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质量分析报告制度
临颍县质监局
质量分析报告制度
为有效加强我县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工作,更好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质量分析报告的监督、服务、促进作用,使“质量分析报告”真正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哲
副组长:宋 飞 杨建科 李 鹏 杨敬宇
成 员: 张梓楠 谢守业 谢群超 董理兵 杨亚
军 贾颍鹤 谷红磊 李晓伟 刘会文
领导小组负责对此制度的全面协调、组织、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质量分析主要是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通过对我县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较全面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和措施。
(二)县局各股室有关人员要积极深入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计量、标准、认证、特种设备等基础数据开展比较分析工作,并按时上报分析报告。
(三)县质监局对辖区产品质量状况开展阶段性综合分析。
(四)对发现的普遍和共性问题,召开质量分析会分析原因,帮助、指导企业提出对策、措施,改正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整体产品的质量水平。
(五)县质监局指派专人负责,质量分析统计人员要努力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同时更要突出质量分析报告的针对性、代表性、全面性,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真实有力的依据。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范文二:混凝土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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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界定
质量事故是指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和不按规定要求而造成的质量失控事件。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于质量事故:
1.出厂水泥不合格;
2.出厂水泥自检或经复验,富裕强度达不到有关规定;
3.在制半成品质量连续三次达不到规定的指标要求;
4.进厂原燃材料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并严重影响生产;
5.生产工艺控制不执行化验室通知(如配料、出入库管理等);
6.检验用药品、试剂、仪器或操作不符合要求,以错误的检验报告结果指导生产;
7.因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工作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而造成大量废品或不合格品;
其中出厂水泥不合格属重大质量事故,富裕强度不合格属未遂质量事故,其余为工序质量事故。
二、质量事故处处理
质量事故发生后,化验室应在经理(厂长)的领导下,按下列制度处理。
1. 发生工序质量事故后,将事故现场情况调查清楚,正确填入事----------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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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记录本,以便查明原因,分析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2. 重大质量事故要以书面材料报省市主管部门。工序质量事故有
责任者单位负责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送化验室,有化验室签
署意见后,上报领导处理。
3. 对事故的责任者,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奖金。对严重
失职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领导要追究责任并根据
情节和态度给于行政处分。
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未遂质量事故,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
分析研究,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即执行“三不放过”的原
则:1.不查出质量事故原因不放过;2.不查处质量事故责任者不放
过;3.不落实改进措施不放过。同时组织有关职工进行大讨论、
查找隐患、落实措施、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
发生。
5. 化验室应建立“质量事故登记本”,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处
理等情况,引以为戒,以促进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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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安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品质部
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2011.01.01 发布 2011.03.01实施 ————————————————————————————— 编写:刘先成 批准:孙洪恩
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界定
质量事故是指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和不按规定要求而造成的质量失控事件。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于质量事故:
1.出厂水泥不合格;
2.出厂水泥自检或经复验,富裕强度达不到有关规定;
3.在制半成品质量连续三次达不到规定的指标要求;
4.进厂原燃材料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并严重影响生产;
5.生产工艺控制不执行化验室通知(如配料、出入库管理等);
6.检验用药品、试剂、仪器或操作不符合要求,以错误的检验报告结果指导生产;
7.因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工作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而造成大量废品或不合格品;
其中出厂水泥不合格属重大质量事故,富裕强度不合格属未遂质量事故,其余为工序质量事故。
二、质量事故处处理
质量事故发生后,化验室应在经理(厂长)的领导下,按下列制度处理。
1. 发生工序质量事故后,将事故现场情况调查清楚,正确填入事故记录本,以便查明原因,分析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2. 重大质量事故要以书面材料报省市主管部门。工序质量事故有
责任者单位负责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送化验室,有化验室签署意见后,上报领导处理。
3. 对事故的责任者,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奖金。对严重失职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领导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和态度给于行政处分。
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未遂质量事故,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即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1.不查出质量事故原因不放过;2.不查处质量事故责任者不放过;3.不落实改进措施不放过。同时组织有关职工进行大讨论、查找隐患、落实措施、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化验室应建立“质量事故登记本”,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处理等情况,引以为戒,以促进质量管理工作。
范文四: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也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对生产中出现的质量异常、失控等现象及时吸取经验教训,特制定本制度。
凡违犯企业质量管理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均属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分为四种类型: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和未遂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出厂产品质量不合格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2)严重质量事故:a.原材料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而入库,b.本工序产品质量不达标既流入下一道工序,c.半成品连续三小时质量不达标,d.袋重合格率不达标,e.反应釜发生喷料事故,f.在烘干过程中物料发生分解。
(3)一般质量事故:a.洗料不到终点,b.离心料折干率不合格,c.物料反应超温超压,d.投料比例执行不严格,e.反应时间过长而达不到反应终点,f.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
(4)未遂质量事故:凡事故发生后经及时处理而未造成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为未遂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下列制度处理:
(1)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要首先通知用户停止使用,并以书面材料报分管经理。
(2)严重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由所在单位填写“质量事故
报告单”报化验室,由化验室签暑意见后,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
(3)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4)对排除、解决质量事故的有功人员,公司给予表扬奖励。
(5)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在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领导下,组织有关科室车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以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范文五:混凝土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混凝土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界定
质量事故是指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和不按规定要求而造成的质量失控事件。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于质量事故:
1.出厂水泥不合格;
2.出厂水泥自检或经复验,富裕强度达不到有关规定;
3.在制半成品质量连续三次达不到规定的指标要求;
4.进厂原燃材料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并严重影响生产;
5.生产工艺控制不执行化验室通知(如配料、出入库管理等);
6.检验用药品、试剂、仪器或操作不符合要求,以错误的检验报告结果指导生产;
7.因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工作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而造成大量废品或不合格品;
其中出厂水泥不合格属重大质量事故,富裕强度不合格属未遂质量事故,其余为工序质量事故。
二、质量事故处处理
质量事故发生后,化验室应在经理(厂长)的领导下,按下列制度处理。
1. 发生工序质量事故后,将事故现场情况调查清楚,正确填入事故记录本,以便查明原因,分析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2. 重大质量事故要以书面材料报省市主管部门。工序质量事故有责任者单位负责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送化验室,有化验室签署意见后,上报领导处理。
3. 对事故的责任者,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奖金。对严重失职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领导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和态度给于行政处分。
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未遂质量事故,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即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1.不查出质量事故原因不放过;2.不查处质量事故责任者不放过;3.不落实改进措施不放过。同时组织有关职工进行大讨论、查找隐患、落实措施、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化验室应建立“质量事故登记本”,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处理等情况,引以为戒,以促进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