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被治安拘留悔过书怎么写
篇一:认罪悔过书格式
悔过书的写作格式
悔过书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悔过书的标题通常是在第一行居中写上“悔过书”三个字。
(二)正文
悔过书正文需写明以下一些内容: 首先,写清犯错误的基本过程,同时交待出所犯错误的性质、后果及造成的危害性。在
叙述事情的过程时,要求要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叙述清楚。其次,在分析所犯错误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正的决心和改正方案。改正方案要具体可
行,以备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监督执行。
(三)落款
落款要求悔过人写出自己的姓名,并签上日期,需注意的是姓名前一般还需加上“悔过
人”三个字。篇二:悔过书(故意伤害) 刑事悔过书2007年8月28日21时许,本人xx因收费问题与被害人发生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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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在得知对方说要打
我后,本人叫了“袁老二”等五名男子一起过来吃饭,吃饭过程中喝了点酒,“袁老二”等人
说要帮我和对方谈判,之后一起来到xxxx西区樟埔红尾头荔枝园。在我指向并告知“袁老二”
等男子,此人就是严伟聪时,“袁老二”等男子突然持刀将被害人砍伤。因发生的事情远远超
出我的主观故意范围,且又害怕被人报复遂逃离现场。而在当地所开的店辅亦不敢回去收拾
一件行李,该店内全部资产当做给被害人的赔偿。本人因对被害人深感嫌就和对自已犯下的
错误深深感到后悔,于2011年10月22日向xxx县公安局大浦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于2011
年10月24日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再次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肆万元整,而被害人亦承诺不
追究我的责任。
当我这次再从重新回来面对和解决这案件时,我感触良多,一个人一定要为他自已犯下
的错识要勇于承担责任,否则永远无法让自已的良心得到安稳。虽然我的家庭很困难,主要
收入就是依靠我进城务工所得。其上有年迈残疾的父母,下有三岁的小女儿要照顾。在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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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情况下,我和我的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在公检法多次取保候审期间,无
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随传随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的查处工作,在法庭
上亦认罪悔罪,我认为我的悔过表现良好,社会危害性小,而我的亲人也需要我的工作收入
扶助。
综上,恳请二审法院能从上本人的悔过态度出发结合本案的事实综合考虑改判处被告人
较轻处罚或适用缓刑。给予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必将用我的全力报答家人、报答被害
人、报答社会。
此致
xxxx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
二0一三年月日篇三:悔过书 悔过书 本人于,,,,年,,月,,日晚因喝了酒与别人发生口角冲突,后被带至,,区公安
局双水派出所接受调查。接受调查期间,本人因喝酒过量,头脑不清,导致与警察发生冲突。
第二日被,,,,,,派出所以妨害公务立案侦查、拘留。 在本人酒醒后,对自己犯下的上述错误深深感到后悔。本人此前一直好酒,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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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发现身体出现异样,特前去,,医院就诊。经,,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副教授的
诊断,认为本人已经因喝酒产生和酒精依赖。此后本人根据医嘱减少喝酒次数,并坚持服药,
决心摆脱酒精依赖。但赖不住朋友劝说,又于,,年,,月,,日饮酒过量,犯下大错。在
接受调查期间,本人一直反思,深刻的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我深感惭
愧,在此特地向我踢伤的那位民警诚恳的道歉,说一声“对不起”,也希望得到他的谅解。自
己因好酒误事,遇事冲动,没有自制力,其实就是对自己不负责、对家人不负责、对社会不
负责。如今,虽然深感后悔,但是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就应当去面对、承担,积极配合公安机
关和检察院、法院的工作,尽量让危害和影响都降到最低。 通过此事,本人也一定吸取教训,一定克制自己的饮酒冲动,坚持服药。遇事多思考,
不盲目做事,也不盲目出头,以后,用自己的行为来感恩家人、感恩社会。在此特恳请法院、
检察院、公安机关能够根据本人的认罪态度结合本案事实,从轻处罚,给予本人一个重新做
人的机会,本人必将时刻牢记此次教训,痛改前非,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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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保证以后不再违法乱纪,给
社会、家庭增加额外的负担。悔过人:
时间:篇四:落马官员悔过书 落马官员悔过书 落马官员忏悔录列入反腐“任务清单”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举措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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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3-25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头版新闻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李劲峰、陈尚营、李斌)近日,中纪委官方网站推出“忏悔
录”的全新栏目,刊载官员悔过书,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这项举措引发社
会关注。目前,中纪委已汇编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今年1月,十八
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列出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清单”,其中包括:
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
新,警示他人。 “新华视点”记者对多名落马官员的悔过书进行了梳理和跟踪采访。 悔过书的三大类型在中纪委网站《忏悔录》栏目中,江苏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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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联文二人的忏悔书先后被刊载。回顾个人经历、反思贪腐原因,是这两名厅级干部忏悔的主
要内容。同时,与忏悔书配合的案件反思报道,披露了“滥发索要奖金”“影视业潜规则”等细
节,让读者感到震惊和唏嘘。 从上世纪末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反省的悔过书,到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剖析“玉”与“欲”
的忏悔陈述,以及湖南株洲一名处级干部文采斐然的反思,形形色色的各类悔过书成为落马官
员交代违法问题,表明认罪态度的重要材料。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说,综合林林总总的官员悔过书来看,交代问题、剖析动机、反
省告诫、提出诉求,往往是悔过书、忏悔录内容中常见的“四要素”。由于官员是抱着系统梳
理自身问题而写的文字材料,因此,悔过书在锁定违法犯罪证据、反思官员贪腐动机等方面,
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记者梳理一批官员悔过书发现,贪官们回顾首次收受他人财物,及至后来发展成违法犯罪
的全过程,总结原因主要包括:自身放松政治理论学习、长期不能接受监督、忽视了世界观改
