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XXXXX〔2011〕 号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XX县开展事业单位
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XX县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已经县编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XX县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2、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表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1年11月2日
XX县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根据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通过清理规范,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解决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理规范的范围 全县所有事业单位。 三、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对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事业单位,分别予以撤销或整合。 应予撤销的机构主要包括: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承担的特定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 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 应予整合的机构主要包括: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等。 (二)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和规范。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现有超编人员逐步消化。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要相应调整或核减编制。 (三)在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对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性办事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再进行一次清理。 (四)清理规范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不得突击提拔干部和盲目扩大编制。 四、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县直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由各单位商县编委办合作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单位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及表格资料报县编委办。县编委办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我县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及汇总表报市编委办。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情况,不得虚报瞒报,违反有关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土地清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xxx已合法取得原xx土地使用权的事实,决定对位于xx镇xx社区辖区内的原xx场土地,进行一次用地界限及地上附着物全面调查摸底和清理,为确保本次清理行动安全有序和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本次清理活动由以下单位协同工作: xx委员会、xx镇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控违拆违大队。 2、成立专项工作组 顾 问:xx x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 (常务) 成 员:xx xx xx xx xxx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 由建设局、社发局及xx镇城建所、国土所、城管队指定专人,组成工作小组,对原xx场涉及转让给产建投公司的国有划拨土地,进行全面的用地界线调查和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与构筑物)调查摸底。 (二)限期整改 根据调查结果,对于未经原产权人同意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原xx场土地的违章建筑,分别由城乡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依法下达限期拆除的法律文书。 (三)围墙建设 由测绘部门对该宗土地依据用地界限地形图(红线图)进行测量放线后,工程部门尽快组织施工企业进场砌筑围墙。 (四)依法拆违 下达限拆法律文件的违章建筑,法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经所在村组劝导无效后,组织强制拆除。 三、强拆方案: 设立以下工作组: (一)教育劝导组 成 员: 职 责: 1、做好拆除前后的群众思想工作。向当事人宣讲法律,讲清道理,详细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困难,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2、做好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利益关系人和拆违现场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3、协助搞好医疗救护工作,并对受伤人员进行陪护。 (二)稳控组 成 员: 职 责:制定可行的疏导稳控方案,做好强拆户家庭成员及其利益关系人的疏导稳控工作,在强拆行动时以人盯人的方式控制好所有相关人员,确保强拆过程中和强拆前后不出现任何意外事件,防 止以上人员发生过激行为;妨碍现场执法,以保障拆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安全保卫及现场处突组 责任领导: 组 长: 成 员: 职 责: 1、负责拆除现场的秩序维护,拉好安全警戒线,阻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安全警戒区; 2、制定处突应急预案,准备灭火器等相关处突器材,对拆违现场进行清场,快速果断地处置拆违现场的暴力抗法和突发性事件,保障拆违工作人员和拆违机械、车辆的安全; 3、对阻挠拆违的人员实施强制带离现场,并协助医护组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四)强制拆除组 责任领导: 组 长: 成 员: 挖机指挥: 电工及安全员: 现场摄像: 职 责: 1、对拆除物进行现场踏勘,科学制定施工拆除方案,确保拆除工作有序、安全、稳妥; 2、对现场拆除的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的程序和实体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证据齐全、程序到位、适用法律准确; 3、履行对当事人的告知义务,确保所有程序公开、透明; 4、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镇城管中队各派1人做好拆违现场取证工作,制作执行笔录; 5、准备好拆违工具并对违法建筑实施安全拆除; 6.落实现场指挥发出的拆违指令。 (五)财产清理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违法建筑内财产的登记造册,组织搬运至指定地点,防止财物损坏丢失。 (六)医疗救护组 责任领导: 组 长: 成 员:医务人员 名 职 责: 1、安排救护车1台,急救医疗组1个,参与拆违执法活动; 2、准备医疗救治方案,及时救治执法现场可能出现的受伤人员。 (七)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组 责任领导: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工作牌的制作和全体工作人员中晚餐、矿泉水、 警戒线及有关工具等后勤保障;协调各级媒体关系, 关注媒体动态,确保舆情在可控范围应。 (八)交通指挥组 组 长: 成 员: 负责制定交通线路和车辆停放方案、安排工作人员车辆、组织工作人员按时有序上下车,负责现场交通秩序的疏导,保证拆违前、后人员、机械进出畅通。 