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房屋租赁合同滞纳金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一、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 、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合同法》第5条及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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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2、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3、 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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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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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 、 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3、 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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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4、 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四、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 、 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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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2 、 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二)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
五、涉及转租的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处理
(一)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
(二)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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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第三人。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1、租约到期后房主收回房屋
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同时,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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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
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房客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房主可通知房客的亲属或单位终止租赁合同。但房主向房客明确表态终止租赁合同前,按房客续租处理,房客按原租约补交租金,得知房客不续租的表示后,房主再收回房屋。
3、续租时房主提升租金标准
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房主要求,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签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
承租人按原合同继续交租,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终止。出租人以原合同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业地产租赁纠纷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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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商户欠租怎么办,出租人是否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呢,这需要在《租赁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约定。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在商户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出租人作为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签订了《用水协议》和《购电协议》,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没有直接签约。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商户的欠租,开发企业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因为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不存在水、电使用合同,开发企业是使用人,对于商户的欠租行为开发企业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自助措施。如果擅自停水、停电造成了商户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前提下,出租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商户,提前告知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这样能避免因贸然停电给商户带来突然损失,以减小风险。
解除合同――
多方见证避免纠纷
《租赁合同》一般都会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如商户在欠租达到一定金额和时间时开发企业就享有合同解除权。在满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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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如出现商户拒绝腾退房屋和不偿还欠款的情形,出租人大都会采取强制收回房屋的措施。强制收回房屋过程中也有风险,如欠租商户以丢失珍贵物品为由告出租人,出租人难以逃脱责任。
合同解除应采取如下措施较为稳妥。首先,在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下,向商户邮寄《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在《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上写明商户自动腾退房屋的期限,如超过期限将强行收回房屋。其次,如商户超过该期限仍未搬离,则出租人应做好如下准备:
第一,邀请公证人员至现场,对清理房屋的整个过程进行公证;或者可请该商铺所在地的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派出所等一起到场,在几方在场的情况下派人进入该商铺。从开门前就进行全程摄像,对进入的人员、过程及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进行录像。由参与方在清单上一起签字确认。第二,聘请律师作为见证,并对现场商户的遗留物品进行认真清点造册,留作证据;第三,将商户的遗留物品妥善保管,并书面通知商户留存物品的地点和清单。
篇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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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依法可对外出租/转租之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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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租赁房屋
1.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705号厂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用途为工业。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昆房权证锦溪字第23100540。该房屋以现有建筑现状交付给乙方(20亩空地不在乙方承租范围内)。该房屋的具体情况为土地用途为工业,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配备有用电负荷为KVA的电力设备。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现场查验过该房屋,对该房屋及其现有状况及水、电、消防等所有相关配套设施状况已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
1.2乙方承诺租用该房屋作为工厂厂房使用,所经营行业经政府部门批准,且需向甲方备案。经备案,如乙方改变该房屋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
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若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开业,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向甲方承诺,遵守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乙方保证在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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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开业前将审批核准的开业资料交甲方备案,备案后不得擅自改变备案使用用途。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限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租金起算日为年月日;
2.2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交付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应当同时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即个月的租金;
2.3甲、乙双方应在年月日,按本合同1.1条约定的方式,由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抄记水电等表具计量数)。双方签署交接凭据,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房屋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2.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租赁期届满前90日,甲方可以重新进行该房屋出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将该房屋展示给其他求租者(以不妨碍乙方正常经营为前提)等,乙方应予充分配合。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一天通知的方式,陪同相关求租者查看房屋,乙方可指定专人予以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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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租赁期满之前,乙方有意续约的,应当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但该申请不影响租赁期满前90日内甲方的重新招租工作,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续约或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须于租赁期满90日前完成甲、乙双方签订续租合同工作)。
第三章:装修
3.1租赁期内其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费、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话费、宽带网络等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都由
乙方缴纳,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乙方履行的一切义务和约束,均不得免除。
3.2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不得损坏房屋原建筑结构、承重、外观及相邻部位结构和外立面。如果甲方发现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因乙方的原因发生损坏,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进行修复;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在自甲方要求其修复并恢复原状之日起的15日内启动修复工作,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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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乙方的修复工作不符合操作规范或在启动修复工作后的合理时间内未完成修复工作,则甲方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或者进行改建扩建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由甲方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委托乙方申请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且经有关部门批准前擅自动工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复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该房屋内乙方装修后可移动的添附所有权归属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前应予拆除,逾期不拆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3.4乙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应当遵守房屋所在地相关房屋管理机关及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缴纳装修管理费,服从甲方和/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建筑垃圾(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承担)、装修时间、停车及装修人员等方面的统一安排。
