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查工作底稿-供私募风控合规等高管参考
今天从网友处收到据传是某省对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下发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查工作底稿》,粗略看下内容,还是有很高可信度,特发出来供私募基金管理人风控合规等高管们学习、参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一部分,“问答题”:
1、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
(1)向基金业协会登记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兼营P2P、众筹等非私募基金业务。
(2)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否有未备案基金,是否有错报、漏报和虚假报送情况。
(3)是否按照《办法》的规定及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重大事项是否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2、合格投资者
(1)机构投资者净资产是否不低于1000万元。
(2)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是否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3)单个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投资基金的金额是否不低于100万元。
(4)单个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基金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是否属于管理人及其员工跟投情况。
3、资金募集
(1)是否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张贴布告、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单只基金的投资者人数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人数。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及有限合伙型基金不得超过50人;其他基金不得超过200人。
(3)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基金份额转让后投资者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4)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合伙企业、契约型等非法人形式投资者,是否穿透计算其人数,是否穿透核实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5)对过往和存续基金的业绩,是否有选择性地、误导性地、不充分地宣传推介;是否存在保本保收益、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行为。
(6)管理人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是否采取风险评估及投资者确认措施。若通过代销方式销售产品,是否与代销机构约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代销机构是否采取风险评估及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确认措施。
(7)是否制作风险揭示书,向客户充分揭示投资运作可能面临的风险,是否明确约定由客户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由客户签字确认。是否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向投资者说明。
4、内部风险控制
(1)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及机制是否覆盖私募基金的募、投、管、退各个环节,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是否执行到位。
(2)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将基金财产交由托管人托管,并由托管人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基金合同约定私募投资基金不进行托管的,是否在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3)是否采取措施对基金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偿付等流动性风险;对冲基金和并购基金管理人的杠杆运用是否合理。
(4)信息系统运营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实现对风险控制指标、投资交易权限、资金流转等关键事项的前端控制与实时监控。
(5)是否妥善保存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5、合规管理
(1)是否存在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是否存在费用转嫁行为,将不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转移给基金;投资活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管理人及从业人员是否存在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3)管理人及从业人员有无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4)有无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是否建立相关防范制度及机制,并有效执行。
(5)是否存在不同基金间的非公平交易行为,在不同的基金账户之间转移收益或亏损;交易价格是否严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损害投资者利益;是否以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使用基金资产进行不必要的交易。
(6)是否存在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违反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的情况;登记备案信息与证券期货市场申请开户信息是否一致。
(7)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等信息。
(8)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自律要求。
(9)如属于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利益冲突
(1)管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者利益冲突的不同基金的,是否建立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执行是否有效。
(2)是否将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3)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如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等方面的情况。
(4)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是否违背风险收益相匹配原则,利用分级产品向特定一个或多个劣后级投资者输送利益。
(5)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是否建立员工与基金之间利益冲突防范制度及机制,并定期对员工防范利益冲突行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对员工及其亲属申报的证券账户及证券交易行为进行核对、审查;是否对员工的投资交易权限及进出关键场所权限进行严格授权管理;是否对员工的通讯行为、软硬件设备进行有效管理;是否对研报及重大投资决策进行有效保密管理;是否定期进行内部监察稽核。
7、其他
注册地与经营地是否一致。
是否对基金销售机构、托管机构、登记核算机构等外包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进行持续监督;是否签订书面外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二部分,“填空题”:
私募基金产品信息表,包括:
基金名称、组织形式、基金类型、成立日期、终止日期、认缴规模、实缴规模、募资渠道、代销机构、投资者情况、托管情况、分级情况...分级杠杆比例(分级杠杆比例=(优先级+劣后级)/劣后级)
第三部分,“作文题”:
XX私募机构自查工作报告
(模板)
一、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织架构及人员整体情况
(二)公司股东及关联方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分工情况
(四)私募基金业务开展情况
(五)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情况
(六)业务运行风险状况评估
(七)其他情况
二、自查开展情况
(一)自查工作的组织
(二)自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三、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计划
四、意见和建议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结束)
(有需要上述文件原始表格的私募高管可加微信lvshiwan)
欢迎转发微信群、朋友圈。或标注【作者:上海私募律师殷思亮,来源:微信公众号simulvshi】后转载,禁止其他方式摘抄转载。推荐阅读已发文章:
范文二:私募基金工作底稿范本 私募基金---工作底稿(一)_图文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私募基金---工作底稿(一)_图文”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to.com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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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备案第一只基金产品了吗,
若您已备案基金产品,请直接下查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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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尚未备案基金产品,则请按下列时间节点完成自查:
(1)截止2016年2月5日,登记已满12个月的,您必须在2016年5月1日前备案基金产品;
(2)截止2016年2月5日,登记未满12个月的,您必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备案基金产品;
(3)2016年2月5日后新登记为基金管理人的,您必须在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备案基金产品。
自查完成后,您应当抓紧落实,否则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您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注销后,可以按相关要求重新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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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您及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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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及时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有关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https://pf.amac.org.cn),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 若您已及时履行,请直接下查第3条。
若您尚未及时履行,请抓紧时间落实自2016年2月5日起的信息报送更新义务,否则:
(1)在完成整改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您基金产品备案的申请;
(2)您若累计2次未完成上述信息更新义务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将您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3)一旦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您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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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您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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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栏目,核查您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若您未被列入,请直接下查第4条。
若您已被列入,请抓紧落实整改,否则:
(1)在完成整改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您基金产品备案的申请;
(2)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将您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3)一旦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您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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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是否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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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已提交,请直接下查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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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未提交,请抓紧时间落实整改作补充提交,否则:
(1)在完成整改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您基金产品备案的申请;
(2)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将您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3)一旦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您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5、您是否对接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自2016年2月5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您需要由律所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已登记尚未备案基金产品的,您需要在首次申请备案基金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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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时补充提交由律所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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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且备案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情况要求您补充提交由律所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请您以备无患; 若您自2016年2月5日起,申请变更下列重大事项的,您需要提交由律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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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私募基金---工作底稿(一)_图文