四、强折流程 1、拆违前召开有关单位强制拆违预备会,审定强拆工作方案,布置强拆工作; 2、强制拆违前一天教育劝导组、安全保卫组和强制拆除组组长带领各相关人员到现场熟悉情况,确定警戒范围,标明岗位,届时各小组组长引领本组人员到达指定岗位; 3、2015的 月 日8:30全体拆违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准时到 开会,各组组长清点人数,向执行指挥长报告情况,由执行指挥长布署工作,由拆违总指挥进行拆违总动员和纪律要求,会后全体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安排,统一乘车出发; 到达现场后,各组迅速按分工各就各位,安全保卫和处突组进入警戒线内,拉好警戒绳索; 执行指挥长下达清场命令,安全保卫和处突组将被执法对象及其它阻碍执行的人员劝离现场,现场拆除组同时进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切断房屋内的水、电、气源;教育劝导和稳控组、安全保卫和处突组、现场拆除组分别将工作情况向执行指挥长报告;财产清 理组进行财产登记和现场摄像取证,并将所有的物品全部搬离到指定地点,并向执行指挥长报告财产清理情况; 执行指挥长下达命令,实施拆违。 五、工作要求 1、全体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调度和指挥,统一乘车,统一行动。 2、所有着制服执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配齐装备,其它工作人员一律佩戴统一拆违工作牌。 3、拆违过程中各工作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彻底拆除违法建筑,确保拆违行动安全、有序、成功。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工作不力影响拆违效果的干部将由相关单位依法问责,从严处理。 4、拆违完成后,由相关村(社区)和联村干部继续做好有关人员的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其它意外事件。 2015年 月 日 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现就今后一阶段自治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 清理的范围 清理的规章包括自治区政府、自治区较大的市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包头市人民政府政府发布的所有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包括自治区政府及其各部门、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旗县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发布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主体和清理依据 自治区政府规章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清理;呼和浩特市政府规章和包头市人民政府规章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包头市人民政府政府负责清理,规范性文件由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机关进行清理。 清理依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三、清理原则 规章清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三类问题进行梳理,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一是规章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二是规章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三是规章之间明显不协调的。在清理过程中发现其他问题的,可以一并处理。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原则是:(一) (二)(三)(四)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政府办公厅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政府规章的清理由政府法制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工作步骤: (二)至(十) 林地清理工作方案 篇一:含山林地清理整顿方案 含山县林地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目的 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占用林地清理整顿活动,准确摸清我县林地占用情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林地法律意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林地保护执法力度,全面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秩序,推进我县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内容 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征占用林地或临时占用林地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或虽办理了占用手续但超面积、超范围、超批复、超时限占用林地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并责令督促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三、清理整顿的原则及政策界限 (一)依法整顿原则。在清理整顿中,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对破坏林地案件的司法解释》以及《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公平公正进行执法活动。 (二)分类整顿原则。在林地清理整顿中,区别不同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对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未归还,也未重新申报林地占用手续而继续占用的,责令停止占地行为,归还林地。对超使用期限占用林地部分按非法占用林地处罚规定依法处理。如需继续占用的,督促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2、对办理了林地占用手续,但有超范围、超面积占地行为的,对超占部分按非法占用林地处罚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督促其尽快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3、对既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也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而非法占地的企业或单位(个人),责令停止非法占地行为,并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其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4、对经林业执法部门多次处理仍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企业或单位(个人),责令停止非法占地行为,并按最高限额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其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5、对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林地面积超过林业行政处罚标准的,按程序由森林公安局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在清理整顿中,要突出重点,重在整改,重在规范占用行为,严禁以罚代批、以罚代管。对所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在依法处理的前提下,必须责令其限期 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实行预受理制度,即在整顿工作队查实非法占地行为后,督促行为人向县林业局提交占用林地申请、提供 相关申报资料,县林业局审查后开具《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预受理单》,县整顿工作队依据《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预受理单》,酌情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否则,将按本方案第二款第5条进行处理。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清理整顿活动从2014年5月1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配合,组建四个清理整顿工作队,分赴全县8个镇及太湖山、苍山、长山等三个国有林(茶)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5月1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县、镇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5月11日-5月20日)。