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独家委托代理协议
独家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一、 标的物: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现转让扬州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 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实际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出让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 委托事项:
1、 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就标的物进行转让出售服务。
三、 标的物价格:
1、 经甲方认可,标的物转让(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
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
四、 配合条款:
1、 甲方保证在委托期间,全力配合乙方在转让过程中的一切相关行为。
2、 甲方不得与第三方直接联系,交换联系方式,标的物所有委托事项必须全权交由乙
方处理。
五、 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所委托转让(出售)标的物的行为符合中华人名共和国法律及扬州市有关
政策及法规的规定,甲方有权转让(出售)标的物。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2、 甲方承诺所出让标的物不得存在债权、债务等相关纠纷。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责任。
3、 委托期间,甲方承诺上述标的物全权委托乙方转让(销售),不得另行出让。
4、 委托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否则在解除本协议之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标的
物转让(出售)价格10%数额之违约金。
5、 甲方承诺不擅自提高标的物售价,若因甲方擅自提高标的物售价或严重违反配合条
款,导致标的物不能成交的,按照甲方单方解除协议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 委托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看房、洽谈等销售中间行为。
7、 如乙方在代理期间内,将受托房屋成功转让(销售),则签订转让(买卖)合同之
日起本协议终止。
六、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妥善处理受托事务,并指派专门经纪人负责委托事项。
2、 乙方应利用自身社会团体资源、展会、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多种渠道为甲方房产
进行宣传推广,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承诺在委托期间按标的物评估价或与甲方的协商价与买家签订转让(买卖)合
同。
4、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证件从事委托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商业活动,否则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 佣金协议:
1、
2、 若第三方在支付定金之后,如果其违约,其所付定金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其违
约金由甲、乙双方各收50%。
八、 甲乙双方对委托成功日期的界定:
乙方通知甲方可以签订转让(买卖)合同的日期。
九、 其它约定:
1、 甲方声明:乙方对标的物代理事项具有全部权限,包括单不限于自由选择买卖类型、
付款方式、转委托权等,但不表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甲方并不因以上原因而不签署相关转让(买卖)协议。
2、 乙方声明:乙方仅有对甲方委托标的物书面材料文字审核之义务,并不承担对这些
专业材料进行专业鉴别的义务。如在标的物转让(出售)当中产生纠纷或损失赔偿,并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
3、 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导致无法成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甲方违约条款赔偿乙方。
4、 如乙方完成本协议之代理事项,转让(买卖)行为中的相关事项以最终签订之转让
(买卖)合同为准。
5、 此协议为文本协议,不得任意添加或涂改,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十、 补充条款: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免责条款:
如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或难以成交,本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均免责。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
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范文二:独家委托代理协议
独家委托代理协议
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其房产相关事宜,签定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方式:独家代理。
二、委托出售房产情况: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淄博市 区(县) 的房屋
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号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三、委托出售价格:
委托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四、委托期限:
本协议委托期限为 天。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此期间乙方为
甲方的独家代理服务提供者。
五、甲方责任:
1、声明: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
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
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并应提供真实的产权证明等相关手
续的复印件;若因虚假文件而引起法律纠纷,甲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2、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按国家政策规定甲方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在委托乙方出售
次房前权属证书未能办理妥当,则申领权属证书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权属证书包括产权证、土地证等)。
3、甲方在客户每次看房完毕后,应在《客户看房确认书》上签字认可该看房行为。
4、甲方应按期支付代理费,否则按应付款日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甲方代理人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交授权范围和权限明确的并且有双方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否则签署人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责任。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委托事项要求代理房产出售,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和推广途径,积极寻找合适
的买方,并即时将该房屋的销售情况告知甲方。
2、乙方为甲方进行房屋价格评估(初估),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
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3、义务为甲方提供房地产交易相关政策及法律咨询。
4、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交易,以便甲方房产及时出售。
5、协助交易双方签订与房产交易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件。
6、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导致的交易不能完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代理服务费收取: 7、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乙方自行承担各类广告发布费用。
1、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甲方房产成功出售(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之前,不
收取甲方任何服务费用。
2、若无其他约定,甲方在同乙方提供的购房者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向
乙方全额支付代理费。