造、没有加强廉政修养等。 按照作者的核心心理诉求,悔过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高调表功型。一些官员在忏悔书中会着重描述“辉煌业绩”,展示“功臣犯错”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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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忏悔书中说道,“我们上百个工厂,几千名工程师,几万名职工干
了整整7年,形成了中国自己的高速铁路体系”;史联文也在忏悔书中高调表功,“做了很多前
人没有做成的大事”“辽宁广播电视台的改革成为全国同行业的一面旗帜”。 写悔过书三大心态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官员写下悔过书,主要集中在纪委双规、反贪侦查、法庭陈述、监
狱服刑等时期。尤其是在纪委双规或反贪侦查期间,这些官员在短时间内,面临从台上光鲜到
仓皇落马的巨大人生反差,不少人会选择以悔过书的方式 系统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心态一——尘埃落定后的彻底解脱。 有检察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介绍,不少贪腐官员在多年受贿敛财的过程中常常提心吊胆,害
怕被调查落网,惶惶不可终日。因此,当真正接受调查时反倒因“尘埃落定”而获得平静。这
类官员往往会通过写忏悔书,将违纪违法问题一股脑说清楚。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沈和新贪污受贿金额超过
1200万元。他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不仅主动供述检察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还在悔过
书中写道:从受贿至案发的8年多时间里,自己一直生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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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静、不安稳中,听到别人被组织
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被查处后,心情反倒轻松了一些”。 心态二——排解惶恐争取尽早解脱。 一位基层纪委干部介绍,在办案期间,落马官员除了需要接受询问和调查,大量时间处于
高度紧张或空虚之中。一些人就会借助写悔过书,系统回忆和梳理其违法问题和心态,争取交
代清楚,尽早解脱。心态三——心存侥幸企求网开一面。 还有一些落马官员心存侥幸,在悔过书内容中避重就轻,企图让组织网开一面,给予宽大
处理避免进入司法程序。一旦被起诉后,这类官员即便写下悔过书,也容易找出各种理由来翻
供。 南京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徐亮因受贿问题接受纪委调查时,写下悔过书“情真意切”地反
思自己“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只怨自己,只恨自己”。在法庭审理时,却全面翻供,极力否认受贿。
经多次开庭和质证,徐亮受贿290多万元,及其妻子与证人串通翻供情况被查明,徐亮被判刑
13年。 一位基层纪检干部告诉记者,对于腐败官员的调查和处理,是在掌握大量事实和缜密证据
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的,不可能出现涉案者写下详细的悔过书,就简单给予党纪处分完事的情况。 谨防“投机性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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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受访的司法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介绍,贪腐官员在接受调查或者入狱改造期间,纷纷
选择写“悔过书”的重要动因,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悔罪”可作为判决时从轻量刑和减刑
表扬加分的考虑情节。全国法院从2014年起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明确,对于当庭自愿认
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
以下。 湖北省法院系统一位法官表示,官员若在双规或者司法调查过程中写“悔过书”,对所犯
罪行进行承认和反省,对于最终减轻量刑会起到积极作用。 悔过书的公开警示教育功能作用,在纪检系统也一直备受重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
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
实,写出忏悔录”,列入2015年的工作任务,且提出要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
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通过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自悔自新,现身说法,将起到警
示他人的作用。”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说。 江苏省委在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及,在省委全会印发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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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以来被查处的13名省管干
部悔过书,以案明纪,引导领导干部引以为鉴、吸取教训。云南彝良检察机关收集整理89份《悔
过书》,并结合悔过书内容在当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安徽省一位基层官员表示,每次看到官员的悔过书,都会不自觉地对照一下,因为很多“悔
过书”反映的很多情况都是在工作中容易遇到的,“例子很具体,很容易类比,对公职人员具有
很强的警示作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表示,判断官员是否确切悔过,除悔过书外, 更应看重其悔过行为是否确切、深刻,是否真正深入反省“触及灵魂”。在减刑的驱使下,
有些官员将“悔过书”仅仅当成逐利之举,产生八股化、空洞化之风,甚至出现公然抄袭等现
象。这种“投机性悔过”需要甄别和警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从预防腐败的角度来看,
有关方面从落马官员心路中总结其以权谋私所利用的制度缺陷和漏洞,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
议,对于从根本上反腐具有实际意义。篇五:2015中学生违纪检讨书通用(转 载 于:wWw.cssYQ.COm 书 业 网:被治安拘留悔过书怎么写)范本 2015中学生违纪检讨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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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范本学生违纪检讨书
尊敬的校领导、老师:学生向你们致敬问好!更可笑以前学生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沾沾自喜,今幸得老师指点,如被圣者
扯去了自以为是的外衣,赤裸裸的把所有的丑恶展现在大家面前,灼热的目光让我无地自容。我深刻的反省:我不能私藏大功率,不能不顾他人人身安全擅自将大功率电器置于寝室,
更不能把它放置在那种未加锁可以随意打开的柜子里面,检查人员是正义的执法者,是我们
安全的护航者,小小污垢是不能在他们面前泛滥成灾的,即使你藏得再深也会把你消灭的无
声无息,让你不知你的消失是多么的措手不及,我诚心的认罪,学校的校规校纪是不能容得
任何人侵犯的,
我深刻的反省:反省自己竟然做下了史无前例的错误,愧疚的我无法再历历清数我所发
下的错误,感谢老师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能在错误中清醒,清醒自己的无知,
鲁莽,清醒自己的目无规纪,清醒自己的恣意妄为。 悔悟中的我会深深的铭记,以此为鉴,把自己作为一种典型来告诫所用的人。最后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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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老师,感谢您们引导我认识错误,做出错误,是自己得到救赎。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违纪检讨书
尊敬的xx老师:
这是一次十分深刻的检查,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真的不应该不重视老
师说的话,我不应该违背老师的话,我们作为学生就应该完全的听从老师的话,而我这次没
有很好的重视到老师讲的话,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
真的很深刻。
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