3.5租赁期间乙方应当对施工人员和第三方安全负责,并不得损坏房屋及相邻部位的相关设施。因装修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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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责任。
3.6甲方向乙方明确,除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供电供水之外,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煤、电话、蒸汽、排污、绿化设施、垃圾清运、网络宽带等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申请,需甲方配合协调的,甲方应予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若需提高水、电、消防现状各项配套标准的,由乙方自行申请,其
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相关配合。
第四章:租赁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4.1乙方应自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计租起始日起算该房屋租金;
4.2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费用如下计算:
首年(即租赁期开始计算租金日起之365日)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年(租金不含税,乙方如需开票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每年在上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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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需支付第一笔费用,即个月租金及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费用:人民币元整,以后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天支付,首期房租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即年月日支付,下期房租支付日期为年月日,以此类推,房租先付后用。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收款日为准)。乙方连续15天未付租金,甲方有权中止本房屋租赁合同,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4甲方收取租赁费用的指定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章: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
5.1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本合同及附件中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在物业的所有具有法定效力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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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并承诺根据前述文件约定使用该房屋;
5.2租赁物业管理费为元/月,与房租一并支付给甲方。自年月日起,乙方应
当依约缴纳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设施安装费、水费、电费(包括配套容量的基本用电费)等。
5.3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应维护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占用消防通道。
5.4乙方如需注册公司,由乙方自行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履约保证金
6.1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6.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将房屋清扫干净交还甲方。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的规定在乙方退场一个月后,甲方确认乙方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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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后未发生人为损坏厂房等问题(自然损耗外),乙方对于甲方或第三方无任何债务责任,且乙方办妥以该房屋为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注销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如果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退场时及/或退场后,乙方应承担任何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金额,乙方须将其应承担的责任金额交付甲方。如乙方不承担或丧失承担责任的能力,则甲方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可将履约保证金抵偿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就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部分进行抵偿,如乙方不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保险
7.1乙方应当自行向资信度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等。保险期应与租赁期相同,以维护乙方财产及其消费者人身利益。
第八章: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篇三: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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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补充协议
出租人: (下文简称甲方)
承租人: (下文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及其则分则“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条款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原平市京原北路友谊百货7层705房间出租给乙方使用,原贵都商厦名称变更为友谊百货。
第二条:租金期限一年,租金总额xxxx元整(大写:壹万捌仟元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月xx日止。
(转 载于:www.zaIdian.cOM 在 点 网) 第三条:房屋年租金收取标准及付款方式
1、房屋年租金收取采取先付款、后使用方式,具体为:乙方应在下一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与甲方议定下一租赁年度的房屋租金并足额交清租金后签订合同,如果确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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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但未能按照房租到期日前一个月缴纳租金,推迟天数将按照一年租金总额*1%*天数缴纳滞纳金。
2、乙方在房屋租赁合同3年到期前3个月及时通知甲方是否继续承租房屋。继续承租,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款;如果不续租,甲方将在乙方租赁到期后租赁给新的承租方。如果乙方不按时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房屋所有权变动对本合同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法律、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灾难或者意外事件的发生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或双方人员、财产损失,例如遭遇政府部门强行拆除、占用、收购甲方房屋等等;发生地震、洪水等等;发生战争、动乱、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等等,以上属于不可抗逆的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均不算违约,相互不对对方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1.甲方在交于乙方房门钥匙的当天,预示房屋使用权在合同期限内属于乙方,屋内的一切设施的坏损(包括第三方的破坏)都由乙方全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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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在合同期间负责房屋主体的维修,具体为:屋顶漏雨、房屋框架结构变形、墙体倾斜、地面塌陷等,但因乙方使用期间的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事件除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或者合法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合同生效后,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处)
承租人
(签字或盖章处)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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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房屋租赁合同滞纳金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依法可对外出租/转租之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租赁房屋
1.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705号厂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用途为工业。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昆房权证锦溪字第23100540。该房屋以现有建筑现状交付给乙方(20亩空地不在乙方承租范围内)。该房屋的具体情况为土地用途为工业,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配备有用电负荷为kva的电力设备。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现场查验过该房屋,对该房屋及其现有状况及水、电、消防等所有相关配套设施状况已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
1.2乙方承诺租用该房屋作为工厂厂房使用,所经营行业经政府部门批准,且需向甲方备案。经备案,如乙方改变该房屋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若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开业,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向甲方承诺,遵守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乙方保证在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前不得开业,开业前将审批核准的开业资料交甲方备案,备案后不得擅自改变备案使用用途。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限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租金起算日为年月日;
2.2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交付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应当同时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即个月的租金;
2.3甲、乙双方应在年月日,按本合同1.1条约定的方式,由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抄记水电等表具计量数)。双方签署交接凭据,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房屋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2.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租赁期届满前90日,甲方可以重新进行该房屋出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将该房屋展示给其他求租者(以不妨碍乙方正常经营为前提)等,乙方应予充分配合。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一天通知的方式,陪同相关求租者查看房屋,乙方可指定专人予以陪同;
2.5租赁期满之前,乙方有意续约的,应当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但该申请不影响租赁期满前90日内甲方的重新招租工作,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续约或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须于租赁期满90日前完成甲、乙双方签订续租合同工作)。
第三章:装修
3.1租赁期内其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费、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话费、宽带网络等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都由乙方缴纳,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乙方履行的一切义务和约束,均不得免除。
3.2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不得损坏房屋原建筑结构、承重、外观及相邻部位结构和外立面。如果甲方发现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因乙方的原因发生损坏,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进行修复;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在自甲方要求其修复并恢复原状之日起的15日内启动修复工作,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乙方的修复工作不符合操作规范或在启动修复工作后的合理时间内未完成修复工作,则甲方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或者进行改建扩建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由甲方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委托乙方申请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且经有关部门批准前擅自动工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复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该房屋内乙方装修后可移动的添附所有权归属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前应予拆除,逾期不拆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3.4乙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应当遵守房屋所在地相关房屋管理机关及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缴纳装修管理费,服从甲方和/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建筑垃圾(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承担)、装修时间、停车及装修人员等方面的统一安排。
