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深圳市政府采购商场供货制度采购操作流程
深圳市商场供货制度采购操作流程解答
一、采购流程图
1
二、如何查询商品信息
1.登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szzfcg.cn/,
?点击“采购单位”?点击“商场供货”,
2.系统会显示商品的展示信息,
3.点击蓝色字体进行查询~或在输入框通过关键字查询,
4.点击型号可以链接查看商品详细信息,
5.点击供应商名称可以链接查看供应商详细信息。
?注意事项:
?点击了查询条件后~再输入查询条件~总的查询条件是
叠加的。
?点击供应商时~查询条件只显示属于该供应商的信息。
2
三、如何下单采购
1.采购人用密钥登陆系统~点击“申报书管理”~系统显示申报书列表界面,然后点击列表中的“新增”按钮~系统新增一个申报书。
2.输入申报书名称~“品目大类”选择“货物类”~“采购类型”选择“商场供货”~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进入到申报书明细条目编辑界面,
3.申报书条目明细内容编辑界面如下图所示~在该界面按业务规则填写好条目信息。
3
4.商品的选择界面如下图所示~采购人只能选择所选供应商拥有的商品。采购人选择好商品后~点击确定按钮~商品信息会自动填充到申报书明细条目编辑界面。
?注意事项:
?商场采购的申报书填写与协议采购大同小异~只是不用选择品牌信息,
?商场采购必须选择“货物类”。
5.采购单位负责人登陆系统~点击“单位内部审核”功能点~系统显示待审核的申报书。
4
6.选中一条待审核的申报书~点击“审核”按钮~系统进入申报书审核的详细界面~如下图所示。点击蓝色字体链接查看具体内容~单位负责人可以审批申报书通过或者不通过~不通过时必须输入意见才能发送。
7.采购人具有权限的用户登录系统~点击“确认合同”信息功能点~系统显示待确认的合同信息列表,如下图,。
5
8. 选中一条待确认的合同信息~点击“编辑”按钮~系统进入合同信息的详细界面,如下图,~采购人可以确认和修改合同信息。
9. 采购人登录系统~点击“输入收货信息”功能点~系统显示如下图所示的列表。
6
10. 选中一条信息~点击“编辑”按钮~系统进入到输入收获信息的详细界面~输入收货信息~选中“发送”~点击“提交”按钮~收获信息会发送给供货商~采购程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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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范文二: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满意度,促进评审和定标的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且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条 评标定标分离(以下简称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四条 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职责明晰、权责对等的原则。
第五条 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实行行政首长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政府采购的第一责任人,采购人的采购责任机构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人是本单位政府采购的直接责任人。
采购人的采购责任机构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人应当根据行政首长的决策开展采购活动。 第六条 采购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定标机制和内部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定标委员会成员指定中标供应商。
第二章 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的适用类型
第七条 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评审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八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
第九条 定性评审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评审意见,并形成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
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未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 第十条 最低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第十一条 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不同的项目选用自定法、抽签法、竞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二条 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三条 抽签法是指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招标机构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抽签法适用于市场化程度较高、供应商竞争较为充分的采购项目,对于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参差不齐的采购项目不适用抽签法。
第十四条 竞价法是指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招标机构组织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项目适用评定分离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且符合下列情
形之一,采购人定标可适用自定法:
(一)属于政府采购品目中的下列项目类型:专用材料、医疗设备、器械、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实验室教学设备、文艺体育设备等货物项目,水利、防洪、交通运输等工程采购项目,专业咨询、规划设计、课题研究等服务项目。
(二)经市、区财政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复杂性、专属性、专业性及特殊性的政府采购项目。
采用定性评审法的政府采购项目定标不得采用自定法。
第十六条绿化工程、修缮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安装、物业管理、服装、家具等市场竞争充分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投标应当采取评定分离的方式,同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选取定标方法:
(一)评审方法为最低价法的,采购人可以选取自定法、抽签法或竞价法的定标方法; (二)评审方法为定性评审法的,采购人应当选取竞价法的定标方法;
(三)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的,采购人可以选取抽签法或者竞价法的定标方法。 第十七条 一般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交通工具、印刷出版、培训等标准统一、市场货源充足的通用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选取商场供货或预选的采购方式。经市主管部门认定,商场供货或预选不能实现时,可采用招投标评定分离的方式,采购人应当采用抽签法或者竞价法的定标方法。
第十八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评标定标分离政府采购品目适用方法目录》(附件1)选择采购项目所适用的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第三章 评定分离项目的一般程序
第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经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采购需求。项目适用评定分离方式的,采购需求中应当明确拟设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定标方法等。