序 事项 依据
1 登 材料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记/,登记/,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备备案,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案 ——暂未找到出处——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
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
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
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备案时中基协负责人就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参照上述法规
点 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答记者问 要求,中国基金业协会从实际角度出发,务实地对《公告》后新登记、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等三类情况,差异化地设置了展业宽限期。针对宽限期之后仍未展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其管理人登记。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为实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监管,督促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展业,及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中国基金业协会
项的公告 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提出以下要求,,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
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
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
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实业务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以在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该申请机构再次办结登记手续。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送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用情况,保证所填
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 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备案产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就落实《关于进一步问,《公告》发布后,较多私募机构咨询顾问产品备案事项,中国基金业协会对此有何回应,
品的例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答,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产品投资顾问方式开展业务的“阳光私募”模式,是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初期出现的一种做法。目前,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
外 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关系, 投资顾问服务的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考虑到在法律和实际运作中,在相关管理机构已完成资管产品备案或审批程序后,各类型式的顾问管理型的私募基金产品是否在私募基金登
记备案系统备案,不会影响该产品的正常投资运作,为保证《公告》相关要求的有效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即2016年2月5日,起,中国基金业协会暂不办理新登记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申请,以及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顾问管理型基金作为其管理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
申请。待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的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管理的相关顾问管理型私募基金产品,再按相关规定进行补
充备案。在《公告》发布之前已登记并已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继续申请备案其管理的顾问管理型私募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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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 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就落实《关于进一步基金服务机构可受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律师事务所、会计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师事务所接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委托,为有关基金业务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财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关系, 产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就落实《关于进对于《公告》发布前已登记且有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个案要求其补提《法律意见书》。除此种情形以外,《法律意见书》将是私募所 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部分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公告》发布前已登记但无管理规模的机构首次申请私募基金备案的必备重要内容。
项的公告》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关于可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质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可就中国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律师事务所及中
国执业律师,均可受聘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自愿选择符合上述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1号,第八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选择
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1.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良好,2.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 其中五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
律业务,3.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4.最近两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1号,第九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鼓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且最近两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律师参与出具法律意见书,1.最近三年
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2.最近三年连续执业,且拟与其共同承办业务的律师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3.最近三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或者接受过证
券法律业务的行业培训。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三、 关于提交法律意见书的相关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
若干事项的公告 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
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具体适用情形如下,1.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请
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2.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
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3.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4.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
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详见附件。
财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二,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21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务 若干事项的公告 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
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2. 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成立满一年但未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2 业总则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
务 ,投资主体及方式, 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
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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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第八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业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管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者利益冲突的不同私募基金的,应当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
关系 ,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机制, 冲突的机制。
与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
禁止 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四,侵
行为 占、挪用基金财产,,五,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六,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七,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八,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3 外托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约定, 第二十一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包解决机制。
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复核, 第十条 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务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4 内 总则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第十三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控风险评估体系
制 高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至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
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中基协负责人就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的要求有以下特点,一是《公告》针对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资质要求作出了差异化安排。
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答记者问 二是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三是修改完善了以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方式,扩大了受认可的其他专业资格考试范围,但增列了通过基
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的附加要求。四是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执业培训。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
干事项的公告 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 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
务规范》及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112号,,符合相关考试成绩认可规定情形的,可
视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
以上。,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
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四,中国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拟通过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还应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方可认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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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每年
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方可维持其基金从业资格。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相关高管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情况,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高管人员资格重大事项变更
申请,以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及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持续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
,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该机构相关高管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相关情况。
