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摩托车双怠速法检测规程
摩托车双怠速法测量方法
1、测量仪器
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应符合 HJ/T 289-2006的规定。对只进行怠速排放测量的试验,也可使用符合 HJ/T 3-1993的排气监测仪,此时可不进行 CO测量结果的修正。 2、测量程序
2.1仪器准备和使用
按仪器生产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准备(包括预热)和使用仪器。 2.2 燃料及车辆准备
2.2.1 型式核准试验的燃料应符合 GB 14622-2007附录 F的要求,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检查试验所用的燃料应符合制造厂技术文件的规定。若发动机采用混合润滑方式,加入燃油中的机油数量和等级应符合制造厂技术文件的规定。
2.2.2 应保证车辆处于制造厂规定的正常状态,排气系统不得有泄漏。
2.2.3 车辆按制造厂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预热。若技术文件中未规定,摩托车按GB14622-2007、轻便摩托车按 GB18176-2007的规定工况在底盘测功机上至少运行四个循环,或在正常道路条件下至少行驶15min进行预热。应在车辆预热后 10min内进行怠速和高怠速排放测量。
2.2.4 在排气消声器尾部加一长600mm,内径Φ40mm的专用密封接管,并应保证排气背压不超过1.25kPa,且不影响发动机的正常运行。
2.2.5 若为多排气管时,应采用 Y型接管将排气接入同一个管中测量,或分别取气,取各排气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2.3 高怠速状态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2.3.1 发动机从怠速状态加速至70%的发动机最大净功率转速,运转 10s后降至高怠速状态。
2.3.2 维持高怠速工况,将取样探头插入接管,保证插入深度不少于 400 mm,维持 15 s后,由具有平均值功能的仪器读取 30s内的平均值,或者人工读取 30s内的昀高值和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高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
2.4 怠速状态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发动机从高怠速降至怠速状态,维持 15s后,由具有平均值功能的仪器读取 30s内的平均值,或者人工读取30s内的昀高值和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 2.5测量结果的记录
需记录试验时的发动机转速,以及排气中的CO、CO2、HC排放的体积分数值。 2.6 测量结果的修正
一氧化碳的修正浓度 (CCO修正)用一氧化碳浓度(CCO )和二氧化碳浓度 (CCO2)的测量值通过下列公式进行修正。测量结果以修正后的数值为准。
2.6.1 二冲程发动机一氧化碳的修正浓度为:
C CO 修正 = C CO %
C CO + C CO 2
2.6.2 四冲程发动机一氧化碳的修正浓度为:
10
C CO 修正 = C CO %
C CO + C CO 2
的总浓度数值不小于 10%,或对四冲程发动机不小于 15%,2.6.3 对二冲程发动机,如果测量的( CCO +CCO2)
则测量的一氧化碳浓度值无需根据 2.6.1或 2.6.2中的公式进行修正。 2.7 数字修约
结果修约后的一氧化碳(CO)排放值保留一位小数;碳氢化合物(HC)保留到十位数。 2.8 数据记录
高怠速 怠速
内容 转速 转速 -6-6
CO %CO 2% HC 10 CO 2% HC 10
r/min r/min
测量结果
结果修正 结果修约
— —
15
— — — —
— —
双怠速法在用车排放限值
工况
实施要求和日期
怠速工况
CO %
HC 10
8000
-6
高怠速工况
CO %
HC 10
-6
2003 年 7月 1日前生产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二冲程)
2003 年 7月 1日前生产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四冲程)
2003 年 7月 1日起生产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二冲程)
2003 年 7月 1日起生产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四冲程)
2010年7月1日起生产的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
2011 年7 月1 日起生产的三轮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
4.5
— — — —
— — — —
4.5 2200
4.5 4500
4.5 1200
3.0 400 3.0 400
注:1、HC 体积分数值按正己烷当量计;2、污染物浓度为体积分数。
范文二:双怠速法操作规程
双怠速法操作规程 1. 外观及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检查合格后由引车员驾驶到规定位置;
2. 对废气分析仪及取样管路进行校准和气泄漏检查,排气管长度小于测量深度时应使用排气加长管,在发动机上安装转速计、点火正时仪、冷却液和润滑油测温计等测量仪器,发动机机油温度不低于80℃,或达到汽车使用说明说规定的热车状态;
3. 按显示器提示:
1)发动机从怠速状态加速至70%额定转速,
2)运行30s 后降至高怠速状态:(轻型汽车高怠速规定为2500±100r/min,重型汽车高怠速转速规定为1800±100r/min,有特殊规定的按制造厂技术文件执行),稳定后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不少于400mm ,维持15s 后读取30s 内的平均值即为高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的车辆还应同时采集过量空气系数(λ),
3)降至怠速状态15s 后读取30s 内平均值即为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
4. 将取样探头、转速计、点火正时仪、冷却液和润滑油测温计等测量仪器归位。
5. 车辆驶离测功机,检测结束。
重庆顺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范文三:双怠速法操作规程
汽油车双怠速法操作规程
