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请求纠正威龙国际大厦商铺土地使用年限的再次报告
双峰县威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双威司函字[2015]第2号
函
请求纠正威龙国际大厦商铺土地使用年限的再次报告
县人民政府:
威龙国际大厦项目是县委、政府在广州的招商项目,项目用地为商服、住宅综合用地,使用期限50年,应从土地规划用地红线图发放之日(2006年8月8日其算至2056年8月8日止)。由于县规划局对沿河路段规划调整方案未定,故我公司用地规划图在2006年8月8日县规划局才发放,在此之前没有用地规划红线图项目无法实施,拿到规划红线图后我公司平整理土地,立项、勘察、设计、报审、报批花了近2年时间,2008年10月18日正式动工建设,2009年9月18日获得威龙大厦土地使用证,使用期限为50年(2002年12月4日至2052年12月4日),2010年获得预售许可证并公开预售与购买业主签订了50年的购买合同。2011年威龙国际大厦竣工验收并交付购买业主。2012年申办业主房屋产权证并提交相关资料,2013年申办业主土地使用分证时,县国土局将商服、住宅综合用地50年改变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使用期限,为此事我司曾多次向政府请求商业用地更正为50年,但国土部门要求我司按现时的土地价评估值补交土地出让金且数额巨大,我司无法承受,为此我司再次向政府请求如下:
一、威龙国际大厦项目是县委、政府的招商项目,应按招商时相关政策兑现。
二、招商时土地使用性质为商服、住宅综合用地,国土部门无故改变项目用地性质,政府应督促其尽快纠正。
三、招商购地时无用地规划红线图,我司无法启动与建设
该项目,投资得不到回报,损失巨大,因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造成,本应政府给予补偿损失,现还要我司补交土地使用出让金是不符合招商政策及先规划后出让的原则,。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应从发用地规划红线图日即2006年8月8日起至2056年8月8日止50年使用期,住宅70年应从2006年8月8日起至2076年8月8日止。
四、实事求是,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政府相关部门应形成合力,尽快解决问题,以免企业不再受无故的经济损失。
五、本报告经送达政府及相关部门15个工作日后,如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迫于购买业主压力我司将依法维权,并上访娄底市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乃至国务院至纠正为止。
特此报告,请速解决
抄送:县国土局
双峰县威龙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5年4月29日
附:
1、2010年7月30日县规划局关于对威龙国际项目规划审批情况说明。
2、2004年3月3日与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谅解备忘录 3、2006年3月13日对新城开发区管委会、巨龙房地产公司工作联系函。
范文二:商铺使用年限是有区别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其中,土地为划拨用地的,其使用年限没有限制。人们一般都认为,商铺的使用年限也就只有40年,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据记者调查,目前市场上买卖的商铺,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其使用年限有所不同。
一位资深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现实中,当初的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其使用年限肯定是40年。但是现在的许多项目也在项目的底层或是项目内部建起了商业用途的门面房。最典型的就是大量的商住楼项目,项目的底下几层常常就是临街的铺位;有的成规模的小区内部,也建起了方便业主生活的配套商业铺面。这些铺面是建在综合用地或是住宅用地之上,又不可能将其用地割裂独立存在,那么,在事实上,其使用年限就为50年、70年或无年限限制。这样看来,商铺的使用年限就共有四种情形了。
很显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由于实际使用年限的不同,出售或出租的收益就会有明显的不同。另外,如果该商铺是建在划拨用地上,购买者就必须补交相应数目的土地出让金。因此弄清商铺的实际使用年限,是十分重要的。
范文三: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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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住宅用地所使用年限,国务院早在1990年5月19日发布了第55号令,《条例》中规定:住宅用地的出让最高年限为七十年、综合用地的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您正准备购买的房产,可能是房产开发商原先办理的综合用地,现其中的部分已开发了商住房,其使用年限为五十年低于出让的最高年限,因此是合法的。