董事会 《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第八条 董事会应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一,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应对策略,,二,审议重大事件、
,权力机构设置, 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见,审批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批准公司基本风险管理制度,,三,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报告,,四,可以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其他专门委员
会履行相应风险管理和监督职责。
风控部 第九条 公司管理层应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一,根据董事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与公司发展战略、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管
及 理制度,并确保风险管理制度得以全面、有效执行,,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见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并按章程或董事会相关规定履
风控 行报告程序,,三,根据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风险解决方案,,四,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单元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五,向董事会
措施 或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提交风险管理报告。
第十条 公司管理层可以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委员会,协助管理层履行以下职责,,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单元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制订相关风险
控制政策,审批风险管理重要流程和风险敞口管理体系,并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相一致,,三,识别公司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各类重大风险,对重大事件、重
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四,识别和评估新产品、新业务的新增风险,并制定控制措施,,五,重点关注内控机制薄弱环节和那些可
能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事件,提出控制措施和解决方案,,六,根据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和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应对方案。
第十一条 公司应设立独立于业务体系汇报路径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并配备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和足够的专业的人员。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对公司的风险管理承担
独立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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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重点关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和子公司管控风险等各类主要风险。
,风险分类及应对, 第二十三条 市场风险指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证券及其衍生品市场价格不利波动,使投资组合资产、公司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的控制目标是严格遵循谨慎、
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客户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理和控制,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指标和趋势,重
大经济政策动向,重大市场行动,评估宏观因素变化可能给投资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定期监测投资组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提出投资调整应对策略,,二,密切关注行业的周期性、
市场竞争、价格、政策环境,和个股的基本面变化,构造股票投资组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公司应特别加强禁止投资证券的管理,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股票建立内部监督、快
速评估机制和定期跟踪机制,,三,关注投资组合的收益质量风险,可以采用夏普,Sharp,比率、特雷诺, Treynor,比率和詹森,Jensen,比率等指标衡量,,四,加强对场
外交易,包括价格、对手、品种、交易量、其他交易条件,的监控,确保所有交易在公司的管理范围之内,,五,加强对重大投资的监测,对基金重仓股、单日个股交易量占该
股票持仓显著比例、个股交易量占该股流通值显著比例等进行跟踪分析,,六,可运用定量风险模型和优化技术,分析各投资组合市场风险的来源和暴露。可利用敏感性分析,
找出影响投资组合收益的关键因素。可运用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技术,评估投资组合对于大幅和极端市场波动的承受能力。
第二十四条 信用风险是指包括债券发行人出现拒绝支付利息或到期时拒绝支付本息的违约风险,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及因交易对手违约
而产生的交割风险。信用风险管理的控制目标是对交易对手、投资品种的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和防范,将信用风险控制于可接受范围内的前提下,获得最高的风险调整收益。
信用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建立针对债券发行人的内部信用评级制度,结合外部信用评级,进行发行人信用风险管理,,二,建立交易对手信用评级制度,根据交易对手
的资质、交易记录、信用记录和交收违约记录等因素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级,并定期更新,,三,建立严格的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对信用风险及时发现、汇报和处理。公司可
对其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与同一交易对手的交易集中度进行限制和监控。
第二十五条 流动性风险是指包括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不能以合理价格及时进行证券交易的风险,或投资组合无法虚付客户赎回要求所引起的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的
控制目标是通过建立适时、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平衡资产的
流动性与盈利性,以适应投资组合日常运作需要,,二,及时对投资组合资产进行流动性分析和跟踪,包括计算各类证券的历史平均交易量、换手率和相应的变现周期,关注投
资组合内的资产流动性结构、投资组合持有人结构和投资组合品种类型等因素的流动性匹配情况,,三,建立流动性预警机制。当流动性风险指标达到或超出预警阀值时,应启
动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按照既定投资策略调整投资组合资产结构或剔出个别流动性差的证券,以使组合的流动性维持在安全水平,,四,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分析投资者申
赎行为,测算当面临外部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化或巨额赎回压力时,冲击成本对投资组合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并相应调整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
第二十六条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制度和流程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业务持续风险、
人力资源风险、新业务风险和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管理的控制目标悬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尽量减少因人为错误、系统失灵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所产生的操作风险,保障内部
风险控制体系有序规范运行。
第二十七条 制度和流程风险是指由于日常运作,尤其是关键业务操作缺乏制度、操作流程和授权,或制度流程设计不合理带来的风险,或由于上述制度、操作流程和授权没有
得到有效执行带来的风险,及业务操作的差错率超过可承受范围带来的风险。制度和流程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建立合规、适用、清晰的日常运作制度体系,包括制度、
日常操作流程,尤其是关键业务操作的制约机制,,二,制定严格的投资工作流程、授权机制、制约机制,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绩
效考核机制,,三,加强公司印章使用、合同签署及印章和合同保管的管理,投资部门所有交易合同签署与印章使用都要经过后台部门并交由后台备案,,四,加强对员工业务操
作技巧的培训,加强程序的控制,以确保日常操作的差错率能在预先设定的、可以承受范围内,,五,建立前、后台或关键岗位间职责分工和制约机制。
第二十八条 信息技术风险是指信息技术系统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影响公司正常运行的风险,信息技术系统和关键数据的保护、备份措施不足,影响公司业务持续性的风险,重
要信息技术系统不使用监管机构或市场通行的数据交互接口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的风险,重要信息技术系统提供商不能提供技术系统生命周期内持续支持和服务的风险。信息
技术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信息技术系统尤其是重要信息技术系统具有确保各种情况下业务持续运作的冗余能力,包括电力及通讯系统的持续供应、系统和重要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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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备份、异地备份和关键设备的备份等,,二,信息技术人员具有及时判断、处理各种信息技术事故、恢复系统运行的专业能力,信息技术部门应建立各种紧急情况下的信息
技术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三,系统程序变更、新系统上线前应经过严格的业务测试和审批,确保系统的功能性、安全性符合公司风险管理要求,,四,对网络、重要系统、
核心数据库的安全保护、访问和登录进行严格的控制,关键业务需要双人操作或相互复核,应有多种备份措施来确保数据安全,和对备份数据准确性的验证措施,,五,以权限
最小化和集中化为原则,严格公司投研、交易、客户等各类核心数据的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六,选择核心信息技术系统服务商应将服务商在系统生命周期内的长期支持和服
务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与公司运行相关的其他系统兼容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第二十九条 业务持续风险是指由于公司危机处理机制、备份机制准备不足,导致危机发生时公司不能持续运作的风险。业务持续风险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一,建立危机处理
决策、执行及责任机构,制定各种可预期极端情况下的危机处理制度,包括危机认定、授权和责任、业务恢复顺序、事后检讨和完善等内容,并根据严重程度对危机进行分级归
类和管理,,二,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包括信息监测及反馈机制,,三,危机处理与业务持续制度应重点保证危机情况下公司业务的持续,,四,业务持续管理机制演习至少每年
进行一次。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风险是指缺少符合岗位专业素质要求的员工、过高的关键人员流失率、关键岗位缺乏适用的储备人员和激励机制不当带来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管理主要措
施包括,,一,确保关键岗位的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资格和能力,并保持持续业务学习和培训,,二,建立适当的人力资源政策,避免核心人员流失,,三,建立关键岗位人员的
储备机制,,四,建立权责匹配、科学长效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十一条 新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对新产品、新系统、新项目和新机构等论证不充分或资源配置不足导致的风险。新业务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制订严密的新业务的论
证和决策程序,,二,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应包括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后台支持能力、供应商和人员储备等方面,,三,针对新业务的主要操作部门和对新业务开展的
支持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及时制定针对新业务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第三十二条 道德风险是指员工违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职业道德,通过不法手段谋取利益所带来的风险。道德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制订员工守则,使员工行为规
范有所依据,,二,防范员工利用内幕信息或其他非公开信息牟利,防范商业贿赂,通过制度流程、系统监控、核查检查等控制措施加强员工管理,,三,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文
化,定期开展员工职业道德培训。
第三十三条 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及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而导致公司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
的控制目标是确保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或独立账户投资方针的规定,审慎经营。本指引所指合规风险主要包括投资合规性风险、销售合规性风险、信息披露合
规性风险和反洗钱合规性风险。
第三十四条 投资合规性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建立有效的投资流程和投资授权制度,,二,通过在交易系统中设置风险参数,对投资的合规风险进行自动控制,对于无
法在交易系统自动控制的投资合规限制,应通过加强手工监控、多人复核等措施予以控制,,三,重点监控投资组合投资中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和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
者等行为,,四,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定义,并通过事后评估对基金经理、交易员和其他人员的交易行为,包括交易价格、交易品种、交易对手、交易频度、交易时机等,进行
监控,加强对异常交易的跟踪、监测和分析,,五,每日跟踪评估投资比例、投资范围等合规性指标执行情况,确保投资组合投资的合规性指标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六,关注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隐含的风险,定期评估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质量,对于以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资产,应特别关注影子价格及两者的偏差带来的风险,进行情
景压力测试并及时制定风险管理情景应对方案。
第三十五条 销售合规性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对宣传推介材料进行合规审核,,二,对销售协议的签订进行合规审核,对销售机构签约前进行审慎调查,严格选择合作
的基金销售机构,,三,制定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监督措施,防范销售人员违法违规和违反职业操守,,四,加强销售行为的规范和监督,防止延时交易、商业贿赂、误导、欺诈和
