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新中国过渡时期阶段特征
过渡时期阶段特征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中国从此进入现代史时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时期,具有以下历史特征:
一,社会性质: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中国现代史上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的社会性质,从政权形式和经济基础而言,是新民主主义国家,但从实质和发展方向而言,是社会主义国家。正如**所指出的:“新民主主义,就其整个情况而言,不是社会主义的;但从它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主导方面来看都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并不是普通的因素,而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所以我们有时把新中国成立后的这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也并不矛盾。从这一时期我党采取的政策来看,有些具有新民主主义的性质:如土地改革;有些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如三大改造;有些兼而有之:如没收官僚资本。
二,经济特征:
五种经济并存。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包括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集体农庄和一部分手工业合作社);一部分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当时的条件下也具有程度不同的社会主义性质。要求注意:
(1)实行在国营经济领导下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制度。1949年9月29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实际上是1949年10月到1952年中国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临时宪法。这个纲领明确提出:“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事业,均由国家统一经营。凡属国有的资源和企业,均为全体人民的公共财产,为人民共和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物质基础和整个经济的领导力量。” “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文件选集》,中国人民大学1952年版,第44—45页。)
(2)尽管国营经济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领导作用,但所占比重并不大。其中非社会主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占很大比重,是主体经济成分。到1952年,在国民收入中,国有经济的比重占19.1%,集体经济占1.5%,公私合营经济占0.7%,资本主义经济占6.9%,个体经济占71.8%。((《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年版(下同),第308页) 1956年底,三大改造完成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分完全占主导地位。1952—1957年,在国民收入中,国有经济的比重由19.1%上升到33.2%,合作社经济由1.5%上升到56.4%,公私合营经济由0.7%上升到7.6%,资本主义经济由6.9%下降为0,个体经济由71.8%下降为2.8%。
三,社会主要矛盾与主要任务
1.从1949年到1952年底,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同国民党残余势力、地主阶级
和帝国主义的矛盾。主要任务是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争取国家财政状况的基本好转,以便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条件。
2. 从1953年到1956年底,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则主要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消灭剥削阶级,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对此进行了三大改造,特别是对待民族资本主义则实行了和平改造的政策:在经济上实行赎买政策,改造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实现和平过渡;在政治上使民族资产阶级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三大改造完成后,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复存在,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先进的社会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四,政治体制:
1.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并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定地位。
2.在过渡时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这一政体过渡局面的结束,但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
五,国际外交:
新中国成立前夕,**就阐述了新中国奉行的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强调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自己来处理,任何国家都不得干涉,确定了“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的方针,提出在平等互利和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同一切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具体表现为:
1.建国第一年,就同苏联等17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2.1953年12月,**在会见来北京参加谈判的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54年6月,**和印度总理尼赫鲁发表联合声明,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并倡导将这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们党和国家对世界和平事业的突出贡献,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3.1954年,新中国第一次以世界上五大国的身份参加日内瓦国际会议,在会上起了积极作用。
4.1955年,在亚非国际会议上,**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促使会议圆满成功,加强了同亚非各国的联系。
六,民族政策:
从根本上确立中国国内各民族间平等友好互助的关系,保障各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1.新中国成立以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原则,少数民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代。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政策,在中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2.社会主义改造开始以后,党和政府根据少数民族的意愿,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或土地改革,废除剥削制度,建立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
3.确定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1947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建立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1949年9月29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之一。1952年8月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作了全面规定。在1954年制定及以后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都将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加以规定。
范文二:历史的重要阶段及其时代特征(过渡时期)
小编会不定时的为大家持续推送“历史的重要阶段及其时代特征”
请大家持续关注哦!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也可以回复给小编,小编会整理小伙伴们给的好的意见或者建议,让我们一起学习进步吧。
过渡时期(1949~1956年)
总体特征: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具体表现:
两个阶段:经济恢复(:1949~1952年)、经济建设(1953~1956年)。