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
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
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
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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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 这几天
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了老师说的话不能够装做没有听见,老师说的话
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
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 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
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 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
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
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
此也感到很惭愧。
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
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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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
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
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 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 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
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
篇二:悔过书
事情发生的经过你自己写下
通过这件事,我深刻的认识到醉酒驾驶的危险性,幸好公安机关及时制止了我的危险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我还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此时此刻,我只能怀着无比悔恨的心情,只能默默地在心里为我所犯的严重错误感到后悔莫及,但深感痛心的时候我也感到幸运,感到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人生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同时也意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虽然先前听到过醉酒驾车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从来不知道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也不知道法律会有这么严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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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我知道法律的规定是正确的,这样可以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生命只有一次,我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尊重生命。因此,无论公安机关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现在我已经受到了很严肃的处罚,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已经很深刻的反省了自己,希望得到从宽处理。 。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错误。通过这次这个教训,我会好好学习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认真汲取本次追究驾车的惨痛教训。
今后我会当一名义务的交通法规宣传员,将我自己的案例告诫求他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希望公众以我做反面材料,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不要有一丝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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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转告更多的亲朋好友,喝酒请勿开车,不要让更多家庭因此而悲伤,让社会更加和谐。
篇三:驾悔过书怎么写
检讨书
尊敬的交警同志:
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
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各位汇报如
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
求,麻痹大意的必然结果。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次酒后驾驶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
分析。记得刚开始驾驶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
章制度。但近几年来,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认为自己已经驾
驶得很好了。因此,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同时,
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驾驶车辆方面还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我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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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和发展,
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惨痛后果。因此,通过这件事,在
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
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做出深刻的检讨。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严
重后果,如果在驾驶中,大家都像我一样放松警惕,漫不经心,那怎么能保证广大群众和驾
驶员本身的安全呢。同时,如果在我们广大驾驶员中形成了这种散漫观念,不良风气,我们
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将无从谈起。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 同时,我请求各位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
倍警醒的态度来面对以后的驾驶,并会以身作则为杜绝酒后驾驶做出积极的贡献,请各位相
信我~
此致
检讨人: 年 月 日 本文内容有参考网络文档
/fanwen/jiantaoshu/119922265889411.htm篇二:悔过书 悔过书 我今年41岁,我是一名普通工人,工龄20年。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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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我怀着无比内疚的心情,向关爱我
的人做检讨:
11年6月24日晚9点,与朋友在外相聚,吃晚饭后便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当车行至
九附六时,被交警拦下检测为喝酒驾驶。对这件事我深深地懊悔不已,在此深刻检讨:
1、本人的世界观以及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均没有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而发展和提高。总是