第二十条 招标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的评审方法、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或者比例、定标方法、定标规则、定标流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一旦确定且发布公告后,采购人不得再变更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及定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评审方法及定标方法提请澄清的,由采购人负责答疑。答疑事项改变已公告的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招标机构需将修改事项在投标截止前3日告知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 适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评审专家由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方式从专家库中选取。
采购人可以应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派代表进场介绍项目情况或者解答评审委员会的询问,但不得在现场停留和参加评审且不能发表干预专家评审的不当言论。 对于金额较大、专业复杂性较强的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可邀请国内一线专家通过互联网参与评审工作。
第二十三条 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对定标方法采用“自定法”的项目,评审报告应当增加对候选中标供应商的评价内容及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废标、投标无效的,评审专家应当详细说明投标文件为废标、投标无效的原因,列举出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并署名。
第二十五条 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定标方法适用自定法的,采购人应当按照
以下要求组成定标委员会:
(一)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采购项目,定标委员会应当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由采购人的中层管理人员、所采购项目管理人员等组成。
(二)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采购项目,定标委员会应当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由采购人的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所采购项目管理人员(或者具有与所采购项目对应的专业领域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等组成。
(三)采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采购项目,定标委员会应当由7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由采购人的行政首长、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所采购项目管理人员(或者具有与所采购项目对应的专业领域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等组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定标当日由采购人从2倍以上符合条件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中采购人行政首长和高层管理人员无需随机抽取。 采购人自身人数无法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定标委员会人数的,可委托招标机构申请随机抽取与政府采购项目对应的专家参与组成定标委员会,但定标专家比例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六条 定标委员会组成后,采购人应当推选1人为定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当次定标会议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定标的各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定标委员会成员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八条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回避。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环节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参加同一项目的定标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应同时由本单位纪检监察、政府采购责任机构等部门人员组成2人或2人以上的监督小组,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实施自定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组成定标委员会后可选取以下方式之一定标:
(一)直线票决法; (二)集体议事法; (三)累积投票法。
第三十条 直线票决法分为一次票决、逐轮票决、先票决后抽签和先票决后竞价四种方式(票决计票规则和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定标委员会成员所有投票及意见均采取实名制且应当进行书面记录,作为定标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一条 集体议事法是指,定标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集体商议决策确定中标供应商,由定标委员会主任最终确定。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全部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 累积投票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每个成员都持有等同于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100倍的分值,定标委员会成员既可用所有的分值集中投给某一个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也可将分值分散投给全部或者部分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按最终得分多少确定中标供应商,即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第三十三条 定标方法为自定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在定标会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定标书面记录、定标报告在采购人内部网站或者内部公共办公区域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正式成员名单、定标程序、定标环节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采购人应当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定标报告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定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定标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正式成员名单、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 定标方法为抽签法的政府采购项目,候选中标供应商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招标机构在评审结束的当日,组织抽签小组随机抽取中标供应商。抽签小组原则上由采购人授权代表和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组成,项目评审组织人是指采购项目招标机构工作人员。 第三十六条 定标方法为竞价法的采购项目,在评审结束后首个工作日,由采购人委托招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的二次竞价的价格不能高于首轮投标报价。 竞价小组原则上由采购人授权代表和项目评审组织人组成。