三项任务: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政治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三大政治制度基本确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济上:社会主义工业化启动。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开始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程,其特点是优先发展重工业,建设与改造并举,即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同步进行,建设成就显著,初步奠定新中国的工业基础,中国工业落后的面貌开始改变,工业布局趋于合理,计划经济体制确立。
外交方面: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受两极格局的影响,新中国选择了“一边倒”的外交方针;
1953年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表明新中国外交政策走向成熟;
1954年的日内瓦会议和1955年的万隆会议提高了新中国的国际地位;
50年代末,中苏关系恶化,中国真正意义是实现了完全的独立。
思想文化上:扫盲工作全面展开,双百方针提出。 中外联系:二战后形成两极格局对峙局面,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政治孤立、经济禁运、军事包围;第三次科技革命兴起。
重大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大政治制度建立、五四宪法;一五计划(工业化、三大改造);双百方针。
[shuāng bǎi fāng zhēn]
双百方针:双百方针,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提出的,繁荣文化事业的基本方针。“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分别于1951年和1953年提出,1956年正式提出双百方针。
范文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过渡时期的经济特征分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过渡时期的经济特征
分析 NO.20.2O10
现代商贸工业
ModernBusinessTradeIndustry2010年第2O期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过渡时期的经济特征分析 张娴或
(四川大学,四川成都610064)
摘要:分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滤性质与主要矛盾和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
主义过渡的经济条件,以及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与过滤时期的经济特征.
关键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特征
中图分类号:C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l672—3198(201O)20-0084-01
l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与主要矛盾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具有过渡性质的,它属于社会主义 体系的社会形态.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 立之前,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 级的矛盾.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条件下,在经济,政治,思想等领域, 都既存在着社会主义因素,又存在着包括资本主义因素在 内的各种非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结构中,存在着私人资 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政治结构 中,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参加国家政权的管理;在文 化领域,存在着包括资产阶级思想在内的各种非无产阶级 思想.但是,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又都处 于领导地位,即经济上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领导地位, 政治上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文化上无产阶级思想(共产主
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这些社会主义因素,保证了新民主主 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取得胜利后,不失时机地实现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在这 种经济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以继续解放 和发展生产力,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开辟道路. 2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条件 中国社会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条件主 要有两个:一是近代中国资本主义及现代化工业有了一定 程度的发展,特别是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对民 族工商业采取保护的政策,使濒临危机的民族工商业得到 新的发展,从而创造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物质基础,即生产力 基础;二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中,不仅有私人资本主义 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更重要的是还有处于领导地位 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它主要是通过没收官僚 资本建立起来的,这些先进生产力更是新民主主义向社会 主义过渡的经济条件.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过渡时期的经济特征
3.1过渡时期的经济特征
1952年底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一个相当长的 时间里,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 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化三 改造).因此,2O世纪5O年代过渡时期的经济特征主要表 现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多种经济成份即为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 业者的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同时并存.其中,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居于领导地位,但非 社会主义的经济仍占有很大的比重.
过渡时期又称为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政治领域的任务
就是消灭剥削阶级,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而经济领域的任务 就是把非社会主义经济改造成社会主义经济.
3.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特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1987年的中共十 三大提出的,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 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 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而奋斗.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特征主要表 现为一下三点:
(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3)市场经济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发挥着 基础性作用.
由经济特征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 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 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园,逐步转变 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 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 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 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国人民 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 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 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 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自强 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 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 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历史阶段.
