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民政部:从4月1日起捡到弃婴必须报警,严禁私养或转送
? 民政部:从4月1日起捡到弃婴必须报警,严禁私养或转送
“从2009年4月1日开始,公民捡拾弃婴(儿)的,一律要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任何公民不得私自收养弃婴(儿)或将弃婴(儿)转送他人。”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婚姻收养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我国现行收养法是1991年12月29日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这一法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收养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
“收养法实施以来,公民依法收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收养登记数量不断上升,大量弃婴(儿)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进入了家庭,得到了妥善安置。”这位负责人介绍,但国内公民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的情况依然存在,因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导致已经被抚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为此,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五部门去年9月下发《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国内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集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2009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国内公民私自收养问题。
据介绍,因收养的事实不同,解决私自收养子女问题按不同时段区别对待:
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依据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公安部《关于国内公民收养弃婴等落户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依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已办理公证的,抚养人可持公证书、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
对199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前产生的私自收养问题,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是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捡拾证明不齐全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经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出具《子女情况证明》,发现地
公安部门对捡拾人进行询问并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收养人持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一级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二是收养人具备抚养教育能力,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先有子女,后又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先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又生育子女的,由收养人提出申请,到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一级政府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发现地公安部门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一级政府民政部门应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并由发现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登记集体户口。
三是收养人不满30周岁,但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私自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且愿意继续抚养的,可向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一级政府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助养申请,登记集体户口后签订义务助养协议,监护责任由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承担。待收养人年满30周岁后,仍符合收养人条件的,可以办理收养登记。
民政部这位负责人强调,今后有关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收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弃婴收养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安置、依法登记和依法收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本着“以人为本、儿童至上、区别对待、依法办理”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已经形成的私自收养问题。(记者 陈丽平)
【刊载日期:2009-4-1】【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范文二:2017退休工资新规
2017年最新国企职工退休工资标准出炉,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那么2017退休工资新规定你是否了解呢? 下面是有2017年国企退休工资新规定,欢迎参阅。
2017退休工资新规定
2017年国企退休工资新规定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基础是社会平均工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 国企职工退休工资标准: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 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 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
年的,按85%计发; 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017退休工资最新规定
1. 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
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 工龄工资(含工龄)
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 工作工资
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 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
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 。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
5、特优津贴
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人民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6、工人的退休金
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7、养老保险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 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 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
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 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
8、医疗保险
单位每月给你交的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 大病统筹只管住院, 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疗保障帐户上打属于你自己的 2%。就是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 这个钱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 剩下的9%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
9、住房公积金
如果你每个月公积金交300块, 那么公司每个月也往你帐户上打300块, 你买房子的时候这就是600块了。如果你一辈子交了5万, 那你帐户上就是10万了, 这种好事大家一定不要拒绝啊。
2017年退休工资计算办法
例如: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 ÷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 ÷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 ÷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 ÷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 ÷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 ÷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范文三:2017驾考新规
2017驾考新规
2017年驾考新规最新颁布了一些规定,难度升级。在科目二和科目三中,考试增加了时间 限制, 超时就不合格。 还新增了路口不礼让行人直接不合格的规定等。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 具体的修改方案。
2017年 10月驾考新规详细介绍
增加了时间限制
科目二
倒车入库、 侧方停车增加了时间限制。 新的驾考标准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 更加突出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 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实用。根据 梳理其中最主要的变化首先表现在对于一些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
比如, 科目二的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 此前的标准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 但新的 标准却明确了完成操作的时间限制。 其中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 210秒, 侧方停车完成 时间不能超过 90秒,一旦超出时间即判为不合格。
科目三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同样有多项操作增加了时间限制 。比如,绿灯亮起后的车辆 起步,原本并无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 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直接评判为不合格。
在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操作,此前的标准要求必须打转向灯,没有 打转向灯的扣 10分。但在新的标准中,此项要求更为严格,不打转向灯的直接不合格。打 了转向灯但时间未满 3秒就转向的直接不合格。
路口不礼让行人直接不合格
