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排放标准及其应用的有关问题探讨
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排放标准及其应用的
有关问题探讨
第34卷第8期
2oo9年8月
环境科学与管理
ENVmON?压lNTALSC刀1NCEANDMANAGE眦NT
,r0L34Nn8
Aug.20o9
文章编号:1674—6139(2009)08一OOo9一o3
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排放标准
及其应用的有关问题探讨
张劲松,张付海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安徽合肥23oo61)
摘要:从中国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排放标准及其应用两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对中国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排
放标准及其应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根据再生铅行业污染源排放调查结果,结合现有特征污染物铅的排放
标准和污染控制工艺所能达到的水平,建议尽快制订再生铅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关键词:再生铅;废气;排放标准
中图分类号:x701文献标识码:A
Discussi0n0fLeadEmuentStandard0fWasteGas andItsApplicationinRegenerateLeadIndustry ZhangJinsong,ZhangFuhai
(AnhuiEnviroIlIIlentaIMoIlit0ringcentor,Hefei230o61,Cllina)
Abstract:111isaIticlediscussed眦rilytlleissuesfmmkademuentstalldar(10fw鹊tegas明ditsapplicationinregenerate
kadindustry.I1hearticleanalyzedtheprob1eminkademuentstandard0fw_astegasat1ditsa
pplicationinregenerateLeadin—
dustry,assoonasp0ssibledrownLeademuemstandardinRegenerdteLeadIndustry.I1latbas
edresult6mimes吨ationofre?
generateLeadofpollutantsourceande】
【istingLeademuentstandardandtechnjque0fcontIDllingpoUution.
KeywOrds:regeneratelead;wastegas;emuentstaI1dar(1
再生铅行业是中国在重视环境保护和充分利用 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的情况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产 业,随着中国汽车,通讯和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国 内市场对铅的需求不断增加,中国再生铅行业正处 于非常有利的发展时期,回收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 生产已成为中国实现铅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不可 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铅是可在人体和动物组织中蓄积的有毒重金
属,铅的主要毒性效应是导致神经系统,消化系统, 造血系统,肾脏的损害等….l985年中国首次制订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 85)J,1996年对标准进行修订后,原有色金属行业 标准被废止,综合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收稿日期:2oo9一O2—24
作者简介:张劲松(1975一),男.重庆市梁平县人,毕业于华东地质学 院,大学本科,主要从事环境监测工作.
通讯联系人:张付海
(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GB90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CB5085.1,5O85.3—1996),再生铅行业改执行上 述新的标准J.由于现行标准适用范围广,对行业 特点考虑不够,不太符合再生铅行业污染特征,无法
满足再生铅行业发展的要求.
l中国铅冶炼行业铅排放标准及相关规定 的现状
为加强铅冶炼行业的环境管理,国家先后出台 了一系列有关的技术政策及规定.
1.1《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 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废铅酸电池 的收集,运输,贮存,资源再生,处理处置及废铅酸电 池的污染防治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明确要求批量 废电池的贮存及废电池再生资源工厂场址选择应参 ?
9?
期张劲松等?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撇标准及其应用的有关问题探讨V0】.34N8
Aug.20o9
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o01) 中的选址进行,废气的排放应当参照执行《危险废 物焚烧控制标准》(GB18484—2oo1)中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1.2《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 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关于规范铅锌 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 改运行(2o06)1898号)中要求,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严格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O78 —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一 l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危
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有关要求进行督查,待《有色金 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铅锌工业》发布后按其执 行.
1.3《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o7年第13号公告发 布的《铅锌行业准人条件》中要求新建及现有再生
,杂铅锌的回收,处理必须采用先进的工 铅项目,废
艺和设备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有关地方标准的 规定,严禁将蓄电池破碎的废酸液不经处理直接排 入环境中.排放废水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熔炼,精炼工序产生的废气必须 有组织排放,送人除尘系统;废气排放应符合《危险 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oo1). 2铅冶炼行业铅排放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
中国对再生铅行业的环境管理过程中,由于没 有专门针对再生铅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发布 的相关文件,政策和标准中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 有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有些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B9O78—1996),还有些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 控制标准》(GB18484—20o1).
2.1各企业的生产技术,生产规模差异造成污染治 理水平不同
国家早期规定的再生铅冶炼厂准人规模为2万 吨/年,而最新的准人条件为5万年,导致现存的 再生铅冶炼厂生产技术,生产规模不同.同时,由于 企业体制,环保意识的不同,导致环保的投入也不同, 国内再生铅企业所能达到的治理水平也不尽相同.
2.2再生铅企业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差异较大 与地方经济技术条件的结合不太紧密,执行环 境标准的宽严度掌握不太准确.由于各厂环保审批 .
10?
