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不做法医鉴定申请书
不做法医鉴定申请书
陈家湾派出所:
我叫 ,男(或女),汉族,现年 岁,住在 ,我于 年 月 日的 时,因 与 发生纠纷后,将我殴(撕)打致伤,现在,我认为自己的伤情不严重或 ,已不需要进行法医鉴定。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捺印)
年 月 日
物证提取笔录
提取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因侦查案件需要我所的侦查人员 于 年 月 日 时在当事人 手中,提取的物证 共计 张。
的伤情相片 物证: 受害人:
现 场: 像片
侦查人员: (签名)
记录人员: (签名)
被提取人: (签名)
医疗费用条据提取笔录
提取时间: 年 月 日 时
因侦查案件需要我所侦查人员 于 年 月 日 时在当事人 手中,提取医疗费用条据共计 张,合计 元。
被提取人意见:
(填同意或不同意)
被提取人: (签名)
侦查人员: (签名)
记录人: (签名)
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
被传唤人 家属 :
兹有 ,男 (或女),现居住在 。因 被我单位依法予以治安传唤,现特向你通知。
本通知我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传唤人家属(签名)
通知民警(签名):
陈家湾派出所
年 月 日
学习十七大精神第一阶段小结
自我局11月9日召开“严纪律、正警风、树形象”教育活动之后~我所立即行动~马上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学习领导组~为使把十七大精神学深、学透~我所专门聘请专职教员辅导十七大报告有关内容~结合身边事例认真讲解~结合我们公安工作实际深刻体会我所组织全所民警每同一、三、五集体学习和领会十七大精神完后~学习中央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文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指示~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政策和决定~以典型案例~开展整示教育~为使把十七大精神学深、学精、学透~我所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与此同时~为使营造学习十七大精神的浓厚氛围~我所通过张贴标语、挂横幅、出版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争取广大群众参与与支持。第一阶段全所干警通过读书笔记~写心得体会~思想觉悟有了进一步提高~执法执纪作为明显规范~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
陈家湾派出所
2007年11月22日
陈家湾派出所主办 第90期 2007年11月26日
陈家湾派出所“四打四整治”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汇总
为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省厅、市局、县局组织开展“四打四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经所务会研究决定~我所针对辖区内“黄赌毒”问题容易滋生的宾馆、饭店、桑拿按摩、歌舞娱乐、美容美发屋、洗脚屋、茶社、棋牌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刑事、治安案件易发的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场所进行为期三天的集中治理行动。
在这三天的治理行动中~我所共出动警力16人次~车辆2台次~美容美发店10家~废旧物品收购站1家~汽车修理厂4家~网吧4家。清查过程中发现有1家废品收购站属无证经营。网吧内存在管理松散、人员复杂、消防设备简单、手续不齐全。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所对以上几家存在无证经营的场所予以责令停业整顿~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
本期编辑:张忠明 康建军
关于对全乡治安乱点进行上整治的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关注的突出治安问题~确保今冬明春全乡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为明年的全国“两会”和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省厅、市、县局在今冬明春组织开展“四打四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经所务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08年3月31日~在全乡开展一次以集中整治全县社会治安乱点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为使此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使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集中整治领导组~组长由所长张忠明担任~副组长由指导员康建军担任~成员由全所干警组成。
二、整治重点
1、社会治安问题突出、“黄赌毒”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场所~如:饭店、网吧、游戏厅。
2、乡村结合部等外来人口居住较为集中~治安、安全环境较差、治安隐患较多的地区。
3、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居住、停留的各种出租房屋~特别是未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出租房屋。
4、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的一些行业~如: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等。
5、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征地、拆迁、安置的重点和复杂村。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努力解决影响全乡社会治安、安全稳定、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
1、发现、消除一批治安隐患~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
