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代议制政府
约翰?密尔是19世纪英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从小受父亲詹姆士?密尔的教导,他很早就为自由主义思想所折服,对边沁和父亲的学派保持着忠诚,继承了功利主义学说传统,并继边沁和老密尔之后成为该学派的领袖。《论自由》最能反映其自由主义观点,为其写作《代议制政府》奠定了立论的基础。《论自由》被西方学者称之为对自由主义思想发展的最大贡献的著作之一。1861年其名著《代议制政府》《功利主义》相继出版。密尔是他那一时代最有影响的思想家之一。
政治上,他属于资产阶级激进派。随着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的发展,反映工商资产阶级要求的自由主义思想逐步由继承革命时代哲学的个人主义,发展成为对社会和公共利益的现实和价值的承认,主张既要维持个人主义所包含的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权,又要使之适应资本主义发展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整体利益的要求。密尔处在这样一个过渡时期,他既跨越两个时期自由主义的桥梁,也是后期自由主义的一个代表人物。
《代议制政府》发表时正值英国资本主义自由竞争蓬勃发展的时期,资产阶级力求夺取对议会的最后控制权,人们所关心的首要政治问题就是议会改革问题。代表工商资产阶级利益的自由主义思想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蓝图:继续主张推进政治民主化,扩大选举权,缓和阶级矛盾,以维护其阶级的整体利益。同时主张对民主制度加以限制,防止工人阶级的民主要求越出资产阶级所需要的范围。此书鲜明地表达了密尔的政治观点。
一、政府的目的
传统政府的起源有两个方面:政府凭自然而存在的,或是凭约定而存在的。他拒斥两种主张,试图说明每一种主张都包含真理的成分。他提出了三个条件:为人民而设的政府形式必须为人民所乐意接受或至少不得不乐意到对政府的建立设置不可逾越的障碍;人民必须愿意并能够做为使政府持续下去所必要的事情;人民愿意并能够做政府为实现它的目的而要求人民去做的事情。
政府只是一个手段,手段的适当性必须依赖于它的目的性。(笔者:要以及社会对政府的需求选择政府的形式。)密尔发现,最流行的观点是:政府存在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社会进步。密尔认为进步的实现也就假定了在所实现的东西中含有秩序,即安全。因此密尔宁愿说进步是政府的全部目的。好的政府即在稳定的基础上实现进步的政府,需要谨慎和大胆品格的人来达到一种平衡,尽管不必用专门的法规来确保这一点。这要求政府所统治的人的品质是如此,因此另一个标准就是:政府的目的是造就更好的人民,而手
段就是教育人民和利用他们所达到的最高的品质。
二、为代议制政府辩护
最理想政体的代议制政府只有一个竞争对手即仁慈的专制政体。密尔发现了反对专制主张的几个理由。其一来自早期边沁主义者的理论。当权利和利益事关本人是,捍卫他们的权利才不会忽视。在专制制度下,这种权利或对权力的制约却依赖于专制君主的保证。其二是以下原则:个人能力越大,越丰富多样,其带来的普遍繁荣就越高,越普遍。专制制度中全体公民消极被动,但国家培养公民的智力的、实践的、道德的方面的优秀,应该是一种积极能动品格的产物。所以民治政府作为理想政府有两个理由:它保护个人的权利,促进他们最高的道德和智力的发展。他也论证:只有大国才能提供个人最高度发展所需要的一种发达的文明。民治政府只有在小国才有可能,在大国中可行的最近似的民治政府就是代议制政府,就代议民主制。
三、代议制政府的分析
密尔认为,对政府的行政、立法和司法进行操作的必须是有经验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来从事的,民众是没有资格来选择这些人的。他相信专家治国。因此提出的错误是:人民代表进行实际统治。密尔认为人民必须握有政府的最终控制权——最后的权力。实际效果看,人民通过定期选举的代表来控制政府的运作,以使其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密尔认为代表并不是政府,而是代表人民制约政府。
密尔的代议民主制与人民统治的民主制有两个分离:一是由人民代表来统治的分离;二是人民代表约束的专家来统治的分离。上述观点来自密尔的下述信念:即虽然正义要求民主制,但无约束的民主制可以想绝对的君主制一样是一种专制或暴政。
代议民主制需要一些条件:代表机构和实际的行政机构之间需要保持一种平衡。代表机构太强则碍于政府履行职能,太弱则无法制约政府。密尔还认为民治政府维持共同体中相互对立的利益,并因而激发个人的才思和主动精神,这区别与君主制和贵族制下庸才当道的状况。不过,代议制下统治和制约的结合产生了:代议制下所产生的自由与同训练有素的技能相结合。专家进行统治,但他们受人们代表的制约。
《代议制政府》全部立论基础是自由主义原则。它盛行于19世纪初到20世纪初,它主张区分政治自由和个人自由,对民主加以限制,保障个人活动与发展的自由,主张对社会矛盾进行缓和。在密尔时代,如何处理资产阶级的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自由的关系,便成为自由主义政治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在《论自由》中密尔对他的自由观做了表述:每
个人是其自身健康的适当监护者,追求个性自由是人类的本性;个性与发展乃是一回事,没有个性自由就没有社会进步。他从自我监护理论出发,主张扩大选举权,从个性自由理论出发,强调政府的教育职能,即促进个性发展。劳动人民应当参政,“有教养”的资产者必须对他们进行教育。密尔把“保护少数”奉为代议制政体的一项政治原则。穷人多,体力劳动者多,随着选举权的扩大,就可能出现多数的专制或集体的专制,所谓“保护少数”原则,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个人代表制、复票制,就是为了保证少数有教养的资产者最后控制政府权力。
密尔为阶级资产阶级面临的社会矛盾精心设计了治国图卷。当时资产阶级面临的社会矛盾简单说就是为了扫除封建残余势力,保护自由竞争,推进国家制度民主化;而劳动人民参与政治,又肯威胁资产阶级的统治。密尔的方案是:扩大选举权,同时又把人民民主运动控制在资产阶级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密尔力求设计出一个全体人民参政而资产阶级掌权的政治蓝图。
此书力图吸收资产阶级内部各派之长,统管各家之言,具有明显的调和与折中色彩。这种学说,由于极为全面,无论是自由党人还是保守党人都可以加以采用。也许正因为如此,此书才被西方学者和政治界长期奉为经典。
范文二:代议制政府 《代议制政府》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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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议制政府》读后感
我们首先要记住,政治制度是人的劳作;它们的根源和全部存在均有赖于人的意志。
当一项制度,或一套制度,具有民族的舆论、爱好和习惯为它铺平的道路时,人民就不仅更易于接受,而且更容易学会,并从一开始就更倾向于去做需要他们做的事情,以维护这种制度,和把它付诸实施,俾能产生最好的结果。当政府的权力被抛入天平盘时,在其他一切力量因素方面弱得多的一方可能大大占优势;并可能仅仅由于这一点而长期保持优势,尽管政府无疑是处在机械学上叫做不稳定的平衡状态中,象用较小的一头倒立着的东西那样,一旦被干扰,就失去平衡,越来越离开以前的状态,而不是恢复到以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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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政府的第一要素既然是组成社会的人们的美德和智慧,所以任何政府形式所能具有的最重要的优点就是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智慧。对任何政治制度来说,首要问题就是在任何程度上它们有助于培养社会成员的各种可想望的品质——道德的和智力的和积极的品质。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政府,就很可能在其他一切方面是最好的,因为政府的实际工作中一切可能的优点正是有赖于这些品质。
一切旨在成为好政府的政府,都是由存在于社会各个成员中的一部分好的品质为管理集体事务而组成的。代议制政体就是这样一种手段,它使社会中现有的一般水平的智力和诚实,以及社会中最有智慧的成员的个人的才智和美德,更直接地对政府施加影响,并赋予他们以在政府中较之在任何其他组织形式下一般具有的更大的影响。虽然在任何组织形式下,他们所具有的影响都是政府中一切好事物的根源和阻止一切坏事物的条件。一个国家的制度所能组织的这种好品质越多,组织形式越好,政府也就越好。政治机构除克尽厥职而外也无其他方式能更有效地促进人民的进步。相反地,如果政府机器构造得不好,以致不能克尽厥职,就会处处感到它降低人民的道德和压抑人民的才智和能动性的后果。生活中的成功愈被看做或相信是命运或偶然事件的结果而不是努力的结果,嫉妒就愈发展成为民族性格的一种特征。全人类中最嫉妒的是东方人。代议制度的永久性必然有赖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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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它遭到危险时随时准备为它而斗争。
书中告诉我们代议制政体就是,全体人民或一大部分人民通过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这种权力在每一种政体都必定存在于某个地方。他们必须完全握有这个最后的权力。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们高兴,他们就是支配政府一切行动的主人。不需要由宪法本身给他们以这种控制权。的确,伟大的政治家是这样一个人,他既知道什么时候遵从传统,也知道什么时候越出传统。但是以为他因为对这些传统无知就能更好地越出传统,则是很大的错误。和其他政府形式一样,代议制政府的积极的缺陷和危险可以概括为两条:第一,议会中的普遍无知和无能,或者说得温和一点,智力条件不充分;第二,有受到和社会普遍福利不同的利益影响的危险。