第三十七条 定标方法为自定法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定标委员会,召开定标会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逾期不确定的,招标机构应当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理期间不计入采购期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由招标机构统一受理。 原则上由被质疑人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质疑涉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招标文件、评审方法、评分细则、合同条款、招标程序、定标活动等内容的,或者涉及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由采购人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质疑人,并将答复同时抄送招标机构。
质疑涉及由招标机构审核确认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评审程序的,由招标机构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质疑人。
第三十九条 主管部门对实施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建立政府采购公正度评价制度,由采购人、招标机构、投标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政府采购各参加方,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进行评价。公正度评价结果将作为财政等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案件调查、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公正度评价制度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 主管部门应对招标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在评定分离过程中的行为加强监督。采购人在定标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质疑投诉项目,或者质疑投诉事项已超出采购人、招标机构及主管部门职能范围的,由主管部门启动政府采购联席会议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共同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二条 质疑投诉涉及采购人、招标机构、评审专家及其他政府采购参加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廉洁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附件1
评定分离政府采购品目适用方法指引
附件2
直线票决法方式和计票规则
一、直线票决法包括以下方式:
(一)一次票决:由定标委员会以一次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程序为:定标委员会每一个成员都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按顺序进行排名投票, 并
以这些排名为基础, 在一对一比较中取胜次数最多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 逐轮票决:由定标委员会以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 中标供应商。具体程序为:定标委员会每一个成员都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投票排名, 并以这些排名为基础, 在一对一比较中取胜次数最多的2名或2名以上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为进入下一轮表决的投票,并在下一轮表决中重复采用上述排名表决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先票决后抽签:由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选取2 名或者2名以上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具体程序为:定标委员会每一个成员都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投票排名, 并以这些排名为基础, 在一对一比较中取胜次数最多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选取2名或2名以上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再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先票决后竞价:由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选取2 名或者2名以上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再通过竞价方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具体程序为:定标委员会每一个成员都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进行投票排名, 并以这些排名为基础, 在一对一比较中取胜次数最多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选取2名或2名以上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再通过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上述表决过程中,当出现平局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在出现平局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再次进行排名投票表决;如再次出现平局,则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直线票决法的计票规则
(一)投票规则:每一张选票,都是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一个排列, 该排列明确了先后顺序,即第一名、第二名,...,排列最后的为最后一名。
(二)计算规则:比较每个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在一对一比较中的取胜次数, 取胜次数最多的投标人胜出。
(三)投标人一对一比较的计算规则:假设两个投标人是A和B,那么把所有的选票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把A排在B前面的,第二类是把B排在A前面的。如果第一类的选票的数量多, 那么为A胜,B负,记A取胜一次;如果第二类的选票的数量多, 那么为A负,B胜,记B取胜一次。
(四)案例:假设有5名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分别为A、B、C、D、E,定标委员会有9名成员,分别对5名投标人进行排序,排序如下:
1. A、B、C、D、E
2. B、C、A、E、D
3. A、C、E、D、B
4. D、B、E、A、C
5. C、B、D、A、E
6. A、C、E、B、D
7. A、B、C、D、E
8. B、D、A、E、C
9. C、B、A、E、D
(一)取A、B进行对决:在9个排列中,A排在B之前的有4次,B排在A之前的有5次,故记B取胜一次;
(二)取A、C进行对决:在9个排列中,A排在C之前的有6次,C排在A之前的有3次,故记A取胜一次;
(三)取A、D进行对决:在9个排列中,A排在D之前的有6次,D排在A之前的有3次,故记A取胜一次;
(四)取A、E进行对决:在9个排列中,A排在E之前的有8次,E排在A之前的有1次,故记A取胜一次;
(五)取B、C进行对决:在9个排列中,B排在C之前的有5次,C排在B之前的有4次,故记B取胜一次;
(六)取B、D进行对决:在9个排列中,B排在D之前的有7次,D排在B之前的有2次,故记B取胜一次;
(七)取B、E进行对决:在9个排列中,B排在E之前的有7次,E排在B之前的有2次,故记B取胜一次;
(八)取C、D进行对决:在9个排列中,C排在D之前的有7次,D排在C之前的有2次,故记C取胜一次;
(九)取C、E进行对决:在9个排列中,C排在E之前的有7次,E排在C之前的有2次,故记C取胜一次;
(十)取D、E进行对决:在9个排列中,D排在E之前的有5次,E排在D之前的有4次,故记D取胜一次;
综上计算可得:B取胜4次、A取胜3次、C取胜2次、D取胜1次、E取胜0次。故胜出者为B。
范文三: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申请表
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申请表
采购单位:( 公章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预算科填表人 单位代码 财政分管 目代码 ? 业 务 处 联系电话 ?