主要任务根据镇林业站提供本辖区内占用林地基本情况,工作队进镇驻村到占用林地企业、单位(个人),查看其占用林地的相关资料、证照,并深入占地现场逐山头、逐地块进行勘察丈量,认真做好《现场查验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镇政府签字审核并盖章。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15日)。主要任务是在调查、勘验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企业、单位(个人)占用林地情况整理形成档案材料,对确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由工作队向其送达《停止非法占用林地通知书》、《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督办通知书》,在充分宣传林地占用相关法规政策的同 时,按本次活动政策规定对其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7月16日-7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整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我县林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措施,健全林地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清理整顿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搞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县林业局成立全县林地清理整顿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林业、林政、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协调林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林政股,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四个清理整顿工作队,专门负责清理整顿工作。各镇也要成立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责任人员,按照本次整顿活动的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切实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严明纪律要求。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各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对所包区域的所有占用林地行为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要依法处理到位。各工作队员要认真执行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林地占用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整顿活动有序开展。 (三)密切协作配合。严格按照这次整顿活动实施步骤,扎实有效地开展林地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加强联合执法, 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篇二:征占用林地自查工作方案789456 关于局属各林场征占用林地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林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开展清理整顿破坏与侵占国有林区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字【2013】67号的要求,经林业局研究,决定开展征占用林地自查工作。现将《免渡河林业局征占用林地自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免渡河林业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免渡河林业局征占用林地自查工作方案 近年来,少数地方违法乱挖、乱占林地情况,给我局的森林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保护我局林地资源,有效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规范林地管理秩序,根据呼伦贝尔市统一部署,2013年3月起在我局施业区范围内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此方案,认真贯 彻执行。 一、检查目的 (一)查清全局施业区内目前林地占用情况。 (二)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林 地案件,有效遏制乱占滥用林地现象,促进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加大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执法力度,切实做到科学、合理、集约利用林地资源,确保我局森林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使林地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轨道,促进林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发展。 二、检查内容 各林场所管辖区内所有占用用林地或改变林地用途等都在检查范围之内。 具体如下: (一)林地保护、管理的情况。包括保护、管理林地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职责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到位。 (二)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越权或化整为零占用林地的情况;有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占用林地情况。 (三)查处违法占用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的情况。包括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占用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是否及时制止和上报;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四)建设工程占用和征用林地情况 1、占用征用林地或改变林地用途情况:调查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占用征用林地,及少批多占、违法占用征用林地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等情况。 2、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手续情况:包括建设工程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工程名称、动工时间、工程类型、工程类别,占用征用林地和改变林地用途的审核、审批机关、文号、时间、面积。 (五)毁林开垦情况。查清是否存在毁林开垦情况,对存在的毁林开垦行为,林业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做出处理,处理决定是否落实。 三、检查方法 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检查技术方案》开展检查。 具体方法如下。 (一)占用征用林地项目调查 1、实际占用征用林地面积。实地核实地点和范围,使用GPS定位仪、罗盘仪、皮尺等仪器测量面积,重点查清未经审核用林地违法违规占地面积。经审核的工程项目占地面积,依据使用林地小班现状图对用地界线内的占地面积进行全部进行实测。 2、占用征用林地类型。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已有资料和成果材料,参考相邻林地现状,实地检查树种、起源、郁闭度,了解原有林地经营目的,确认林地类型。 3、采伐林木情况。重点查清无证采伐林木数量,若林木已被采伐,现状已发生改变,可根据资源档案,参照相邻的相似林分状况,合理推算实际采伐量。 4、违法违规占用征用林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结合实地情况和 座谈会、查阅资料、社会调查等掌握的情况,认定违法违规占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拍摄照片。对违法违规占用征用林地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现场选择小班拍摄数码照片,要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和代表性。 (二)毁林开垦情况调查 依照工程项目占地情况的检查方法,重点查清毁林开垦面积、损毁林木蓄积、损毁林木株数,认定毁林开垦责任单位和和责任人,填写检查表,并拍摄现场照片。 四、检查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林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发动舆论宣传,到各个种植户、养殖户进行宣传,宣传《森林法》、《国家土地法》等相法律法规。