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UDC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编号;DB 11/513-2015
备案号:J12875-2014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Standard for gree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报批稿)
2015-XX-XX发布 2015-08-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 次
1总则 ............................................................................................................................................... 7
2术语 ............................................................................................................................................... 8
3基本规定........................................................................................................................................ 9
4 施工管理..................................................................................................................................... 10
4.1组织职责 ........................................................................................................................... 10
4.2 策划与实施 .................................................................................................................... 10
5资源节约...................................................................................................................................... 11
5.1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11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 11
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11
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12
6环境保护...................................................................................................................................... 13
6.1 扬尘控制 .......................................................................................................................... 13
6.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 14
6.3水土污染控制 ................................................................................................................... 14
6.4噪声污染控制 ................................................................................................................... 14
6.5光污染控制 ....................................................................................................................... 15
6.6建筑垃圾控制 ................................................................................................................... 15
6.7环境影响控制 ................................................................................................................... 15
7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 .................................................................................................................. 16
8绿色施工评价 .............................................................................................................................. 17
8.1绿色施工检查 ................................................................................................................... 17
8.2 绿色施工效果评价 ........................................................................................................ 17
附录A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 ............................................................................ 18
附录B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评分标准 ................................................................ 19
本规范用词说明 ............................................................................................................................. 21
引用标准目录 ................................................................................................................................. 22
条 文 说 明 ................................................................................................................................... 2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7 2 Definitions…………………………………………………………………………………8 3 Basic requirements………………………………………………………………………9 4 Construction management……………………………………………………………10
4.1 Organization responsibility……………………………………………………10
4.2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10 5 Resources saving…………………………………………………………………………11
5.1 Land saving and construction land protection……………………………11
5.2 Energy saving and energy utilization………………………………………11
5.3 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11
5.4 Material saving and material utilization………………………………………12 6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13
6.1 Control of dust pollution………………………………………………………13
6.2 Control of harmful gas emissions……………………………………………14
6.3 Control of water and soil pollution………………………………………….14
6.4 Control of noise pollution……………………………………………………14
6.5 Control of light pollution………………………………………………………15
6.6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waste………………………………………………15
6.7 Control of environmental impact……………………………………………15 7 Working environmental and Occupation health……………………………………16 8 Green construction evaluation…………………………………………………………17
8.1 Green construction inspection………………………………………………17
8.2 Evaluation of green construction effect……………………………………17 Appendix A:The special inspection table 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Beijing …….…………………….…………18 Appendix B:The special inspection grading standard 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Beijing ………………………….…………1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1
List of normative standard…………………………………….…………………….22 Clause explanation………………………………………………………………..…23
前 言
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其中6.1.2、6.1.4、6.1.13、6.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文件要求,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共同修订完成。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分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管理、5资源节约、6环境保护、7职业健康与安全、8绿色施工考核评价、9附录A北京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附录B北京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评分标准。其中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1.对基本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将原规程基本规定的内容修改为施工管理章节中的组织职责,新增5条绿色施工的原则要求;2.增加施工管理章节,由组织职责和规划实施两节组成,突出绿色施工管理过程中组织管理的重要性;3.调整职业健康与安全章节部分内容,将与现行地方标准重合的内容进行了删减或指引;4.增加绿色施工评价章节。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给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四环南路52号中建一局大厦1410室,邮政编码:100161)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本规程主要修订人员:魏吉祥 吴建 曾勃 胡晓琦 薛刚 姜华
王静宇 陈红 孙宗辅 解金箭 颜忠敏
王长军 陈燕鹏 高文进 牛慧斌 黄玉光
杨杰 刘卫权 孙海东 王彦昌 金绍江
乔四海 高原 杨丹凤 黄晟 黄磊 李永伟
彭军军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永华
郭冬春