2O世纪5O年代过渡时期的经济特征是由无产阶级革 命的特点以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点所决定,而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特征则是由我国现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 状况所决定.落后的生产力引起初级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初级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然后再发 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但是,我们必须正视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的经济特征,充分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的经济目标,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
范文四:要正视过渡时期的特征
作者:邱晓华
上海改革 1995年06期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观察事物,研究问题,作出判断,采取措施,都必须充分考虑过渡时期这样一个最基本的特征,才能使我们的主观更加符合客观,避免大的失误,取得好的效果。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两方面的“误区”:其一,在研究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往往习惯于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一些标准来衡量;其二,在研究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往往借助于完全的、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作为参照系。显然,在过渡时期,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的标准所得出的结论是难以符合客观实际的,用完全的、成熟的市场经济的标准来检验,其结果也是往往与实际背道而驰的。由于这两类“误区”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人们正确把握形势,科学制定对策,也伴生了一系列的思想认识的矛盾,使一些宏观政策或是流于形式,或是根本难以贯彻,结果更加剧了一些同志认识上的混乱,放大了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一些矛盾。
过渡时期是一个特定时期,它既不同于过渡开始前的传统社会,也不同于过渡结束后的现代社会,有其鲜明的个性,集中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变动率大。尽管由传统社会转到现代社会,是一个渐进的量变过程,但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日新月异,客观事物和主观世界都处于经常性变动之中。例如,在过渡时期,经济管理体制出现了由单纯靠计划、靠行政手段转变到靠市场、靠经济手段的新趋向;所有制结构出现了由公有制一统天下转变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态势;分配方式上,出现了由按劳分配为主转变到按劳分配和其他分配方式并存的新局面;在资金渠道上,出现了由财政一统天下转变到财政预算内、预算外和信贷“三足鼎立”的新格局;在对外开放上,出现了基本由封闭半封闭为主转变到敞开国门,吸引外资,发展外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与国际经济接轨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新形势;在发展经济方面,出现了由高积累、低消费向高积累、中消费转变的新战略。这些大的变化,势必与传统的社会有很大差异性,增加了观察事物的复杂性和宏观调控的难度。
二是透明度小。在过渡时期,各类新生事物的产生,往往不具大的透明度。例如,股市、证券、房地产、期货、产权、要素等现象是一群复合体,正负效应并存,往往不容易得出其好与坏的结论,需要从正面到反面多角度思维,作深入调查研究,才容易了解这些事物的真实涵义。如果正面影响大,往往人们容易得到好的结论,如果负面影响大,往往人们容易得到差的结论。特别是受限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它们效应的显示往往需较长时期。因此,争躁不得,不宜匆匆下结论,更多的是要趋利避害,因势利导,冷静观察,以便最后得出客观的正确结论。