二、关于补年期差价的问题,昆山市人民政府2001年8月8日昆政发 [2001]33号文通知,要求房产开发商在新开发综合用地时,须调整土地用途,补足年期后,再开发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含变更)。对购房者不必补缴年期差价。您只需在购买房子时,根据土地使用年期可适当要求房产销售商降低购房价格。至于补年期的费用,是按现行土地价格折算成年平均地价再补缴,具体按住宅用地所处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上限标准的年平均价补缴年期差价,或按市场评估价补缴年期差价。
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确定,是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的,开发商应在购房合同中载明,国土使用证号和使用年限,因为将来您领到的土地证和开发商的土地证年限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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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土地使用年限:目前国家对土地使用年限的划分一般分为 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目前国家对土地使用年
限的划分一般分为 土地使用年限
话题:土地使用年限 什么是物权 怎么说呢 土地
目前国家对土地使用年限的划分一般分为:居住用地最高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这也就意味着70年产权公寓,尽管名为公寓,其用地性质依旧为住宅类产品,而非商业用地,而40年产权公寓,则属于商业用地性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酒店式公寓。 酒店式公寓往往位于城市中心地段,周边配套好、物业服务好、购买后租金回报率高已经成为公认的事实。然而,对于一些打算自住的购房者来说,购买这类公寓面临的问题也不少。由于70年产权的是住宅用地,50年产权的则是商业用地,日常水电费收取时,40年产权公寓则是按照商业用地收取,费用要比住宅多很多。此外,在二手房交易时,40年产权公寓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也比70年产权住宅要高。因为有些产权属性不明,因此在房贷、落户等问题上40年
产权公寓也可能存在争议。70年40年产权各自都是按照批地的时间分别是70年和40年,至于是不是到期就搬走呢,目前按国家特权法的规定,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还是您的,只是地到了年限,所有有3种可能,1.如果房子不是危房,你可以继续住下去.2.有可能向国家交一部份土地出让金.3.或是拆迁 目前北京还没有这种问题的存在,一般的房子都住不了这么长时间,要不就拆迁了,要不就自己换大房子了。国家规定是满70年后,在交契税就可以了。房产是私有的,是永久的,但是有合理使用年限,有使用期的是土地,商住50年,居住70年,70年后根据房屋现状可以使用的年限,补交可以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直到房屋不能继续使用,但是你要想,现在建筑的更新速度,哪里有70年的房屋,早就是危房改造了,再说买房子的都是三四十岁,谁能活70年以后,五一前拿到新房的房产证,让在北京中关村工作的李敏新大喜过望。但仔细研究了一番刚到手的房本后,新的烦恼出现了———“房产证上说,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到2073年就到期。那么,70年后我的房子该怎么办,”急忙上网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李敏新发现,5月1日出台的《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
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届满”、“未获批准”、“无偿收回”……这些字眼让李先生更加担心自己房子的命运。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人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要如何解决。”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他认为,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我个人认为,再次申请的期限可以和第一次申请一样,也是70年。”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增杰告诉记者,从全球范围来看,有些西方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而另一些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国家则采取到期后,由政府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房屋,给予差价补偿的方式。林增杰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林增杰说,从上个世纪末,我国开始大规模出现个人购买房屋的情况。我国
