准备后,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外相应年级文章。
(5)注意卫生,妥善保管课本读物,有正确的翻书习惯,读书姿势正确。
(6)眼到心到口到,带着问题读书,边读边想,不动笔墨不读书,边读边圈点勾画。
(7)集体读书时,书要拿在手里,眼睛要看书,声音要轻,读出表情。个人读书时,要拿起书,声音要响亮,读出语气、感情来读书。
10、写字
(1)将纸放正,身体坐直,头摆正,右手握笔,左手抚纸,眼距纸一尺,指尖距笔尖一寸。
(2)要工整,不马虎,一次写正确、尽量不用橡皮、严禁使用涂改液。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簿本一尺,手指离笔尖一寸,胸离桌子一拳。
11、在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阅览室活动以及上活动课时,要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听从安排,爱护图书、仪器设施,节约用电,按时关灯。
12、下课铃响,教师说“下课”时,班长喊:“起立”,全班起立,齐声同老师说“再见!”,坐好后再收拾课本、文具,并把下一节课的用具准备好。离开教室时,把课桌椅按统一要求摆好,请老师先走。对听课的老师,下课后要说“老师再见”,待听课教师走出教室后,才能离开教室。
三、作业
作业是巩固知识、深化理解、掌握方法、 提高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作业的总要求是:态度认真、字迹端正、卷面整洁、格式规范、独立完成、按时交卷、及时订正、 保存完整。
1、准备:先看书复习,再动手做作业。
2、审题:仔细审题,领会题意,弄清题目的类型、 条件、要求,然后下笔做题。
3、做题
(1)准确:做到思路、表达、运算、结果准确无误。
(2)规范:严格按规定的格式书写,做到条理清楚、书写规范、整洁美观。
(3)快速:在保证正确的前提下,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的解题速度,提高做题效率。
4、检查:作业完成后要仔细检查,发现错误及时改正。
(1)检查有无漏字、错字。
(2)逐步检查。即从审题开始,按做题程序一步步检查。
(3)如时间允许,可采用重做法,看前后两个答案是否一致。
5、纠错
(1)作业本发下后,认真阅读老师的批改及评语。
(2)认真分析出错的原因,是题意理解不透、审题有误,还是计算粗心、用错公式?是知识运用不当,
7
还是解题思路有偏差?等等。
(3)建立《错题集》。将作业练习及平时每次考试中具有典型性错题,记录在一边,另一边注明错在哪里,出错原因,并写出正确答案,以作借鉴。
6、总结提高
(1)一题多解。每做一道题后,要想一想,还有没有其他解法?这有利于锻炼发散思维能力。
(2)多题一解。每做完一道题后,还要想一想,这道题与过去做的题目有什么相同之处?应怎样归类? 这有利于总结规律、举一反三、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7、资料保存:注意整理和保存习题资料, 以便在复习中使用。
四、复习
要养成自觉复习的习惯,每节课、每天、每周、每月结束时或每一章节的内容学完后,要自觉地对所学内容进行复习。如有不懂,应主动向老师或同学请教,直到弄懂为止。
1、课后复习
课后复习要“趁热打铁”,赶在遗忘之前进行,做到当天的内容当天复习巩固。
(1)尝试回忆:即所谓“过电影”。要合上课本,回忆课堂所学内容。可自问自答,亦可同桌互问互答。
(2)阅读课文:既要通览全文,又要突出重点。可圈点勾画,在空白处记心得体会。这样,以后复习时即可“轻车熟路”,进入“书越读越薄”的佳境。
(3)看参考书:有余力的同学,可看参考书,加深对课本知识的理解,拓宽知识视野。
2、阶段复习
阶段复习是指用比较集中的时间对学过的知识进行系统加工的过程,是学习再巩固和再提高的过程,重点放在薄弱环节,把握重点,突破难点,通过归纳、综合使知识系统化。
(1)不仅要巩固记忆各知识点,而且要弄清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梳理成系统的知识。
(2)养成经常复习的习惯。各次复习间隔的时间可逐渐拉长,而每次复习所用的时间则可逐步缩短。
(3)变化复习方式方法,做到不同学科交替进行,各种方法(读书、做题、思考等)结合使用。
五、考试
1、考试前要做好准备,开考后,接到试卷先检查试卷是否有残缺,模糊不清等问题,答题前先将学校、班级、姓名、考号准确无误地填写好。
2、动笔前先将卷面内容全面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按先易后难的顺序,先答有把握的题,再做其他的题。答题时认真、仔细地阅读题目要求,仔细审题,答完后,认真检查。
3、要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对考试有正确的认识,从心理上重视考试评价,认真对待。
4、每科考前按要求入场,不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书籍、杂志或其他物品。
5、试卷分发到手后先将姓名、班级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并迅速浏览一遍试卷,然后开始答题。
8
6、做题时认真读题、审题,专心致志,力求正确,发挥出自己最高水平。
7、答卷时要字迹清楚,书写规范,一律用正楷字体,不写不规范的字。
8、考试过程中绝对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吵闹,不准交头接耳。
9、答卷要实事求是,不准左顾右盼,绝对不允许有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任何作弊行为。
10、答卷过程中遇有字迹模糊不清等与试题内容无关的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遇有不理解题意的一律不准询问。
11、遵守考纪,维持秩序,积极与作弊或其他有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作斗争。
12、在不允许离开考场的一定时间里,不能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终场铃声响后,立即停止答卷,按老师要求交卷,然后依次离开考场。
六、课外活动
1、积极参加学科兴趣活动,巩固和拓宽课堂所学内容。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不缺席、不应付,在活动中学习知识,增长才干。
2、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积极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主动开展小科研、小实验、小制作等。
3、广泛阅读课外读物,通过各种媒体收集内容健康、知识性强、文笔优美的读物,自觉参加参观访问、调查研究等社会活动,主动承担义务劳动、公益服务等社会工作,广泛获取有益知识,培养自学能力,扩大知识面,完善自己的素质结构。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科技活动,提高文化素质,陶冶情操,提高认识社会、分析社会的能力,提高劳动技能技巧。
5、在课外学习中,培养良好的学习品质、学习习惯、健康的兴趣爱好。注意课外观察,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习惯。
6(懂得阅读的快乐,乐于向别人推荐自己感兴趣的书籍,每天课外阅读时间累计不少于4 0分钟,每周背诵古诗文不少于3首。坚持写日记、周记、读书笔记。
第五节 中小学生一日常规
1、出勤:不旷课、不迟到、勤上学,争全勤。
2、进校:穿戴齐、仪容好、有礼貌、守秩序。
3、晨检:课室净、环境洁、勤洒扫、爱清洁、常洗澡、勤刷牙、习惯好。
4、早读:交作业,快又好,齐早读,精神好。
5、早操:“广播操要做好,炼身体争达标”。
6、课前:钟声响,快进室,上课时,用品齐,齐伏案,要静休,问好后,端坐好。
9
7、课堂常规:坐姿正、专心听、不讲话、要发言、不乱动、勤动脑,多思索,敢提问、敢创新。
8、作业:做作业、写工整、按时完、卷面净;遇困难、多想想,不依赖、不抄袭;有错误,自觉改,小主人,争取做。
9、课间活动:上楼梯,请靠右,通道口,要慢走,不追逐,不打闹,安全二字要记牢。
10、眼保健操:保视力,做眼操,三个一,要做到(眼离书本一尺,手离笔尖一寸,胸离课桌一拳)。
11、卫生扫除:放午学、扫课室、包干区、晨打扫、做值日、要积极。
12、放学:放学时,速排队。搞卫生,静齐快,常做到。过马路,走横道,不逗留,快回家。
13、晚间:个人事,应自理,家务活,要学做,衣和物,放整齐,学做饭,会洗衣,常预习,勤温习,作业事,当天做,看电视,要适当,常阅读,书和报,睡得早,起得早,爱锻炼,身体好。
第六节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1、学校卫生由教育中心负责划分、监督、管理;学部、科室所辖卫生由学部校长和科室主任负责。 2、卫生区划分后,由学部、科室负责卫生保洁;学部每天进行检查量化,中心每周抽查1—2次。 二、校园卫生标准:
1、教室
(1)地面干净无碎垃圾纸屑,无水迹、污迹,口香糖等。
(2)桌凳排放整齐,无破损,桌面课本、作业本整齐有序。
(3)墙壁无蛛网、尘土、印迹,无乱写乱画,张贴张挂物无倾斜、无倒挂、无缺损、无尘土。灯棍、风扇、电视、暖气片、内墙砖、管道、钟表、饮水机、窗帘、三表框上面保持无灰尘。
(4)卫生工具排放有序,垃圾桶外面干净,周围无外溢垃圾。
(5)教室内物品橱,内外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6)门窗、玻璃、窗台无手印、脚印、痰迹,保持明亮洁净。
(7)其它物品一律靠墙排放整齐。
2、楼道
各班级对应的楼道地面、墙壁、墙裙、开关、灯,保持无灰尘、无垃圾、无蛛网、无痰迹、无污渍。
3、卫生区
(1)楼梯
10
A地面应先扫后拖,随时保持干净,无纸屑、碎垃圾、无死角。
B墙裙、楼梯扶手干净,无痰迹、口香糖等。
C所辖开关、灯、墙壁上面无灰尘、蛛网。
(2)环境卫生
A草坪等绿化带内无纸屑、垃圾袋、石块、草棒。
B路面清扫干净,无尘土、落叶、干树枝、废纸、食品袋等垃圾。
C冬青带、月季带内无塑料袋、废纸、枯枝残叶。
D宣传栏内外保持无尘土、无污迹,张贴物无倾斜,更换及时。
4、办公室及专用教室
(1)地面、门窗、玻璃、窗台洁净明亮。
(2)桌面物品整齐有序,作业橱、物品橱内外无灰尘,所有物品摆放整齐。
(3)卫生工具及其它物品一律靠墙有序排列,墙壁无尘土、无蛛网。
(4)实验桌、水漕内干净无残留物,实验仪器表面无灰尘,排放整齐。
(5)阅览室内桌凳无尘土,整齐有序,刊物摆放合理、美观,橱面干净。
(6)微机及键盘表面擦拭干净,无灰尘。
5、宿舍卫生以《宿舍卫生检评标准》执行。
第七节 学校餐厅管理制度
1、所有就餐人员要按时到餐厅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提前、不跑步进入餐厅,不插队,不喧哗,不拥挤,不错拿别人的餐具。
2、就餐人员要到分配的固定餐桌的相应位置就餐。就餐期间不开玩笑,不嬉闹。努力做到“桌面净”、“地面净”。节约饭菜,若有剩余要倒入指定器具内。禁止把剩饭菜、洗碗水倒在地面上,以及把剩饭菜倒入池内,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3、饭后,就餐人员要把餐具洗刷干净后整齐摆放在餐桌上面。
4、就餐人员要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听从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向炊事人员讲不礼貌的话,有意见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5、就餐人员要爱护公物,不乱拧开关,不涂抹墙壁,保持餐桌、门窗、墙壁、开关、水嘴完好无损。
6、洗碗时注意节约用水,用完之后随时关好水龙头,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八节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是学生第一课堂的延伸,同时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阵地,宿舍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
11
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把宿舍建成“清洁卫生、整齐美观、安全舒适、文明有序”的文明寝室,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学生宿舍的分配由宿管员负责总体规划协调,各学部落实到位,房间一经分配,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住宿,不得自行调整,随意搬出。
2、学生宿舍的管理由宿管员具体负责,各学部、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干、教师、保卫科及学生会协同管理,抓好落实。各学部要组织学生会成员早7:00前检查各宿舍卫生,晚9:00以后检查学生就寝后的纪律情况,检查成绩反馈给学部,及时通报并纳入各班级量化,月末各学部根据检查成绩评选出文明宿舍,并予以加分。宿舍管理员每晚要认真详查学生到位情况,如发现有未请假夜不归寝的应及时上报值班教干,保卫科值夜间流动岗的同志晚8:00—9:00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宿舍周围的巡查力度,防止出现打架斗殴或私自离校情况的发生。各学部值班的教师下晚自习后,一定要清点好人数,亲自护送学生到宿舍。值班教师要配合宿管员全面负责宿舍的卫生、纪律,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夜间值班的教干,必须按时到各宿舍及幼儿园巡查,落实值班教师和宿舍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
3、宿舍开关门查房和熄灯时间:夏季早5:30开门,7:00关门,晚20:00开门,21:30锁门,21:20准时熄灯就寝,21:00—21:30为查房时间,各宿舍不要关门,待检查人员查完后方可锁门。(冬季向后延长半小时)
4、各宿舍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按规定时间(早上6:00—6:30,晚8:00—8:30)把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值日生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打扫好卫生,达到被褥叠放整齐,门、窗、地面洁净,物品摆放合理有序,整齐划一,墙壁无乱贴乱画无污迹。
5、学生三餐一律到餐厅就餐,不得到宿舍吃饭。
6、未经同意不允许夜不归寝,回家的须由班主任开具请假证明,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迟归者必须登记。
7、宿舍内严禁下列行为,一经检查人员发现将加倍扣分,严肃处理。
(1)禁止私用公共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插座、破坏消防设施,不得使用电炉、电毯等电器。
(2)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燃烧纸屑、杂物等。