戴宝均 刘立平 张帆 吉祖友 刘伯儒
1总则
1.0.1为推动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做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规范绿色施工管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1.0.3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绿色施工Green construction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0.2施工现场Construction site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按规定实施围挡的生产作业场所。
2.0.3主要道路Main road
施工现场主要用来供运输车辆行驶的道路。
2.0.4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waste
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2.0.5非传统水源Non conventional water sources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等。 2.0.6基坑封闭降水Obdurate ground water lowering
在基底和基坑侧壁采取截水措施,对基坑以外地下水位不产生影响的降水方法。
2.0.7绿色施工评价Green construction evaluation
对工程项目绿色施工水平及效果所进行的检查和评估活动。
2.0.8信息化施工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信息进行有序存储、处理和利用的施工方法。
2.0.9建筑工业化Construction industrialization
以现代化工业生产方式,在工厂完成建筑项目的构、配件制造,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的建造方式。
3基本规定
3.0.1建设单位应协调参建各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协议,明确绿色施工的职责。
3.0.2施工单位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
3.0.3施工单位应开展绿色安全工地的创建活动,施工前做好绿色施工的统筹规划工作。
3.0.4施工单位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设置专门的绿色施工章节,实施过程中宜编制专项绿色施工方案。
3.0.5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绿色施工评价,制定改进措施。
4 施工管理
4.1组织职责
4.1.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相关资料,资料应真实、完整。
4.1.2建设单位应会同参建各方接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施工的监督、检查。
4.1.3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进行监理。
4.1.4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4.1.5施工单位负责组织绿色施工的具体实施。
4.1.6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负责绿色施工过程的动态管理及目标实现。
4.1.7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2 策划与实施
4.2.1施工组织设计的绿色施工章节或专项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内容以及施工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4.2.2 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施行绿色施工培训和宣传。
4.2.3 施工过程中应对绿色施工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定期进行计量、检查、对比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5资源节约
5.1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5.1.1施工现场各类设施应统筹规划,合理布置,并实施动态管理。
5.1.2施工过程中应减少土方开挖量及土壤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应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有植被或进行合理绿化。
5.1.3装配式构件,宜采取工厂化生产、现场安装。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5.2.1施工现场应制定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禁止使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
5.2.2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DB11/693的规定。
5.2.3合理安排施工区域及施工顺序,选择功率与负荷相匹配的机械设备,减少设备、机具使用数量。
5.2.4按照方案布置施工用电线路,实行用电分表计量;照明宜选用节能灯具和声、光控开关;用电电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电标识。 5.2.5施工单位宜合理利用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
5.2.6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施工单位宜优先选用符合标准、技术先进的车辆进行运输。
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3.1施工现场临时给排水应进行统一规划,施工单位应制定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
5.3.2施工现场供水管线布局和管径布置合理,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
5.3.3施工现场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限制施工降水。确需要进行降水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基坑降
水阶段排出的地下水应合理利用。
5.3.4施工现场的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应分项计量,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
5.3.5施工现场工程、生活用水应使用节水型器具,在水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施工中宜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5.3.6施工现场宜利用非传统水源,宜建立雨水、中水或其他可利用水资源的收集利用系统。
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4.1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时应优化,宜推广使用高强度钢材、高强度钢筋,降低材料消耗。
5.4.2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5.4.3现场材料和成品、半成品应制定保护措施。现场材料按平面图码放。 5.4.4依照施工预算,实行限额领料,控制材料消耗。
5.4.5施工单位应合理利用建筑垃圾及施工余料,提高废料利用率。
5.4.6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用房应利用既有设施。临建设施宜采用工厂预制、现场装配的可拆卸、可循环使用的构件和材料。
5.4.7 施工中应优先选用绿色、环保和建筑垃圾再生材料,限制和淘汰落后材料。
6环境保护
6.1 扬尘控制
6.1.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其它场地应当进行覆盖或绿化;土方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
6.1.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轮、车身清理干净。
6.1.3基坑土方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出入口满足安装条件的应安装高效洗轮机。 6.1.4建筑垃圾应使用符合本市标准的运输车辆并密闭运输,不得遗撒。 6.1.5施工单位对现场道路和进出口周边100m以内的道路应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
6.1.6施工单位应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或停止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业,并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处悬挂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公告牌。 6.1.7风力四级及以上,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6.1.8施工现场细散颗粒材料、易扬尘材料的堆放、储存、运输应封闭或有覆盖措施。
6.1.9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6.1.10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6.1.11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6.1.12拆除工程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同时进行洒水压尘,防止扬尘污染。 6.1.13建筑物、构筑物内建筑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6.1.14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装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6.1.15外脚手架应采取封闭措施。
6.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6.2.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油毡、橡胶、塑料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6.2.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6.2.3施工现场不得进行露天油漆喷涂作业。
6.2.4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6.2.5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
6.2.6 食堂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
6.3水土污染控制
6.3.1车辆清洗处及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旁应当设置沉淀池,污水应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排水设施或综合循环利用。施工现场产生的泥浆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排水设施。
6.3.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应按规定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6.3.3食堂、盥洗室、淋浴间及化粪池的排放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要求。
6.4噪声污染控制
6.4.1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要求控制噪声排放,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
6.4.2施工过程中应优先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具。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对强噪声设备应采取封闭等降噪措施。 6.4.3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6.4.4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夜间施工许可期限内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6.4.5施工现场混凝土振捣应采用低噪声振捣设备或围挡等降噪措施。