3.5租赁期间乙方应当对施工人员和第三方安全负责,并不得损坏房屋及相邻部位的相关设施。因装修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3.6甲方向乙方明确,除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供电供水之外,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煤、电话、蒸汽、排污、绿化设施、垃圾清运、网络宽带等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申请,需甲方配合协调的,甲方应予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若需提高水、电、消防现状各项配套标准的,由乙方自行申请,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相关配合。
第四章:租赁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4.1乙方应自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计租起始日起算该房屋租金;
4.2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费用如下计算:
首年(即租赁期开始计算租金日起之365日)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年(租金不含税,乙方如需开票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每年在上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4.3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需支付第一笔费用,即个月租金及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费用:人民币元整,以后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天支付,首期房租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即年月日支付,下期房租支付日期为年月日,以此类推,房租先付后用。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收款日为准)。乙方连续15天未付租金,甲方有权中止本房屋租赁合同,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4甲方收取租赁费用的指定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章: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
5.1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本合同及附件中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在物业的所有具有法定效力的规约,并承诺根据前述文件约定使用该房屋;
5.2租赁物业管理费为元/月,与房租一并支付给甲方。自年月日起,乙方应当依约缴纳与该
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设施安装费、水费、电费(包括配套容量的基本用电费)等。
5.3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应维护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占用消防通道。
5.4乙方如需注册公司,由乙方自行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履约保证金
6.1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6.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将房屋清扫干净交还甲方。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的规定在乙方退场一个月后,甲方确认乙方撤场后未发生人为损坏厂房等问题(自然损耗外),乙方对于甲方或第三方无任何债务责任,且乙方办妥以该房屋为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注销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如果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退场时及/或退场后,乙方应承担任何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金额,乙方须将其应承担的责任金额交付甲方。如乙方不承担或丧失承担责任的能力,则甲方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可将履约保证金抵偿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就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部分进行抵偿,如乙方不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保险
7.1乙方应当自行向资信度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等。保险期应与租赁期相同,以维护乙方财产及其消费者人身利益。
第八章: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篇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一、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 、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合同法》第5条及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2、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3、 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
1、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④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 、 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3、 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4、 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四、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 、 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2 、 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二)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五、涉及转租的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处理
(一)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
(二)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
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第三人。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1、租约到期后房主收回房屋
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同时,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2、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
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房客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房主可通知房客的亲属或单位终止租赁合同。但房主向房客明确表态终止租赁合同前,按房客续租处理,房客按原租约补交租金,得知房客不续租的表示后,房主再收回房屋。
3、续租时房主提升租金标准
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房主要求,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签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合同继续交租,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终止。出租人以原合同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业地产租赁纠纷如何解决?
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商户欠租怎么办?出租人是否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呢?这需要在《租赁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约定。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在商户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出租人作为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签订了《用水协议》和《购电协议》,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没有直接签约。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商户的欠租,开发企业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因为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不存在水、电使用合同,开发企业是使用人,对于商户的欠租行为开发企业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自助措施。如果擅自停水、停电造成了商户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前提下,出租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商户,提前告知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这样能避免因贸然停电给商户带来突然损失,以减小风险。
解除合同――
多方见证避免纠纷
《租赁合同》一般都会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如商户在欠租达到一定金额和时间时开发企业就享有合同解除权。在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如出现商户拒绝腾退房屋和不偿还欠款的情形,出租人大都会采取强制收回房屋的措施。强制收回房屋过程中也有风险,如欠租商户以丢失珍贵物品为由告出租人,出租人难以逃脱责任。
合同解除应采取如下措施较为稳妥。首先,在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下,向商户邮寄《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在《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上写明商户自动腾退房屋的期限,如超过期限将强行收回房屋。其次,如商户超过该期限仍未搬离,则出租人应做好如下准备:
第一,邀请公证人员至现场,对清理房屋的整个过程进行公证;或者可请该商铺所在地的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派出所等一起到场,在几方在场的情况下派人进入该商铺。从开
门前就进行全程摄像,对进入的人员、过程及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进行录像。由参与方在清单上一起签字确认。第二,聘请律师作为见证,并对现场商户的遗留物品进行认真清点造册,留作证据;第三,将商户的遗留物品妥善保管,并书面通知商户留存物品的地点和清单。篇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房屋租赁,是老百姓个人和商家都会遇见的问题。今天小牛就与大家分享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我们首先看一个租赁合同,通过该合同我们逐一做下分析。
【合同书示例】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性别:____年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年_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住房用途、租赁期限)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写清租金和支付方式)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乙方使用过程中,房屋若出现正常损坏,甲方应对出租房进行修缮。
(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乙方义务)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合同解除约定及违约责任的规定)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纠纷解决办法)
九、乙方如要转租,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非经允许,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租赁合同。
(转租规定)
十、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年 月日
【律师说法】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什么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面积、装修情况,产权及产权人;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一家居住、还是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但如是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
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范文三:租赁合同滞纳金
? ? ? ? ?租赁合同?滞纳金
?篇一:
? 租?赁合同审?查修改意?见 租赁?合同审查?修改意见? XX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你公司?交来的场?地租赁和?场地转让?两份合同?书实际都?是场地租?赁方面的?。经审查?,提出如?下几点修?改意见,?供你公司?参考。为?保留原版?文字,修?改的内容?辅以修改?符号:
?
一?、修改符?号说明 ?
1?、?内的?文字建议?删除; ?
2?、有下划?线的文字?是建议增?加的新内?容。
?
? 二、?对场地租?赁合同修?改内容说?明
? 1、对?“转租第?三方”除?第一次出?现未改外?,其它一?律改为“?第三方”?。“第三?方”实际?是本合同?承租方的?承租方或?本合同承?租方的受?让方。本?合同第二?次及后来?出现的“?转租第三?方”应是?第三方。?
?
?2、“滞?纳金”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中?,平等主?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为?“违约金?”;“滞?纳金”适?用不当,?会出现争?议,有依?法不被采?纳的风
险?。
?