(3)严禁携带刀具、棍棒、不健康书刊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到校。
(4)禁止在宿舍内、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熄灯铃响后,按时就寝,保持宿舍安静,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关灯、关电扇、关门窗。
(6)严禁偷窃他人财物,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私自用他人物品。
(7)宿舍内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严禁排挤、侮辱他人,有意制造事端。
(8)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打牌、下棋、吸烟、酗酒。
12
(9)住宿同学在搞好宿舍卫生的同时,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脚,换袜,换鞋,凉晒被褥,床单、被罩、枕巾至少2—3周带回家换洗一次。宿舍内勤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10)所有住宿的同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对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与认识程度,予以行政处分,并加倍扣分。
以上规定,望全体住校同学自觉执行。
第九节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保护和利用好学校的一切公物财产,促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良好的社会公德,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现结和学校实际,制定公物管理如下:
一、学校对班级、宿舍的物资要进行登记,发“班级物资统计表”由班主任、班级公物管理员签字,总务处每月要对各班级的教室、宿舍的物资检查。
二、对查出是因人为损坏的,要按赔款标准进行赔款,情节严重的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要加倍赔款或包赔全部损失。
三、凡是班级学生损坏的公物,将发给“损坏公物赔款通知单”,必须及时交上赔款,交款后方可给予更换或修理损坏的公物。
四、在检查中如发现学生自己损坏的公物,又无汇报而私自进行处理,一律按损坏公物进行赔偿处理,并按规定扣班级公物管理分。如班级责任区、宿舍的物资损坏或丢失查不出负责人,均由班级负责赔偿。
五、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学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不要搬动、试用或损坏消防用的水龙带、提筒、水枪、灭火器等,不随意按动火警按钮。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六、教学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椅管理到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毁坏公物,不得随意移动和毁坏公共设施。弄脏、弄坏或遗失,由保管单位或个人赔偿。
七、严禁攀折花木果实,跨越绿篱,绿化区不得进行体育活动。如有违者,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八、班级需要维修的物品,由班级公物管理员统一到总务处登记,办理维修手续。
九、损坏公物及赔偿办法如下:
不慎损坏,主动承认,照价赔偿。
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扣班级量化分。
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扣班级量化分,免予行政处分。
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五倍赔偿,加倍扣班级量化分,并给予行政处分。
十、损坏公物赔偿标准:
13
1、玻璃类:铝合金窗玻璃50-100元/块,防火栓玻璃10-50元/块,木制门窗、钢窗玻璃10元/块。 2、桌凳:单人凳10-20元/张,刻划桌凳10元/处。
3、讲台:每损坏一处赔款50-100元。
4、门窗类:门100-200元/扇,铝合金窗100-200元/扇,木窗50元/扇。
5、暖气类:暖气20元/片,阀门10-15元/个,手动放气阀1元/个。
6、灯具:日光灯罩20-50元/个,灯管10-15元/个,白炽灯泡2元/个,开关5-10元/个,插座10
元/个。
7、锁类:普通锁5-10元/把,门扣5元/个,特种锁30-50元/个。
8、床类:铁床损坏一处20-100元。床板30-80元/张。床柜、铁柜钥匙丢失不要自己打开,报物业
科修理,如损坏自己赔偿。
9、铁栏杆:根据损坏情况赔偿10-20元。
10、墙壁:根据涂抹损坏情况赔款10-20元/处。
11、保温桶:200元/个,放水开关30元/个,损坏10-50元/处。饮水机损坏赔款10-50元/处。 12、其它:拖把5元/个,大扫帚10元/把,小扫帚5元/把,黑板擦5元/个,合页5元/个,插销、
风钩5元/个,桌凳铝合金标牌缺少5元/个,垃圾桶10元/个,纸娄5元/个。
13、电教设备:根据损坏情况赔偿50-200元/处。
14、其它设备根据损坏情况按进价赔偿。
十一、损坏公物扣分标准(指人为损坏):
1、玻璃类:每块玻璃扣2分。
2、桌凳:根据损坏情况扣5-10分。
3、讲台:根据损坏情况扣2-10分。
4、门窗类:根据损坏情况扣2-10分。
5、暖气类:暖气片扣2分/片,放水开关、手动放气阀扣1分/个。
6、灯具:日光灯罩、日光灯、白炽灯泡、开关、插座、灯口根据损坏情况扣1-5分。 7、锁类:根据损坏情况扣2-5分。
8、床类:铁床根据损坏情况扣2-10分,床板根据损坏情况扣2-5分。
9、铁栏杆、墙:根据损坏情况扣1-5分。
10、、保温桶:根据损坏情况扣1-2分。
11、用电管理:灯具不得私换,教室内光线充足要及时关灯,晚自习人数20人以下要关掉一半的灯,
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分;饮水机、电动黑板下班后要即时关闭,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分。 12、班级损坏公物的赔偿通知单发出后,没按规定期限进行处理和赔偿的,每次扣班级2分。
14
望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模范遵守本规定,进而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习惯。
第十节 中小学生文明礼仪
礼仪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道德风尚和生活习惯的反映。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中小学生文明礼仪规定:
一、学校礼仪
(一)形象礼仪
1、按要求穿规定的校服,扣齐纽扣或拉齐拉链,不随意更改校服,不外露内衣,不披衣散扣,不把 上衣捆在腰间;衣服干净整洁;校牌或团徽佩戴在左胸前。
2、不穿拖鞋,不追求名牌鞋,不穿高跟鞋,不穿厚底时装鞋。
3、课堂和集会不敞衣,不脱鞋。
4、头发适时梳洗,发型大方得体,不染发,不烫发。男生前发不覆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女生前发不遮眼,侧发不掩睛。
5、保持友好、真挚、积极的情绪状态,表情自然,不故意挤眉弄眼、吐舌、做怪相。
6、不佩戴项链、耳环(针)、戒指、手链、手镯等饰物。
7、不涂脂抹粉,不画眉,不纹眉,不纹身,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甲。
8、坐有坐相,站有站样,走路昂首挺胸,举止文雅,稳重端庄,落落大方。
(二)课堂礼仪
9、预备铃响,做好课前准备,并端坐教室安静等待。
10、老师宣布上课,迅速起立,向老师问好,并鞠躬行礼,待老师答礼后坐下。
11、不迟到。如果迟到,应该轻敲教室前门,立正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进入教室。
12、上课时,身体端正坐直,读书写字姿势正确;各种物品要轻拿轻放,专心听讲,独立思考,认真做好课堂笔记。
13、积极思考老师和同学提出的问题,举手发言。发言时,姿态端庄大方,声音洪亮清晰。
14、别人发言时,要认真倾听,不随便打断别人的讲话,不做无关的动作,不发出各种声响,更不能取笑他人。要通过真诚的眼神和表情给发言者以鼓励。
15、上课时,如遇到同学身体不适等突发事情,不要围观或表现出厌恶情绪,要关心同学,听从老师安排,协助老师妥善处理。
16、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时,应端正起立,与老师互道“再见”。离开教室时,让老师先行。
(三)活动礼仪
17、课间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妨碍他人 休息,注意礼让。
18、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科技制作、团队活动、文化节活动以及培养特长的各种兴趣小组活动。活动中,注重合作,富有团队精神;表现自我才艺时,要谦虚礼貌,尊重并欣赏他人的长处。
15
19、积极参加新课程中的综合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调查等活动。在活动中,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场合秩序,举止大方,彬彬有礼,说话、提问有礼貌,注意语言文明。
20、出入教室、功能室、会场等活动场所时要轻声慢步,按指定线路有序行走,不拥挤,不抢道。
21、参加比赛时,要遵守比赛规则,不弄虚作假,不骗取荣誉。要尊重竞争对手,不故意伤害对方,对他人的冒犯或过失要宽宏大量。遇到有争议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向有关人员提出,并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
22、观看比赛时,要做文明观众,要给比赛双方队员加油鼓劲。
23、在活动中,要爱护校园花草树木,亲近与爱护大自然,不乱扔垃圾。
(四)集会礼仪
24、集合列队要迅速、安静、整齐,并提前进入会场,在指定位置坐(站)好。
25、参加升国旗仪式,要立正脱帽,肃穆庄重,目视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时要声音洪亮。
26、听讲话、看演出,要做到神情专注,姿态端正,保持安静,并适时适度鼓掌。
27、在集会过程中不喝倒彩,不吹口哨,不擅自走动或离场;不在会场吃零食,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会场清洁卫生。
28、上台发言或领奖,要提前做好准备,稳步迅速上台。发言前,要向主席台和场内听众鞠躬行礼,发言结束要主动致谢;领奖时,双手承接,并鞠躬致意。
29、报告、演出结束,要真诚鼓掌,以示感谢;要听从指挥有序退场。
(五)交往礼仪
30、进出校门,相互谦让;主动向门卫和值班老师问候;遇到同学或来宾,微笑致意。
31、上下楼梯时,要轻声慢步,靠右行走。遇到老师或客人时,应让老师和客人先行,并主动向老师和客人问好。
32、出入老师办公室,先轻敲门,允许后方可进入;与老师交谈,躬身站立一侧,说话音量适中。若老师正在办事或与别人交谈时,不随意打扰;不随便翻阅老师办公室的东西,不私自打开老师电脑。如果要找的老师不在,但确实有急事,可给老师写个留言。如果是与老师事先约好,则要按时到达约定的地点。
33、要诚恳接受老师的教育和指导。和老师、同学有不同意见时,要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不赌气,不吵闹。不欺骗老师,不顶撞老师。
34、住宿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讲究宿舍卫生,个人物品要按规定摆放;未经同意,不动用他人物品。老师进入宿舍,要起立问好,主动让座;老师离开时要起身相送。
35、尊重同学,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对同学的过失或冒犯要宽宏大量。不给同学取绰号,不挖苦讽刺他人,不在同学背后说三道四,不捕风捉影,不说让他人难堪的话。
36、向别人借东西,要先征得别人同意;对别人的东西要加倍爱护,并且信守诺言,按时归还。
37、男女同学要正常交往,大方得体;男同学要尊重和照顾女同学。
38、言而有信,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万一不能做到,应及时说明并真诚致歉。
(六)就餐礼仪
39、进入餐厅要安静有序,拿取餐具相互礼让,不急跑,不插队,不争抢,不拥挤。
16
40、进餐时遵守食堂秩序,保持安静,爱惜粮食。
41、进餐后要自己收拾自己的残汤余羹、骨头蛋壳等,把餐具轻放到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乱扔餐具与垃圾,保持餐厅卫生。
二、家庭礼仪
(一)起居礼仪
42、按时作息,晚上睡前向父母道晚安,按顺序脱鞋解衣,并整齐摆放。夜间上洗手间,轻声慢步,不打扰家人休息。
43、起床时,穿衣动作迅速,主动叠被理单。如果家人还未起床,要轻手轻脚,不影响家人休息;如果家人已经起床,要主动向他们问安。
(二)就餐礼仪
44、进餐前请长辈或客人先行就坐,主动给长辈或客人添饭加菜。家人(或客人)给自己添饭加菜时,要主动道谢。要主动把合长辈或客人口味的菜摆在长辈或客人面前。
45、进餐时不口含食物讲话;吃东西或喝汤小口吞咽,闭嘴咀嚼,尽量不发出响声。夹菜时不要用筷子在盘中挑拣,尽量不起身;如果有公筷或公勺,要尽量使用公筷或公勺。
46、用完餐后,尽量不提前离席,如果确实需要提前离开,应该轻声向家人礼貌打招呼;等全家人用完餐后,应该主动帮家人收拾餐桌,洗刷碗筷。
(三)交往礼仪
47、孝敬长辈,逢年过节要向长辈表示问候和祝福,要牢记父母的生日。对父母长辈不直呼姓名,更不能以不礼貌言词代称,要用准确的称呼,如爸爸、妈妈、、奶奶、外婆、叔叔等。
48、与家人交往态度大方自然,常用“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礼貌用语。
49、出门要主动向家人道再见,回家要主动和家人打招呼。如外出不能按时回家,应该及时给家人打电话说明原因,以免家人着急。
50、要诚恳接受长辈的教育和指导。和家人有不同意见时,要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不赌气,不吵闹。
51、到家人房间要先轻声敲门,同意后方可进入;不乱翻家人的东西。
(四)待客礼仪
52、家里来客人时,要先问清来访人身份,如果因为出于安全考虑或父母交待不能开门,应说明原因 并致歉。
53、客人进门后,不要冷落客人,要以主人的身份主动亲切地向客人打招呼,并请客人入座;客人入座后,应准备茶水或饮料,双手递送。
54、如果客人与父母谈事情,应该主动回避;在家读书、看电视、游戏等,尽量小声,以免打扰他们的谈话。
55、客人在家时,自己确实有事不能陪伴或暂时离开,应该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说明原因。
56、客人告辞时,要等客人起身后再相送,并主动同客人说再见;客人离开时,应该礼貌目送,不要立刻大声关门。
