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反诉答辩状范文
反诉答辩状范文
导语,如果是这样就好合好散,不要把事情扯复杂。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反诉答辩状范文文章,仅供参考!
反诉答辩状范文
反诉人(本诉被告),XXX,男,1984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所, 电话,
反诉人(本诉被告),XXX,男,1985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所, ,电话,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XXX,女,1985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所地,XXXXXXXXXXXXXXX,电话,
反诉被告,XXX、XXX,反诉与原告XXX,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纠纷一案,作答辩如下,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xxxxx元
3、反诉的诉讼费由反诉原告自行承担。
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原被告双方在20xx年6月18日,签订了一份《商铺转让协议书》,该协议原告以本人的名义将商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被告,被
告按约定当即支付7万元转让费给被告,剩余转让费按月支付。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于20xx年XX月XX日发现(从转让商铺所有权人北理工学校了解到)原告没有相应的转让代理权,被告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第
1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该合同对被告不发生效力,并由原告承担责任,所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为无效协议。反诉被告就多次找反诉原告协商,要求撤销协议,返还转让费,但反诉原告不同意,必须强买强卖,被告本需需求法律程序解决,但被原告抢先一步,为维护被告合法权益,现被告反诉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xxxxx元。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是无效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应解除协议,返还原告转让费。因此,请求人民依法裁判,支持反诉被告人的意见为谢。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反诉答辩状范文
答辩反诉人,曾苑,女,布依族,1978年出生,大专文化,无业,现住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嘉邺阳光城,电话,13337807698。
被告,李立,男汉族,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在上海长征医院南京就分院工作,电话,13913974915。
事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本人与被告离婚
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债务的一半27万元。
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身心伤害费10万元。
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两年生活费4.8万元。
5、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及其他费用。 事实及理由,
在被告多次威逼,虐待下原告于20xx年11月6日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11月27日上午法院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调解,被告当庭提出要原告赔偿20万元财产分割费。现特作以下答辩、反诉,请求审判长明判。
