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试论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及利弊
试论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及利弊
李潜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200914033,
摘要: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大选历来是吸引全世界眼球的大事,美国总统大选中的选举人团制度更是在世界上独树一帜。那么,为什么这种独特的制度能够在美国历经200余年而不衰,本文将试图从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论述其存在的必然性,从而体验美国式的民主精神。
关键字: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沿革、利弊、民主
美国的总统选举虽然是全国普选,但是却并非全民直选,而是间接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再由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投票选举总统,从而形成了美国特有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美国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是当今世界所特有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的创立,是在美国建国初期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民主激进与保守观念的激烈斗争和相互妥协的产物,是参选者为了平衡各州与国家权力分配相互让步的结果。
200年来,美国一直以民主国家自居,作为国家政治生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美国独特总统选举制度究竟对美国民主政治起到了怎样的作用,200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它有了怎样的变化,200年后的今天,它又面临着那些困境,
一、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
1787年,来自北美十二个州的代表齐聚费城参加制宪会议,这些刚刚从独立运动中获得自由的代表们,决议以宪法的形式将维护国家秩序的重任给予合众国总统及其任命的政府官员。但是如何选举合众国的最高领导人却仍是一个问题:在制宪会议上有些代表倾向由国会任命总统,他们主要的理由是总统的职责正是执行国会所通过的法律,依据国会的意志所选举出的总统,可以确保法律忠实地被执行;但有部分代表却赞成总统应该由人民普选的方式产生。激烈的交锋考验着宪法制定者们的智慧。
最终代表们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妥协决定,由于美国幅员辽阔,实行直接选举实际上有困难,同时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骗取选票,所以先由各州选举出总统选举人,再由这些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举出合众国总统。而后这一制度被载入《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为四年,副总统任期亦为四年。总统与副总统
选举办法如下:各州应依照其州议会所定之方式任命若干选举人,其人数与该州于国会
?所得拥有参议员及众议员席次之总数相同。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参议院的100个席位各州均分,每州2个席位;众议院的435个席位按各州人口比例确定,所以人口较多的州所产生的选举人数也就多。联邦政府所在的华盛顿特区虽没有国会议员,但1961年宪法修正案给予该区3个选举人名额。故在全国范围内共有538位总统选举人,大选中任一候选人只要赢得270张以上的选举人票即可当选总统。这就是现行的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然而美国立国200年以来,总统选举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为在制定宪法的时候,美国并无党争的存在,开国元勋们也曾明确表示要摒弃政党分歧,所以按照制宪会议的本来意图,选举人团是个“独立的政治机构”,不受任何机关或个人的制约。正如汉密尔顿所言:“选举人团成员的临时性质,以及各自分离的情况,将
?足以保证他们不带任意偏见直至任务的终结。”在前两届总统大选时,由于联邦党和华盛顿总统的强大影响力,选举人团在选举中也确实保持了较强的政治独立性。但是制宪者们所未料到的是,到了18世纪末,他们所设想的让各州选举人“平心静气、毫无偏见地选择一位全能贤主”,只是一个幻想。随着党派势力在国会中不断壮大,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开始分别提名各自的总统候选人。1800 年总统大选,两位民主共和党人托马斯?杰斐逊和阿隆?波尔得票相等,按照宪法由众议院选一个总统。由于联邦党的幕后操纵,两大政党在一系列政治交易以后,经历了36次表决才选出托马斯?杰斐逊出任新一届总统。为此,1804年,国会通过了宪法第12修正案,修改选举总统的办法。这一修改,主要是变成每个选举人投两票,一票投给总统,另外一票投给副总统。这一宪法修正案从体制上认可了政党政治可以介入选举,标志着选举人团的政治独立性从此丧失,并开始沦为政党斗争的工具。
美国开国元勋们曾认为,总统候选人是不应该靠出面宣传自己来竞选的,而现在,在政党的组织下,总统和副总统开始搭配竞选。大选举团的选举人从立足于本州的利益投票变为立足于政党的方针投票;本来是代表州来投票的,现在开始变成代表政党来投
?票了。这也为选举人制度中“赢者全拿”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所谓“赢者全拿”,指当一个政党提出的总统选举人团体名单赢得一州选民票的多数时,该党也就赢得了该州拥