17
57、同学、朋友来访,要热情迎接,并主动向家人介绍;和同学、朋友在家活动应该尽量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家人。家里吃饭时,应该热情邀请其一同用餐;若同学、朋友来前已经用餐,不要冷落他们,应该先将同学、朋友安排好,自己再和家人一起用餐。同学、朋友告辞离开时,应该主动相送,并欢迎他们下次来访。
58、接听电话要热情,说话时音量要适中。当听到电话铃响(一般不应超过三声),便要拿起话筒,用普通话说“您好”;接话完毕,应谦恭地问一下对方“请问您还有什么事情吗”;通话结束时应该说“再见”,并轻轻挂断电话,切忌鲁莽地将电话“咔哒”一声挂断。在一般情况下,接电话者应让对方先挂机。
三、社会礼仪
(一)着装礼仪
59、公共场所着装要得体、整洁、大方,不披衣散扣,不穿背心、裤衩、拖鞋;女生不穿吊带衫、超短裙。
60、不穿高跟鞋,不穿厚底时装鞋,不佩戴饰物。发式发型要符合中学生要求。
(二)交通礼仪
6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民警和交通信号的指挥。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翻越 交通隔离护栏,不抢行机动车道,不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追逐打闹,不横冲直撞,不在行人拥挤的路段逗留。
6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主动配合乘务人员维护公共秩序,自觉排队,按照先下后上的规定有序上车;上车后自觉购票(刷卡);尊老爱幼,主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座,不抢占座位;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不在车上吃瓜果、瓜子、花生和其它零食。
63、在街上或马路上行走时,要互相礼让,主动给长者、残疾人和有需要的人士让路,尽量不要在人多的地方逗留。在路上遇到熟人要打招呼,不能视而不见;如果需要交谈,应注意安全,尽量到路边或其它安全地带,不要站在道路当中或人多拥挤的地方。
64、向别人问路时,要先用礼貌语言打招呼,如“对不起,打扰您一下”、“请问”等;听完回答之后,一定要说“谢谢”。如果别人向自己问路,则应认真、仔细回答,如果自己不清楚,则应礼貌说明并致歉;给陌生人带路时,要注意安全。
(三)场所礼仪
65、在公共场所要做合格公民,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表情亲切自然;要维护公共场所设施,爱护公共场所卫生;参与公共场所活动或使用公共场所设施时,要为他人着想,遵守社会公德。
66、使用公共洗手间要自觉排队,便后一定要冲洗厕所。洗手时不要将水溅到外面。洗完手后,不要将水珠甩在洗手间的地板上,以免弄脏、弄湿地面。
67、观看电影或演出时,要准时入场,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走动;注意坐姿,不要将脚翘到前排椅子上;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议论、不评价演员或剧情;每一个节目结束时,应该热情鼓掌;演员谢幕后方可退场,退场时要礼让有序;讲究卫生,不带食物进场,退场时要清理自己所用的物品,不乱扔垃圾。
68、在图书馆、阅览室等公共学习场所,要遵守规则,爱护书籍,保持安静和卫生,不吃零食;看完
18
图书应放回原处,走动时脚步要轻。不要为别人预占位置。入座时应该轻轻搬出椅子,离开前应该轻轻将椅子还原摆好。
69、在公共场所出门进门时,应看身后是否有人随后出入,如有人相随,则应把门推(拉)开,等身后的人出入后方可轻声关门。
(四)购物礼仪
70、自觉遵守购物公德,在购物商场和商店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损坏商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71、购物态度平易亲切,尊重他人,交易自愿和谐。不强买,不恶意诋毁商品,不故意找茬压价。
72、对服务员的问候,要礼貌回复;对服务员的帮助,要及时得体地表示感谢。
73、进超市购物,按规定存包;购物时,对已选购的商品感到不满意,不能随意放置,应主动将其放回原货架区;贵重商品,要轻拿轻放。
74、超市内的商品不得随意品尝和试用,不“顺手牵羊”,不占小便宜。付账时要自觉排队,对有急事的顾客应该照顾和礼让;离开时,要有礼貌地向服务人员致谢。
(五)交往礼仪
75、到亲戚、同学或朋友家拜访,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登门。作客时应仪表整洁,谈吐文明,举止大方得体,不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主人递送茶水或其它物品时,应双手承接。
76、如果在主人家用餐,要注意用餐礼仪。不抢先入座,不先动食物,尽量不提前离席。
77、离开亲戚、同学或朋友家时,对主人的招待要表示感谢,并真诚地邀请主人到自己家作客。
78、与人约定的事要守时守信,最好能提前赴约,但不宜太早;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或不能按时)赴约,应该提前告知对方并真诚道歉。
79、与人交谈神情专注,自然大方,音量适度,不摇腿,不翘二郎腿,并尽量不要打电话、看书报等;听别人讲话要耐心认真,不随便插话,不左顾右盼。
80、对他人有意见时,应该在适当时候、适当的场合当面委婉提出;与人有不同意见时,应该心平气和地沟通;不背后议论别人的缺点或缺陷。自己做错事时,应主动真诚致歉,得到别人帮助,应该及时致谢。
(六)旅游礼仪
81、在旅游景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要爱护公物,特别要注意保护文物古迹,不乱刻乱画;举止文明,讲究卫生,不乱丢垃圾。
82、在宾馆或酒店住宿时,要讲究卫生,爱护房间的财物;衣物、行李等摆放整齐;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休息。对服务员要以礼相待,对他们所提供的服务要表示感谢。
83、在餐馆进餐时应尊重服务员的劳动,对服务员应谦和有礼,当服务员忙不过来时,应耐心等待,不可敲击桌碗甚至大声喊叫。对于服务员工作上的失误,要善意提出,切不可让人难堪。
四、网络礼仪
(一)浏览礼仪
19
84、善于网上学习,对于所需查找的内容或相关网址,应提前做好准备,上网前要有明确的目标。
85、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不制作、不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侵犯别人的隐私,不盗用别人的ID和密码。
86、保持身心健康,不浏览不良信息,不浏览不健康、不文明的网页。
87、合理控制上网时间,网上游戏要有节制,不沉迷于虚拟时空。
(二)交流礼仪
88、与网友进行诚实友好交流,语言规范,讲究文明,不使用攻击性、侮辱性语言,不侮辱欺诈他人。
89、不泄露个人隐私信息,不随意约会网友。
90、定时查看邮件,并及时回复。不打开不明邮件,以防感染电脑病毒;不发送无聊垃圾邮件。
五、涉外礼仪
(一)迎送礼仪
91、外宾来访时,主动问候,起立欢迎,微笑致意;外宾提问,热情回答,不卑不亢,大方得体。
92、遇外宾参观时,不尾随围观,礼节适度,保持良好秩序。
93、外宾离开时,主动礼貌告别。
(二)出游(出访)礼仪
94、出游(出访)时,必须了解并尊重出游(出访)地文化、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95、根据不同的场合选择合适的穿着,举止文雅,庄重大方,展现中国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96、在公共场合不修指甲、不挖耳朵、不脱鞋、不伸懒腰、不哼小调。打喷嚏、打哈欠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捂住嘴鼻,面向一侧,避免发出声音,避免将唾沫飞溅到别人身上。使用洗手间时,要尊重外国友人的习惯;不长时间占用洗手间,便后要冲水。
、要养成排队的习惯,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 97
(三)交往礼仪
98、称呼外宾,可尊称先生、小姐、夫人、女士等;也可称对方行政职务或对方技术职称,如: 校长先生、教授先生、尊敬的经理先生、部长阁下等。表达握手、合十、拥抱、吻手等礼仪方式时要大方 得体。
99、与外宾交谈,表情自然,态度诚恳,用语文明,表达得体注意自己的年龄和学生身份。尊重对方隐私,不谈敏感的国家政治话题和让人尴尬的话题,不问对方的年龄、婚否、收入、经历、住址、个人生活、宗教信仰与政治见解等。
100、赠送礼物,要尊重外宾习俗,回避外宾禁忌,要注意礼品的纪念性、民族性、针对性和差异性;要注意赠送的时机和场合;礼品要精心包装,赠送的礼品要尽量能宣传祖国、宣传家乡的美好形象。
第十一节 中小学生安全守则
一、遵守的交通安全规定
1、学生上学、放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不得抢穿马路,要服从交警指挥。
20
2、不满12岁的学生不准单独乘坐无保护措施的二轮、三轮摩托车后座;满12岁的学生,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后座,必须戴安全头盔。
3、学生上放学走路必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右边行走;在马路上,不多人并行,马路对面有人打招呼,不冒然横穿。
4、横过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在没有过往车辆的情况下,方可穿过马路。
5、学生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6、不在公路上嬉戏打闹、狂奔猛跑、疯狂追逐,不能在马路上踢球、跳绳、做游戏等。
7、不得骑车扶身并行,不得牵引、擎扶车辆或者被其它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学生骑自行车时不准使用随身听。
二、校内活动安全规定
1、学生必须自觉地遵守学校作息时间, 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2、到校后未经老师同意,不得私自出校、离校,如遇突发疾病等情况可由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后通知传达,方可离校。学生放学后不得在校滞留。
3、不准带刀子、棍棒、易腐蚀物品、玩具枪、农药、鼠药或不明功效药品等易伤害身体、危及生命的物品入校。
4、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以及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5、团结同学,友爱互助,互谅互让,相互尊重,不打架斗殴,不骂人,不起哄,不侮辱同学,不给同学取外号,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不用激烈的言语刺激同学,不开过分的玩笑,不搞恶作剧,不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
6、在校内不得狂奔猛跑、互相追逐、疯狂打闹,不乱扔物品。
7、在校不从事过量的、危险的、不文明的活动,不做危险的动作,不干扰破坏他人的活动。
8、在校园内,禁止大声喧哗;不使用有危险的用具玩耍,不逞能,不做力所不及的事情,不做危险性游戏。
9、严禁顺楼梯扶手向下滑行;不准攀爬铁门、栏杆、窗台、大树,不翻越门窗,不准从高处跳下。
10、不准在走廊上追逐嬉戏或做游戏,不准从楼道内向外扔杂物。
11、上下楼梯时有序靠右行走,严禁拥挤,发现有人摔倒时,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
12、不在别人吃饭喝水时碰撞他人或者逗人发笑,不准掏耳朵,不准对准别人耳朵大喊大叫。
13、遵守劳动纪律,不用扫除工具乱打乱扔。擦门窗时要站稳扶好,并有人保护,不得站在窗台或栏杆上,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21
14、饭后半小时内不准从事剧烈的运动,运动后不能马上停下来或喝水。
15、冬天,严禁学生到结冰的地方游戏玩耍。
16、双休日和节假日,无特殊原因,学生不能到学校。
17、同学之间不拉帮结派,不欺侮弱小者,不向弱小同学勒索钱物,不吸食毒品。
三、体育安全规定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3、在进行铅球、垒球、标枪等在内的田赛项目练习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严格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站立观看,防备投掷的学生投偏,要精力集中地做好自我防护。
4、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如不告知老师,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支气管、消化道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等病症。
?恶性肿瘤。
?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5、标枪、铅球等训练项目必须由体育教师领取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在无体育教师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该项目。学生要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器械,规范掌握运动要领,必要时可带“护腕、护掌”等。
第十二节 学生奖励与处分
奖 励
为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充分发扬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形成健康向上、敦实厚重的学风、校风,本着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的原则,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生奖励与处分规定:
一、百优学生评选条件
1、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一日常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懂礼貌,拾金不昧,能主动为学校、班级服务。
2、学习成绩优秀,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思考,勤于学习,敢于向教师质疑问难。
3、有自己的爱好特长,全面发展。
二、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22
1、能尽职尽责,帮助班主任搞好班级管理工作,主人作用发挥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排忧解难。
2、能以一名先进学生、干部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进步学生评选条件