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对排放标准的宽严度不尽相同, 对废气中铅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相差可达到 十几倍之多.
2.3环境标准的分类指导性不强
现行环境标准多为全国统一性标准和综合性标 准,没有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 平,以及不同接纳地的环境容量和环境功能的区别, 结果造成标准的分类指导功能下降.而即将发布的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铅,锌工业仅指原 铅,原锌生产,不包括再生铅行业的生产,不适用于 再生铅行业的环境管理.
3现行铅冶炼行业的废气中铅排放限值分析 3.1国内外现行铅冶炼行业的废气中铅排放标准 1998年欧洲国家铅,锌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均只对颗粒物排放浓度做出了规定(欧共体环境标 准,l998)见表l.中国现行排放标准对颗粒物排放 浓度和其中的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均做出了规定,涉 及到铅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2.
表1欧洲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2中国现行标准中涉铅工业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标准 3.2中国现行铅冶炼行业的废气中铅排放标准存 在的问题
3.2.1现行标准之间存在相互矛盾和脱节现象 在(再生)铅工业的颗粒物成分中重金属及其
化合物占了很大比重,重金属的排放浓度与颗粒物 浓度基本上是呈正相关的,在控制了烟气中颗粒物 的浓度的同时也就控制了重金属的排放J.中国现 行标准中既有烟尘排放标准,也有铅等重金属的排 放标准,两项标准在执行上存在明显的矛盾和脱节 问题.而废气排放若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
期张劲松等?
融铅行业废气中铅排放标准及其应用的有关问题探讨Vo1.34Nn8
Aug.2oo9
标准》(GB18484—2o01)要求,则再生铅行业的生产 工艺明显不适用"危险废物焚烧炉温度?ll00?, 烧毁去除率?99.99%"等规定和要求.
3.2.2现行标准没有考虑再生铅行业的冶炼工艺 的差别
中国现行标准也并未考虑到粗铅和精铅工艺排 放废气中颗粒物的差别.粗铅冶炼废气的颗粒物主 要是熔炼或破碎产生的机械性粉尘,主要成份为各 类重金属的氧化物,其出口烟气含尘浓度较高,可达 是铅熔化所产生的蒸汽冷凝形成的铅烟,颗粒微细, 对人体危害性较大,而其产生浓度一般也不大,在 10o0mg/m以下.两种工艺废气处理后排放的废 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也应有所区别.
4制定再生铅行业铅排放标准的探讨
4.1部分再生铅企业排放情况调查
目前,安徽省再生铅年生产规模已突破70万吨, 规模超过1O万吨/年的企业就达到5家.对其中几 数克到数十克每立方米;精炼废气的颗粒物则主要家企业的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
情况进行了调查.
表3安徽省部分再生铅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
烧磬曼:登孽套化合物的浓度2mg/m,.烟尘浓度7Omm以下,铅及其化合物的浓度控制一…,一.
4?2箜一6h目+.2—2..3.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s.目前,中国铅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执行的是《大….
……………
篓:,2]朱根逸.环境质量标准总论[M].北京:中国标准出放标准》,《危险固废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污水综,,"一',,'
拿型整》苎龛整曼里一三光焱.关于中国环境质量标准及其应用的有关问篓里婴 :昱孳摹题探,.=.……竺皇
,
要蔗曼理箜跫烹兰…j,三立放茗组.铅,锌工业污染耍壁.
.
等导经不具备针对性,无法物排制说:.……,'…满足再生铅行业发展的要求 .
..'
范文二: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排放标准及其应用的有关问题探讨
() 文章编号 : 1674 - 6139 200908 - 0009 - 03
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排放标准
及其应用的有关问题探讨
张劲松 ,张付海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安徽 合肥 230061
摘 要 :从中国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排放标准及其应用两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对中国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排 放标准及其应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根据再生铅行业污染源排放调查结果 ,结合现有特征污染物铅的排放 标准和污染控制工艺所能达到的水平 ,建议尽快制订再生铅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关键词 :再生铅 ;废气 ;排放标准
中图分类号 : X701 文献标识码 : A
D iscussion of Lead Effluent Standard of W aste Gas
and Its App lication in Regenerate Lead Industry
Zhang J insong, Zhang Fuhai
()Anhui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or, Hefei 230061, China
Abstract: This article discussed p rimarily the issues from Lead effluent standard of waste gas and its app lication in regenerate
roblem in Lead effluent standard of waste gas and its app lication in regenerate Lead inLead industry. The article analyzed the p 2
dustry, as soon as possible drown Lead effluent standard in Regenerate Lead Industry. That based result from intestigation of re2
generate Lead of pollutant source and existing Lead effluent standard and technique of controlling pollution.