?参见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六十八篇,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47页 ?张鸷远《论美国总统选举人团制度与其政党制度的互塑》,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1)
有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如今,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之外,美国的48个州都采用了这一选举计票方法。
众所周知,美国大选年的11月4日是我们所熟知的选举总统的日子,但实际上,这一天只是美国选民选举选举人的时间。按照美国国会的特别规定,“大选年”的12月第2个星期三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获选的选举人团应于各州集会,并分别投下总统及副总统之选举人票。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总统和副总统选举。理论上,选举人可以根据宪法的精神自由投票,但是由于今天的选举人已经变成了政党与选民之间的“传声筒”,所以实际上只有极少选举人改变意愿,而且不少州已经从法律上规定,选举人投票必须遵照政党原则进行,不能再根据个人政治立场进行投票,所以通过选举出来的选举人就可以明确断定哪个党派的候选人将出任下届总统。这样看来,大多数人将选举人的选举与正副总统的实际选举混淆在一起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势
当年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将选举人制度作为总统选举制度的时候,一是考虑到了美国的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实施全民直选难度较大,而选举人制度较为方便易行;二来是为了防止政客骗取选民选票。但是时代发展到了今天,当时开国元勋们所考虑的这两个主要优点都已经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政党制度的成熟日趋淡化甚至消失,那么为什么这种制度却依然没有被废除呢,
首先,选举人制度保护了小州的利益。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强调的是地方分权,而不是中央集权,其宪政理念是把权力下放到各州,并保证大州与小州在联邦层次上权利
?平等。建国初期,那些小州之所以同意加入联邦就是选举人制度是以“州”为单位,而不是在全国范围内以“人口”为单位,这样保证了大州与小州拥有相同的权利,总统候选人为了赢得选举不得不倾听小州选民的声音,最终选举出的联邦政府不仅代表了大州的利益,同时也能兼顾小州的诉求,进而使联邦得以团结而非四分五裂。
其次,形成了美国稳定的两党制,使第三党没有生存空间。美国立国200年来,没有像欧洲其他民主国家那样形成多党制,而是稳定的两党制,这根美国的选举人制度有很大关系。由于选举人制度中的“赢者全拿”的方法,意味着在每个州的选举中,只有得票最多的政党方可得到选举人票,而排名第二、第三位的党派得到的普选票便毫无意义。然而,要想让自己政党的候选人赢得总统大选就必须赢得过半数的选举人票,这对
?刘性仁《美国总统选举之选举人团制度及其改革建议》,南京大学法学评论,2007
于第三党来说是望尘莫及的。所以,美国如此独特的选举制度也就造就了美国200年来稳定的两党政治。
最后,选举人制度可以保证美国的政权顺利交接,平稳过渡。要想获得国家的政权,最为合法的途径就是赢得选举。但是,“当政府首脑是由选举产生时,几乎总要在国家的内外政策方面出现一段不稳定时期。这就是此种制度的主要弊端之一”,因而, 良好的选举制度能够把“人民的意志应当受到尊敬,同迅速进行选举和国家利益不受破坏协
?调起来”这种良好的制度正式选举人团制度。美国是个复杂而多元化的社会,如果采取直选模式,就有可能长时间无法产生总统,导致政局动荡。但是“赢着全拿”的制度则可以在一天之内完成计票并产生新总统,从而避免了政局不稳的可能性。
三、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困境
虽然美国的选举人制度已历经二百余年而未衰,但是时至今日,它也面临着很多困境,人们也慢慢发现其自身存在的弊端。
最广为诟病的缺陷就是美国的选举史上曾经多次因为选举人制度而出现赢得普选多数票却未能当选总统的情况,这有违公平性和合法性。由于“赢者通吃”的选举人制度存在,在理论上就有可能出现获得了多数普选票而未能赢得大选的可能,而事实上,在美国有普选票记录的45次选举中,当选总统得普选票率少于50% 的就有18 次, 其
?中有4 次当选总统得普选票率少于其竞争对手。以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为例,布什获得47.87%的普选票, 而戈尔获得了48.38% 的普选票, 最终布什却因为获得271张选
?举人票(戈尔获得267张)当选为美国第43任总统。通过这样尴尬的方式就任的美国总统其合法性的确值得怀疑。
其次,选票价值不同,有违“一人一票”的原则。“一人一票”原则是选举中的重要原则,但是一直以民主自居的美国,其选举人制度下的选票却有违该基本原则。虽然每个合格选民都可以在总统选举中投出自己的一票,但是各州人口有多有少, 并不相等,因而在总统选举中每一选民选票的实际价值也不相等。比如总统候选人在加利福尼亚州多赢得的一张选票就可以拿下55张选举人票,但是在哥伦比亚特区多赢得的一张选票却只能获得3张选举人票。在选举人制度下,每州不论大小都能得到至少3 张选举人票,这样使得一些人口极为稀少的小州被过分代表了。如果怀俄明州约456000的
?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44-149页 ? 刘敏《从民主视角剖析美国选举制度》,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2(9) ? 王希《2000年美国大选评述》,美国研究,2001(1)
人口被划分到其3张选举人票的名下,则每152000人拥有1张选举人票;而将加利福尼亚州29839000的人口划分到其54张选举人票的名下,则每552574人拥有1张选举
?人票。“一人一票”的平等投票原则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并不能得到真正实现。