1、发动机从怠速状态加速至70%额定转速,运转30s 后降至高怠速状态。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不少于400mm ,并固定在排气管上。维持15s 后,由具有平均值功能的一起读取30s 内的平均值,或者人工读取30s 内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高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转化器技术的汽车,还应同时读取过量空气系数的数值。
2、发动机从高怠速降至怠速状态15s 后,由具有平均值功能的仪器读取30s 内的平均值,或者人工读取30s 内的最高和最低值,其平均值即为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
3、若为双排气管时,取各排气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4、若车辆排气管长度小于测量深度时,应使用排气加长管。
5、单一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
对于单一燃料车,仅按燃用气体燃料进行排放检测;对于两用燃料汽车,要求对两种燃料分别进行排放检测。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然哟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转化器技术的汽车进行过量空气系数的测定。发动机转速为高怠速转速时,空气系数应在1.00±0.03或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测试前,应按照制造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预热发动机。
2、应保证被检测车辆处于制造厂规定的正常状态,发动机进气系统
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并不得有泄漏。
3、应在发动机上安装转速计、点火正时仪、冷却液和润滑油测温计等测量仪器。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液和润滑油温度应不低于80℃,或者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热车状态。
范文四:机动车双怠速法与简易瞬态工况法尾气检测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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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工 程2010年第28卷增刊
机动车双怠速法与简易瞬态工况法尾气检测对比分析
农加进 双菊荣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州 510030)
摘 要:提高高污染车辆的筛选准确率, 对城市汽车排气污染控制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大量的实车试验基础上, 获得了
各类车辆的排污特征, 并分析双怠速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管中的效率, 结果表明:在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地区应推广使用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测试。
关键词:汽车污染; 工况; 测试; 排放特性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MEASURING VEHIC LE EMISSION WITH TWO SPEED
IDLE MODE AND SIMPLE TRANSIENT DRIVING MODE
N ong Jiajin Shuang Juro ng
(Guangzhou Env iro nmental M onito ring Center, Guang zho u 510030, China)
Abstract:It is v ery v aluable fo r aut omotive po llution contr ol to incr ease the r ate o f identify ing vehicles w ith high pollutant emissions Based o n testing lig ht duty moto r vehicle fleet , the pollutant emission character istics were achieved, and t he efficiency o f testing under t wo speed idle co nditions and simple tr ansient driv ing co ndi tions w ere analyzed respect ively Results show ed t hat the simple driv ing mo de testing should be car ried out in the r egions polluted by vehicle emissio ns seriously
Keywords:auto mo tiv e po llution; driving co nditions; testing; emission cha racterist ics
0 引言
为加强在用车排气污染监管,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相关标准
[1-2]
辆, 指2000年7月1日以前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第一类点燃式轻型汽车和2001年10月1日以前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第二类点燃式轻型汽车, 主要采用化油器供油方式; 非国0车 408辆, 指2000年7月1日起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第一类点燃式轻型汽车和2001年10月1日起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第二类点燃式轻型汽车, 主要采用电喷供油方式, 并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由表1可以看出, 双怠速法及VM as 各划分条件下均有相当数量的试验车辆, 说明以此为基础的试验数据分析是有效的, 其结论具有代表性。1 2 试验限值
试验数据分析所使用的各类限值均现行有效, 其中双怠速法限值详见表2, 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元催化转化器技术的汽车, 高怠速转速时, 过量空气系数 应在1 00! 0 03范围内。
