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城镇化与农民工进城
1)主要由于城乡的巨大差距以及农村的落后,进城农民工对城市的地域归属感表现出很强的态势;(2)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不强,这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是外界环境因素;(3)进城农民工对城市的地域归属感与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在强度上表现出较大的反差与矛盾;(4)由于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在两个构成层面上表现出的不一致,从而不能简单地对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作一个比较明确的强弱判定,而只能说,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表现出一种矛盾不和谐的态势——地域上的强归属和群体上的弱归属。
在已得出的基本结论基础上,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探讨。对于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不能简单地说强就是好些或者是弱就不好,应视具体情形而定。但当前的这种矛盾状况,其不利的一面要远大于可能起到的正面效应,所以应设法改变这种局面,化解不利影响,促其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的当前态势已经产生或可能引起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城农民工一方面在地域上表现出对城市的强烈归属与认同,他们当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希望能留在城市定居;但同时由于外界与自身的原因又对城市居民缺乏认同与满意,他们与城市居民互相交往、共同生活的意愿不强。在这样的情况下,进城农民工的一种现实对策与选择就是以原有的人际网络为基础,在城市重建原来的生活方式与文化模式,构建一种以进城农民工为主要成员的初级社会群体与亚文化生态环境。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的一种聚居区——“都市里的村庄”,如北京的“浙江村”、“新疆村”、“安徽村”以及南京的“河南村”等
[23],就是这种结果的集中反映和生动体现。这使进城农民工固守狭隘的交往圈,保护了进城农民工身上的传统意识观念,阻碍了其对城市社会的认同与归属,同时也不利与城市社会的整合与发展。
(二)近年来进城农民工与市民的摩擦和冲突有不断攀升的迹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进城农民工对市民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太弱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市民对进城农民工的排斥和不友好映射在农民工的思想中再反射为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的不认同、不满意、缺少归属,进而转化为农民工与市民在生活交往中的互不谅解、互不认同甚至到发生剑拔弩张的冲突的地步。这种现象在年轻一代进城农民工的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如果这种局面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引导,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进城农民工群体意识的不断发育,可能导致进城农民工与市民两大群体的群体性对立与冲突。
(三)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归属感的这种状况还可能助长进城农民工“过客”心态的生成和膨胀。本来大部分进城农民工原初外出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改善经济状况,这使得他们有产生“过客”心态的潜在条件。这种潜在条件在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较弱归属感的催化下而被激发和放大,强化了这种心态的效应与影响。这就可能使进城农民工更进一步与城市社会相疏远,只是被动地适应城市生活,难以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和同化,阻碍其向现代公民的转化。这还可能导致进城农民工的短视和越轨行为,不利于社会稳定。
(四)进城农民工对城市过强的地域归属感也不利于政府对农民工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虽然未来几十年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的重要时期,进城农民工有留在城市并向市民转化的必要性、必然性和紧迫性,但具体以何种方式、以多大比例转化等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论证;而且也不排除因一些突发性事件比如高传染性疾病爆
发、突然性战争等而需要疏散城市人口或控制人口流动的可能。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进城农民工的积极配合与支持。但进城农民工对城市过强的依恋势必可能增加国家宏观调控的难度,存在着造成国家重大政策难以奏效甚至是失效的隐患,不利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五)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归属感的这种冲突不和谐状况可能会导致他们的内心矛盾冲突以及他们这一特殊群体“边缘化”程度的加深。这些“离土又离乡”的进城农民工有明显的“边缘人”特征——他们主要生活在城市,主要社会关系却在乡村,“根”却在乡村;他们在职业上是城市劳动者,户籍和身份上却是农民;他们在法律上与城市居民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平等公民,但却不能与城市户口的工人同工同酬。现在,他们一方面留恋城市相对丰富的社会资源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但又对城市主流社会的一些排斥和偏见顾忌重重,惟恐难以与城市居民进行融洽的交往与合作,这势必引起他们内心深出的矛盾斗争和抉择之苦,造成其在身份和生活空间之外的更深层面的心理上的边缘化。
范文二:农民工进城与城镇化
农民工进城与城镇化
主讲:经济形势组
主要内容:
一,农民工是什么,城镇化又是什么
二,农民工为何进城
三,农民工进城的影响和后果是什么
四,阻碍农民工进城的因素有哪些
五,如何进行制度创新,消除农民进城的体制障碍
详细:一,农民工是什么,城镇化又是什么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农经商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据有关部门的调查,2009年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45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30亿人。 城镇化与城市化
城镇化的基本内涵是指有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在本质上它与城市化并无二致。
二,农民工为何进城
主动进城(所谓主动进城是指农民为改变自身状况而主动选择到城镇务工经商的进城方式。):基本的原因是提高收入 第二个原因是为公共服务
被动进城:所谓被动进城是指农民因失去土地等因素而被迫选择到城镇务工经商的进城方式。
*“种地无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即“三无”农民)
*新“三农”(无地农民,失地农民,外出打工农民)问题
三,农民工进城的影响和后果是什么
言: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进程最深刻的两件事情,第一是以美国为首的新技术革命,第二是中国的城市化。 ——约瑟夫 斯蒂格利茨
农民进城,不仅为农民的就业门路打开了广阔的空间,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推动中国的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重要动力源泉。
1,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
*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
*农民工低成本劳动力满足了工业化需求,使我国成为“世界工厂” *人口红利不会持续太久
“人口红利”指的是有生产能力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高,促进经济发展
2,促进市场发育,提高劳动力市场化程度
*农村劳动力市场化程度提高,企业对农民工的用工基本自由 *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不断发展 3,打破城乡分割就业格局,促进城乡二元结构转换
*劳动力在全国和城乡之间“双向流动”
*城乡分割仍然存在
4,为改革提供制度需求,是促进改革的重要动力
*极大的推动着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农民工进城在城乡都带来了挑战
首先,在塔门的来源地——农村,数量如此庞大的农民转移就业,带来了一系列新情况,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带来了明显影响。
*部分农民实际上已经在城镇生产生活,只是部分地区呈现出村庄的季节性空心化特征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对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产生影响 *家庭结构分散化,留守家属面临多重困难
对城市而言,潮水般涌入的农民工也带来了巨大挑战。其中,最大的
挑战是它加剧了城市资源和服务的紧张局面
*对城镇居民就业的冲击
*对城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冲击
四,阻碍农民工进城的因素有哪些
1,现行农村土地制度限制了农民转移
2,户籍制度造成城乡分割,严重影响了农民工进城
*户籍制度是政府行政机关以家庭(户)为单位对所在地区的全部居民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制度,这是中国最古老、最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 *1949年后的户籍制度不仅具有人口统计、人员管理、社区治安的功能,而且还有劳动就业、粮油供应、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社会福利、政治选举等功能;它既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制度,也是划分社会身份的主要依据。
*这种户籍制度还禁止人们自由迁徙
3,基本公共服务差异化和供给总量不足
全国各地在本地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公共服务上普遍存在差别。同时现有的社会保险与其他地区之间缺乏必要的转移持续。住房保障缺乏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4,城市生活成本过高
5,城市的承载能力短期内很难有较大提升
我国大部分城市短期内还无法为大量转移的农村人口提供足够的空间,而转移成本的上升同时增加了城市政府的顾虑,减弱了政策推行的力度和效果。
6,生活方式不同影响了农民落户城市
*在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的地区,由于文化层次、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之间、不同省份的外来人口之间矛盾纠纷频发
*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增多,不但给当地社会管理带来严峻考验,也进一步加剧了外来人口与当地居民的对立情绪
*大多数农民工仍觉得会受到排挤和歧视,成为游离于城市社会之外的“边缘群体”
*一部分城市原有居民认为,外来人员不但是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更是“侵占”了原属于自己的公共资源,因而对于农民市民化保持者抵触情绪
五,如何进行制度创新,消除农民进城的体制障碍
1,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适当扩大农村土地流转范围
*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
*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
在农村社保全面建立的基础上,研究农民进城后承包地和住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机制
2,加快户籍改革步伐
进入21世纪后,重庆、上海、广东、四川等省事也开始户籍制度改革的试验,允许进城的农民工、商人和其它移民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转为城市户口
城市承接能力有限,户口上附着福利太多→回归“本位” 3,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
*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统筹和一体化 基本公共服务综合包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持续转移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方式