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 信息披露合规性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建立信息披露风险责任制,将应披露的信息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并明确其对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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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负全部责任,,二,信息披露前应经过必要的合规性审查。
第三十七条 反洗钱合规性风险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一,建立风险导向的反洗钱防控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二,制定严格有效的开户流程,规范对客户的身份认证和授权资格
的认定,对有关客户身份证明材料予以保存,,三,从严监控客户核心资料信息修改、非交易过户和异户资金划转,,四,严格遵守资金清算制度,对现金支付进行控制和监控制。
,五,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的客户风险识别和可疑交易分析机
第三十八条 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经营和管理、员工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风险管理的控制目标是通过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
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声誉风险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声誉风险主要管理措施包括,,1,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
流程,对声誉风险事件进行有效管理,,2,建立声誉风险情景分析,评估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并根据情景分析结果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开展演练,,3,
对于已经识别的声誉风险,应尽可能评估由声誉风险所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的影响,并视情况展开应对措施。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管控风险是指由于子公司违法违规或重大经营风险,造成母公司财产、声誉等受到损失和影响的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管理的控制目标是通过建立覆盖整体
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完善的风险隔离制度,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子公司管控风险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公司风险管控能力和子公司经营需求,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治理结构,
,二,建立与子公司之间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严格禁止利益输送行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三,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行为,
,四,定期评估子公司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与子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
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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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第三章 风险管理主要环节
,职能部门及风险管理主要环节, 第十五条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报告和监控及风险管理体系的评价是风险管理中的主要环节。每一环节应当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循环互动,并依据内部环境、市场环境、法规环境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及时更新完善。
第十六条 风险识别应当覆盖公司各个业务环节,涵盖所有风险类型。公司应当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定期回顾,并针对新法规、新业务、新产品、新的金融工具等及时进行了解和研究。
第十七条 公司应在风险识别过程中,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评估,并对业务流程中的主要风险点,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明确相应的控制人员,不断完善业务流程。 第十八条 公司可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应保持评估方法的一致性,协调好整体风险和单个风险、长期风险和中短期风险的关系。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清晰的风险事件登记制度和风险应对考评管理制度,明确风险事件的等级、责任追究机制和跟踪整改要求。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清晰的报告监测体系,对风险指标进行系统和有效的监控,根据风险事件发生频率和事件的影响来确定风险报告的频率和路径。风险报告应明确风险等级、关键风险点、风险后果及相关责任、责任部门、责任人、风险处理建议和责任部门反馈意见等,确保公司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风险动态监控信息,明确并落实各相关部门的监控职责。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定期评价,对风险管理系统的安全性、合理性、适用性和成本与效益进行分析、检查、评估和修正,以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根据检验结果、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整、补充、完善或重建。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应当包括
,一,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决策,拟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并协同各业务部门制定风险管理流程、评估指标,
,二,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模型,组织推动建立、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三,对新产品、新业务进行独立监测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
,四,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公司管理层或其下设风险管理职能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对风险管理决策和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报告, ,五,组织推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第十二条 各业务部门应当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流程,定期对本部门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业务部门应当承担如下职责, ,一,遵循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研究制定本部门或业务单元业务决策和运作的各项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具体制定本部门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相关应对措施、控制流程、监控指标等,或与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协作制定相关条款,将风险管理的原则与要求贯穿业务开展的全过程,
,二,随着业务的发展,对本部门或业务单元的主要风险进行及时的识别、评估、检讨、回顾,提出应对措施或改进方案,并具体实施,
,三,严格遵守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将本部门的风险信息和监测情况向管理层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报告, ,四,配合和支持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工作。
第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其部门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是相应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所有员工是本岗位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风险管理职责的实施。
员工应当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全员风险管理理念,加强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培训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流程和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将风险管理纳入各部门和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第二十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及上传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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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政策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周期性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或因业务变化导致内控需求有变化的,应当及时加以改进、更新。
第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科学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利用部门分设、岗位分设、外包、托管等方式实现业务流程的控制。
第十五条 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的始终。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
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私募基金的,应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第十八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
作,分别核算。
第十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防范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间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公平对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应当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并
制定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确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以及不变相进行公募。
第二十一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二十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外包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其业务外包实施规划,确定与其经营水平相适宜的外包活
动范围。
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外包业务控制,并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个阶段,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
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第二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承担信息技术和会计核算等职能的,应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和会计系统,保证信息技术和会计核算等的顺利运行。
第二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控制,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保证向投资者、监管机构及中国基金业协会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保存私募基金内部控制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及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的完整、连续、准确和可追溯,保存期限自私募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
10 年。
第二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评价,排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及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
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信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并按要求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上传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文件。
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事项,
披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露 ,二,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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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管理部门、流程、渠道、应急预案及责任,
,四,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妥善保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总则 《公司法》 第165条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应该按照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的要求按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企业信息。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公示年度报告或相关责令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条例
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包括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暂未找到出处—— 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募集股权投资基金信息,包括认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每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重大事项报告,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1,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高管发生变更,,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发生变更,,3,私