? 3、第?八条“约?定事项”?改为:合?同法》的?规定为“?违约金”?;“滞纳?金”适用?不当,会?出现争议?,有依法?不被采纳?的风险。?
?
?3、第八?条“约定?事项”改?为》以及?有关制度?,积 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 7.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 用?途。
? 7?.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 ?业),须?经甲方同?意。
? 7?.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 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 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 7.?5 乙方?对于租赁?物内的贵?重财物须?妥当保管?,甲方对?于租赁物?内的财物?遗失概 ?不负责。?
?
?8、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
?
9?、物业管?理 9.?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 ?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
?9.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等?有关租赁?物物业管? 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 9.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 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 ?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
?9.4 ?水电费、?市政、环?保、等其?它费用按?照市价由?甲方代为?收取。乙?方拖欠应?交的水电?费用或者?本条款所?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交金?额_‰的?滞纳金;?拖欠应交?的水电费?用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水、停电?等必要措?施,直至?乙方付清?应交费用?和滞纳金?时为止。?
? 9.5? 所有的?垃圾都必?须装袋放?置垃圾房?内指定位?置。
?
? 10?、装修条?款 10?.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 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与政府?有关的项?目须报相?关部门申?报同 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 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
?10.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 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 10?.3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 ?甲
? 方予以?补贴。
?10.4? 装修改?道须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装修改道?不得破坏?主体结构?以及妨碍?消 防安?全。
? 1?0.5 ?本科技园?区厂房所?有装修改?动都必须?经由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科技园区? 厂房进?行改造及?楼顶的装?修加层,?乙方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并?不得以任?何理 由?借口干预?阻扰,影?响进度。?
? 10.?6 租赁?物的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租赁物恢?复原状,?达到甲方?原有验收?条件, ?方才退装?修押金。?
?
?11、转?租 11?.1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 ?理权限在?乙方,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 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 1?1.2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篇?四:
? 红星?租赁合同? 场 地? 商铺品?牌名称:?
?经 营 ?位 置 ?:
? 经 营? 使 用? 合 同? 书 商?铺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共19?页 第-?0-页 ?目 录
?
? 一、?合同书 ?场地经营?使用合同??????????????????????????(02-?08) ?
二?、合同书?附件
? (1?)《商场?质量监督?“预警”?管理办法?》????????????????(0?9) ? (2?)《商场?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书》???????????????????
? (10?)
? (3)?《负全责?“先行赔?付”承诺?书》???????????????????
?(11)?
?(4)《?执行三十?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书》?????????????????(12)?
?(5)《?商品价格?规范管理?承诺》??????????????????????
(?13) ?(6)《?商场营业?人员统一?管理规定?》????????????????(1?4—15?) (7?)《厂商?运输、安?装人员统?一管理规?定》???????????????(1?6)
? (8?)《商场?厂商装修?管理规定?》???????????????????? (1?7)
? (9?)《厂商?依法上缴?税(费)?责任书》?????????????????? (?18) ?共19页? 第-1?-页 场? 地 经? 营 使? 用 合? 同 甲?方(市场?管理方)?:商场质?量监督“?预警”管?理办法》?????????????????(09?)
? (2)?《商场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书》???????????????????
?(10)?
?(3)《?负全责“?先行赔付?”承诺书?》???????????????????
(?11) ?
(?4)《执?行三十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书》????????????????(?12) ?
(?5)《商?品价格规?范管理承?诺》?????????????????????
? (1?3) (?6)《商?场营业人?员统一管?理规定》?????????????????(14?—15)? (7)?《厂商运?输、安装?人员统一?管理规定?》???????????????(16?)
? (8)?《商场厂?商装修管?理规定》????????????????????? (17?)
? (9)?《厂商依?法上缴税?(费)责?任书》?????????????????? (1?8) 共?19页 ?第-1-?页 场 ?地 经 ?营 使 ?用 合 ?同 甲方?(市场管?理方)》?)。
? 3?( 乙方?必须与其?员工签订?正式的一?式三份劳?动用工合?同,并将?其中一份?交于甲方?,乙方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关系,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负全责?。
? 4(? 应广泛?收集乙方?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依照这?些制度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统?一管理和?服务(包?括统一标?价签、统?一配送、?限折销售?等管理措?施)。 ?
?5( 在?使用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使?用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并负责公?共部分物?业管理及?保洁工作?,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
?6( 按?时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保证本展?厅设施正?常运行。?
? 7( ?若乙方同?时在红星?美凯龙品?牌的其他?商场或展?厅有使用?场地,当?乙方在任?一商场或?展厅内有?违约行为?时,甲方?都有权按?照本合同?违约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核准经?营范围内?独立合法?经营,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遵守税务?、工商、?技监等规?定,由此?产生的税?、费等由?乙方全部?自理。 ?
?2( 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必须配合?甲方管理?。乙方有?权根据自?身营业需?要招聘或?辞退营业?人员,所?聘营业人?员须向甲?方办理备?案手续,?佩戴甲方?统一的服?务证上岗?,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乙?方不得聘?用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辞退的人?员,同时?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聘用?其他在职?人员。甲?方可以向?
乙方推荐?营业员,?由乙方确?认后使用?。
? 3(? 乙方特?别承诺:?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付?款导致与?甲方、丙?方解除合?同时,乙?方自愿将?其展位内?的全部展?品让与丙?方所有(?展品数量?以双方解?除合同时?展厅的样?品为准)?,由丙方?白行处理?或由丙方?委托甲方?自行处置?。丙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乙?方的展品?。如丙方?接受展品?则以实际?变卖金额?为准。充?抵乙方应?向甲方、?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违约?金及赔偿?款,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补足。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款所称“?展品”作?价出售,?丙方亦有?权选择对?乙方商品?异地留置?。乙方签?章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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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19页 ?第-4-?页篇五:?