4,改革完善与农民市民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优化公共支出结构和方向
*建立各级政府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进一步完善分税制,理顺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5,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融合
*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社会融合组织
*加强治安防控力量建设
*推进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培训
结语
*一方面,城镇化的潮流浩浩荡荡,各级政府不能逆潮流而动,应当站在潮流之前,未雨绸缪,顺势而为
*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当树立科学和民主的理念,遵循城市化的客观规律,正确处理和协调好城镇化过程中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坚决避免和制止那种吧积极的城镇化政策扭曲为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城市化运动
*我们需要的是一种积极稳妥、合理有序、民有民治民享的城市化
范文三:城镇化与农民工进城
农民工进城与中国城镇化的相互关系
姚士谋 陈 爽 章以本
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所城市中心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中国专家组
城市化水平提升是世界经济发展、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农业国向工业国跨越的必由之路。由于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发展的原因,我国目前的城镇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由1978年的18.6%提升到2008年的45%左右。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农民工进城,将近有1.5亿农村人口转化为非农人口,大部分的农民工已转化为城镇的暂住人口。这是我国城镇化成长发展的主流形式。本文将从农村劳力推动我国特色的城镇化、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以及城乡统筹与中国城镇化的关键性策略等方面探索农民工进城与我国城镇化的相互关系;并总结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若干规律及其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国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 1 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新特点与新问题
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现代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大规模的转移、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份额大幅度的下降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城市是以工业产品、市场和服务业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的聚集地,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非农产业的发展与集聚、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人口和经济活动向城镇地区集中是城镇化的基本特征。因此,城镇化与人口增长、产业转移、用地扩展、城乡交流等要素密切相关。依据我国的国情状况,近30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较为迅速,农业劳动力转化的规模也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特征:
1.1我国的城镇化出现了向心集聚到郊区城市化提长的跨越式发展阶段
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才开始进入初始的现代城镇化阶段,加之国内各地区发展条件有着明显差异,因此我国城镇化表现出多个演化阶段相互交叉的态势,而并非像发达国家受市场规律的支配那样,各个阶段依次地完成。我国城镇化总体水平不高,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发达国家(北美西欧)城镇化平均水平已达到57.6%,而当时我国城镇化水平仅有16.5%(1957)。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水平较低、商品化程度不高的农业大国,不仅在沿海许多城市区域,而且在内地那些省会城市,大部分地区城镇化仍然是向心集聚(人口与产业的集聚)、工业基础差、市场不发育、基础设施很薄弱的状况。一般工业化国家、城镇化开始起动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大致达到200~250美元左右,而我国在50年代初期人均GDP 仅有50~60美元,城镇化起动的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只有到了20世纪90年代之后,沿海一些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城市群地区才出现郊区城市化的阶段。我国各地的城镇化发展阶段相互叠加,内地与沿海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差异以及开始大规模的产业集聚和土地开发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城镇化的实践内容,也使得我国城镇化道路出现多种模式与问题,农业和农村发展有利于扩大城市工业及服务业发展必需的市场需要,而且建立在农村发展基础上的小城镇发展,也是我国城镇化道路的一个重要特征,促进了大中城市与乡村小城镇相互协调发展的新道路的形式。
1.2农业劳动力大批转移,缓解了城镇化滞后的状况
三中全会确立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大大地提高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提升了我国的经济实力与工业化水平。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工业化率达到47.9%,但全国的城镇化率仅有17.9%,城镇化率落后于工业化率24.8个百分点,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的发展。随着我国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农民工大批进城务工,到2008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45%左右,滞后工业化率只有4.3个百分点,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的状况已经得到有效的扭转,城镇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在总体上已经基本适应。我国目前的城镇化水平已接近中等发展国家的平均水平,在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建设方面积累了较多的创新经验和城镇化发展模式。
我国城镇化实现了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量转移(见表1),农村劳动力人均资源的占有量低的局面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缓解了人地矛盾,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2007年全国有
1.5亿人进城务工,农业劳动力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已从1984年的4.5亩上升到2007年的6.5亩,提
高了农业规模经营和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有利于我国农村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表1 我国农业动力转移的几个阶段 资料来源:①农业部发展研究中心统计(范小建),2005 ②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年鉴北京:(1985~2006年)
1.3改革开放后城镇化持续快速增长
建国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期间,由于经济恢复,解放了生产力,并实现大批重点工业项目,工业化推动了城镇化,这一阶段城镇化发展比较正常。但自1958年后的“**”以及非正常发展的“**”时期,我国的经济经历了上下起伏波动,城镇化出现低落时期。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得以调整,城镇化发展由此获得新的动力。一个主要的推动力来自于农业及农村的发展。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先导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效应的激发下,我国农业生产获得空前发展,大批农业劳力转移到城镇,发展工业生产;另一个城镇化的动力来自于沿海特区,以及14个港口城市开放政策,外商投入、港台资本又推动了城镇工业开发区的迅速发展,农民进城打工,推动现代化城市的建设,提高了我国城镇化水平。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以及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了全国各大城市和小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同时又赋予城市以新的发展活力,激活了城市周边地区的发展。辐射和带动作用,大大地推动了城镇化的迅速发展,1980~2006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年均增长达到0.8个百分点,一改前30年显著低于世界平均速度的记录,为同期世界城镇化速度的
2.3倍。
1.4城镇化始终存在着相对的发展不平衡现象
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资源贫乏、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像青藏高寒地区和西北干旱地区等广大地区均属于人类难于生存与城镇发展极困难之地,城镇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地区差异。因此,城镇化发展存在着不平衡现象。
表2 我国三大类型区城镇分布比较表
资料来源:中国自然地理概论,2005
中国城市年鉴,2006年(北京)
我国东部地区有456.9万 km2,集中分布了608个城市,约占全国的92%,也是我国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布局在沿海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和辽宁山东等地区。这里农耕历史悠久、工农业与商品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吸收国外资本以及港台资本占全国的76%左右。 而我国的西北与青藏高寒区,大部分均属于自然条件恶劣、雨量稀少、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和人口稀少的不毛之地,国土面积占全国54%,但在全国661个城市中仅有53个城市分布在这一地区,城镇人口不到2500万人,仅占全国城镇人口的4.3%,我们再从各省区城镇化率作一个分类,大体情况如下(表3) 表3 年全国各省区城镇化率的地域差异分析(2006年)
注:本表我们应用2000年全国分省区(市)城镇人口、非农业人口以及计算出的城镇化率进行分类、分析比较所得(作者)。
2 城乡统筹推进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新道路
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实施城乡统筹的新战略,也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创新历程,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具有重大国际意义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过程具有两个基本涵义:一方面,要从城镇化一般规律出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相对均衡发展的思路,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另一方面,从现阶段发展城镇化问题的特殊性出发,重点要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提高与发展农业综合生产力问题,国务院多次减免农业税收,鼓励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扩大粮食生产支援城市,从长远发展过程去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2005)。