而我所领悟的作者所秉承的原则,大致有三:其一,真正的平等,不是形式上的平等。所以代议制政府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是不够的,它要代表全体。它需要计名投票以使选举有意义,使人民不将此视为一种权利,而是责任。其二,实用性与效率。间接选举和两院制在这个层面上就失去了优越性。而好的代议机关不应是事无巨细的去插手行政机关还有立法过程,应作好并仅做好监督工作。行政工作需要技术和经验,因此不应选举,只应任命,而且要赋予它充分的权力。
其三,教化。人和人之间是平等的。尊重财富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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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知识才是最关键的。所以选举权应有限制,不会写和算的人不应有选举权,在学术上或其它方面能证明其杰出才能的人应享有复选权。在地方和附属国的代议制应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制度,但是不能偏离方向,那就是要担负起更多的教化职能。
再结合密尔及其生活的时代,密尔作为19世纪英国著名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生活在人类历史上一个承前启后的时代。成书于1861年的代议制政府必然反应出时代特征。这个时代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工业革命的发生和发展,它最初兴起于密尔生活的英国,并最早完成于此,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着巨大的冲击。而在政治上,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都已发生,法国大革命已经落下帷幕,所以作者用一章的篇幅叙述了代议制下的民族;同时大肆的殖民扩张还在继续,而英国正是最大的殖民帝国,作者不得不开始思考那些殖民地的人民和民主问题。聚焦此时的英国现状,19世纪中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正处于比较繁荣发展的时期。英国国内的阶级矛盾和斗争自然是在激化,宪章运动标志着英国工人阶级已经作为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政治舞台,空想社会主义和李嘉图社会主义的出现和一定程度的传播,对资本主义制度也是一种冲击。但总的来说,以英国为首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尚处于以自由竞争为特点的历史发展的黄金时期,各种反对派均不可能从根本上动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地位。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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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代议制政治也处在一个上升阶段,所以作者用很大的篇幅去完善它的具体职能,发展它的技术细节使之趋于完善。另外作者的本人经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书中观点由于其父亲和李嘉图、边沁都有着不寻常的交往,所以李嘉图的经济学说、边沁的功利主义对他的思想都有深刻的影响。而他的妻子是一位民主主义者和改革家,极富才华,她既影响了他整个的思想体系,也影响了他在女权和选举权等细节上的进步。所以这本书中他思想理论的构建以及很多在技术上的发展对我们今天仍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但有一些植根于时代的局限性是无法在今天套用的,比如殖民地问题,投票的方式和投票的性质等。
而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它的一种思维方法,就是将两种完全对立的学说相融合,吸收其中的合理之处和不合理之处,以其合理之处为基础,在批判过程中构建出自己的理论。这样的思维贯穿了几乎整本书和几乎所有问题的论述之中。虽然很多人将这种倾向解释为折中主义,带有极重的消极色彩,但密尔本身并不这样认为。在开篇讲到保守党和自由党的分歧时,作者说:“不是一种单纯的妥协,将双方的分歧加以折中,而是一种比双方的信条更为广泛的东西,这种学说,由于极为全面,无论是自由党人或是保守党人都可以加以采用,而不致放弃他们自己的信条中真正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这样思维可以使我们去关注两种观点里的公认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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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部分,从而更接近真理。另一方面,它能够保证思想的不断进步,只要有碰撞,就会有推进。它不是消极后退的,相反是不断发展的。好的政府体制也是如此。“最适合于某个特定民族的政府形式,我们就必须能够在属于该民族的缺点和短处中辨别出成为他们进步的直接障碍的东西。”“如果它这样做所用的方式妨碍或者肯定地使他们不适于往前更进一步,将仍然是对他们极不适当的”
密尔代议制思想的出发点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而言,它则是人类政治史上的一次飞跃,他把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以契约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以理论论证理想政府存在的原因和标准。我觉得我国政治改革可以从《代议制政府》得到一些好的借鉴:
1、加强公民素养教育,健全民主制度。代议制(无论是西方议会制还是我国人
民代表大会制)是民主政治的一大特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从体制上不断完善,要让人民真正享受到民主带来的实惠,真正体现人民的主人翁地位。
2、吸收制衡原则精神,改革完善监督机制。对各权力之间实行制衡,同时,要让人民代表的监督权得到制度上的保障,使其能够被赋予实质上的监督意义,让我们的政府官员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3、完善法律体系,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只有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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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真正建立,才能为民主政治的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林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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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论自由 代议制政府
作者生平
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他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约翰·穆勒认为心理学应该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它的任务是发现各种心理状态间的规律。同时他还指出心理学应从心理现象自身出发进行研究,不必借助于
生理学。这种言论从其实质来说,是反对从唯物论出发研究心理的生理基础。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更是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他在1848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是第一本影响西方经济学教育达半个世纪的教科书。
约翰·穆勒,1806年5月20日生于伦敦,也是著名功利主义哲学家James Mill (1773-1836)的长子,James来自苏格兰的贫困家庭,苦学成功,17岁便为约翰?斯图亚特爵士选为其女之家庭教师,并被送往爱丁堡大学就读,1798年成为合格的传教士,但终身未传过教,并且视基督教为进步的最大障碍。
在密尔青年期的晚期,在古典哲学的雄厚背景下,对政治经济学与法学又下了一番苦工,并且开始在报刊文献上发表文章,其中最主要的场域是在哲学激进派的喉舌《西敏寺评论》(Westminster Review),与之相抗衡的是辉格党(Whig party)的《爱丁堡评论》(Edinburgh Review)以及托利党(Tory party)的《季刊》(Quarterly),他并且组织了学社与年纪长他不少的人进行学术思辨,并且以读书会的形式增加自己在政治经济学、逻辑学与心理学的知识。
1823年进入东印度公司任职,此后便以公务生涯为职,直到东印度公司在1856年解散为止,这样的公务生涯,使得他成年这段时间有大量的时间从事思想工作。他的学习生涯,没有玩伴、没有嬉戏,只有书籍和父亲的话语,这样的生活在1826年出了问题,在那一年他进入了一种精神危机的状态,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断思索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何在,并且从华滋华斯(Wordsworth,1770-1850)的诗中得到一些启发,两年后精神危机慢慢过去,他的思想也就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且开始大幅修正原来的效益主义观。
密尔对于现状的不满多少来自于Harriet Taylor的影响,特别是结婚之后,密尔的公开活动一度变得很少,在两人思想的激荡下,密尔的重要著作有许多都
在此时出现。Taylor的思想不仅在当时非常的前卫,即便是放在当今的时空下,她的若干看法比起许多的女性主义者也不遑多让。例如她反对爱情,因为爱情奴役了女性;对基督教的反对,因为它造成了个人解放的障碍,形成了社会专制;对于社会主义的关注,使得密尔重新思索了公平正义的问题,这些在密尔的著作中都不难发现其踪迹(Hamburger, 1999:23-30)。也正由于她对于密尔的重大影响,当我们去检视密尔著作中关于人的理想概念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她作为一个密尔的典范所产生的作用。