比如科目二直角拐弯项目, 此前的规范是:驾驶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由左向右或由右向 左直角拐弯一次通过, 中途不得停车, 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 新的标准则在此基础上要求 “ 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 ”
科目三“起步”项目中,规定“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的” , 直接不合格 ; 变更车道时 , 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 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不合格 ;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 50厘米的,不合格。
除此之外, 新的考试标准也更加注重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 比如, 科三考试就明确遇 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直接不合格。
在通过斑马线和直行通过路口、 路口左转弯、 路口右转弯项目中, 明确不按规定主动避
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 动车的,不合格。
以下为科目三评判标准
通用评判: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a )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
b )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
c )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
d )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
e )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
f ) 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 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
g )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 30cm 的 ;
h )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
i )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
j )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
k )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
l )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
m )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 2次挂挡不进的 ;
n )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
o )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 2s 的 ;
p )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
q )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
r )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
s )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
t )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
u )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
v )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 3s 即转向的 ;
以上两项评判从专项评判引入到综合评判,之前扣 10分,现在直接不合格
w )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
x )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
y )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
z )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
aa )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 的 ;
ab )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
ac )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
ad )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
ae )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
af )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
g )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 30cm 的 ;
h )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
i )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
j )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
k )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
l )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
m )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 2次挂挡不进的 ;
n )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
o )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 2s 的 ;
p )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
q )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
r )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
s )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
t )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
u )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
v )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 3s 即转向的 ;
以上两项评判从专项评判引入到综合评判,之前扣 10分,现在直接不合格
w )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
x )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
y )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
z )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
aa )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 的 ;
ab )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
ac )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
ad )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
ae )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
af )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
a )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
b )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
c ) 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 10分 ;
d )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 10分。 1.1.1.2.4 加减挡位操作
a )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
b )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 10分。
1.1.1.2.5 变更车道
a )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 情况的,不合格 ;
b )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
c ) 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1.1.1.2.6 靠边停车
a )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 不合格 ;
b )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
c )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
d ) 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
e )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
f )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 50cm 的,不合格 ;
g )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 30cm ,未超出 50cm 的, 扣 10分 ;
h )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 10分 ;
i )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 10分 ;
j )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 5分。
1.1.1.2.7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a )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
b )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
c ) 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
d )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
e )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 10分。
1.1.1.2.8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a )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
b )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
c )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1.1.1.2.9 会车
a )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 不减速靠右行驶, 或未与其他车 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
b )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
c )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1.1.2.10 超车(新增项目)
a )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 合格 ;
b )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