一、当初被告与原告结婚动机不纯,目的是想骗取原告钱财,早在20xx年原告就在嘉邺阳光城按揭了一套房子,由于房开商一直未完善手续,原、被告结婚后去办理房产证时被告要求在原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加上他的名字,当时我不同意。办证单位也说这是原来签的购房合同不能增加任何人的名字,从此之后被告马上变为另外一个人,之后被告在与我争吵时多次讲过,他和我结婚就是为了钱。
之后的两年中,被告采取暴力加上冷暴力,遗弃等办法折磨原告,经常莫名奇妙的打、骂原告,20xx年8月10日晚被告与原告
发生争吵后,对原告大打出手,把原告打昏倒在地上,被告关起门就走了,等原告醒来,一个人躺在地上,无奈之下只好打电话向朋友求救,当晚12点钟李蓉、江丽珍、董伟等人把我送到医院治疗,被告根本不管。这还像夫妻吗?有时为一句话,争执几句他马上砸门就走了,一去有时一星期,有时20多天甚至一个月不回家,我打电话他也不接,不知道去哪里干什么了。两年时间里这样的弃家而走不少于10次。这样的男人叫结婚成家过日子的人吗?我一个贵州藉的弱女子独自在南京闯生活,有多艰难呀,被告从来不过问,他对家里的事一概不管,偶尔交了水电费还要我还给他。为了这个家我多次和他说,我独自一个人在这里,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有什么事我们可以好好说,为什么每次都是为了一句话、一点小事你就抛下我到哪里干什么去了。你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也可以回家一头扎进妈妈的怀里,你知道我心里多难受,他胡编乱造,不作任何解释,在外面玩够了又回来了,过几天又去了。20xx年4月2日被告离家出走到4月25日才回家,出走20多天。5月19日原告的母亲在南京做了手术,5月21日早上我叫被告为我母亲换一下药,当天被告未上班一直在家玩电脑到12点钟都未换药,我回家后问他为什么不帮母亲换药,被告大发雷霆,当着我的父母亲和我的同事砸门后边骂边走,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家。并多次打电话威胁要打死我。我父母亲忍着心痛,一句话都没说。为了缓解矛盾,5月25日晚,我父母亲和我一起到被告家里和被告他以及他父母、姐姐交谈。被告当着双方老人的面前说,“婚是肯定要离,只看怎么分财产。”双方老人都说,
如果是这样就好合好散,不要把事情扯复杂。当时我叫他写离婚协议,他叫我写。20xx年6月2日我拿写好的协议给他看,被告胡搅蛮缠、大骂一通,还打我,我当时被他气昏倒在地上,他父亲说小燕子不行了,赶紧扶他起来给她喝点水让她休息一下。被告不但不管,反而还骂别管她死不了。之后他利用白天休班时间(我去上班了)不知道什么时间回家把我的值钱首饰等到物品全部拿走了,并多次扬言要整死我。没有办法,我只好把锁换了,20xx年6月25日被告又来开门,因我把锁换了,他叫了几个人准备来砸锁,再次来抢东西,无奈之下,我打电话叫了几个朋友赶到家里以后我才敢开门,开门后因为我叫的几个朋友在家,他把他的衣物、书籍全部拿走了,20xx年6月27日被告又到我的办公室抢电脑,当天我母亲、同事都在,我说他几句他就打我,我母亲说他几句他连我母亲都打。我现在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造成了原告严重的身心伤害。2009年10月重病住院,差点丧命,我独自住在医院10多天,被告和他家人从来没有过问过,这样的婚姻还能成立吗?被告多次提出离婚,但是原告叫他去办离婚手续他又不去,扯来扯去,被告的目的就是要分原告的财产。先要3万,再要5万、10万,现在要20万,何等无耻。
被告提出要分的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原、被告双方共同买的大丰港房子。?原、被告夫妻关系承续期间开的“博技堂中医诊所”。?被告提出他用10万元装修原告嘉业阳光城的房子。事实的真相是20xx年5—6月份我在网上看到大丰港的房子价格便宜,做生意要把握商机,我说到大丰港买一套房子,以后一定会增值,被告说他没有
钱,要我想办法交首付款,他负责还按揭贷款。原告找朋友借钱交了首付款和手续费共17.8万元。被告每月还2000多元的按揭贷款至今。“博技堂中医诊所”是我和一位朋友各投资6万元,当时协商用被告的医师资格证办的手续,被告每次到诊所坐诊提取40%的坐诊处方费,而且每次被告坐诊提成费都是马上拿走的,所以诊所他没投资一分钱,诊所也不欠他的钱。关于原告装修房子的事就更气人了,不要说被告拿出钱来装修了,他休班在家叫他去看一下,他却说那套房子姓曾,我凭什么要去管呀?他还能拿出10万元给我装修吗?