关于密尔其所处的时代
密尔所处的英国19世纪是个大变革的时代。工业革命后英国的经济社会发生重大变化,这一时期英国经济迅速发展,工业革命改变了英国的经济和人口布局,也使得英国近代阶级关系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工人运动与政治改革此起彼伏,19世纪在英国共发生过四次主要的政治改革与工人运动:1832年议会改革,1838—1858年的宪章运动,1867年议会改革,1884—1885年的议会改革。这些实际的政治改革经验为密尔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此外,这一时期各种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社会主义思潮盛行,影响了密尔的政治思想。代议制政府(更确切地说,是代议制政体),是密尔政治思想的实现途径,密尔的自由主义、功利主义思想也体现在其《代议制政府》一书中。
一、《论自由》一书概述
《论自由》一书写于1859年。全书中心论题有三个:1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2论个性自由3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通读该书,我们可以看到对个人和社会之间权力界限的划分是全书的核心要义之所在,有些学者将其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二是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的利益。我觉得这是比较准确的。密尔认为,个人在追求某一合法目标时,无论在任何制度中,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他人利益的影响,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失。判断这种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是:是否对社会普遍利益造成危害。因此,密尔所强调的个人自由是种社会自由,这体现了密尔对如何实现自由原则的思考。他认为人格的
价值不仅是形而上学的教条,而是在实际条件下要实现的东西。他肯定思想和讨论自由,并要求政府不仅要通过消极地不干预来保障公民自由,还须依靠立法来创造和增进公民自由。体制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社会,社会要素被引入密尔对自由的讨论之中。密尔认为,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本身具有价值,人们对自由的追求不仅于己有利,也使社会能从中得到好处。通过密尔的论述,自由的范围更加广阔,自由主义哲学也更加贴近时代要求。自由原则和自由主义哲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对“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的几点认识
密尔认为公民自由所应当包括的三个方面中最重要的就是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即在科学、道德、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等问题上,人民有形成、阐述和坚持自己意见的自由。
思想自由,通常也称为思想自由权。英国历史学家伯里在其名著《思想自由史》一书中称:希腊人之所以使我们永远铭感难忘,乃是因为他们最初发现了“思想自由”。“思想自由”作为一项概念的提出则始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革命。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要享受自由的话,就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什么就说什么;要保全自由的话,也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关于思想自由的概念,学界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着各种不同的表述。笔者认为思想自由是进行思考,形成一定主张、意见和想法的权利。与信仰自由、表达自由、宗教自由、学术自由、出版自由等权利有密切的联系。思想自由强调个人内心活动的自主性,它是保证公民依照自己的世界观和思维能力进行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做出各种自主性行为的基础。它是一种理性的解放,具有独立的地位。
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演进、科学技术的提高,都离不开言论的自由传播和广泛交流。人类社会前进的每一步都与讨论自由密不可分。因此,人们通常把讨论自由称为“第一权利”、“人类最重要的、潜力巨大的、活动的资源”。而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系可谓紧密。
密尔认为,对于各种思想的自由探索和自由讨论,是保证科学和艺术获得发
展的首要前提。凡有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学术昌明、艺术辉煌的时代。凡压制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思想和艺术死气沉沉、愚昧黑暗的时代。真理只能在自由探讨中才能被发现。在某一个时代某一个民族思想界一时居统治地位的观点,并不能因此而被认为即是真理的观点。
宪法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怀向我们宣示着,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其在宪法文本中的彰显揭示出二者必然存在着良性的互动关系。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能够为宪法所吸纳,成为一种宪法基本权利而为宪法所保护,本身已经说明其入宪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认为,这种意义就在于从宪法理念升华为宪法基本权利的进程,实质上是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应有权利,在最高级形态上予以内化和认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与宪法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各自的必要需求都得以满足,同时也促进了宪政的发展。
尽管思想自由不应该受到控制,但现实告诉我们,控制思想绝非不可能。关于人的思想不可能被控制因而不可能不自由也并非事实。第一,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干涉或剥夺人们的表达自由而变相限制或剥夺人民的思想自由。因为,国家权力无法干涉人们的内心思考,但却可以干涉人们思想的表达,而没有思想的交流、信息的传播,人们就会失去信息源、失去观念的碰撞和不断完善而无从思想或正确地思想,人们的思想就会逐渐的枯萎甚至死亡,思想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第二,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剥夺人们的信息自由或向人民灌输错误甚至有害的信息、理论而引诱或逼迫人民错误地思想。
现实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被侵犯往往是间接的,政府或个人总是通过侵犯公民的其他权利达到侵害公民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目的,因而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保护。就我国法制现状而言,当前应该对一些表现公民思想的权利进行立法,尤其是十几年仍然呼之不出的新闻立法!尽快出台新闻法对于思想自由以及言论自由都有着超越一部法律本身的意义。
三、对自由以及自由主义的认识
个人的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和一切立场的出发点。在这一意义上,可以把个人主义看作是自由主义的另一种表述。自由主义对个人及其自由有独特的看
法。个人有权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有充分的自由权来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每个个人在享用自己的自由的同时都应该尊重他人自我实现的权利。每个人都具有其独特的个性,但在价值上却是平等的。密尔认为自由的价值是不证自明的,倒是那些反对自由的人才负有举证的义务。自由主义及其各种流派都主张要求个人自由,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个人自由的原则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权不服从专横的外部强制,也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义务不对他人行使强制。如康德所说,只有使每个人自由的程度未超出过可以同其他一切人的自由和和谐共存的范围,才能使所有的人都享受自由。
自由主义最主张就是个人的自由,但这是法治之下的自由,因此,为了让每个人享受同等的自由而对个人的自由通过一个人的自由为价值内核的法律来加以必要的限制。自由主义主张保障人们的自由,但并不保障人们得到某种具体的东西,如幸福或福利。具体的成功或幸福只能由个人运用自由来为之奋斗。换言之,自由主义只允诺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不确保自由选择的结果。一旦把个人自由的原则扩展开来,自由主义就必然主张个人有生命权、财产权、追求幸福权、反抗压迫权等公民权利,有信仰自由、思想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等基本自由。
代议制政府
密尔的《代议制政府》一书共18章,全面阐述密尔的代议制政府思想,第一章:政府的形式在多大程度上是个选择问题
密尔首先提出政治制度是人类的创造,是人类意志的产物,之后作者有相当长的篇幅对政治制度得以成立的三个必备条件展开阐发:
第一个条件是人民必须愿意要这中政治制度;第二个条件是当这种政治制度遭到威胁时,人民必须愿意并能够挺身而出,为捍卫它进行不懈斗争;第三个条件是人民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否则即使愿意要某种政治制度,也不能得到。
此外,还有技术条件,主要指报纸、出版物等能够讨论公共事务以形成公共舆论的载体。
第二章: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本章开始讨论如何选择政治制度,即评价政治制度好坏的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密尔认为首先要明确政府的职能,即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什么,然后才能根据某种政府形式承担起职能的效用评价其好坏。密尔的结论是判断好政府的标准就是看它能否促进人民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提高。
第三章: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代议制政府
密尔认为,出于个人能力的有限性以及人民道德水平和知识水平的发展的限制,君主专制并不是好的政府形式,他认为,民主制才是最好的政府形式,但由于一个国家人数众多,实现公民直接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并不可能,因此,完善政府的理想类型是代议制政府。
第四章:在何种社会条件下不能采用代议制政府
密尔认为,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越高,就越适合于采用代议制政府,相反,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越低,就越不适合于采用这种最高的理想政府形式。因此,对于发展程度较低的国家,选择某种专制政体更为可取,以取得文明发展过程中必需的中间阶段的进步。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里,密尔还指出先进民族对落后民主的专制统治,虽然有很多害处,但对落后民族的进步通常是极为有利的,而如果由落后民族自己选出的代表实行民主政治,则将很可能长期停留在低级阶段,降低统治的水平。从中可以看出曾长期在殖民机关东印度公司任职的密尔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五章:代仪团体的应有职能
议会的职能是作为人民意愿的展示会,在这里不仅是人民的一般意愿,而且是每一部分人民的意愿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表达和讨论。清谈是议会的正当职能,行动在大多数下并不是。密尔还认为议会不应该是国家最伟大的政治精英的聚会,而是各种程度的人民的实际水平的代表,因此只是具有中等的智力水平做出限制,它的作用只是表面各种需要,是使各种意见得到公开交流的场所。议会的适当职能不是管理,而是监督和控制政府,掌握最后的控制权。
第六章:代议制政府容易有的弊病和危险
密尔把代议制政府的弊病分为消极的和积极的两种。其中他主要讨论了积极的弊病,主要分为两类:第一,议会的知识水平不高;第二,议会被特殊利益集
团所控制。密尔所指的特殊利益主要是阶级利益,而且主要针对工人阶级。他认为工人阶级处于被压迫地位时通常是谦卑和通情达理的,但是他们一旦通过普选制的成立得到选举权,通过代议制民主政治的多数票掌握国家大权,就可能一夜之间变成咄咄逼人自私专断的暴民。对此,他提出的办法是,任何一个阶级,无论是工人阶级还是雇主阶级,都不应该在政府中占有压倒一切的地位,也就是使者两大阶级在议会中各占有大致相同的票数。但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密尔并没有提出制度上的具体安排。
第七章:真正的和虚假的民主制;代表全体和仅仅代表多数
本章中,密尔以少有的热情介绍并高度评价了一个他认为可以成功消除第六章讨论的民主制的两大弊病的选举改革方案——黑尔方案,现在政治学中成为比例代表制。
他认为这一方案可以保证全国范围内每一个人数多于代表单位的少数都能够选出自己的代表;而且每一位选民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最能代表自己的候选人。这使选民和代表的一致性加强了,体现了真正的精确的代表性。而且密尔强调这一方案可以大大提高议会的知识水平。
第八章:扩大选举权
密尔在本章中提出扩大选举权,实际上就是主张实行普选制,给工人阶级和女性选举权。但他也提出扩大选举权的一些限制条件:首先是知识条件,任何不会读写以及普通算术运算的人不能享有选举权,但是国家应以免费或不超过最穷的人能承担的费用给每个人提供教育机会;第二,不纳税的人也不应享有选举权;第三,领取教区救济金的人和破产者应绝对取消其选举权。
为了不使扩大选举权后的大多数选民将是知识水平较低的体力劳动者,从而导致专制和政治水平的下降,密尔提出具有较高教养的人应该享有多张选票。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密尔的知识精英色彩。
第九章:应有两个选举阶段吗?
密尔反对间接选举制,他认为这种制度降低了对选民的要求,实际上就违背了他说说的代议制民主最根本的目的是通过参与政治提高人民的知识水平和道德水平的目标。
第十章:关于投票方法
关于投票方法,密尔认为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公开是秘密的问题。他主张公开投票。他认为,在任何政治选举中,选民有绝对的道义上的责任考虑公众利益,而不是他的个人利益,因此投票应该公开进行,并受公众的批评。
第十一章:议会的期限
具体的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凡是民主力量薄弱,选民对议员约束力不足的地方,为避免议员背叛选民的利益,任期就不能太长;相反,凡是在民主力量强大,社会舆论能够形成足够压力的地方,任期足够长才能保证议员充分表现他的价值,不致成为社会舆论简单的应声筒,少于5年的时间就可能不够。 第十二章:应当要求议会议员做出保证吗?
总的来说,密尔比较强调议员的独立性,他对多数专制的疑惧是根深蒂固的,因此他认为给相对于选民来说具有较高教养的议员以更大的独立性,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抑制占选民大多数的较没有教养的劳动阶级的阶级立法的危险。 第十三章:关于第二院
密尔认为,两院制存在的最有力的理由,是其权力制衡的作用。较好的方式是通过比例代表制使下院本身包括更多有识之士和不同声音。
第十四章:代议制政府中的行政
这一章密尔主要讨论国家行政中的三个基本原则,即:
第一,行政部门中应实行长官负责制,一件事应有一个人负全部责任,反对集体负责制;因而以委员会的形式来处理行政问题是很糟糕的。
第二,除了最高行政长官,所有行政官员都应有上级任命,而不应由选举产生。密尔还特别指出,法官是最不适合于选举产生的官员,其最主要的品质是公正。 第三,职业公务员队伍应是由考试选拔的精英专业人才组成,不准参与政治活动,因而其职位也不受政府更迭的影响,保持高度稳定性。
第十五章:地方代议机关
纯属地方性的事务应该由地方行政部门来处理,相应的必须有地方代议机关
来监督地方行政部门的工作。地方代议机关在培养公众道德和才智方面的作用要比中央代议机关大得多。地方代议机关的选举方式也应该有其特色,选区的划分要遵循利益相通原则,一个地区的代议机关应该统一,而不必像行政机关那样划分成各个部门。
第十六章:和代议制政府有关的民族问题
密尔认为,代议制国家最好由单一民族构成。他进一步指出,一个民族被另一个民族同化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一个较落后的民族被一个先进的民族吸收,对落后民族来说是件很有利的事情。
第十七章:联邦的代议制政府
密尔认为,完善的联邦形式应该是在法律上对联邦政府和各邦政府的权限做出清晰规定,如果联邦政府和邦政府在权限上发生冲突,应该交给独立于两者之外的最高法院及其下属法院系统来仲裁,法院的判决将是最终的决定。这种联邦的职能不仅仅局限于对抗外来的侵略,而是扩展到外交和国内问题。他认为,联邦的代议制度以美国制度为优。
第十八章:自由国家对附属国的统治
密尔认为,在由与母国同样文明程度的人民组成的附属国,应该实行与把本国同样文明的代议制民主制度;
而在 由较为落后的人民组成的附属国中,则应该由先进国家实行专制统治,而不能实行代议制民主统治,因为在这种文明国家的专制统治中,最有利于落后的民族进步到更高的发展阶段。
范文四:代议制政府 思路总结
代议制政府
学 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专 业:行政管理
学 科:西方政治原著导读 学 号:290302129
姓 名:钟雪
指导老师:武贤芳
二 0一一年十一月
前 言
本小组为 ppt 演示小组,阅
读书目为密尔的《代议制政府》 ,
本组以“自由与民主的张力”为
核心,从官僚制与代议制以及多
数和少数两个方面入手。结合本
书的论证思路,即政府形式是一
个选择问题, 到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论证代议制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形式以及其适用的条件、职能、弊病以及危险。
在本小组中, 我主要负责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以及为什么代议制 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即原著中的第二、三章;以及前四章的简单 整理。以下的内容是我关于这两方面的整理。
一、论证思路
以上是我整理的论证思路,首先根据上一章的结论可以得出,政 府形式是服从选择的。 既然可以选择, 那一定有某些标准让我们以其 为依据加以选择判断。
那么我们就进入到下一个问题: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作者企图 从两个角度去分析, 政府的固有职能和社会利益的总和。 在社会固有 职能这个角度上, 作者通过时间维度和空间角度来分析, 来证明这个 角度是行不通的。 接下来我们就不得不把我们的目光放在社会利益的 总和这个角度, 分析出社会利益由什么构成, 那么最大程度上达到各 个利益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在这时,又出现了两条路,社会福利 和作为统治对象的人的品质。 社会福利可以成为分析的突破口吗?作 者通过反驳法国某思想家把社会急需分为进步和秩序理论, 证明这条 路无效。最终作者明确了:
如果我们试行自问,好政府在其所有的意义——从最低微到最高 尚的意义——上究竟依靠什么原因和条件,我们就发现其中主要的、 超越其他一切的是组成作为统治对象的社会的那些人的品质。
明确了这条路是唯一的路,那么该如何去走呢?