c ) 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
d )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
e ) 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 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
f )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
g )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 10分。
1.1.1.2.11 掉头
a )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
b )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
c ) 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 ;
d )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 10分。
1.1.1.2.12 夜间行驶
a )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
b )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
c )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 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
d )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
e )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
f )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
g )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
h )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
i )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 5分。
1.1.1.2.13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评判按 1.1.1.2.12规定执行。
范文四:2017交通新规扣分
2017交通新规扣分
2017交通新规扣分2017-01-09浏览:分享人:丁旭江手机版
2017年已经到来~有车一族的朋友们对于2017年高速交通新规定一定十分关注。那么2017交通新规扣分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17交通新规扣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高速停车就已经很危险了~如果逆行~倒车~这是作死的节奏啊!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新修订条款)
这个不难理解~限速120~你超过50%~就是180公里/小时的速度哦~十次事故九次快~看着那些血淋漓的事故现场~你可别觉得自己的车有多好~技术有多牛~车辆都是有极限的~生命也只有一次。
3、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这里解释一下~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
4、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新修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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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酒驾醉驾
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因酒引起的事故不胜枚举~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一起事故的背后~是多个家庭的破裂~修订后的这个处罚~我都觉得不够严厉。即使喝酒了~还可以找个代驾~千万别自己开车。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现在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你是C1的本却开大货车在路上跑~将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大货车出事故殃及其他小轿车的教训还历历在目~所以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这也是万万不行的。
7、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莫超载~车辆也是有极限的。
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驾驶证被暂扣后~一定不能再次驾驶。否则会再次扣6分~整个处罚也会重上加重了。
2、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应急车道又叫生命通道~是当道路有事故发生~让救护车、清障车快速前往处理时预留的专用车道。这个不单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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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的问题~还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2016年就有这样的一起案例~病人因为没有及时被送到医院死在路上~电视台报道过~网上也有~大家可以自己看看。这是救命的通道~你可别占用!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条款)
最近两年校车事故不断~为了保证校车安全~这次的《驾照新规》增加了一条规定~校车拥有道路使用优先权~也就是说私家车要避让校车先行~否则扣6分。不但要避让校车~还要给校车提供一个安全的驾驶环境。车里坐的~或许就有你的孩子啊。
4、闯红灯(新修订条款)
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你在闯红灯的同时~或许也有人做着同样的事情~高速相撞~九死一生。尤其夜间~闯红灯现象更加严重~伤害自然更多~更严重。
1、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斑马线~是生命线~所以当你驶经人行横道、斑马线时~一定要减速避让行人~必要时刻也要停下车等待行人通过。
2、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匝道本身就比较狭窄~强行超车极容易产生刮蹭事故。而且大部分匝道都伴随着大幅度过弯~加速超车时容易因为离心力而失控翻车。所以请各位谨记匝道不要超车~加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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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事小~车祸事大啊。
3、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禁止标线包括有黄色单、双实线;禁止转弯、直行、调头等~如果违反规定驾驶将面临扣3分的处罚。
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国内的道路设计当中~绝大大部分右转车辆不受信号灯影响。这就就会看到行人与右转车互相抢道的混乱场面。机动车还是需要礼让行人~发生摩擦~或者事故~你就得不偿失了。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很多人以为~我是右转~必须先走~因为国内驾驶室是设置在左边~左转车辆的右边会形成视角盲区。如果有右转车辆不避让的话~就会发生碰撞事故。处于避免事故考虑~在这样的情况下~右转要让左转。
6、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给予扣3分处罚。例如在快速车道慢速行驶。我是最讨厌这样的人了~急死你~有一些人是觉得最内侧车道安全~也有人是为了躲避警察~等等。快速车道慢速行驶~影响交通~也造成安全隐患。
7、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不同程度的超速驾驶有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未超过限
4 / 6
速的50%~只会扣3分。
8、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在国外~当救护车、救火车的信号声响起时~道路上的车辆都会马上靠边停车让行。这是社会群众整体素质高的表现~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些车是去救命、救灾的。所以无论是否扣分处罚~大家在遇见救护车、救火车这些特殊车辆时~请及时避让。
9、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超车时需要把车速提到较快~所以相对于正常驾驶危险度会更高。如果不按照规则而乱超车就极容易发生碰撞事故~而且因为车速较快~这类事故都很严重。
1、不系安全带
安全带属于主动安全~我们上车第一件事~就要正确系好安全带~包括不使用安全带卡扣~即使慢速行驶~如果紧急刹车~也会对车上人员造成伤害的。相信安全带比相信安全气囊靠谱。2017年高速交通新规定
2、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
这个行为一般多见于出租车、公交车上。例如明明它们是直行~却偏偏占着右转车道。私家车一般也就外地司机~不熟悉路况时会犯这错误。
3、超载小于20%
如果车辆限定载人数是5人~却硬塞进了6个人~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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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超载了1。相对于限载人就刚好是20%~这种情况就要面临扣2分的处罚。
4、开车打电话
如果开车不系安全带是赌命~那么开车打电话、发短信、刷微博就完全是不要命的行为了。《驾照新规》对接、拔电话作出了扣2分的处罚规定。
5、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堵车大家都讨厌吧?堵车时乱插队的车大家都讨厌吧?特别是那些从对向车道超车上来~然后强力插入的的车子。这时你是不是像笔者一样~恨不得自己就是交警~上去就给它甩张罚单。
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车辆未张贴年检标、交强险标志
3、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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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2017产假新规
2017产假新规
现在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不少女性都想再要个孩子,可是又担心自己因为生孩子而耽误工作,被公司辞退。没关系,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产假的一些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 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
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呢!
产前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
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生育就医手续 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 假期天数。
生育医疗费 a.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b.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c.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a.正常产、满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b.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 每人一次性增加300 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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