Key words: regenerate lead; waste gas; effluent standard
( ) 再生铅行业是中国在重视环境保护和充分利用 GB16297 - 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 ) 准 》GB9078 - 199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的情况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产
( ) GB8978 - 1996 和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 业 ,随着中国汽车 、通讯和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 ,国
( ) GB508511,508513 - 1996,再生铅行业改执行上 述内市场对铅的需求不断增加 ,中国再生铅行业正处 [ 3 ] 新的标准 。由于现行标准适用范围广 ,对行业 特于非常有利的发展时期 ,回收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
点考虑不够 ,不太符合再生铅行业污染特征 ,无法 满生产已成为中国实现铅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不可
足再生铅行业发展的要求 。 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铅是可在人体和动物组织中蓄积的有毒重金 1 中国铅冶炼行业铅排放标准及相关规定
的现状 属 ,铅的主要毒性效应是导致神经系统 、消化系统 、 [ 1 ] 造血系统 、肾脏的损害等 。 1985 年中国首次制订 为加强铅冶炼行业的环境管理 ,国家先后出台 ( ) 《重 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 - 85了一系列有关的技术政策及规定。 [ 2 ] , 1996 年对标准进行修订后 ,原有色金属行业 标准1. 1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被废止 , 综合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 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对废铅酸电池
的收集 、运输 、贮存 、资源再生 、处理处置及废铅酸电 收稿日期 : 2009 - 02 - 24
( ) 作者简介 :张劲松 1975 - ,男 ,重庆市梁平县人 ,毕业于华东地质学 池的污染防治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明确要求批量 院 ,大学本科 ,主要从事环境监测工作。 废电池的贮存及废电池再生资源工厂场址选择应参 通讯联系人 :张付海 ?9?
? 1994-2016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 ) 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 2001, 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对排放标准的宽严度不尽相同 中的选址进行 ,废气的排放应当参照执行《危险废 对废气中铅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相差可达到
( )物焚烧控制标准 》GB18484 - 2001 中大气污染物 十几倍之多。
排放限值 。 2. 3 环境标准的分类指导性不强 1. 2 《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 、加快结构调整 现行环境标准多为全国统一性标准和综合性标
准 ,没有考虑不同行业 ,不同地域 ,不同经济发展水 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关于规范铅锌 ,以及不同接纳地的环境容量和环境功能的区别 , 平
(行业投资行为 、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 结果造成标准的分类指导功能下降 。而即将发布的
( ) )《铅 、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铅 、锌工业仅指原 改运行 20061898号 中要求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
( 铅严格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 、原锌生产 ,不包括再生铅行业的生产 ,不适用于
再生铅行业的环境管理。 ) ( -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
) ( ) 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 1996 、危 3 现行铅冶炼行业的废气中铅排放限值分析 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有关要求进行督查 ,待《有色金 3. 1 国内外现行铅冶炼行业的废气中铅排放标准 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铅锌工业 》发布后按其执 1998年欧洲国家铅 、锌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标行。 (准 均只对颗粒物排放浓度做出了规定 欧共体环1. 3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 )境标 准 , 1998见表 1。中国现行排放标准对颗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第 13号公告发 物排放 浓度和其中的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均做出了布的《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中要求新建及现有再生 规定 ,涉 及到铅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 2。 铅项目 ,废 、杂铅锌的回收 、处理必须采用先进的工 表 1 欧洲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 艺和设备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有关地方标准的 污染物 国家 工业 限值
3比利时 铅 10 mg/m 规定 ,严禁将蓄电池破碎的废酸液不经处理直接排
入环境中 。排放废水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3法国 铅 10 mg/m ( ) GB8978 - 1996; 熔炼 、精炼工序产生的废气必须 3 德国 铅 10 mg/m 颗粒物 有组织排放 ,送入除尘系统 ;废气排放应符合《危险 3铅 (一般过程 ) 50 mg/m 西班牙 ( ) 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 - 2001。 ()3铅 精炼 10 mg/m 3奥地利 铅 20 mg/m 2 铅冶炼行业铅排放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 表 2 中国现行标准中涉铅工业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标准 污染物 限值 备 注 中国对再生铅行业的环境管理过程中 ,由于没 3烟尘 120 mg/m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有专门针对再生铅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已发布 3 ( )GB16297 - 1996 尘铅 017 mg/m 的相关文件 、政策和标准中没有明确 、统一的规定 , 3 烟尘 100 mg/m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二级标准 有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 3尘铅 10 mg/m ( )GB9078 - 1996 ) 1996,有些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3烟尘 65 mg/m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需折算至氧 ( ) GB9078 - 1996,还有些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 3尘铅 1 mg/m 含量为 11% ( )GB 18484 - 2001 ( ) 控制标准 》GB18484 - 2001。
3. 2 中国现行铅冶炼行业的废气中铅排放标准存 2. 1 各企业的生产技术 、生产规模差异造成污染治
在的问题 理水平不同 3. 2. 1 现行标准之间存在相互矛盾和脱节现象 国家早期规定的再生铅冶炼厂准入规模为 2 万 ()在 再生 铅工业的颗粒物成分中重金属及其 吨 /年 ,而最新的准入条件为 5万吨 /年 ,导致现存
化合物占了很大比重 ,重金属的排放浓度与颗粒物 的 再生铅冶炼厂生产技术 、生产规模不同 。同时 ,
浓度基本上是呈正相关的 ,在控制了烟气中颗粒物 由于 企业体制 、环保意识的不同 ,导致环保的投入[ 4 ] 的浓度的同时也就控制了重金属的排放 。中国现 也不同 , 国内再生铅企业所能达到的治理水平也不
行标准中既有烟尘排放标准 ,也有铅等重金属的排 尽相同。
放标准 ,两项标准在执行上存在明显的矛盾和脱节 2. 2 再生铅企业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差异较大 问题 。而废气排放若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 与地方经济技术条件的结合不太紧密 ,执行环
境标准的宽严度掌握不太准确 。由于各厂环保审批
?10?