在此作者提出了好政府的两个标准,一、政治制度促进社会普遍 到的精神上的进步的程度所构成,包括在才智、美德,以及实际活动 和效率方面的进步;二、它将现有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价值组织 起来,以便对公共事务发挥最大效果所达到的完善程度构成。
这便是第二章的内容,结论是得出了好政府的两个标准,下面我 们进入第三章, 即解释代议制政府为什么是最好的政府形式。 第三章
开篇作者提起一句谚语,进行反面论证:
假使能保证有一个好的专制君主,君主专制政体就会是最好的政 府形式。
作者从多方面论证这个谚语的荒谬性,因为要达到好的专制君主 的条件十足苛刻。 对这个谚语进行论证后, 作者从正面直接论证了为 什么代议制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形式。
不难表明,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是主权或作为最后手段的最 高支配权力属于社会整个集体的那种政府。
首先,由上一章得出好政府的两个标准,促进社会普遍到的精神 上的进步的程度以及它将现有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价值组织起 来,以便对公共事务发挥最大效果所达到的完善程度。
接着,作者从社会福利和对社会中的人的影响来分析,得出代议 制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形式。
二、论证细节
1、 引出标准的确立:既然适于特定国家的政府形式
是服从选择的,现在需要考虑的是根据什么标准来
指导这种选择,什么是最适于促进特定社会利益的
政府形式的突出特点。
2、从固有职能分析:在开始
这个问题之前,似乎有必要确
定什么是政府的固有职能。 因为政府整个来说只是一个手段,手段 的适当性必须依赖于它的合目的性。
但是,
对问题的这种说法帮助不
大:政府的固有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 (时间)把注意力限定在政府 职能就不能对一个政府或一套政治制度的性质做出充分的估计。 (空 间)
3、从社会福利分析:固有职 能行不通, 因此我们不得不把 社会利益的总和作为检验政府好坏的标准, 于是我们就乐于试图对这 些利益作某种分类。 不同的类别需要不同的条件, 那么最大程度上吧 这些条件结合在一起的政府必定是最好的政府。 但是密尔说, 不幸的 是,这种分类也并非易事。
“据我所知,还只是走出了仅有的一步”
“但是根据我的理解,这种区分是不科学和不正确的”
上图是密尔所反驳的观点。
密尔认为, 把社会的继续分为进步和秩序, 秩序的含义时宽时窄, 但从不意味着人类社会除改进以外的全部需求。从狭义的意义上来 说, 秩序意味着服从。 如果一个政府成功地使它自己得到人民的服从, 就说它保有”秩序“ 但这虽然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却不是政府的目
的。政府应得到人民的服从,这是必要的条件,以便能完成某个其他 的目的。所以它不足以成为标准。从广义的意义上说,一国人民通常
不以私人强力解决他们之间的争吵, 并且养成了把争议提交给公共当 局的习惯,就说是有秩序。 但是即使这种习惯已经确立起来,但政府 处理争议事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方式, 还有可能区分开最好政府和 最坏政府。秩序在这里仍然是条件,而不是目的或评判好坏的标准。
进一步分析,得出结论
进步和秩序,不是对立的而是同一的,唯一的不同点是,达成进 步比达成秩序需要更大的力量,他们是程度上的不同。
4、从人的品质分析:既然通常地
用来作为社会事务分类的区别并
不具有所需要的性质,我们就必
须寻求更适于该项目的某个其他的主要区别。
好政府在其所有的意义上究竟依靠什么原因和条件,我们就发现 其中最主要的、 超越一切的是组成作为统治对象的社会的那些人的品 质。政府的管理是由人们的行为组成的,如果行为者,或选择行为的 人们, 或行为须对之负责的人们, 或其意见应当影响和制约所有这些 人的旁观者们,都只是无知的、愚蠢的和具有可悲的偏见的群众,则 任何政府管理都将搞不好,反过来,如果人们的品质水平相对较高, 那政府的性质也将有所改进——直到达到卓越的程度。
好政府的第一要素既然是组成社会的人们的美德和智慧,所以以 任何政府形式所能具有的最重要的优点就是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 智慧。
因此, 我们可以把政府在增加被统治者的好品质的总和方面所
能达到的程度,看作区别政府好坏的一个标准。因为,除了被统治者 的福利是政府的唯一目的以外, 被统治者的好品质为开动政府机器提 供动力。这样政府机器本身的性质就成了政府优点的另一构成要素 了。
这样,我们已经得出对任何一套政治制度所能具有的优点的双重 区分的基础, 这种基础一部分由政治制度促进社会普遍到的精神上的 进步的程度所构成,包括在才智、美德,以及实际活动和效率方面的 进步;一部分由它将现有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价值组织起来,以 便对公共事务发挥最大效果所达到的完善程度构成。 政府这两种职能 之间的不同,不是像“秩序”和“进步”之间的区别那样仅仅是程度 上的不同,而是性质的不同。
5、反驳谚语:清除一种 误解:长期以来,有一句 谚语说, 假使能保证有一 个好的专制君主, 君主专制政体就会是最好的政府形式。 然而这个谚 语的假设是, 在杰出人物手中的绝对权力将保证完善而明智地执行政 府的一切义务。好的法律被实施,坏的法律被禁止,优秀的人被安排 在对一切负责的位置上, 司法部门得到很好的实施, 每个行政部门廉 洁而明智。 事实上, 实现这些结果事实上将意味着不仅仅一个好的君 主,而且是一个洞察一切的君主。没有上面的一些障碍,那时的情形
就是, 一个具有超人的精神活动的人管理着精神上消极被动的人民的
全部事务。
那么怎么样的专制政府是好的呢?好的专制政治意味着这样一个 政府,在这个政府里,就依靠专制君主来说,不存在国家官吏的实际 压迫, 但人民的一切集体利益由政府代他们进行管理, 有关集体利益 的一切考虑由政府替他们去作, 他们的思想形成于并同意于这种对他 们自己能力的放弃。 现实中,专制政府往往意味着遭到更强大的专 制君主或是保持着粗野和自由活力的邻近野蛮民族的侵略、 征服、 并 被降为国内的奴隶。
所以,好的专制政治完全是一种虚假的理想,是无意义的。 6、最好的政府形式 是代议制政府:不难表 明,理想上最好的政府 形式就是主权作为最后手段的最高支配权力属于社会整个集体的那 种政治。
为检验这个命题,就必须联系到上一章所指出的为便于对政府长 处的研究而划分出的两个部分加以考察。 即:政府通过社会各种成员 现有道德的、 智力的和积极的能力促进社会事务的良好管理到何种程 度,以及它在改善或败坏这些能力方面的效果如何。
它有关当前福利的优越性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一是,任何一个 人, 只有当他能够并习惯于捍卫他们权利和利益时, 它的权利和利益 才可免于被忽视。二是,从事于促进普遍繁荣的个人能力愈大,愈是
富于多样性,普遍繁荣就愈能达到一定高度,愈是广泛普及。
和人类事态密切相关的一种情况是,任何保护他人利益的意图, 不管多么真诚, 都不能使束缚他们双手的事变的安全或有益。 只有用 他们自己的双手才能做出对他们的生活情况的任何积极和持久的影 响。通过这两个原则的连带影响,一切自由社会,比其他任何社会, 既更能免除社会的不公正和犯罪,又可达到更辉煌的繁荣。
代议制政府满足这种自由社会的要求,是好政府。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即对人性格的影响。这个问题其实是以另一 个更根本的问题为转移的,这个问题就是:为了人类的普遍利益,在 两种普遍的的性格类型中以哪种占优势为好, 积极的性格类型还是消 极的性格类型。
从智力上、实践上和道德上这三种精神的优点上来讲。先从智力 和实践分析。一切智力上的优越都是积极努力的结果。事业心,为我 们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不断前进和不断尝试和完成新事物的愿望, 甚至 是思辨的才能,都是实践之母。从道德上来说,当人们希望得到自己 所没有的利益时, 凡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取得该项利益的人就容易对能 这样做的人投以怨恨和恶意的眼光。 而满怀希望为改善自己的情况而 奋发努力的人,对取得成功的人却抱着善意。因此,积极的、自助的 性格不仅是本质上最好的, 而且最有可能得到相反性格中一切真正好 的或可想望的东西。
消极被动的性格是独夫统治或者少数人统治所喜爱的,而积极自 助的性格类型则是多数人统治所喜爱的。 在少数人统治的情况下, 不
负责任的统治者们需要的是被统治者的默从, 服从命令是政府对完全 不参加政府的人们当做自然法则一样来教诲的。 上级的意志, 以及作 为上级意志的法律, 是必须服从的。 人们的努力因它本身的软弱无力 而受到巨大的限制。 反之, 个人感到他除自然法则或他参与规定的社 会授权外不受任何其他的外部限制,而且他认为这种授权是错误的, 他可以公开表示异议,并积极努力以求将它改变。
那么代议制就是多数人的统治的吗?这种参加范围的大小,应和 社会进程相挂钩, 只有容许所有的人在国家主权中都有一份才是终究 可以想望的。 但是既然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市镇的社会里除公共 事务的某些极次要的部分外所有的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 从而,一个完善政府的理想类型是代议制政府。