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3,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4,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依未予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
产,,6,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重大事件,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1,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2,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3,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4,私募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5,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规则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
若干事项的公告 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及时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等信息报送义务。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
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2.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
,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
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
,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主体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同一私募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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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法定 第十五条 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一, 基金合同,,二, 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三, 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四, 基金约定 的投资情况,,五, 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六, 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七, 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八, 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九,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
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十, 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要求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平台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以及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将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的数据为准。
第六条 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关于 第十四条 私募基金募集期间,应当在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中向投资者披露如下信息,
募集的(一) 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名称、基金架构,是否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类型、基金注册地,如有,、基金募集规模、最低认缴出资额、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信息 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续期限、基金联系人和联系信息、基金托管人,如有,,
披露 (二) 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组织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情况,
(三) 基金的投资信息,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方向、业绩比较基准,如有,、风险收益特征等,
(四) 基金的募集期限,应载明基金首轮交割日以及最后交割日事项,如有,,
(五) 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
(六) 基金合同的主要条款,出资方式、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管理费标准及计提方式、基金费用承担方式、基金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提交制度等,
(七)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
(八) 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九) 其他事项。
运行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
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以下信息,
,一, 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
,二, 基金的财务情况,
,三, 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
,四, 投资者账户信息,包括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额总额等,
,五, 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
,六, 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包括计提基准、计提方式和支付方式,
,七,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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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名称、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发生变更的,
,二, 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 变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
,四, 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五, 触及基金止损线或预警线的,
,六,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发生变化的,
,七,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发生变更的,
,八, 基金触发巨额赎回的,
,九, 基金存续期变更或展期的,
,十, 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
,十一, 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
,十二, 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 ,十三,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四, 基金合同约定的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消灭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普通合伙人应当在20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
管理人登记并通过网站公告。
禁止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行为 ,一, 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
,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四,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六,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七,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八,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5 合格投资者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
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十三条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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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
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第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
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
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由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
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
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八条 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文件的,应
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6 募集方式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 第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合法、有序地开展业务,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低于基金销售成本销售基金,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赠送实物、保
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7 合同制作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募集私募证券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应当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
募集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应当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
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就落实《关于进一步如何报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答,,一,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包含全国统一考试和预约式考试,2016年度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计划安排见下表。 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关系, 项目 考试名称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考试地点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预约式考试
预约式考试第1次 2016年3月19日 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3月8日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预约式考试第2次 2016年5月21日 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5月10日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预约式考试第3次 2016年7月16日 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5日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预约式考试第4次 2016年12月17日 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2月6日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第1次 2016年4月23日 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
京、杭州、合肥、蚌埠、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
门、深圳、佛山、苏州、汕头、宜昌、衡阳、徐州、淮安、赣州、金华、温州、泉州、拉萨等48个城市
全国统一考试第2次 2016年9月24日 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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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考试第3次 2016年11月26日 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1月4日
上述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计划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当期考试公告为准,考生可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考试平台
查阅考试信息。
,二,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提供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
按照要求报名。我会从未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为防止假冒网站截留和窃取考生个人信息,请务必不要通过其他网站的链接进入报名网页的方式进行报
名。
,三,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中国基金业协会已于2015年7月对外发布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详情请参阅协会官网,www.amac.org.cn,的“从业人员管理”栏
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唯一指定教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编、2015年6月出版的《证券投资基金》,上下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教材购买网址链接
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yuyue/ReadMe/book.html。中国基金业协会从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也不举办考前培训。
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列举了考试常见问题及解答,请考生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考生也可通过考试报名在线客服咨询相关问题,或者拨打人工服务电话021- 61651128
咨询。
中国基金业协会特别提示,中国基金业协会从不发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题和答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为国家法律规定的资格考试,泄露考题和答案涉嫌违法犯罪。