?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出租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传真:?
? 承租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传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 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物业事宜?,特于 ?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以兹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 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物业事宜?,特于 ?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以兹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 第一条?》中的有?关规定;?若乙方提?前完成装? 修工程?,并于 ?年月 日?之前对外?营业,则?乙方应按?实际营业?之日起计?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市场?推广费等?。实际营?业日与交?付日不一?致的,以?在先日期?为准开始?支付租金?。
? 3.?5 合同?到期后,?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 要求,?甲方有权?就乙方续?租的租金?、权利等?进行重新?审核,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约并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可与其他?方就该物?业的出租?进行协商?或签订合?同。
? 如?乙方未根?据本合同?书中的规?定提出续?约,在合?同期满前? 月内,?甲方及有?意承租人?有权视察?该物业,?乙方应提?供必要配?合。
? 乙?方享有对?该物业的?优先承租?权,但仅?限于与有?意承租该?物业的第?三方同等?条件下。?
? 3.6? 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房产以甲?方交付时?的状态或?甲方同意?的交 付?状态如期?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同时交?出进入乙?方租赁之?房产的所?有钥匙,?搬走属于?乙方的所?有私人物?品、可移?动的装置?、固定物?、设备、?装饰物、?隔断物、?地面覆盖?物、建立?和改装的?部分等。?为使该物?业处于可?出租状态?,在此条?款下,有?关搬走物?品或重新?安放或恢?复该物业?原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 如乙?方不能以?可出租状?态将该物?业归还甲?方,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甲方?由于恢复?该物业为?可出租状?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拆除、?重新安装?、粉刷、?油漆等费?用)。同?时甲方也?可选择不?勒令乙方?恢复物业?为可出租?状态,而?选择没收?乙方所承?租之物业?内的所有?货物,包?括货品、?装潢物、?隔断物、?地面覆盖?物、建立?和改装的?部分等。?
? 乙方应?对因其不?能如期归?还物业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水电费、?管理费、?滞纳金等?,同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相关保证?金不予退?回。 ? 第?四条:
? 租?金 4.?1 乙方?应于每月? 日交纳?基本租金?元人民币?/月,具?体条款详?参附件。?房屋
租?金不包括?按国家规?定乙方应?缴纳的任?何税费。?
? 4.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租金,不?应寻求或?试图实施?任何不予?支付 租?金的权利?和索赔,?或任何法?律或其他?要求抵消?债务的权?利和索赔?。
? 4.?3 如果?任何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在?应付款日?期后 天?内仍未支?付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所拖?欠金额之? 的滞纳?金。
? 第?五条:
? 履?约保证金? 5.1? 开业保?证金:
?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开业?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该 开业?保证金将?在乙方所?营业之 ?正常开业?后的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 5.?2公摊水?、电、电?话、市场?推广费保?证金(适?应于大型?商业项目?):
? 乙?方所营业?之 开业?后,甲方?退还开业?保证金时?,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公摊水?、电、电?话、市场?推广费保?证金。 ?
?5.3自?用水、电?、电话费?保证金;? 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书的? 天内按?该物业面?积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 ?每平方米?,共计 ?元的自用?水、电、?电话、市?场推广费?保证金,?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甲方有?权将本合?同内的物?业另外租?赁。此保?证金作为?乙方按时?交纳水、?电、电话?费用的保?证。
? 一?旦乙方拖?欠应缴纳?的水、电?、电话、?市场推广?费达日后?,该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由甲方直?接没收,?且该保证?金乙方不?能用于冲?抵所应缴?纳的水、?电、电话?、市场推?广费用,?且所有因?乙方拖欠?所应缴纳?的水、电?、电话费?等所产生?的滞纳金?(根据市?政规定收?取)概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拖欠的是?市场推广?费用,则?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4.3?条款规定?缴纳相应?滞纳金。?
? 5.4? 装修保?证金:
?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天内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第?一年一个?月固定租?金的装修?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装?修保证金?将在乙方?所营业之? 正常开?业后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损坏甲方?财产,甲?方有权从?此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多退少补?。
? 5.?5在乙方?已全面履?行其按本?合同书所?承担责任?及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本合同书?有效 期?届满后日?内把房屋?、水、电?、电话、?市场推广?费保证金?全数或按?上述规定?扣除保证?金后之余?额免息归?还乙方。?
? 第六条?:
? 其他费?用 6.?1 电费?:
? 目前?甲方所提?供的电量?足够满足?乙方开业?的需要,?如乙方日?后因正常?营业需要?电量增容?,需自行?直接向供?电局申请?电量增容?,甲方仅?提供相应?的协调配?合工作,?相关程序?、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 乙?方必须按?租用物业?实际耗电?量总和(?以独立电?表显示为?准)缴付?电费(以?下简称“?电费”)?,电费按?月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发?出付款通?知书后 ?日内全数?缴清。 ?
?乙方除按?期如数支?付应缴电?费外,另?须支付基?本电价和?电费总额?的,作为?总表与分?表之间的?差额。 ?
?6.2 ?水费:
? ?乙方必须?按租赁物?业实际耗?水量总和?(以独立?水表显示?为准)缴?付水费(?以下简称?“水费”?),水费?按月在甲?方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发出付?款通知书?后 日内?全数缴
清?。
? 6.?3 电话?费:
? 乙?方可选择?买断直线?电话或租?用购物商?铺分机电?话两种方?式来使用?电话。 ?