思想上进心强,学习成绩较上学期或以前有明显的进步。
四、文明学生(思想好)评选条件
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热爱学校,集体主义感强,讲文明,讲卫生,有礼貌,拾金不昧,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五、特长学生(有特长)评选条件
1、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自己的爱好特长,如声乐、舞蹈、器乐、武术、田径、球类、美术、书法、小论文、小制作、小发明等方面有一技之长。
2、在各级比赛中获奖的同学优先评选。
六、卫生标兵评选条件
讲究卫生,自觉维护校园内卫生和个人卫生,敢于揭发、制止破坏卫生的同学。
七、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政治方面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处 分
第一条 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
第二条 对学生的处分,由学部提出处分意见,经教育中心研究决定后生效。处分决定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或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受到处分,能真正认识错误并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一年后可以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学部,学部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销处分。处分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
第四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上课无故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习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不出课间操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住校生无故不出早操和上晚自习按旷课计算。
2、累计旷课5节给予警告处分;10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5节记过处分;20节记大过处分;25节留校察看处分;30节勒令退学处分。
23
第五条 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
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给予警告处分;
(2)偷看他人试卷,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夹带与考试无关的材料及用品者,给予记过处分。
2、考试中参与传接、交换试卷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盗窃两项错误论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4、强迫他人给自己作弊,加重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勒令退学。
第六条 对抽烟、渴酒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在校内或校外抽烟,给予警告处分。
2、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强迫他人抽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5、对违反纪律喝酒的学生处分,比照上述各条进行。
第七条 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故意挑起事端,引导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伤害、造成伤害、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等)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要加重处分。
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一个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动用器械;未造成伤害或造成伤害;造成轻微伤害或重伤害等)分别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记过处分。
7、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八条 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学生的处分
1、盗窃价值在10元以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价值在10元以上(含10元,以下同)100元以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价值在100元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可以视情况免予处分。
2、有勒索行为给予记过处分,如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给予加重处分。
第九条 对赌博学生的处分
24
1、参与赌博或围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虽未参与,但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组织他人赌博,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4、多次参与赌博,受过违纪处分,经教育不知悔改者,给予留校查看、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条 对故意破坏公私财物学生的处分
1、故意破坏公私财物,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按照第八条第一款的金额幅度给予纪律处分。
2、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即使未造成财物的实际损失,也可以根据破坏对象价值大小,视其情节轻重,比照第八条的金额幅度降低一等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进入电子游戏厅、营业性舞厅、网吧及其它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的处分。
第十二条 在校门关闭期间,采用非正常手段离开学校的,给予警告处分。若有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翻门、不顾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离开等严重违纪行为。
25
第十三节 国歌、国际歌
26
27
范文二:学生手册
2016级新生《学生手册》测试题
专业:班级:姓名:
一、填空(40)
1. 凡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 及有关证件 、
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 应事先向 请 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2. 学生休学一般以 为限, 累计不得超过 。 学生申请复学必须 提前 向学院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学生复学后, 一般应编入原专业 , 如 该专业无后续班时, 可调整到其他相近专 业。
3. 未请假离校,连续 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以退学。
4. 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 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必须 重修。
5.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应当办理请假手续。请假 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批, 两天以上 由系主任审批, 由系主任签 署意见后送教务科研处审批。学生请事假累计超过 周的,各系应及时通知 学生家长。 请假由学生本人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手续, 如因突发事故来不及请假 的, 可委托他人办理, 返校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逾期 未办理补假手 续的按旷课论处。
6.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概括的八句话 ;
; ;
; ;
;
南。
7. 学生对学校有关 、 , ,持有异议,可以 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8.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校、 系在 、 、 学 生干部选拔任用、 、 等项工作的主要依据, 并 作为学生大学期间的重要评价依据存入学生档案。
9. 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 、 、 和其他综合表现组成
10. 学生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和存放、使用功率超过 瓦以上的 电器。 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实行定时、 定量供应之原则。 每间宿舍按每人每月 度 电的标准定量供应,超出定量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
11. 故意破坏公务, 除按额赔偿外, 屡教不改的, 给予 处分。 12. 考试成绩不合格,补考成绩合格的,成绩均按 记载。 13. 无特殊情况, 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 否则按 处理, 更 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成绩按 处理。
14. 学生在校学习累计满一年以上退学的, 学院予以颁发 证 书。
15. 学 生 结 业 后 一 年 内 经 补 考 或 重 修 达 到 要 求 ,
符合条件,经本人申请, 认定,后由学院重新核发毕业证书, 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16. 结业后 不申请重修或者重修不合格的学生,学院 予以核发毕业证书
二、判断(40)
1. 学 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 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证明, 不能在 原专业学习,但商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的允许专业。 ( )
2. 学 生申请休学,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生处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领导批 准,发休学证明。 ()
3. 宿舍楼内严禁打球, 溜冰, 跳舞, 严禁酗酒, 打麻将, 赌博等一切不健康, 不文明的活动。 ()
4. 校 外客人来校探访学生,未经本人确认,可以进学生宿舍。 ()
5. 可 以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禁用电器。 ()
6. 人 走要锁好窗门,宿舍内可以随意放存大量现金。 ()
7. 禁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做饭烧水, 违者没收燃具, 重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分。 ()
8. 因 考试成绩,毕业就业等原因对学校领导,教师或有关人员寻衅滋事的, 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
9. 组 织未登记或没有被批准成立的社团, 协会开展活动的, 给予警告或严重 警告处分。 ()
10. 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冒领他人汇款包裹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 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
11. 走私,制作,复制,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12. 学生应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须在考试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 后可以缓考。 ()
13. 用国家助学金请客酗酒或者奢侈浪费等,一经发现,停发助学金() 14. 国家助学金每半年评比一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15.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每年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发放给学生,但不记录档 案()
16. 不按规定住宿,未经允许擅自调换宿舍的学生,学校不予追究。 () 17. 经补考,在一个学年内累计三门课程仍不及格的,实行留级。 () 18. 学生入学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予以转专业或转学。 ()
19.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秀是我们的义务。 ( )
20. 班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积极工作。 ( )
三、论述题(20)
1、 结合自己的实际谈谈如何做一名诚信的大学生?你应如何遵守《学习手 册 》?
