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自然灾害包括哪些种类?
自然灾害包括哪些种类,
1、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有20余种,主要有以下种类:
(1)暴雨:山洪暴发、河水泛滥、城市积水; (2)雨涝:内涝、渍水;
(3)干旱:农业、林业、草原的旱灾,工业、城市、农村缺水; (4)干热风:干旱风、焚风;
(5)高温、热浪:酷暑高温、人体疾病、灼伤、作物逼熟; (6)热带气旋:狂风、暴雨、洪水;
(7)冷害:由于强降温和气温低造成作物、牲畜、果树受害; (8)冻害:霜冻,作物、牲畜冻害,水管、油管冻坏; (9)冻雨:电线、树枝、路面结冰;
(10)结冰:河面、湖面、海面封冻,雨雪后路面结冰; (11)雪害:暴风雪、积雪;
(12)雹害:毁坏庄稼、破坏房屋;
(13)风害:倒树、倒房、翻车、翻船;
(14)龙卷风:局部毁坏性灾害;
(15)雷电:雷击伤亡;
(16)连阴雨(淫雨):对作物生长发育不利、粮食霉变等; (17)浓雾:人体疾病、交通受阻;
(18)低空风切变:(飞机)航空失事;
(19)酸雨:作物等受害。
2、海洋灾害
海洋灾害主要有如下种类:
(1)风暴潮:包括台风风暴潮、温带风暴潮; (2)海啸:分遥海啸与本地海啸2种;
(3)海浪:包括风浪、涌浪和近岸浪3种,就其成因而言又分台风浪、气旋浪;
(4)海水;
(5)赤潮;
(6)海岸带灾害:如海岸侵蚀、滑坡、土地盐碱化、海水污染等;
(7)厄尔尼诺的危害。
3、洪水灾害
(1)暴雨灾害;
(2)山洪;
(3)融雪洪水;
(4)冰凌洪水;
(5)溃坝洪水;
(6)泥石流与水泥流洪水。
4、地震灾害
(1)构造地震;
(2)隔落地震;
(3)矿山地震;
(4)水库地震等;
5、农作物生物灾害
(1)农作物病害:主要有水稻病害240多种,小麦病害50种,玉米病害40多
种,
棉花病害40多种及大豆、花生、麻类等多种病害; (2)农作物虫害;主要有水稻虫害252种,水麦虫害100多种,玉米虫害52
种,棉 花虫害300多种,及其它各种作物的多种虫害; (3)农作物草害:约8000多种;
(4)鼠害。
6、森林生物灾害
(1)森林病害:2918种;
(2)森林虫害:5020种;
(3)森林鼠害:160余种。
7、生态灾害:恶性传染病(SARS、埃博拉病毒)、沙尘暴、火灾(森林大火)
等
8、天文灾害:流星体或小行星撞击地球,太阳活动引发的灾害
地质灾害有哪些类型,
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发生处所进行划分,常见地质灾害共有12类、48种。它们是:1地壳活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等;2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3地面变形灾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地裂缝)等;4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如煤层自燃、洞井塌方、冒顶、偏帮、鼓底、岩爆、高温、突水、瓦斯爆炸等;5城市地质灾害,如建筑地基与基坑变形、垃圾堆积等;6河、湖、水库灾害,如塌岸、淤积、渗漏、浸没、溃决等;7海岸带灾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崖侵蚀、海港淤积、风暴潮等;8海洋地质灾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坝、浅层气害等;9特殊岩土灾害,如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冻土冻融、沙土液化、淤泥触变化、淤泥触变等;10土地退化灾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沼泽化等;11水土污染与地球化学异常灾害,如地下水质污染、农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12水源枯竭灾害,如河水漏失、泉水干涸、地下含水层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致灾地质作用都是在一定的动力诱发(破坏)下发生的。诱发动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为的。据此,地质灾害也可按动力成因概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自然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规模和频度,受自然地质条件控制,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人为地质灾害受人类工程开发活动制约,常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多。所以防止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已成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一个侧重方面。
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进程,有的是逐渐完成的,有的则具有很强的突然性。据此,又可将地质灾害概分为渐变性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等;后者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下工程灾害等。渐变性地质灾害常有明显前兆,对其防治有较从容的时间,可有预见地进行,其成灾后果一般只造成经济损失,不会出现人员伤亡。突发性地质灾害突然,可预见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动式的应急进行。其成灾后果,不光是经济损失,也常造成人员伤亡。故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
范文二: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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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14-10-27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 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 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范文三:医疗事故包括哪些构成要件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hao.lawtime.cn 医疗事故包括哪些构成要件 (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
(二)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大批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相应的规定,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执业的合法。从医疗实践看,最常用、最直接的是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四)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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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些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http://s.yingle.com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被称为医疗事故,此时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那么这个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下面分别加以介绍。
(一) 行政责任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新的《条例》第六章罚则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方法。
(二) 民事责任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主张合同责任者认为,病人到医院就诊,首先办理挂号,并由医院受理挂号,这样一个过程就是一个医疗契约的成立,病人
按要求交纳费用,医生则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这是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医生的义务在于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医生并非对未能治愈病人负责,而是对他在治疗过程中采取的方法,提供医疗服务的谨慎程度负责,因此,医生如果违背了注意义务,由于自己的粗心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说明他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是以合同关系追究医疗责任的,如德国,瑞典,奥地利,希腊,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
(三) 刑事责任
《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335条规定了医疗责任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我国刑法首次将医疗事故犯罪规定为一种独立的犯罪。有人对该罪的构成提出了看法,认为:1、医务人员是指医院内与医务工作有关人员,包括医,护,药及后勤,行政管理人员,而不仅限于医生和护士。2、严重不负责任是指犯罪行为主观方面是出于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只需给予一般的注意就能预见不良后果或避免不良后果发生,而行为人因严重疏忽或过于草率,连这种一般的注意也未作到。3、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极端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说到此,这其中有一个罪与非罪的界线问题,严重
不负责任严重到什么程度定为医疗事故犯罪在实践中如何加以掌握值得探讨。4、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医疗事故犯罪的后果。造成就诊人死亡应无疑问,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如何理解和执行所谓严重,有人认为,应当理解为重伤,是指对于人身健康的重大伤害(见新《刑法》第95条) ,不宜把医疗事故犯罪扩大到轻伤。
《条例》第六章罚则也规定了一些与刑法相衔接的条款,第53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权力,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57条规定,参加技术鉴定的人员,接受当事双方或一方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关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59条特别对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责任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综上可知,医疗事故的责任主要包括了三方面,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详细的内容率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赢了网的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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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些http://s.yingle.com/yl/118127.html)
范文五:医疗事故包括哪些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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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包括哪些构成要件
来源:http://china.findlaw.cn/ (法律在线咨询) 【找法网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法。商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法。商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法。
(二)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法。商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商卫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大批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法。商这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相应的规定,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执业的合法法。商从医疗实践看,最常用、最直接的是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法。
(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法。商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法。
(四)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商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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