? 1994-2016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 )标准 》GB18484 - 2001要求 ,则再生铅行业的生产 ,颗粒微细 , 是铅熔化所产生的蒸汽冷凝形成的铅烟 工艺明显不适用“危险废物焚烧炉温度 ?1 100?, 对人体危害性较大 , 而其产生浓度一般也不大 , 在 3 烧毁去除率 ?99199% ”等规定和要求 。 1 000 mg/m以下 。两种工艺废气处理后排放的废
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也应有所区别。 3. 2. 2 现行标准没有考虑再生铅行业的冶炼工艺
的差别 4 制定再生铅行业铅排放标准的探讨
中国现行标准也并未考虑到粗铅和精铅工艺排
411 部分再生铅企业排放情况调查 放废气中颗粒物的差别 。粗铅冶炼废气的颗粒物主
目前 ,安徽省再生铅年生产规模已突破 70万吨 , 要是熔炼或破碎产生的机械性粉尘 ,主要成份为各
规模超过 10万吨 /年的企业就达到 5家 。对其中类重金属的氧化物 ,其出口烟气含尘浓度较高 ,可达
几 家企业的废气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调查。 数克到数十克每立方米 ; 精炼废气的颗粒物则主要
表 3 安徽省部分再生铅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情 3 况 ()铅精炼排放浓度 mg/m 生产规模 企业 3 ()铅粗炼排放浓度 mg/m 燃料 ()万 t / a 烟尘 尘铅 烟尘 尘铅 16 水煤气 1210,2619 0105,0134 1811,2315 0112,0117 C
D 10 水煤气 2411,3015 0111,0168 2115,3013 0106,0163
H 10 水煤气 1017,2712 0110,0155 1819,2812 0112,0146
J 33 水煤气 1719,5214 0106,0155 1318,2614 0105,0139
()注 :摘自四家企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实测数据 。
如表 3 所示 ,在使用水煤气这一清洁能源的前 ,制定一个技术上先进 、经济上合理 、环 由此可见
提下 ,经过加长烟道冷却 、烟道重力除尘 、管式除尘 境上容许 、实践上可行的再生铅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 器 、布袋收尘器 、二次加碱脱硫等多重处理后排放的 准 ,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对其中几家企业的废气特征 3 废气 ,基本上实测烟尘浓度能够控制在 50 mg/m以 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的基础上 ,相应的废气中铅和烟 3 3 下 ,铅及其化合物的浓度控制在 1 mg/m以下 ;参照 尘的控制指标建议如下 :烟尘浓度 70 mg/m,铅及其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折算后 ,也能控制在 3 化合物的浓度 2 mg/m。 3 烟尘浓度 70 mg/m以下 ,铅及其化合物的浓度控制 3 在 2 mg/m以下 。 参考文献 :
412 再生铅行业铅排放标准限值的探讨 [ 1 ] GB / T5009112 - 20031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 S ]. 目前 ,中国铅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执行的是《大 2003.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 2 ]朱根逸. 环境质量标准总论 [M ]. 北京 :中国标准出 放标准 》、《危险固废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和《污水综 版社 , 1986. 合排放标准 》。这几个标准为综合排放标准 , 应用 [ 3 ]王光焱. 关于中国环境质量标准及其应用的有关问 于各行各业 ,具有通用性强 、行业范围广 、覆盖面宽 ( ) 题探讨 [ J ]. 江苏环境科技 , 2008, 21 3: 61 - 64. 的特点 ,因而在制定时很难对各行业的特点予以全 [ 4 ]铅 、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铅 、锌工业污染 面考虑 。对于再生铅行业已经不具备针对性 ,无法 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 S]. 2007. 满足再生铅行业发展的要求。
投 稿 须 知
本刊优先并注重发表国家各级科研课题成果及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 。基金项
目
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 ,并注明项目编号 。
来稿须论点明确 ,条理清楚 、数据可靠 、语言精炼流畅 。其文责自负 ,请勿一稿多
投 。
?11? ? 1994-2016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范文三: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5466—20<10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0>
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lead and zinc industry
20<10-09-27发布>10-09-27发布><><><>
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B G64265— 02<1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1><100062>100062><16号) 网址:../p="">16号)><><><12738 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12738><><><1月第>1月第><1 版="" 开本="">1><1230>1230>
<1 字数="" 40千字="">1><16>16><><><><><1次印刷 印张="">1次印刷>
<><><><15?>15?><><150.0元 bg="">150.0元><10>10>
GB 25466—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10><10年>10年><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号><><120) 二、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20)><120) 三、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20)><120) 四、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b="">120)><1 五、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b="">1><1) 六、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120) 七、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b="">120)><1) 八、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120)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120)>
准自02<><><1日起实施。>1日起实施。>
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ep.govbz.m)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正昆会签) <120年9月27日 i="">120年9月27日>
GB 25466—20<10 目="" 次="" 前="">10>
言 ................................................................................................................................................................. iv <1>1>
围 ........................................................................................................................................................ <1 2="">1>
件 ............................................................................................................................................ <1 3="">1>
义 .................................................................................................................................................... 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
求 .................................................................................................................................... 3 5 污染物监测要
求 ............................................................................................................................................ 7 6 实施与监
督 .......................................................................................................................................
............. 8 iii