原、被告结婚前夕装修被告父母的老房子,买家具、电器,被告说钱不够,原告还拿了伍万元给被告一起用。因为当时被告的父母当着我父母的面说他们就是一个儿子,以后两个老人死了,房子就归李立和曾苑了。原告信以为真,就直接把现金交给被告了,另外被告炒期货损失了五万多元,都是原告全数负担了。原、被告结婚三天后,被告就到上海进修半年,工资不够用,每个月还要原告拿出上千元给他用。被告哪来钱投资,装修房子。所有的钱都是我找朋友,家人借的。
我虽然是一个女人,但我有自己做人的志气和原则,我曾经和被告多次讲过,结婚时装修的房子、买的家具、电器、床上用品,全部归被告,我给他的5万元钱也不要他还了。我自己借的债务自己还,债务形成的资产也是我的。大丰港房子被告交的按揭款,如果被告不要房子我还给他,如果被告要房子他还我18万元首付款,我用来还债务。被告不理睬,只想分财产,不承担债务。既然被告无理提
出要分财产,要20万元,那么原、被告夫妻关系承续期间用于投资和金融危机造成原告做生意的亏损共54万元,被告就不承担吗?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50%的债务共27万元。
因为原告系无职业的弱女子,远离亲人,独自在南京,特别是近年来遭受被告严重的身心催残,现在巨额债务缠身,无钱做生意也无心思做什么,生活无来源,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原告2000元生活费,时间两年,共4.8万元。
我一个外地人,举目无亲,又没有工作,结婚后饱受丈夫的欺凌之苦,真是有口难言。被告原来以为和我结婚后可以坐享其成,谁知一场金融危机使我债务缠身,他怕承担责任,千方百计折磨我,随时离家在外数十天不回,反而污陷我有什么外遇。
恳请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判决,保护我这个外地弱女子的人身财产安全。
此 致
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答辩反诉人,曾苑
20xx年12月10日
[反诉答辩状范文]
范文二:反诉答辩状范文
篇一:反诉答辩状范文
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江苏XX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代表人:毛XX,系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十堰市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XX请求事项
,、请依法撤销双方在2008年6月27日所订用房抵款协议和2009年7月6日所订立的协议。
2、判令被反诉人支付拖欠反诉人工程款517762.41元的本金及利息损失。
3、反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6年6月,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之间签订“施工协议”,被反诉人将XX加油站的工程建设交由反诉人来施工。由于反诉人资金周转困难,2007年3月前被反诉人提前支付反诉人人民币30余万元。2008年6月27日,反诉人已完成工程量约60余万元。到2009年7月6日,反诉人完成加油站80%
1
的施工工程,合计工程款898574.76元,在2009年7月被反诉人支付4万元,下欠工程款经反诉人多次催要,被反诉人以资金困难为借口,于2008年6月27日同反诉人签订协议书一份,将位于XX居委会院内二单元六楼一号153平方米(XX房地产给被反诉人抵账的房屋)的住宅商品房作价30万元作为XX加油站工程款抵给反诉人。另外支付给反诉人工程款4万元,协议约定反诉人给被反诉人提交身份证件,由被反诉人代为办理房主过户手续。此协议签订后,反诉人多次催被反诉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被反诉人一直说在办理。可至今没有办到位。最近,反诉人才得知所抵房屋因设定抵押权根本无法办理过户登记。这一实情被反诉人却从未告之过反诉人。
对于被反诉人承诺用车抵付应付反诉人21万元工程欠款的约定,被反诉人也是迟迟不予履行,既不向反诉人交车,也不办理过户手续,仅已所付的4万元作为反诉人撤离加油站的条件,置二十万元的欠款和房屋不能过户予不顾,对反诉人显失公平~
综上,反诉人特提起反诉,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这两份协议,判令被反诉人向反诉人支付拖欠工程款517762.41元的本金及利息损失。
此致
XX人民法院
2
反诉人:江苏XX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09年10月28日
(注:此案原告起诉反诉人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结果反诉人反诉成功。)
篇二:反诉答辩状范文
2012年5月29 日,答辩人因收到XX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转来 四川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 判令被反诉人支付因违法阻拦反诉人铺设天然气管道导致反诉人改变原设计方案而造成的损失20000元 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四川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反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未见到所谓的 城市首座项目原铺设天然气管道的设计方案 , 四川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未事先书面告知答辩人或城市印象业主大会,更不用说,此方案能否获得通过?