?乙方买断?直线电话?的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门,电话?开通费及?开通后每?月产生的?电话费由?乙方如数?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 乙?方租用 ?购物商铺?分机的费?用标准为?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门,?租金为人?民币 元?/门。对?乙方产生?的通话费?用,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发?函乙方催?缴电话费?,乙方在?接甲方催?缴函后 ?天内应主?动缴纳应?缴电话费?,否则需?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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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租赁合同,滞纳金
租赁合同,滞纳金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滞纳金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依法可对外出租/转租之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租赁房屋
1.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705号厂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用途为工业。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昆房权证锦溪字第23100540。该房屋以现有建筑
现状交付给乙方(20亩空地不在乙方承租范围内)。该房屋的具体情况为土地用途为工业,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配备有用电负荷为kva的电力设备。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现场查验过该房屋,对该房屋及其现有状况及水、电、消防等所有相关配套设施状况已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
1.2乙方承诺租用该房屋作为工厂厂房使用,所经营行业经政府部门批准,且需向甲方备案。经备案,如乙方改变该房屋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若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开业,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向甲方承诺,遵守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乙方保证在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前不得开业,开业前将审批核准的开业资料交甲方备案,备案后不得擅自改变备案使用用途。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限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租金起算日为年月日;
2.2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交付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应当同时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即个月的租金;
2.3甲、乙双方应在年月日,按本合同1.1条约定的方式,由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抄记水电等表具计量数)。双方签署交接凭据,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房屋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2.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租赁期届满前90日,甲方可以重新进行该房屋出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将该房屋展示给其他求租者(以不妨碍乙方正常经营为前提)等,乙方应予充分配合。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一天通知的方式,陪同相关求租者查看房屋,乙方可指定专人予以陪同;
2.5租赁期满之前,乙方有意续约的,应当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但该申请不影响租赁期满前90日内甲方的重新招租工作,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续约或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须于租赁期满90日前完成甲、乙双方签订续租合同工作)。
第三章:装修
3.1租赁期内其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费、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话费、宽带网络等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都由乙方缴纳,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乙方履行的一切义务和约束,均不得免除。
3.2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不得损坏房屋原建筑结构、承重、外观及相邻部位结构和外立面。如果甲方发现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因乙方的原因发生损坏,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进行修复;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在自甲方要求其修复并恢复原状之日起的15日内启动修复工作,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乙方的修复工作不符合操作规范或在启动修复工作后的合理时间内未完成修复工作,则甲
方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或者进行改建扩建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由甲方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委托乙方申请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且经有关部门批准前擅自动工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复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该房屋内乙方装修后可移动的添附所有权归属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前应予拆除,逾期不拆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3.4乙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应当遵守房屋所在地相关房屋管理机关及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缴纳装修管理费,服从甲方和/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建筑垃圾(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承担)、装修时间、停车及装修人员等方面的统一安排。
3.5租赁期间乙方应当对施工人员和第三方安全负责,并不得损坏房屋及相邻部位的相关设施。因装修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3.6甲方向乙方明确,除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供电供水之外,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煤、电话、蒸汽、排污、绿化设施、垃圾清运、网络宽带等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申请,需甲方配合协调的,甲方应予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若需提高水、电、消防现状各项配套标准的,由乙方自行申请,其费
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相关配合。
第四章:租赁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4.1乙方应自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计租起始日起算该房屋租金;
4.2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费用如下计算:
首年(即租赁期开始计算租金日起之365日)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年(租金不含税,乙方如需开票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每年在上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4.3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需支付第一笔费用,即个月租金及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费用:人民币元整,以后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天支付,首期房租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即年月日支付,下期房租支付日期为年月日,以此类推,房租先付后用。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收款日为准)。乙方连续15天未(本文来自:www.bdFqY.cOM 千 叶帆文 摘:租赁合同,滞纳金)付租金,甲方有权中止本房屋租赁合同,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4甲方收取租赁费用的指定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章: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
5.1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本合同及附件中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在物业的所有具有法定效力的规约,并承诺根据前述文件约定使用该房屋;
5.2租赁物业管理费为元/月,与房租一并支付给甲方。自年月日起,乙方应当依约缴纳与该
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设施安装费、水费、电费(包括配套容量的基本用电费)等。
5.3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应维护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占用消防通道。
5.4乙方如需注册公司,由乙方自行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履约保证金
6.1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6.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将房屋清扫干净交还甲方。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的规定在乙方退场一个月后,甲方确认乙方撤场后未发生人为损坏厂房等问题(自然损耗外),乙方对于甲方或第三方无任何债务责任,且乙方办妥以该房屋为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注销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如果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退场时及/或退场后,乙方应承担任何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金额,乙方须将其应承担的责任金额交付甲方。如乙方不承担或丧失承担责任的能力,则甲方无需征得乙方的同
意,可将履约保证金抵偿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就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部分进行抵偿,如乙方不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保险
7.1乙方应当自行向资信度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等。保险期应与租赁期相同,以维护乙方财产及其消费者人身利益。
第八章: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篇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一、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 、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合同法》第5条及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2、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3、 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
1、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 、 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3、 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4、 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四、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 、 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2 、 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二)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五、涉及转租的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处理
(一)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
无效。
(二)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