问,《公告》发布之前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若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是否还需要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
答,《公告》发布之前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若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应当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
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112号,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面授或者远程学习形式的后续培训,并按要求接受中国基金业协会的从业资格管理。请相关高管人员持
续关注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发布的基金从业人员培训的计划和相关安排。
1、您备案第一只基金产品了吗,
若您已备案基金产品,请直接下查第2条。
若您尚未备案基金产品,则请按下列时间节点完成自查:
(1)截止2016年2月5日,登记已满12个月的,您必须在2016年5月1日前备案基金产品;
(2)截止2016年2月5日,登记未满12个月的,您必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备案基金产品;
(3)2016年2月5日后新登记为基金管理人的,您必须在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备案基金产品。
自查完成后,您应当抓紧落实,否则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您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注销后,可以按相关要求重新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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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您及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了吗,
请您及时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有关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https://pf.amac.org.cn),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 若您已及时履行,请直接下查第3条。
若您尚未及时履行,请抓紧时间落实自2016年2月5日起的信息报送更新义务,否则:
(1)在完成整改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您基金产品备案的申请;
(2)您若累计2次未完成上述信息更新义务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将您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3)一旦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您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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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您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请您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栏目,核查您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若您未被列入,请直接下查第4条。
若您已被列入,请抓紧落实整改,否则:
(1)在完成整改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您基金产品备案的申请;
(2)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将您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3)一旦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您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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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是否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若您已提交,请直接下查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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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未提交,请抓紧时间落实整改作补充提交,否则:
(1)在完成整改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您基金产品备案的申请;
(2)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将您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3)一旦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您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5、您是否对接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自2016年2月5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您需要由律所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已登记尚未备案基金产品的,您需要在首次申请备案基金产品时补充提交由律所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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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且备案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情况要求您补充提交由律所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请您以备无患; 若您自2016年2月5日起,申请变更下列重大事项的,您需要提交由律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1)变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
(3)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4)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5)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7)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8)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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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您的高管人员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吗,
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至少2名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其中,合规\风控负责人必需设置,且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若您已做到该岗位设置要求,请直接下查第7条。
若您尚未具备相关要求,请抓紧时间落实整改,否则:
(1)律所将无法为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2)进而,您将无法完成基金产品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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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您的高管人员是否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按相关规定,请您自查下列内容:
(1)若您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则您的高管均应当取得该资格;
(2)若您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则至少2名高管均应当取得该资格。同时,您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该资格。
若您的高管已具备该资格,请提醒您的高管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以维持其基金从业资格。 若您尚未具备相关要求,请抓紧时间落实整改,否则:
(1)律所将无法为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2)进而,您将无法完成基金产品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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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您是否建立了与您所从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
按相关规定,您应当建立与您所从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包括(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 若您已建立相关制度,则该条自查完成。
若您尚未建立相关制度,请抓紧时间落实整改,否则:
(1)律所将无法为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2)进而,您将无法完成基金产品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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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自查工作底稿
附件2
2011年度公司财经纪律大检查
自查阶段工作底稿
被检查单位名称:建安公司二环线项目部
检查截止日期:2011 年 月 日
实际检查工作期间: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会计基础工作
1、检查主要依据。
《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和规定、集团公司《会计制度》、中冶集团内控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一冶财务内控检查操作手册、税务大检查发现问题、中介机构出具的《管理建议书》等。
2、检查项目及内容。
,1,财务机构、财务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不相容岗位分离与监督检查情况。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2,填制会计凭证及编制财务报告的基础、程序、审核、报送等合规性~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3,税务管理情况~包括纳税申报、税务稽查、发票管理等。
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4,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及其确认、计量、记录、反映的合规性~重点检查建造合同相关支持性证据。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
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5,资产管理、清查与账实核对情况~包括资产台账登记与管理~定期盘点、函证、对账等记录、凭据~以及减值测试工作。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6,会计档案管理~特别是公司各单位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及项目部的会计档案管理情况。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7,其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包括是否定期进行
财务分析、财务印章保管情况、是否存在帐外帐、帐外资产等。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其他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内容):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3、会计基础工作分项评价结论。
,二,资金管理情况
1、检查主要依据。
中冶集团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文件、中介机构出具的《管理建议书》等。
2、检查项目及内容。
,1,资金管理机构、岗位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2,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要求。资金收入及调动、使用是否纳入资金预算管理,是否建立了月度资金预算和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机制~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3,账户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账户开立和撤销是否按公司账户管理要求办理了账户审批程序~是否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使用账户~有无出借、出租账户情况。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4,货币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货币资金业务中不相容岗位~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申请、审批和复核和支付程序是否合规~货币资金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现金收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明确现金管理要求~是否按规
定对备用金进行定期清理。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5,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是否合规。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保管、支付、贴现和托收、对账以及相关账务处理、信息的记录是否符合票据法及公司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支付的审批与执行是否符合资金支付管理要求。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6,内部借款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借款报告申报的用途使用借款,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挪用的行为~是否按内部借款合同规定日期缴纳借款利息~是否按期归还借款。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
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3、资金管理情况分项评价结论。
,三,财经法规建立与执行情况
1、检查主要依据。
“三重一大”相关文件、“小金库”检查相关文件、地方财税部门检查发现问题、中冶集团及公司管理文件、公司审计部门审计发现问题、2010年度财务决算整改意见、2010年财务内控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各单位2010年小金库自查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管理建议书》等。
2、检查项目及内容。
,1,是否按国家与集团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的内部财经制度~企业相关业务人员是否能了解该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2,对2010年度财务决算整改意见、2010年财务内控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3,“三重一大”制度、担保管理办法、“小金库”治理工作相关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4,企业或企业员工过去两年内外部检查、审计等过程中受到处罚或要求整改事项及落实情况。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3、财经法规建立与执行分项评价结论。