表3和表4为国0车和非国0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放限值, 其中 最低限值 和 最高限值 为H J/T 240-2005中相应的推荐限值。由表3、表4可以看出:非国0车的排放限值明显严于国0车; 对于国0车, 除基准质量1470
要求, 经充分试验研究, 2009年6
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在用点燃式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VMas ) 排气污染物地方排放限值[3], 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从此, 广州市在用点燃式轻型汽车排气监管工作将出现双怠速法与VMas 两种检测方法共存的格局, 构成机动车排气I/M 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双怠速法主要应用于道路抽检、用车大户机动车排气抽检、车辆停放地排气抽检以及在用点燃式重型汽车的排气检测, VM as 则应用于在用点燃式轻型汽车的年度定期排气检测工作。本文通过实车试验, 初步掌握在用点燃式轻型汽车的排污特性, 对比分析双怠速法和VM as 检测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中的应用效果, 提出相关监管建议。1 试验1 1 试验车辆
2007年初, 共随机组织730辆轻型汽油车进行了试验, 试验车辆分布情况详见表1, 其中 国0车 322
环 境 工 程2010年第28卷增刊
281
值与最低限值相同; 对于非国0车, 广州限值整体上略严于最低限值。
按简易瞬态工况法标准划分
表1 试验车辆分布情况表
按双怠速法标准划分车型
1995-07-01日前生产的轻型汽车1995-07-01日起生产的轻型汽车2000-07-01日起生产第一类轻型汽车2001-10-01日起生产第二类轻型汽车
合计
数量/辆
75247104304730
国0车
基准质量RM /k g RM ?10201020 # 数量/辆 749410846322 第二类车 非国0车 基准质量RM /kg 第一类车 全部RM ?12501250 RM >1700 # 数量/辆1049795112408 表2 双怠速法限值表 车型 1995-07-01日前生产的轻型汽车1995-07-01日起生产的轻型汽车2000-07-01日起生产第一类轻型汽车2001-10-01日起生产第二类轻型汽车 怠速 CO/%4 54 50 81 0 HC/1?10-6 1200900150200 CO/%3 03 00 30 5 高怠速 HC/1?10-900900100150 6 表3 国0车简易瞬态工况法限值表 基准质量RM /kg RM ?10201020 RM >1930 最低限值/(g %km -1) CO 41 945 248 551 8 HC 5 96 67 3 8 0 NOx 6 76 97 17 2 222936 39 最高限值/(g %km -1) CO H C 3 84 45 05 2 NOx 2 53 53 8 3 9 广州限值/(g %k m -1) CO 41 945 247 1 51 8 H C 5 96 67 0 8 0 NOx 6 76 97 0 7 2 表4 非国0车简易瞬态工况法限值表 车辆类型第一类车第二类车 基准质量RM /kg 全部RM ?12501250 RM >1700 最低限值/(g %km -1) CO 12 012 018 024 0 H C+NOx 4 54 56 38 1 最高限值/(g %km -1) CO 6 36 312 016 0 HC+NOx 2 02 02 93 6 广州限值/(g %k m -1) CO 8 812 017 317 8 H C+NOx 3 14 54 64 6 1 3 试验过程 实车试验时, 车辆在VM as 检测结束并驶离工况 检测工位后, 即刻进行双怠速测试, 以保证车辆处于热状态, 满足双怠速测试要求。2 试验结果与分析2 1 超标情况2 1 1 超标率分布情况 按登记注册年份统计的车辆超标情况如图1、图2所示, 整体上双怠速法和VM as 检测下车辆的超标趋势相同, 即同一登记年份的车辆, 双怠速法检测超标率较高时, VM as 检测超标率也较高, 反之亦然。 对于国0车, 根据限值表2和表3对车辆的划分 , 图1 各登记年份国0车超标情况 可以看出2001年注册登记的国0车只有第二类轻型车, 车辆基准质量相对较大, 所采用的双怠速法和 282 环 境 工 程2010年第28 卷增刊 登记注册的非国0车超标率分别为35 7%, 21 2%, 12 7%, 8 2%, 7 2%和2 9%, 各年份车辆的超标率差别较大, 下降趋势非常明显, 其中使用时间超过4年的车辆其超标率超过20%。说明使用年限较长的非国0车, 由于机件的磨损、三元催化净化装置的严重老化等原因, 其排放恶化明显。因此, 加大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的强制性检查, 以促使车主维护保养发动机、更新老化的三元催化装置是非国0车排气监管工作的重 图2 各登记年份非国0车超标情况 点。2 1 2 双怠速法与VM as 超标率关系 试验车辆双怠速法及简易瞬态工况法超标比例详见表5所示。在双怠速法检测条件下, 国0车和非国0车的超标率分别为35 4%和19 9%。对于国0车, 按最高限值统计, VMas 超标率为53 4%, 超标车辆中有52 9%的车辆同时双怠速超标, 即双怠速法及VMas 同时超标的占全体国0车的28 3%, 而在双怠速超标车辆中有79 8%的车辆同时VM as 超标; 按广州限值统计, VMas 超标率为18 9%, 超标车辆中有86 9%的车辆同时双怠速超标, 即双怠速法及VM as 同时超标的占全体国0车的16 5%, 而在双怠速超标车辆中有46 5%的车辆同时VMas 超标。 VMas 限值相对宽松, 因此车辆超标率相对较低。其余各登记年份车辆的双怠速法和VM as 超标率均较高, 且呈相对稳定趋势, 与车辆使用年限关系不明显。由于2000年7月才开始实施第一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使得本研究获取的该年度非国0试验车辆较少, 在此不对其超标率进行分析。由图2可以看出, 非国0车超标率随车辆使用年限的减少而降低, 较早登记注册的车辆, 超标率较大, 而基于VMas 检测的超标率趋势更为明显, 且与VM as 限值的大小无关, 双怠速法检测超标率虽然有些波动, 但总体上亦呈现下降趋势。