2、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黄涉赌场所~侦破一批“黄赌毒”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3、进一步强化治安防控工作~全乡治安混乱的地区治安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4、规范全乡出租房屋管理~逐步改善外来人口、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村结合部治安秩序混乱、环境“脏乱差”的面貌。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全乡治安乱点实行重点整治是解决长期形成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开展“四打四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社会大局的稳定的重要举措。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治安乱点整治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
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对当地治安乱点的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当地需要重点整治的治安乱点~针对问题~制定出操作性、指导性强的《工作方案》~真抓实干~切实把当地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2、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各种治安乱点。
认真开展对重点地区的整治。严厉查处治安秩序混乱、嫖娼赌博活动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娱乐服务场所~打击处理一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组织淫秽表演~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整治利用民宅开办的棋牌馆、黑网吧、茶社~该取缔的~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继续强化校园周边整治~按照公安部“八条措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厅、书报刊和音像制品零售摊点等场所的管理~清理非法营业场所和流动摊点。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取得实效。整治期间~我所将组织力量开展对重点整治工作的检查~对工作开展力度大~整治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鼓励~对工作迟缓~不推不动~推也不动的将在全所批评。
二00 年 月 日
学习十七大精神实施方案
继我局11月9日召开《关于在全局开展“严纪律、正警风、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之后~我们陈家湾派出所精心组织、积极安排~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与当前开展的“严纪律、正警风、树形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为使这次学习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这次学习十七大精神活动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柳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认真学习和正确理解~把握十七大精神精髓~通过联系实际~查找、整改自身在执法执纪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所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组长由所长张忠明担任~副组长由指导员康建担任~由干警王国鹏负责学习活动的资料收集、情况汇总。
三、主要内容
这次学习活动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入开展十七大精
神的学习讨论~使全所民警自觉投身贯彻落实到实践中~进一步坚定法制理念思想~争做构建和谐社会的楷模,二是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执法执纪大排查、大整顿~认真查找~切实整改民警在执法执纪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明工作纪律。
四、方法步骤
这次学习活动与我局学习整顿活动同步进行~一个同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1、学习阶段,11月9日—11月22日,。组织民警学习和领会十七大的精神实质,学习中央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要指示,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政策和决定~学习过程中要力争达到学深、学精、学透。
2、查纠剖析阶段,11月23日—12月12日,。以“权从何来、为准掌权、为准执法、如何执法”为主题~组织民警开展深入大讨论~每个民警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彻底查找自己在执法执纪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组织写出保证书~以此规范执法行为~严明工作纪律。
3、集中处理阶段,12月13日—12月24日,。全所要对查纠阶段排查和清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存在的问题~要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人民警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主动自查自纠、谈清交待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
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而又拒不交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全局集中开展以“严纪律、正警风、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整顿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神、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加强宣传、警民互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专拦、举报电话等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教育整顿的目的、要求和任务~要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公安机关解决执法执纪突出问题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3、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我所要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与我局在开民的“严纪律、正警风、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公安工作结合起来~与行风政风评议工作结合起来。
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