三、资料整理
第一章
1、关于政府形式的两种看法
政府的形式是一种发明创造。首先要明确其目的,即为什么要有政府,第二 步研究要怎么样的政府, 在做到了这两点之后, 便是选择一个最好的政府形式的 问题了。
政府形式是一种自然产物,大体上我们必须按照它的现实情况加以接受,政 府的形式不是一个选择问题。
首先我们要记住,政治制度是人的劳作,它的根源全部有赖于人的意志。另 一方面,政治机器并不自行运转,而是由人操作的,也得使之适应人。
2、为人民而设置的政府形式必须
为人民所乐意接受
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做为保存它所必须的事情
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履行它给他们的义务和职能
对应的会产生 3个障碍,在那种情况下,代议制没有多大的意义,在精神上 有窒碍,也有技术上的困难。
在三个条件的规定的界限内,制度和政府是一个选择问题。
第二章
1、检验政府好坏的标准是看他是否能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反驳法国思想家 的社会利益分为秩序和自由。
西方政治原著导读 钟雪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09行政一班 290302129
2、好政府在其所有的意义上,是看组成作为统治对象的那些人的品质。 标准一:政府在增加被统治者的好品质的总和方面所能达到的程度。
标准二:它将现有的道德、智力和积极的价值组织起来,以便对公共事务发 挥最大效果所达到的完善程度构成。
第三章
理想上最好的政府是主权作为最后手段的最高支配权力属于社会整个集体 的那种政府。
为检验这个命题,便需要从好的政府的两个标准来出发。首先,它在政体的 这两个方面都是卓越的。再,两个角度,一、有关当前福利的优越性。二、政府 形式对人的性格的影响问题。上看都是最好的。
所以,能充分满足社会所需要的唯一政府就是全民参加的政府,一个完善政 府的理想类型是代议制政府。
第四章
是否能采用决定于他们具备某些特殊的必要的条件, 这些必要的条件和他们 的一般进步性息息相关。
1、代议制得以实施的三个必要条件(同第一章)
一、为人民所乐意接受
二、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做为保存它所必须的事情
三、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履行它给他们的义务和职能
2、什么样的条件下不适合代议制政府
一、不会服从,没有服从习惯的民族
二、极端的消极被动和随时准备屈服于暴虐的人民
代议制政府 11
范文五:论自由代议制政府
作者生平
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他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
约翰?穆勒认为心理学应该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它的任务是发现各种心理状态间的规律。同时他还指出心理学应从心理现象自身出发进行研究,不必借助于生理学。这种言论从其实质来说,是反对从唯物论出发研究心理的生理基础。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更是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他在1848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是第一本影响西方经济学教育达半个世纪的教科书。
约翰?穆勒,1806年5月20日生于伦敦,也是著名功利主义哲学家James Mill (1773-1836)的长子,James来自苏格兰的贫困家庭,苦学成功,17岁便为约翰?斯图亚特爵士选为其女之家庭教师,并被送往爱丁堡大学就读,1798年成为合格的传教士,但终身未传过教,并且视基督教为进步的最大障碍。
在密尔青年期的晚期,在古典哲学的雄厚背景下,对政治经济学与法学又下了一番苦工,并且开始在报刊文献上发表文章,其中最主要的场域是在哲学激进派的喉舌《西敏寺评论》(Westminster Review),与之相抗衡的是辉格党(Whig party)的《爱丁堡评论》(Edinburgh Review)以及托利党(Tory party)的《季刊》(Quarterly),他并且组织了学社与年纪长他不少的人进行学术思辨,并且以读书会的形式增加自己在政治经济学、逻辑学与心理学的知识。
1823年进入东印度公司任职,此后便以公务生涯为职,直到东印度公司在1856年解散为止,这样的公务生涯,使得他成年这段时间有大量的时间从事思想工作。他的学习生涯,没有玩伴、没有嬉戏,只有书籍和父亲的话语,这样的生活在1826年出了问题,在那一年他进入了一种精神危机的状态,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断思索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何在,并且从华滋华斯(Wordsworth,1770-1850)的诗中得到一些启发,两年后精神危机慢慢过去,他的思想也就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且开始大幅修正原来的效益主义观。
密尔对于现状的不满多少来自于Harriet Taylor的影响,特别是结婚之后,密尔的公开活动一度变得很少,在两人思想的激荡下,密尔的重要著作有许多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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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时出现。Taylor的思想不仅在当时非常的前卫,即便是放在当今的时空下,她的若干看法比起许多的女性主义者也不遑多让。例如她反对爱情,因为爱情奴役了女性;对基督教的反对,因为它造成了个人解放的障碍,形成了社会专制;对于社会主义的关注,使得密尔重新思索了公平正义的问题,这些在密尔的著作中都不难发现其踪迹(Hamburger, 1999:23-30)。也正由于她对于密尔的重大影响,当我们去检视密尔著作中关于人的理想概念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她作为一个密尔的典范所产生的作用。
关于密尔其所处的时代
密尔所处的英国19世纪是个大变革的时代。工业革命后英国的经济社会发生重大变化,这一时期英国经济迅速发展,工业革命改变了英国的经济和人口布局,也使得英国近代阶级关系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工人运动与政治改革此起彼伏,19世纪在英国共发生过四次主要的政治改革与工人运动:1832年议会改革,1838—1858年的宪章运动,1867年议会改革,1884—1885年的议会改革。这些实际的政治改革经验为密尔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此外,这一时期各种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社会主义思潮盛行,影响了密尔的政治思想。代议制政府(更确切地说,是代议制政体),是密尔政治思想的实现途径,密尔的自由主义、功利主义思想也体现在其《代议制政府》一书中。
一、《论自由》一书概述
《论自由》一书写于1859年。全书中心论题有三个:1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2论个性自由3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通读该书,我们可以看到对个人和社会之间权力界限的划分是全书的核心要义之所在,有些学者将其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二是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的利益。我觉得这是比较准确的。密尔认为,个人在追求某一合法目标时,无论在任何制度中,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他人利益的影响,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失。判断这种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是:是否对社会普遍利益造成危害。因此,密尔所强调的个人自由是种社会自由,这体现了密尔对如何实现自由原则的思考。他认为人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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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不仅是形而上学的教条,而是在实际条件下要实现的东西。他肯定思想和讨论自由,并要求政府不仅要通过消极地不干预来保障公民自由,还须依靠立法来创造和增进公民自由。体制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社会,社会要素被引入密尔对自由的讨论之中。密尔认为,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本身具有价值,人们对自由的追求不仅于己有利,也使社会能从中得到好处。通过密尔的论述,自由的范围更加广阔,自由主义哲学也更加贴近时代要求。自由原则和自由主义哲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对“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的几点认识