以VMas 广州限值为例, 2001-2006年 表5 不同测量方法下车辆超标情况表 车辆类别 VM as 限值类别最低限值 国0车 最高限值广州限值最低限值 非国0车 最高限值广州限值 比例/%18 653 418 97 424 511 3 VM as 超标情况 其中双怠速超标率/% 86 752 9 86 963 348 060 9 19 935 4 双怠速超标情况 比例/% 其中工况超标率/% 45 679 8 46 523 559 334 6 VM as 、双怠速均超标比例/% 16 128 3 16 54 711 86 9 对于非国0车, 按最高限值统计, VMas 超标率为24 5%, 超标车辆中有48 0%的车辆同时双怠速超标, 即双怠速法及VM as 同时超标的占全体非国0车 的11 8%, 而在双怠速超标车辆中有59 3%的车辆同时VMas 超标; 按广州限值统计, VM as 超标率为11 3%, 超标车辆中有60 9%的车辆同时双怠速超标, 即双怠速法及VM as 同时超标的占全体非国0车的6 9%, 而在双怠速超标车辆中有34 6%的车辆同时VMas 超标。 以上分析结果表明:VM as 超标车辆中的大部分双怠速法也超标, 而双怠速法超标车辆中也有相当比例的车辆VM as 超标, 二者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基于VMas 广州限值, 国0和非国0车的双怠速法超标率约为VM as 超标率的2倍, 而从双怠速法超标车辆中 所筛选到的国0和非国0VM as 超标车比例仅约为16 5%和6 9%, 比直接使用VMas 筛选的超标率小2 4%和4 4%。2 2 污染物排放2 2 1 排放趋势分析 各类车辆的VM as 排放均值如图3~图7所示。图中:A 代表VM as 、双怠速均超标车辆; B 代表VM as 超标、双怠速达标车辆; C 代表VM as 、双怠速均达标车辆; D 代表VM as 达标、双怠速超标车辆。图中 全体均值 线为所有国0或非国0车对应污染物的排放均值, 表征国0或非国0车辆的总体排放水平。 由于VM as 广州限值与H J/T 240-2005推荐的最低限值较为接近, 因此在各排放均值图上依最低限值和广州限值统计值绘制的曲线基本重合。 环 境 工 程2010年第28 卷增刊 283 图3 国0车CO 单车排放均值分布图6 非国0车CO 单车排放均值分布 图4 国0车H C 单车排放均值分布图7 非国0车H C+NOx 单车排放均值分布 对于国0车, 由图3、图4可以看出, 基于不同的VMas 限值统计, 各类车辆CO 、H C 排放趋势均相同, 即A 类V Mas 、双怠速均超标车辆的单车排放均值最大, B 类VM as 超标、双怠速达标车辆的单车排放均值次之, C 类VM as 、双怠速均达标车辆的单车排放均值最小, 而D 类VM as 达标、双怠速超标车辆的单车排放均值与对应的全体均值相当。基于广州限值统计时, D 类VM as 达标、双怠速超标车辆CO 、H C 排放均值均与全体国0车的排放均值相当。由图5可以看出, 整体上国0车各类车辆的NOx 排放均值比较接近全体车辆的排放均值, 且远小于VM as 排放限值, 表明依据H J/T 240-2005推荐的限值范围, 国0车的排污控制重点对象是CO 和H C 。 相同, 即A 类VMas 、双怠速均超标车辆的单车排放均值最大, B 类VMas 超标、双怠速达标车辆的单车排放均值次之, C 类VMas 、双怠速均达标车辆的单车排放均值最小, 且不同VMas 限值统计条件下的排放均值均相当, 说明该类车辆属于低排放水平。基于广州限值统计时, D 类VM as 达标、双怠速超标车辆CO 、H C+NOx 排放均值均大于全体非国0车的排放均值。2 2 2 污染物排放水平分析 为结合实际工作, 表6基于VM as 广州限值, 给出了双怠速法及简易瞬态工况法判定条件下超标车辆单车VMas 排放均值对比情况。由表6中数据计算可知, 整体上国0车污染物排放值明显大于非国0车, 其CO 、H C 和NOx 排放均值约为非国0车的4 2, 3 9和2 7倍。不同检测方法下达标车辆各污染物排放均值相当, 而超标车辆的排放均值则有较大的差别, 在双怠速法超标率明显大于VM as 超标率的情况下, 表明双怠速法检测超标车中有一定比例的车辆污染物排放水平较低。 对于国0车N Ox 污染物排放, 双怠速法及VM as 判定下超标和达标车的排放均值差异不大。而对于CO 和H C 污染物排放, 超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均明 图5 国0车NOx 单车排放均值分布 显高于所有车辆对应污染物的排放均值。双怠速法判定条件下, 超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约为达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的3倍; VMas 判定条件下, 超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约为达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的4倍; VM as 超 对于非国0车, 由图6、图7可以看出, 基于不同的VMas 限值统计, 各类车辆CO 、H C+NOx 排放趋势均 284 环 境 工 程2010年第28卷增刊 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约为双怠速法超标车辆单车排放 双怠速判定 超标车辆均值/(g %km -1) 46 273 542 5113 593 061 221 84 达标车辆均值/(g %km -1) 16 311 17 2 594 621 090 340 74 均值的1 5倍。 简易瞬态工况法(VM as) 判定 超标均值/达标均值 2 83 0 1 02 92 83 52 5 超标车辆均值/(g %km -1) 67 934 99 2 1122 194 541 982 56 达标车辆均值/(g %km -1) 17 331 31 2 674 441 100 340 76 超标均值/达标均值3 93 8 0 85 04 15 93 4 VM as 超标均值/双怠速超标均值1 51 4 0 81 61 51 61 4 表6 单车排放均值对比情况表 所有车 车类 污染物 辆均值/(g %km -1) 国0车 CO H C NOx 非国0车 CO H C+NOx H C NOx 26 922 012 566 451 490 520 97 对于非国0车污染物排放, 超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均明显高于所有车辆对应污染物的排放均值。双怠 速法判定条件下, 超标车辆单车CO 和H C +NOx 排放均值约为达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的3倍; VM as 判定条件下, 超标车辆单车CO 和H C+NOx 排放均值约为达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的5倍和4倍; VM as 超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约为双怠速法超标车辆单车排放均值的1 5倍。 以上分析说明, 国0车单位行驶里程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大于非国0车, 是在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的重点。