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学科带头人管理
科研中心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科研水平、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拓展我院产业模块,建立学科带头人制度。开展院各行业新思维、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动我院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根据我院实际和科研中心的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科带头人是指在公司科研开发、工程设计、等领域长期从事技术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广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精通科研设计工作全过程,能站在科技前沿承担技术开发重任,指导本学科的科研设计工作、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向、开拓科技新领域、对推动本专业技术进步起带头作用的技术专门人才。
第三条 学科带头人可按专业成立课题组,课题组需要根据我院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科技工作。参与确定本专业研究方向,组织对我院重大技术项目进行攻关。
第四条 我院科研中心负责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工作,负责明确各课题组的科研项目,负责组织进行学术和技术交流工作;并成立科技带头人评审委员会,负责科技带头人及科研项目的评选、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 评选
第五条 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条 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业素养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2.爱岗敬业,具有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专业水平
1.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知识面广,学科相关知识融会贯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专业技术水平在行业公认,熟悉与本专业相关领域的知识,能带领团队独立开展课题、项目的研究。
3.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
见解,能够提出新的研究方向与课题。
4.能够主持研究课题的科技成果转化,为我院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5.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有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前三位)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
6.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科研开发和数据处理,有较高外语水平。
第三章 任用
第七条 学科带头人任用的程序:
(一)由所在部门推荐,我院人事(干部)部门对被推荐人进行全面考察,整理出详细的考察材料,主要包括现实表现和对照学科带头人的条件写清考察对象所符合的具体条款,填写《院学科带头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上报我院人力资源部。
(二)公司人事处审查资格,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名单,提交院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将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四) 选拔确定的学科带头人,由公司颁发聘任文件。
第八条 院科技带头人按公司中高层人员管理。
第四章 工作职责与权力
第九条 我院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行政领导要保证学科带头人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遇重大技术问题或确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和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时要注意征求学科带头人的意见。
第十条 学科带头人的主要职责:
(一)完成我院赋予的科技攻关任务和项目任务。
(二)学科带头人是本学科的核心人员,应根据我院生产科技发展和需要,积极为本学科相关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对我院科研建设和行业发展提供咨询意见、提出发展建设目标和规划。
(三)承担我院相关技术改革试验项目,提出改进意见;承担我院新技术、新产业研究试验项目,组织新课题的立项、调研、审批,以及其科技成果转化。
(四)不断学习、跟踪和研究本专业领域最新最先进的科研生产技术,并加以推广和运用,提高公司的科研生产水平;
(五)积极为我院培养专业性人才,提高其专业技术、科研能力,搞好本技术领域人才梯队建设任务和科研创新团队建设。
(六)组织对内对外学术交流。
第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享有的主要权利:
(一)对本学科的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研究课题的确定有建议权。
(二)针对本学科的重大技术问题发表意见和提出解决方案,对本学科重要技改项目的制订技术攻关项目的方案有建议权。
(三)优先承担或参与科研、工艺改进、技改目任务,可确定为作为主持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
(四)参与安排本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技术交流、进修等,对科研团队成员的选拔培养有建议权。
(五)享受公司给予的相应的荣誉、薪酬与福利待遇。
第五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二条 为使我院学科带头人更好地履行职责,学科带头人纳入目标管理,任期为三年。目标期满由我院人事(干部)部门负责,科研中心、科技发展部协助对学科带头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业绩和团队建设两个方面。个人业绩主要从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团队建设主要是科研人员的培养,院科研团队的梯度建设方面。
(一)工作业绩方面:在科研开发和工程设计管理工作中,根据院生产科技发展需要,选定研究课题和参与技术开发,明显经济效益,科技成果及获奖情况。
(二)业务能力方面:对党和国家有关科研政策、法规有全面正确的理解;能预测主要科研领域的近期发展趋势、根据技术市场的发展趋势,正确选择科研课题的主攻方向;能提出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科研课题;能对在科研开发、中间试验工程设计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主持参与科技成果的鉴定并作出准确的评价;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进行科研开发和技术管理工作情况。
(三)理论水平方面:扎实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迅速地从国内外文献资料中获取最新技术信息,启迪科研思路,准确审定科研课题,写出有建设性的研究报告,能从科研技术报告、试验记录中得出正确科学的结论。
(四)工作态度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管理工作政策、法规、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标准;服从组织分配,对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等情况。
(五)团队建设方面:积极为我院培养专业性人才,做好科研团队的梯度建设;为我院产业发展提供后备力量。
第十四条 学科带头人由院统一管理,科研中心综合管理部为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院发展战略,负责院学科带头人建设规划的编制。
(二)拟订院学科带头人建设的相关管理制度。
(三)组织学科带头人申报、评审、考核、聘任或解聘以及计发相关的薪酬待遇。
(四)根据我院对学科带头人职责与权限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
具体的工作职责,下达具体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
(五)及时反映学科带头人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为学科带头人提供科研工作条件保障,包括人员、场地、设施、资金等。
(六)整理建立学科带头人业务考绩档案和科研团队档案,档案材料包括近年来在学术技术业务方面所取得成就、获奖及发表的论文、著作、技术评定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情况,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按权限和程序在单位内部调配科技人员。