实施城乡统筹法则,推进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其基本战略思想是,依循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必须把城乡统筹作为推动城镇化、工业化的一项战略任务,走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城镇化发展的道路(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2008)。具体表现在:
①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符合国情国力,多元化选择城镇化发展模式,例如苏南模式、温州模式、晋江模
式等等。
②将人口流动与城镇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综合性加工工业与现代服务业,生产力布局形成一定规模的经济增长点(城镇)。
③将生产力要素流动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发展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商品率,发展农村工业化的贸易经济。
④将加快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和推进农村城镇化结合起来,发展县域经济,重点培植小城镇成为地区经济的“节点”。
⑤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加快城镇现代化和生态化的建设,关注民生,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出现了多种劳动力转移模式,这些模式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沿海地区经过试点,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城乡间合理流动,有条件的农民可以在城镇买房,变为城镇人口,享受城镇生活待遇,给予与城镇居民一样的社会福利保险等。其基本经验是以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为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性作用,逐步放宽农民自由择业的选择权力,探索与城镇化相结合的就业途径等,进一步开放城市,实现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调整就业政策,创新管理体制,促进农村工业、小城镇乡镇企业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路子。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以及关健性的创新历程,取得了骄人的成就,特别是全国各地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为世人所瞩目。中国开始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市化浪潮,城外有数以亿计的农业劳动大军走进城市改变着农民的命运。世界上全球化推动了中国,中国以大规模的城镇化回应了世界。中国的城镇化被美国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斯蒂克里茨经济学家称之为与美国的信息化革命一起,在21世纪之初影响世界的两件大事。
人类为了生活得更美好,工作得更舒心,集中聚居在大大小小的城镇里,提高生产力,建设现代化城市,弘扬科学文化,21世纪的大都市像纽约、东京、上海、巴黎、北京、香港等等更加光彩璀璨夺目,繁荣昌盛。然而,许多长期关注城镇发展的著名学者(如吴良镛、吴传钧、周干峙、陆大道院士等)一再告诫我们:过去的30年,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虽然取得了辉煌成就,但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人口过速增长、土地失控、水和空气污染严重、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正威胁着人类安全。
今后半世纪内,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应考虑如下几个重大问题:一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速度不宜过快,应按照我国的国情条件,走一条资源节约型的健康城镇化道路;二是注重城镇产业尽快转型,在那些城镇密集区域应由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走集约化、专业化、内部挖潜、产业转换,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道路;三是增加城镇人口,吸纳农村剩余劳力,适当扩大城镇、人口与用地规模。完善市政设施与城镇的服务设施,使之在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四是树立区域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严格保护的长远发展观念,要强化各个城市区域的资源合理利用与优化开发区管理政策的手段,优化城市各个功能分区,建设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
总之,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思路与政策,应严格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各地城镇的资源环境状况与总体环境容量,水、土、生物与各种物质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大力发展城乡经济,建设城镇现代化,走一条资源节约型的城乡一体化道路。即按照科学发展观,依据我国的国情国力走一条大中小城市与重点小城镇协调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城镇化的道路。
3 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探索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明确了我国城镇化的重要发展方针。2003年中央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城镇化进程”,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推进城镇化的同时面对着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解决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环境脆弱、地区差异大等许多问题和矛盾(**,2005)。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一是要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城镇
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合理、集约利用土地、水等资源,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集约式的城镇化道路。二是要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条件和社会可承受程度,发挥市场对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作用,通过市场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吸收各类必需的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同时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城镇化的管理、引导、规范。三是要坚持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推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各级各类城市和小城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职能作用。四是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基础,合理确定各地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因地制宜地制定城镇化战略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分工协作,实现城市以及地区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要通过深入改革,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营造城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再一次强调了城镇化对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意义,提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在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上,再次明确了按照“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今后半个世纪内,中国城市化进程应考虑如下因素:一是工业化已进入中期阶段,在沿海地区应由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走集约经营、内涵挖潜、产业转换,提高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道路,为数众多的富余人员将从企业分离,全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将减缓,产业结构转向以现代第三产业为主,城市社会走向信息化、现代化、智能化,这将影响大批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数量和速度。二是增加城镇人口,扩大用地规模必须投入巨额资金,特别是城市规模扩大了,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种市政设施,管线工程、交通道路以及房地产业都需要很多资金投入。三是城镇人口增加对土地、水资源、能源和环境质量等方面产生巨大需要。因此,根据上述种种因素与制约条件,我国城市化道路应当有序、健康、科学合理地实现城市化进程,分类引导各地区的人口城镇化问题。
总之,使我国城镇化严格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我国的资源状况与总体环境容量,走一条资源节约型的城乡一体化城市化道路,即按照科学发展观,依据我国的国情走一条“高密度、高效率、集约化、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范文四:城镇化与农民工进城
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问题探析
内容提要:本文从一种社会心理学角度对我国进城农民工进行了尝试性的理论研究。研究发现,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表现出一种矛盾不和谐的态势,即对城市社会在地域上的强归属和群体上的弱归属。这种状况对进城农民工和城市社会都可能并已经产生一系列的不利影响,对此笔者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 键 词:农民工 城市归属感 地域归属感 群体归属感
一、问题的提出
“三农”问题和城镇化问题是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而农民工问题正同时处在这两大问题的核心地带。也许正缘于此,近年来农民工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受到我国政府重点关注,同时也成为我国学术界尤其是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关注和研究的重要问题,并且取得了很多的成果。
近年来我国农民工问题从社会学角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工流动行为的研究、农民工内部的分化或分层状况、农民工群体与社会的关系、农民工的社区研究以及农民工外出对农村发展和农民现代性的影响、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政策研究等方面[1],这些研究大多是从中宏观层面和显性的角度出发,而从农民工的社会心理、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以及城市融入和适应等微观层面和隐性角度的专门研究显得不足。然而这些方面的研究对于农民工问题的根本解决却是有着不可或缺的价值和意义,不可不研究。就如本文研究的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其不仅是进城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程度的重要表现和参照,同时也是影响进城农民工城市适应和城市社会稳定与整合的重要因素,农民工很多的行为都可以从该角度进行合理解释,例如进城农民工的迁移与回流、进城农民工的行为失范与犯罪、进城农民工与城市市民的摩擦与冲突等等。