根据 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 的原则, 基于广州采用的VMas 排放限值, 在国0和非国0车超标率由双怠速法的35 4%和19 9%分别下降至18 9%和11 3%的情况下, 将可大幅减少受影响车辆, 而不损失在用车排气监管工作的环境效益。3 结论 1) 国0车污染物排放水平均较高, 单车单位行驶里程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高于非国0车, 其VM as 排放限值甚至远大于非国0车超标车辆的单车排放均值, 是在用车排气监管工作的重点, 并加快其淘汰更新速度。在双怠速法或VM as 检测条件下, 各登记年份车辆的超标率均相当, 与车辆使用年限关系不明显。 2) 非国0车污染物排放水平均较低, 其污染物排放超标率随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而增大的趋势明显, 说明非国0车的老化将使其排放状况明显恶化。因此, 加大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的强制性检查, 促使车主维护保养发动机、更新老化的三元催化净化装置是非国0车排气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 同时可以适当放宽使用年限较少非国0车辆的定期排气检测周期, 以减轻监管成本。 3) 双怠速法和VM as 均可用于筛选高排放车工作, 在各自判定条件下, 超标车单位行驶里程污染物排放量均远高于达标车, 而VM as 超标车辆单位行驶里 程污染物排放量约为双怠速法超标车辆的1 5倍。双怠速法所筛选超标车中仍有部分车辆的单位行驶里程污染物排放量较小, 处于达标车的排放水平, 说明简易瞬态工况法所筛选的超标车为真正意义上的高排放车辆, 其筛选结果更为准确、合理, 应用于在用机动车排气监管工作中的效果更加明显。因此, 机动车排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 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应在车辆定期检测中推广使用简易瞬态工况法, 以强化在用车排气污染控制工作; 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 继续使用双怠速法进行车辆道路抽检、用车大户抽检、车辆停放地抽检等工作, 促使超标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以获取更大的排气污染控制效果。 4) 基于广州限值, 广州市在用国0和非国0车简易瞬态工况法超标率分别为18 9%和11 3%, 属于同类车中的高污染车辆; 而双怠速法检测条件下, 国0和非国0车超标率分别为35 4%和19 9%, 其中仅有46 5%和34 6%的车辆污染物排放水平较高, 分别占国0和非国0车的16 5%和6 9%, 属于VM as 超标高污染车辆。可见, 相比于双怠速法检测而言, 广州市在实施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后, 受影响的车辆将大幅降低, 但实际所筛选的高污染排放车辆比例更大, 所获得的环境效益也更加明显。 参考文献 [1]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 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S] [2]H J/T 240-2005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S] [3]DB44/632-2009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简易瞬态工况法) [S ] 作者通信处 农加进 510030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95号E mail nongjiajin@gm ail com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检测编号:20100?305-0001 检测站名称 ?太原公交检?测站 检测操作员 ?王福全 检测日期 2010-03-05 08:20:12 检测驾驶员 ?张利忠 1. 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蓝 厂牌型号 别克牌/BUICK? 基准质量(kg) 驱动方式 前驱 1700 变速器型式 ?自动 发动机型号 ?E4679?03 发动机排量?(L) 行驶里程(km) 1000 车牌号码 晋新车8 车辆识别代?码 12456?5 车辆登记日?期 车主单位 马艳霞 2010-03-05 2. 检测设备 设备型号 制造厂商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NHA-500 设备认证编?号 检测依据标?准 GB182?85-2005 3. 检测环境参?数 温度(?) 大气压力(kpa) 相对湿度(%) 0.0 15.0 16.0 4. 检测结果及?裁决 低怠速 高怠速 排气污染物 ?过量空气系?数 -6-6HC(×10) HC(×10) CO(%) CO(%) 测试结果 0.01 0.1 58 15 排放限值 0.97~1.03 0.5 100 0.3 100 判定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 裁决 合格 5. 有效性申明? 1.检测控制流?程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5.2测量程序?。 2.检测结果判?定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4.2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检测结果仅反映当日当?次被检测车?辆全状态下?的真实排放?情况?,如车辆状态发生变动本?检测结果无??效。 4.检测报告有?效期为30?天,请在收到检?测合格报告?15日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 5.如对检测结果存有疑问?,?请于收到检?测报告后?5日内到环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6.未经检测站许可?,本报告复印?无效。 6、审核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0351-60904?68 业务咨询电?话:0351-60904?78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检测编号:00108?00016?66 检测站名称 ?太原公交检?测站 检测操作员 ?王福全 检测日期 2008-3-18 08:21:15 检测驾驶员 ?崔国庆 6. 