真正面临70年土地使用权届满的问题,还有大约四五十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参考各方面的意见,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妥善解决这个问题。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可延长 《物权法》热点详释5月25日,正在召开的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举办法制讲座,主讲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主题则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立法热点———《物权法》。姚红是我国研究物权问题的专家,目前正参与《物权法》起草工作。她介绍,制定《物权法》已列入5年立法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进行两次审议,许多问题争议较大,其中有8个方面与百姓关系密切、十分敏感。70年土地使用权可延期买商品房的人都要领两个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证有效期是70年。许多人关心,70年后房屋占用的土地还是我的吗,是否需要重新掏钱买地,姚红说,这一问题《物权法》将有明文规定。国家允许续期,但要交一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至于交多少钱,目前尚无定论。《物权法》对建设用地收回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国家批租的土地都有一定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国家要收回,上面盖的房子又不能拿走,怎么办,从保障公民私有财产和社会稳定出发,《物权法》规定,国家允许房主续期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房主不愿续期,国家将收回土地,但上面房屋归谁所有目前尚有争议,国外惯例是建筑物归土地所有者。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是现有法规的盲点。姚红说,《物权法》
将规定在什么条件下才允许划拨土地,并将对操作程序进行规范。通常情况下,一律采用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只有出于公共目的才允许。因为土地不可再生,本着节约用地原则,《物权法》将明确土地使用权与空间权关系。比如,你依法拥有5层楼的房屋,可立交桥从你家楼顶穿过,就侵犯了你的空间权。《物权法》对此将有规定。楼道做广告业主可分成《物权法》对小区业主的权益维护也将有详规。姚红说,随着住宅商品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商品房。目前矛盾较多的是如何维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即自己购买的独立部分以及共用部分享有的权利,说白了就是业主权利,国外也叫公寓所有权。对业主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规则,《物权法》将予以明确。其中包括,如有人在楼道、外墙面做广告,要与业主委员会签合同,小区居民将享受广告收益的分成。小区有居民改变住宅用途需要多少人同意才行,这一点在立法时争议较大。一种意见是多数人同意就行了,另一种意见是全体居民同意才行,理由是,如果你开餐馆,小区大多数人吃饭方便了,当然没意见,但就我住在餐馆楼上,噪音、油烟受不了。还有,有人将住宅出租作宿舍,人来人往,不安全;精明的商人买下住宅后开公司,借此逃税。对这些问题《物权法》如何界定规范,目前尚在讨论。没约定的车库将归业主《物权法》将明确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物业管理用房、会所、车库到底归谁所有。
起草人在征求意见时,各方争议较大。特别是小区车库、会所归谁所有的问题。一方认为,房价本身已包括车库,车库理应归业主;另一方则认为,像经适房等低价房每平米才一二千元,不可能包括车库。草案二审时有人提出,除非在购房合同中注明了开发商对车库拥有所用权,否则车库的所有权将一律归业主。这一消息见报后,广州不少开发商就纷纷转让车库,怕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法规出台后拿不到车库。其实目前还没敲定最后办法。立法制约商家一房几卖姚红说,立法调研中他们发现,有的人买了预售房后,开发商又将房子拿去抵押贷款,到期不能还款,房子被银行收走。为避免这种开发商一房几卖、糊弄百姓的现象,《物权法》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一旦签订购房合同,房屋物权透明,金融部门查询方便,公民物权能得到有效保护。宅基地住房能不能买卖在《物权法》中涉及农民权益的重要内容是宅基地使用权,遇到的难题是宅基地上的住房能否转让。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两种意见非常对立,出发点都是为农民好,都有道理。赞成方理由有3条:既然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农民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然就享有使用、处分、受益权;农民大批进城打工,大批房屋闲置是事实,《物权法》立法原则不是物尽其用吗,理应允许转让出售;农村发展突出问题是贷款难,如允许房屋转让,农民就可到银行抵押贷款,可促进农村经济。反对方理由也有3条:
土地法规定,一户农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允许转让,有人就会有二三处宅基地甚至更多,外村人来买,本村土地就要流失;农民如以此抵押贷款,面临丧失土地的风险,又会失地农民生计无保障,如允许转让,担心干部会多占宅基地,盖房赚钱。国企对财产享有什么权国企对其财产享有什么权,现行法律表述不同。民法通则规定享有经营权;公司法规定享有法人财产权。《物权法》起草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今后将无论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国家、集体、个人以动产和不动产投资企业,出资人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人的权利;享有对企业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集体企业到底谁是老板姚红说,目前,各地城镇集体企业的财产归属是本糊涂账。姚红过去在工厂干过,那家工厂是由一帮拖板车的老工人,一人一辆板车组成的一个车队,性质是集体企业,产权不明晰。还有上世纪70年代的校办工厂,80年代的红帽子乡企。这些企业财产归属难以界定,是员工的,乡镇政府的,还是县政府的,很乱,立法时研究过几次,但很难定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城镇集体企业对该企业的动产和不动产享有的权利是清楚的,集体作为出资人对企业享有的权益也是清楚的,不够清楚的是集体作为出资人时“出资人”是谁,特别是“集体”的范围有多大,善意取得不属购买赃物什么是物权,姚红说,物权就是对财产的一种支配权,确定财产的归宿和利用。《物权法》
就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它是将《宪法》中有关公民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规定具体化。《物权法》中将作出所有权制度中的善意取得规定。姚红举例说,别人偷了一块手表卖给我,我掏钱买了,但不知道是偷的,这就是善意取得物权,不违法,而且也可以依法对这块手表享有所有权。因为我只是掏钱买东西,不应当也不可能知道手表是偷的,没有必要一追到底。针对这一问题,《物权法》可能作出这样的规定,除非通过各种途径能证明你是知赃买赃,否则就一律认定为善意取得,购买人对所购买的物品享有所有权。70年产权到期 谁来保卫你的房子发布: 2011-1-19
| 作者: 潘涛 | 来源: 【银率】网原创在当下中国,房子一直是个高关注、高争议的话题,因为房价太高,而且大多数人的家庭核心资产都是房子,除掉房子这笔资产,估计不少一线城市居民一下子会从百万千万级别的富翁直接掉到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工薪阶层。近日上海政府关于房子,,年产权期满之后将会无偿收回的言论一出,立刻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这就意味着你花再多的钱买房,也只有,,年的产权,实际上就相当于长租,,年的使用权,考虑到大多数房子建设的时间、二手房转让的时间等,根本连,,年的产权享受期限都没有。按照现在的房价,大都市里的普通人辛苦工作一辈子可能就够买一套房子的,而且收入还必须属于中上阶层,年薪十万以下的免谈,即使是在一线城市,年薪,
,万也不算低收入了,远超平均水平,毕竟北京的平均工资水平才四千多。以北京为例,三环左右一套,,,平米的房子价格在,,,万左右,若是按照年薪,,万的算法,一年除去开支结余,万,买这么一套房子刚好需要,,年,而,,年之后这个房子就要被政府无偿收走了,,,年是个什么概念啊,基本上是两代人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说两辈人辛辛苦苦、节衣缩食买了一套房子,到头来还是一场空。现在为什么这么多人热衷于当几十年的房奴也要买房,一方面是为了解决自身的安居问题,有个安身立命的场所;另一方面是为了囤积一些资产,不让子孙再吃自己的苦,重走自己的房奴老路。若是房子,,年之后被无偿收走的话,不知道买房的意义还剩多少,在当初物权法出台的时候,法律界定的是住宅用地,,年产权期满之后,自动续期,然而才过了几年,上海政府的一纸公告就将居民脆弱的产权神经刺激的不行,,,年产权期满之后,土地将会被无偿收回,尽管纸面上说的是在补偿房产残余价值的前提下收回,但是谁都知道,经过了,,年的房子本身价值基本上就折旧为零了,,,年后再结实的房子也都没有什么残值了,值钱的是土地,但是土地是无偿收回的,所以绕来绕去还是那句话,无偿收回。当然,谁也无法预料,,年之后会发生什么,毕竟从新中国建国到现在才,,年,光宪法就重修了几次,但是这种通告的出台,反映了当今社会公权对私权的无视和侵犯。如