认为,象这次所发生的事情,不会发生什么大的事情,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其实不然,事
情的发生是严重的、沉重的,对我来说是非常深刻的。 就本人的认识能力来说,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不仅仅能通过经验
教训来获得,同时也能通过认真的学习、学习、再学习的途径来获得。比如,交通安全意识
完全应该通过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尤其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获
得。
2、任何事物(包括人)的存在都是有规则的、有约束的。如火车只能在轨道上行驶,轮
船只有在航线上行驶,这些看起来非常浅显的道路,本人却视而不知。做起事情来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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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遵循规则做事,暴露了自己觉悟意识不高,以及思想作风涣散等问题。
3、人类社会是整个自然界进化发展的最高级产物,是一个有序的、不断前进的社会。目
前,提倡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正是人类对自身发展的美好要求。以自
我为中心、自我思想膨胀、想当然做事,认为自己不会出事,不考虑自己的行为规范以及其
行为给社会及周围人们包括自己家人带来的影响和不良后果,这样做显然不符合人类构建美
好社会的要求,其结果就是害人又害己。
4、作为一名丈夫,我对不起妻子;作为一名儿子,我对不起年迈且体弱多病的父母:看
到她们担惊受怕的样子,真是内疚,悲痛。 为此,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当中,
做到:
1、深刻反省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提高认识能力,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
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造成的严重后果。
2、以国家及攀枝花市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种文件,认真学习、悉心掌握、
铭记在心。严格遵章办事,杜绝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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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吸取本次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杜绝今后类似的以及其它事故的发生。人不能被
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我坚信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当中,我会仔仔细细、小小心心、
兢兢业业的。
对不起 永不酒驾
悔过人:
2012年3月 22日篇三:深刻的交通违章检讨书范文深刻的交通违章检讨书范文尊敬的交警同志:
由于本人驾车.乱停.乱靠违反了交通第xxx条法规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不便,
虽然没发生什么交通事故.但也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那后果将不堪
设想.重则危及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轻则也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影响了城市风貌。 虽然这种行为不只一次.但我知道这种行为终有一天会挨捉.那是必然的结果一直都有预
感。也许是侥幸心里作怪.每每犯错却不知悔改.直到当天挨现场捉得当时交警同志走过来说:
我在这凯巡查你种敢乱停车我看你也太卵狂点了吧 没偏没巧说这句话的人正是柳南交警队
副大队长,每当顾及此次 便悔不当初.无视国家安全法规而且还在交警同志众目之下违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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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法规。现在想起啊还真想给自己一扳头。我知道这世上没有后悔药.现在错已经犯了在怎么后悔种没有用的.经过此次教训我会深
刻的反思自己 决定以后会严肃.认真。的态度看待交通法规。 此次的教训,在交警同志的教育下已深刻的烙印在我脑海里让我深刻的认识到遵守交通
法规的重要性。
最后感谢交警同志对我的教导鞠躬致谢篇四:悔过书 事情发生的经过你自己写下通过这件事,我深刻的认识到醉酒驾驶的危险性,幸好公安机关及时制止了我的危险行
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我还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此时此刻,我只能怀着
无比悔恨的心情,只能默默地在心里为我所犯的严重错误感到后悔莫及,但深感痛心的时候
我也感到幸运,感到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人生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同时也意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虽然先前听到过醉酒驾车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从来
不知道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也不知道法律会有这么严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
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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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
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我知道法律的规定是正确的,这样可以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生命只有一次,我
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尊重生命。因此,无论公安机关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
何意见。现在我已经受到了很严肃的处罚,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
已经很深刻的反省了自己,希望得到从宽处理。 。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错误。通过
这次这个教训,我会好好学习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认真汲取本次追究驾车的惨痛教训。今后我会当一名义务的交通法规宣传员,将我自己的案例告诫求他驾驶员,“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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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我希望公众以我做反面材料,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不要有一丝侥幸心理,同
时转告更多的亲朋好友,喝酒请勿开车,不要让更多家庭因此而悲伤,让社会更加和谐。篇
五:悔 过 书 悔 过 书
尊敬的审判长: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悔过书。以向您表示我对这次违法行为的深刻悔
悟以及再也不违法的决心。本人已真心悔过..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如今,我大错既成,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
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错误有以下几点: 第一,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
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第二,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自以为一
切都自己可以控制,因为一时冲动而导致触犯法律却又没有及时赔偿..以后要好好关注中国
的国情,以后要养成早看报,晚看新闻的良好习惯,思想行为上要与党和方针政策保持相一致,
以后对待一切都要仔细认真不得有半点马虎与冲动..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原谅我的过错吧..