6.5光污染控制
6.5.1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6.5.2夜间电焊作业应有防止光污染措施。
6.6建筑垃圾控制
6.6.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管理,宜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全部清除。
6.6.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消纳,具备条件的宜进行就地资源化处理。
6.7环境影响控制
6.7.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6.7.2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6.7.3 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手续和组织施工。
6.7.4 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绿化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6.7.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6.7.6建设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6.7.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穿越文物保护单位应按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7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
7.0.1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
7.0.2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7.0.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0.4 高温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配备和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冬季作业应采取防火、防滑、防冻、防风、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配备和发放取暖过冬用品。
8绿色施工评价
8.1绿色施工检查
8.1.1施工单位应有完善的绿色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和机构,并设置专、兼职管理人员。
8.1.2 施工单位应制订和落实绿色施工方案、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绿色施工培训和教育。
8.1.3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料利用和环境保护五个要素的措施符合本规程规定。 8.1.4施工单位应每月进行绿色施工检查。 8.1.5各项管理和监测记录齐全。
8.2 绿色施工效果评价
8.2.1 施工单位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附录A)的内容,每月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效果进行打分评价。评分办法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评分标准》(附录B)执行。
8.2.2 参建各方应根据绿色施工检查评价情况,制定改进措施。
附录A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附录B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评分标准
表B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评分标准表
注:评分说明:
1、违反本规程强制性条文的,直接判定不合格; 2、本评分表总得分率低于85%判定为绿色施工不达标;
3、表中第1-11项为扬尘治理的专项检查内容,其中1-5项每项得分率不得低于50%,6-11参与评分的子项得分不能为零,总得分率不得低于85%,否则本月评价直接判定为扬尘治理不达标,绿色施工也不达标。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执行……规定”或“应符合……规定”。
引用标准目录
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2.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 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7.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8.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9. 《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DB11/693
北京市地方标准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Standard for gree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条 文 说 明
2014年
目 次
1 总则 ............................................................................................................................................ 25 3 基本规定 ................................................................................................................................... 26 4 施工管理 ................................................................................................................................... 27
4.1 组织职责 ........................................................................................................................ 27 4.2 策划与实施 .................................................................................................................... 27 5 资源节约 ................................................................................................................................... 28
5.1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28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 28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29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30 6 环境保护 ................................................................................................................................... 31
6.1 扬尘控制 ........................................................................................................................ 31 6.2 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 32 6.3 水土污染控制 ................................................................................................................ 33 6.4 噪声污染控制 ................................................................................................................ 33 6.6 建筑垃圾控制 ................................................................................................................ 33 7 职业健康与环境安全 ............................................................................................................... 35
1 总则
1.0.3 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向工业化生产发展,是改变传统建造方式,减少施工现场作业,提高工业化水平,减少原材料的浪费,降低建筑生产成本,尽快实现建筑工程向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发展的途径。施工单位要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机制,鼓励、支持施工现场进行节能、节水、环保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机械设备设施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工艺技术,推广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进绿色施工科技进步。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组织者,在施工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组织协调参建各方做好绿色施工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依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施工管理
4.1 组织职责
4.1.1绿色施工相关资料应包括地下勘探、水文、地质、排水管线等资料,明确是否存在古树、名墓等保护因素,建设项目进行环境评价的,还应提供环境评价资料。
4.2 策划与实施
4.2.3 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目标进行跟踪控制,收集各个绿色施工控制要点的实测数据,定期将实测数据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当发现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与计划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分析偏离的原因,确定纠正措施,采取纠正行动提高管理水平。
5 资源节约
5.1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5.1.1 施工现场各类设施应根据现场环境、施工进度、材料供应、气候特点等条件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置。施工单位应动态布置施工总平面,一般按照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施工阶段分别布置施工现场,以减少土地占用,节约用地。
5.1.2 土方开挖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在地下工程施工中尽量采用顶管、盾构、逆作法、非水平定向钻孔等先进施工方法。因施工造成裸土的地块,应及时覆盖沙石或种植速生草种,防止由于地表径流或风化引起的场地内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其原有地貌和植被。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5.2.1 禁止使用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可参照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等国家、地方的规定。
5.2.2 临时设施可以采取以下节能降耗措施:
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2、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暖装置的运行效率。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