第十五条 为了建立我院学科带头人专家队伍,保证科研力量相对稳定,对在任期内的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不得调离科研岗位,调离的不再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六条 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由院人力资源部提出考核意见 ,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调整,取消学科带头人资格。
(一)不胜任学科带头人工作的;
(二)不履行培养后备人员义务的;
(三)因身体原因连续八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重大技术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五)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的。
第十七条 院科技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并保证学科带头人参加学术交流的时间,学科带头人在安排技术攻关项目和参加学术交流、出国培训、考察培训时要优先予以考虑,所需经费应予以保证。
第十八条 学科带头人所提出新研究课题的立项管理,需要编制立项申请报告,由院干部部门、科研中心、科技发展部共同评审。立项申请报告主要从立项依据及意义、课题研究内容和方法、课题经费预算、课题成果及成果转化、市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编制。
第六章 激励政策
第十九条
第七章 专业科研团队的培养
第二十条 建立专业科研团队队伍,把后备人员的选拔和培养纳入目标工作。后备人员要从政治素质好,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技术骨干中挑选。
第二十一条 对后备人员的培养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与我院培养计划相结合,重点加强对知识、能力的培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通过承担我院科研课题工程设计项目,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二)重视对培养对象的理论培养及知识的更新,重点加强本专业所需的高新技术知识的培训,并根据需要对有关人员强化外语和计算机培训,以适应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需要。
(三)加强岗位轮训,不断拓宽知识面。对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对象,要适当安排不同研究课题、工程设计项目的锻炼。
(四)所在科研组与学科带头人签订培养合同,要明确培养的任务、目标以及单位所承担的事项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单位(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出生 姓 名 性别 民族 年月 技术 评定工作时职务 职务 时间 间
最高 毕业院校专业时间学位 学历
专业 领域
所选专业领域中研究 方向或专长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工
作
经
历
近
年
来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业
绩
获奖时间 获奖项目名称 等级 排名
获奖情况
发表、交流时间 著作、论文题目 刊物 独合著
著作论文
情况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院
审
批 意 经评选~批准该同志为 年度我院公司学科带头人~任期三年, 年 见
月至 年月,。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范文二: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
学科带头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快速提高我院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医院“业务建设规划”,制订本办法。
一、学科带头人选拔与培养管理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立足未来十年事业发展建设对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人才的需求,按照“疏通出入口、管理动态化”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培养力度,建立上下协调、良性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面向全院乃至全市及全省卫生行业选拔相关学科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宽视野、高起点地搭建起学科带头人成长的宽阔平台。
二、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的总体目标
从2009年到2014底的五年时间,培养选拔一批45岁左右在全市同级医院相关医学专业具有骨干或核心作用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筛选一批35岁以下、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在业务一线工作的相应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整体上形成一批专业分布合理、学术水平高、管理创新能力强、能够适应未来十年医院发展需要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队伍。
三、学科带头人选拔申报条件
(一)学科技术带头人选拔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积极为医院建设作贡献。
2、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献身卫生事业的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能够预见和把握其发展趋势。
1
4、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才能,能开辟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能带领本学科、专业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6、 医疗技术精湛,能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7、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过区及以上科技成果进步奖至少1项或医院新技术项目开发奖励。
8、近5年内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至少2篇学术技术论文(不包括个案)。
9、近5年内未出现过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或严重的违法违规记录。
10、年龄在50周岁以内。
(二)学科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积极为医院建设作贡献。
2、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献身卫生事业的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
4、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意识,熟悉本专业新的发展方向,能够提出专业课题和思路。
5、具有3 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在一线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6、能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
7、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获得医院新技术项目开发奖励或区以上科技奖励。
8、近5年内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至少1篇学术技术论文(不包括个案)。
2
9、近5年内未出现过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及严重的违法违规记录。
10、年龄在40周岁以内。
四、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选拔程序
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人选首次选拔于2009年底完成,以后每年选拔一次。具体选拔程序是:每年一次由党政工作部(人事科)会同医务科、护理部等对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摸底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评审表并集中在院学术委员会会议上作学科建设的自我陈述,由院学术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然后报医院管委会通过差额票决的办法产生正式人选,向全院公示后确定。