这是一次十分深刻的悔过,我对于我这次所犯的罪责感到很羞愧,我真的不应该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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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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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复字[2000]8号
【颁布日期】:2000-08-21
【生效日期】:2000-08-21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公安部
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
(2000年8月21日 公复字〔2000〕8号)
陕西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的请示》(陕公法发〔2000〕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class="law_article" name="1">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class="law_article" name="2"> 二、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于8月1日入所执行,则应当在8月6日出所。
范文三: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
1990年1月3日,公安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治安拘留所是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场所。
第三条 治安拘留所由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设置,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负责管理。
相当于县级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处)根据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可以设置治安拘留所。
第四条 治安拘留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正、副所长,根据需要配备民警。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民警。
第五条 治安拘留所的拘舍要牢固、通风,采光充足。
对被拘留人应当男、女分舍拘禁。
对被拘留人中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当单设拘舍。
有条件的治安拘留所应当设置学习室和活动场地,可以开辟劳动场所。
第六条 治安拘留所新建、扩建、修缮和购置必要设备、器材等所需经费,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列入地方基建、财政预算,专项拨款、专款专用。日常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公安业务经费预算解决。
第二章 入 所
第七条 治安拘留所接收被拘留人,须凭裁决机关开具的《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拘留通知书》或《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通知书》。
第八条 被拘留人入所时,要查验其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并填写《入所登记表》。
第九条 对被拘留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要检查登记,除允许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必需品外,其余物品由治安拘留所统一保管,并填写《暂存物品收据》,出所时发还。
入所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品或者应予没收的危险物品,工作人员要作笔录,并开具《违反治安管理没收财物收据》交原裁决机关处理;对不便交回原裁决机关处理的,可以由治安拘留所制作笔录,就地处理。
第十条 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因为被拘留人有其他犯罪行为,决定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劳动教养等处理或者予以少年收容教养的,应当根据有关凭证终止拘留,并办理出所手续,注明出所的具体时间和所去地点。
第三章 管 理
第十一条 治安拘留所对被拘留人应当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法制、道德教育。 第十二条 治安拘留所可以组织被拘留人参加适当的劳动。劳动的收入主要用于补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必需的生活、学习费用。
对被拘留人劳动的收支应当在财务部门指导下单独立帐、专人管理,并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因为招工、升学考试或者遇有妻子生育,近亲属病危、丧葬等特殊情况需要离所时,由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担保人出具保证书,经原裁决机关批准后离所,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逾期不归的按违反所规处理。
被拘留人离所期间,不计入执行拘留时间。
第十四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能够主动揭发、检举和制止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拘留所所长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建议,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填写《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提前解除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拘留期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第十六条 治安拘留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禁徇私枉法、索贿受贿;严禁打骂、体罚、虐待和侮辱被拘留人;严禁让被拘留人为个人办事;严禁利用被拘留人看管被拘留人。 第十七条 治安拘留所对被拘留人提出的申诉、检举、揭发材料和控告治安拘留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材料,应当及时送交上级主管单位或者有关领导处理。
第十八条 治安拘留所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必须注意防止被拘留人逃跑、行凶、自杀、哄闹和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对于有证据表明确实有上述行为可能的被拘留人,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第十九条 治安拘留所要严格出入登记制度。非拘留所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必需进入时要经所长批准,由工作人员带领。
第二十条 认真搞好生活管理和防疫、防病工作。对患病的被拘留人要及时治疗;患传染病的,要立即隔离;患严重疾病必须出所治疗的,可以由担保人出具保证书,经原裁决机关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出所治疗,其尚未执行的拘留日期可以宣布不再执行。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死亡,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报上级公安机关及其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来的,由治安拘留所负责拍照后火化,骨灰保存一年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治安拘留所要制订《治安拘留所规则》,要求被拘留处罚的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治安拘留所规定的纪律,自觉服从管理和教育。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错误。