果在一个社会,居民的核心私有资产无法得到安全保障的话,无疑会加剧居民的担忧,从而造成两种极端,有条件的人将会选择移民海外,目前出现新移民大潮就是这种情况的表现;没条件的人要么选择逆来顺受,要么最终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对立情绪。若是真只有,,年的产权,买房跟租房的成本比较就要重新审视了,买房还真不如租房划算。很简单,还是以北京三环路的,,,平米房产为例,价值,,,万,若是全款的话,就是一次性支付,,,万现金,而这,,,万现金即使放在银行里以最保守的定期利率计算,一年的利息收入就是,,万,若是租房的话,同一地段的精装修,,,平米的大房子月租约为,万元左右,也就是说还能多出,万元,这足以支付普通人一年的基本生活费了,此外还不需要去搞装修、买家电等。上面说的是自住,对于投资性的房子怎么说呢,现在的囤房族都是买了房子闲置等着涨价的居多,若是改为,,年产权的前提,一套房子或许十年之后涨了五成,但是折旧至少会远高于,/,,因为你要想,在房产的最后,,年的产权期限内,这个房子还能卖出个好价吗,估计都卖不出去了。房产价值折旧加上投资资产利息所得等,房子投资的升值空间基本就没有什么了。业主每年为房子承担一定的社会税费责任但是房子产权到期之后自动延期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做法,既保护了私人财产权,又保证了社会公共开支的来源渠道。如果正式法律出台界定房屋只有
,,年产权了,估计整个中国地产市场将会彻底地震,原有的购房理念会被完全颠覆,到时候选择租房的肯定比选择买房的多,更多的人将会选择到海外去买房。不过,,年很长,谁知道还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购房者也别太过于担心,该买还是买,该租接着租,一切还得等到,,年以后再说,或许不到,,年法律又变了呢。?土地期满无偿收回 你还买房吗,众所周知,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所谓的买房买的不过是买一个使用权,这个使用权最长是,,年,,,年以后呢,你花了一辈子的钱买的房子还归你吗,这个问题至今没有答案。一直以来,有关房屋用地到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都被刻意的回避着,近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下称上海国土局)在,,,,年,号预申请公告多数地块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下称《须知》)中规定,”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者”出让人无偿收回”。 也就是说,一套房子所在的土地一旦超过产权时间,将有可能被无偿收回,这意味着辛辛苦苦一辈子买下来的房子瞬间就不存在了,所谓买房和长期租房时一样的,只不过房东是你自己罢了。试想一下,那些花了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房子(目前很多豪宅的总价过亿了),竟然只能住短短的几十年,这无疑给目前热情的购房者浇了一盆冷水。对此,上海国土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回应称,《须知》中提及的 “土地期满后的处理
方法”,是针对《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二十八条的内容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该宗地上的建筑 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理方式。 也就是说,”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者”出让人无偿收回”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被拒绝后才会被无偿收回。按照目前的政策,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约定履行:(一)由出 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看出,一旦因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未获得土地使用续期,那么土地以及其上的建筑物就有可能被收回,而什么样的情况算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呢,有 关方面并没有给出解释,这个”需要”无疑可大可小,实际上,任何情况都可以被归类到”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中来,我们的房子依然无处安放。?土地到期收回残值, 买房变长期租房日前,上海土地市场迎来,,,,年首次竞拍,虽然这次拍卖土地的交投没有”地王”高调出现,但一条”
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的规定”却”语惊四座”。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显示,成功出让的,幅地块均位于嘉定区,出让的,幅地块中,有,幅的溢价低于,,%。。其中唯一的一幅宅地永新北路以西、纬一路以北地块,被上海绿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绿洲)以,,,,万元摘得,折合楼板价仅,,,,元/平方米。有分析人士称,这表明国土部在去年年底颁布针对高价地的新规效果正在逐步体现。业内专家提醒,虽然这一成交价格是近期土地市场相对较低的,但并不能说明整个上海土地市场价格出现了大幅跳水。上海首次在土地出让中提及土地到期收回残值补偿。出让的高台路以南、沪宜公路以西地块在出让中明确提出,”土地到期后由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在房价涨声一片的时候,提及几乎被人故意遗忘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年大限,或许是地方政府的一次试水,明确了前期土地出让到期后的土地归属问题,或将为以后土地市场规范做好准备。对于上海的”首次提及”,业内反应不一。有相关人士评论,这个上海市搞的”须知”是不公平的,它违反了,,,,年公布的《物权法》。因为《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 届满的,自动续期。”据相关媒体评论,按照中国的《土地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只有两种土地所有权,一种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出让和转让的都是这种土地;另外 一种是国家确切规定为集体