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黄 厂牌型号 长江 基准质量(kg) 驱动方式 4×2后驱后驻?车 变速器型式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排量?(L) 行驶里程(km) 6.2 车牌号码 晋A-82759? 车辆识别代?码 99-627 车辆登记日?期 车主单位 二公司 1995-8-12 7. 检测设备 设备型号 制造厂商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NHA-500 设备认证编?号 检测依据标?准 GB182?85-2005 8. 检测环境参?数 温度(?) 大气压力(kpa) 相对湿度(%) 9. 检测结果及?裁决 低怠速 高怠速 排气污染物 ?过量空气系?数 -6-6HC(×10) HC(×10) CO(%) CO(%) 测试结果 0.3 0.2 203 389 排放限值 4.5 1200 3.0 900 判定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裁决 合格 10. 有效性申明? 1.检测控制流?程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5.2测量程序?。 2.检测结果判?定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4.2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检测结果仅反映当日当?次被检测车?辆全状态下??的真实排放情况?,如车辆状态发生变动本?检测结果无??效。 4.检测报告有?效期为30?天,请在收到检测合格报告??15日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 5.如对检测结果存有疑问?,?请于收到检?测报告后?5日内到环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6.未经检测站许可?,本报告复印?无效。 6、审核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0351-60904?68 业务咨询电?话:0351-60904?78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检测编号:00108?00016?70 检测站名称 ?太原公交检?测站 检测操作员 ?王福全 检测日期 2008-3-18 09:11:45 检测驾驶员 ?冀建军 11. 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黄 厂牌型号 长江 基准质量(kg) 驱动方式 4×2后驱后驻?车 变速器型式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排量?(L) 行驶里程(km) 6.2 车牌号码 晋A-30933? 车辆识别代?码 95-266 车辆登记日?期 车主单位 二公司 1995-8-12 12. 检测设备 设备型号 制造厂商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NHA-500 设备认证编?号 检测依据标?准 GB182?85-2005 13. 检测环境参?数 温度(?) 大气压力(kpa) 相对湿度(%) 14. 检测结果及?裁决 低怠速 高怠速 排气污染物 ?过量空气系?数 -6-6HC(×10) HC(×10) CO(%) CO(%) 测试结果 2.5 3.6 1001 874 排放限值 4.5 1200 3.0 900 判定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裁决 合格 15. 有效性申明? 1.检测控制流?程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5.2测量程序?。 2.检测结果判?定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4.2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检测结果仅反映当日当?次被检测车?辆全状态下?的真实排放?情况?,如车辆状态发生变动本?检测结果无??效。 4.检测报告有?效期为30?天,请在收到检测合格报告??15日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 5.如对检测结果存有疑问?,?请于收到检?测报告后?5日内到环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6.未经检测站?许可,本报告复印?无效。 6、审核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0351-60904?68 业务咨询电?话:0351-60904?78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检测编号:00108?00016?72 检测站名称 ?太原公交检?测站 检测操作员 ?王福全 检测日期 2008-3-18 09:31:45 检测驾驶员 ?冀建军 16. 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黄 厂牌型号 长江 基准质量(kg) 驱动方式 4×2后驱后驻?车 变速器型式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排量?(L) 行驶里程(km) 6.2 车牌号码 晋A-82841? 车辆识别代?码 99-606 车辆登记日?期 车主单位 三公司 1999-8-12 17. 检测设备 设备型号 制造厂商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NHA-500 设备认证编?号 检测依据标?准 GB182?85-2005 18. 检测环境参?数 温度(?) 大气压力(kpa) 相对湿度(%) 19. 检测结果及?裁决 低怠速 高怠速 排气污染物 ?过量空气系?数 -6-6HC(×10) HC(×10) CO(%) CO(%) 测试结果 0.38 3.2 113 609 排放限值 4.5 1200 3.0 900 判定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裁决 合格 20. 有效性申明? 1.检测控制流?程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5.2测量程序?。 2.检测结果判?定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4.2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检测结果仅反映当日当?次被检测车?辆全状态下?的真实排放?情况?,如车辆状态发生变动本?检测结果无??效。 4.