(二)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室内不准吸烟、喝酒;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打架、骂人、讲污秽语言、敲诈勒索;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强行索要他人饭食或物品。
(三)不准传播犯罪手段;不准拉帮结伙。
(四)不准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所内。
(五)受护公物,损坏物品要赔偿。
(六)对他人违反所规的行为要及时劝止,并报告工作人员,不得包庇、隐瞒。
(七)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治安拘留所。
(八)按照规定及时交纳伙食费、粮票和医疗等费用,不得拖欠。
第二十二条 对被拘留人违反所规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训诫、责令检查。有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执行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如被裁决拘留处罚,应当与正在执行的拘留期合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确实无力交纳拘留期间伙食费和医疗费用的,可以允许缓期交纳,或者由治安拘留所造册,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申报当地财政部门解决。
第二十四条 拘留期满的,应即解除拘留。
第四章 出 所
第二十五条 被拘留人出所时,应当在《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拘留通知书》或者《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通知书》上签名,注明拘留期满的日期和出所日期。被拘留人凭《暂存物品收据》,领取所存物品。
第二十六条 被拘留人出所时,如有必要,应当通知其亲属或单位来人接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规定,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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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治安拘留所建设规范
ICS 1 3(310
A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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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177—1998
:厶
,口 安拘留所建设规范
standard of detention house The construction
1 998—07—01实施 1 998—05—04发布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GA,T 177—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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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 嗣
为加强治安拘留所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治安拘留所的设置规模及标准,切实发挥治安拘留所教 育、挽救违法人员,预防、减少犯罪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制 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治安拘留所建 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技术装备配置、监督检查治
安拘留所工程项目整体建设过程和建设标准的尺度。
本标准中“面积”是指使用面积,特别规定的除外。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明山、原中治安管理局。
波、张晓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177—1998治安拘留所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detention house Th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治安拘留所的一般要求、等级划分依据和条
件,
本标准适用于治安拘留所的新建、迁建工程项目。扩建、修缮工程项目也可参照执行。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
义。
detention house 2(1 治安拘留所the
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执行短期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和法制教育的场所。 2(2等级grade
用一、二、三级表示治安拘留所的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3治安拘留所一般要求
3(1 治安拘留所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 针、政策,从各地的经济技术条件出发。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宜。因地制宜地进行,做到安全、适用、
经济并注意美观。
3(2治安拘留所的建设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改、扩建的治安拘留所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3(3治安拘留所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4等级划分和依据
4(1 治安拘留所可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圾。等级越低,表示治安拘留所的规模越高。例:一 级高于二级。
4(2治安拘留所等级划分以当地实有人口数、日治安拘留量、项目构成、建设规模为依据。
5等级划分条件
5(1 一级
5(1(1 治安拘留所由人口总数在100万人以上的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单独设置。
m2。5(1(2占地总面积不少干6000
5(1(3拘舍设计容量不低于300人。
5(1(4选址在交通、通讯、水电便利的城郊结合地带(与闹市区、居民稠密区分开。 5(1(5布局合理,明确划分拘留区、办公区和生产劳动区。
5(1(6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5(1(7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抗震设防烈度达到当地规定的等级。
5(1(8配备必要鲍交通和通迅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05—04批准 1998—07—01实施
GA,T 177—1998
a)安装电话;
b)有无线电对讲机和必要的械具;
C)配备汽车和一定数量的摩托车。
5(1(9配备必要的教育器材
有电视机、录音机、扩音机、录放机。
5(1(10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a)对轻微患病者及时诊治; b)患传染
病的立即隔离; C)重病及时送医院治
疗。
5(1(11 拘留区