GB 25466—20<10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铅、锌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铅、锌工业企业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铅、锌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10>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铅、锌工业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BG987—96<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9)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69)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9)中的相关规定。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19)中的相关规定。><><1日批准。>1日批准。><><><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vi="">1日起实施。>
GB 25466—20<10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0><1 适用范围="">1>
铅、锌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铅、锌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铅、锌及铅、锌材压延加工等工业,也不适用于附属于铅、锌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存在的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BTG9062— 8<169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tg4676—="">169><179 水质="" 总铬的测定="" tg4876—="">179><179 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tg4577—="">179><179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tg49=""><>478— 8<179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tg4578—="">179><179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179><><1—>1—><1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19><><1—>1—><1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19><><><1—>1—><1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19><><><1—>1—><19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9><><><1—>1—><1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tg="">19><142—>142—><159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159><><17—>17—><16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169><149—>149—><16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t55—020="" 0=""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6—020="" 0="">169>
测定 碘量法 HJ/T57—020 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5—<190 052=""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190><190 052=""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9—390="" 072=""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190><1>1>
GB 25466—20<10 jh482—920="" 0=""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jh483—920="" 0=""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jh487—920="" 0=""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jh488—920="" 0=""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jh535—920="" 0=""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jh536—920="" 0=""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jh537—920="" 0=""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jh538—920="" 0=""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jh539—920="" 0=""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jh542—920="" 0="" 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 jh543—920="" 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jh544—920="" 0=""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82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9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0><1.3 铅、锌工业="" dael="" dna="" cniz="" yrtsudni指生产铅、锌金属矿产品和生产铅、锌金属产品(不包括生产再生铅、再生锌及铅、锌材压延加工产品)的工业。="" 2.3="" 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 lacipyt="" gnissecorp="" dna="">1.3>
ytilicaf指为生产原铅、原锌金属而进行的采矿、选矿、冶炼的生产工艺及与这些工艺相关的装置。 3.3 现有企业 gnitsixe ytilicaf指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铅、锌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4.3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
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铅、锌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5.3 排水量 tneulffeemulov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 6.3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kramhcneb tneulffe emulov
rep tinudo rtpcu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铅、锌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 7.3 排气筒高度 ck astheight 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2
GB 25466—20<10 8.3="" 标准状态="" dradnatsitidnnooc="">10><1>1><><1 053="" 2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9.3="" 过量空气系数="" ssecxe="" ria="" neiciffeoc指工业炉窑运行时实际空气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的比值。="">1><1.30 企业边界="" esirpretnenu="" oybrad指铅、锌工业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1.30><><1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1>
stem sy指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1.32 直接排放="" tcerid="" egrahcsid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1.32><1.3 3="" 间接排放="" tceridniegrahcsi="" d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1.3><1.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1.><><1>1><><><><><><><><><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1 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单位:/lgm(ph值除外)="" 限="" 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1><1ph值6,96,9 2="" 化学需氧量(#ffff66'="">DOC) <100 200cr3="">100>