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第三人。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1、租约到期后房主收回房屋
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同时,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2、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
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房客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房主可通知房客的亲属或单位终止租赁合同。但房主向房客明确表态终止租赁合同前,按房客续租处理,房客按原租约补交租金,得知房客不续租的表示后,房主再收回房屋。
3、续租时房主提升租金标准
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房主要求,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签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合同继续交租,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终止。出租人以原合同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业地产租赁纠纷如何解决,
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商户欠租怎么办,出租人是否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呢,这需要在《租赁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约定。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在商户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出租人作为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签订了《用水协议》和《购电协议》,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没有直接签约。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商户的欠租,开发企业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因为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不存在水、电使用合同,开发企业是使用人,对于商户的欠租行为开发企业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自助措
施。如果擅自停水、停电造成了商户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前提下,出租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商户,提前告知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这样能避免因贸然停电给商户带来突然损失,以减小风险。
解除合同――
多方见证避免纠纷
《租赁合同》一般都会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如商户在欠租达到一定金额和时间时开发企业就享有合同解除权。在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如出现商户拒绝腾退房屋和不偿还欠款的情形,出租人大都会采取强制收回房屋的措施。强制收回房屋过程中也有风险,如欠租商户以丢失珍贵物品为由告出租人,出租人难以逃脱责任。
合同解除应采取如下措施较为稳妥。首先,在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下,向商户邮寄《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在《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上写明商户自动腾退房屋的期限,如超过期限将强行收回房屋。其次,如商户超过该期限仍未搬离,则出租人应做好如下准备:
第一,邀请公证人员至现场,对清理房屋的整个过程进行公证;或者可请该商铺所在地的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派出所等一起到场,在几方在场的情况下派人进入该商铺。从开
篇二: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为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当地农民收入和响应国家发展学前教育政策的号召,乙方决定租赁甲方位于本村的承包地投资新建幼儿园。经所在支部、村委同意和双方公开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本户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位于村东毕庄村至前物头村路南有图标显示共计 亩的土地租赁与乙方建设贝思特双语幼儿园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共计年,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经营良好无违约行为并愿继续租赁使用的,据市场租赁价格甲方应与乙方续签合同。双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租赁土地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应在3个月内合理处置,恢复符合耕种状态。
三、土地租赁费每亩每年 元。在前十年内乙方应逐年交纳,并于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租赁费,如逾期三十日未能缴清当年租赁费的,应按当年租赁费的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十年后土地租赁费参照当时土地租赁市场行情价格上浮或下调,十年后如当地土地租赁行情价位每亩每年低于 元,为保护甲方土
地收入每年每亩按 元租赁,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农户承包经营本合同所涉土地第二轮承包期满后,如所在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按国家法律及政策调整土地的,本合同所涉土地的承包费由调整变更后的承包户所有。
四、租赁期内,甲方须保证无其他组织或个人对租赁与
乙方的土地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如出现前述情况,甲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责任在甲方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同时,甲方有自觉维护乙方正常经营的义务,不得有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不当言行,否则应赔偿造成的损失并被追究相关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五、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自主合法经营的权利,并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扩大经营。乙方为经营所需办理的土地证等手续有权自行办理,如需甲方协助的,在无损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协助。
六、租赁期内,乙方因经营需要,有权在租赁的土地上合理构筑房屋、铺设地面、植树种草及其他综合开发利用等,但不得对租赁土地进行破坏性、掠夺性使用。同时,乙方享有新建建筑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乙方对其投资、经营独立承担风险。
七、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会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八、租赁期内,各方应信守合同,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任一方擅自违反合同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发生纠纷协商调解不成的由滑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共三页,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 日
篇三:租赁合同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 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 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a href=“http://www.bdfqy.com/ziranzuowen/shan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山稹?/p>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年月 日 电话: 年月 日
范文五:租赁合同滞纳金
租赁合同滞纳金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滞纳金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依法可对外出租/转租之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租赁房屋
1.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705号厂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用途为工业。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昆房权证锦溪字第23100540。该房屋以现有建筑现状交付给乙方(20亩空地不在乙方承租范围内)。该房屋的具体
情况为土地用途为工业,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配备有用电负荷为kva的电力设备。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现场查验过该房屋,对该房屋及其现有状况及水、电、消防等所有相关配套设施状况已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
1.2乙方承诺租用该房屋作为工厂厂房使用,所经营行业经政府部门批准,且需向甲方备案。经备案,如乙方改变该房屋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若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开业,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向甲方承诺,遵守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乙方保证在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前不得开业,开业前将审批核准的开业资料交甲方备案,备案后不得擅自改变备案使用用途。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限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租金起算日为年月日;
2.2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交付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应当同时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即个月的租金;
2.3甲、乙双方应在年月日,按本合同1.1条约定的方式,由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抄记水电等表具计量数)。双方签署交接凭据,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房屋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2.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租赁期届满前90日,甲
方可以重新进行该房屋出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将该房屋展示给其他求租者(以不妨碍乙方正常经营为前提)等,乙方应予充分配合。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一天通知的方式,陪同相关求租者查看房屋,乙方可指定专人予以陪同;
2.5租赁期满之前,乙方有意续约的,应当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但该申请不影响租赁期满前90日内甲方的重新招租工作,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续约或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须于租赁期满90日前完成甲、乙双方签订续租合同工作)。
第三章:装修
3.1租赁期内其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费、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话费、宽带网络等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都由乙方缴纳,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乙方履行的一切义务和约束,均不得免除。
3.2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不得损坏房屋原建筑结构、承重、外观及相邻部位结构和外立面。如果甲方发现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因乙方的原因发生损坏,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进行修复;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在自甲方要求其修复并恢复原状之日起的15日内启动修复工作,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乙方的修复工作不符合操作规范或在启动修复工作后的合理时间内未完成修复工作,则甲方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发