范文二:法医鉴定出报告要多久_0
要多久 报告 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报告模板 交通肇事法医鉴定报告
篇一:法医鉴定书
法医鉴定意见书
公( )鉴字〔〕 号 指派单位:西夏区公安局
指派日期:2013年10月30日
指派事项:对死者安原的死因作分析
检验日期:2013年10月30日
检验地点:西夏区公安局
一、死者信息:
姓名:王军,性别:男,年龄:20,身份证号码:422802199310222619住址: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男生集体宿舍
二、送检材料:尸体
三、检验:
?对死者身体外部做检查,无明显伤痕。
?对死者身体内部通过照片等手段进行检查,发现主动脉内膜破裂。
四、检验结果
1
?体外无明显伤痕
?主动脉内膜破裂
五、分析意见
该死者胸部受外力打击,导致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死亡。 检验报告人:
主检法医师:
法医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检验机构:西夏区公安局法医鉴定科(盖章)
西夏区公安局(盖章)
2013年10月31日
篇二:司法鉴定报告模板
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西安北路6号恒茂大厦820室 电话:0516,85799555 徐中鉴字(2010)第
020号
司法鉴定报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根据贵院(2010)邳法司委字第9号司法鉴定委托书的内容及要求,对贵院受理的江苏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一案成立鉴定小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对案件中涉及到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并出具报告,现将有关情
2
况报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荣盛文景苑5#、9#楼,局部框剪结构,工程结算经廊坊开发区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审计,因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未达成一致意见,故提出鉴定,鉴定范围经过贵院确认。
二、鉴定依据:
1、司法鉴定委托书;
2、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材料;
3、现场勘查资料;
三、鉴定程序:
1、接受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的鉴定委托;
2、根据司法鉴定委托书的要求,结
合施工合同、结算书及相关材料
进行审核鉴定;
3、向委托人出具鉴定报告。
四、鉴定结果:
一、商业基础回填土:
5#楼:(证据卷宗?P66页)索赔金额:31874.600 元
工程量: 771.49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距2公里、夯填
鉴定金额:23883.54元(含一次挖机进退场费)
3
9#楼:(证据卷宗?P72页)索赔金额:31609.500 元
工程量:761.73 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距2公里、夯填
鉴定金额:17834.75元
二、河塘北侧增加回填土:
5#楼:(证据卷宗?P118页)索赔金额:8952.390元
工程量:618.400 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输、运距200米、夯填
鉴定金额:13230.25元
9#楼:(证据卷宗?P112页)索赔金额:9828.080 元
工程量:644.79 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输、运距200米、夯填
鉴定金额:13794.84元
三、铝合金百叶窗调差:
5#楼:(证据卷宗?P35页)索赔金额:46094.420 元
工程量: 261.000 ?(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调整内容: 铝合金百叶窗由原色调整为彩色(土黄色)
鉴定金额:28797.92元
9#楼:(证据卷宗?P41页)索赔金额:49603.590 元
工程量: 280.87?(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4
调整内容:铝合金百叶窗由原色调整为彩色(土黄色)
鉴定金额:30990.31元
该项调整单价见建设单位现场批复意见证据卷宗?P31页,按《徐州造价信息》参照执行,申请时间2008.8.2,批复时间2008.10.16。差价参照价差按2008.8月《徐州造价信息》调整,本色300元/?,彩色420元/?,标报价320元/?,调差100元/?。
四、护栏工程量调整:
5#楼:证据卷宗?P46页,索赔金额:77149.250元
工程量:480.110 米(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调整内容:护栏增加
鉴定金额:67997.22元
9#楼:证据卷宗?P85页,索赔金额:78253.460 元
工程量:487.4 米(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调整内容:护栏增加
鉴定金额:69024.32元
单价按投标价计入。
五、内外墙增加现浇带及窗台压顶
5#楼:证据卷宗?P63页索赔金额:37206.460 元
工程量:增加:,10钢筋:2.29T,,6.5钢筋:0.481T,C20砼窗台压顶现浇(自拌):16.57m3扣除:空心砖墙370厚:7.67m3,240厚:4m3,200厚:5.28m3,120厚:0.87m3
5
(工程量按图示计算)。
调整内容:由徐州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改为江苏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做法改变引起造价改变。计算省做法扣除市做法,鉴定差价。
鉴定金额:18947.80元
9#楼:证据卷宗?P108页索赔金额:28529.590 元
工程量:增加:,10钢筋:1.43T,,6.5钢筋:0.25T,C20砼窗台压顶现浇(自拌):15.3m3。扣除:空心砖墙370厚:7.41m3,240厚:3.51m3,200厚:3.715m3,120厚:0.67m3(工程量按图示计算)。
鉴定金额:13848.62元
调整内容:由徐州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改为江苏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做法改变引起造价改变。计算省做法扣除市做法,鉴定差价。 单价按投标价计入。
六、钢材调差:
索赔金额:16793.000 元
5#楼:扁钢:6.18T,钢板:1.19T,,10钢筋:2.29 T,,6.5钢
筋0.481T
鉴定金额:8280.08元
9#楼:扁钢:6.18T钢板:1.22T,,10钢筋:1.43 T,,6.5钢筋:0.25T
6
鉴定金额:7413.75元
调整内容:合同约定为钢材价格调整,原审计报告仅对钢筋价格进行了调整,钢筋以外钢材为原投标报价中的含量,钢筋量为(五)变更中钢筋量。
七、9#商业楼模板增量
索赔金额:6182.490 元
工程量:103.18?