()SS7070 4 氨氮(以N计) <15 255="">15><1.5 2.0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6="" 总氮(以n计)="" 20="" 307="" 总锌2.0="" 2.08="" 总铜="" 0.50.59="">1.5><1.0>1.0><><10 氟化物="">10><10>10><10 3="">10>
GB 25466—20<10 续表="" 限="" 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10><1>1><><><12>12><><13 总汞="">13><14>14><15>15><><16 总铬="">16><1.53单位产品 选矿(原矿)/(m/t)="" 3.5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3基准排水量="" 冶炼监控位置一致="">1.53单位产品><15>15><1.2>1.2><><><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1.3>1.3><><><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单位:/lgm(ph值除外)="" 限="" 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1ph值6,96,9 2="" 化学需氧量(#ffff66'="">DOC) 60 200Cr3 悬浮物()SS5070 4 氨氮(以N计) 8 255 总磷(以P计)<1.0 2.0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6="" 总氮(以n计)="">1.0><15 307="">15><1.5>1.5><1.58 总铜="" 0.50.59="">1.58><1.0>1.0><><10 氟化物="" 8="">10><1>1><><12>12><13 总汞="" 0.03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13><14>14><15>15><16 总铬="">16><1.53单位产品选矿(原矿) m/t)="" 2.5=""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3基准排水量="" 冶炼(监控位置一致="" )8="">1.53单位产品选矿(原矿)><1.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等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1.4.>
GB 25466—20<10 表="" 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lgm(ph值除外)="" 限="" 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10><>
96,9 2 化学需氧量(#ffff66'>DOC) 50 60Cr3 悬浮物()SS<1050 4="" 氨氮(以n计)="" 5="" 85="" 总磷(以p计)0.5="">1050><1.0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6="" 总氮(以n计)="">1.0企业废水总排放口><10>10><157>157><1.0>1.0><1.08 总铜="" 0.20.29="">1.08><1.0>1.0><><10 氟化物="" 5="">10><1>1><><12>12><13 总汞="">13><><14>14><><15>15><16 总铬="">16><1.53单位产品选矿(原矿) m/t)="">1.53单位产品选矿(原矿)><1.5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3基准排水量="" 冶炼监/(控位置一致="" m/t)4="" 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1.5><1.5.>1.5.><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式(<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 q总ρ,??ρ="">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
(<1) 基实y??q?ii基式中:ρ——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g/lm;="" 基3q——排水总量,m;="" 总y——第i种产品产量,t;="" i3q——第i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t;="" i基ρ——实测水污染物浓度,g/lm。="">1)><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总?ii基="" 5="">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GB 25466—20<10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10><1>1><><><><><><><><13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4="" 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单位:/mgm=""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干燥200="">13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 颗粒物="">1><>
二氧化硫所有 96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3 硫酸雾 制酸35 4 铅及其化合物 熔炼<105 汞及其化合物="" 烧结、熔炼="">105><1.0 4.2.2="">1.0><><><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2.3="">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单位:/mgm=""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 颗粒物="" 所有80="" 2="" 二氧化硫="" 所有4003="" 硫酸雾="" 制酸="" 2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4="" 铅及其化合物="" 熔炼8="" 5="" 汞及其化合物="" 烧结、熔炼="" 0.05="" 4.2.4="">1><1 h平均浓度执行表6规定的限值。="" 表6=""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单位:/mgm=""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最高浓度限值="">1><1 二氧化硫0.52="">1><1.03 硫酸雾0.34="" 铅及其化合物="" 0.0065="" 汞及其化合物0.0003="" 42.5.="" 在现有企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后的生产过程中,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周围居住、教学、医疗等用途的敏感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建设项目的具体监控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周围敏感区域;未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现有企业,监控范围由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排污的特点和规律及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参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地方政府应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确保环境状况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42.6.="">1.03><1 m。排气筒周围半径="" 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 m以上。="" 42.7.="">1><1.。实测的铅、锌冶炼炉窑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 6="">1.。实测的铅、锌冶炼炉窑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
GB 25466—20<10 基准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生产设施应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不得故意稀释排放。在国家未规定其他生产设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暂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是否达标的依据。="" 5="" 污染物监测要求="">10><1.>1.>