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并积极参与林地资源的保护管理。 (二)自查摸底阶段。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各林场自查摸底,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用林地情况认真进行清理、登记。各林场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与资源科、森调队组成调查小组,对辖区内林地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并掌握每一块被占林地的详细情况,利用GPS定位全部落界到地形图上,建立林地利用情况的详细档案,查清违法占用林地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占用时间、占用地点,占用面积、地类林种、损失情况、责任单 位、责任人等。确保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及时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并6月20日上报林业局林地管理办公室。 (三)核查上报阶段。20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由林业局联合检查组与森保科根据上报情况对占用林地逐户进行清理,并进行丈量测算,查清事实。在9月30日前汇总上报林业局。 (四)集中查处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力组织林业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深入查处,使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对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调查;对于重大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传媒公开曝光,同时要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占用林地依法处罚后,补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办理用林地手续。对违法占用林地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森林公安局将依法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保障 篇三:2015年免渡河林业局林地流失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关于免渡河林业局林地流失清理整治工作的 总结报告 呼伦贝尔市林业局: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呼林字【2015】130号)和《内蒙古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内林资函【2015】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力度,严守森林、湿地、植被、物种4 条生态红线,确保林地不减、性质不变、用途不改;按照“林地林用、红线管理、征占审批、违者必惩”的原则,使林地在法律保护下合理利用;为保护我局林地资源,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规范林地管理秩序;根据呼伦贝尔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2014年11月起在我局施业区范围内开展征占用林地流失清理整顿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与人员配置 为了加强对用林地的流失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确保流失清理整顿顺利实施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马洪武为组长,唐越鹏、朱延房为副组长,成员由谢宝贵、张德伟、刘国平、葛玉岩、王志国、于宪军、徐文堂、贾慧永、贾宝秋、吴国兴、王晶欣、冯国璋、屈庆银、张忠民、袁丛山、邢有明、盛源等组成免渡河林业局流失清理整治破坏与非法占用林 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流失、清查、整顿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森保科科长谢宝贵(兼)和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德伟(兼),工作人员由森保科、森林公安分局、资源科、各林场林政管护人员等10多名办公人员,办公室设在森保科。 各林场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主要领导为林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林地管理直接责任人意识,依法加大对破坏林地湿地、生态建设成果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林业局的安排成 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林场清理整顿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林场职工会议,并就对涉及到应清查对象,签订了林地保护责任状。特别是与各“种植户”签订严禁乱开、扩开林地、拱地头、蚕食林地责任状,各“种植户”能够认清形势,积极响应上级要求。 为确保核查的准确性资源部门抽调技术骨干人员组成“技术组”负责专业技术方面的指导,职能部门和各林场抽调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加流失清理整治工作,各组组成人员结合实际,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不隐瞒不虚报。明确施业区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全面进行清理整顿,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狠抓落实,取得实效。此次清查做到了人员、任务、职责全部到位,确保清查整顿工作顺 利进行。 二、在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认识等方面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积极宣传。 为搞好宣传,我局能够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短信等各种多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林地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努力提高全社会保护林地资源的法律意识,让人们自觉地知法守法,切实保护好林地,营造全社会支持重视林地保护的浓厚氛围。林业局将林地管理的政策汇编印制300余份,发放到征(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手中,印发宣传单1000份发放到种植户手中并将 摘取主要内容在电视台连播一周。利用电视、网络等直观宣传手段,对毁林开垦、毁林开矿、采石、采砂等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大力宣传。进而教育群众、震慑犯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没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对流失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此次清查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社会基础。 2、强化指挥调度 林业局清理整顿破坏与侵占林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康越鹏直接管理,确定了以打击毁林开垦、毁林开矿、采石、采砂等非法占用林地为工作重点,坚决杜绝种植户拱地头、扩地边、在所种植林地范围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私自开沟排水、扒树皮、乱砍林木用天烧柴等违法侵占林地及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在林业局党委统一指挥调度下,森保科、森林公安、林场、检查站等执法单位进一步增强打击侵占林地资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转自:wWw.hnBoXu.com 博旭范文网:林地清理工作方案)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系统各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范围,积极开展严打工作。同时,林业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领森保科、森林公安等相关人员对七大林场进行了突击检查。 3、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把握原则,严格执法。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营造氛围。