密尔认为公民自由所应当包括的三个方面中最重要的就是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即在科学、道德、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等问题上,人民有形成、阐述和坚持自己意见的自由。
思想自由,通常也称为思想自由权。英国历史学家伯里在其名著《思想自由史》一书中称:希腊人之所以使我们永远铭感难忘,乃是因为他们最初发现了“思想自由”。“思想自由”作为一项概念的提出则始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革命。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要享受自由的话,就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什么就说什么;要保全自由的话,也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说
关于思想自由的概念,学界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着各种不同什么就说什么。”
的表述。笔者认为思想自由是进行思考,形成一定主张、意见和想法的权利。与信仰自由、表达自由、宗教自由、学术自由、出版自由等权利有密切的联系。思想自由强调个人内心活动的自主性,它是保证公民依照自己的世界观和思维能力进行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做出各种自主性行为的基础。它是一种理性的解放,具有独立的地位。
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演进、科学技术的提高,都离不开言论的自由传播和广泛交流。人类社会前进的每一步都与讨论自由密不可分。因此,人们通常把讨论自由称为“第一权利”、“人类最重要的、潜力巨大的、活动的资源”。而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系可谓紧密。
密尔认为,对于各种思想的自由探索和自由讨论,是保证科学和艺术获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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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首要前提。凡有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学术昌明、艺术辉煌的时代。凡压制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思想和艺术死气沉沉、愚昧黑暗的时代。真理只能在自由探讨中才能被发现。在某一个时代某一个民族思想界一时居统治地位的观点,并不能因此而被认为即是真理的观点。
宪法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怀向我们宣示着,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其在宪法文本中的彰显揭示出二者必然存在着良性的互动关系。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能够为宪法所吸纳,成为一种宪法基本权利而为宪法所保护,本身已经说明其入宪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认为,这种意义就在于从宪法理念升华为宪法基本权利的进程,实质上是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应有权利,在最高级形态上予以内化和认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与宪法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各自的必要需求都得以满足,同时也促进了宪政的发展。
尽管思想自由不应该受到控制,但现实告诉我们,控制思想绝非不可能。关于人的思想不可能被控制因而不可能不自由也并非事实。第一,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干涉或剥夺人们的表达自由而变相限制或剥夺人民的思想自由。因为,国家权力无法干涉人们的内心思考,但却可以干涉人们思想的表达,而没有思想的交流、信息的传播,人们就会失去信息源、失去观念的碰撞和不断完善而无从思想或正确地思想,人们的思想就会逐渐的枯萎甚至死亡,思想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第二,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剥夺人们的信息自由或向人民灌输错误甚至有害的信息、理论而引诱或逼迫人民错误地思想。
现实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被侵犯往往是间接的,政府或个人总是通过侵犯公民的其他权利达到侵害公民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目的,因而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保护。就我国法制现状而言,当前应该对一些表现公民思想的权利进行立法,尤其是十几年仍然呼之不出的新闻立法~尽快出台新闻法对于思想自由以及言论自由都有着超越一部法律本身的意义。
三、对自由以及自由主义的认识
个人的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和一切立场的出发点。在这一意义上,可以把个人主义看作是自由主义的另一种表述。自由主义对个人及其自由有独特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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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个人有权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有充分的自由权来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每个个人在享用自己的自由的同时都应该尊重他人自我实现的权利。每个人都具有其独特的个性,但在价值上却是平等的。密尔认为自由的价值是不证自明的,倒是那些反对自由的人才负有举证的义务。自由主义及其各种流派都主张要求个人自由,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个人自由的原则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权不服从专横的外部强制,也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义务不对他人行使强制。如康德所说,只有使每个人自由的程度未超出过可以同其他一切人的自由和和谐共存的范围,才能使所有的人都享受自由。
自由主义最主张就是个人的自由,但这是法治之下的自由,因此,为了让每个人享受同等的自由而对个人的自由通过一个人的自由为价值内核的法律来加以必要的限制。自由主义主张保障人们的自由,但并不保障人们得到某种具体的东西,如幸福或福利。具体的成功或幸福只能由个人运用自由来为之奋斗。换言之,自由主义只允诺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不确保自由选择的结果。一旦把个人自由的原则扩展开来,自由主义就必然主张个人有生命权、财产权、追求幸福权、反抗压迫权等公民权利,有信仰自由、思想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等基本自由。
代议制政府
密尔的《代议制政府》一书共18章,全面阐述密尔的代议制政府思想,第一章:政府的形式在多大程度上是个选择问题
密尔首先提出政治制度是人类的创造,是人类意志的产物,之后作者有相当长的篇幅对政治制度得以成立的三个必备条件展开阐发:
第一个条件是人民必须愿意要这中政治制度;第二个条件是当这种政治制度遭到威胁时,人民必须愿意并能够挺身而出,为捍卫它进行不懈斗争;第三个条件是人民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否则即使愿意要某种政治制度,也不能得到。 此外,还有技术条件,主要指报纸、出版物等能够讨论公共事务以形成公共舆论的载体。