三是规范性差。过渡时期,往往容易形成“先破后立”的制度建设落后的局面,加上利益追求机制的形成,使得各种越轨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政策的扭曲变形。例如,宏观调控的政府行为,由于职能转变的滞后,往往习惯在调控经济中过多地使用行政手段,即使使用经济手段,也带有很强的行政性色彩,因而政府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又如,市场的建立和市场机制的运转,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各种股份制试点,证券市场运作,都往往带有脱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象,造成市场的发育十分不健全,投机性成份过大。
四是不成熟性。过渡时期,经济生活中出现的这样和那样的新变化,往往都带有传统体制的痕迹。例如,在分配领域发生的变化虽然较大,但就工薪阶层的收入而言,其仍然还有许多不尽合理之处,尤以收入悬殊和平均主义现象并存最为突出。因而人们在看到新现象的积极变化时,还必须注意通过不断的后续措施对其加以完善。这个任务也是相当艰巨的,我们决不能满足已有的变化,固步自封。必须创造一个更合适的成长环境,使新变化逐步成熟起来。
过渡时期的基本特征,决定了我们改革与发展战略的选择,这就是由渐进式起步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决定了我们要不断扬长避短,既考虑正面效应,又防止负面影响;决定了我们要综合配套,有破有立,破立结合;决定了我们要从实际出发,适时化解各种利益冲突,以小的调整换取大的巩固的成功;决定了我们政策的制定要依照“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衡取其重”原则,在稳定中不断改革,在细心权衡后,大胆闯试,构筑新体制大厦。
范文五:过渡时期的心理行为特征与管理对策
过渡时期的心理行为特征与管理对策
一、过渡时期未成年犯的基本现状
在被调查的 171名未成年犯中,年龄在 16— 17周岁的占 6%, 17周岁以上、不满 18周岁的占 94%;犯罪类型上,抢劫罪占 74%, 盗窃罪占 11%,故意伤害罪占 10%,其它类型占 5%;文化程度上,文 盲或小学文化的占 86%,初中以上占 14%;籍贯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 的占 91%,城市的占 9%;剩余刑期不满 1年的占 18%, 1至 3年的占 31%, 3年以上的 51%。从上述统计数据来看,处于这个特殊时期的罪 犯有一半以上, 在向成人角色转换后, 必须继续在管教所内服刑至少 两年以上的或者更长时期, 他们的思想状况、 心理特征也势必随着年 龄的增长日益凸显出来。
二、过渡时期未成年犯的基本特征
1、财产刑犯罪居多,归咎于他人现象较重。未成年人的精神 需要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好奇心理、追求刺激、好逸恶劳、喜爱竞争 性游戏等。由于他们一般没有合法的、稳定的收入,为了满足这些需 要,他们可以干出富于冒险的、不计后果的鲁莽行为来。因此,在犯 罪类型上,多以财产型犯罪为主,归咎于他人的居多,真正悔罪、认 罪的较少。在被调查对象中,当问及犯罪根源时, 65%的学员认为当 初违法犯罪一时冲动、犯糊涂所造成的,如抢劫型罪犯,多以团伙作 案为主, “跟着别人就上去了” ,小明就曾这样跟民警谈过犯罪动机, 他就是跟平时一起爱玩网络游戏的朋友在学生上学的路上, 三次抢劫
共计人民币三十多元,而换了三年的“牢狱” 。
2、文化素质较差,是非分辨能力不强。根据调查结果显示, 有 86%的未成年犯学员在入所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是文盲。不学 无术、游手好闲、辍学失学、缺乏监督是这类少年的典型的特征。张 某因父母离异在小学四年级就辍学了, 后经人介绍, 他在一个溜冰场 专门给人家看鞋子, 并结识了一群社会闲散人员, 后来受人教唆犯盗 窃罪被判刑 3年。
3、心理压力较重,不能适应环境的较多。未成年犯刚投入管 教所服刑时, 普遍感到心理负担重, 前途茫然、 悲观失望、 胆怯沮丧、 孤立无助、 不知所措是他们这一时期的明显特点。 调查中当被问及 “你 以目前管教所的监管环境适应状况是??”有 62%的选择“不适应” , 有 30%的选择“基本适应” ,有 8%的选择“感觉很无奈” 。徐某因抢劫 罪被判 5年徒刑,在入所队时期,一直惶恐不安。父母第一次来所会 见他时,他哭丧着脸说在里面很害怕,一是怕挨打,二是怕受处罚。 三个月的入所教育期对他来说仿佛过了三年, “真难熬啊! ” 他后来回 想起那段时光还时不时地这样说。这是一个典型的心理恐惧症的例 子,因突然失去自由,不适应管教环境, “心有千千结”而无从诉说, 造成这类学员背上沉重的心理负荷。
4、自尊心较强,感情较脆弱。自尊心强、希望得到他人尊重 与关爱是未成年人的显著特点。 尤其是对遭受了人生如此重大挫折的 未成年学员们来说, 渴望尊重、 希望被关爱是他们普遍存在的心理状 态。 管教所就是一个大家庭, 民警 “象父母、 象医生、 象老师” 的 “三