鉴定金额:2972.22元
9#商业楼取直变更中模板量未计入,工程量按原审计中砼中模板含量,单价按投标价计入。
八、外墙砖镶贴增加费用
5#楼:索赔金额:348144.480 元,卷宗?P57页
工程量:2898.410 ?(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鉴定金额:182098.17元
9#楼:索赔金额:346591.790 元,卷宗?P49页
工程量:2878.100 ?(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鉴定金额:180645.32元
调整内容:原审计报告中按单价63元,?(不含面砖)计入,现
篇三:怎样申请法医鉴定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hao.lawtime.cn 怎样申请法医鉴定
7
公民申请法医鉴定,首先应向有关的公安、司法机关提交鉴定申请。该部门经审查符合鉴定条件的,可指派或者聘请法医鉴定部门的专业法医师或医师对法医学方面的问题进行鉴定。进行鉴定时,受伤当事人一般应到场,并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包括影像学报告、X光片、CT片、致伤物、照片、证人证言等。
申请法医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8
范文三:法医鉴定书
法医鉴定书
委托单位:通州区公安局
委托日期:2005年1月11日
委托事项:对死者李刚的死因作分析
检验日期:2005年1月11日
检验地点:通州区京津公路
一、 检验过程
⑴对死者身体外部做检查,死者背部有明显严重刮伤,鼻出血,头部表面有出血现象
⑵对死者身体内部通过照片等手段进行检查,发现左手臂关节处有骨折,颅内有很多淤血。
二、 检验结果
⑴背部刮伤严重,头部出血
⑵左手臂关节骨折,颅内有淤血
三、 分析意见
该死者被快速行驶的车从后背将其剐倒在地,由于受力太大和速度快,使其脑部在着地的时候受到猛烈撞击,颅内大出血,致其死亡。
检验报告人:王国荣
主任法医师: 主检法医师:
2011年1月11日
范文四:法医鉴定
案例分析:(一)根据案情分析见到的各种体征
1. 尸体衣着:上着白底浅蓝花短袖衫, 领口及左肩布丝中浸有淡淡的血液痕, 下 着浅紫色黄花,齐膝裤叉。衣服上有淡淡的血迹。据其家属介绍:平时穿的长裙 和布鞋没了。 ——这说明由于下了一整天的大雨尸体在河中经过了长时间的漂流, 在河中受到了大量的撞击和创伤。 而领口及左肩布丝中浸有淡淡的血液痕和衣服 上的血迹可能是在漂流过程中撞击而形成伤痕。 并不是最开始死者的伤痕, 同时 死者所穿的长裙和布鞋不见, 由此可以推断死者在漂流的过程中衣服被水流冲掉 了,或是衣物在犯罪嫌疑人手中。
2. 尸体左侧低下部位尸斑呈紫红色,点、片状;下颌关节出现不明显的尸僵。— —由此可以推断出死亡 2-3个小时, 但由于受到温度和湿度的影响, 尸僵和尸斑 现象会出现的较晚。因此可以推出死亡时间将大于 2-3小时。
3. 体表有多处较浅表的撞击、 划擦伤。 ——由此可以推出这是后来在水中漂流时 造成的伤痕。
4. 窒息死亡的特征较明显。在死者的咽部、呼吸道、食道、胃、小肠一米以内有 与河水一致的溺液、 泥沙及浮游生物, 小肠一米以远处没有。 ——可以推出是窒 息死亡。
5. 头部左额顶部,有一条前后纵行 5cm 长创口,创缘不整齐,软组织有挫灭; 创角钝,深至骨质。创下颅骨有舟状凹陷性骨折,骨折缘有血液侵染。创口内软 组织呈苍白色, 有少量脑组织溢出。 ——由伤口的形状可以看出是用钝器造成的 而形成挫裂创。由此推断是斧锤类的工具。
6. 左额顶部有前后纵行创口——是由于河流流的较快造成的创伤。
7. 骨缘血染—— ;组织苍白色
8. 右颈部皮下有一圆形皮肤表皮剥脱,左侧隐约可见二个圆形皮肤表皮剥脱, 均有半月形的皮肤损伤。 相应部位皮下淋巴结、 及肌肉内有出血。 左侧舌骨角骨 折。—— 由表皮剥落和其形状可推出死者死前是扼死的。
9. 咽部、呼吸道、食道、胃、小肠一米以内有与河水一致的溺液、泥沙及浮游 生物,小肠一米以远没有。胃、小肠一米以内可见食糜。 —— 可看出死者最 终是溺死的,可推出大约死亡 4-5小时。
10. 呼吸道内有溺液、泥沙等 ——由此而窒息死亡。
11. 胃内可闻及较浓的白酒味。可见浸泡的烧饼、香肠、熏酱食品残块约 300克。胃、小肠一米以内可见食糜。——可推断出时间为 2-4小时。
12.在其阴道内检出精液和精虫(型物质为 A 、 O 型) 。——可推断出死者死前曾 于人发生过性关系。
(二)判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死亡性质、致伤工具、现场。
死亡原因:溺死
死亡性质:谋杀
死亡时间:4小时以上
致伤工具:头部创口 —— 斧锤类 扼 痕 ——用手 脏器内有溺液、 泥沙 —— 溺死
现场:路遇、 劫持到发案 (第一现场) , 作案后杀人, 抛尸河内灭迹 (第二 现场) 。 (三) 、为刑事侦查部门提供破案线索 (确定侦查范围 ) 。
现场分析:第一现场去嫌疑人家中寻找死者留下的血痕和打斗的痕迹, 第二现场 去寻找死者的衣物和作案凶器。
犯罪嫌疑人:鲁大根 齐文山
案件轮廓:死者与罪犯生前发生了口角争执, 罪犯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并用钝器 敲击死者的头部将其敲晕,又将其抛入河中,最终死者因窒息而溺死。
范文五:法医鉴定机构
法医鉴定机构
篇一: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机构
国家级十大司法鉴定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2008年12月,中心有6类23项通过实验室认可。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后更名为公安部第
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心专业机构和专业特长涉及法医病理损伤鉴定、法医物证鉴定、DNA鉴定、毒物检验鉴定、毒品检验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枪弹物证检验鉴定、爆炸物证检验鉴定、视听技术检验、文件鉴定、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书写材料和书写时间的检验等方面。中心在职人员300余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28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博士26人,硕士60人。
中心主要负责中央和公安部交办的物证检验鉴定和现场勘验工作,以及省级公安机关提交或其他相关机关委托的各类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自中心成立以来,已检验鉴定各类案件13万余起,参与了不同时期我国很多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的现场勘验或检验鉴定工作。
2006年10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领域第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
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是集办案、科研、培训与教学于一体的刑事科学技术部门。
中心设有16个专业技术科室:现场勘验室、痕迹检验室、现场