五、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的管理与培养
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培养实行合同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入选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的,要与医院签订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培养合同,一个合同周期为3年。签订的培养合同应该包括任期目标、任期培养措施和待遇、考核办法、违约约束机制等内容。
六、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任期目标(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任期目标(职责):
1、带动本学科全面发展,使本科室业务工作量稳步增长,率先开展科研及新业务、新技术,学科水平不断提高;
2、任期内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不少于2项;
3、至少主持开展,项市厅级科研项目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任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5、本科室业务工作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
6、不出现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7、所在学科专科建设得到明显提升;
8、本人完成额定的工作量;
9、每年集中向医院管委会汇报一次学科建设的进展和计划。
(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任期目标(职责):
3
1、在医院的重点培养下,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能力、外语水平及学历层次,积极开展科研及新业务新技术,推动本学科建设;
2、参与完成至少,项市级科研项目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每年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篇以上;
4、参与开展至少,项新业务、新技术;
5、不出现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6、本人完成额定工作量;
7、每年集中医院管委会汇报一次参与学科建设的进展和计划。
七、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任期培养措施和待遇
(一)入选学科带头人的:
1、在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二年一次的出省(不包括重庆)参加学术研讨活动的基础上,增加安排一次出省学术研讨活动;
2、优先安排支持学科建设相关的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配置;
3、优先安排学科建设相关的科研课题立项;
4、优先安排职称晋升;
5、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6、每月发放学科带头人津贴500元。
(二)入选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的:
1、任期内安排一次到国内知名的医院或相关机构进行进修学习(学习期间按外出进修人员给待遇);
2、每二年安排一次出省(不包括重庆)参加学术研讨活动;
3、积极安排参加新技术、新业务和科研教学活动;
4、每月发放300元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津贴。
八、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的考核办法
(一)建立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档案:
1、任期内每年底考核一次、期末考核一次,考核的依据和标准为相应的任期目标。
2、考核由医院党政工作部(人事科)组织,医教科、护理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4
3、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情况向全院通报,并归入管理档案。
4、期末考核完成任期目标的确定为合格,继续签订新一轮的管理合同,符合学科带头人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进入学科带头人管理程序。
5、期末没有完成合同明确的任期目标任务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退出管理程序
(二)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合同管理违约约束机制
纳入管理的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签订合同后,要完成合同明确的工作任务,并且必须在医院服务满5年(自最后一个合同期满之日起)。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退出管理程序的,要按该合同期内发放津贴的50,退出;自最后一个合同期满之日起服务期未满5年要求调离的,除要全额退还所有合同期发放的津贴外,还要赔偿前述的学术研讨活动、进修学习以及新技术开发、科研成果鉴定及评审、论文发表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各种补助)。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医院党政工作部(人事科)及医教部(医务科)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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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
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一支专业建设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班主任3年及以上。
3、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学生评教系部前40%,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系部前40%。
5、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产假除外),每学期平均工作量不低于10节/周。
6、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
申报前三年,学科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申报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优质课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包括信息化教学)。
3、主编校本教材参评获奖或经学院批准正式出版本专业主编的教材,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4、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
5、主持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库
建议与改革,并举行过某一项改革建设工作的专业培训或讲座。
6、所任对口升学成绩列全院前三名(以班级为单位,按本科录取率排名)。
7、经学院批准备案,与企业合作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大效益(以证书为准)。
8、市级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滨州市技师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左证材料和原件、复印件。
2、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投票环节确定人选,报院长办公室。
3、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由院长颁发聘书。
4、此项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更高级别的此项业务称号原则上从已获得此项资格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5、在具体条件中,某一项条件特别突出并且给学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可审请破格申报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使用。
1、此项业务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满需进行复评,复评与初评条件、程序原则上相同。
2、弄虚作假者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每门课程2人左右,专业带头人原则每专业3人左右,若某一专业无满足条件者,可空缺。