2、 谈谈你的大学生活规划
范文三:学生手册
生 手
二○○九年二月
学 册 (夜大学)
目 录
一、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二、上海交通大学夜大学学籍管理办法
入学和注册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转专业、转学
休学、复学、退学
考勤
毕业
奖励与处分
三、夜大学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奖励办法
四、关于受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五、上海交通大学夜大学考场规则
六、上海交通大学夜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
七、关于缓考、延考、补考、重修、毕业前补考的办理办法
八、关于选修、免修、转班的办理办法
九、学生办理各项学籍、缴费、毕业证书等事项的操作指南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强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直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以律己。履约踐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格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身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八、热爱生活,强健体魄。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上海交通大学夜大学学籍管理办法
入学和注册
第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新生,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二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招生规定进一步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的,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况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被录取后,如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新生,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取得保留入学资格者,应于下学年开学前一个月向学校提交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肝炎病患者需缴最后连续六个月的肝功能指标正常的化验证明) 申请入学,经批准后可予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在校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情节轻重酌情处理直至作自动退学处理。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第五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选修课、实验、毕业作业、设计与论文等) 考核。其考核成绩载入
本人成绩登记总表。
第六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一般采用二级制(通过、未通过) 记分。
考试成绩评定,以学期末考试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中的测验、作业和实验累计成绩至少应占1/2。期末考试成绩占该课成绩的70%-80%,平时成绩占该课成绩的30%-20%。凡平时不交作业、不参加实验者不准参加期末考试。
考查成绩是对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课外作业及平时测验成绩的综合评定。
学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假期顺延) ,按有关规定复查试卷成绩,两个月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详见查卷规定) 。
第七条 学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或考查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夜大学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缓考或延考;缓考或延考的学生,其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记载。(详见缓考、延考、旷考、补考、重修、毕业前补考的规定)
第八条 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的考核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判定为“因故缺课”,不属于“无故缺课”。
一、事前、事后(一周内),向任课教师递交书面请假条,并提供合法的请假证明,证明自己缺课的原因。
1. 病假:需提供医院医药费单、病假单、住院通知或出院小结;
2.突发事件:指家庭变故或意外事故等。需事后提供公安、司法的医疗鉴定和医药费单等;
3.因公出差:指因单位工作需要出国、出差或因公执勤等。需提供出差邀请函、公司派遣单或签证、往返机票或车船票。
二、因故缺课的课程内容学生必须自学,并及时向任课教师提交自学的记录(如学习笔记、补做作业等)。
三、因故缺课较多的学生,任课教师可在平时成绩中的上课出勤部分扣除一定的成绩。
第九条 取消考核资格、旷考、作弊的课程,学校不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
第十条 本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可以选择“重修”或一年后“补考”。
对本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或成绩已及格的课程,学生可选择“重修”。重修后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入成绩登记总表(重修后成绩低于原来成绩按原成绩记) 。重修一律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选择“补考”的学生,补考时间与下一年级同课程期末考试同步进行,及格成绩按“补考60分”记。补考的学生应在下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补考成绩无效。 第十一条 考试作弊者,将给予纪律处分。该课程成绩作零分处理,并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在成绩登记总表上注明“作弊”字样。
第十二条 免修、选修、社会旁听、免听
1. 连续两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且无请假旷课和作弊的学生,如已掌握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内容,可申请参加由夜大办公室组织的免修考试。成绩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作为该课程的成绩记入成绩总表,该课可以免
修。未达到80分,成绩不记入成绩总表,该课程不予免修。
免修课的学时数可申请选修夜大学当期开出的其它课程。当期免修课的学时数不能顺延后期使用。
2. 凡入学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在我校或同类院校修读,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层次、学时数与夜大学该课程基本相同) ,可申请免修,夜大办公室凭申请者提供的有效成绩证明将成绩记入成绩登记总表(详见选修、免修规定)。
3. 学生申请选修、免修,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办理手续。经夜大学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参加听课和免修考试,未经批准擅自听课、考试者,其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4. 学生学有余力,在进行本学期主修课程的同时,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时间,申请参加社会旁听其他课程(按社会旁听收费),考核成绩记入成绩登记总表。一学期社会旁听课程的总学时一般不应超过学期总学时的1/2。
5. 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并已办理重修手续者,因与其他课程有冲突不能听课,可在开学两周内申请免听该重修课程(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等非正常考试不及格的除外)。经夜大办公室批准后,在免听该重修课程时可不递交平时作业,不参加实验、期中及单元测验,只须参加期末考试,成绩按考试实际成绩记载。一学期申请免听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三门。
转专业、转学
第十三条 学生报考时应考虑专业对口及培养计划的要求,一经入学后原则上不予受理转专业要求,特殊情况(如整
个单位转行业等) ,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和单位发函,个别处理。新生须入学一学期后提出。毕业年不予受理转专业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读,对新专业已经开过的课程必须进行补修,必要时编入下一年级的班级。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情况(如单位搬迁或本人调动工作等) 学生要求转学,可持单位证明,个别处理。
第十五条 符合转专业、转学条件的,一律按规定填报申请表,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在开学后两周内到夜大学办公室办理手续。由夜大办公室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休学、复学、退学
第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请事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工作单位认为必须休学者;
4.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办理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十七条 学生在籍的有效期经批准后一般为规定学制加两年。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 ,特殊情况另报市教委审批。
第十八条 学生休学必须填写《休学申请表》,必要时由工作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如因病休学者,需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报夜大学办公室审核,获准休学者必须交回学生证、办理图书清退手续、领取休学证明。
第十九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 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经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确已恢复健康(肝炎病患者需缴休学期满前六个月肝功能指标正常的化验证明) ,经夜大办公室批准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一个月持有关证明向夜大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复学申请表》,必要时由学生所在工作单位证明能坚持正常学习,签注同意复学的意见,并经夜大办公室批准。复学后原则上随原专业下届班级学习;如该专业下一届没有招生,则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休学的学生复学,编入适当年级后,如该年级由于教学计划的修订,而某课程已学完同等学时,并取得合格成绩,可予免学。如有课程未曾学过,应予补修。
3.取消学籍和已经退学的学生都不得申请复学。 第二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 本人申请退学;
2. 休学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
3. 经复学复查不合格不准复学者;
4. 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神经病、癫痫、麻风等疾病者;
5.复学时无后续专业又不愿转专业者;
6.超过学校规定的缴费注册期限而事先未申请保留学籍者。
第二十一条 学生退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 学生退学需填写《退学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由学生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报夜大学办公室审批。
2. 对办理了退学手续的学生,可根据学习年限及成绩发给肄业证书(至少学满一学年,所学课程均取得考试合格成绩) 。凡未及时办退学手续,以及其他自动退学者,一律不发肄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交费注册后,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办理休学、退学(含转学)的同学,不论是否借书都应先携带学生证到徐汇校区图书馆办理清还签章,后到夜大学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符合退学费条件者按以下标准办理。
1. 开学四周(含第四周)前办理,退本学期学费。
2. 第五周至第十周起办理,退本学期50%学费。
3. 第十一周起办理,不退本学期学费。
4. 已录取的新生需扣除100元录取费。
考 勤
第二十三条 考勤
1.学生必须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2.学生上课、实验、设计(论文) 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3.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均不得事后补假。对请事假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必须持有有关医院证明和缴费发票;请公假者应持有工作单位的人事(教育) 部门证明。
4.学生考勤由任课老师和兼职班主任负责,各课程学生
考勤统计表由兼职班主任汇总,并将符合取消考核资格和应予休学的学生名单送夜大办公室审定备案。
毕 业
第二十四条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学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文凭。
第二十五条 凡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学生可提前选修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一般不可提前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学制结束时仍有课程未取得及格成绩者(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延考、缓考、补考、重修) 属于非正常毕业生。非正常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向夜大办公室申请延长学制。延长学制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并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费用。
非正常毕业生在延长学制内继续修完不及格课程 (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延考、缓考、补考、重修) 并成绩全部合格,本人须及时向夜大学办公室提出办理毕业证书申请,方可向上海市教委办理毕业文凭打印,一般半年后颁发。
第二十七条 非正常毕业生在延长学制的有效期结束后还有不及格课程 (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延考、缓考、补考、重修) 或未修课程者,在籍学业终止。学校根据其全部课程修读情况作出结业、肄业处理。
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和学习表现较为突出的学生、学生干部,学校将给予适当的精神及物质
奖励{详见“夜大学优秀学生(学生干部) 奖励办法”}。奖励名单张榜公示,学生有权在张榜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并得到答复。
第二十九条 学生因犯错误或违反学校纪律,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根据学生违法、违规、违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
注:
1.毕业班学生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仍不改悔的学生可开除学籍。
3.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张榜公布或电话告知。被处分的学生有异议,可在张榜公布或电话告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夜大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述复查。对复查有异议,可向成人教育学院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述复查。
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述。
第三十一条 学生的奖惩情况,均应真实记入学籍成绩档案。必要时可书面通知学生工作单位。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由成人教育学院、夜大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夜大学优秀学生(学生干部) 奖励办法
为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专门人才,特在夜大学学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学生干部) 奖(以下简称优秀奖) 每学年评定一次。
一、评奖条件
凡在夜大学注册学习连续一学年,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都可参加评选。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夜大学各项规章制度。
2. 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遵守上海市民“七不”规范,维护社会公德。身体健康。
3. 尊敬师长,关心班级集体,团结同学积极配合教师、班主任和夜大办公室的工作。