检测报告有?效期为30?天,请在收到检测合格报告??15日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 5.如对检测结果存有疑问?,?请于收到检?测报告后?5日内到环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6.未经检测站?许可,本报告复印?无效。 6、审核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0351-60904?68 业务咨询电?话:0351-60904?78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检测编号:00108?00016?75 检测站名称 ?太原公交检?测站 检测操作员 ?王福全 检测日期 2008-3-18 09:36:45 检测驾驶员 ?张利忠 21. 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黄 厂牌型号 长江 基准质量(kg) 驱动方式 4×2后驱后驻?车 变速器型式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排量?(L) 行驶里程(km) 6.2 车牌号码 晋A-26075? 车辆识别代?码 00416?4 车辆登记日?期 车主单位 三公司 2002-7-12 22. 检测设备 设备型号 制造厂商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NHA-500 设备认证编?号 检测依据标?准 GB182?85-2005 23. 检测环境参?数 温度(?) 大气压力(kpa) 相对湿度(%) 24. 检测结果及?裁决 低怠速 高怠速 排气污染物 ?过量空气系?数 -6-6HC(×10) HC(×10) CO(%) CO(%) 测试结果 0.3 0.2 203 389 排放限值 4.5 1200 3.0 900 判定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裁决 合格 25. 有效性申明? 1.检测控制流?程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5.2测量程序?。 2.检测结果判?定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4.2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检测结果仅反映当日当?次被检测车?辆全状态下??的真实排放情况?,如车辆状态发生变动本?检测结果无??效。 4.检测报告有?效期为30?天,请在收到检测合格报告??15日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 5.如对检测结果存有疑问?,?请于收到检?测报告后?5日内到环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6.未经检测站许可?,本报告复印?无效。 6、审核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0351-60904?68 业务咨询电?话:0351-60904?78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检测编号:00108?00016?79 检测站名称 ?太原公交检?测站 检测操作员 ?王福全 检测日期 2008-3-18 09:36:45 检测驾驶员 ?张利忠 26. 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黄 厂牌型号 长江 基准质量(kg) 驱动方式 4×2后驱后驻?车 变速器型式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排量?(L) 行驶里程(km) 6.2 车牌号码 晋A-82842? 车辆识别代?码 99-623 车辆登记日?期 车主单位 三公司 1999-8-12 27. 检测设备 设备型号 制造厂商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NHA-500 设备认证编?号 检测依据标?准 GB182?85-2005 28. 检测环境参?数 温度(?) 大气压力(kpa) 相对湿度(%) 29. 检测结果及?裁决 低怠速 高怠速 排气污染物 ?过量空气系?数 -6-6HC(×10) HC(×10) CO(%) CO(%) 测试结果 1.3 2.2 1003 589 排放限值 4.5 1200 3.0 900 判定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裁决 合格 30. 有效性申明? 1.检测控制流?程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5.2测量程序?。 2.检测结果判?定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4.2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检测结果仅反映当日当?次被检测车??辆全状态下?的真实排放情况?,如车辆状态发生变动本?检测结果无??效。 4.检测报告有?效期为30?天,请在收到检测合格报告??15日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 5.如对检测结果存有疑问?,?请于收到检?测报告后?5日内到环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6.未经检测站许可?,本报告复印?无效。 6、审核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0351-60904?68 业务咨询电?话:0351-60904?78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检测编号:00108?00016?80 检测站名称 ?太原公交检?测站 检测操作员 ?王福全 检测日期 2008-3-18 10:36:45 检测驾驶员 ?张利忠 31. 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黄 厂牌型号 长江 基准质量(kg) 驱动方式 4×2后驱后驻?车 变速器型式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排量?(L) 行驶里程(km) 6.2 车牌号码 晋A-26115? 车辆识别代?码 00409?0 车辆登记日?期 车主单位 三公司 2002-7-12 32. 检测设备 设备型号 制造厂商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NHA-500 设备认证编?号 检测依据标?准 GB182?85-2005 33. 检测环境参?数 温度(?) 