八、代理约定: 代理服务费:实际成交总房款的____%。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期间,应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开展正常的经纪活动。
2、乙方应积极为甲方提供全程代理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代理协议。
3、委托期限内,当售出价格等于或大于委托价时乙方有权代收买方的定金。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五
天内必须签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负责视为违约。
4、本协议终止前及终止后六个月内,甲方本人及其房产共有人均不可自行与乙方介绍之买方及其任
何形式的亲友或其他形式与该买方相关联的人员交易,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在乙方所要求的时间内,
按本协议的委托售价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具备出售条件,或甲方拒绝与乙方推介的满足甲方委托
条件的客户成交,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售价总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在委托期间内,甲方如果同时委托第三方代为出售,或自行出售给非乙方推介的客户,或单方擅
自解约,则均视为甲方违约,并应按本协议委托售价总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免责条款: 7、为追偿本协议约定损失而发生的仲裁、公正、律师等相关费用均应由违约方承担。
如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或难以出售,本协议解除,
甲、乙双方均免责。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乙方应退还甲方留置之全部证件。
十、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范文三:独家委托协议书
独家委托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贷款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 邮政储蓄 银行,办理
房产抵押
日至
年日。如委托期限届满委托事项已着手办理但未办结的,委托期限自动顺延1个月。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进行代理业务,并要求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如下:
具体材料按金融机构的规定根据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进行提供必须的所有材料。
三、基于乙方为甲方代办本协议要求的业务,甲方将按照本协议银行放款金额的 1.5% 作为乙方的佣金费用,本协议的佣金如须产生税收皆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预先支付给乙方前期佣金即人民币 0 元。
四、甲方自
银行成功放款进入帐户后
须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本
协议所要求的佣金全额支付给予乙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委托事项无法完成或终止、中止、迟延办理的,甲方同意已支付的佣金不予退回。
五、如甲方已收到款金额/在银行确认放款额度后,却不将佣金支付给予乙方,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佣金给予乙方,则甲方应从其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按佣金的百分之一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乙方。
六、甲方保证自身所提供的材料皆完整、真是、合法、有效,未提供虚假材
料,如因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皆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予承担任何损失和责任。
七、甲方承诺独家委托乙方办理本协议约定项下之贷款业务,若在本协议委托期间甲方自行或者另行委托他人办理该贷款业务,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
八、若因甲方违约或因其过错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效、履行障碍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佣金、违约金、履行、争议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税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本条款属独立解决协议争议条款,不因本协议无效、被撤销或终止而无效。
九、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签署。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均由签订协议地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本协议签订地为: 。
十、本协议一式一份,由乙方保管。委托完成或到期后公开销毁,自动废除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十一、补充协议:如乙方未在委托期限内办理完成此贷款,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并退回预收代办费。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文四:出售独家委托协议
NO: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
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以下列条件居间出售该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 物业类别:□住宅 □别墅 □商铺 □办公楼 □其他
2.2 坐落: 区 路 弄 号 室,建筑面积 平米;户型: 室 厅 卫;
2.3 类型: ; 权属:□使用权 □产权,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 字( )第 号
2.4 装修标准: 2.5 附属配套设施:
2.6 是否设置了抵押:□否□是;2.7 是否设置了租赁:□否 □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委托出售房价:人民币 元。
四、佣金支付
4.1 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如本协议与佣金确认书金额不一致的,以佣金确认书为准。
4.2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房产购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4.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给付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4.4 甲方在乙方所介绍的买受方看过其房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买受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
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买受方完成买卖交易的,都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4.5 如果甲方与买受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则守约方有权按签订的《房
地产买卖合同》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五、协议的履行
5.1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5.2 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提供买受方的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5.3 甲方应保证本协议第二条房地产基本情况属实。同时,甲方拥有对该房地产完全的处分权。如有不符或无
权处分该房地产的,则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2%的赔偿金,如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甲方还应
承担赔偿责任。
5.4 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
更约定条款或签定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
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5 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如果在与乙方提供的房产购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含定金协议)后,明示或
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与房产购买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的,则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六、独家委托特别约定
6.1独家委托出售该房地产期限为___个月,从____年_ _月 日起至____年_ _月 日止。