最后,选举过程冗长,令人选民厌倦。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己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美国总统选举分成预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各党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以及“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正式选举总统5 个阶段进行,整个程序需耗费近一年的时间,时间之长令人惊叹。而在这场马拉松式的竞选中,反复的演说、铺天盖地的广告都很令选民厌倦,这也是美国大选投票率较低的原因之一。另外,大选是关系到两大党切身利益的政治活动,为了赢得选举两大党便会不惜一切代价互相攻讦,有时还会将一些国内外事务当作一张牌来打,甚至会牺牲国家的利益。
四、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根本上符合美国的民主
这样一种有优有劣、备受争议的独特的选举制度,究竟为什么历经200年还依然充满生机与活力,其深层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认为应当是这种选举制度从根本上符合美国式的民主精神。
通常有人认为,由于美国的选举人制度时常会选举出“少数票总统”,这种结果是非民主的;而且,这种间接选举的方式必然没有直接选举更为民主。不错,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但是它同时也是一个共和的、宪政的国家,宪政、共和和民主价值的适当均衡,恰恰是美国的民主比许多追求民主价值最大化的国家更稳定、更可持续的重要原因。
从宪政意义上讲,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强调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不干扰。所以,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不可能将选举总统的权力交给议会,否则就有可能造成议会对行政权力的干涉,使总统不能独立的处理行政事务。因而总统必须由选民选出。但是正如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提到的那样,美国的开国元勋们要建立的是“一个共和国,而不是纯粹的民主国家”,他们知道“被治者的同意是政府的终
?极基础”,但并不认为“被治者的同意可以简约为简单的多数统治”。而选举人团制度既可以使得民意可以充分的参与到最高行政首脑的选举中来,又可以有效地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同时在候选人得票相同的情况下寻求国会的裁决,又充分反映了不同部门间分权制衡的思想。
? 刘敏《从民主视角剖析美国选举制度》,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2(9) ?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44-51页
从共和的角度来看,美国不仅是一个保障多数人民主的国家,同时也要保障少数人的权利。“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则固然重要,但它只适于美国众议院议员的选举,而最高法院大法官和总统的选举都不适用于“一人一票”原则。正如参议院参议员的名额每州均为两名是为了保护小州利益的目的一样,选举人团制度也正是为了照顾小州的利益,因为美国毕竟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所以,这样看似不民主的制度恰恰体现了美国兼容民主与共和的价值理念。
毕竟美国的三权分立与联邦制是被开国元勋们所采纳、被美国宪法所规定的,是美国的国本,所以美国不会因为为了追求所谓更大的民主而动摇200年来所依靠的宪政支柱,这也是美国“看似不民主”的民主反而比其他国家的民主更为稳定和成功的秘诀所在。有了宪政和共和制度的保证,即使在民主的运作中出现了问题,这样的制度也可以保证美国顺利渡过难关。我想这就是民主、宪政和共和均衡的魅力之所在。
综上我认为,美国独一无二的总统选举制度历经200年的沿革而依然充满活力,正是因为它根本上符合美国式的民主,是美国民主、宪政和共和均衡的产物,是美国三权分立和联邦制的重要体现,所以在将来的一定时间内仍会继续存在下去。但是其自身存在的问题也为美国的总统大选带来了一些尴尬的困境,我想未来美国一定会在此基础上对它加以发展和改造,使它更好的存续下去。
参考文献: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联邦党人文集》附录五,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联邦党人文集》,汉密尔顿等著,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论美国总统选举人团制度与其政党制度的互塑》,张鸷远,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1)
?《美国总统选举之选举人团制度及其改革建议》,刘性仁,南京大学法学评论,2007(春/秋季号)
?《论美国的民主》,托克维尔著,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44-149页
?《从民主视角剖析美国选举制度》,刘敏,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2(9)
?《2000年美国大选评述》,王希,美国研究,2001(1)
范文二: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介绍
美国总统大选是一段漫长的历程,必须历经政党初选、提名、竞选活动、全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等阶段,才能顺利入主白宫。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国采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大选每四年进行一次,并可连任一次。总统兼任三军统帅,同时不需向国会负责。
●总统候选人资格
依据美国宪法,竞选总统的候选人必须符合:在美国本土出生、至少年满三十五岁、在美国至少已居住十四年以上的条件。
●选举制度
一、政党初选
