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防雷检测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气象局关于
全省气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2004年2月3日 川价费[2004]19号
各市、州物价局,气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财综[2001]94号)的精神,规范气象有偿服务收费,在参考其他省、市收费标准和广泛征求各市、州意见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现将我省气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气象部门有偿服务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在服务收费过程中,应坚持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委托人可自主选择提供服务的气象部门,气象部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各气象有偿服务单位应按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1998]2984号)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凭收费许可证领购和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二、气象有偿服务范围。气象部门为农业、工矿、城建、交通运输、山地资源开发、水利电力、环境保护、财贸、旅游、科研、文化体育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专业专项服务,属有偿服务,按附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国家财政和专项经费所支持的气象服务不得收费,主要包括: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经济、组织防灾抗灾提供的气象服务;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统计部门编制计划、年报等提供的内部服务;为国防、
军事活动和其他特殊任务提供的天气预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天气预报;其他公开发布的天气、气候公报等。 三、各气象有偿服务单位应在本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内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价格,并写入服务合同。
四、气象环境影响咨询可参照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收费(原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执行。
五、气象计量器具检定维修可按省物价局、财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川价费[2003]177号通知执行。
六、各气象有偿服务单位要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实行明码标价。 七、各级气象部门应加强对气象有偿服务单位指导和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气象有偿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 八、本通知由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九、本通知从2004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四川省气象部门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件:
四川省气象部门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标准单位:元
收费项目 1 天气预报
计量标准 定点12小时以内
收费标准
500
备注
一
/次
气
短期(1—2天)/
400
月
中期(3—5天)/
象 预
报
信
息
和 专
项 服
务 费
2 专业气象预
报
月
周逐日/周 旬天气趋势预测
/旬
月天气趋势预测
/月
季度天气趋势预
测/季
年度天气趋势预
测/年
汛期预报(5—9
月)
整套中长期天气
预报/年 气象指数预报/
项/月
防火气象预报/
月
500
800
800
400
500
1000
提供雨情报
2000 另加收2000
元
协商
如紫外线、
600
舒适度等 森林防火气
3000
象预报协商
风景区旅游气象
条件预报/风景
点/月
交通干线安全气
2000
象条件预报/公
里/月
雨量等气象要素
预报/项 灾害天气和重要
天气预报/月 手机气象短消息
服务/月 电话语音咨询气
象服务/次/分
钟
气象信息服BP机寻呼天气预
务 报服务/100台/
年
对中间商提供气
象信息
实时气象信息传
输/字段/秒 10
600
1000
提供图像加2
收15元 专家咨询2
元/分钟,
121除外
100
协商
每字段为64
0.3
节
0.4-23
高空探测气象服
1500
务/次
航空危险天气报
6.50
/每份
气象灾情调查评
估/项
现场气象保险服
4 专项气象服
务/次
务
气候可行性论证
/项
多普勒气象雷达
探测/次/2分钟其他专项气象服
务
二
气候报告/旬
气
5 气候分析服气候分析/月/
象 务
次
分
析
风玫瑰图/月/协商
协商
协商
增加1分钟
增加200元,
1000
其他气象雷达服务协商
协商
80 月120元
不同区域可
累计,预测
100
分析加收50%
400
和 次
气
旬、月、季、年气
象 候概况/年 资
气象情报资料/
料 份
服
天气雷达图片资
务 料/张
费
卫星云图图片资
6 气象图片资
料/张
料处理
卫星遥感图片资
料/张
卫星遥感信息处
理
定时值/单站/
个
日值(合计、平均、
极值)/站/个
7 气象要素资
候值(合计、平均、
料
极值)/站/个 旬值(合计、平均、
极值)/站/个
月值(合计、平均、3000
200
数据资料加
100
收100元 数据资料加
50
收100元 数据资料加
500
收500元 协商
2
4
需加工提供7
的,加收20%
9
12
极值)/站/个 年值(合计、平均、
30
极值)/站/个 1—5年/单站/
100
个
5—10年/单站/
200
个
10—15年/单站
300
/个
15年以上/单站
500
/个
8 查阅气象资
人/小时
料
9 其他气象资
50
料服务或特约服
务
协商
三
10 建(构)筑物
含易燃易爆场所、信息
项
1000-2000
系统等防雷
防 雷
防雷装置前期可
行性评估
工程。
0.9 0.8
对易燃易爆 场所、信息
技
11 新、改、扩一类/平方米 术
建(构)筑物防雷二类/平方米
务 竣工质量检测 费
12 防雷装置年
度检测
13 避雷器
(SPD)检测
14 雷击影响调
查评估
四
15 升空气球施 放现场鉴定和技
气
术指导服务
球
16 系留气球施
测试点
只
项
个 第一天/个
(场地)等防雷装置工程的质量检测,按防雷
工程总造价5%收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
收
易燃易爆场
80 所每半年检测一次。
按投资总额
‰ 或标的物价值
30
第一天
三类/平方米
0.7
120
3
100
放 术指导服务(直技 径大于1.8米或
术 者体积大于
3.2第二天起/个 服 立方米)
务 费 五300波特速
同城条/小时
率
气
异地条/小时
象
17
≤600波特
通
气
同城条/小时 速率
象
信
异地条/小时
设
通
1200波特
施
信
同城条/小时 速率
设
和
异地条/小时
施
网专用电路 对/公里/小时络
租
用户调用接
技用
月
口
术
卫星通讯信
服
道
务
18 通过气象网
兆
第二天起每
10
天
40
90
50
100
70
140
5
50
协商
10
络技
气象通信网
术
络技术服务 服务
协商
范文二:工程检测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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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建设现代化矿业体系
实现"富民强市"发展战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矿山企业为主体的矿业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勘查、开发一体化和矿业上、下游产业间的融合。鼓励矿山企业建立矿产资源耗竭补偿机制,节约矿产资源,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强化先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