象”要求对他们这颗稚嫩的心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次问卷调查中,当 被问及“你因违纪受到批评时希望民警的态度是??” ,有 85%的学 员赞成民警以说服教育为主, 反对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 当被问及 “每当例行搜身检查时,你希望的情形是??” ,有 76%的学员主张 “只希望接受民警亲自检查” (注:对学员例行搜身是未成年犯管教 所一项防范监管安全隐患的制度, 但在执行过程中普通存在着由学员 组长代为民警检查的现象) 。从上述答题中不难发现,未成年犯渴望 得到关心关爱, 希望得到人格上的尊重是非常符合未成年人的一般心 理特点的。 “感情脆弱”是这一时期又一特点,年轻、稚嫩的心在经 历一次心灵重创后似乎再也经受不住半点风雨。 当被问及 “你面对困 难或挫折时的态度是??” , 25%的学员选择“自我安慰” ; 45%的学员 选择“灰心丧气” ;只有 15%的选择“意志更强” 。金某因故意伤害罪 被判刑 10年,入所 1年后,突遇爷爷病逝,因从小跟随爷爷长大, 与他感情很深,得知消息后,情绪一度非常低落,甚至有自杀念头, 在民警的关心爱护和精心安排下,这一状况才得以缓解。
5、自制力较差,好胜心较强。缺乏自制力、争强好胜是未成 年人的基本特点,调查中发现,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 58%的学员具 有好胜的表现,而只有 12%的人愿意主动化解矛盾或向民警报告。处 在这一时期的少年犯学员往往因自控力差, 多动好斗, 有时经常为点 小事就大打出手。 一次林某在走道上与他人下棋, 陈某路过时不小心 将棋子撞落在地,双方便扭打起来,两个人的眼睛互相被打得象“熊 猫” , 民警在调查此事时,他们不敢承认是打架,竟谎称是摔跤所致,
令人啼笑皆非。
6、自理能力差,依赖性强。少年学员缺乏对生活的基本常识 和技能, 自理能力不强; 在生活、 学习、 劳动过程中有一定的依赖性, 并伴有很强的惰性。在被调查的学员中,当问及“入所后自己的生活 自理状况是??” ,有 16%的学员选择“不能自理” , 59%的选择“慢 慢学习适应” 。他们在平时生活中经常丢三拉四,不讲究个人卫生, 有时连睡觉也会着凉;劳动中按部就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性等。
7、成人感强,上进心不足。调查中发现,未成年犯在被问及 对待吸烟问题的认识态度时,有 54%的学员认为“吸烟时感觉有成人 味” ,有 22%的学员认为“只是在无聊或烦恼时有吸烟的欲望” 。少年 学员在即将迈入十八岁门槛时,从生理和心理上都会有很大的变化, 生理上骨骼的发育、 第二特征的增强, 会给他们心理上带来很大变化, 他们常常认为自己快是成年人了,便不自觉的模仿成年人的行为习 惯,而很少学员认为要有成年人的责任感和上进心,得过且过,求舒 适、混刑期的不乏其人。
8、关心自己较多,关爱集体较少。在过渡时期,部分未成年 犯往往表现为思想狭隘、 目光短浅、 急功近利, 很少关心集体的荣誉。 如在对待计分考核问题上,刑期不长以及快满十八周岁的部分学员, 他们感觉自己很快就要“走”的。因此,当被问及“你对目前计分考 核制的认识态度是??”有 56%的选择“可有可无” , 32%的选择“能 激励上进” ;当被问及对待集体活动的态度时,有 56%的选择“与我
无关” ,有 35%的选择“高兴时愿意参加” 。这些迹象表明这类学员对 集体主义荣誉感存在相当程度的缺失。
三、过渡时期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对策之探讨
(一)正面教育与适当惩罚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38条规定:“对违法犯 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 为辅的原则。 ” 《监狱法》第 78条也规定:“对未成年犯执行的刑罚应 当以教育改造为主” 。这些法律规定为教育改造未成年犯提出了基本 要求,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不同的案由和不同的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 在教育实践中, 司法工作者 往往是在理论上坚持,而在实际操作上出现偏差,即惩罚多于说教, 片面认为惩罚的效果来得直接,说服教育“非一日之寒” 。殊不知, 惩罚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它通常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 日本近代刑法学家牧野英一曾指出, “刑罚只是为了对犯人实施教育 和改造,使之回到社会中来的一种合乎目的的手段” 。严某因犯抢劫 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投入管教所后,情绪一度极不稳定,甚至有时 装疯卖傻, “大事不犯, 小错不断” , 为此经常受到民警的批评与处罚。 有的民警认为他有心理问题,是个“神经病” ,主张不用过多管他, 不出现大的违纪问题就行了。 笔者通过与该犯个别谈话中发现, 他思 维清晰,说话有条理,并不象人们所说的“神经病” 。交流过程中他 坦言:“在车间劳动的时候,我感觉什么都好,怎么一回到监舍就感 觉什么都不好,甚至想动手打人呢?”从进一步谈话分析中发现,他
是对监所环境一时不适应, 在劳动中能得到一时的快乐而忘记了所有 痛苦的回忆。 笔者对他有劳动的热情给予了及时的肯定, 并勉励他要 给自己不断提出新的目标,从劳动中体验自我,体会人生;多与民警 沟通思想,消除恐惧、紧张情绪。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严某所谓的 “心理问题”竞消失得毫无踪影了。