4、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在满足照度的前提下,办公室节能型照明器具功率密度值不得大于10W/ m2,宿舍不得大于6 W/m2,其他照明不得大于4 W/ m2。
5.2.3 合理安排施工区域和施工顺序可以减少设备、机具使用数量,同时应采取
以下措施降低机械设备的能源消耗。
1、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维修、检查制度。 2、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的施工机械设备。
3、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4、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5.2.4 建筑工程施工用电应装设电表,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应分别计量,并对计量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提高节电率。
5.2.5 施工现场有条件时应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办公区、生活区宜安装太阳能装置提供生活热水。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3.1 施工单位应编制临水方案,制定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签订专业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宜将用水指标纳入相关合同条款,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加强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
5.3.3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京建科教[2007]1158号)规定,施工降水应遵循保护优先、合理抽取、抽水有偿、综合利用的原则,优先采用连续墙、护坡桩+桩间旋喷桩、水泥土桩+型钢等帷幕隔水施工方法。因地下结构、地层及地下水、施工条件和技术等原因,使得采用帷幕隔水方法很难实施或虽能实施,但增加的工程投资明显不合理的,经过专家评审通过后,可以采用管井、点井等方法进行施工降水。基坑降水阶段抽排的地下水应综合利用,优先用于混凝土养护、降尘、冲洗和绿化浇灌。
5.3.4 建设工程施工用水应装设水表,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别计量;施工现场应及时收集施工现场的用水资料,建立用水、节水统计台账,并进行对比分析,提高节水率。
5.3.5 施工现场用水器具必须符合《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标准中的规定,例如:盥洗池、卫生间采用节水型水龙头、低水量冲洗便器或缓闭冲洗阀等,推广使用变频泵等节水器具,提倡使用环保型移动厕所和免冲厕技术;现场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措施,现场抑尘措施宜采用喷雾式花洒节水型器材。采用先进
节水施工工艺,如:现场水平结构混凝土采取覆盖薄膜的养护措施,竖向结构采取刷养护液养护,杜绝无措施浇水养护等工艺。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4.3 进场的原材料和经加工的半成品,应标识清晰,便于使用和辨认;现场存放场地应有排水、防潮、防锈、防泥污等措施,避免因存放不合理而导致的浪费;按平面图码放,可以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减少运输装卸的损坏和遗撒。 5.4.4 统计分析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与预算材料消耗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关键点控制措施,提高节材率。
5.4.5 建筑垃圾及建筑余料的综合利用措施:
1、工程桩桩顶剔除的部分可加以利用;
2、浇筑剩余的少量混凝土,可制成小型预制件(如:门窗过梁、沟盖板、隔断墙中的预埋件砌块等),不得随意倾倒或作为建筑垃圾处理;
3、短木方可采用叉接接长后使用,木、竹胶合板的边角余料可拼接使用,变废为宝、节约材料;
4、钢材加工后的下脚料和废料可综合利用。 5.4.6 循环使用方式
1、施工现场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既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
2、施工现场应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或拟建道路,也可采用可重复使用的块状预制板道路,工程竣工后,块状预制板可直接拆走重复利用,避免因硬化道路破碎清除形成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3、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设施基础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装配式基础,装配式塔机基础的设计、构件制作、装配与拆卸、检查与验收应执行行业标准《大型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301的相关规定。
6 环境保护
6.1 扬尘控制
6.1.1 施工现场应根据用途进行场地硬化,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要道路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6.1.2 车辆遗撒和轮胎带泥上路行驶会造成扬尘污染,所以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轮胎、底盘、槽帮等部位清理干净。
6.1.3 条文说明
1、基坑土方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安装高效洗轮机,因出入口场地狭窄无法安装高效洗轮机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2、高效洗轮机能在短时间内集中清洗轮胎和车身,具有自动排泥和水循环利用等功能的车辆冲洗设施。
3、当气温低于-5℃无法清洗车辆时,应采取措施将车辆清理干净,防止发生扬尘污染。
6.1.4 密闭运输,能有效降低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不易造成遗撒,使用本市达标车辆是近期北京市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须严格执行。
6.1.5 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1.6 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空气重污染施工现场应急措施,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
(一)预警四级(蓝色)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土石方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
(二)预警三级(黄色)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五环内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三)预警二级(橙色)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全市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尽量减少室外露天作业。
(四)预警一级(红色)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全市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6.1.10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号)和关于转发《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建材[2009]831号)规定,本市中心城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地区和全市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6.1.13使用容器运输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清运垃圾可有效避免高空坠物及扬尘污染。高空坠物和凌空抛掷极易造成人身伤害。
6.1.1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京建法[2013]17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6.2 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6.2.1 随意焚烧废弃物在施工现场内外都是法规所不允许的。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容易引发火灾,燃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环境污染。
6.2.4 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的规定。
6.2.5 根据《涂装作业安全规程》GB7691的规定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采用稀释剂和溶剂按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含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
6.3 水土污染控制
6.3.2 危险废物以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准。施工现场常见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弃油料、化学溶剂包装桶、色带、硒鼓、含油棉丝、石棉、电池等。
6.4 噪声污染控制
6.4.1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施工现场周围有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时,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6.4.5 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应从噪声传播途径、噪声源入手,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切断施工噪声的传播途径,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鼓励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例如:桩基施工时,宜选择机械成孔灌注桩或预制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应采用静压沉桩工艺,在噪声敏感环境或钢筋密集时,采用自密实混凝土等;选用噪声标准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减振或围挡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6.6 建筑垃圾控制
6.6.2 建筑垃圾清运和消纳应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垃
圾消纳许可,到规范消纳场所消纳,选用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和达标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建筑垃圾、砂石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DB11/T1077要求,运输过程中严禁泄漏遗撒、乱倒乱卸。
7 职业健康与环境安全
7.0.1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办公区和生活区宜布置在施工区以外,办公区布置在施工区内的,宜布置在施工坠落半径和高压线安全距离之外,如因条件所限办公设置在坠落半径区域内,必须有可靠防护措施;生活区设置应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执行。
7.0.3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施工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刺激性气味可被人体吸入的粉尘、纤维,以及进行强噪声、强光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如:护目镜、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配备》JGJ184规定。 7.0.4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在高温天气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施工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施工单位应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范文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目 次