引导矿山企业发展环保型矿业,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支持并优先安排河湖淤泥、岗地泥岩替代砖瓦用粘土开发利用。编制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限制、淘汰实心粘土砖专项规划,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七、建立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
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并重,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促使矿山企业负担其资源与环境成本,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采选企业在从事矿业活动中,因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令停产整顿,对已停产、关闭的老矿山造成环境影响的采矿权人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恢复其生态功能。
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企业预提的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由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
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将专项用于因开采矿产资源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次生地质灾害的治理和被破坏的矿山环境的恢复。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防治工作,由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不能按预期要求治理的矿山,则由国土资源部门利用其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组织治理。
八、建设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建设覆盖全市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监督管理水平。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契机,以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等数据基础,以应用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等矿政管理信息系统为手段,建立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矿政管理水平,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矿山地质环境等动态变化情况,以规划管理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
第八章 附 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附表、附图、编制说明、基础研究专题报告等组成。南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包括四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县、南昌县)五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县另行编制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本《规划》自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之日起实施。
规划实施期间,因有关法律修编修改、市规划内容与其不同或不适宜的,依照修编修改的法律法规执行,并在规划实施的年度计划中予以体现。
规划实施期间,另有新政策文件规定、且与规划有关内容不同的,从其规定。 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需要对规划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的,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配合,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并按规划审批程序报批后实施。 南昌市首届装饰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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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镶贴工)
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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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精彩]防雷检测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气象局关于
全省气象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2004年2月3日 川价费[2004]19号 各市、州物价局~气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财综[2001]94号)的精神~规范气象有偿服务收费~在参考其他省、市收费标准和广泛征求各市、州意见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现将我省气象经
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气象部门有偿服务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在服务收费过程中~应坚持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委托人可自主选择提供服务的气象部门~气象部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各气象有偿服务单位应按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2984号)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凭收费许可证领购和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二、气象有偿服务范围。气象部门为农业、工矿、城建、交通运输、山地资源开发、水利电力、环境保护、财贸、旅游、科研、文化体育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专业专项服务~属有偿服务~按附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国家财政和专项经费所支持的气象服务不得收费~主要包括: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经济、组织防灾抗灾提供的气象服务,为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的计划、统计部门编制计划、年报等提供的内部服务,为国防、军事活动和其他特殊任务提供的天气预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天气预报,其他公开发布的天气、气候公报等。
三、各气象有偿服务单位应在本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内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价格~并写入服务合同。
四、气象环境影响咨询可参照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收费(原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执行。
五、气象计量器具检定维修可按省物价局、财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川价费[2003]177号通知执行。
六、各气象有偿服务单位要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实行明码标价。