5(1(”(1 构成 a)有拘舍、审查室、值班室、学习室(活动室)、食堂、洗澡间(洗漱池、厕所和室
200 b)拘舍总面积不少于1 m2; 外活动场地;
mc)审查室总面积不少于60 2; d)值班
m2; e)学习室面积室总面积不少于40 m2; f)浴室面积不少于100 不少于200
m。; g)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少于2
m2。
5(1(11(2拘舍
a)拘舍安全、牢固、卫生、采光充足,层高不低于3(o m,有全封防范金属窗栅(门窗视线通透;
mb)拘舍内设床铺,需留有一定空间供被拘留人员活动; c)拘舍内人均占有面积不得低于3 2,其
m2; d)每间普通拘舍拘押人数不得多于10人; e)有拘押外国人和无国中人均铺位面积不得低于2
籍人的拘舍,内有洗漱池、厕所。每舍人数不多于4人(人均占有面积不低于5 m2。
5(1(12办公区 a)有所长办公室、干警办公室、会议室、档案资料室、接待室、医务室、财务
b)所长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40 m2; 室、民警食堂;
c)民警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150 m2;
d)会议室面积不少于60 m2; e)接待
m2; f)医务拳面积室面积不少于50
n?’; g)财务室面积不少于4:少于50
m二; h)档案资料室面积不少于30 30 m!;
1)民警食堂面积不少于60 m:。
5(1(13 劳动区 a)有必要的生产劳动
b)占地总面积不少于2 场地; 000 m2。
5(2二级
5(2(1 治安拘留所由人口总数在3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的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
局单独设置。
800 ITl2。5(2(2占地总面积不少于3
5(2,3拘舍设计容量不低于200人。 2
GA,T 177—1998
5(2(4选址在交通、通讯、水电便利的城郊结合地带,与闹市区、居民稠密区分开。 5(2(5布局合理,明确划分拘留区、办公区和生产劳动区。 5(2(6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制冷没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5(2(7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抗震设防烈度达到当地规定的等级。 5(2(8配备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 a)
b)有无线电对讲机和必安装电话;
要的械具; C)配备汽车和一定数
量的摩托车。
5(2(9配备必要的教育器材 有电视
机、录音机、扩音机、录放饥。
5(2(10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a)对轻微患病者及时诊治; b)患传染
病的立即隔离; C)重病及时送医院治
疗。
5(2(11 拘留区
5(2(11(1 构成 a)有拘舍、审查室、值班室、学习室(活动室)、食堂、洗澡间、洗漱池、厕所和室
b)拘舍总面积不少于500 ITl2; 外活动场地;
C)审查室总面积不少于60 m!; d)值班
m2; O)学习室面积室总面积不少于30
m2; f)浴室面积不少于60 不少于100
rn2; g)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少于2
m?。
5(2(11(2拘舍
a)拘舍安全、牢固、卫生、采光充足。层高不低于3(0 rn,有全封防范金属窗栅,门窗视线通透;
b)拘舍内设床铺,需留有一定空间供被拘留人员活动; C)拘舍内人均占有面积不低于3 m!(其中
m2; d)每间普通拘舍拘押人数不多于10人; e)有拘押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人均铺位面积不低于2
拘舍,内有洗漱池、厕所。每舍人数不多于4人,人均占有面积不低
m于5 2。
5(2(12 办公区 a)有所长办公室、干警办公室、会议室、挡案资料室、接待室、医务室、财务
b)所长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30 m2; 室、民警食堂;
C)民警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100 m2;
d)会议室面积不少于40 m2; e)接待
rn 2; f)医务室面积室面积不少于30
m2; g)财务室面积不少于不少于20
m2; h)档案资料室面积不少于20
m 2; 20
m2。1)民警食堂面积不少于60
5(2(13 劳动区 a)有必要的生产劳动
b)占地总面积不少于1 场地; 500 m2。
GA,T 177—1998
5(3三级
5(3(1 治安拘留所由人口总数在30万人以下的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单独设置。
400 m2。5(3(2占地总面积不少于2
5(3(3拘舍设计容量不低于100人。
5(3(4选址在交通、通讯、水电便利的城郊结合地带,与闹市区、居民稠密区分开。 5(3(5布局合理(明确划分拘留区、办公区和生产劳动区。 5(3(6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5(3(7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抗震设防烈度达到当地规定的等级。 5(3(8配备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 a)
b)有无线电对讲机和必安装电话;
要的械具; C)配备汽车和一定数
量的摩托车。
5(3(9配备必要的教育器材 有电视
机、录音机、扩音机、录放机。
5(3(10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a)对轻微患病者及时诊治; b)患传染
病的立即隔离; C)重病及时送医院治
疗。
5(3(11 拘留区
5(3(11(1 构成 a)有拘舍、审查室、值班室、学习室(活动室)、食堂、洗澡间、洗漱池、厕所和室
b)拘舍总面积不少于200 m2; 外活动场地;
mC)审查室总面积不少于40 2; d)值班
m2; e)学习室面积室总面积不少于20
rn2; f)浴室面积不少于40 不少于60 m2; g)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少于2
m2。
5(3(11(2 拘舍
a)拘舍安全、牢固、卫生、采光充足,层高不低于3(0 FD_,有全封防范金属窗栅,门窗视线通透;
b)拘舍内设床铺,需留有一定空间供被拘留人员活动; c)拘舍内人均
mm2; 2,其中人均铺位面积不低于2 d)每问普通拘占有面积不低于3
舍拘押人数不多于10人。
5(3(12 办公区 a)有所长办公室、干警办公室、会议室、档案资料室、接待室、医务室、财务
m2;b)所长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30 室、民警食堂;
m:; C)民警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60
m:; d)会议室面积不少于40 e)接
m2; f)医务室待室面积不少于20
m2; g)财务室面积面积不少于20
m2; h)档案资料室面积不少于20 m2; i)民警食堂面积不少不少于20
m2。 于40
5(3(13 劳动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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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必要的生产劳动场地;
000 m2。b)占地总面积不少于1
范文五:治安拘留处罚违法应当撤销
朱某某诉某某市公安局不服行政处罚案原告方
代 理 词(摘要)
依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与法律,本代理人认为:某某市公安局某公行决字(2006)第600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违法,应予撤销。理由是:
一、处罚决定认定原告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处罚决定在陈述原告违法事实时引述了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信访条例》作为原告违法事实的依据,但没有引用具体条款,原告不知道自己违反了上述两法的什么条款,即处罚决定没有明确原告到底违反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