4. 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学习成绩优良。
二、奖励等级和奖励名额
1. 优秀奖分为一、二、三共三个等级。
2. 二、三等优秀奖的总奖励名额为评奖学年在册学生数的10%以内,其中二等奖控制在总奖励名额的三分之一以内,其余为三等奖。
3. 在优秀奖获奖候选人中确定若干名学习成绩特别优 秀、工作又非常出色者为一等奖。
三、评定办法
优秀奖的评选由班主任负责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中
同时考虑政治思想品质与业务学习成绩两个方面。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1.以理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在75分(学生干部70分) 以上,文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在80分(学生干部75分) 以上;考查成绩“良”以上的学生作为候选人。
2.班主任根据评奖条件召集组织班委会学生,参照候选人在工作单位的表现(在单位得奖者需提供评奖年度的奖励证书) 以及学习成绩,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并听取学生代表座谈会意见(必要时由夜大办公室发函征求工作单位意见) ,提出二、三等奖的初评名单。
3.各班级初评名单提交夜大办公室,由夜大办公室审核并提出一等奖获得者名单报成人教育学院批准后实施 。
四、奖励办法和经费来源
1.对一等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荣誉奖状,奖学金1000元。
2.对二等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荣誉奖状,奖学金500元。
3.对三等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荣誉奖状,奖学金200元。
4.获奖者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
5.奖励所需经费在结算前的夜大学学生学费中支出。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成人教育学院,自1998年开始执行,原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和《自费生减收学费规定》同时废止。
关于受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局关于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际情况,对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校和所在单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因违反纪律受学校或所在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 处分者不受理申请。
2.业务成绩(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按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含政治理论和外语) ,基础理论课,专业课以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以下简称毕业论文) 的考试(考核) 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 毕业论文成绩“优”或“良”,其他所有课程成绩在70分及以上。
② 毕业论文成绩“优”或“良”,其他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
(2) 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 英语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至毕业四年内有效)。
二、申请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办法
1.由校教务处组织被受理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每门“主干课程”每年只考一次。
凡申请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的学生,在修完学士学位主干课程后的下一学期初向成人教育学院提出参加考试的报名申请,具体报名时间另见通知。
2. 成人教育学院将开考的课程及考试的人数汇总后报校教务处。
3. “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补考。但允许在后续学年中申请复考。
三、审核、批准程序
1.在规定学制有效期内,学生修完全部课程,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成人教育学院向分管校长申报学位授予名单(有考试作弊记载或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2.分管校长审签后,由教务处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成绩审核,确认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受理资格。
3.由教务处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权成人教育学院颁发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四、收费
凡参加主干课程考试的考务、评卷费及办理领取学士学位证书的评审、手续、工本费,由教务处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委托成人教育学院向申请者代收。
夜大学部分专业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 (全英语授课的“主干课程”考试使用英语试卷)
上海交通大学夜大学考场规则
一、学生应按时进入考场,按规定间隔就座。迟到三十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得擅自移动座位,凡不听从监考教师指挥者,不发给考卷,不准参加考试,该门课程作旷考论。
二、学生进入考场后,应将有关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纸张等,一律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主动清理课桌面上的遗留笔迹或举手示意老师处理。手机、BP 机和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笔记本电脑、中英文翻译功能的电子记事本(如文曲星等) 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使用。课桌上和抽屉内只准放置文具和教师指定需要的东西。答卷一律用钢笔和圆珠笔书写,不准用红色笔和铅笔(除有特殊要求外) 书写。学生在开考三十分钟内不得交卷。
三、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独立完成答卷,已完成的单页卷必须覆盖。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应征求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代办。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送、交换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四、各门课程考试,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应该到场。班主任负责点名核对实际考试人数并将核对后的登分册交给监考人员监考。学生应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如临时有事须举手示意,经请示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行动(在同一时间内因故暂时离开考场者每次只限一人) 。
五、考场内应保持肃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准在考场内谈话及在走廊上喧哗。
六、学生如违反考场规则、作弊或提供条件给别人作弊者,监考教师应立即没收考卷和作弊证据,带领作弊考生到考场办公室填写考场作弊情况登记单。并由监考教师把作弊考生的姓名、学号记下,事后须在该生试卷上签字注明“作弊”字样,该门课程作零分(成绩登记总表上注明“作弊”字样) 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七、考试结束铃响(时间已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朝下放在自己的桌面上(或按监考老师要求上讲台交卷),等待监考老师收卷确认后才能离开。对监考老师未经过收卷确认而离开考场的考生,若发生试卷不全则按废卷处理, 无试卷则按旷考处理。
经监考教师催促仍不交卷者,监考教师可拒绝收卷,该生的该门课程考试以“违纪”处理。
八、监考教师必须确保收卷过程保持良好的秩序,并在收卷完毕后,核对人数与答题卷数准确无误。
上海交通大学夜大学
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夜大学的学风建设,根据国家教委教学[1996]13号文件《关于严格高等学校考试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参照《上海交通大学考场管理规范条例》,结合《上海交通大学夜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对夜大学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特制定如下具体处理办法:
一、学生考试作弊,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五种: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
二、留校察看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能彻底改正错误的,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立功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仍不改正错误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场违纪:
(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手机、BP 机、对讲机、可编程计算器、电子字典、录音笔、笔记本电脑、MP3等)进入考场未关闭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答题的;
(4)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 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的;
(6) 未在试卷和答题纸的规定位置书写姓名、学号、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试卷和答题纸上标记信息的;
(7) 扰乱考场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8)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场工作人员和其他考生的;
(9)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或准考证或身份证)的;
(10) 其他违反本条例,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四、考生如有违纪行为,监考老师应及时批评教育并立即责成违纪考生予以纠正。纠正无效的,监考老师应立即收回试卷,终止其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并在试卷及考生名单中标记“违纪”字样,该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五、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考场作弊:
(1) 偷看、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的;
(2) 未经许可,携带并使用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设备(如可编程计算器、电子字典、录音笔、笔记本电脑、MP3等)的;
(3)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如手机、BP 机、对讲机等) 的;
(4) 由他人冒名代替考试的;
(5) 故意销毁试卷、答题纸或者作弊材料的;
(6)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考号等信息的;
(7) 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的;
(8) 评卷中发现同一课程同一考场有两份或两份以上答卷的答案雷同的;
(9) 其他作弊行为。
六、考试作弊者,必须当场到考场办公室作出书面检查,写明作弊情节及对作弊行为的认识。根据作弊情节和认识态度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同时根据本人的认识态度决定是否通知工作单位)。该课程成绩一律以零分计,并将“作弊”字样一起记入成绩总表,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七、双(多) 向作弊者,如交换试卷、传递纸条及语言性作弊等,根据情节和本人态度,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
八、重犯考试作弊者、请人顶替代考、帮考、窃取试卷或标准答卷者,一律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九、属于其它作弊情节,可参照上述精神,给予相应的处分。
十、对违纪或作弊学生的处分由夜大学办公室提出意见,送成人教育学院主管院长审定后张贴处分公告。
十一、违纪或作弊学生, 对张贴处分公告后的处分结果若有异议,可在张贴处分公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假日顺延) 向夜大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不服裁定者可向成人教育学院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述。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归成人教育学院。
关于缓考、延考、补考、重修、毕业前补考的
办理办法
1. 缓考: 学生因公出国、生病住院、生育、重修考试冲突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带有关证明(组团文件、邀请函、签证、机票、住院通知、出院小结、医药费单等)到夜大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缓考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事先未办理缓考手续者,缓考成绩无效。
2. 延考: 除缓考的特殊原因外,事先因个人工作等原因申请不参加考试者,只能参加延考,经夜大学办公室批准后安排参加一年后下一年级同课程进行考试。
3. 补考: 本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学生也可以申请一年后补考,补考时间与延考时间同步进行。申请补考的学生须在下学期开学二周内到夜大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补考成绩无效。补考及格成绩按“60”分记分。
4.重修: 凡考试不及格、旷考、作弊的课程或考试已及格但分数较低的课程,学生可在后续学期或学年中开设的相同课程缴费(非英语专业5元/学时, 英语专业8元/学时)重修。集中办理重修登记和缴费的时间一般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
5.毕业前补考:凡参加过重修后又不及格且毕业年因无法继续重修而遗留不及格课程者,在毕业最后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可报名登记参加毕业前补考(一般不超过四门)。补考后及格的成绩统一按“60”分记入成绩总表。
注:缓考、延考的课程以卷面实际成绩记分,不计平时成绩。
关于选修、免修、转班的办理办法
一、在读课程的免修
1、 成绩优良(连续两学期各门考试成绩在平均75分以上且无请假旷课和作弊)的学生如已掌握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内容,可申请参加免修考试。经夜大办公室组织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该课可以免修,并可申请选修(不含重修、社会旁听)夜大学开出的其它课程。
2、 凡入学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层次、学时数或学分数与夜大学该课程相同, 单科结业证书有效期为4年),以及在我校或同类部属院校近期修读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层次、学时数与夜大学该课程相同),可申请免修,夜大办公室凭申请者提供的有效成绩证明将成绩记入成绩登记总表。
3、 具有上海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中级及以上证书者(证书有效期为2年)可免修“实用软件”课程。
4、已具有四、六级英语证书者,在四年有效期内(含入学后在读年限)可免考英语四级学位课程,但不能免修英语、英语口语与听力课程。
5、就读专科的学生具有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合格者,可以不参加免修考试直接免修专科的英语课程,但不能免修专业英语、英语口语与听力。
二、选修、免修的办理
1、 学生申请选修、免修,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手续。经夜大学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参加听课和免修
考试,未经批准擅自听课、考试者,其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2、 免修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三周。
三、转班
1、 学生在入学一学期后,因个人原因可申请在同年级同专业中转换班级。转换班级只能申请一次,毕业年不受理转班申请。
2、 夜大学办公室根据各班级实际座位情况,在新学期开学1~2周办理学生转班申请。
办理各项学籍、缴费、毕业证书等事项的
操作指南
一、办理重修、一年后补考、选修、免修的办法
夜大学办公室(凯旋路2088号109室)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一~周五,9:00~19:00;双休日,17:00~20:00)集中办理重修、选修、免修。一周后按正常上班工作时间办理。
请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或符合选修、免修条件的学生,带好自己的学生证和需重修的费用(5元/学时,英语专业8元/学时)在规定的时间到109室办理。
选择办理一年后“补考”的学生,须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登记手续。