1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施工管理
4.1 组织职责
4.2 规划管理
4.3 实施管理
4.4 评价管理
5 资源节约
5.1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6环境保护
6.1 扬尘污染控制
6.2 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6.3 水土污染控制
6.4 噪声污染控制
6.5 光污染控制
6.6 建筑垃圾控制
6.7 环境影响控制
7 职业健康与安全
8 绿色施工检查与验收
1总则
1.0.1为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贯彻绿色施工的方针和技术措施,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规范绿色施工管理,制定本规程。
条文解释:绿色建筑是由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四个阶段构成,施工阶段是绿色建筑的组成部分,因此,绿色施工是实现绿色建筑的一个重要环节。实施绿色施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环节。因此,本规程对施工阶段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及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
条文解释:本规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等。
根据住建部“四节”(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要求和北京市环境保护要求,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资源与能源的消耗,同时考虑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投入,建筑规模在5000平方米或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的绿色施工管理必须实施本《规程》,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绿色施工管理可参照实施。
1.0.3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1.0.4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条文解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向工业化生产发展,是改变传统建造方式,减少施工现场作业,提高工业化水平,减少原材料的浪费,降低建筑生产成本,尽快实现建筑工程向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发展的途径。施工单位要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机制,鼓励、支持施工现场进行节能、节水、环保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机械设备设施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工艺技术,推广采用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推进绿色施工科技进步。
1.0.5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条文解释: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
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
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5 《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1066;
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7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0 《绿色施工导则》
2术语
2.0.1 绿色施工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导则》的定义)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原地标内容)
2.0.2建筑垃圾
指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料。
2.0.3建筑废弃物
建筑垃圾分类后,丧失施工现场再利用价值的部分。
2.0.4可再利用材料
施工现场可直接利用或经过修复、加工、组合后再利用的建筑垃圾。
2.0.5非传统水源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6 一体化施工
以施工区域为基础,使各专业的设计施工融合为一体、统筹规划,提高区域内各生产要素的运行效率,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条文解释:一体化施工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区域内,把市政设施、房屋建设施工进行统筹规划,依照建设工程施工流程,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人力、物力损耗,提高施工效率,有效降低施工中的单位能耗。
2.0.7 基坑封闭降水
在基底和基坑侧壁采取截水措施,对基坑以外地下水位不产生影响的降水方法。
2.0.8 绿色施工评价
对工程建设项目绿色施工水平及效果所进行的评估活动。
2.0.9 信息化施工
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手段,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信息进行有序存储、处理和利用的施工方法。
2.0.10 建筑工业化
以现代化工业生产方式,在工厂完成建筑项目的构、配件制造;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的建造方式。其基本要求为建筑设计标准化、构配件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机械化和过程管理科学化。
(参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范2术语,2.05、2.0.6为原术语,2.0.7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术语)
3基本规定
3.0.1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周边建设规划和设计资料,应积极开展绿色安全工地的创建活动(新增),施工前应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做好绿色施工的统筹规划和策划工作。(《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3.2.2条)
条文解释: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根据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内在联系,将土建、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及市政设施等专业紧密结合,使建筑工程设计与各专业施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利用拟建设施,减少可再利用建筑构件及设施的破坏和拆除,减少资源浪费。
3.0.2施工项目部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
3.0.3施工项目部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注重“四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应有专门的绿色施工章节,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
3.0.4施工项目部应建立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有相关记录。
3.0.5工程技术交底应包含绿色施工内容。
3.0.6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3.0.7施工项目部应采集和保存过程管理资料、见证资料、影像资料和自检评价记录等施工资料。
3.0.8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应做好施工配合,加强施工管理,确定合理的工期,避免或减少夜间施工。
3.0.9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及主要施工设备应分别进行耗能和耗水计量。 3.0.10施工现场应建立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台账和清单。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存放、运输和使用应制定保护措施。
(3.0.2--3.0.7参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3.0.2条,3.0.1、3.0.8-3.0.10参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3.2.2、3.1.6-3.1.8)
4 施工管理
4.1组织职责
4.1.1建设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条文解释: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尽可能做好统筹规划,将工程的土建、装修及市政设施等专业统一设计。在工程建设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周边建设规划资料,使施工单位能尽量利用拟建设施,减少破坏或拆除可再利用建筑构件及设施,减少资源的浪费。同时,建设单位还应提供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地下管线资料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247号令第8条4款)
3建设单位应会同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接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条文解释: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关内容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235号),明确建设单位扬尘治理责任,加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力度。
4建设单位应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4.1.2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管理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1.3 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绿色施工的实施。(《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3.1.4.1)
2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和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247号令9条与2013年185号文3条)
3施工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进行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自检、联检和评价工作。(《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3.1.5)
条文说明: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与绿色施工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工程技术交底应包含绿色施工内容,增强作业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4 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绿色(新增)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条文解释: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尽量利用规划内设施,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同时,应优先选择先进的施工方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超过一定规模的组织专家论证。