(二)法制教育与纪律教育相结合
法制是制约人们行为和调整人们关系的社会规范, 具有强制性 和外在性,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有效地避免违法犯罪。这是一个显 而易见的道理。而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而且有低龄化 趋势。一份来自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未成年 人犯罪总数已经达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 70%以上。不知法、不懂 法、 缺乏最起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 是导致未成年犯罪的一个重 要原因。 因此, 对未成年犯学员进行法制教育, 不能仅仅认为是在 “亡 羊补牢” ,这对他们今后的顺利改造和刑满回归社会后减少重新犯罪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 对未成年犯学员进行监规队纪教育也 是很有必要的。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过:“严格的纪律能 促使集体变得更完善,使集体每个成员变得更美好。 ”在管教所这个 特殊的大集体中, 必须让未成年犯懂得集体对每个学员的重要性, 树 立集体正气和集体荣誉感,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
(三)亲情化管理与严格管理相结合
亲情化管理是对未成年犯进行人道主义教育和尊重罪犯人权
的具体体现, 但亲情化管理并不等同于放松要求或放纵, 它必须与严 格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才能相得益彰。 俗称:“文武之道, 一张一弛” , 特别对处于过渡时期未成年犯的管理, 既不必严格按照入所教育时期 的模式“生搬硬套” ,也不能按成年犯管理的某些方式,放松管理要 求。 特别要严格控制未成年犯与成年犯的密切接触, 防止交流犯罪经 验,交叉感染,以及沾上成年犯诸多不良的行为习惯。当然, “要尽 量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 (马卡连柯语) ,要给 予未成年犯适度的思维空间和休息时间, “弓不拉满,势不使尽” ,否 则, “月盈即亏” ,适得其反,这也是自然法则。如 2004年,陕西省 少管所开展亲情化管理,在全国率先对全省的少年犯不再一律剃光 头,未成年犯可根据喜好选择平头、寸头或短发式;上海一监狱实行 人性化措施, 为每位服刑人员进行专项健康常规检查, 并设立健康档 案;在亲情会见室,可为新收犯适当增加会见时间等;湖北省未成年 犯管教所在未成年犯进入成年角色时,有组织地举行成人宣誓仪式, 用真情呼唤他们从沉睡中觉醒,提高成人责任感、自信心和进取心。 (四)个别教育与特色教育相结合
个别教育是民警与未成年犯沟通的重要渠道, 也是对未成年犯 实施正面教育的有效方式。 法国启蒙思想家、 教育家卢梭在 《爱弥儿》 一书中强调“教育要人本化” ,主张应结合少年的天性和身心发展特 点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目前, 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少年学员的教育管 理大多依赖“计分考核制” 。但从调查中发现,多数学员对计分考核 往往持无所谓的态度, 这无疑是对现行计分考核制度的严峻挑战。 管
教一线民警在工作过程中也在思索:除了计分考核, 究竟还有什么办 法能有效提高罪犯改造的积极性, 从而提高改造质量呢?在改造工作 实践中,我们了解到,根据少年学员渴望被关爱、自尊心强、爱玩好 动等天性, 对那些认为计分考核无所谓表现又很差的学员, 在亲情电 话、会见就餐、购物、休息娱乐等方面,可以考虑给予他们适当的限 制。如此同时,对他们进行正面疏导,通过学员互监组, “耳目”及 时搜集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个别教育,促其改变自我、完善自我、 提高自我。 以上的做法对于那些顽危少年学员来讲, 不失为一个行之 有效的管理方法。
除此之外,要从根本上使未成年犯矫正恶习、重塑自我,对其 实施特色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特色教育主要是指对未成年犯实施心理 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建立未成年犯心理健康档案, 矫治心理疾 病,促其走出心理误区或法律盲区,积极地面对人生,珍爱生命,珍 惜自我,从我做起;提高抵御困难与挫折的承受能力,增强自信心, 提高自制力。 2005年 12月,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本系统内成立 了国内首个独立的心理辅导中心,该中心由宣泄室、静心室、心理测 量室等 11间功能室组成, 可根据未成年犯不同身心特征和心理问题, 有针对性对其进行治疗,被形象地称之为“特色功能辅导室” 。近两 年来,该中心已成功治疗 200多名未成年犯。
(五)文化教育与技术教育相结合