大选年的二月至六月间,各政党在各州进行政党初选,产生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政党代表。
选举方式有二,一为「直接初选」,透过选民投票方式直接产生党代表。第二种为「党团会议」,由基层(如郡)而上的各级会议推选各级代表,最后在州代表会议中推选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政党代表。
目前多数州采取直接初选方式,其中新罕布夏州为最早进行直接初选的一州。爱阿华州则是全美第一个进行党团会议的州。此两州的初选结果,将会影响其后各州的选举结果,被视为大选风向球。
二、政党全国代表大会/政党提名
两党通常在七、八月份各自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由各州选出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党代表,将在此推选本党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听取各委员会报告,同时制定党纲。
在五、六月间,全国代表大会的大部份成员已经产生,各总统候选人拥有多少代表支持也已明朗化,谁将赢得政党最后提名大致上已经底定。因此,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认可总统、副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最后一道程序而已。 总统候选人的提名,通常在大会的第三天或第四天进行。
三、竞选造势
九月至十一月间,各政党推出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随即展开全美的竞选造势活动,上山下海和选民会面,同时也有在电视上发表演说,进行电视辩论等等,竞选造势期间长达八至九周,耗费相当可观。
四、投票
总统大选的投票分为两个进程,一为全民投票,二为选举人团投票。
全民投票:大选年十一月份第一周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明定为投票日。这一天的全民投票,实际上并非选举总统,而是选举出代表选民的「选举人团」。选举人团将在稍后的投票中选出总统,因此可以说,美国总统选举并非直接选举,而是间接选举。
选举人团投票:大选年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选举人团成员将在各州首府分别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正式的选举结果,其实在全民投票当天即已确定,因此选举人团的投票只是一种形式,并不具实质意义。
五、当选/宣誓就职
各州总统选举的投票结果,将在选举后隔年的一月六日美东时间下午一时,由参议院主席在参众两院联席会议上公布。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将于同年一月二十日中午宣誓就职。
●选举人团制度
全美各州选举人(Electors)的组合,被称为「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依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并非由国会或选民选举,而是由选民推派的选举人选举。
各州的选举人名额,和该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相同。联邦政府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没有国会代表,一九六一年的宪法修正案中给予该区三个选举人名额。所以,相当于一百名参议员(每州两名)的选举人,加上等同四百三十五名众议员的人数,连同三名哥伦比亚特区选举人,就可得出五百三十八张的选举人票总数。
总统候选人获得的选举人票数如达到两百七十票,即超过全国选举人的一半,即可宣布当选。
●选举人计票制度
目前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其余四十八州均采取「胜者全拿」(winner-take-all)的选举制度。如果某一政党候选人在该州获得的票数高于对手,即可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此制度的正式名称为「General ticket system」。
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采取「区域计票制」(District system),在各选区获得单纯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即获得该选区的一张选举人票,在全州获得多数选票者,可再拿下两张(代表两名参议员)的选举人票。
胜者全拿制度,通常在大州投票结果公布之后,将扩大领先者差距或急速缩小落后差距。区域计票制为十九世纪多数州采取的计票制,强调兼具「地域」与「全州」的公平性。
范文三: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
1787年,美国制定并颁布了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将国家元首(总统)的选举权交给了人民。215年来,美国的选举制度随着美国的政治气候变化而变化,产生了许多不成文的习惯。原宪法和不成文的习惯同时生效,使美国总统选举变得更加复杂。
一、从选举过程看,美国的总统选举有严格的程序,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美国的总统选举从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前期竞选准备到正式大选,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实质性的选举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党内预选。在总统选举年的2至6月,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各州由普通党员直接选举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于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哪位总统候选人,因此,预选结果就能清楚地知道各总统候选人的支持率。从某种意义上讲,总统预选也就是普通党员直接选举本党总统候选人的过程。 