5施工前,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47号令第14条)。
6施工单位应开展绿色施工技术和管理的创新研究,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及其他“四新”技术。(《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3.1.9)
条文说明: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技术发展形势,住建部组织修编并发布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重点引入了绿色、低碳的建筑施工新技术,对推动建筑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施工单位应加大推广力度。
7施工单位应积极推进信息化施工方法。(《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3.1.13)
8施工单位应建立落后施工工艺、方案、设备、材料的限制、淘汰制度,并予以推进。(《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3.1.10)
条文说明:这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将有助于绿色施工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如,灰土、灰石、混凝土、砂浆宜采用预拌技术,减少现场施工扬尘。
9应推行建筑结构构件预制化和建筑配件整体装配技术,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的工业化生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3.1.14)
4.2 规划管理
4.2.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包括“四节一环保”内容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按企业规定进行审批。
4.2.2 施工组织设计或绿色施工方案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绿色施工措施,明确绿色施工的内容、指标和方法,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
主要内容应包括:组织管理措施、资源节约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等。
4.2.3 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尽量利用规划内设施,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同时,应优先选择绿色环保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2.4 绿色施工方案应覆盖整个施工过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
2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中水利用措施、水源合理利用措施。
3节能措施。施工过程节能策划,确定节能目标,制定节能措施。
4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5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降低环境负荷,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6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
7施工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4.2.5 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
(4.2.1-4.2.4)条文说明:规划管理主要是指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实质是对实施过程进行策划,以达到设计所要求的绿色施工目标。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尽量利用规划内设施,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同时,应考虑施工资源及能源消耗,优先选择先进的施工方法。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与绿色施工有关的内容进行细化,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项目所要达到的绿色施工具体目标,并在设计文件中以具体的数值表示,比如材料的节约量、资源的节约量、施工现场噪声降低分贝数等。
2、根据施工方案的设计,标示出施工各阶段的绿色施工控制要点。
3、列出能够反映绿色施工思想的现场专项管理手段。
4.3 实施管理
4.3.1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保证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绿色施工工作的落实。
条文说明: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目标进行跟踪控制,收集各个绿色施工控制要点的实测数据,定期将实测数据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当发现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与计划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分析偏离的原因,确定纠正措施,采取纠正行动。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如此循环,
直到目标实现为止。
4.3.2 施工组织设计和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经过审批,并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完善。
条文说明:在实施过程中改进完善方案,应避免施工组织设计和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审批及执行的随意性,首先要健全审批制度,从完善制度上避免随意审批。对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审批环节的工作要求及方法作出具体明确规定,使审批有章可循;其次,制定责任管理制度,明确施工各级管理机构在审批方面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4.3.3 绿色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4.3.4 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
4.3.5绿色施工的实施过程中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开展绿色施工检查、评比活动,对达标的施工部门给予奖励,对不达标的施工部门限期整改。
4.3.6 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实施过程应经过监理程序,绿色施工过程应经过确认,并应具有可追述性资料。
4.3.7 针对绿色施工管理或“四节一环保”内容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制定预防及纠正措施,提高绿色施工管理和技术水平。
4.4 评价管理
4.4.1 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成立专家评估小组,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定期进行绿色施工自我评价,并保留相关记录。
4.4.2 绿色施工项目自评价次数每月不应少于一次,且每阶段不应少于一次。
5资源节约
5.1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5.1.1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临时道路、排水沟宜采用预制混凝土块铺设。(附道路和
排水沟预制照片)
条文解释: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紧凑,施工道路宜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并实施动态管理,减少土地占用;如施工现场场地狭小,需选择第二场地进行材料堆放、材料加工时,应优先考虑利用荒地、废地或闲置的土地。
5.1.2钢、木、装配式结构等构件,应采取工厂化、配送化,现场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减少加工场地;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合理有效使用临时设施用地。(《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5.4.5.1)
条文解释:钢结构、木结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应采取工厂化生产、现场安装,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减少施工现场土地占用;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结构可靠、多层可重复使用的装配式结构,减少土地占用。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具体临时设施布置用地的参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指标参见附录A。
5.1.3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有植被或进行合理绿化。(《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3.3.4.3)
条文解释:挖出的弃土,有场地堆放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或与邻近施工场地之间的土方进行资源调配,尽量利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应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减少用地。因施工造成裸土的地块,应及时覆盖沙石或种植速生草种,防止由于地表径流或风化引起的场地内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其原有地貌和植被。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5.2.1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不应使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
条文解释:施工现场应在各项施工活动和工序中,做好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办公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优先使用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采用低能耗施工工艺,充分利用可再生清洁能源。
5.2.2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的规定。(原条款的分类说明改为条文解释)
条文解释:临时设施可以采取以下节能降耗措施:
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2、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暖装置的运行效率。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
4、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室外照明宜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办公室等场所宜采用细管荧光灯,生活区宜采用紧凑型荧光灯。在满足照度的前提下,办公室节能型照明器具功率密度值不得大于8 W/ m,宿舍不得大于6 W/m,仓库照明不得大于5 W/ m。
5.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施工区域,减少作业区设备机具数量。应选择功率与负荷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不宜低负荷运行,应尽量避免采用自备电源。(《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3.3.3.1)(原条款改为条文解释)