二、 城市印象 小区六百多户住户,天然气管道已按照小区户数计算输气管径,并已定型管径。天然气等能源利用配套设施在业主购置商品房时已向天然气公司(其费用已由四川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购买天然气使用权。
城市印象 小区规划区域内的用天然气等附属设施自然属
3
于业主共有。
三、如果1000多户的 城市首座 小区要到我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小区生活用天然气压力必定有影响(因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未增压)。这与《物权法》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的相违背。
城市首座 小区最终借道 城市印象 小区23幢旁在市政主天然气管开接口分流或接生活用天然气管道,对我小区的用气质量影响相比较小,答辩人并给予方便。这符合《物权法》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的规定。
四、在社区居委会和答辩人建议下,要求XX天然气公司负责人书面承诺公示于我小区: 城市首座 小区要到 城市印象 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后,承诺确保今后 城市印象 小区天然气用户每天高峰用气压力无影响或正常使用,答辩人的合理诉求,XX天然气公司一直不发布承诺书公示于小区。
五、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和《物业管理》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由业主共同。其中,决定第(七)项 有关共有和共
4
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事实上,过十分之一的业主民意同意都没有,更不用说书面表决过半业主同意 城市首座小区要到城市印象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 。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城市印象小区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对此事不但未违法,而且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不用说承担什么损失费用或诉讼费用。
此致
XX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市顺庆区城市印象业主委员会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
《民事范文【精选】》相关文章:
1.
2.
3.
4.
5.的技巧和范例
6.纠纷起诉状精选
7.
8.
9.
5
10.
篇三:反诉答辩状范文
写作要点: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编辑本段如何写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6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
Www.CSpeNgbO.com 蓬勃范文网:反诉答辩状范文)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7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二、民事答辩状格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因,,,,,,,,,,,,诉我单位,,,,,,,,,一案,答辩如下: ,,,,,,,,,,,,,,,,,,,,,,,,,,,,,,,,,,,, ,,,,,,,,,,,,,,,,,,,,,,,,,,,,,,,,,,,, 此 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附:答辩书副本,,,,份。
其它证明文件,,,份。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 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篇四:反诉答辩状范文
8
如果你们输了,还可以上诉。但要记得,一审最好不要输,输了的话上诉翻案的可能性很小。
我没有看到你的合同,所以不好确定。根据你所说的,目前对你有利的地方有:
1、你的合同内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对方很难要求你承担。
2、限定通知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以后在你的合同内最好注明:碰到政府限电通知等政策性因素,你方可以免责,这样更明确。另外,碰到限电等这类事情,需要通知对方,发个函(EMS)给对方,因为你有通知的义务。
3、你的合同是否约定了:他以传真等方式发加工单给你,你确认后加工,如果有这样的条款,则说明你们的加工单是你们的合同附件。如果你对于他的加工单签字回传了,则存在隐患,如果没有,则就说他没有下过加工单的情况。不过传真件不能做为直接证据,就算有,如果你不承认的话,法院一般不大会采纳的。
4、反正你自己去应诉的话一定要记住,对你有利的东西你可以承认,对你不利的东西,且对方也没有你签字的原件的东西的,你都不要承认,说没有就可以了。民诉就是这样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5、最后,如果金额高的的话,还是建议你请个律师咨询和应诉。篇五:反诉答辩状范文
仲裁反诉答辩状的写法:1(首部。
9
(1)注明文书名称;
(2)答辩人基本情况。
(3)案由:写明答辩人进行答辩所针对的纠纷名称。
2(正文。主要阐明答辩的理由。3(尾部。
(1)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2)答辩人签名;(3)答辩日期;(4)附项。
仲裁反诉答辩状的范文:答辩人:
委托代理人:
答辩人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会转来的申请人 因与我方发生 争议而提出的仲裁申请书。现提出答辩如下:此致
X X X 仲裁委员会答辩人: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材料 份。
10
范文三:反诉答辩状
反诉答辩状
答辩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某某,男,汉族, 19年 3月 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惠州市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某某,女,汉族, 1年 12月 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惠州市。
答辩人因培训费用纠纷将被答辩人起诉至贵院的()惠城法民 一初字第多少号案件,被答辩人提起反诉。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 反诉,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要求支付违约金 6000元人民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 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 2009年 7月 31日签订了《承包协议 书》,协议书签订后,答辩人依《承包协议书》完全正确履行了协 议书的第二项约定,详见答辩人提交的证据1、学员名单,2、约 考回执,3、学员的证人证言,4、收据,5,教学日志。被答辩 人在签订《承包协议书》时,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 自己的行为有法律效力,更知道善用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车辆使用费、折扣费等共 10000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承包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非常明确,答辩人自负盈亏(只 是包括油费、修理费、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用及赔偿);况且依 据合同约定,答辩人即是自负盈亏,同时也是被答辩人的教练,负 责培训被答辩人的学员,顺利拿到这人驾驶证。
三、被答辩人要求支付所欠4名学员学费,无事实与法律依 据。
因为该四名学生,未到韶关考试,因此并不存在交学费事实。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单方面违约,且想不支付答辩人的培训费 及保证金是事实,被答辩人提出的反诉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因 此法院应当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反诉请求,依法保护答辩人的本 诉,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致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声明:以上内容系本平台编辑整理,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通过百度站内消息与本平台联系,我们 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范文四:反诉答辩状
反诉答辩状
答辩人(本诉原告) :邹文、王黎明、彭娟、黄玉、王晴、冯严 宝、荣香玲、万燕、杜早良、周灿、戴继芬、庄洪波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 :长沙雄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 :海南广安物业发展公司长沙公司
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之反诉做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并未拖欠综合管理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 第三个季度的缴费时间应理解为 2011年 11月 25日之前 关于管理费的缴纳时间, 《长沙流行前线商铺租赁合同》 (以下简 称“租赁合同” )第 3.1条规定为:“每三个月 未 的 25日前” 。从其字 面意义来看, “三个月 未 ”根本无从理解;即便是把“ 未 ”字理解为 “末” ,由于第三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横跨 10月和 11月,也可以将 其理解为 11月 25日前。 由于该条系被答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 根据 合同法第 41条的规定, 应当作出不利于被答辩人的解释。 在本案中, 被答辩人的解约通知是在 11月 23日发出的, 因此, 不能认定答辩人 拖欠了综合管理费。
2. 被答辩人没有将管理费计算结果通知答辩人
关于管理费的缴纳程序,租赁合同第 3.1条还规定:“第一个合 同年由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三个月综合管理费, 以后根据 甲方确定的收费的标准计算乙方所租赁商铺综合管理费” 。从其文义 来看,可以理解为:在缴纳综合管理费之前,出租方要对管理费进行 计算,并将计算结果告知承租方。然从现有证据来看,被答辩人不能 证明其已经将该计算结果进行了告知, 因此也不能认定答辩人拖欠综 合管理费。
二、被答辩人已先行违约,答辩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 被答辩人擅自封堵购物通道