第二阶段,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选举年的7、8月份,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本党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事实上,在各州的预选过程中,总统候选人的优势已基本明确,全国代表大会不过是为选举的优胜者履行一下正式手续而已。 第三阶段,展开竞选。总统选举年的9至11月份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的竞选阶段,总统竞选是美国政治生活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在竞选中两党候选人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为自己拉选票,为最后竞选成功奠定基础。 第四阶段,总统大选。总统选举年的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是美国总统大选日,这一天,各州选民到指定的选票站选举总统选举人。总统选举人被选出后,组成选举团,于12月的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本州首府集会,分别选出正副总统;次年1月6日下午1时,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全体议员在众议院集会,由参议长主持开票,当众公布选举结果;当选的正、副总统于1月20日宣誓就职。
二、从选举方式看,美国的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制度,属于间接选举。 许多人认为,美国总统是在总统大选日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其实不然,美国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制,即由选民选出总统选举人,再由总统选举人选出总统。由于选民在推举选举人时,已经明确表示选某一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因此,美国总统虽为间接选举,却有直接选举的意义。另外,总统选举人制度作为美国总统选举中的一项独特的制度,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诸如,各州选举人的数目同本州在国会里的议员人数相等,一些大州议员人数多,选举人数目也就多;选举人的选举实行“胜者得全票制度”,就是说,如果某党获得一个州的多数选举人票,则该党就获得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等等。
三、从政权组织形式看,美国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制度,总统选举与国会选举分别进行。 美国是总统制共和制国家,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制。美国
总统与国会不仅在权力上相互牵制,而且在产生途径上也各不相同。美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总统选举每四年一次,称为“大选”;国会选举则是两年一次,称为“中期选举”。美国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其中,众议院议员435名,任期2年,每两年全部改选;参议院议员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所周知,美国总统选举获胜的党是执政党,但执政党并不一定是国会中的多数党,执政党往往在国会的一院或两院中占少数席位。当总统所在的党在两院中均占少数席位时,美国的总统被称为“跛鸭总统”。
四、从政党制度看,美国实行两党制,总统选举是政党选举与公民选举交融结合进行的。 美国是两党制国家,其总统的选举产生与国内的两大政党密不可分。美国总统选举实际上是决定由哪个政党执掌政权,成为新的执政党,这是美国两党实现轮流执政的一种方式。美国的总统选举主要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运作和控制的。两党的总统候选人必须是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总统候选人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的,要想被确立为总统候选人,首先必须在党内击败其他的竞争者;总统候选人能否在总统竞选中获胜,除其个人因素外,也与本党有密切联系,总统候选人所在党的威信、形象直接会影响到他的支持率;“胜者得全票制度”则保证了两大政党对总统选举结果的控制。在个别情况下,作为总统候选人,也可以是一些小党成员或无党派人士,但这些总统候选人获胜的可能性很小。而两大政党人多势众、势力强大,这就保证了各州的选举人票落入两党手中。 美国总统选举虽然操纵在两大政党手中,但并非与美国的公民没有关系。美国公民拥有选举权,总统选举人是由公民直接选出的。总统候选人为了在选举中获胜,就必须争取选民,在选民中树立良好形象,提出吸引选民的口号和纲领,甚至向选民作出某些承诺。选民的向背,最终决定总统候选人竞选的成败。总之,两党的总统候选人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推举,但能否当选总统是由公民选举决定的,并非由两党决定。
五、从阶级本质看,美国的总统选举是典型的金钱选举,体现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性质。 金钱是进入白宫的钥匙,这从近几十来美国当选总统的情况和历届总统竞选的费用中可以得到充分体现。 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9位美国总统,大多是富豪。其中,肯尼迪是波士顿财团的大资本家,约翰逊和卡特是大农场主,里根是有名的富翁,布什家族则是美国的制造业巨头。因此,说美国政府是“富豪内阁”是再恰当不过了。
六、从总统的竞选费用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总统的竞选费用急剧增加。1964年美国总统竞选费用为2亿美元,1968年是3亿美元,1972年为4亿美元,1976年达到5.4亿美元,1980年高达10亿美元,1996年达到创记录的11.4亿美元。美国总统竞选费用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总统候选人个人拥有雄厚的财力;二是政府补助;三是来自大财