图像室、理化检验室、爆炸检验室、文件检验室、指纹检验室、心理测试室、计算机和数字声纹检验室、电子物证检验室、法医病理检验室、法医临床检验室、毒物毒品检验室、DNA检验室、影像技术室和法医二部。建有全国第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8名,其中5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中心自成立以来,立足实战和专案攻坚,近10年每年检验鉴定各类案件两万多起,在许多重特大疑难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死群伤类案(事)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或重要作用,为侦查破案和法庭诉讼提供了准确线索和科学证据。自2003年通过实验室认可以来,至今已有痕迹、理化、文检、指纹、电子物证、声像资料、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等10个专业92个检验项目通过认可,基本涵盖了目前中心所开展的日常工作。
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
中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化的技术队伍。设有法医室、毒化室、声像室、痕检室(含文检专业)、指纹室、理化室(含心理测试专业)、生物物证室、警犬队和综合室9个科室。目前共有技术人员176人,管理人员18人,文职人员50人;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68人(有7人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级职称50人。
中心在现场勘验、法医病理学检验、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
检验、理化分析检验和痕迹检验鉴定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具备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事件的现场取证和研判能力、检验鉴定各类疑难物证的能力和为其他鉴定机构复核疑难案件的能力。
2007年6月以来,中心已有65类165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系全国省厅级公安机关第一个全专业获得认可的单位。中心建有全国第一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法医物证学现场应用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并在2010年2月获科技部批准建立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前身为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处技术科,成立于1979年6月。1996年升格为正处级单位,2008年正式挂牌。
中心设有技术管理、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人类学、法医物证、DNA检验、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及其他痕迹检验、排爆、化验、毒化、理化、毒品、微量物证、文件、声纹、电子物证检验、影像、画像、测谎、指纹、警犬技术等专业。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2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9人,大学本科4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5人,中级职称的27人;具有鉴定资格的有7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全国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23人。
作为中南和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专业最齐全的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中心利用技术手段破获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在影响重大的一系
列部、省督办案件侦破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008年8月,中心通过了实验室国家认可,成为全国首家国家认可的省级公安司法鉴定机构。同时,中心也是公安部和香港特区政府确定的国内唯一一家承担香港居民内地非婚生子女赴港定居亲权鉴定的机构。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
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并已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
中心主要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的鉴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质专家型鉴定人队伍,以及先进、可靠的检测、检查设备和设施,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设立。始建于1932年,是我国近代法医和司法鉴定的发源地。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公民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鉴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70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3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鉴定人10名。
中心与研究所一体,围绕司法鉴定实践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司
法鉴定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研究工作,形成多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为司法鉴定提供科技支撑。首创了覆盖ISO/IEC17025和ISO/IEC17020国际标准要求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在全国司法鉴定行业率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认可的基础上,于2009年再次通过国家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检查机构和能力验证计划提
供者认可的“五合一”评审,具备国际行业认可的“提供可靠数据和司法证明”的能力。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依托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前身系198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1995年成立“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调整转制后,于2006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并更名。
该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8名,具有正高级职称16名、副高级职称16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1人,其中24人在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