条文解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是耗能大户,也是重要管控对象,所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
2、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的施工机械设备。
3、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4、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5、应定期监控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情况,并有记录。
6、施工机具资源宜形成共享。
5.2.4建设工程施工临电线路应合理设计、布置(新增),实行用电计量,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和节能灯具等;照明照度设计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3.3.3.4)
条文解释:建设工程施工用电必须装设电表,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别计量;用电电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电标识;同时,施工现场应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用电资料,建立用电节电统计台帐。针对不同的工程类型,如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仓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等进行分析、对比,提高节电率。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应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相关规定。
5.2.5施工现场应合理利用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绿色施工导则》4.5.1.5) 222
条文解释:施工现场有条件时可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办公区、生活区宜安装太阳能装置或地热提供生活热水。
5.2.6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在成本许可的情况下,应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
条文解释: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应就地取材,宜采用距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
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3.1制定施工现场节水指标、节水措施,统一规划布置施工现场临时给排水方案,加强现场节约用水的管理。
条文解释:制定施工现场节水管理措施,签订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将节水指标纳入合同条款,分时间段对分包进行考核。
5.3.2施工现场的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应分别计量,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
条文解释:建设工程施工用水必须装设水表,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别计量。施工现场应及时收集施工现场的用水资料,建立用水节水统计台帐,并进行分析、对比,提高节水率。
5.3.3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施工中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在水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条文解释:施工现场用水器具必须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标准中的规定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的要求。如:盥洗池、卫生间采用节水型水龙头、低水量冲洗便器或缓闭冲洗阀等,推广使用变频泵等节水器具,提倡使用环保型移动厕所和免冲厕技术。采用节水施工工艺,如:现场水平结构混凝土采取覆盖薄膜的养护措施,竖向结构采取刷养护液养护,杜绝了无措施浇水养护;对已安装完毕的管道进行打压调试,采取从高到低、分段打压,利用管道内已有水循环调试等。
5.3.4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施工降水。确需要进行降水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取得排水许可,并依法缴纳地下水资源费。(247号令第22条)基坑降水阶段排出的地下水应合理利用。
条文解释:建设工程施工中抽取地下水不仅不利于地下水资源的保护,还会不同程度地形成人为的地质灾害,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和影响,因此,施工降水应遵循保护优先、合理抽取、抽水有偿、综合利用的原则,优先采用连续墙、护坡桩+桩间旋喷桩、水泥土桩+型钢等帷幕隔水施工方法,隔断地下水进入施工区域。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经过专家评审并通过后,可以采用管井、点井等方法进行施工降水。进行施工降水应当安装抽排水计量设施,基坑降水阶段排出的地下水应合理利用。可采用地下水作为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
部分生活用水。
5.3.5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的宜收集屋顶、地面雨水再利用。
条文解释:制定合理的地表雨水径流管理计划,最大程度降低地表径流,减少雨水径流的流量和流速,通过采用可渗透的管材、路面材料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现场雨水径流的渗透量,使雨水能回渗入地层,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时应收集屋顶和地面雨水再利用。
5.3.6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水回收设施,对废水进行回收后循环利用。
条文解释:应对施工现场的污、废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综合处理,努力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污、废水排放量。
5.3.7施工现场供水管线布局和管径布置应合理、线路简捷,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条文解释:优化施工现场供水管线布局和管径布置,定时对管道线路进行检查,避免出现跑、冒、滴、漏水现象,施工过程中管道打压,尤其要加大对管道检查。
5.3.8非传统水源应经检测合格后使用。
条文解释: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应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4.1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条文说明:架设工艺及模板支护等专项方案应予会审、优化,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周转材料周转使用频率,降低非实体材料的投入和消耗;推广先进工艺、技术,降低材料剪裁浪费;合理确定商品混凝土掺和料及配合比,降低水泥消耗。推广如下先进工艺、技术和材料等:
1、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沙浆,未经批准不得采用现场拌制。
2、积极推广钢筋加工工厂化与配送方式、应用钢筋网片或成型钢筋骨架。现场加工时,宜采取集中加工方式。
3、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
4、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根据优化配料结果合理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短筋。
5、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法。大型钢结构宜采用工厂制作,现场拼装;宜采用分段
吊装、整体提升、滑移、顶升等安装方法,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6、积极推广使用大模板、滑动模板、爬升模板和早拆模板等工业化模板体系。
7、高层建筑结构施工,应采用整体提升、分段悬挑等工具式脚手架。
8、短木方应采用叉接接长后使用,木、竹胶合板的边角余料应拼接使用。
9、合理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中宜添加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等工业废料和高效减水剂。
10、混凝土应优先采用泵送、布料机布料浇筑,地下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溜槽或串筒浇筑。超长结构宜采用无缝施工,并优先采用跳仓法。在噪声敏感环境或钢筋密集时,宜采用自密实混凝土。
5.4.2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使用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计划,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避免采购过多,造成积压或浪费。
5.4.3现场材料应堆放有序,布置合理,储存环境适宜。(《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3.3.1.2)
条文解释:进场的原材料和经加工的半成品,应标识清晰,便于使用和辨认;现场存放场地应有排水、防潮、防锈、防泥污等措施。
5.4.4施工现场应建立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台账和清单。工程材料和建筑成品应制定保护措施。
条文说明:统计分析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与预算材料消耗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关键点控制措施,提高节材率;建筑钢筋损耗率不宜高于预算量的2.5%,混凝土实际使用量不宜高于图纸预算量。
5.4.5根据场地建设现状调查,对现有的建筑、设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进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利用拟建道路和建筑物,提高资源再利用率。
条文解释:在施工期间,应充分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或拟建道路、给水、排水、供暖、供电、燃气、电信等市政设施、场地内现有建筑物或拟建建筑物的功能,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再利用率,节约材料与资源。
5.4.6施工现场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道路、围挡、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等)宜优先采用工厂预制、现场装配的可拆卸可循环使用的构件和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设施基座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装配式基座或正式工程的底板。
条文说明:
1、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
2、现浇式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浪费严重,弃于地下的混凝土块的清除往往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装配式塔机基础使用混凝土预制构件进行组合装配,塔机基础能够减轻重量。采用装配式塔机基础,实现了塔机基础的轻量化和可搬运,达到了重复使用目的,减少了浪费和污染。所以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宜使用装配式塔机基础。装配式塔机基础的设计、构件制作、装配与拆卸、检查与验收应执行行业标准《大型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301-2013的相关规定。
5.4.7 施工应选用绿色、环保、高性能材料,限制、淘汰落后材料;建筑余料应合理使用。
5.4.8施工现场宜推行电子文档管理。现场办公用纸应分类摆放,纸张应两面使用,废纸应回收。
6环境保护
6.1 扬尘控制