大气压力(kpa) 相对湿度(%) 34. 检测结果及?裁决 低怠速 高怠速 排气污染物 ?过量空气系?数 -6-6HC(×10) HC(×10) CO(%) CO(%) 测试结果 0.34 2.2 1023 689 排放限值 4.5 1200 3.0 900 判定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裁决 合格 35. 有效性申明? 1.检测控制流?程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5.2测量程序?。 2.检测结果判?定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4.2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检测结果仅反映当日当?次被检测车??辆全状态下的真实排放?情况?,如车辆状态发生变动本?检测结果无??效。 4.检测报告有?效期为30?天,请在收到检测合格报告??15日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 5.如对检测结果存有疑问?,?请于收到检?测报告后?5日内到环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6.未经检测站许可?,本报告复印?无效。 6、审核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0351-60904?68 业务咨询电?话:0351-60904?78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检测编号:00108?00016?88 检测站名称 ?太原公交检?测站 检测操作员 ?王福全 检测日期 2008-3-18 09:46:45 检测驾驶员 ?张利忠 36. 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黄 厂牌型号 长江 基准质量(kg) 驱动方式 4×2后驱后驻?车 变速器型式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排量?(L) 行驶里程(km) 6.2 车牌号码 晋A-26356? 车辆识别代?码 00415?7 车辆登记日?期 车主单位 一公司 2002-8-12 37. 检测设备 设备型号 制造厂商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NHA-500 设备认证编?号 检测依据标?准 GB182?85-2005 38. 检测环境参?数 温度(?) 大气压力(kpa) 相对湿度(%) 39. 检测结果及?裁决 低怠速 高怠速 排气污染物 ?过量空气系?数 -6-6HC(×10) HC(×10) CO(%) CO(%) 测试结果 0.3 0.2 203 389 排放限值 4.5 1200 3.0 900 判定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裁决 合格 40. 有效性申明? 1.检测控制流?程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5.2测量程序?。 2.检测结果判?定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4.2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检测结果仅反映当日当?次被检测车??辆全状态下的真实排放?情况?,如车辆状态发生变动本?检测结果无??效。 4.检测报告有?效期为30?天,请在收到检测合格报告??15日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 5.如对检测结果存有疑问?,?请于收到检?测报告后?5日内到环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6.未经检测站许可?,本报告复印?无效。 6、审核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0351-60904?68 业务咨询电?话:0351-60904?78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检测编号:00108?00013?75 检测站名称 ?太原公交检?测站 检测操作员? 王福全 检测日期 2008-3-12 08:36:45 检测驾驶员 ?张利忠 41. 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黄 厂牌型号 长江 基准质量(kg) 驱动方式 4×2后驱后驻?车 变速器型式 ?发动机型号 ? 发动机排量?(L) 行驶里程(km) 6.2 车牌号码 晋A-26209? 车辆识别代?码 00413?9 车辆登记日?期 车主单位 二公司 2002-8-12 42. 检测设备 设备型号 制造厂商 佛山市南华仪器有限公??司 NHA-500 设备认证编?号 检测依据标?准 GB182?85-2005 43. 检测环境参?数 温度(?) 大气压力(kpa) 相对湿度(%) 44. 检测结果及?裁决 低怠速 高怠速 排气污染物 ?过量空气系?数 -6-6HC(×10) HC(×10) CO(%) CO(%) 测试结果 2.67 3.8 1113 654 排放限值 4.5 1200 3.0 900 判定结果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裁决 合格 45. 有效性申明? 1.检测控制流?程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5.2测量程序?。 2.检测结果判?定依据GB?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章节4.2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检测结果仅反映当日当?次被检测车?辆全状态下?的真实排放?情况?,如车辆状态发生变动本?检测结果无??效。 4.检测报告有?效期为30?天,请在收到检测合格报告??15日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 5.如对检测结果存有疑问?,?请于收到检?测报告后?5日内到环保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6.未经检测站许可?,本报告复印?无效。 6、审核签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0351-60904?68 业务咨询电?话:0351-60904?78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摩托车双怠速法检测规程范文五: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