七、各级气象部门应加强对气象有偿服务单位指导和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气象有偿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
八、本通知由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九、本通知从2004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四川省气象部门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件:
四川省气象部门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标准单位:元
收费项目 计量标准 收费标准 备注
定点12小时以内
500
,次
短期(1—2天),
400
月
一 中期(3—5天),
500
月 气
周逐日,周 800 象
旬天气趋势预测预 800
,旬 报
月天气趋势预测信 1 天气预报 400
,月 息
季度天气趋势预和 500
测,季 专
年度天气趋势预项 1000
测,年 服
提供雨情报务 汛期预报(5—9
另加收20002000 费 月)
元
整套中长期天气
协商
预报,年
2 专业气象预气象指数预报,600 如紫外线、
报 项,月 舒适度等
防火气象预报,森林防火气
3000
月 象预报协商
风景区旅游气象
条件预报,风景2000
点,月
交通干线安全气
象条件预报,公10
里,月
雨量等气象要素
600
预报,项
灾害天气和重要
1000
天气预报,月
手机气象短消息提供图像加
2
服务,月 收15元
电话语音咨询气专家咨询2
象服务,次,分0.4-2 元,分钟~
3 气象信息服
钟121除外
务
BP机寻呼天气预
报服务,100台,100
年
对中间商提供气协商
象信息
实时气象信息传每字段为64
0.3
输,字段,秒 节
高空探测气象服
1500
务,次
航空危险天气报
6.50
,每份
气象灾情调查评
协商
估,项
现场气象保险服
协商
4 专项气象服务,次
务 气候可行性论证
协商
,项
增加1分钟
多普勒气象雷达增加200元~
1000
探测,次,2分钟 其他气象雷
达服务协商
其他专项气象服
协商
务
气候报告,旬 80 月120元 二 5 气候分析服
气候分析,月,不同区域可
务 100 气 次 累计~预测
象 分析加收分 50% 析 风玫瑰图,月,
400
和 次
气 旬、月、季、年气
3000
象 候概况,年
资 气象情报资料,
200
料 份
服 天气雷达图片资数据资料加
100
务 料,张 收100元 费 卫星云图图片资数据资料加
50
料,张收100元6 气象图片资
料处理 卫星遥感图片资数据资料加
500
料,张 收500元
卫星遥感信息处
协商
理
定时值,单站,
2
个
7 气象要素资日值(合计、平均、
4
料 极值),站,个
候值(合计、平均、需加工提供
7
极值),站,个 的~加收20%
旬值(合计、平均、
9
极值),站,个
月值(合计、平均、
12
极值),站,个
年值(合计、平均、
30
极值),站,个
1—5年,单站,
100
个
5—10年,单站,
200
个
10—15年,单站
300
,个
15年以上,单站
500
,个
8 查阅气象资
人,小时 50
料
9 其他气象资
料服务或特约服协商
务
10 建(构)筑物含易燃易爆三
防雷装置前期可场所、信息项 1000-2000 防 行性评估 系统等防雷
雷 工程。
技 一类,平方米 0.9 对易燃易爆
术 二类,平方米 0.8 场所、信息服 系统及机房务 (场地)等防费 11 新、改、扩雷装置工程
建(构)筑物防雷的质量检
装置施工过程和测~按防雷
三类,平方米 0.7
竣工质量检测 工程总造价
5%收费~不
足500元的
按500元计
收
易燃易爆场
12 防雷装置年
测试点 80 所每半年检
度检测
测一次。
13 避雷器
只 120
(SPD)检测
按投资总额
14 雷击影响调
项 3‰ 或标的物价
查评估
值
四 15 升空气球施个 100
放现场鉴定和技
气
术指导服务
球
第一天,个 30 第一天
施 16 系留气球施
放 放现场鉴定和技
技 术指导服务(直
第二天起每术 径大于1.8米或第二天起,个 10
天 服 者体积大于3.2
务 立方米)
费
300波特速五 同城条,小时 40
率
17 气 异地条,小时 90
气象?600波特
象同城条,小时 50 通速率
通信 异地条,小时 100
信设1200波特
设同城条,小时 70 施速率
施和 异地条,小时 140
租网 专用电路 对,公里,小时 5
用 络用户调用接
月 50 技口
术卫星通讯信
协商 服道
务18 通过气象网
兆 10 费 网络传送资料
络
技
气象通信网
术协商
络技术服务
服
务
范文四: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费
检测报价
各省辖市物价局、计委、省公安消防总队:
为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的收费行为,加强建设项目消防管理,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同意经省消防总队核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安 全检测企业为委托单位(或个人)提供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时,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收取检测服务费。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服务费属专业技术性中介服务收费,必须坚持建设项目产权单位自愿委托的原则。承托双方必须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约定服 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6]2922号文件精神,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凭借行政职权要求建设项目产权单位接受或 变相接受强制性检测。
二、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一)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按附表规定执行。 (二)电气安全检测范围及收费标准:
变配电装置、照明装置及一般低压用电设备、室内低压配电线路、接地和等电位连接及特殊场所。
、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及类似娱乐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收 1
取。最低收费300元。
2、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体育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元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3、其他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00元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三)其他安全检测
1、静电接地装置检测(不含避雷针)按每支次100元收取。
2、加油机计量器安全检测按加油机台次收费,收费标准为每次不超过400元。
3、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运、销售场所消防安全检测收费:生产、贮放、经营场所检测按警戒区范围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费不超过1.5元;运输车辆安全检测,每车次收费不超过200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单位和个人可在本收费标准范围内与消防检测企业协商收费。检测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三、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并经省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资格认证。职能、财务和办事程序必须与所有行政主管部门脱钩。
四、检测单位需向委托人出具符合消防等主管部门要求的正规检测报告。确因检测机构直接原因造成事故隐患或者火灾损失的,除退还检测费用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企业在实施收费前,必须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跨市经营的检测企业应到省级价格主管部
领《收费许可证》。未经核发《收费许可证》,不得收取建筑工程消防设门申
施及电气安全检测服务费,否则按乱收费查处。
六、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收费属省管专业技术性中介服务收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省计委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省消防总队核准的消防检测范围,为消防安全检测企业办理《收费许可证》。