4、学科带头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①带头实践课改精神。上好各类示范课、公开课、常上常新,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市级及以上市优质课评选且获奖,每年一次院内公开课。
②结对培养新教师或骨干教师使其尽快成长,每年牵头本学科教师开展一次课改研讨会。
③牵头研究制定本学科课程建设目标及本学科课程标准编制或修订,至少每年一次课程标准修订完善。
④承担创建该学科精品课程。
⑤任期内必须发表一篇有关教学改革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省级一等奖)。 ⑥任期内必须主编完成一本在院内具有使用价值的校本教材讲议。 ⑦年度内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列系部前50%。
5、专业带头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①牵头研究制定、修订专业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任期内带领专业团队组织一次到企业调研活动,收集调研材料,撰写调研报告,召开一次大型课程体系改革研讨会。
②结对培养新教师或骨干教师使其尽快成长,每年牵头本专业教师开展一次课改研讨会。
③牵头制定本专业建设目标,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任期内结合专业特点,遴选力推1—2个典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
④牵头承担创建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
⑤任期内必须发表一篇有关教学改革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省级一等奖)。 ⑥任期内必须主编完成一本在院内具有使用价值的校本教材讲议。
⑦年度内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列系部前50%。
⑧积极组织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参与争创更高级别的实训基地项目建设。
⑨任期内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并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待遇。
1、学院积极为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进行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2、优先安排外出培训学习,出国进修。
3、重大项目,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学院可给予科研启动资金。原则上,学科带头人1500元/年,专业带头人3000元/年。
4、任期期间,职称评定量化加分按学院职称评定推荐办法执行。。
5、已具有学科、专业带头人称号的人员,要重新进行院级认定,享受有关待遇。
6、以后首先推荐院级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为更高级的评选,若院内外评定条件不一致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
范文四:福建农林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选聘和管理办法(试 …
闽农林大研字〔2011〕20号
关于印发《福建农林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福建农林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11年9月2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迳告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福 建 农 林 大 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福建农林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选聘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科建设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是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根本与核心,是体现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 学科带头人是指学校已经设置或者根据学科建设规划将要设置的学科中,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能指导和带领学科发展的教学、科研人员;学术带头人是指各学科中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能具体负责学科中某一研究方向的教学、科研人员。
第三条 为加强学科建设,促进学科发展,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有关学科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根据学校确定的学科建设体系,学科带头人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和校级培育学科带头人四类。每类学科均同时设置一级学科带头人和二级学科带头人,同时根据每个学科的发展凝练较为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并设立相应的学术带头人。
第五条 各类学科的一级学科设置学科带头人1-2名,每个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研究方向设置学科(学术)带头人1名。岗位设置和具体名额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由学校确定公布。
第六条 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任期为五年,每五年重新遴选一次。
第七第 对于跨学院组建的学科,由学校确定归属关系。
第三章 遴选条件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基本选拔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进取精神。
(二)具有广博的基础知识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必须的外语水平,在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具备广阔的相邻领域的知识,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本学科的学术权威或在国内同一研究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学科带头人应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创新思想和组织能力,在学术上具有民主作风,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团队其他成员的关系,能具体领导与组织学术队伍成员去争取和完成各项科研工作。
(四)掌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对学科发展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已表现出带好一支队伍(如系、教研室或科研组以上的组织)的才干。
第九条 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除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授(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时担任教学和科研两方面任务,每年至少主讲一门本学科核心课程。
(二)能承担学科规划中重点发展方向的任务,在任期内可以取得具有一定显示度的成果。
(三)近五年,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攻关项目、科技部各类专项计划(含子课题)、国家级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 国家级教学类研究项目负责人。
(四)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际学术期刊或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篇及以上,或发表论文6篇及以上并有SCI (E )、EI 、SSCI 、CSSCI 、ISTP 收录的论文。
(五)近五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科技三大奖之一1项,排名前3;
2. 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1项,排名第1;
3. 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二等奖2项,排名第1;
4.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3;