对进城农民工城市归属感问题的专门性研究,迄今为止还没有,但在对农民工问题的相关研究中有很多零星涉及。比如,“我们认为这种(与城市)接触的经验也会带来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和归属感的形成”、“而?村民?心态使农民工对城市无法产生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只有自卑的?陌生人?的感觉”[2],“农民工不能融入城市社会,就会使他们只有家乡意识而没有他们所在城市的社区意识,对所生活的城市社区没有归属感,更无法产生主人翁意识”[3],“要使他们(农民工)既是城市生活的创造者,又是城市生活的享受者,以致对城市产生归属感”[4],“(农民工)获得了一些较为现代化的观念,但仍对城市没有归属感”、“引导外来人口对城市的归属感,让他们认识到自己也是城市的主人、社区的主人”[5]。
以上这些对进城农民工城市归属感问题的相关论述,一方面说明了这一问题存在的广泛性,有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表明对这一问题研究有待规范,凸现了进行专门研究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
二、进城农民工城市归属感的概念界定及其层面构成
所谓“归属感”,字面上的理解是“归于、属于某种事物的情感”之意,隶属于社会文化心
理范畴,其并不像我们身边的具体事物那样有形有色、易于感知,但它却客观地存在并影响着人的行为表现。具体一点讲,它是外界环境作用于人而产生的一种内部主观意识,这种作用结果又进一步影响着人在环境中的行为。由此不难看出,“归属感”作为一种社会心理,是介于外界环境与人的行为的一个中间变量,我们要探求人的行为与外界环境的互动关系,往往需要借助这一变量,而且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借助这一变量才能顺利地展开相关研究。
对“归属感”的研究一般见于 “社区归属感”、“群体归属感”以及“组织归属感”等研究之中,尤其是常见于“社区归属感”的研究当中。所谓社区归属感,“是指社区居民对本社区地域和人群集合认同、喜爱和依恋的感觉”[6];“是指社区成员对所居住地区和所属的文化群体的认同、喜爱和依恋”[7]。本文研究的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与社区归属感在基本含义与特征上有很大的关联度和相似性,但同时又有其很大的独特性。首先,城市归属感可归于社区归属感的范畴。按照我国最基本、最主要社区分类方法,即按照社区的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多元标准可将社区划分为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城镇(集镇)社区[8],而本文研究的“城市归属感”当中的“城市”一词即指该种划分意义上的“城市”,所以“城市”亦可换种角度说成“城市社区”,“城市归属感”同理亦可理解为“城市社区归属感”,其当然可归于“社区归属感”的范畴了。但是同时,本文研究意义上的“城市社区”与我们日常所说的“城市社区”又有很大的不同,它并不是指具体的哪一个城市,更不是指城市具体的哪一个街道或居民小区,而是泛指意义上的城市。
另外,社区归属感的主体——社区居民,与本文中城市归属感的主体——进城农民工,在相应的身份特征上有着较大差别:前者在社区中具有事实上和形式上的正式成员身份,而后者最多只是事实上的城市人口,但却不具有制度性的正式居民身份,至少没有明确法律意义上的正式居民身份。这一差别必然导致两者在基本含义以及影响因素等多方面的不同,从而要求在探讨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时,一方面有必要参照社区归属感研究已有的成果和结论,同时也要注意在比较辨别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从身份这个角度看,本文所研究的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倒与非政策性自愿迁移人口对迁入地的归属感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本文对此不作进一步探讨。
在对相关概念进行必要的论述和比较分析基础上,现对“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作如下概念界定: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是指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村人口对城市(地域角度)和城市居民群体在思想和心理上的认同、满意和依恋程度。
根据对农民工城镇归属感以及相关概念的分析和理解,笔者将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划分为两大相对独立的层面——地域意义上的城市归属感和群体意义上的城市归属感,或曰对城市的地域归属感和对城市居民的群体归属感。前一层面主要是从经济和物质等客观条件角度进行分析,后一层面则侧重于从社会和思想心理、文化观念方面展开分析,两者相对独立但并非彼此孤立,更不相互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甚至有一定程度的交叠,共同构成了本文研究的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在此对进城农民工城市归属感的层面划分是在尊重客观事实前提下,为了便于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而在前人基础上进行的比较粗糙的划分,其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尝试和创新,对于这种划分的科学性、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的论证和实践检验。下面笔者就在已构建的理论框架下,采用经验分析、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这两大层面分别展开具体分析。
三、进城农民工对城市的地域归属感
进城农民工对城市的地域归属感的含义,可以理解为进城农民工基于城市里迥异于农村的生活与劳动就业方式、收入与物质生活水平、潜在的发展机会以及可利用社会资源存量等客观经济物质条件而对城市产生的认同、满意和依恋程度。地域归属感是影响个体或群体进行迁入、定居、迁出某地域等流动决策的重要因素,在农民工对城市的地域归属感问题上亦是如此。值得一提的是,正如上文所述,“归属感” 是一种社会文化心理和介于外界环境与人的行为的一种中间变量,它在特定情境下能够影响着甚至于决定着人在环境中的行为,但作为一种“中间变量”,其自身情形在很大程度上往往取决与外界环境,其对人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外界力量的传递和转化。对于农民工对城市的地域归属感的态势判断,笔者的观点是很强,依据主要有二。
第一,据农业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估计在二OO二年离土离乡的农民工约为九千四百六十万[9], 如此庞大规模的农村人口自发自愿地从农村涌向城镇,成为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农民工”,这一点就很能说明城镇尤其是城市对于农民工的巨大吸引力,说明农民工在心理预期上对于城镇有着强烈的认同与向往。正是这种深入心底的美好心理预期与向往的存在和延续,使农民工尽管在城镇的生存发展遇到种种困难,尽管受到种种歧视、偏见与不合理对待,仍然坚持在城镇劳动就业甚至是长期定居向市民转化。透过现象从本质上看,这根源于我国长期的城乡分治和城乡居民在生活与发展上的巨大差距,根源于城市相对于农村的绝对性比较优势。正是由于这种绝对性比较优势的存在,农民工才会对城市趋之若鹜,才会对城市产生如此程度的地域归属。
第二,从对农民工的留城返乡倾向以及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满意程度等实证研究来看,也说明农民工对城市有很强的认同和依恋,表现出了很强的地域归属。有人调查显示,大约50%的农村流动人口表示想定居在目前的居住地,除非受到强迫,多数都不打算再回到农村,而只有不到30%的人愿意返回农村的家乡[10]。另外有人的调查表明,对于今后的生活,50.0%的民工希望长期居住在城市,其中占总数34.5%的人希望取得城市户口;22.1%的人想赚够了钱就回家乡,还有5.2%的人想尽快回家乡,14.5%的人回答走一步看一步,视情况而定[11]。还有人进行的农民工的调查也显示,56.3%的愿意留在城市,34.4%的愿意回到农村,9.3%的拿不定主意[12]。综合分析这些数据,进城农民工中表示想留城的比例超过了一半,而表示要返乡的还不到三分之一,相当多的进城农民工有留在城里成为城市居民的愿望。另外,有人的研究也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对其在城市的生活表示满意[13],总体上农民工对目前的工作持基本满意态度[14]。
以上这些实证研究和推断有力地论证了笔者的观点,表明总体上农民工不仅在进城务工前就在心理预期上对城市有很高的认同和向往,而且在其进入城市就业生活一段时间后,对城市也有很高的认同和依恋,显示出了对城市有很强的地域归属。当然这种具体的强度还会因进城农民工的年龄、进城的时间长短、个人的心理预期以及成长经历和背景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差别,但总的形势是进城前后的地域归属感都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四、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
进城农民工城市归属感的另一大构成层面是其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群体归属感是指群体成员基于对群体的运行和发展状况以及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和境遇等客观因素的认知而在思想心理上产生的对该群体的认同、满意和依恋程度。它是群体凝聚力的重要源泉和组成部分,也是群体整合性与稳定性的重要测度标准,其通过影响成员对群体的向心力与关
注支持系数而影响着群体的内部平稳与长远发展,进而会引致与该群体相关的社会组织结构体系的变动。群体成员的群体归属感强弱主要体现在群体成员对自己群体身份的认同程度、群体成员对群体目标和群体价值规范的认同接纳程度以及群体成员与其它成员的交往关联密切程度等方面。其中最基本也是最显著、最主要的表现在于群体成员对其群体身份的认同程度。试想,如果一个群体的成员在思想心理上不认同、不承认其属于该群体,那么该成员对其所属群体的归属感强弱显而易见。
一项有关农民工的调查显示,有59.2%的进城农民工认为自己“还是农村人”,认为自己“已经是城里人”的占15.6%,另外的21.8 %“说不清楚”[15];还有调查显示,有40%的进城农民工把自己定位为“农村人”,只有2%的人把自己定位为“城里人”,另外有20%把自己划归为“半个城里人”,有37%的人“说不上”自己的身份地位[16];另外有调查也显示,认为自己“还是农村人”的占61.6%,认为“也算是城里人”的占8.7%,还有16.5%的认为自己“既不象农村人也不象城里人”[17]。以上这些实证数据表明,大多数的进城农民工认为自己还是农村居民,定位为城市居民的只占极少数。这说明进城农民工虽然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城市劳动人口和城市居民,但由于客观与主观、制度与观念、自身与外界环境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他们的城市居民身份意识总体上还非常淡薄,身份认同转变程度和被城市同化程度偏低。
从另一个角度——农民工在城市的人际交往范围和关系网络来进行分析。进城农民工的社会关系网络是以亲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他们的人际交往圈仍然束缚在亲戚、老乡或农民工的范围内,他们与城市人的交往只限于生产、生活方面的联系,而感情交往极少。这表明进城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联系沟通太少,仅仅停留在最起码的必需层面。这其中当然有进城农民工收入水平、空闲时间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以及外界方面的原因,但也从侧面反映了进城农民工与市民两大群体间的隔阂、疏离甚至是摩擦和冲突,反映了进城农民工对市民群体缺乏认同、对城市居民群体缺乏归属。
经由上面的分析论证,得出的阶段性结论是:进城农民工总体而言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不强,甚至是很弱。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其次才是农民工的自身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社会学研究的相关理论以及基本生活经验,一个群体的利益分配是否公平合理,是影响群体成员对群体的认同、支持和归属的最重要因素。结合我们讨论的主题,进城农民工群体处于城市社会的最底层[18],在城市普遍性地受到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对待,其与市民群体相比不管是在基本公民权利还是就业生活水平以及社会福利待遇上都有相当的差距,成为事实上的“二等公民”。这使进城农民工的城市意识和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难以发育,是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归属感不强的最主要影响因素。具体体现在:1.进城农民工的平等就业权、受教育权和受救助权等基本公民权利遭到不同程度的忽视和限制,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实现。2.农民工作为城市劳动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受了不合理的就业限制后,还不能同工同酬,而且其现实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严重。3.农民工虽然长期在城市工作生活,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却很少能够享受到城市里诸如住房、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等国家提供的社会福利,这些几乎成了城市居民的专利。4.城市管理部门对农民工进行防范式、管制式的管理[19],重管制轻服务、重整顿轻引导,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收费甚至是乱收费现象。5.用人单位和城市居民甚至是政府管理部门对进城农民工存在不同程度的偏见和歧视,这个因素相对而言更容易伤害农民工的感情,阻碍他们对城市社会和居民的心理认同与归属。