测的一般要求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1.><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2.><1. 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1.><1.4.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1.4.><1.5. 企业须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7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7="" 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1.5.><1 ph值=""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6920—86="">1><1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19水质><><><><1989 2=""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399—2007="" 3=""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1989><><><><1989 水质="" 氨氮的测定="">1989><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jh535—2009="" 4=""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jh6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jh735—2009="" 5=""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195—2005><><><19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1989><199—2005 6=""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199—2005><><><1989 7="" 总锌=""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87="">1989><198 总铜=""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87="">198><19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19水质><16489—996>16489—996><19 硫化物=""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t/jh06—2000=""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4—87="">19><><10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jh784—2009=""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10>
JH884—2009 <1>1><1总铅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5—87="">1总铅><><12 总镉=""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87="">12><><13 总汞="" 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8—87="">13><><14 总砷=""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7485—87="">14><><15 总镍="" 水质="" 镍的测定="">15><><><><1989>1989><16 总铬="" 水质="" 总铬的测定gb/t7466—87="">16><19 7="">19>
GB 25466—20<10 5="" 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10><1.3. 采样点的设置与采样方法按="">1.3.><><><169执行。 52.3.="" 在有敏感建筑物方位、必要的情况下进行无组织排放监控,具体要求按="" t/jh55—0002进行监测。="" 5="" 3.3.="" 对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8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 8="" 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169执行。><><157—996>157—996><><1 颗粒物="" 环境空气="">1>
995 <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的测定 碘量法T/JH65—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T/JH75—2000 2 二氧化硫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JH284—200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JH384—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JH445—2009 3 硫酸雾 硫酸浓缩尾气 硫酸雾的测定 铬酸钡比色法 GB/T4920—85 <19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jh835—2009="" 4="" 铅及其化合物=""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jh935—2009="" 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 jh245—2009="" 5="" 汞及其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jh345—2009="" 6="" 实施与监督="">19固定污染源废气><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1.>
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设施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 8
范文四:锡工业砷和铅排放标准的初步研究(可编辑)
锡工业砷和铅排放标准的初步研究
维普资讯 ////0>.
云南环境科学 , 增刊 : ? 一/ ?锡工业砷和铅排放标准的初步研究
赵 客 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云南昆明摘 要:根据污染源现场调研结果,结合现有污染控制工艺所能达到的技术水平,建议污水排放标准
中 浓度由现国家排放标准的 . / 调整为 . / ; 不变为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
和 不变为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和 的浓度限值分别是为 . / 和 ./ 。
关键词:砷;铅;污染物排放标准;锡工业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 增刊 ? ?
锡工业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放标准进行排放,但综合排放标准中并没有对锡冶
锡工业是国内重要产业有色金属门类的一大产 炼厂中的特征污染物进行控制,即没有对有毒物质
业,每年都向环境排放许多污染物。在锡行业有色提出控制限值,而对有毒物质 所提出的限值
金属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其有色属特性污染物对环
并不能满足其冶炼厂周围环境的要求。
境污染都存在很大的风险。在矿产开采和冶炼比较 环境标准的分类指导性
不强。现行环境标
集中和历史较长的地区,农作物和其它植物中的有 准大多为全国统一性标准和综合性标准,没有考虑
色金属含量通过生物链的传递作用被富集达几百 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不同接纳地的
甚至上千 倍,对人体健康和动植物的生长繁殖 环境容量和环境功能的区别,结果造成标准的分类
指导功能下降,使得有的地区、有的行业只考虑如
造成极大威胁。本次研究的环境范围,对 地区
何达到标准的要求,而忽视如何以同样的经济代价
环境范围进行了调查。由于锡冶炼是当地的支柱产
削减更大的污染负荷总量,从全局上来说,不利于
业, 冶炼厂本部、市冶炼厂、市化肥厂、市前进
环境污染负荷总量的减少。由于标准制订的技术性
矿、市新建矿对 地区的环境影响是主要的。
我国工业排放标准相关法规和标准现状分析 强,而配备的资金和人力又不足,难以把标准作细
作精来适应不同情况的需要,影响了标准的分类指年 月在广州召开的环境标准工作座谈
导性。因此,有必要制订一个技术上先进、经济
会上,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新的环境标准体系,修
上合理、环境上容许、实践上可行,且符合清洁生
订综合排放标准和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综合排放 产要求的锡冶金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国家标 标准体系存在 “行业针对性不强,难以控制有色金 准,为有色金属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污染物排放控 属等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技术依据不够充 制提供环保技术支撑。
分,致使标准宽严尺度不尽合理,执行困难”等一 建立锡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
. 调查研究对象
市锡行业由于以下原因,出现了污染物排放 公司反射炉熔炼的锡产量约占其全部产量的 量相差巨大的情况:%~ %,是锡精矿熔炼的主要方法。所以反射
各厂的生产技术不同。冶炼厂存在国营、 炉熔炼工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锡行业的生产技 私营体制的不同,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的投资, 术。因此选择 公司的反射炉熔练工艺作为砷 重视环境保护的观念就有所差别。
和铅的研究对象,对 公司在 年以前使用反部分环境标准宽严度掌握不太
准确,与经
射炉时的情况进行调研和统计分析,针对锡阈炼过 济技术条件的结合不太紧密。没有相对应的环境标
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中的锡、砷和铅进行污染物 准控制其特征污染物的排放。冶炼厂只按照综合排 排放标准的制定研究。
收穑期: ? ?. 砷和铅的分析
~~维普资讯 ////.