具体时间在本学期末可注意成教学院网页的教学通知栏中的“新学期开学须知”。
二、办理查卷的办法
需查试卷卷面成绩的学生,请先登录成教学院网页,打开“夜大学”页面后点击“学籍管理规定”,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查卷规定”后下载填写“查卷申请表”(或直接到109室填表) ,开学初到109室办理查卷预约登记并预缴查卷手续费30元,由任课老师、学生、夜大学老师三方同时进行核查试卷。办理查卷老师的联系电话:64480011~1090
三、办理休学的办法
按学籍管理的规定符合休学的学生,请带好学生证先行到徐汇校区包兆龙图书馆一搂在自己的学生证上加盖图书清退签章(无论是否借书都需办理)。凭加盖图书清退签章的学生证再到夜大学109室办理相关手续。若已缴当学期学费可保留复学后使用。联系电话64480011~1091
四、办理缴学费的办法
夜大学学生统一采用招行一卡通银行扣款的方式缴纳学费。
新生入学时的招行一卡通由学校事先统一寄发,根据学校寄发的新生入学须知上的缴费标准和时间节点(相关信息同时上网可查询)直接存入足额的学费现金即可。(注意不要存定期)。
老生按照每学期末考试期间夜大学办公室颁发的“新学期开学须知”上的缴费标准和时间节点(相关信息同时上网可查询)直接存入足额的学费现金即可。(注意不要存定期)。
凡没有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时间节点存款,银行无法在开学前一周内统一时间扣款成功,将会导致您的注册失败。
特别注意:凡学校配发的招行一卡通遗失的学生,请尽快到招商银行挂失后重新申请按原卡号办理招行一卡通并存入足额的学费现金即可,此卡号可免扣年费。或重新办理新卡号的招行一卡通并存入略多于学费标准的现金(以防因转帐、年费等原因造成卡内现金不足扣款失败),同时将您的新卡号及时告知夜大学办公室,以保证银行扣款成功。联系电话:64480011~1091。
五、关于查询个人成绩、课表的办法
夜大学的学籍管理全部采取网上查询方法。请学生登录成教学院网页,打开快速通道里“夜大学”页面点击“课程安排”或“成绩查询”的下拉菜单后,按照提示操作查询即可。(成绩查询前需做完本学期全部课程的教学评估内容后才可显示成绩)
1、密码遗忘或网上查询有困难,请联系64480011~1106协助解决。或按照网上邮件地址发电邮告知。
2、如对网上成绩有疑问,请联系64480011~1092协助解决。
六、办理考前请假的办法
学生在考试期间需办理请假手续,请按照学生手册中的学籍管理规定,在考前及时与夜大学办公室联系办理缓考或延考手续,联系电话:64480011~1097。考后请假不予补办。
七、办理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报名的相关办法
学位考试由学校教务处在5月下旬和11月下旬组织进行,报名时间一般定在考试前两个月(具体时间见网上或班主任通知)。学生学完相关学位课程后才可报名参加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报名方法如下。
在校生由本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并在班主任处直接登记报名即可。班主任汇总名单后报送夜大办公室(109室)。
八、办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办法
在校生由本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并在班主任处直接登记报
名即可。班主任汇总名单后报送夜大办公室(109室)。
报名的具体时间请注意成教学院网上的通知。
九、正常学制结束后,尚有须经过延考、重修、补考、缓考后成绩全部合格者的毕业证书的办理办法
1、学生本人在最后课程成绩合格后,应立即向夜大学办公室申请补办理毕业证书登记手续。否则无法补颁发毕业证书,补颁发毕业证书的时间一般为半年后。
2、申请登记联系电话:64480011~1093
十、其他
1、凡预订过教材的学生,请按下学期开学初领取教材的通知时间准时前来领取教材,届时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带领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否则,未领取的教材当天将作退库处理,学院将无法保证您的教材预订。
没有预订下学期教材的学生,可在开学两周后与资料中心联系有否剩余教材。联系电话:64480011~8020
2、有关毕业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事项,请联系夜大学办公室咨询,电话:64480011~1093
3、办理转学、复学、缴退学费事项,请联系夜大学办公室咨询,电话:64480011~1091
4、关于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档案等事项,请联系夜大学办公室咨询,电话:64480011~1093
5、夜大学办公室每学期从第二周开始,实行早、中班制。
早班:9:00~11:30,13:00~17:30。
中班:13:00~17:30,18:00~20:00。
中班晚上办理各项须缴费的时间在18:30结止,请同学们注意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学生若上午打分机电话遇无人接听时,有可能该老师本周值中班,一般下午打分机电话联系较好。
6、夜大学学生的学号标注
FY -夜大专升本;HY -夜大本科;GY -夜大专科。 例:FY05230001 “FY ”表示夜大专升本;“05”表示入学年级;“23”表示会计学的专业代码;“0001”表示学生号。
7、有关夜大学的各项重要通知和信息,夜大学都会及时上网,请学生注意经常上网浏览查询。网址:www.sjtuce.net
范文四:学生手册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 文 ) 学生手册
题 目:
学生姓名:
学 号:
学院名称: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班级:11国商 A1
指导教师:
开始日期:2015年 11月 18日
完成日期:2016年 5 月 15日
目 录
一、任务书………………………………………………………… 1
二、开题报告……………………………………………………… 2
三、中期检查表…………………………………………………… 5
四、论文审阅表…………………………………………………… 6
五、论文评阅表…………………………………………………… 7
六、指导记录表…………………………………………………… 8
七、答辩记录表…………………………………………………… 10
八、外文翻译稿和原稿…………………………………………… 12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表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接下页)
(接上页)
外文翻译稿和原稿
(文献出处) 英文原文 Topic
中文翻译
中文标题
范文五:学生手册
学生手册
1:未报名可以修读辅修专业 对
2:各专业确认选拔标准全校统一 错
3:大一上 25学分 大一下 30学分 大二上 7学分 退学警告 错
4:跨校修读课程 成绩 他校修读本校审核予以承认 对
5:学校可以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 学生同意时可以调整学生专业 对
6: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在校最长年限由学校规定 对
7:休学学生应班里手续离校保留学籍 休学期间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错
8:不得在学校宗教活动 对
9:适当方式实行考勤 无法参加不必事先请假 错
10:无故缺课 1/4不得参加期末考核 错
11:应征参军 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 对
12:未经请假连续 2周不参加教学活动 应予退学 对
13:提前毕业申请在预计毕业前 2学期提出逾期不办理 对
14:辅修双专业注册 该专业学生优先 对
15:辅修专业资格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 錯
16: 毕业时没有 完成辅修专业 可以申请旁听形式修读 所缺课程 对
17:不及格者有 2次补考机会 错
18:补考及格按照 60分计入成绩单 注明补考 重修后按照实际得分计入 对
19: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 需提交医院证明;实习期间请假未经带队老湿批准擅自离开实 习岗位 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对
20: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两种,均采用 5级记分制 錯
21:跨校教学活动有关情况 详尽告知家长 取得书面回执 对
22: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在校年限一年 錯
23:自修整门课程或部分内容可以申请免听不交作业不需要参加实验课程考核 错
24:主修专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错
25:招生时确认主修方向定向委托培养特殊招生不予专业确认 对
26:与我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的学校修的的课程可申请转换我校课程 对
27: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9-10月进行 对
28:外设奖学金原则相在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和单项奖学生中评定 对
29:违反校规收到处分没有奖学金评奖资格 對
30:申请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错
31:4年制无偿资助额不超过 3.2万人民币 包括无息贷款不超过 4.8万 对
32: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 毕业后自付利息 对
33:没有按照还款期限数额归还助学贷款的学生 违约行为载入系统 对
34:困难补助分为学费 临时困难 专项 3种 错
35: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学金的学生 第二年开学后需要填写小结表 对
36:所有奖学金的奖金可以兼得 错
37: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环节包括 blablabla 对
38:同学家参加二课累计获得 3分 乙同学 6分 都视为 4学分二课学分 对
39:SRTP 学生原则上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 blablabla 对
40:思想品德的评价通过纪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 若一致 則按照紀實 不一致對紀實進行 調整 錯
41:一等奖学金比例 3%奖励金额 6000 错
4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生可以申请获得助学和励志奖学金 错
43:成绩单记载原始学分成绩 系统内部照 转换后的成绩计算绩点 对
44:参加学校礼仪文化交流宣讲满一年可获得 1分二课分数 对
45:国奖 外设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可以见得 错
46:大一新生不能评任何奖学金 錯
47:申报纪实和宿舍纪实分别占纪实评价结果 50% 錯
48:知识水平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是单项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 對
49:学业评价结果可作为评奖评优推荐对外交流面试研究生等主要依据 对
50:对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转换分两次完成 错
51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
52 受处分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本学年内可以评定奖学金:错
53 处分决定应有选择的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错
54 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 錯
55 违章用电、用火、用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错
56 尚未完全失去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违纪行为的:錯
57 盗用他人名义冒领他人财物的,除返还冒领的钱物外:对
58 在进行科学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轻者:错
59 处分决定送出后,学校将采取适当方法在校内予以公布:对
60 学长辅导计划主要在一年级学生中实施:对
61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一年按 12个月计) :错
62 我校困难补助分为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三种:错
63 对于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学杂费的学生,学校可以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对
64 “文明寝室”在评比时,“免检寝室”优先:对
65 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是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之一:对
66 推荐到外校而未被录取的学生,若再报考浙江大学研究生:对
67 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错
68 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会被载入校志:错
69 在违纪行为的调查过程中,如实陈述错误事实,检查认真深刻:錯
70 学生如将学生证和校徽转借他人使用或送人,或一人使用两个学生证:对
71 未经批准,在学校内组织、代理旅游业务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
72 诈骗公私财物 4000及以下的,给予警告处分:错
73 浙江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中,学费补助申请金额不超过 4800元:对
74 浙江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中,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一次金额不超过 2000元:对
75 在寝室内将水倒入垃圾桶中属于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对
76 学生每年注册?次;分别安排在:2, 秋 春; 旷课; 2;注册
77 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主修专业课学分绩点;主修专业课程 学分; 5.0, 0
78 重修课程?学分绩点统计;?选重复课程:不列入 体育 不计入
79 ?或?者可以申请缓考: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
80 主修专业确认分?和?两个阶段:大类内主修专业预确认 跨大类主修专业确认 大类内
主修专业预确认 第一学年五月初 跨大类主修专业确认 第二学年 10月中旬
81 学生在读期间出现一个长学期?不足?学分的:12 二
82 学生主修专业预确认时;党申请人数低于专业容量? %时:90 90 90
83 学校规定;学生必须修读不少于?学分的外语类课程:7 1
84 学生应于开考前?分钟进入考场:15 20 30
85 为能在学制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建议学生每一选课周期选读?学分:25 15 40
86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 课内教学 课外锻炼活动
87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与退学的
88 学满?以上退学的学生,肄业:1学年
89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90 新生应凭?和有关证件:学校录取通知书(信息应与身份证相符) 书面形式 附有相关 证明 2周
91 学校实行?学期制:4 春 夏 秋 冬 两 长
92 无故不参加生产劳动、军事训练,按每天?计算旷课时间:4学时
93 实验、实习环节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数:1/3
94 政治理论课、?等必修实践环节不得申请自修:体育课 实验课 军事训练 毕业论文 95 缓考课程的成绩一般按:期末考试卷面 课程原任课教师
96 学生主修专业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入学??:一年后 两年内
97 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应由?申请:本人 因病 因生育 1年
98 学生在读期间出现一个长学期中学分不足?给予?;累计学分达到?除外:12 退学警 告 20
99 在读期间学满三年;或的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分不足?;应予退学:80 100 退学学生应在退学决定书送达后?:一周 不得
101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需要申请学位者;应由?:本人 2 所在院系
102 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论:缺考不通过 0 计入
103 学生被退学警告后;后续学期学分修读良好?:20
104 学校对学生修读主修专业课程情况进行毕业审核, 对所获?总学分少?学分以内:15 15 结业 结业
105 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1 16 一个 长 5
106 参加“ 3+1”项目的学生需完成并达到:总学分 主修专业教学计划 95%
107 各类奖学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冬学期:下学期
108 __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
109 学业优秀奖学金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 。 。 》中第 16条:8% 15%
110 在经济困难生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批评教育 纪律处分
111 NSEP的中文全称是: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
112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13 我校的助学体系是以 __为主体: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俭学
114 根据困难程度,我校经济困难生设置为:特殊困难 困难
115 “长时间实习”特指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的时长:三个月
116 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独立工作 创造能力 思想品德水平 综 合素质
117 参加“求是大讲堂”活动满:10
