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双方的身份证和车辆的行驶本,这是二手车交易的必备证件
一、过户手续:
个人过户给个人的手续:
1、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6.机动车到场7. 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个人过户给单位的手续:
1.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买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6.机动车到场7. 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单位过户给个人的手续:
1.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卖方单位须按实际成交价格给买车个人开具成交发票 (需复印)
5、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7.机动车到场8. 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单位过户给单位的手续:
1.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买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卖方单位须按实际成交价格给买方单位开具成交发票 (需复印)
5、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车辆行驶
政府补助、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政府补助范围和标准 1. 补助范围
老旧机动车是指使用6年及以上且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不含黄标车)。
对淘汰(转出本市和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发放政府补助,重点淘汰国家第一阶段和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其中转出车辆需要定期参加机动车检验且检验结果合格。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以及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补助。 2. 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按照机动车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别确定,执行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具体见下表:
政府补助标准表 (单位:元)
备注:
(1)6—8年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办理淘汰手续之日止6-8年。 (2)8年以上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之日起至办理淘汰手续之日止8年以上。
(二)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 1.奖励范围
淘汰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更换新车时,以企业奖励凭证冲抵车款的方式获得企业奖励,企业奖励的新车车型必须是交易办理平台公示的车型。企业奖励的车辆不包括摩托车及低速载货汽车。 2. 奖励标准
企业奖励的标准由各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平均标准不低于政府补助额度的原则自行确定,并根据客车、货车以及销售价格划分档次。
范文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机动车登记证书
Motor Vehicle Register Certificate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Made by Ministry of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号码 编号
注册登记摘要信息栏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
I 明名称/号码
2.登记 3.登 4.机动
机关 记日车登记
期 编号
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
5.车辆类型 6.车辆品牌 7.车辆型号 8.车身颜色 9.车辆识别代码/ 10.国产/进口 车架号
11.发动机号 12.发动机型号 13.燃料种类 14.排量/功率 15.制造厂名称 16.转向形式 17.轮距 18.轮胎数 19.轮胎规格 20.钢板弹簧片数 21.轴距 22.轴数 23.外轮尺寸 长 宽 高 mm 33.发证机关章
24.或向内部尺寸 长 宽 高 mm
25.总质量 kg 26.核定载质量 kg
27.核定载客 人 28.准牵引总质量 kg
29.驾驶室载客 人 30.使用性质
34.发证日期 31.车辆获得方式 32.车辆出厂日期
范文三:如何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
如何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 在办理二手车过户时,机动车登记证书是必不可少的 证件,如果丢失,将无法办理正常的过户手续。如果补办机 动车登记证书,又需要哪些手续呢?今天,华瑞源机动车服 务站就跟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相关事 宜。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 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在车辆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 辆登记时都需要出具,并在其上面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 当于车辆的户口本。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 将车开到车管所,不可以找人补领,特殊情况除外。如果机 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 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如果要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 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另外还需要进行验车。补办 完登记证书归档后,车辆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
范文四: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项目名称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受理机关
市级、县级车辆管理所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机动车登记规定》
办理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交验机动车;
4、属于换领的,提供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程序
1、机动车查验(补领时);
2、审核申请材料;
3、符合条件的,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
审批机关
市级、县级车辆管理所
范文五:补、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补、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24
号令。
二、条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
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三、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车主《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所有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2、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所有人为个人的由车主本人在申请表上机动
车所有人签章栏中签名,所有人为单位的在申请表上由代理人填写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信息;
3、机动车行驶证;
4、经查验岗民警确认后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四、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补领登记证书1日,申领登记证书3个工作日内
办结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六、处罚依据及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章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七、受理部门: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116号
电话:25836443
八、办事流程
1、多功能检测厅领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拓印车辆识别代码;
2、查验岗民警查验车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
3、办事大厅一楼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办事大厅一楼登记审核岗审核资料,出具受理凭证;
5、办事大厅一楼收款处交款。
九、投诉途径和方法
可通过互联网向市局交警部门投诉 车管所投诉电话:2583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