所有的土地,这种土地想出让或者转让,必须先收回国有。也就是说在中国,能出让和转让使用权的土地,只能是国有的土地。即便按照 《物权法》国家以便民、利民的角度,自动为你续期了,它也有权力伸张建立在国有土地所有权之上才有的使用权相关租金和权益。可以说,使用权到期的土地,不 可能一律免费续期,也不可能普通住宅和商业住宅一视同仁。而对将来继续经营的商业地产免费续期,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会使得国家难以收取土地增值的利益。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则称,这应是该地块的特殊情况,不会成为今后土地出让中的标准条款。上海的做法仅仅是地方政府的反应,没有给相关参与土地交易的人发表意见的机会,也并无任何涉及细节操作的条款,过于模糊化。但无论上海此次的做法是否违法,是否应该细化,在目前涨声一片的房地产市场,提出大限之后土地如何续期的解决办法,可能本来就是对市场释放的一个信号。就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二手房的市场火热程度,购房者往往忽略了土地使用权的年限问题。房地产市场化的初期,在既不能根本动摇土地的制度,又不能停下市场化的步伐时,妥协地想出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办法。在,,,,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第十二条便按照用途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有了最高,,年,低至,,年和,,年三种期限。在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规
定的政策态势尚未明朗化之前,【银率】网提醒购房者,购房时应该对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稍作留心”。?你的房子住得满70年吗,自从《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住宅,,年产权到期后的续约条款被爆出,由”无偿自动续期”变成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后,不管是有房者还是准购房者都议论纷纷,来自【银率】网的调查显示,,,.,%的人都反对续约收费。然而,你是否知道你的房子到底能够住几年,?房子的质量能挺过,,年吗,据介绍,我国住宅的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年,而这也只是设计寿命,事实上,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期房制度,大部分人在买房时买的都是期房,看的都是楼房效果图,根本不知道房子建成后实际质量如何。而且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基 本上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根本无暇顾及房子的质量是否过关,事实上,不管质量多糟糕的楼盘都是被抢购一空,房地产开发商数钱数到手 软,又怎么会再去关注房子的质量问题。待到收房的时候,即使购房者对房屋质量提出质疑,开发商也毫不担心,”不想买就退房,多少人排队要呢~”据有关机构统计,目前我国住宅的平均寿命只有,,年左右,能够使用,,年的房子几乎没有。?房子所在地,,年都不会拆迁吗,信步走在街上,你能看到多少,,年还没有被拆除的老楼呢,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是公有的,一旦政府因为市政规划等需要,就可以对土地上的楼房进行拆迁改造。随
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旧楼的拆迁速度也越来越快。据统计,大部分住宅都逃不过,,多年就被拆迁的命运。那么你认为你所在的地区,,年都不会被重新规划吗,?新房的产权真的还有,,年吗,千万不要以为产权,,年是从你买房或是拿到房产证之日开始算起,实际上,所谓房屋的产权时间是从土地出让日开始算起的。 由于近几年房地产异常火爆,很多房地产开发商都疯狂拿地,大肆囤地,很多土地在成交后两三年都没有进行开发。假设某开发商是,,,,年拿到的土地,而其在 拿地后并没有立刻开始开发,而是在,,,,年开始动工,,,,,年开盘卖房,购房者,,,,年才可以拿到钥匙入住,那么从入住开始,,,年产权已经过去, 年了。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楼盘的开发土地是一次性获得的,那么这个楼盘无论分几期开发,土地年限都与第一期一样,如果土地是分批获得的,使用年限才会有不同。?产权续期付费未定 二手楼最受影响住宅,,年之后该怎么办,早在,,,,年的《物权法》当中已经明确规定可以自动续期。而续期是否应该付费,怎么付费成为目前两会讨论的焦点。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透露,住宅建设用地,,年使用权期满后,续期是否需要付费,目前仍在讨论中,还没有确定。此外,徐绍史还透露,多部委正在进行 的小产权房摸底调查工作将在一年左右得出结果。此后,针对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将出台清理政策。著名房地产营销策划专