针对林业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轻 林地,重耕地的错误思想,加大保护林地的宣传力度,增强保护林地意识,把保护林地的硬性要求变为职工干部的自觉行为,这次清查林地行动“严”字当头,对各类违法用地重拳出击,依法严肃处理,该补办手续的要限期补办手续,应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按规定予以征收,不得自行减免或者变相减免。 4、充分认识开展征占用林地自查、清查的重大意义 各林场能够提高对依法加强林地管理的认识,把开展占用林地自查作为依法治林,促进林业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自查、清查促进林地管理和林地利用水平的提高,为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开展情况方面 1、加强协同配合,督促检查、落实到位、彰显严打效果 为确保流失清理整治破坏林地取得明显效果,保林地不减、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林场、林业执法人员早出晚归,对各个地块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全局农用林地保有量为45910亩,复查中对所管辖区内种植户是否存在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行为,复查结果:三根河林场995亩,共计6块林地;伊列克得林场6675亩,共计13块林地;北大河林场1107.亩,共计6块林地;扎敦河林场3632亩,共计24块林地;银岭河林场11833亩,共计57块林地;红旗林场691亩,共计5块林地;河南林场20975亩,共计70块林地。基本与2014年春季核查结果一致,突出彰显清查的效果。这在我局林业历史上在较短的时间对社会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一 次专项行动。 3、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征占用林地自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加强征占用林地自查的组织领导,林业局成立了征占用林地自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布署、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森保科、森林公安、资源科、森调队、生产科、天保办、产业办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按时完成自查工作中的各项任务。为此我局下发了关于《免渡河林业局开展清理整治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免林发【2014】9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林 林地清理检查工作方案 为科学合理利用林地,提高林地使用效益,服务振兴发展,进一步规范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切实保护林地资源,按照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地清理检查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经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资源保护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2014年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合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占用征收林地管理,严守林地保护红线,推进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构建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清理检查内容 全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占用林地项目均要纳入清理检查范围,包括取土烧砖、采石开矿占用林地情况,房地产开发占用征收林地情况,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林地情况,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占用林地情况,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和设施占用林地等情况和各类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情况等。特别要查清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东占西等非法占用林地情况。 三、步骤安排 本次清理检查工作从2014年5月20日—6月20日为止,为期一个月,分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规范立制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生态公益林场管理站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占用征收林地调查摸底,并勾绘到1:1万地形图上,计算好面积,认真填报《占用征收林地调查表》、《非法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汇总表》,于5月30日下午5:30分前报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管理中心。乡镇林业管理中心进行汇总,于31日前上报市林业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6月1日—6月10日) 针对清理检查出的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依法处罚,限期整改。 (三)、规范立制阶段(2014年6月11日—6月20日) 针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建立起相应的林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林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林地清理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林地清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县局成立林地清理检查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局长森林公安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森林公安分局分管领导、林政股、林政稽查管理大队、乡镇林业管理中心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林业管理中心,县乡镇林业管理中心主任王富生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二)全面摸清家底,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生态公益林场管理站要对所有的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地毯式的清查,逐地逐块进行核实,对每一宗非法占用林地进行登记造册,切实做到清理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彻底查清非法占用林地情况。期间,市局、县局将在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清理检查基础上,组织专门核查组对各地清理检查的情况进行核查,核实是否存在漏报的情况,全面准确掌握非法占用林地情况。 (三)明确工作职责。 1、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生态公益林场管理站:负责辖区内林地清理检查调查摸底工作,承担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查处和权限外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移送、移交工作。 2、林政稽查管理大队:负责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授权委托权限外而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查处。 3、森林公安局:负责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的侦查。 4、乡镇林业管理中心:负责林地清理检查资料、报表、总结等的报送工作。对符合占用征收条件的林地补(初)审、报批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生态公益林场管理站站长是本次清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非法占用林地情况必须如实上报,如在市局、县局在核查发现隐满不报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将依法立案查处,对敷衍了事,行动迟缓,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问责追究,决不姑息。范文二:土地清理工作方案
范文三:清理工作方案
范文四:林地清理工作方案
范文五:林地清理检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