租赁合同签订之后, 被答辩人擅自封堵了为商场全体经营户共同 使用的 5条购物通道, 并将其中 4条改作商铺出租赢利, 被封堵的通 道总面积近 150平方米。 被封堵的购物通道属于公用区域, 其建筑面 积已由商场全体经营户共同分摊,其使用权由全体经营户共同享有, 答辩人亦按其分摊的面积支付了租金、建设费、公共费用和管理费。 被答辩人对购物通道的擅自封堵, 导致答辩人无法该对通道进行使用 和收益, 同时导致商场购物舒适度的降低, 直接影响到答辩人的经营 收入,因此,被答辩人的行为已显然构成违约。
2. 被答辩人擅自改变商场经营布局
根据租赁合同签订时的现状以及被答辩人的规划,商场共分为 13个功能区,其中一楼为童装世界,设有 6个功能区;二楼为时尚、 潮流服饰城,设有 7个功能区。然合同签订之后,被答辩人却擅自改 变了商场的功能分区,将 68个服装商铺改作他用,占一、二层总商 铺数(266个)的 25.6%。其中,一楼童装世界的 154个服装商铺, 有 55个被被答辩人打通连成一片,改成了生活超市, 12个改成了理 发店,而二楼的 H9822号商铺改成了被答辩人的招商用房。
擅自改变商场经营布局亦属于违约行为。 具体而言, 商场作为租 赁合同的标的物,属于特定物,在签订合同时,通过设计图纸、看现 场等就已经特定化了, 况且招商公告还对商场的经营布局做出了明确 的承诺, 答辩人也正是基于对商场的规划设计、 现场实况以及被答辩 人的承诺之信赖才签约。事实上,被答辩人将服装商铺改作他用,打 乱了商场原有的功能分区, 最终导致商场服装经营规模的缩小, 导致 整个商场经营档次的降低,从而对答辩人的经营产生了负面影响。
3. 被答辩人所交付商铺的建筑面积不足合同约定
根据租赁合同第 1.1条, 被答辩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应当将符 合约定建筑面积的商铺交付给答辩人。 然而, 从合同签订到纠纷的发 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其履行了该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 5条第 2款的规定, 商铺建筑面积是 否符合合同约定这一事实应由被答辩人承担证明责任。 因此, 被答辩 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即承担所交付商铺的建筑面积不足 的违约责任。
除此之外,如前所述,在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被答辩人还擅自将 商场全体经营户共同使用的 4条购物通道改作商铺出租赢利, 被占用 的购物通道总面积达 100多平方米 (见招商公告上的平面示意图、 消 防疏散示意图、超市照片) 。购物通道属于商场的公用区域,其建筑 面积已由商场全体经营户共同分摊, 答辩人商铺亦分摊了其相应的面 积, 因此, 购物通道的占用使答辩人商铺的实际建筑面积进一步缩小。 商铺建筑面积的大小除了影响到答辩人对商铺以及商场公共区 域的用益权能之外, 还直接决定着答辩人所缴合同价款的多少, 因为 租金、管理费、公共费用、建设费的计算均以商铺建筑面积为基础, 因此,被答辩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足够的建筑面积亦属于违约行为。
4. 被答辩人擅自变更合同,强加给答辩人合同外的义务和责任 2011年 10月 23日,被答辩人单方面制定和颁布了一份《流行 前线商场积分奖罚制度》 ,将租赁合同未约定的诸多苛刻的义务和责 任强加于答辩人。例如:该制度第 3条第 2款,对经营户规定了 11项之多的罚款,最高罚款额竟然达到 1000元;第 3款甚至规定无故 关门累计超过 5天未经营的商铺,所交保证金、押金、租金、建设费 等所有款项不退。 该制度的出台没有征求答辩人的意见, 事后也没用 获得答辩人的同意,同时, 诸多条款缺乏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属于 擅自变更租赁合同的违约行为。 此外, 该行为对答辩人的经营活动造 成了严重的妨碍,是引发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合同纠纷的导火索。
三、即便是被答辩人拖欠了管理费,反诉请求亦不能成立 1. 被答辩人既然选择了解除合同,就不能请求支付违约金和预 期利益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 97条之规定,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二,一 是返还财产,二是赔偿损失,并未规定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因此, 被答辩人关于违约金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并且, 学界和司法实务通 常认为, 合同解除本身就表示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其预设后果就是使 合同双方恢复到履行前的状态, 如果无法恢复而造成了损失, 非违约 方也只能请求实际损失的赔偿, 而不得请求期待利益, 因为期待利益 就是合同实际履行后的可得利益。 因此, 被答辩人关于预期利益损失 的赔偿请求也缺乏法律依据。
2. 反诉请求所援引的违约责任条款无效
反诉状援引了租赁合同第 6.5、第 11.2条、 12.3条、 12.4条、 14.2条等条款,然这些条款显失公平,或是加重了承租方的责任, 或是排除了承租方的主要权利, 且系被答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 根据 合同法第 40条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被答辩人不能援引这些条款 来追究答辩人的违约责任。此外,租赁合同第 4.3条、 6.5条、 8.2条、 9.1条、 9.2条、 12条的其余款项、 15.1条等格式条款亦加重了 承租方的责任(如 12.2条竟然规定了高达 1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 同样属于无效条款, 并且, 各条款所规定的违约责任相互重叠和矛盾 (如违约金就与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的赔偿重叠) ,不能作为被答 辩人反诉或答辩的依据。事实上,即便是答辩人拖欠了管理费,该行 为也仅仅给被答辩人带来不到 300元的损失, 因为在合同完全得到履 行的情况,被答辩人在单个商铺上的期待利益也只有每个月不到 100元的管理费收益, 对于第二年还免交管理费的答辩人而言, 被答辩人 的期待利益还不到 600元。
