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关于开通CPA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关于开通CPA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远程教育异步点播培训的通知
CPA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
根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的安排,我会与北京会计学院合作开展CPA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远程异步培训课程已开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课程开放时间
2010年7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二、 培训课时、课程安排
1、执业会员8课时;课程见附件2。
2、非执业会员20课时;课程见附件3。
三、学员考试
学员可在规定培训课程开放时间内随时上网学习,学完规定课程后,进行网上考试。考试合格者视为完成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未参加异步点播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当年培训任务。
具体操作可见附件1:课程学习方法;附件2:辽宁省执业会员培训课程;附件3:辽宁省非执业会员课程。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年6月17日
附件1:
课程学习方法
一、 登录方法:
1、 学员可通过“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主页的“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继续教育”的链接进入“辽宁继续教育专区”。
2、 学员也可直接登录http://www.nai.edu.cn/会计学院主页“远程教育”进入“辽宁继续教育专区”。 关于学员登录方法说明:
在“辽宁注协继续教育专区”的通行证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姓名的汉字。点击登录后学员便可进入学习专区。具体操作如图1所示。
图1 登录窗口
二、学习流程
学员登录后的页面如图2所示。
图2课程学习页面
在图2的页面中,学员可以修改自己的个人信息,可
以通过查看课程目录来选择想要学习的课。
点击图2中的“修改”按钮,进入如图3所示的页面。学员可以通过修改页面重新设置自己的登录密码,填写学员详细的个人信息。
图3学员信息修改页面
点击图2中的“课程目录”,学员可以参考目录中课程的简介,从而决定自己所要选择的课程。点击“课程目录”后的页面如图4所示。
图4课程目录页面
在图4所示的课程目录页面中,学员可以看到自己所需要学习的课时数,已经选择的课时数。也可以通过点击“课程名称”来查看课程的简介。点击“我要开课”,便可以开通一门课进行学习。
学员点击图4中的“我的课程”,就可以查看到已经学员的课程。页面如图5所示。
图5我的课程页面
点击图5所示的“播放”按钮,便可以进行课程的学习。
关于进入答疑论坛说明:
学员进入学习专区后,点击“我的课程”,可以看到您选择的课程,在“答疑”列点击“进入”按钮,就可以进入论坛的答疑专区。在论坛中学员可以针对某一门课程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相关老师会及时在论坛中给您回复。具体操作如图5所示。
关于资源下载方法说明:
请学员在进行课程学习之前,确认您的系统中安装了“java虚拟机”,“Flash_player”软件。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资源,可以在进入学习专区后点击“资源下载”,这里有我们为您提供的资源。具体页面如图6所示。
图6资源下载页面
三、学习中要注意的问题
1、关于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本人姓名的汉字。
2、同一个账户不能同时登陆两台或者多台电脑。
3、退出时要点击“退出”键,如强制关闭,则半小时以后才可再次登录。
附件3:
辽宁省CPA非执业会员培训课程(2010)
范文二:附件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换证及交纳
附表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换证登记表
第 号
姓名 性别
一寸 曾用名 民族
免冠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彩照 曾用身份证件号
现身份证件号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外语程度 专业技术职称 职 称 等级 资格取得方式 全 科 合 格 证
(考 核批准文号)
工作单位 是否离退休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本人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地市注协意见 省注协意见:
(公 章) (公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埴表说明: 新 1、此表一式二份,一寸免冠彩照共三张。 证 2、资格取得方式:考试、考核。 照 3、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群众、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 片 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中国致公党党员、 粘 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 贴 4、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其他。 处 5、学位:博士、硕士、双学士、学士。 6、附第二代身份证、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7、非执业会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个人基本信息变
1
更证明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2
范文三:注会非执业会员2016年年检登记表
附表一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6年年检登记表
所在地区:
注:
1、本表一式二份。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cicpa.org.cn/→网页右边“行业管理系统(会员版)”;用户类型:非执业会员;用户名:证书编号;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登陆系统详情参考《网上申请非执业会员操作参考》第一点(http://cz.fjicpa.org.cn/news/12649.html)。
3、办理年检前,请登陆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核对信息、更改密码。除基本信息不允许修改外,其他信息均可更改。如果其他信息更改后无法保存的,请在本表填写联系手机号码。待年检结束,我会将提请中注协解决后再通知登陆修改。其他信息修改后可以保存的,无需填写联系手机号码。
范文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中请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中请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相 出生年月 学历
片 居住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 电话
何时申请非执业注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累计时间
资格证书编号 非执业注册证书编号
本 人 简 历
起止年月 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及职务
事
务
所
申
报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事务所(盖章)
(如果申请人未在事务所工作,由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地
区
协
会
审
查
意
见
(盖章)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
税
协
审
查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简 历
姓 名: 简历模板 http://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 1989年2月
年 龄: 37岁
户口所在地:上海
政治面貌: 党员
毕业生院校:
专 业:
地 址:
电 话: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83/08--1988/06 华东理工大学 生产过程自动化 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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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展示自己有什么的特长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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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只写一些核心的)》:简短介绍
《课程名称》:简短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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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2002/10 某培训机构 计算机系统和维护 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初级证书
1998/06--1998/08 某建筑工程学校 建筑电气及定额预算 上海建筑工程学校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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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 —— 现在 某(上海)有限公司 XX职位