5. 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第1;
6. 国家级社科成果奖1项,排名前3;
7. 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第1;
8. 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或教材(25万字以上)1部;
9. 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排名第一或排名前三且为课题主持人;
10. 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或认定的品种1项(第一育成人)。
第十条 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除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同时担任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教授(研究员),每年至少主讲一门本学科核心课程。
(二) 能承担学科规划中重点发展方向的任务,在任期内可以取得具有一定显示度的成果。
(三) 近五年,担任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攻关或重大项目负责人,省(部)级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省(部)级教学类研究项目负责人。
(四)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际学术期刊或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或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并有SCI (E )、EI 、SSCI 、CSSCI 、ISTP 收录的论文。
(五)近五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科技三大奖之一1项,排名前5;
2. 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排名第1;
3. 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三等奖2项,排名第1;
4.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5;
5. 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排名第1;
6. 国家级社科成果奖1项,排名前5;
7. 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排名第1;
8. 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或教材(20万字以上)1部;
9. 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或排名前三且为课题主持人;
10. 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或认定的品种1项(第一育成人)或省级品种审定或认定的品种2项(第一育成人)。
第十一条 校级重点学科及校级培育学科带头人,除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同时担任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每年至少主讲一门本学科核心课程。
(二)能承担学科规划中重点发展方向任务,在任期内可以取得具有一定显示度的成果。
(三)近五年,作为负责人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者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社科类研究项目。
(四)近五年,在国际学术期刊或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5篇以上。
(五)近五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科技三大奖之一1项,排名前5;
2. 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1项,排名前3;二等奖1项,排名前2;三等奖1项,排名第1;
3.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5;
4. 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排名前3;
5. 国家级社科成果奖1项,排名前5;
6. 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3;二等奖1项,排名前2;三等奖1项,排名第1;
7. 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或教材(20万字以上)1部;
8. 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或排名前三且为课题主持人;
9. 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或认定的品种1项(第一育成人)或省级品种审定或认定的品种1项(第一育成人)。
第十二条 学术带头人参照相应层次的学科带头人的条件和要求进行遴选,学校视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学术带头人若干名。
第四章 遴选与聘任程序
第十三条 学校公布设立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岗位及遴选条件,凡符合相关条件并能履行其职责的人员均有资格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农林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候选人申请表》,并提交原始证明材料。各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评审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向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
第十四条 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由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候选人资格,并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十五条 学校将遴选出的各层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张榜公示,经过异议期后,正式聘任。
第十六条 一级学科及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不能跨学科兼任,暂时不能产生合适学科带头人的学科,可由学校确定一名该学科的负责人。
第十七条 对所选拔出来的各层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由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统一建立业务档案进行管理。
第五章 职责与权利
第十八条 学科带头人职责
(一)全面负责所在学科的学科建设。包括规划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组织学科队伍,推进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组织申报各类科研课题。
(二)负责做好本学科的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等学科梯队建设工作,尽快带出一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人才,不断充实、完善本学科梯队。
(三)根据所在学科的现状及发展潜力,组织学科研究确定相对稳定具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对学科的发展方向及时进行调整。
(四)推荐各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及学科秘书。制定学术带头人工作职责,并对学术带头人负领导职责。
(五)负责制定、完善本学科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本学科学位点、重点学科、各类平台、实验室等申报与建设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对学科的检查与评估工作。
(六)对本学科的经费效能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总体性建设方案,带领学科团队全面完成任期内的学科建设目标。
(七)每年向学校提交1份学科建设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 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权利
(一)学科带头人具有确定学科发展方向的自主权;学科带头人拥有学科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经费(如学术交流、资料、版面费、差旅费、实验材料费等) 的审批权;拥有除了上述经费以外的其它学科建设经费(人才引进、培养费,仪器设备费等)的初审权。
(二)学校优先推荐学科带头人及学术带头人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