3. 被答辩人不能请求赔偿租金、建设费损失
赔偿损失以存在因果关系为条件, 未交管理费的行为仅造成管理
费的损失,至于未满租期的租金、建设费损失并非未交管理费所致, 而是被答辩人方解除合同后所致。同时,合同法第 119条也规定,一 方违约时, 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 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事实上,在 11.23日被答辩人恶意解除合同之前,被答辩人的损失只有几百元的管理 费, 被答辩人完全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 如从保证金扣除或协商解决 或起诉,但被答辩人偏偏采取解除合同、强行收回商铺的做法,结果 导致损失的扩大,尤其导致答辩人损失的产生。与此相反,在拖欠管 理费的情况, 即便是被答辩人不采取任何措施, 其损失还不到三百元。 4. 律师费与诉讼费应由被答辩人自行承担
都市一频道关于流行前线纠纷的视频报道、 侯家塘派出所的案发 登记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表明, 答辩人之所以起诉, 完全是被答辩人 拒绝协商、 迫使答辩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致, 故律师费和诉讼费不 能由答辩人承担。同时,被答辩人提起反诉亦属于滥用反诉权行为, 因为答辩人已交付了所有款项,除了不到 100元 /月的管理费之外, 被答辩人不存任何损失, 因此, 反诉费应由被答辩人承担。 另一方面, 中国未实行律师强制代理制, 也非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体制, 律师费 条款的约定缺乏法律依据和实践依据。同时,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 从文义来看,就是用来加重承租方责任的,因此,亦属于无效条款, 不能作为被答辩人请求律师费赔偿的依据。
综上所述, 被答辩人的反诉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请求 法院予以驳回。
此致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邹文、王黎明、彭娟、黄玉、
王晴、冯严宝、荣香玲、万燕、 杜早良、周灿、戴继芬、庄洪波 诉讼代理人:刘福泉
2012年 2月 29日
范文五:反诉答辩状
律代网法律服务 https://lawdai.taobao.com/ 代写合同文书,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反诉答辩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XXX~男~1984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所: 电话:
反诉人,本诉被告,:XXX~男~1985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所: ~电话: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XXX~女~1985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所地:XXXXXXXXXXXXXXX~电话:
反诉被告:XXX、XXX~反诉与原告XXX~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纠纷一案~作答辩如下: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xxxxx元
3、反诉的诉讼费由反诉原告自行承担。
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原被告双方在2014年6月18日~签订了一份《商铺转让协议书》~该协议原告以本人的名义将商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被告~被告按约定当即支付7万元转让费给被告~剩余转让费按月支付。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于2014年XX月XX日发现,从转让商铺所有权人北理工学校了解到,原告没有相应的转让代理权~被告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第
律代网法律服务 https://lawdai.taobao.com/ 代写合同文书,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1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该合同对被告不发生效力~并由原告承担责任~所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为无效协议。反诉被告就多次找反诉原告协商~要求撤销协议~返还转让费~但反诉原告不同意~必须强买强卖~被告本需需求法律程序解决~但被原告抢先一步~为维护被告合法权益~现被告反诉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xxxxx元。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是无效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应解除协议~返还原告转让费。因此~请求人民依法裁判~支持反诉被告人的意见为谢。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