七、以上收费项目和标准自二00三年二月十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前一个月将有关资料报送我委重新核定。以前我省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安全检测收费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三年二月十日
范文五:消防材料检测费谁出
消防材料检测费谁出
消防检测收费标准
省消防协会:
你协会《关于核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价格条例》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规范自动消防系统、电气设施检测服务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动消防系统检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收费属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具有自动消防系统检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消防安全规范提供检测服务的,应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收取检测服务费。开展自动消防系统检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履行协议或合同约定的检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三、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服务收费范围及标准
(一)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被检测自动消防系统工程造价的
2%;对初检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第一次复检,不收取费用;再次检测的,可再收取一次检测费(直
至检测合格),其最高收费标准为不合格单项自动消防设施造价的1.5%。
(二)对已投入使用的原有的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实施年度检测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被检测自动消防系统工程造价的0.8%,复检不收费。
(三)对保障性住房、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养老院及残疾人福利院的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年度检测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下浮50%。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根据检测工作难易程度、工程造价等实际情况,在最高收费标准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最高收费标准。
四、电气设施(电器产品、电气线路)消防安全年度检测服务收费范围及最高收费标准
(一)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游戏厅及类似娱乐场所和可燃物品仓库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为检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
(二)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及类似场所为检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
(三)保障性住房、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养老院及残疾人福利院为检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
(四)其它人员密集场所为检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
对初检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气设施进行复检时,不再
收取任何费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根据检测工作难易程度、工程造价等实际情况,在最高收费标准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具有自动消防系统检测、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实施收费前,须到省物价局申办《贵州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做到示证收费,依法纳税,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六、本通知自2011年7月12日起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前60日,由省消防协会将试行情况和相关收费重新报省物价局审批。试行期间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原《贵州省物价局关于电气设施消防防火安全检测服务收费的批复》(黔价费,2002,359号)、《贵州省物价局关于消防设施调试检测评价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费,2002,361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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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消防检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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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有关问题
的批复
粤价[2001]340号
发布日期:2001-12-31 文号:粤价[2001]340号
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按单项收取消防设施检测费的请示》(粤消检〔2001〕4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的透明度,减少价格纠纷。同意简化消防设施检测收费项目分类(详见附表),并改按附表的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上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检测单位可在不超过此标准内,根据检测工作量的大小,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二、其余事项仍按我局粤价〔2000〕313号文规定执行。
三、新的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自
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请到我局换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
收费许可证》。
附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收费
标准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一) 自动报警系统
金额单位:元
(二) 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 金额单位:元
(三) 气体灭火系统
金额单位:元
(四) 水喷淋灭火系统 金额单位:元
(五) 消火栓系统
金额单位:元
(六) 防排烟系统
金额单位:元
(七) 水喷雾系统
金额单位:元
(八) 泡沫灭火系统
金额单位:元
发文单位:
上网日期:2002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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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检测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