118 SRTP的中文全称是: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119 GPA=: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学年总学分
120 总学分绩点 =: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121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思想品德 知识水平 综合能力 身体素质 122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 8000
123 浙江大学本科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的奖励办法是:荣誉证书 5000
124 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由弄虚作假等行为:撤销其所得奖项 追缴已发奖学金 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125 社会工作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2 1000
126 社会实践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2 1000
127 文体活动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2 1000
128 学业奖金用于奖励:学习努力 成绩优秀
129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学业奖学金 文体活动奖学金 社会实践奖学金 社会工作奖学金
130 学生学业评价按其内容不同:第一课堂学业水平 研究与创新能力水平 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 文体活动
131 凡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得规定等级奖:推荐免试研究生
132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计分标准评定:25% 55%
133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 学科竞赛 科技创新
134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从:当学年预评的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135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 2000 8% 1500 15% 1000
136. 遗失学生证的学生,必须写明情况,提出申请:本科教育办公室
137.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2009) 规定适用于:浙江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 生。
138. 留校察看期为:半年或一年
139. 对 和 两种处分;在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前:留校察看 开除学籍
140. 处分决定送达违纪学生后;违纪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5个
141. 学校设定经济困难生思想教育专项经费:NSEP
142. 集体荣誉称号有两种:先进班级 文明寝室
143.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 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144. 无理取闹;妨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严重警告 留校察看
145. 新生在每年 月份提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9 1
146. 学校无息借款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生:3 2000
147. 学生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20
148. 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按小时,每小时不低于:10
149. 按照专业学费的学年标准,第二学位:9000
150. 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的学分计收:75
151. 被授予浙江大学学生载入校志:求是荣誉奖章
152. 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一
153. 获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三
154.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
155. 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未造成:留校察看 记过
156. 吸食毒品者:留校察看 开除学籍
157. 违反教学管理规定;旷课次以上:3
158. 留校察看期间继续违纪:开除学籍
159. “新生之友”原则上:一
160. 浙江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专项补助包括:春节补助
161. 补办学生证,校徽和火车优惠卡 :4 6 10 12 2 当学期不发只在乘车区间盖章 下学期的任 意
162. 个人荣誉称号分四种:求是荣誉奖章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
163. 评定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40
164. 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80 550 5.5
165. 违纪事件目击者故意作伪证:警告以上 记过以下
166 多志愿选课:把前几个最热门教学班分别作为多志愿;
167 选课时暂未选上实验课:等到网上补选申请阶段,提交针对原来教学班的补选申请。 168 正常情况下,学生每个长学期的最低学分:12、 15、 35;
169 允许免听的课程有一定的限制。下面课程中可以办理免听:微积分
170 下列叙述错误的是:出国交流不在校的学生,仍然可以以免听方式修读本校课程; 171 有关补考叙述错误的是:“补考选课”类型的课程,由学校自动安排补课无需学生操 作;
172 学费包括?分别修读 39 42学分?交多少学分学费:39、 42;
173 关于教务管理系统登陆的叙述错误的:可以通过校网邮箱登录;
174 下列关于免听政策?正确:免听的课程仍然要交课堂作业;
175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选课退课?哪些还有机会调整:只有冬季小学期的课程; 176 下列有关体育选课的描述错误:4学分体育学分必须在一、二年级修完;
177 期末考试的时间?冲突?学生正确做法:推迟其中一门课程到以后学期再修读; 178 通识选修课的筛选:选中的门数:前者多于后者;选上热门课程的概率:前者小于后 者;
179 正式的主修专业确认?选课调整:只能在冬学期开学初调整冬季小学期课程;
180 下列哪些情况允许参加网上补选申请:以上全部;
181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分基本要求:125(四年制) 165(五年制) ;
182 哪一类免试研究生有外语成绩要求:直博;
183 免推生出现在下列情况的,应取消其推荐资格:以上全部;
184 以下不属于?通识选修课修读:在导论类 (含新生研讨课及学科导论课) 中修满 2学分; 185 以下哪些学生没有学籍:①超过年限②毕业③永久结业④退学;
186 以下哪些属于教育部《行为准则》规定:以上全部;
187 在期末考试中,正确:手机关机并存放于监考老师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附近; 188 根据《处分条例》 26条?记过处分:借故离考场以得到答案;
189 根据《处分条例》 26条?留校察看活开除学籍:, =①使用通讯设备②出现两次④使用 通信设备;
190 下列考试作弊行为?记过处分:①在闭卷考试中③使用通讯设备④借故暂离考场; 191 下列不属于减轻处分的情况:违纪未遂的;
192 不按本大类,本专业培养方案推荐的?会碰到哪些问题:以上全部;
193 以各种手段占有财物?处罚错:作案价值在 2000元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劝退处分; 194 替他人参加考试或由他人: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
195 毕业班学生离校毕业时间不足半年的违反校纪:原则上不作留校察看处分,给予记过 196 违反教育管理规定旷课或擅自离校?处罚不正确累计 3天以上,不满 1周,不给予处分; 197 以下哪些行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以上全部;
198 网络违纪者受到的处罚?错误:盗用他人网络账号与密码的?
199. 违反国家法律, 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司法机关处以罚金者, 给予记过或者开除学籍 处分;
200. 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可以随意使用电器,如热得快、电吹风等;
201. 有违反先发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行为,组织、策划?? 开除学籍;
202. 在开卷考试中,携带禁止的资料或工具?? 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03. 以下说法错误的 有立功表现的,只可减轻,不可解除;
204. 浙江大学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对于学分的基本要求?? 40;
205. 各类奖学金评选要求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合格;
206. 某同学大一时表现优异获得了当学年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6000?? 被取消应得的奖 学金;
207. 以下各项中,一定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是 休学期间;
208. 下列情形中不得转学的是 以上全部;
209. 下列不属于之江大学本科学生困难补助中专项补助的是 临时困难补助;
210. 校内无息借款学生在毕业前?? 20%;
211. 国家助学贷款可在毕业或中止学业 2年?? 6;
212. 国家助学贷款总贷款额?? 6000;
213.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在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教学?? 4;
214. 以下活动项目不属于学校承认的各类第二课堂?? 全校公益性服务项目;
215. 综合排名值的计算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70%, 30%;
216. 下列哪项不属于单项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
217. 专业奖学金的对象不包括()专业 化学;
218. 关于奖学金兼得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校内外所有奖学金的荣誉均可兼得; 219. 关于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的奖励办法?? 学校或奖学金设立单位向所有获奖学生 颁发奖学金奖金和证书;
220. 下列哪像不属于思想品德评价中“记实”范畴 获奖情况;
22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不包括 创新实践项目;
222. 毕业论文的学分一般为 8-12;
223. 凡参加“读书沙龙”活动累计达到 10次?? 0、 5;
224. 社会实践活动不包括 “区校共建”活动;
225. 学校每()组织一期校院二级 SRTP 申报 年;
226.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 一年;
227. 对外交流项目结束后申请成绩转换时间 对外交流项目结束后的第一个长学期的东 (夏)学期第五周前;
228. 下列不是参加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29每人最多获得()项单项奖学金 2;
230. 本科生学年必修课学分不低于 36;
23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内容不包括 参考文献;
232. 毕业论文的格式不包括 参考文献原文;
233 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文献(论文)格式不包括:出版社
234 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环节是:选题
235 理工农医类本科生毕业论文一般装订为 __册:2
236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之后是否还可以进行退选:可以
237 获得第二课堂分数的途径不包括:期末成绩满绩
238 学校每年启动 __次第二课堂活动分数审核程序:2
239 对 __次以上违反第二课堂申报规则者,报学校学务处和学工部以作弊论处:3
240 在国际、亚洲、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特等奖:5
241 立项负责人完成 SRTP 项目后可获得 __分的第二课堂活动分数:4
242 以第二作者身份在浙江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者可获得:3.5
243 本科生参加院(系)组织的优秀论文(设计)报告会:1
244 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者可获得:1
245 学生申报 SRTP__聘请指导老师:一定要
246 SRTP项目由 __负责:立项负责人
247 SRTP项目结题答辩会需要 __参加:全体
248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又称:新苗人才计划
249 硕士阶段不需要完成毕业论文的“ 3+1”项目学生:校级 SRTP 结题论文
250 外设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奖励金额:设奖要求
251 根据《浙江大学违纪。 。 。 》第 26条,下列考生行为中,应当认为考试作弊:替他人考试 或由他人代考
252 毕业班学生在校离毕业时间不足半年的,违反了校纪:原则上不做留校察看处分,给 予记过处分,并作结业处理
253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以上都是
254 以下那个不属于科研与创新奖学金一等奖的申报条件: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 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55 以下哪一种不属于浙江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学习积极分子
256 有资格参评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
257 以下哪一项不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必须条件:学习成绩特别优秀
258 在进行科学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轻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59 “新生之友”持续时间是:整个大一学年
260 以下哪一项不是学长组成员的基本要求:在学生社团表现良好
261 由学生自愿组队或个人形式承担各类新生辅导任务的学长组成员被称为:义工学长 262 学校对优秀学长组和优秀学长进行表彰和奖励,各类优秀学长的比例:35%
263 我校经济困难生设置为特殊困难和困难两档,各学院原则上:10,20
264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费贷款每学年不超过:2500
265 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国家财政补贴
以下哪项不是浙江大学本科生校内无息借款基金来源:国家财政补贴
具备以下哪项条件可全免校内无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三好学生” ....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每周:8;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每月:40;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10;
以下哪个时间可以补办学生证:4月第二周;
补办的火车卡优惠:下一学期发放;
学分制收费按月计:10;
专业学费的学年标准:1800;
学生学费 每学分:75;
我校学生个人最高荣誉称号:求是荣誉奖章;
各学院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6%;
一下哪项是四年制毕业生:获得 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 ....
以下哪项不是申请国家励志: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至少须多少学分:125;
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 英语 6级多少分以上:480;
推免生出现以下哪种情况不一定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没有达到优秀;
对违反校纪校规被处分的学生:已获奖学金的,停发未发的奖学金并收回已发的奖学金; 某同学违反教学规定 旷课 18天:记过;
学生在校期间,接受无偿资助:3.2
以下哪一项不是学校困难补助基金:地方政府下拨经费;
住宿学生在宿舍内安装多少瓦:200;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2000;
国家助学金评审:每年一次;
以下是 4位同学的外语:丁:雅思 5、 5;
某同学偷窃了室友:记过;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
应予退学的情形有:①学②休③经⑤超⑥本;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5;
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2;
什么情况下,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评: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学时数 1\/3的; 课程考核成绩中平时成绩应在:40%--50%; 60%--50%;
学生可在每学期考试前 _小时:72;
进入预计毕业生名单:110;150;
学生大类内主修专业预确认安排在: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