我国长期实行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分割制度体系是导致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归属感不强的制度性制约和主要障碍。二元分割的制度体系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从进城农民工自身角度看,这些制度把进城农民工身份限定在进城务工农民、流动人口上,没有注意到进城农民工从职业到生活方式上已经在整体上具备中国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本质上已是产业工人而非农民[20],没有适时地给予具备条件的进城农民工在法律形式上的城市居民身份,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进城农民工在自我身份认识的转变,制约着进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和归属。从间接角度看,这些制度中的较浓的城市封闭性和集体排斥性色彩也对城市居民产生不良导向,使他们长期以来的“一等公民”优越意识难以转变,不能较好地平等看待和对待进城农民工。
城市社会的各种组织团体对进城农民工的关注和容纳不够也是重要原因。无论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行政组织、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还是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建的社区组织、文化团体、福利组织等,农民工都很难进入[21]。最突出的是工会组织和城市居民社区没有对进城农民工必要的承纳与整合。据统计,中国目前还有,亿多职工游离于工会之外,其中大多数是非国有企业的外来务工农民[22]。城市居民社区在吸纳和同化新成员以及城市社会整合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现在城市居民社区还不能较好地有效吸纳、整合大量进城农民工。
除了相关制度政策以及城市社会方面的影响,进城农民工自身因素也不可忽视。一方面进城农民工从农村流向城市经历的是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面临一种高度的再社会化过程。然而由于受到主客观方面的影响,尤其是进城农民工总体的文化素质不高、适应能力较差,要基本适应城市生活,需要一个比较困难和漫长的时期,这必然对他们对于城市的认同与归属产生深刻影响。另一方面,打工赚钱、增加收入是绝大多数进城农民工外出的首要目的,他们中不少人打算务工赚钱再“卸甲归田”、回到农村老家谋划生活,存在一种明显的“城市过客”意识。从而不愿主动与城镇居民交往、融入城市社会,难以形成对城市的深度认同和依恋。另外,进城农民工在进城之前长期生活在农村,小农思想和农民意识在他们身上打下了深刻的印记,这也影响着其对城市社会和城市居民的认同与归属。 五、初步结论与讨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基本结论:(1)主要由于城乡的巨大差距以及农村的落后,进城农民工对城市的地域归属感表现出很强的态势;(2)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不强,这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是外界环境因素;(3)进城农民工对城市的地域归属感与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在强度上表现出较大的反差与矛盾;(4)由于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在两个构成层面上表现出的不一致,从而不能简单地对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作一个比较明确的强弱判定,而只能说,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表现出一种矛盾不和谐的态势——地域上的强归属和群体上的弱归属。
在已得出的基本结论基础上,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探讨。对于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不能简单地说强就是好些或者是弱就不好,应视具体情形而定。但当前的这种矛盾状况,其不利的一面要远大于可能起到的正面效应,所以应设法改变这种局面,化解不利影响,促其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的当前态势已经产生或可能引起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城农民工一方面在地域上表现出对城市的强烈归属与认同,他们当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希望能留在城市定居;但同时由于外界与自身的原因又对城市居民缺乏认同与满意,他们与城市居民互相交往、共同生活的意愿不强。在这样的情况下,进城农民工的一种现实对策与选择就是以原有的人际网络为基础,在城市重建原来的生活方式与文化模式,构建一种以进城农民工为主要成员的初级社会群体与亚文化生态环境。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的一种聚居区——“都市里的村庄”,如北京的“浙江村”、“新疆村”、“安徽村”以及南京的“河南村”等[23],就是这种结果的集中反映和生动体现。这使进城农民工固守狭隘的交往圈,保护了进城农民工身上的传统意识观念,阻碍了其对城市社会的认同与归属,同时也不利与城市社会的整合与发展。
(二)近年来进城农民工与市民的摩擦和冲突有不断攀升的迹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进城农民工对市民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太弱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市民对进城农民工的排斥和不友好映射在农民工的思想中再反射为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的不认同、不满意、缺少归属,进而转化为农民工与市民在生活交往中的互不谅解、互不认同甚至到发生剑拔弩张的冲突的地步。这种现象在年轻一代进城农民工的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如果这种局面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引导,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进城农民工群体意识的不断发育,可能导致进城农民工与市民两大群体的群体性对立与冲突。
(三)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归属感的这种状况还可能助长进城农民工“过客”心态的生成和膨胀。本来大部分进城农民工原初外出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改善经济状况,这使得他们有产生“过客”心态的潜在条件。这种潜在条件在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较弱归属感的催化下而被激发和放大,强化了这种心态的效应与影响。这就可能使进城农民工更进一步与城市社会相疏远,只是被动地适应城市生活,难以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和同化,阻碍其向现代公民的转化。这还可能导致进城农民工的短视和越轨行为,不利于社会稳定。
(四)进城农民工对城市过强的地域归属感也不利于政府对农民工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虽然未来几十年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的重要时期,进城农民工有留在城市并向市民转化的必要性、必然性和紧迫性,但具体以何种方式、以多大比例转化等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论证;而且也不排除因一些突发性事件比如高传染性疾病爆发、突然性战争等而需要疏散城市人口或控制人口流动的可能。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进城农民工的积极配合与支持。但进城农民工对城市过强的依恋势必可能增加国家宏观调控的难度,存在着造成国家重大政策难以奏效甚至是失效的隐患,不利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五)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归属感的这种冲突不和谐状况可能会导致他们的内心矛盾冲突以及他们这一特殊群体“边缘化”程度的加深。这些“离土又离乡”的进城农民工有明显的“边缘人”特征——他们主要生活在城市,主要社会关系却在乡村,“根”却在乡村;他们在职业上是城市劳动者,户籍和身份上却是农民;他们在法律上与城市居民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平等公民,但却不能与城市户口的工人同工同酬。现在,他们一方面留恋城市相对丰富的社会资源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但又对城市主流社会的一些排斥和偏见顾忌重重,惟恐难以与城市居民进行融洽的交往与合作,这势必引起他们内心深出的矛盾斗争和抉择之苦,造成其在身份和生活空间之外的更深层面的心理上的边缘化。
六、几点建议
对于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所表现出的矛盾不和谐态势以及由此引发的问题,该如何改进,促使其走向良性循环。制定可行的对策方案,笔者认为应主要从强化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入手。一方面两大构成层面中强地域归属感的形成原因和背景较之弱群体归属感要更深刻、更难以化解,从前者入手很可能历时更长、成本更高且效果不一定显著;另一方面,弱群体归属感较之强地域归属感所直接或间接引致的负面效应要更突出、更明显。综合考虑,要实现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的和谐健康发展,应以强化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的群体归属感为切入点和重心,同时辅以消融城乡二元分割等必要配套性措施。具体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切实遵照宪法和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精神,维护并努力实现进城农民工在城市作为中国公民和城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确保其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其劳动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其合法的劳动休息时间、确保其应有的劳动福利待遇、确保其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和水平。尽可能消除和规避他们产生为城市社会甚至是整个社会所遗弃、不容的感受,增强其对社会和城市居民的亲近感与满意度。让他们也能更加公平合理地享有我国改革开放的利益增量。
进一步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重点,贯彻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形态,解除农民工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与劣势,消除他们在心理上与城市社会的隔离感,从制度和心理两个层面同时解放进城农民工以及其他的广大农民兄弟,为进城农民工实现平等合理的社会流动和身份转化创造条件。使他们能够适时地、有步骤地在法定身份上能与城市居民趋同,以便为他们在职业、城市意识等其他方面与原有城市居民差距的逐渐缩小奠定基础,增进他们向城市社会靠拢和融入的动机和效率,推动我国城市化的良性快速发展和国民经济有效需求的开发。
改进对进城农民工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方法,清除并杜绝任何针对进城农民工的歧视性和排斥性政策与做法,改变在经济结构和需求上接纳、社会结构和身份上拒绝的不合理趋向。必须看到他们在给城市社会带来一些问题的另一面是他们对城市建设和发展所作出的巨大付出甚至是牺牲,认识到现在进城农民工中的不少人已经是城市的“准市民”并必将成为城市社会的正式成员[24],要将他们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给他们以平等的国民待遇和城市居民待遇。尤其在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等公共物品的供给和分配上,必须考虑到并适当地优先考虑他们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现实需要和应有权利。使他们在城市不仅仅只是“劳作着、生存着”,而且能像大多数的城市居民那样“生活着、享受着”;使他们不至于几乎仅只有生存之空间的而无发展之可能。