6.2甲方同意在独家委托期内,甲方不会终止该委托,也不会通过第三方或其他房屋中介公司、其他代理人出售
该房地产,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所述委托出售该房地产的房价或实际出售该房屋总价格的1%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
6.3独家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代表人: 分行:
证件号码: 业务代表人及工号: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交易管理部制
范文五:独家委托协议书
独家委托销售合同
合同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托方:阆中市千万间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阆中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 房屋概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阆中市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全权代理销售,代理权限包括:代理与购房方协商《房屋买卖合同》的细节内容;代理与购房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代理收取购房定金和售房款;代为办理该房屋的产权买卖过户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若购房方需“二手房按揭购房”的,代理方配合购房方办理二手房按揭的相关手续;若该房屋为按揭购买的,代为办理向银行归还该房屋贷款的手续;代为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代为领取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所有资料;代为办理与购房方交接该房屋的手续。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性质: 所有权人: 共有人: 产别: 建筑/套内面积: (以产权证为准)结构: 总层数: 所在楼层: 平街(上/下) 楼。竣工年限约: 户型: 房屋用途: 是否电楼房: 。按揭房: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可还贷日期 。装修及附属设施(交接房物品清单号 #):
二、付款方式及价格(付款方式见附件):
1、甲方独家委托乙方以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 )的房款价格销售该房屋,并
委托乙方代收房款。乙方代理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购房方支付购房定金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
取委托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 )。
2、销售期为 个国家法定工作日,从 ?腾房 ?公证 ? 年 月 日开始计算销售时间。(在此期间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均属买卖成功)。
3、房屋交易过程中所涉本应由双方负担的税、费等,由 ?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 ?卖方独自承担 / ?买方独自承担。
4、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留存甲方相关证件如下:原件 ;甲方还应提拱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等: ;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授权委托公证给乙方指定工作人员。委托公证书以公证处版本为准。
5、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给甲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该保证金转入房款。乙方可直接在扣除所支付的保证金和应得的委托服务费后,将其余房款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第一笔购房款时证明此房已成功实现销售,甲方应遵守乙方与购房方签定买卖合同之条款。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确保该套房屋权属真实有效,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含配偶)书面同意,可合法交易,并不得拖延
履行与购房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甲方承诺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若因甲
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正常过户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购房方及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若该房屋为按揭房,由甲方在签定本协议后,应积极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贷事宜,在过户前还清该房的
贷款及利息。
3、甲方须对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保密。
4、甲方如实介绍该房屋历史情况,不得隐瞒(如凶杀、偷盗??????等)。
5、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不得自行出售或委托他人转让该房屋,也不得以抵押、出租、拍卖等方式处理该房
屋。在委托期限内,甲方(或甲方的承租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销售,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乙方的销售
及影响该房屋委托销售合同、买卖合同的履行。甲方应积极处理房屋租赁事宜或使用权纠纷,配合乙方推
销看房,并不得影响本合同履行。
甲方同意乙方转代理销售,同意并配合购房方以全款或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证件需要返还的,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送交甲方;在销售期内甲方需要借用权属资料的,需
向乙方开据借用手续并交总房价2,的保证金。待甲方退还权属资料时,乙方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
额退还给甲方。
、在销售期内,乙方应积极将甲方房屋在网上免费发布,并在全市各连锁店积极推荐全力为甲方发布房源信2
息争取尽快促进该房屋成交。
五、其他约定:
1、甲方于 年 月 日交付该房屋钥匙给乙方保管,在交房时应确保装修、固定设施及物品不得
损坏。
2、甲方交房时,应该将物业交割完毕(即:甲方结清该房屋在腾空日前发生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
话、物业管理等所拖欠的相关费用,并将交费凭证及配套设施的相关手续证明交予乙方,如果甲方有欠费,
乙方有权从该房款中扣除)。
3、如甲方不能自行解押,可委托乙方垫资解押,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垫资费。
4、如甲方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则甲方代理人已取得甲方共有人的授权及认可,甲方及其代理人对本合同的签定、履行、违约、终止等承担全权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上述条款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除返还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外,应同时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如因此对乙方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房屋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则视为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的委托事项,此后发生的违约责任按《房屋买卖合
同》执行。
3、乙方如到期未能销售该房屋,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延长有效期限。若协商不妥的,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免责,本合同终止,返还原状:
1、遇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
2、签约后该房屋被证实列入冻结、拆迁或市政成套改造范围的情况。
3、法律、法规、政策变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交易成本增加的情况。
八、于本合同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
准。建议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
法院起诉,双方一致同意诉讼纠纷由阆中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各种手续交接完毕,本
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经手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约连锁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