锡工业砷和铅排放标准的初步研究 赵 睿 神经系统,造成人体血压增高等结果。此外,铅对 . . 毒性分析
人体发育、肾功能、心血管功能、生殖系统、免疫 砷在自然界中多以化合物形态存在于有色金属 系统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危害。
矿石中,在熔炼含砷矿石时,砷以蒸汽状态逸散, 表 铅的毒性特点
在空气中迅速形成氧化砷,多以三氧化二砷的粉尘 形式存在于烟气中。 :最低中毒浓度 ;最低致死浓度 大气中的铅及其化合物在降雨时将被雨水带入 水体,引起水体的污染,人、畜饮用了含铅的水, 由消化道引起铅中毒,若用含铅水灌溉,将使农作;最低致死浓度
物中铅富集,由食物进入人体。
空气中砷尘经雨水冲刷可进入水体及土壤,又 . . 砷和铅物料平衡分析
通过饮水或食物由消化道进入人体,造成人体中
砷和铅的分析采用现场调研法。现场调研法主 毒。
要是通过污染源调查,了解和掌握典型锡工业企业 可使心、肝肾等实质性器官产生损害,粘膜受 的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水平现状、污染物产生和排 砷化物刺激,可引起鼻衄、嗅觉减退、鼻炎、结膜 放状况、物料平衡和能量平衡、污染防治措施及其 炎、喉炎和支器管炎。神经系统可有头晕、头痛、 效果、比较突出的污染问题,以及解决这些污染问 无力、四肢酸痛、脱发等表现。
题的途径和方法。
铅经呼吸道吸收较为迅速,并由于肺癌弥散功 砷平衡。粗炼系统的原料混合锡精矿、焙 能及吞噬细胞吞噬铅颗粒的作用,使铅迅速进入血 烧烟尘及焙烧熔析渣均含有砷,在熔炼过程中绝大 循环,金属铅可通过污染的手进食,而带入消化 部分进入溶析渣中,其次进入烟尘,粗锅及烟气 道。造成溶血,血循环中的铅被组织吸收后,主要 中。烟气中的砷在脱硫洗涤过程中绝大部分冷凝进 分布于肝、肾、脾、肺脑中而积累。
入硫酸钙和亚硫酸钙中,少量进入排出的洗涤废液 人体在含低浓度铅的空气中长期暴露会造成人
中,其有害物 的含量和分布见表 和图。
体中血铅浓度增高,影响血红素的合成,危害人体
表 砷平衡表
每天有 . 有害物质 产生。其中加入粗炼 站处理。
系统物料中砷的总量的 . %进入熔析渣中,经铅平衡。每天有 . 的 排出。其研究
焙烧后得到的砷灰送电热白砷窑回收。进入烟尘中 数据说明进入粗炼系统澳斯麦特炉的锡精矿和返回
的砷占总砷量的. %,进入烟气中砷占 . %, 品带入的铅量共 / ,从粗炼系统得到的粗锡
中纯铅量为 / ,占总铅量的 . %;烟尘中
烟气经脱硫工序用石灰石浆液洗涤后,其中
. %的砷冷凝进人硫酸钙和亚硫酸钙渣中, 铅量为 / ,占 . %分渣中铅量为 / ,占
. %进入排出的洗涤废液中,此废液送污水处理 . %;溶析渣中铅量 / ,占 . %;损失铅量 ? ????
范文五:【2017年整理】关于钢铁行业烧结系统铅排放适用标准的复函
分类: 环境科技及其管理信息\环索 引 号: 000014672/2012-00141 境标准
发布单位: 科技标准司 生成日期: 2012年02月28日
名 称: 关于钢铁行业烧结系统铅排放适用标准的复函
主 题 词: 环保 标准解释 烧结 文 号: 环函[2012]44号 复函
环境保护部函
环函[2012]44号
关于钢铁行业烧结系统铅排放适用标准的复函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钢铁行业烧结系统铅排放适用标准的请示》(湘环报〔2012〕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烧结系统中烧结(焙烧)工序的烧结机(机头、机尾)、球团竖炉、带式球团等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的要求执行,其中铅的排放执行“其他类”的限值。
二、烧结系统中原料准备、配料混合、冷却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要求执行。
目前,我部已经下达计划制订《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发布实施后,钢铁行业烧结系统将按照该标准要求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解释 烧结 复函
主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9132号
技术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信编:100035
息中心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再生铅行业废气中铅排放标准及
1ph值6,96,9>1ph值6,96,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