名称 单位 数量 采 购 项目 项 目 编码 供 应 商 供应商 名 称 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中标金额 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本次 : 元 前次: 元 累计次数: 次 财政安排
付款金额 采购计划项目 累计拨款: 元 所属年度
本次: 元 前次: 元 累计次数: 次 自筹资金
付款金额 累计拨款: 元 中标通知书编号
声明:以上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申请人明白,不如实填报或提
交虚假的资料属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验收负责人意见(验收情况)采购(项目使用)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 公章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 年 月 日
以 下 内 容 由 财 政 部 门 填 写
财政财政 审核复核 意见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本表涂改无效。
?单位代码:指财政预算代码,由单位财务部门提供。
?预算科目代码:指财政预算科目代码,由单位财务部门提供。 备
?供应商代码:是指供应商账户信息资料在财政局的编号。已有代码的,则账户信息可不填写,如果变更账户应注
提供变更说明和原开户银行的确认材料。供应商代码可在财政网www.szfb.gov.cn上查询。
?可在财政网www.szfb.gov.cn或采购网www.szzfcg.cn下载此表格。
范文四: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申请表
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申请表
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申请表
采购单位:( 公章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代码
?
预算科目代码
?
财政分管 业 务 处
填表人
采 购
项 目
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
编码
供 应 商
名 称
供应商
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中标金额
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财政安排
付款金额
本次 : 元
前次: 元
累计次数: 次
累计拨款: 元
采购计划项目
所属年度
自筹资金
付款金额
本次: 元
前次: 元
累计次数: 次
累计拨款: 元
中标通知书编号
声明:以上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申请人明白,不如实填报或提
交虚假的资料属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验收负责人意见(验收情况)
采购(项目使用)单位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公章
签名 : 年 月 日
以 下 内 容 由 财 政 部 门 填 写
财政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财政
复核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本表涂改无效。
?单位代码:指财政预算代码,由单位财务部门提供。
?预算科目代码:指财政预算科目代码,由单位财务部门提供。
?供应商代码:是指供应商账户信息资料在财政局的编号。已有代码的,则账户信息可不填写,如果变更账户应提供变更说明和原开户银行的确认材料。供应商代码可在财政网3>.szfb.gov.cn上查询。
?可在财政网.szfb.gov.cn或采购网.szzfcg.cn下载此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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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须知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须知
本人所在企业想办理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 . 已知需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 . 营业执照 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如果是我去办理 . 则需要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 还需要企 业的检察院证明该企业无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请问是需要法人的还是企业的 ???) 这是本人以上所知办理采购供应商需要的证件 . 然后在网上注册了再去办事大厅 确认办理缴费
希望有办事经历的人为我解答疑问 . 谢谢 .
本人在深圳
1 参考深圳 市政府采购 网 会员办理 提供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最基本的 3证 注册账户和缴 纳会员保证金就好了,
2 不会给予证书
3 参与 协议供货 的话 需要得到厂商的授权,让厂商添加代理商信息,不然看不到协议采购 信息,一般中标的都是生产厂商,或者软件开发商,需要由他们授权
基本就这 3点,
想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要满足 《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条件: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二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三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五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六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但不得以不 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和业绩情况, 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 对 供应商的资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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