第二章: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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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开始讨论如何选择政治制度,即评价政治制度好坏的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密尔认为首先要明确政府的职能,即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什么,然后才能根据某种政府形式承担起职能的效用评价其好坏。密尔的结论是判断好政府的标准就是看它能否促进人民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提高。
第三章: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代议制政府
密尔认为,出于个人能力的有限性以及人民道德水平和知识水平的发展的限制,君主专制并不是好的政府形式,他认为,民主制才是最好的政府形式,但由于一个国家人数众多,实现公民直接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并不可能,因此,完善政府的理想类型是代议制政府。
第四章:在何种社会条件下不能采用代议制政府
密尔认为,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越高,就越适合于采用代议制政府,相反,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越低,就越不适合于采用这种最高的理想政府形式。因此,对于发展程度较低的国家,选择某种专制政体更为可取,以取得文明发展过程中必需的中间阶段的进步。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里,密尔还指出先进民族对落后民主的专制统治,虽然有很多害处,但对落后民族的进步通常是极为有利的,而如果由落后民族自己选出的代表实行民主政治,则将很可能长期停留在低级阶段,降低统治的水平。从中可以看出曾长期在殖民机关东印度公司任职的密尔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五章:代仪团体的应有职能
议会的职能是作为人民意愿的展示会,在这里不仅是人民的一般意愿,而且是每一部分人民的意愿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表达和讨论。清谈是议会的正当职能,行动在大多数下并不是。密尔还认为议会不应该是国家最伟大的政治精英的聚会,而是各种程度的人民的实际水平的代表,因此只是具有中等的智力水平做出限制,它的作用只是表面各种需要,是使各种意见得到公开交流的场所。议会的适当职能不是管理,而是监督和控制政府,掌握最后的控制权。
第六章:代议制政府容易有的弊病和危险
密尔把代议制政府的弊病分为消极的和积极的两种。其中他主要讨论了积极的弊病,主要分为两类:第一,议会的知识水平不高;第二,议会被特殊利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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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所控制。密尔所指的特殊利益主要是阶级利益,而且主要针对工人阶级。他认为工人阶级处于被压迫地位时通常是谦卑和通情达理的,但是他们一旦通过普选制的成立得到选举权,通过代议制民主政治的多数票掌握国家大权,就可能一夜之间变成咄咄逼人自私专断的暴民。对此,他提出的办法是,任何一个阶级,无论是工人阶级还是雇主阶级,都不应该在政府中占有压倒一切的地位,也就是使者两大阶级在议会中各占有大致相同的票数。但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密尔并没有提出制度上的具体安排。
第七章:真正的和虚假的民主制;代表全体和仅仅代表多数
本章中,密尔以少有的热情介绍并高度评价了一个他认为可以成功消除第六章讨论的民主制的两大弊病的选举改革方案——黑尔方案,现在政治学中成为比例代表制。
他认为这一方案可以保证全国范围内每一个人数多于代表单位的少数都能够选出自己的代表;而且每一位选民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最能代表自己的候选人。这使选民和代表的一致性加强了,体现了真正的精确的代表性。而且密尔强调这一方案可以大大提高议会的知识水平。
第八章:扩大选举权
密尔在本章中提出扩大选举权,实际上就是主张实行普选制,给工人阶级和女性选举权。但他也提出扩大选举权的一些限制条件:首先是知识条件,任何不会读写以及普通算术运算的人不能享有选举权,但是国家应以免费或不超过最穷的人能承担的费用给每个人提供教育机会;第二,不纳税的人也不应享有选举权;第三,领取教区救济金的人和破产者应绝对取消其选举权。
为了不使扩大选举权后的大多数选民将是知识水平较低的体力劳动者,从而导致专制和政治水平的下降,密尔提出具有较高教养的人应该享有多张选票。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密尔的知识精英色彩。
第九章:应有两个选举阶段吗,
密尔反对间接选举制,他认为这种制度降低了对选民的要求,实际上就违背了他说说的代议制民主最根本的目的是通过参与政治提高人民的知识水平和道德水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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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关于投票方法
关于投票方法,密尔认为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公开是秘密的问题。他主张公开投票。他认为,在任何政治选举中,选民有绝对的道义上的责任考虑公众利益,而不是他的个人利益,因此投票应该公开进行,并受公众的批评。
第十一章:议会的期限
具体的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凡是民主力量薄弱,选民对议员约束力不足的地方,为避免议员背叛选民的利益,任期就不能太长;相反,凡是在民主力量强大,社会舆论能够形成足够压力的地方,任期足够长才能保证议员充分表现他的价值,不致成为社会舆论简单的应声筒,少于5年的时间就可能不够。 第十二章:应当要求议会议员做出保证吗,
总的来说,密尔比较强调议员的独立性,他对多数专制的疑惧是根深蒂固的,因此他认为给相对于选民来说具有较高教养的议员以更大的独立性,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抑制占选民大多数的较没有教养的劳动阶级的阶级立法的危险。 第十三章:关于第二院
密尔认为,两院制存在的最有力的理由,是其权力制衡的作用。较好的方式是通过比例代表制使下院本身包括更多有识之士和不同声音。
第十四章:代议制政府中的行政
这一章密尔主要讨论国家行政中的三个基本原则,即:
第一,行政部门中应实行长官负责制,一件事应有一个人负全部责任,反对集体负责制;因而以委员会的形式来处理行政问题是很糟糕的。
第二,除了最高行政长官,所有行政官员都应有上级任命,而不应由选举产生。密尔还特别指出,法官是最不适合于选举产生的官员,其最主要的品质是公正。 第三,职业公务员队伍应是由考试选拔的精英专业人才组成,不准参与政治活动,因而其职位也不受政府更迭的影响,保持高度稳定性。
第十五章:地方代议机关
纯属地方性的事务应该由地方行政部门来处理,相应的必须有地方代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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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监督地方行政部门的工作。地方代议机关在培养公众道德和才智方面的作用要比中央代议机关大得多。地方代议机关的选举方式也应该有其特色,选区的划分要遵循利益相通原则,一个地区的代议机关应该统一,而不必像行政机关那样划分成各个部门。
第十六章:和代议制政府有关的民族问题
密尔认为,代议制国家最好由单一民族构成。他进一步指出,一个民族被另一个民族同化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一个较落后的民族被一个先进的民族吸收,对落后民族来说是件很有利的事情。
第十七章:联邦的代议制政府
密尔认为,完善的联邦形式应该是在法律上对联邦政府和各邦政府的权限做出清晰规定,如果联邦政府和邦政府在权限上发生冲突,应该交给独立于两者之外的最高法院及其下属法院系统来仲裁,法院的判决将是最终的决定。这种联邦的职能不仅仅局限于对抗外来的侵略,而是扩展到外交和国内问题。他认为,联邦的代议制度以美国制度为优。
第十八章:自由国家对附属国的统治
密尔认为,在由与母国同样文明程度的人民组成的附属国,应该实行与把本国同样文明的代议制民主制度;
而在 由较为落后的人民组成的附属国中,则应该由先进国家实行专制统治,而不能实行代议制民主统治,因为在这种文明国家的专制统治中,最有利于落后的民族进步到更高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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