,四,其他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主要依据。
公司领导讲话要求、中冶集团及公司管理文件,中介机构出具的《管理建议书》,各单位经营管理层会议纪要、决议、报告~以及下发的各种管理文件、制度等。
2、检查项目及内容。
,1,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及不良资产项目~已经处理或拟将处理措施。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2,低效、无效资产,包括亏损企业、连续两年未分红投资、长期挂账应收款项等,处理情况。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3,各单位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的不同性质和特点~检查工作应突出重点。
被检查单位是否有相关规定:
被检查单位管理制度和规定等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文件的规定:
检查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评价结果描述:
整改建议:
3、其他重点检查内容分项结论。
二、检查总体结论
综合各分项检查结果~总体评价企业对财经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批复、公司文件等执行情况。
检查人: 日期:
复核人: 日期:
范文五:私募基金工作总结
篇一: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时光飞速,转眼间我已经到公司快三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我慢慢地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很感谢公司领导给的从事与所学的相关专业相匹配的工作机会。尽管刚刚进来工作上遇到了一些困难,如用友软件不太熟悉;业务不懂等等。在这期间,得到了领导的精心教导和同事们的热情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入司以来主要从事财务工作总结,另在基金公司从事相关研究及协助签约等日常工作。
下面,我将三个月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财务工作总结:
1、接手经贸、康久、中欧中心三套账务处理;
2、报表处理及财务报表分析;
3、国税、地税申报;
4、月初各区域银行拿回单等相关工作;
5、其他财务相关工作,银行开户、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贷款卡等。
通过这段时间,工作慢慢地开始上手了,但是仍然需要
1
不断的练习、学习与复习。
基金工作总结:
七月底开始进入基金公司,从不太懂基金的知识,开始慢慢地学习了解。了解私募股权基金的定义,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基本流程,私募股权基金的销售方法;私募股权基金的销售话术;私募股权基金销售的对象等。主要完成了:
1、 上报了2份基金模式研究的PPT,其中一篇已经汇报,一篇待审中。
2、 协助公司研究战略组研究基金的四环节募、投、管、退。 在基金公司工作中销售方面未取得实质上的成果。因从事基金销
售的时间不长、周边资源有限、销售技术缺乏等形成的。
在基金公司主要从事研究工作,是一种非常好的自我学习与提升的机会。公司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平台,让我对基金相关的知识有了很好的了解,帮助提升自身的价值,在将来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力量,为公司创造价值。
日常的工作生活心得总结:
一、虚心学习
要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必须加快更新和补充知识,并认真向部门老员工虚心求教,这样才能更好更快的融入到这个新的工作岗位上,适应并适合这份新的工作。
2
二、忠于工作
工作中,遵守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敬重自己从事的事业,专心致力于事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注重细节不断地创新求进。 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都认真对待,不打半点折扣。注重准确领会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思考问题,努力发挥好自己在团队中的作用,全力以赴贯彻执行工作任务,注意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以便取得良好效果。
三、诚实自律
工作态度积极,领导安排的任务尽量保质保量的认真完成;同事任务繁重时积极与人分担。
生活上注意约束自己,平等待人,热情友善,保持艰苦朴素的本色。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每天日报表)
篇二:基金销售工作总结
银行基金销售人员工作总结 20××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又到了季度总结、思考、改进的时候了。在今年初设定工
作计划时,告知自己每日成长一点点、每月改变一点点,希望自己一年中在思想上有所飞跃、
学习的态度有所飞跃。一、20××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3
1、“基智团”的工作 在费老师的指导下,第一季度的基金销售改革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每季度重点基
金投资策略报告、每月基金短语评价、基金对帐单、季度定投基金投资策略报告、每周基金
时事短信发送、基金发行信息短信发送等各项工作都有条不紊地展开。3月份,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做到及早安排、统一学习、互相竞争的局面,最
终在本次基金销售中,取得500多万的成绩,排名公司第五名。
2、思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妥善解决 每天下班回到家,安排自己十五分钟的时间,回顾一天工作中的得失,发现工作中的薄
弱点,对于存在问题进行思考,自己设法提出可行性方案,次日进行及时解决。 二、20××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1、增强基金客户的服务工作目前,营业部需要从根本上转变经营模式,转变传统的经纪业务的过度依赖,需要将营
业部转变成真正的营销客户中心。那么,我们的服务就是至关重要的了。 我们营业部的基金销售工作至今已经历了八个年头,期间也积累了千余基金客户及上亿
的基金资产。如何能够更好地服务这些客户,从这些客户中挖掘潜能,盘活他们的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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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每季度举办特色基金投资俱乐部,每次会议都安排一个主题吸引客户前来参加。会议中,
我们将以基金投资的实例、分析解决客户对于自己存量基金的疑问,并出具基金短语点评,
从而使客户对自己帐户中的基金及时了解,适时采取必要的赎回措施。每次会议前,必须设计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会议结束后,必须对调查问卷及时进行梳
理,了解客户的内在需求,将客户需求进行登记并予以解决。 目前,营业部的基金销售工作遇到瓶颈,我们必须转变思路,化危机为机遇,将自身能够做好的事情做到最好。通过自己的努力,带领营业部的基金销售走出瓶颈。
2、整理基金客户名单,改进基金服务模式对于个人而言,服务基金客户必须细化手中客户名单。将手中所有客户分为重点客户(资
产大经常购买基金)、核心客户(偶尔购买基金)、普通客户(持有套牢基金)。对于重点客户
必须每次沟通前打印基金持仓明细,根据营业部的基金短语评论,与客户保持两周一次的电
话沟通;对于核心客户,根据营业部的基金短语评论,每月保持一次电话沟通;对于普通客
户,将每月的基金短语评论寄送给客户,并每月保持部分客户的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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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重融资融券的业务学习,发展融资融券的客户 随着券商竞争格局日趋激烈,发展新业务的赢利模式也势在必行。所以,今年融资融券
新业务也作为了营业部重点考核的目标之一。 在每天下午收盘后,利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对融资融券业务及柜台操作流程进行学习。遇
到融资融券开户需求时,掌握实际开户流程,尽快分担开户柜员工的开户压力。6月30日之
前,完成两个融资融券客户的开户指标。 作为营业部的一员,必须学习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融资融券客户,为营业部的发展作出
自己的贡献。
4、团队成员互相支持,携手努力共创佳绩心中理想的工作环境是团队成员和谐共处、各项业务由成员牵头组织学习并回答员工提
出的疑难问题、部门之间互相支持帮助、学习成长热情高涨的集体。 作为营业部的一颗“螺丝钉”,虽然渺小,但是也能够发挥自己的长处。在基金业务学习
中,把握基金的特点,找出基金的卖点,安排让“基智团”成员轮流主持学习,对每位成员
的研究能力、组织能力、演讲能力都会有所提高。
5、完成六月投资分析考试,做到有计划,有安排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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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又是一次证券从业人员考试。我要利用现在起的两个月时间,对学习章节、
学习要点按“周”进行划分,每周突出学习重点,把握书中的每一个知识要点,完成章节的
练习题,争取在六月完成投资分析的考试。篇二: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时光飞速,转眼间我已经到公司快三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我慢慢地适应了公司的工作
环境,很感谢公司领导给的从事与所学的相关专业相匹配的工作机会。尽管刚刚进来工作上
遇到了一些困难,如用友软件不太熟悉;业务不懂等等。在这期间,得到了领导的精心教导
和同事们的热情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入司以来主要从事财务工作总结,另在基金公司从事相关研究及协助签约等日常工作。下面,我将三个月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财务工作总结:
1、接手经贸、康久、中欧中心三套账务处理;
2、报表处理及财务报表分析;
3、国税、地税申报;
4、月初各区域银行拿回单等相关工作;
5、其他财务相关工作,银行开户、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贷款卡等。 通过这段时间,工作慢慢地开始上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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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仍然需要不断的练习、学习与复习。 基金工作总结:
七月底开始进入基金公司,从不太懂基金的知识,开始慢慢地学习了解。了解私募股权
基金的定义,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基本流程,私募股权基金的销售方法;私募股权基金的销售
话术;私募股权基金销售的对象等。主要完成了:
1、 上报了2份基金模式研究的ppt,其中一篇已经汇报,一篇待审中。
2、 协助公司研究战略组研究基金的四环节募、投、管、退。 在基金公司工作中销售方
面未取得实质上的成果。因从事基金销 售的时间不长、周边资源有限、销售技术缺乏等形成的。 在基金公司主要从事研究工作,是一种非常好的自我学习与提升的机会。公司给我们提
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平台,让我对基金相关的知识有了很好的了解,帮助提升自
身的价值,在将来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力量,为公司创造价值。日常的工作生活心得总结:
一、虚心学习
要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必须加快更新和补充知识,并认真向部门老员工虚心求教,这样
才能更好更快的融入到这个新的工作岗位上,适应并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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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这份新的工作。
二、忠于工作
工作中,遵守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敬重自己从事的事业,专心致力于事业,做
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注重细节不断地创新求进。 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
都认真对待,不打半点折扣。注重准确领会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思考问题,努力发挥好自
己在团队中的作用,全力以赴贯彻执行工作任务,注意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以便取得良好效
果。
三、诚实自律
工作态度积极,领导安排的任务尽量保质保量的认真完成;同事任务繁重时积极与人分
担。
生活上注意约束自己,平等待人,热情友善,保持艰苦朴素的本色。 2014年10月13日附件:(每天日报表) 篇三:公司创新基金工作总结报告 有限公司
创新基金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我公司实施的“具有远程网络智能控制功能的医用气体综合管理系统开发”项目申请了
201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该项目于2011年、2012年分别获得地方和国家科技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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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其中地方立项资助30万元、科技部立项资助70万元。目前,项目实际到位金额69万元
(地方20万元、国家49万元),很好地支持了本项目的实施。 本项目实施以来,得到了地方科技部门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全体参与人员的全力配合。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项目各项建设任务得以顺利完成,不但很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而
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其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企业概况
成立于1998年1月,2012年改制为,注册资金由最初的1211万元增资到目前的7500
万元,是一家中美合资(2011年7月1.5亿元入股本公司)、中德技术合作,专业从事医疗
设备、医疗工程设计、制造、安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手术部净化系统、医用中
心供气系统、护士呼叫系统、医用制氧机、电动吊臂、icu桥架式吊塔、icu功能柱、医疗床
等产品。
公司拥有医疗工程和医疗器械行业准入二级资质,4个产品取得了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
册证,9个产品取得了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取得了机电安装、建筑智能化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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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a1、a2级压力容器
制设计和和制造许可证,gc2级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证。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国际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欧盟ce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认证。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多项主打产品技术的研发,获得31项国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实现
了核心技术的自主化;同时,公司为产品销售建立了畅通的销售渠道,实现对全国30多个省
市、自治区、直辖市客户的销售(典型客户有华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兰
州军区总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北大国际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第三军医大附属医院等)。