(三)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学科带头人及学术带头人申报专利、报奖、出版专著或教材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资助学科带头人及学术带头人在校内组织召开重大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四)学科带头人任期内每年安排参加1次国内学术会议,酌情安排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优先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学术带头
人任期内可派往国内重点院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培训3~6个月,参加1次国内学术会议。
(五)学科带头人及学术带头人享受学校规定的相应岗位津贴: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享受相当于副校级干部岗位津贴;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享受相当于正处级干部岗位津贴;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和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享受相当于副处级干部岗位津贴;校级培育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均享受相当于正科级干部岗位津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津贴按年度津贴额度的70%分月发放,其余30%在任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 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种。
1、年度考核: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任期每满一年,需填写《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由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
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培育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由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学术带头人的年度考核由学科带头人组织,考核结果报所在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和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2、任期考核: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任期届满,需填写《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任期考核表》,学科带头人由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学术带头人的任期考核由所在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复审。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在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取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资格,视具体情况停发相应其余30%津贴或追缴已发全部津贴: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违反学术道德,在科技工作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3、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规定任务,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不合格者。
4、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
第二十二条 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在聘任期内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任职的,由所在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解聘建议,报学校批准可终止聘任,学校不予发放相应其余30%津贴。
第七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成立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及学科建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学科建设工作,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纳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各学院要把学科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大力支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完成各项工作,构建良好的学术梯队,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校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范文五: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是学校优质教育的支撑,是课改的领头羊,他们的专业发展决定着一所学校的未来,决定着学校质量提升的进程,对于培养人才,对于学校内求高质外树形象意义深远。本学期我们将坚持面向全体,培养青年,发展骨干,推出名师的工作思路,以定点定向培养,课题加压,专业引领为举措,切实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建设,以取得带一班优一群的成效,故制定此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秉着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学科带头人培养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学科带头人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矗
二、 培养目标:
面提升培养对象的专业素养,促使他们成为课程改革的真正带头人。使他们成为积极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科建设规划、教学和科研计划,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教学研讨交流活动,搜集和掌握本学科的各种前沿信息的引领者。
1、学科带头人应发挥的作用:
(1)中小学课程改革坚定的促进派和积极的实践者。
以素质教育理念为导向,坚定不移地参与和推进中学课程改革,大胆探索,勇于进取,敢当课改的领头雁。
(2)中小学课程行动研究的先行者和课程校本化的建设者。
在课程改革中,以研究者的形象出现,把每一间教室都变成新课程的实验室。把实践与研究、课程与教学溶为一体,通过反思性教学,改进教学实践、提升教学水平,重建新的职业生活方式,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个性和风格,积极开发语文校本课程,有效组织综合实践活动。
(3)在全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在中小学新课程的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主动地帮助年轻教师,在全校同行中产生积极导向。
2、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素养:
(1)崇高的敬业精神和深切的人文情怀;
(2)较系统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先进的教育观念;
(3)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鲜明的教学个性;
(4)富有教育智慧和教育机智;
(5)丰厚的文学素养和人文学科知识;
(6)具有一定的行动研究能力。
三、培养原则:
1. 通识与学科相结合
2.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3. 全面学习与专题研究相结合
四、培养过程:
理论研修行动研究反思总结 (循环往复)
五、培养方式:
1. 理论研修与学术沙龙
2. 课例研究与现场学术观摩
3. 反思性教学与行动研究
4. 论题答辩与专题汇报
六、制度保障
1、内在制度保障:
(1)建立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档案,旨在反映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研究轨迹和成长历程。内容有:①个性化教案 ②课后小结与札记③教学案例 ④教学随笔 ⑤专题研究文 ⑥读书笔记.