加强对进城农民工的引导和教育,增强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加快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的进程。进城农民工由传统的农村社会进入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社会,面临着一个深刻的再社会化问题。如果没有政府有计划地组织的以基本生活常识、城市规章制度、法律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引导和教育,那么其对城市社会的适应和归属必然需要一个漫长和艰难的过程,引起城市社会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就再所难免。所以政府有必要在制定农民工的培训和就业管理规划的同时制定对进城农民工的引导和教育规划,有效提高他们的城市适应性和现代人意识。
积极有效地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其居住的社区和所在地区的工会组织中,提高他们在城市
的组织参与和组织化程度,提供其与城市主流社会交流互动的机会,逐步化解进城农民工与市民间的误解与隔阂,加速新时期城市社会的整合以及进城农民工城市意识的发育。同时这也是推进新时期我国城市社区和工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重要内容,是实现对进城农民工进行有效引导、管理和服务的现实路径。
改善进城农民工的居住条件,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这是增强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和社会的认同与归属的重要举措。既然城市的外来人口必定是长期的现象,甚至长远看来这些人必定会成为正式的市民,那么城市政府方面就有必要在规划建设上确定他们的安生立命之所[25]。政府应规划建设一批低造价但符合基本安全卫生标准的简易住房,使广大进城农民工租住得起,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接受义务教育是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法定权利,也是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本要求,应多渠道安排好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切实保障他们的这项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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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
XXX乡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乡整体工作,按照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有条不紊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汇报: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乡人大建设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活动
乡代表活动中心、代表小组活动室建立8项代表活动制度:即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席选民制度、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专项调研制度、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制度和代表争先创优制度。每位代表联系选民不少于10户。联系重点村干部、老党员、特困户、上访户等,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努力当好群众的“代言人”。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事关代表工作成效的好坏,因此,提高代表的素质能力尤为重要。为提高代表的业务水平,强化代表的履职能力,乡人大活动办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每周一组织代表在会议室进行集体
学习,增强法律知识和服务群众本领,使每一位代表从思想上认识到了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为接下来的人大工作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3、开展“双联三争”活动,体民情,解民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XXX乡人大代表在“双联三争”活动中通过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以“访、听、帮”的形式深入到群众中去,体察民情,解决民忧,争创先进乡镇人大主席团、争创先进代表小组、争做优秀人大代表。一是“走访”群众。县、乡人大代表走村入户,了解群众所想、所盼。主席团成员坚持每月入户走访不少于10天,一般代表每月入户走访6天以上,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职责在一线展现。二是“倾听”民意。通过召开会议或设立群众意见箱等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路、塘、桥、坝的维修,农业科技知识下乡、扶贫工作透明等民生意见进行收集汇总,逐一解决。三是“帮扶”群众。根据群众所需所求,要求主席团成员每年要协助群众完成1至2个项目工程,定点帮扶2至3户困难群众,每月至少为帮扶群众办1件实事。真正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实、做细、做好,把乡人大工作推上新台阶。
4、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
制定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方案,并选取5名代表在选区选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乡直选区参加选民代表人数不低于选民总数的50%,农村选区参加选民代表人数不低于选民总数的10%,且在大会
上进行了民主测评。会议由人大主席主持,代表做述职报告,选民代表评议发言,其他代表书面述职。通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代表们自觉履行职责更加透明化、公开化,起到了良好的舆论监督作用。
(二)代表依法履职情况
1、加强对非法采砂采矿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工作,还XXX乡青山绿水,XXX乡人大主席团积极组织代表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逐村、逐组、逐个砂场进行排查,摸清采砂活动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6月2日,全乡统一行动,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工商、公安、土地、电力等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出动人员120多人,车辆30余辆,通过十天工作,共查封扣押铲车18台、钩机线路板11个、电力设备8台,112个采砂点全部捣毁。有效制止了非法采砂活动,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加强校园饮用水、食品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监督
今年3月、9月,乡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两次对乡六所学校饮用水安全及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督查活动。活动重点从校园食堂环境是否整洁、饭菜质量是否过关、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校园及周围小卖部是否有“三无”食品等多个角度进行检查。同时,组织代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视察,相关职能部门取缔了两所校园周边三处非法施工点。并对少数学校消防器材缺少、防雷设施不完善、安全硬件不够、交通秩序不好、环境卫生差等问题提出了四个整改建议意见。一是要严格重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的
消防设施、消防疏散通道、教学楼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以及防雷设施,并设立醒目标志牌;三是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公共安全常识宣传和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培养应变能力;四是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应急方案,实施责任追究制。
3、对新农村社区建设进行视察
今年五月,XXX乡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针对XXX乡澧园社区建设,宏观从社区整体规划,水、电、路、公共设施配套;广场、游园及社区绿化进行综合视察。并对社区建设进行综合评估。大会最后确定社区建设规划为:跨河高架桥3座、滨河路2条,建成以后社区内部将形成“四纵四横”的路网结构,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日常生活。该社区建设分8年三期进行,一期规划建设用地6.7公顷,拆旧后整合利用,合法占地14.4公顷,预计2015年年底完成;二期建新拆旧分三年进行,2018年底完成;三期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目前工程顺利开展,建成后将成为XXX山乡精品宜居社区。
4、体现人大职责,抓好人大信访工作
XXX人大主席团历来重视人大信访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提升业务素质。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要求主席团成员在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监督法》、《土地管理法》等与农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以民为本,热情细致接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陈述,认真做好记录,主动做好答疑解惑和情绪疏导工作,上半年共接待上访群众20余名,解决实际问题19件,切实保障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三是依法办事,维护
法律权威。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与合法要求,积极向有关部门批转,督促落实;对于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要求不符合实际的,耐心向信访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四是跟踪督办,保障群众利益。要求信访问题承办单位做到限期办结,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信访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或未按要求办结的,督促承办单位快速办理,人大实行跟踪督办,直到信访问题圆满解决。四项工作的落实为全乡大局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开展“四联帮扶”拓展代表工作
为进一步拓展人大代表工作,XXX乡人大主席团要求代表入村、入户、入企业,深入全乡开展“四联帮扶”活动,即联系困难群众、联系留守家庭、联系致富能人、联系诉求对象。着力在助困、助学、助业、助稳等方面开展帮扶。实行“蹲点民情日记”制度,每一名帮扶代表要从帮扶对象所面临的最困难、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着力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帮扶的贫困户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留守儿童得到关爱,孤寡老人能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让致富能人在自己致富的同时,能引领一方群众共同致富;让诉求对象正当的利益诉求得到满足,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目前,共协调扶贫贷款15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7户,帮助留守儿童、孤寡老人160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乡人大代表理论学习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代表履职不到位,法律知识、上级精神掌握甚少。有些代表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甚至政治条件都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多加培训,练好内功,只有让每位代表从思想上认识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每位代表的综合素质,才能充分地履职尽责。