该所累计完成各类鉴定6万余件,每年各类咨询1.5万人次,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各省、市、区,承办大量反复缠诉、上访和疑难复杂的案件,为各级司法机关解决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取得良好的社
会效益。
2008年4月,该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依托中山大学设立。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1998年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现有鉴定工作人员46名,其中司法鉴定人23名,鉴定辅助人员23名。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20名,占司法鉴定人的87.0%,司法鉴定人中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分别占69.6%、26.1%和
4.3%,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人团队。
中心长期以来为全国的公、检、法、司和个人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提供法医鉴定工作。各专业迄今共受理和鉴定6万余例案件,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和法医物证等三个主干专业的年检案总量大于5000例,检案数量大,疑难案件多,重复鉴定案件比例高,在一些疑难和敏感案件的鉴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8年7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西南政法大学设立。西南政法大学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即从事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教学、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教学和实践的基础。1986年经司法部批准成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电子证据)鉴定。中心拥有一支人数达73人的学缘、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鉴定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具有几十年的司法鉴定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人才资源。
中心开展以物证类鉴定为主、鉴定种类基本齐全的司法鉴定活动,其中,笔迹和文书检验有多位知名专家教授,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是其特色。
中心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篇二:十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简介
十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简介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高检院办公厅刑事技术室,1988年刑事技术室升格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同期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2000年高检院合并检察技术局、检察技术科学研究所和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记
为司法鉴定中心。
中心目前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文书鉴定、声像资料、电子证据、司法会计等,现有鉴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16人,拥有一批国内同行业中最先进的仪器设备。
中心主要承担最高人
民检察院以及下级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坚持“办案、科研、培训”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务于检察机关办案,着眼于提高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基础建设、专业人才、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增强。2008年12月,中心有6类23项通过实验室认可。
二、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并已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备案登记。
中心主要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的鉴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质专家型鉴定人队伍,以及先进、可靠的检测、检查设备和设施,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三、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依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设立。始建于1932年,是我国近代法医和司法鉴定的发源地。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面向全国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公民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计算机鉴定等。中心现有专职鉴定人员70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3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鉴定人10名。
中心与研究所一体,围绕司法鉴定实践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司法鉴定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研究工作,形成多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为司法鉴定提供科技支撑。首创了覆盖ISO/IEC17025和ISO/IEC17020国际标准要求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在全国司法鉴定行业率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认可的基础上,于2009年再次通过国家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检查机构和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的“五合一”评审,具备国际行业认可的“提供可靠数据和司法证明”的能力。