公司以领先的技术、可靠的质量、及时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客户,成为行业佼佼
者,获得了客户、政府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为此,公司先后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川
省成长型中小企业、中国3a级信用企业、四川省质量信誉aaa级企业、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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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省优秀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商标也被评为四川省著名商标,医用中心供氧系统
被列为四川地方名优产品目录;此外,公司研发中心还被评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 随
着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公司技术研发实力不断增强、产品销售增长迅速、市场占有率不断
提高、资金实力不断壮大。到目前为止,公司已发展成为占地200多亩、拥有员工750人、
设备300多台套,形成资产5.70亿元、年销售收入3.14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基金项目概况
本项目开发的是一种医用气体综合监管系统,由医用气体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传输、执
行机构及平台综合管理系统软件构成。其中信息采集、传输模块主要采集、处理传输医用气
体信息,供后台管理系统远程实时监控之用;执行机构主要实现对医用气体运行的控制及故
障的处理;综合管理系统软件主要实现对整个医院医用气体的统一监控、综合管理。该产品是对传统医用气体管理产品的更新换代,其具有医用气体信息自动采集、运行状
态自动监控、故障自动提示及远程处理、医院医用气体统一管理等功能,能很好地实现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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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医院医用气体的远 程、智能、综合管理,解决医用气体监控难度大、处理不及时、需人员长期值守等问题,
有利于医用气体的安全供应和高效管理,可广泛应用于各大、中型医院。
1、项目主要创新点
(1)医用气体综合管理方案创新 本项目通过系统性设计方案创新,把医院各医用气体节点的管理和医院医用气体综合管
理有机结合了起来,产品具有对医用气体的安全监管、对用气单位气体使用情况的自动计量
和统计、对维护人员的自动远程通知、对医用气体的远程智能控制等功能,实现了对医院医
用气体的集中控制和综合管理。为实现这一方案,本项目采用了gprs信息远传技术、互联网技术、电话网络语音传输技
术、智能控制技术等,实现了用气节点、用气单位、运维人员、后台管理系统的信息互动,
有效提高了医用气体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做到了对医用气体的安全、高效、综合管
理。
(2)信息加密技术的运用本项目采用des信息加密技术,有效防止了直接采用gprs信息传输通道可能产生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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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
被干扰、截留和控制,杜绝了系统误报警、误动作等问题的出现。
(3)双看门狗电路技术的运用本项目采用了双看门狗电路设计,即一个看门狗停止工作以后,另外一个看门狗会为系
统提供必要的时钟,同时让停止工作的看门狗进行复位,重新工作起来,处于待机备份状态,
这样两个看门狗轮可以轮流工作,避免了系统终端数据采集器常出现的系统死机和重启问题,
确保了系统的稳定。
(4)其他技术创新
本项目还采用单脉冲转换技术,使医用气体计量精度大为提高; 采用全端口保护电路技术(包括串口外接设备保护电路、光耦隔离、电源保护电路等),
使系统能够有效防范雷击、接口防浪涌电压冲击、防静电,并具有了对电源输入反接、误接、
过压、欠压和过流的保护功能;采用电源自动切换管理技术(两路外部输入电源和一路电池
备份电源的自动切换),确保了系统在掉电和外部电源关闭情况下数据的完整;采用短信收发
技术,实现了医用气体管理人员、护士站工作人员、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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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乃至设备供应单位对医院医用气
体情况的及时、准确了解,确保了医用气体的使用安全和医用气体管理的快速高效。
2、市场情况
本项目开发的医用气体综合管理系统,除了具有对医用气体的普通监控、计量等功能外,
还具有远程网络智能化控制功能、综合管理功能,可有效提高医院医用气体的管理水平和效
率,从而更好地满足医院的实际需求。用户使用反馈,本项目产品功能丰富、性能优异、性
价比高、能更好地满足医院客户的实际需求,因而获得了众多客户的青睐。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经济不景气对市场需求造成了影响,公司针对市场变化,及时对
产品及其销售方式进行了调整:
(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安装流程,降低了产品生产、安装维护成本;采用软、硬
件选配方式,满足客户对产品功能、性能的不同需求。这些措施的采用,实现了产品的低成
本和系列化,确保了产品的竞争优势。
(2)采用对原有市场渗透策略,采用行业有影响力医院样板示范形式,实现对原有客户
深入挖掘和对新客户的拓展,这样既降低了产品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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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投入,又降低了前期销售难度。
采用市场代理销售策略,实现对新地域、新市场的拓展,这样大大减小了公司开拓新市场的
难度、降低了风险。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公司先后实现了对广西、宁夏、安徽等新地域和新兴市场的开拓,
实现了对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宁夏中卫市人民医院等客户的销售,并与之建立了良好的合
作关系,这为本项目实施打下了较好的市场基础,并创造了良好的销售业绩(截止2014年
12月,项目产品实现603.80万元的销售收入。)。
3、社会经济意义
(1)本项目产品的成功开发,有效满足了国内医院对医用气体综合管理的需求,可实现
对医用气体的统一、综合管理。这有利于我国医院医用气体管理效率、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确保医疗安全;有利于医用气体管理、维护成本的降低,可有效降低运维管理人员的劳动强
度。
(2)本项目主要依托多项已获受理和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关键技术,完
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性能指标全面优于国内同类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本项目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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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相关行业技术水平,促进技术进步。
(3)本项目的实施,对于解决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到目前为止,
本项目实施有效解决了33人的就业问题,并上缴税费55.38万元,实现净利润99.66万元,
创造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基金项目执行过程与取得的成果
1、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1)资金落实情况
截止到年月日,本项目已到位的总投资额为361.90万元,其中立项时已完成投资52万
元,新增投资309.90万元,其中: 科技部创新基金 49.00万元
地方资助 20.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40.90万元篇四:创新基金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创新基金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传 真: **********
日 期:2012年2月24日目 录
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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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
4、项目产品开发进度与取得成果情况
5、项目产品市场开拓与销售情况
6、合同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7、项目验收时与立项时企业的资产、销售、利税情况
8、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项目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及其效果
一、企业基本情况
武汉市********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单位、湖北省声学学会
常务理事单位,专业从事****治理与振动控制。
篇三:金融办年度工作总结
金融办年度工作总结
金融办年度工作总结
**年我市金融工作以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为主线,积极促进信贷投放,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 信贷工作
**年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亿元,同比增长18.1%,比年初增加*亿元,同比多增**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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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新增170亿元任务的104%,在全省各市中排名第2位。
上市工作
金辰机械经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确定中介机构、完成企业改制、进入辅导报备过程后,预计于**年一季度申报材料。中镁股份、风光化工已启动上市准备工作,津大肥业、卓异科技等均与券商密切洽谈。
3. 基金融资工作
卓异装备制造、巨成教学科技、丰华实业、风光化工等企业与基金公司进行了谈判,拟引进的基金规模共计5.4亿元;光大麦格理大中华基础设施基金有意向控股或参股污水处理、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
4. 多渠道融资工作
通过拓展融资渠道,促进表外业务、融资租赁、信托等多途径融资,全年多渠道融资超过260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70亿元指标计划。
5. 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建设工作
**年我市已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51家、注册资本金额为26.8亿元,当年累计为中小企业和“三农”发放贷款2083笔、金额*亿元,贷款余额为20.3亿元。我市已批准开业的融资担保公司22家、注册资本金**亿元,当年累计为*户中小企业发放担保贷款43.6亿元,担保贷款余额达4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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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主要工作
1. 积极推动信贷投放、引导信贷投向。一是建立信贷工作推进协调机制,每旬调度一次信贷工作,每月最后一周对各金融机构实行日调度、日汇总、日通报。二是设立了信贷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新增贷款200亿元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金融机构和各市区、园区,政府的各类存款优先支持信贷投放突出的金融机构。三是年初整理出我市**年有融资需求项目171项、资金需求437亿元,根据资金需求组织了多渠道融资、重点项目融资及进出口银行业务推广等多场专项对接会。四是积极引入外埠银行,兴业、光大银行在我市的分行开业。截至**年**月末,9家已入驻的外埠银行贷款余额**亿元,占全市贷款余额16.7%,年度新增贷款66.9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38%。五是引导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及“三农”,市人民银行与我办开展了金融支农“大集”活动,我办下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融资平台与国开行合作,为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当年发放贷款1亿多元,到现在累计为300多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4亿多元。
2. 多措并举推动企业上市。一是推动重点企业加快上市准备,使**机械、中镁集团等企业
及时启动了上市工作。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出台了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保持我市扶持资金与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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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资金同步、同比例到位。三是培育后备企业,帮助企业提升素质、树立形象、加快发展,争取早日达到上市条件。四是为拟上市企业做好服务,协调解决土地、资金、规范等方面问题,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共同出台支持企业上市政策。五是为即将启动的新三板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工作打好基础,制定了新三板的奖励政策,联系中介机构开展新三板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广培训。
3. 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一是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制作了2万副宣传扑克发放至基层单位,组织了15个单位及各市区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在**日报做了1次宣传报道。二是抓好清理工作。全年共开展排查工作2次,现有待处理的案件共2起。同时准确摸清聚众上访情况,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好疏导劝解、宣传教育。三是制定了《营口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应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 提高金融创新能力。一是推动港口金融创新,起草了报送省政府关于设立“营口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的请示,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我市分别召开了物流商贸业及金融业座谈会,同时赴上海、宁波等5市学习先进经验,8月份完成了营口金融创新试验区方案初稿。二是研究实施科技金融试点。建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机构、民间资本参与投资,营口惠营公司将为种子基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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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万元。
5. 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加强对两个行业的监管。一是积极推动机构设立和可持续发展。20xx年新批开业担保机构5家,小额贷款公司新批开业20家。网点布局更趋合理,小额贷款公司可实现各县区全覆盖。我办分批择优向省开行推荐了一批小额贷款公司,争取开行的融资支持。同时突出特色,培育大型、专业化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二是完善行业监管措施。推动市区两个行业监管体系建设,采取市县监管部门联动、抽调协会及中介人员配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组织好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日常使用工作,实现风险实时监控。三是推动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并将协会的工作重点放在按季开展对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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