(二)乡人大监督职能有待提高
个别乡级人大代表监督视察工作有走形式的现象,对部分死角视察不够。一些代表有老好人思想,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工作缺乏计划,重点不突出,没有发挥好人大代表的职能。
(三)乡人大代表提议案、建议质量不高
代表大会期间,针对提出的议案、建议等,落实到位少,效率不高。有的代表对议案的性质、作用不太了解,以至于把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也作为议案提出。一些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或意见较少或质量不高,参加活动“一言不发”,评议报告“没有意见”,表决随大流,没有能够较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四)领导重视不到位
部分党委对人大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把人大摆在应有的位置,对人大开展的工作投入的精力、财力甚少,制约了乡镇人大作用的发挥。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着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关注非法采砂,保护山区生态;关注饮用水及食品安全,确保人民身心健康;关注群众的合理诉求,了解民情民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不断促进代表履职,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同时开展工作评议,在评议中改进工作、促进工作,提升工作实效。
(三)着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把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理论学习,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升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把代表的兴奋点集中到当好参谋助手、服务科学发展上;加强制度建设,使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努力加强人大代表的自身建设,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组织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性、服务型人大代表;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保持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考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作为公安机关,加强党建工作,夯实公安基层党组织是在新的社会形势下由公安机关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工作的条件所决定的。也只有加强基层公安党建工作,才能更好地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当前,全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各
方面社会矛盾凸显,公安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如何发挥好堡垒作用,加强公安基层党建工作,更好服务于平安、法治建设是摆在公安民警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笔者结合盐亭县实际,就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谈点认识和看法。
一、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近年来,盐亭县公安机关始终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发展,党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党组织建设工作更加规范。通过检查和平时了解到,我们在党建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深。 部分基层党组织的成员和党务工作者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理解的不深、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工作的标准、内容、程序、规定掌握得不全面,致使党建工作流于形式,开展的不扎实、不规范。
(二)创新意识不够。 在开展党建工作中,一些基层党组织只会按部就班,因循守旧,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研究,不注重总结,没有创新意识,没有办法、举措,致使党建工作发展平淡,无亮点,成效不明显。
(三)重业务、轻党建。 基层部门重业务的现象普遍存在,把业务工作成绩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工作的好坏,作为评功授奖、晋职晋升的主要依据,却忽略了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是推动业务工作的基础没有清醒的认识。
结合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产生以上问题的
原因主要反映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不够。 从目前基层党员队伍的学习上看,虽然能够紧跟县局节奏展开学习,但只是照搬照抄,学习的重点不够明确,学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对政治理论知识领会的不深、理解不透,政治理论思想不扎实。
(二)支部作用发挥不好。 随着社会进步的不断加速,群众的法律意识日渐提高,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基层公安机关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基层党组织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确实发挥了战斗堡垒的作用,但在党建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不够明显,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存在着“议政少、议事多”的现象。
( 三)党建制度落实不够深。 为深入开展党建工作,规范党建工作,从县局到部门都制定了诸多相关制度规定。从落实上看,上级要求的紧,基层落实的就快,上级要求的不严,基层就敷衍了事,在制度落实上不深不细。
二、党建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指出 :“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的建设就是要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使广大公安民警充分意识到党员身份的特殊性,即党员要以先进性、纯洁性为基础,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使公安工作能够有效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的政令、警令。
一是党建工作能确保政令警令的畅通执行。 公安机关面对社会治安形势错综复杂、瞬息万变,公安工作机动性、灵活性、突发性的特征十分明显,因此只有政令警令畅通,才能高效、迅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实际上就是要以党组织作为依托和基础,进一步以强大的思想动力,指导推动全盘公安工作。最近几年,我局先后开展了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将党的理念深入贯彻到每一项公安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增强和展示广大公安民警对党的绝对忠诚和无限热爱。
二是党建工作能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当前我国大环境基本和平稳定,但是国内的各种矛盾依旧敏感脆弱,公安机关处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对敌斗争的第一线,当国家举办重大活动、遭遇重大灾难以及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事件时,公安民警要始终站在最前沿,依靠组织保障来化解矛盾和处理问题。因此,通过党建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能进一步强化组织堡垒作用,增强民警对组织的整体认同感。
三是党建工作能确保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 通过党建工作的不断推进,强化公安民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才能促进公安中心工作不断地向前发展,公安民警忠诚履职、执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实践证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要健康科学发展,关键在于党建工作。因此,要坚决与庸、懒、散等不良作风作斗争,从党建工作入手,强化政治修养和品德教育,切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三、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强化基础意识,打造团结型基层党组织。 一是要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委员和各党(总)支部委员要定期向党员民警述职述谦,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班子成员通过民主生活会达到剖析自己、相互了解、增进团结、明确方向、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是要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培训工作。要不断提升党务干部个人素质,进一步强化党务干部培训工作,以“三会一课”、专家培训、观看视频、谈心谈话以及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等方式,使广大党务干部能够清楚“什么是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和“如何做好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三是要发扬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优良作风。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有凝聚力、有战斗的集体。四是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通过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凝聚力,增强战斗力。
(二)强化政治意识,打造学习型基层党组织。 一是要坚持好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要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学习档案,主要包括学习情况、读书情况、心得体会等,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落实。二是要坚持落实好党(总)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规范党(总)支部学习活动,做到“六有”,即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学习成果。三是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要深入学习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要认真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党章等重点知识;认真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月份有安排;党员民警要根据工作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内容,积极倡导党员民警日学 1小时、周写 1篇心得、月读 1本书。做好学习、读书笔记,确保学习的有效性,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民警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和理论水平,为基层党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四是要丰富学习教育形式。通过上党课、座谈会、知识答题、演讲会、读书心得展评、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提高党员民警的学习兴趣,同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强化专业意识,打造战斗型基层党组织。 一是要着力抓好执法教育培训工作。紧密结合省厅提出的“四化建设”,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把对基层党员民警的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来抓,组织民警学习规范执法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根植于每个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上,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二是要强化内务管理。从党员民警穿衣戴帽、言谈举止、内务管理、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等日常行为抓起,以“一举一动”抓队伍建设,“一点一滴”树形象,切实把优秀的警风与崇高的党性相结合,营造出一支“忠诚、为民、敬业、奉献”的警察执法队伍。三是要加强岗位练兵。根据各党(总)支部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形成战训合一,在实践中检验练兵成果,在工作中提升执法水平,在执法中提升