四、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后更名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为基础成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中心专业机构和专业特长涉及法医病理损伤鉴定、法医物证鉴定、DNA鉴定、毒物检验鉴定、毒品检验鉴定、微量物证鉴定、
痕迹鉴定、指纹鉴定、枪弹物证检验鉴定、爆炸物证检验鉴定、视听技术检验、文件鉴定、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书写材料和书写时间的检验等方面。中心在职人员300余人,有一批高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员38人,副研究员8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28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博士26人,硕士60人。
中心主要负责中央和公安部交办的物证检验鉴定和现场勘验工作,以及省级公安机关提交或其他相关机关委托的各类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复核工作。自中心成立以来,已检验鉴定各类案件13万余起,参与了不同时期我国很多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的现场勘验或检验鉴定工作。
2006年10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领域第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
五、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依托中国政法大学设立,前身系198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1995年成立“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为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经调整转制后,于2006年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并更名。
该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
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38名,具有正高级职称16名、副高级职称16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21人,其中24人在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
该所累计完成各类鉴定6万余件,每年各类咨询1.5万人次,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各省、市、区,承办大量反复缠诉、上访和疑难复杂的案件,为各级司法机关解决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008年4月,该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
篇三: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陕西省司法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省经省司法厅依法审核登记,编入2011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陕西省)》的83家司法鉴定机构和997名司法鉴定人予以公告。
二?一一年六月
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陕西省
(2011年度)
陕西省司法厅 印制
2011年6月
1、机构名称: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法定代表人:李生斌
机构负责人:李生斌
电 话:029-82655096 传 真:029-82655096
邮政编码:710061 电子邮箱:shbinlee@mail.xjtu.edu.cn 许可证号:610002005 资金数额:500万
批准文号:陕司函[2002]41号
登记日期:2002年7月3日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 、法医物证、法医毒物 执业司法鉴定人:26名
李生斌陈 腾顾珊智韩 卫党永辉张秦初 高 雅贾晓俤宋新年王振原刘新社阎春霞 张 平李 涛樊栓良方 杰赖江华闫金成 张洪波余 兵魏曙光寻 兮马丽霞黄景锋 井 航郑海波
2、机构名称: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115# 法定代表人:贾 宇
机构负责人:程军伟
电 话:029-85388880传 真:029-85388880
邮政编码:710063电子邮箱:shxchjw@126.com 许可证号:610005040资金数额:500万
批准文号:陕司复[2005]21号
登记日期:2005年11月7日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文书、痕迹、声像资料、会计 执业司法鉴定人:34名
张公正程军伟江 展魏 鹏许 志张 宁 郭永亮闫小军李 莉司 力惠生武宋明亭 刘生源樊 瑛许渭生关冰冰米君虎刘建荣
王 煜严琦华韩瑞芳张 青李菊萍韦 琪 冯 雪闫军让梁小锋王有民李红兵陈永康 李咸宁王创洲唐选宏台治强
3、机构名称:陕西西安政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西安市朱雀大街146号
法定代表人:齐三平
机构负责人:杨东录
电 话:029-84736280 传 真:029-84736282
邮政编码:710068电子邮箱:
许可证号:610009046 资金数额:50万
批准文号:陕司许决字[2009]107号
登记日期:2009年6月11日
业务范围:痕迹、文书、微量物证、声像资料、计算机
执业司法鉴定人:18名
杨东录王 莉李自飞吴亚敏王 伟胡卫平任庆华李晓辉范 伟庞 平畅 斌邬治锋 顾宇民秦 剑段 伟凌 宏许今朝付建华
4、机构名称:陕西新安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西安市南二环东段南侧36号
法定代表人:方天荣
机构负责人:方天荣
电 话:029-82232930传 真:029-82235869
邮政编码:710048 电子邮箱:
许可证号:610002003 资金数额:474万
批准文号:陕司函〔2002〕20号
登记日期:2002年4月26日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精神病 执业司法鉴定人:21名
车成林李 刚岳满鱼杨 诚饶 强王芳印 辛文光刘**刘 宇宋耀奇王琴娥丁 丽 任丽娜赵 涵耿振儒秦 伟谭庆荣亢万虎 陈志杰薛宁静焦荣富
5、机构名称:陕西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引路15号
法定代表人:师建国
机构负责人:杨 旭
电 话:029-85551380 传 真:029-85551399 邮政编码:710061 电子邮箱: 许可证号:610005033 资金数额:50万
批准文号:陕司复[2005]13号
登记日期:2005年7月14日
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
执业司法鉴定人:2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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