团和社会各界的捐款。虽然美国的《竞选运动资助法》规定,个人直接给总统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美元,团体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但一些大财团通过各种途径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所支持的候选人提供资金,与总统候选人进行“金钱与政策”的交易。难怪有人说美国的总统选举是“钱举”。
范文四: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
总统选举的程序与过程极为错综复杂,包括预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预选通常在大选年的2月份开始进行,6月份结束。在这一阶段,民主、共和两党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在各州进行预选,也是在民主、共和这两个大党内部,为各自党的总统候选人的提名作准备的阶段。接着是两党在,、,月举行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各州代表投票,选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然后通过由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副总统候选人,并制定正式的竞选纲领。 美国总统预选
预选是,年一度的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被视为美国大选的前奏。
该阶段通常于大选年,月开始,到,月份结束。预选期间,美国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全国大多数州选出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少数不举行预选的州,则由两党的州委员会或州代表大会选拔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些代表将在党代会上提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因此,预选实际上是对总统候选人资格的争夺。
美国选举人团制度
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已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 选举人团制度规定,美国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共和制、联邦制和分权与制衡原则结合的产物,同时也是多种利益间妥协与协调的结果。近年来,美国要求改革选举人团制度的呼声不断,但由于多种因素阻碍,改革始终无法进行。
美国总统的届、任、位
美国总统选举四年举行一次,四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死亡或因故去职,未能满任,另由他人接任,则继任总统和前总统属同一届总统。
总统的“任”是指他的任职而言。一个人如连续担任几届总统,仍被认为是一任。 “位”是指担任过总统的人数。美国自1789年开始举行总统选举至今,已先后有42人担任过总统职务。
现任总统布什是历史上第55届、第43任和第42位总统。
美国共和党
美国共和党是美国轮流执政的两大政党之一。共和党的前身为1792年成立的民主共和党。1825年,民主共和党发生分裂,其中一派组成国民共和党,1834年改称辉格党。1854年7月,辉格党与北部民主党和其他反对奴隶制的派别联合组建共和党。
共和党没有固定的政纲,只有适应每次大选需要的竞选纲领。共和党党员多数是不固定的,凡在选举中投票选举该党总统候选人的选民都被认为是该党党员。 美国民主党
美国民主党是美国两大政党之一,其前身是1792年杰斐逊创立的民主共和党,建党初期主要代表南方奴隶主、西部农业企业家和北方中等资产阶级的利益。19世纪初,民主共和党发生分裂,一派自称国民共和党,后来改称辉格党。以杰克逊为代表的一派于1828年建立
民主党,1840年正式定名为民主党。
民主党无固定纲领,只有适应大选需要的竞选纲领,凡在大选中投民主党票者均可被认为是该党党员。
美国总统选举
美国总统的就职典礼
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只有到当选总统于次年,月,,日手抚《圣经》,宣誓就职时,美国的总统选举才告结束。
美国的弹劾程序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总统、副总统和合众国的所有文职官员,因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而受弹劾并被定罪时,应予免职。
美国的中期选举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国会选举每两年举行一次。其中一次国会选举与总统选举同时举行,另一次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举行。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举行的国会选举为中期选举。中期选举通常在,,月第一个星期后的星期二举行。
合肥四中历史组李安朝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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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法国的总统选举制度
第3期!!!!!!!!!!!!!!!!政法论丛!!!!!!!!!!!!!!!!!No.32002年6月!!!!!!!!!!!!!!ZhengFaLunCong!!!!!!!!!!!!!!Jun.1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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