良好的形象。四是要积极培养先进,典型引路。以盐亭公安队伍中的二级英模何瑞修、秦小斌为典型,以盐亭公安中的全省优秀民警、一等公务员、县十佳道德模范贾朋辉为榜样深入开展学先进活动,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
(四)强化群众意识,打造创新型基层党组织。 公安工作时时刻刻都在“零距离”与百姓打交道,服务能力的高低事关群众幸福指数,只有在创新服务上做足功夫,公安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一是要深入开展万警进万家活动。基层党员民警要时刻将群众当前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心,定期深入群众中走访、调查了解,针对民情、民意、民声积极创新打、防、管、控模式。二是要广泛开展党员结对互助。建立健全家庭、工作、生活困难、违规违纪高风险党员民警档案,落实定点帮扶政策,建立定期与不定期上门家访、经常性慰问、心理疏导等工作机制,让广大党员民警真切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三是要树立窗口便民、利民、为民新品牌。针对公安机关窗口服务的特殊性,基层党员民警特别是窗口民警要全方位提升综合素质,窗口办事民警要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端正为民服务态度、增强为民办事效能上下功夫、想办法、添措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热忱、高效、满意的效果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四是要拓宽服务渠道,把联系服务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加强社会治安防范,有效减少发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感,让群众少担心;实施阳光警务,强化警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推行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少烦心;以解决问题为
目标,切是研究解决无户青少年,年龄、姓名变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
益的问题,让群众少揪心。
范文五:关于农民工进城与城镇化的思考
城镇化与农民工进城的思考
[摘要] “农民工”问题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它既不同于城市居民,又有别于农村居民。农民工为城市做出了许多贡献, 城市越来越离不开他们,但是农民工却没有享受到与贡献对等的权利。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现代社会风险的增加,政府越来越有必要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以科学的安排和统一的规划,从而有效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关键字:农民工就业,城镇化
一、城市农民工的就业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到2005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推算,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规模已达1.2亿人,其中,进城农村劳动力约为1亿人。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其中制造业占27%,建筑业占26%,住宿和餐饮业占11%,批发和零售业占1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9%,其他行业占15%。据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提供的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占建筑业一线人员的九成以上。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显示:农民工收入低且劳动强度大。收入: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间,每天工作大多超过8小时。然而,这一主要从事重、累、险工种的群体,在现实就业中处于弱势地位,且往往付出惨重的代价。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雇主规避风险推卸责任,逃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使其在工作时间、劳动强度、报酬及工伤处理上都得不到合理地解决。因此,行业风险大、劳动技能差、风险意识淡漠、保障水平低等多种因素导致了农民工在频繁发生工伤事故的同时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成为了工伤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
二、城镇化与农民工进城的关系。
城市化水平提升是世界经济发展、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农业国向工业国跨越的必由之路。由于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发展的原因,我国目前的城镇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由1978年的18.6%提升到2008年的45%左右。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农民工进城,将近有1.5亿农村人口转化为非农人口,大部分的农民工已转化为城镇的暂住人口。这是我国城镇化成长发展的主流形式。
进入21世纪以来,进城的打工的农民工增加到9400万人,成为一个庞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在这里我们把这个特殊的群体称作农民工。农民工是介于农民和工人之间的一个阶层。从职业上看,农民工是不在自己从事农业生产的而是在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但从身份上看,他们仍然是农民,因为他们的户口仍然在农村,他们的家仍然在农村,他们仍有土地在农村,由此可见农民工是一个置业与身份不一致的群体。他们的流动态势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加速发展而呈现增长的趋势。
三、如何让农民工更好地走进城市,融入城市。
1 加强农民工管理主体的建设,设立城乡农民工代办处
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特别是在引导农民进城就业上,尽管政府职能部门做了很大努力,尤其是订单转移的数量在逐年增加,但每年仍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自发地盲目外出,常常导致较多的回流现象,造成了人力财力的浪费。建议在各个城市和农村设立农民工代办处。在农村这个农民工代办处的职能也可以有当地的村委会兼任。他们的职责是负责登记本村出外打工人员并且统一组织本村人员外出到各个城市打工。农村代办处将每年每批外出农民工资料转传给城市代办处,以便统一管理。作为当地代办处还应积极地建立农畜剩余劳动
力资源信息;大力收集用工信息给本村农民工提供务工咨询,以便统一组织务工。这务工咨询由城市农民工代办处统一收集,传递给农村,使整个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形成一个密切的循环体系。
这样一来,大批农民工在城市就会更合法地务工,更有组织化,相关的权益也能受到一定的组织保障。城市农民工代办处有政府相关部门组建,性质属一个行政部门,但这个部门仅是一个过度阶段的部门,是为了确保农民工在城市更好的生活,同时也为了城市与农民工能协调发展。有了农村和城市代办处,就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劳动力市场,这也为解决农民工问题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农民工务工的组织化,规范化必定能使农民工在城市里更好生活,必能减少农民工与城市的冲突;也减少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所以,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乡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机制,同时借助媒体广泛宣传,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向外输送农村剩余劳动力。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和鼓励成立“劳务输出公司”等中介组织。把农民工的一些组织管理交给市场,让社会来管理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让农民工真正的入社会,成为社会的一分子。
2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千方百计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劳务输出地和农民工就业地的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机制,要在农民工培训上给予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智力上的投入。要面对市场的需求,针对农民工自身素质的实际,进行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
3 加强法制建设, 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
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专门建立农民工法,让农民工问题的处理做到有法可依。尤其是输入地政府应加强对进城就业农民的管理和服务,诸如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住房问题、户籍管理问题等等。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建立相应的法律援助制度。另一方面要从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出发,利用各种形式向农民工传授有关法律、法规常识,使其能知法、懂法、用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4 加强农村土地政策改革
农民工一方牵带一份土地,另一方面放弃土地耕作来城市务工。这不仅影响了农村现代化的实现,而且也阻碍了农民工更好地走进城市。因此,农民真正的融入城市必须切断其与土地的关联。进城务工人员必须放弃自己拥有的土地,当然这是一种有偿放弃。进城的农民工以合同的形式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集体,有当地村委会统一承包给大农户实现土地规模化,机械化经营,而对于这些农民工每年可获得一定的补助。或者可以换取股权,有村委将这部分收入替农民工入股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让他们定期收取股息作保障。有关方面一定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在外务工人员土地承包经营的转让工作。 农民工问题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特有的现象,本文对农民工更好地走进城市的问题进行初步研究,提出了组织化,分层分类法等改革设想,希望本文的一些设想能够为农民工研究开辟一个新的领域和视角。
农民工问题是一个当务之急的社会问题,也是“三农问题”的症结,也是城市化历程中的重要问题。农民工更好的走进城市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