家谢逸枫表示,续权收费既符合土地最大 有效利用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也符合不动产升值的原理。经纬行市场研究部经理朱欣苑也认为,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土地归国家所有,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住宅享有住宅的所有权及其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商品住宅,,年使用期满后是应补缴土地使用费的。而多数业内人士都认为,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取消了住宅建设用地,,年使用权期满无偿自动续期的说法,将来续期很可能会收费,这一举措将对二手楼市影响非常大。谢逸枫认为,如果付费,对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提高土地有效利用及减少购房者成本具有一定的作用。从长远看,在土地自然续存的情况下,土地价值得不到最大化的体现,土地使用权有偿续期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有中介人士就表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新规定,特别是产权续期等多少会让购房者在买房时增加一些考虑因素,比如会慎重选择使用期限较短的二手房。
范文五:土地使用年限会影响你的房贷年限
最近新闻在报道,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有可能买不到期望了,买房贷款更多的是现房交易
了,其实小编心里不知道多欢喜,这意味着买房的安全系数大大提高了,这也意味着,在申请专贷款房房的时候,不再担忧交了首付,贷款又办不下来的情况,或是交了首付,贷款办理最后与自己期望的不一样,比如额度没批够,贷款年限没够,不管哪一样,都会大大增加你的月供负担的,说到这个问题,可能贷款额度没批够,大家还好理解,至于说贷款年限,多数人可能会说不都是规定的20年,甚至有些银行还会发放到30年的贷款吗,这其实并不尽然,我们通过下面一个案例来看看:
在某500强工作的小雪姑娘看中一套价值94万的二手房,要申请贷款,中介告诉小雪姑娘房子建造时间是2008年,贷款30年没问题,但是当准备好材料到银行申请贷款时,却被告知,该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只剩38年,贷款年限最多23年,比预想的足足少了7年,原本每月还3800元房贷,一下子增加到4500元,但是当时已经签了购房合同,只能硬着头皮签了贷款合同,按照每月4500元的月供还房贷,比预期每月增加了700元。
看到这里大家就会想,什么是土地使用期限呢,那所谓的房龄又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先来看看这二者间的区别
房龄是指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开始算起。
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拿了地,但并没有修楼建房,而是过了几年再修楼建房,再出售商品房,而你申请房贷的话,这个年限是要计算进去的!!!不难看出来期房购房就是有这样坑吧!
弄清了这个问题,再来看看实际申请房贷中,银行是如何计算房贷年限的呢,以上面这个例子我们再来看看
土地使用期限有效期到2053年,开发商拿地时间为2003年,房子建成时间为2008年,那么到2015年房子的剩余土地使用期限=2053年-2015年=38年,房龄=2015年-2008年=7年。当时贷款银行给出的贷款期限计算方法是这样的:最高贷款年限=土地使用到期日期-(本年年份+15),其中15是银行规定的风险日期那么徐女士的最高贷款年限=2053年
-(2015+15)=23年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剩多少,多数银行都通过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房子进行评估,也有银行是依据房产证上的标示日期确定土地使用期限,不同银行确定贷款时间的计算公式会有差异。除了土地使用年限,房龄也是影响贷款年限的重要因素,银行普遍规定二手房房龄不能超过20年或25年,有银行规定不能超过15年,更严格的要求不能超过10年,并且有的银行规定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有的规定不能超过40年,也有规定不能超过50年的,所以你的房子贷款能贷多久也取决于银行对房龄和土地使用年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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