文化知识水平是个人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成年犯尽管触犯 了刑法, 受到了刑罚的处罚, 但他们仍然属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
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 39条规定:“国家、社会、家庭、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 造条件” 。因而,未成年犯管教所要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犯进行文化 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努力改变当前未成年犯文化教育时间 少、开课少、师资匮乏以及重视生产劳动和职业技术教育,忽视文化 知识学习等现象。 2005年 9月,一所特殊学校——江西省启明学校 在备受瞩目中举行了隆重的开学典礼, 使得江西省千余名未成年犯能 在管教所内接受义务教育。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全国政协委员刘运来 是要求政府将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最主要推动者, 他 发现,尽管导致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 是这些孩子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 这很容易导致他们道德失落、 心理 失衡,行为失控,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2004年一项统计显示,全国 未成年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 83%。
由于种种原因, 高墙内一直是被义务教育遗忘的角落。 尽管未 成年犯管教所通常在监内设立了特殊学校,以教育改造这些失足者, 但是这些对未成年犯的教育不属于国民教育范畴。 因此, 得不到国家 的义务教育经费, 管教所也往往把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放在教育未成 年犯的主要位置, 而对未成年犯的文化基础知识教育并不看重, 监内 的教学条件、 领导体制及教育内容等方面都存在着问题。 未成年犯大 多没有完成义务教育, 他们服刑的期间正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最好 时机。 如果在此期间不能在劳动改造的同时学习文化知识和技术, 将 来重返社会后将很难与社会衔接,这样就很容易诱发一些新的问题,
甚至使他们再次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因此, 在高墙内实施国民义务 教育势在必行。
(六)思想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过渡时期未成年犯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未 成年犯管教所肩负着对少年犯教育改造的使命, 同时也在努力培养未 来社会合法的有用之才。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 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和****最近提出的树立社会主 义荣辱观,牢记“八荣八耻”的重要思想,为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少年 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指明了方向。 通过教育, 要促进他们增强爱国主 义、集体主义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养成良好的社会公 德和个人品德; 要引导未成年犯深刻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国家、 社 会、人民、家庭及个人所造成的危害,以激发其认罪、悔罪、接受教 育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做好上述六个“结合”的同时,司法工作者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 面的资源力量, 投入到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过程中, 进一步加强和改 进社会联合帮教育措施; 积极改善未成年犯与自己家人、 邻里或社区 的关系, 消除亲人和社会对他们产生的偏见与歧视; 切实做好 “五类” 罪犯与社区矫正的衔接与协调工作; 积极帮助和妥善处理好未成年犯 刑释后的安置工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新中国过渡时期阶段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