【公司简单描述】
属外资制造加工企业,职工1000人,年产值6000万美金以上。
主要产品有:五金制品、设备制造、零部件加工、绕管器
【工作职责】
【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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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熟练
英语等级:大学英语考试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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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NT\/2000\/XP 36个月经验 水平:精通
LAN 36个月经验 水平:熟练
Office 84个月经验 水平: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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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写自我评价的内容 可以访问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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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里的一等奖学金 获得时间: 年 全系XXX人只有XX人取得。
范文五: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
会协[2009]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监督,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负责非执业会员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的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地方注协负责本地区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登 记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一)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二) 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三)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向地方注协提出申请,并准确、真实、完整地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表一)。
(二)地方注协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于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将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并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见附表二)
抄报中注协复核;对于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地方注协应当告知其原因。
(三)中注协自接到汇总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合格的,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同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上公告;对复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有关地方注协予以撤销。
经中注协复核合格的人员,由地方注协颁发中注协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书(以下简称会员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注协不准予其登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本办法第十条(四)、(五)项情形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或被理事会劝其退会的,自相关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由中注协或地方注协理事会予以除名的。
第六条 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获批准后,地方注协应当取消其非执业会员登记。
第三章 转会、退会和除名
第七条 非执业会员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出现跨省级行政区域变动的,可以办理转会手续。具体程序为:
(一)本人向转出地地方注协提出转会申请并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表》(以下简称《转会表》,见附表三);
(二)转出地地方注协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在《转会表》上签署意见,包括该会员的会费缴纳情况、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当年年检情况等事项;
(三)转入地地方注协接到经转出地地方注协签署意见的《转会表》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该会员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非执业会员可申请退出本协会,具体程序为:
(一)本人向地方注协提交退会申请,并同时交回非执业会员证书;
(二)地方注协批准并报中注协备案。
第九条 非执业会员拒不履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或地方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所在地地方注协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地地方注协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一) 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受刑事处罚的。
(三) 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五)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六)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被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取消资格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注协申诉。中注协在收到申诉
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予以答复。
第四章 年度检查
第十一条 非执业会员应当接受所在地地方注协组织的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新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不参加当年年检。
非执业会员的年检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
第十二条 非执业会员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二)交纳会费情况;
(三)是否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三条 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检的,可以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暂缓年检:
(一)在境外停留的。
(二)生育休产假的。
(三)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四)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对于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地方注协应当在其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
第十五条 对于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或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不予通过。
第十六条 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 第十七条 地方注协应当将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名单,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地方注协网站或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对暂缓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待暂缓年检的事由消除
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另行公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人士,可直接向中注协提出申请,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中注协1995年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会协字
[1995]105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退会、转会工作的补充说明》(会协字[1995]30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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