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或者进行改建扩建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由甲方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委托乙方申请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且经有关部门批准前擅自动工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复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该房屋内乙方装修后可移动的添附所有权归属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前应予拆除,逾期不拆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3.4乙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应当遵守房屋所在地相关房屋管理机关及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缴纳装修管理费,服从甲方和/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建筑垃圾(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承担)、装修时间、停车及装修人员等方面的统一安排。
3.5租赁期间乙方应当对施工人员和第三方安全负责,并不得损坏房屋及相邻部位的相关设施。因装修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3.6甲方向乙方明确,除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供电供水之外,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煤、电话、蒸汽、排污、绿化设施、垃圾清运、网络宽带等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申请,需甲方配合协调的,甲方应予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若需提高水、电、消防现状各项配套标准的,由乙方自行申请,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相关配合。
第四章:租赁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4.1乙方应自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计租起始日起算该房屋租金;
4.2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费用如下计算:
首年(即租赁期开始计算租金日起之365日)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年(租金不含税,乙方如需开票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每年在上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4.3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需支付第一笔费用,即个月租金及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费用:人民币元整,以后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天支付,首期房租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即年月日支付,下期房租支付日期为年月日,以此类推,房租先付后用。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收款日为准)。乙方连续15天未付租金,甲方有权中止本房屋租赁合同,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4甲方收取租赁费用的指定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章: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
5.1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本合同及附件中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在物业的所有具有法定效力的规约,并承诺
根据前述文件约定使用该房屋;
5.2租赁物业管理费为元/月,与房租一并支付给甲方。自年月日起,乙方应当依约缴纳与该
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设施安装费、水费、电费(包括配套容量的基本用电费)等。
5.3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应维护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占用消防通道。
5.4乙方如需注册公司,由乙方自行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履约保证金
6.1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6.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将房屋清扫干净交还甲方。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的规定在乙方退场一个月后,甲方确认乙方撤场后未发生人为损坏厂房等问题(自然损耗外),乙方对于甲方或第三方无任何债务责任,且乙方办妥以该房屋为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注销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如果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退场时及/或退场后,乙方应承担任何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金额,乙方须将其应承担的责任金额交付甲方。如乙方不承担或丧失承担责任的能力,则甲方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可将履约保证金抵偿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就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部分进行抵偿,如乙方
不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保险
7.1乙方应当自行向资信度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等。保险期应与租赁期相同,以维护乙方财产及其消费者人身利益。
第八章: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篇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一、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 、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合同法》第5条及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2、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3、 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
1、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的;?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 、 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3、 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4、 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四、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 、 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2 、 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二)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五、涉及转租的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处理
(一)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
(二)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
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
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第三人。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1、租约到期后房主收回房屋
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同时,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2、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
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房客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
示时,房主可通知房客的亲属或单位终止租赁合同。但房主向房客明确表态终止租赁合同前,按房客续租处理,房客按原租约补交租金,得知房客不续租的表示后,房主再收回房屋。
3、续租时房主提升租金标准
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房主要求,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签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合同继续交租,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终止。出租人以原合同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业地产租赁纠纷如何解决,
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商户欠租怎么办,出租人是否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呢,这需要在《租赁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约定。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在商户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出租人作为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签订了《用水协议》和《购电协议》,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没有直接签约。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商户的欠租,开发企业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因为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不存在水、电使用合同,开发企业是使用人,对于商户的欠租行为开发企业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自助措施。如果擅自停水、停电造成了商户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
前提下,出租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商户,提前告知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这样能避免因贸然停电给商户带来突然损失,以减小风险。
解除合同――
多方见证避免纠纷
《租赁合同》一般都会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如商户在欠租达到一定金额和时间时开发企业就享有合同解除权。在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如出现商户拒绝腾退房屋和不偿还欠款的情形,出租人大都会采取强制收回房屋的措施。强制收回房屋过程中也有风险,如欠租商户以丢失珍贵物品为由告出租人,出租人难以逃脱责任。
合同解除应采取如下措施较为稳妥。首先,在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下,向商户邮寄《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在《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上写明商户自动腾退房屋的期限,如超过期限将强行收回房屋。其次,如商户超过该期限仍未搬离,则出租人应做好如下准备:
第一,邀请公证人员至现场,对清理房屋的整个过程进行公证;或者可请该商铺所在地的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派出所等一起到场,在几方在场的情况下派人进入该商铺。从开
篇二:租赁合同审查修改意见
租赁合同审查修改意见 XX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交来的场地租赁和场地转让两份合同书实际都是场地租
赁方面的。经审查,提出如下几点修改意见,供你公司参考。为保留原版文字,修改的内容辅以修改符号:
一、修改符号说明
1、?内的文字建议删除;
2、有下划线的文字是建议增加的新内容。
二、对场地租赁合同修改内容说明
1、对“转租第三方”除第一次出现未改外,其它一律改为“第三方”。“第三方”实际是本合同承租方的承租方或本合同承租方的受让方。本合同第二次及后来出现的“转租第三方”应是第三方。
2、“滞纳金”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中,平等主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为“违约金”;“滞纳金”适用不当,会出现争议,有依法不被采纳的风险。
3、第八条“约定事项”改为:“其它”,或改为“其它约定事项”。改动的理由主要是本合同都是约定事项,而不仅仅是
第八条。
篇三: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来自:WwW.hn1C.Com 唯 才 教育 网:租赁合同滞纳金)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房屋(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
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
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
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 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 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 _ _ ___ 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 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