(2)建立教师个人图书馆和资料库。内容有:①精读若干著作 ②订阅重要专业杂志(报纸) ③按兴趣和专题分门别类收集和整理专业资料.
2、外在制度保障:
(1)保证教师的研究时间(建议减免教师三分之一的教学工作量).
(2)保证教师的研究经费(建议学校以课题项目方式划拔经费).
(3)给教师提供发挥带头作用的平台.
七、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作用
1、组织建立由校级领导、教务处、教研组长和各备课组组长组成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标准
(一)政治思想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坚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3、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正确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关心、尊重、信任学生,教书育人。
(二)业务能力条件
1、学识基础方面: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具备合格学历,但成绩突出者,可酌情考虑);具有相应教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所任教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并对国内外的最新教育动态和教研成果有所掌握和了解;有改革和创新意识,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任教年限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在10年以上(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二级教师,也可破格培养)。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学二级以上和本科学历专业技术职务,40岁以下,教龄在6年以上。
3、教育教学基本功方面:
①全面掌握、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目标、任务、方法及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并熟练运用于教学的全过程,准确指导教学和处理教材,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环节紧凑。
②具有较强的自修能力,不断学习,钻研教材及所教学科的前沿及相关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知识结构。
③面向学生,因人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善于组织管理教育学生。了解学生心理及学习状况。
④努力掌握并自觉地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⑤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媒体进行教学,基本掌握计算机知识及基本操作技能;能根据教学需求自己制作模型、标本、图片等教具。
4、教育教学效果方面
①教学经验比较丰富,运用教学方法得当,教学中一定要突出我校及本人的特色;教学水平和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肯定,教学成绩突出,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能根据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安排,承担校以上教学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等,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并获好评。
②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功,灵活应用教学方法,对教材的重点、难点把握得当,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③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呈向上趋势,班级各项工作及学习成绩在平行班级中突出。
④在任课或担任班主任期间每学年度要转化12名学困生,所辅导的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或体育、文艺比赛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校级及校以上奖励,本人被主办部门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⑤每学期教学系数的评定列全校前茅。
5、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
①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具有较强的教研意识和能力。近三年内, 学科带头人在教材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市级奖励或在省级以
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第以上;骨干教师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具有一定特色的教育教学经验或教育科研论文1篇以上。
②主动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并努力探索和创新,在教学中取得明显成绩。
6、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工作方面篇】:
学科带头人:在对本校中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中成绩显著;能承担初、中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任务。能在所教学科的教研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积极主动承担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的任务,所带中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及能力提高快,各方面表现突出,在教育教学中成绩明显。
骨干教师:积极承担培养本校青年教师的任务,能发挥传、帮、带的骨干作用,培养效果显著。
(三)心理及身体条件
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健康的心理,精力充沛,乐观向上;具有熟练驾驭课堂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善于调节自我;反应敏捷,具备敏锐的感知力和丰富的思维方式;身体健康。
(四)凡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师德良好,教育教学效果得到好评的教师,可直接认定为我校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