原告去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是事实,但并没有到中南海上访,走到中南海西门附近只是路过。原告走在前,沈明亮因腿脚不便跟在后面。原告在相距新华门还有100米左右的地方驻足观看时,有一穿着便服的男人过来问“你是否来上访的?”原告如实告知是来上访的,其本意是“来北京上访的”,该便衣接着就说“这里不是上访的地方。快上车吧!”原告于是就上车来到了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既没询问、也没作笔录。只是让原告拿出身份证拍了照。前后不到5分钟。然后就没有人过问,半小时后有几位某某口音的人来接原告到旅馆。整个过程就是这样。根本没有说过要找中央领导上访和所谓的滞留不走的事实。鉴于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中的北京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的“通知书”与“工作说明”是没有合法来源的书面材料,其真实性、合法性不能得到确认,因此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处罚决定认定原告所谓的违法事实证据不足。
二、处罚决定对原告违法事实的定性混乱,且错误。
首先,对原告所谓的违法行为定性混乱。被告在传唤证和处罚决定上均认定原告系“扰乱公共秩序”,在复议答辩书中却认定原告是“扰乱机关秩序”,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认定原告违法行为的性质是“扰乱该地区的公共秩序”,被告在本案“行政诉讼答辩书”中又变成了“扰乱机关秩序”。可见,被告认定原告违法事实混乱,莫筹一衷。
其次,不管认定原告是“扰乱公共秩序”还是“扰乱机关秩序”,都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错误认定。
所谓扰乱单位秩序行为,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执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这类行为侵害的是机关、单位的正常秩序,致使机关单位的工作秩序不能正常进行,但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是由自然人出于故意,以此希望达到某些企图和目的。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其主要表现为:在公共场所故意违反公共行为规则,聚众起哄闹事;进行非法游行或者静坐示威,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阻止、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等。
从处罚决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进行处罚的情况看,可以推定被告认定原告是“扰乱单位秩序”。依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对扰乱公共秩序等五类常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一、扰乱单位秩序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节较重”的情形:
??? (一)因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受过处罚或者多次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行为,不听劝阻的;
(二)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损毁办公用具、物品、门窗等物,毁坏文件材料等,造成较大损失的;
(三)无理推拉、纠缠、辱骂、围攻或者殴打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工、教师、科研人员、医务人员,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围堵、封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出入通道,造成交通长时间堵塞的;
(五)占据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生产车间以及其它工作场所,时间较长,经多次劝说拒不离开的。
对照原告的行为,一条也够不上。所以,处罚决定认定原告属“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的定性是错误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错误。
首先,处罚决定没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鉴于被告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供据以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因此,被告做出的处罚决定应当认定没有依据。
其次,退一步讲,处罚决定在认定事实上只引述了《集会游行示威法》和《信访条例》,但具体违反哪条法律、法规却没有引用,这也属于没有适用法律的行为。
再者,鉴于处罚决定对原告行为的定性错误,原告根本没有任何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所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一)项规定进行处罚在根本上也是错误的。
四、程序违法。
1、没有立案。立案(或者说受案)是行政处罚管理行为的基础。没有立案,任何调查、取证、处罚等等行为都是违法的。依据话:没有立案就不存在处罚。被告提交的第一份证据“受案登记表”中的案由是“治安大队20060220沈某某、朱某某扰乱公共秩序案”;“传唤审批表”中的案由也是“治安大队20060220沈某某、朱某某扰乱公共秩序案”,但,某公传字【2006】第七十号“传唤证”对原告的传唤理由是涉嫌“治安大队20060227沈某某、朱某某扰乱公共秩序案”。可见,只有“治安大队20060220沈某某、朱某某扰乱公共秩序案”是经过受案审批并批准传唤的。但没有后续的调查取证工作。而真正进行传唤的所谓“治安大队20060227沈某某、朱某某扰乱公共秩序案”则既没有立案(受案)程序,也没有传唤审批手续。其传唤是没有受案和批准的传唤。其所作的调查取证都是违法的、无效的。所以,也就谈不上所谓的处罚。总之,一句话:本案一切行政调查、处罚都是违法的、无效的。
2、被告没有管辖权。退一步讲,即使被告的其他程序都合法,其行政行为同样属无权管辖。《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即使原告确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需进行处罚,而所谓的扰乱单位公共/秩序的行为无论行为地还是结果地都在北京,而且北京的公安机关是当场发现、当场处置。所以,应当由北京公安机关管辖。
被告以上述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如果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规定为依据,认为某某是违法行为的发现地可以管辖的观点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解。本代理人认为,适用该条款规定的前提是:所谓的“发现”是违法行为的首次发现。但本案中原告所谓“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是被当场发现并被制止的,要处罚只能由北京公安机关管理。被告无权在北京公安机关做出将原告带回原籍的处理意见后再行立案处罚。被告对本案的管理行为有滥用职权之嫌。
综上一句话:被告对原告做出的某公行决字(2006)第600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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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告: 朱 某 某
? 代理人: 浙江创欣律师事务所
?倪振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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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