6.1.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其它场地应当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土方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247号令第23条2款)现场主要道路宜采用预制混凝土块制作。 条文解释: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首先考虑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或拟建道路。场地硬化时,应根据用途进行处置。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利用块状道路预制板施工技术,充分考虑现场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材料运输荷载要求,对施工现场采用预制混凝土块进行硬化,即主要道路厚度应为180mm,普通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应为100mm;工程竣工后,预制混凝土块可直接拆走重复利用,避免因硬化道路破碎清除形成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6.1.2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有条件的宜安装专业化洗车设备。土方和建筑
垃圾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本市统一的标准标识要求的规定,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确保不将泥沙带出现场。(新增,DB945-2012中3.2.8条)
条文解释:六环路以内及郊区县城区(包括开发区)范围内,以及地处郊区的重点工程、园区施工现场,有土方施工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均应安装专业化洗车设备(即滚轴式洗轮机),其他施工阶段应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确因场地狭小无法安装专业化洗车设备时,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建设单位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和具有“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并督促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做到符合“四统一”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
6.1.3施工现场细散颗粒材料、易扬尘材料的堆放、储存、运输应封闭或有覆盖措施。 条文解释: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6.1.4施工现场应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拆除工程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当同时进行洒水降尘/压尘。(247号令第23条3款)185号文
条文解释: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6.1.5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中,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其他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新增内容,247号令第26条)
6.1.6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
6.1.7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6.1.8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散。(247号)
条文解释: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6.1.9施工现场应装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条文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出入口和粉状物料、建筑土方堆放区必须安装视频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城管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视频在线自动监控监管施工扬尘,同时加大对工地的现场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工地每周巡查1次,其他阶段每月至少巡查2次。
6.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6.2.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6.2.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条文解释: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应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如: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
6.2.3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条文解释:装饰装修材料应选择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建筑材料,并应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进行有害物质评定检查。
6.2.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条文解释: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6.2.5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条文解释: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的规定。
6.2.6施工中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
条文说明:根据《涂装作业安全规程》(GB7691)的规定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采用
稀释剂和溶剂按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含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
6.2.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施工时,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6.2.8 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
6.2.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严谨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条文说明:涂料、胶粘剂、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用后及时封闭存放,不但可减轻有害气体对室内环境的污染,而且可保证材料的品质。用剩余的废料及时清出室内。
(6.2.6-6.2.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5.3.3-5.3.6)
6.2.10食堂应配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应正常有效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新增,2006年环保局文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1条)。施工现场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取暖设施等禁止使用燃煤。(新增内容,247号令第29条)
6.2.1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新增内容)
条文说明:为了保护环境,国家制定了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与建筑装饰材料类似,往往附着在结构的表面,容易造成污染,故规定应符合这些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目前判断竣工工程室内环境是否污染通常按照《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35的要求进行。
6.3水土污染控制
6.3.1车辆清洗处及搅拌机前台应当设置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并达标后排入公共排水设施以及河道、水库、湖泊、渠道。(247号令第24条)
6.3.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6.3.3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6.3.4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6.3.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条文解释: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施工现场宜采用环保移动厕所、微生物处理机和可进行酸碱综合处理污水的先进设备及污水处理技术,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清运单位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6.4噪声污染控制
6.4.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6.4.2施工过程应优先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具(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3.4.2.2),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
6.4.3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6.4.4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重点工程或者生产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公告施工期限,并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新增内容,247号令第27、28条)
6.4.5施工现场应优先选用高性能、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艺。
6.4.6成桩工艺应根据工程设计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宜优先选择机械成孔灌注桩或预制桩。(《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5.3.1)
6.4.7混凝土预制桩、钢桩应优先采用静压沉桩工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5.3.5)
6.4.8施工现场混凝土振捣应采用低噪声振捣设备或围挡降噪措施;在噪声敏感环境或钢筋密集时,宜采用自密实混凝土。(《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6.2.23)
6.4条文解释: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应从噪声传播途径、噪声源入手,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切断施工噪声的传播途径,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鼓励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噪声标准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同时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5.4 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
6.5光污染控制
6.5.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6.5.2电焊作业和大型照明灯具应采取遮挡措施。(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3.4.3.2)
6.6建筑垃圾控制
6.6.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垃圾减排处理和绿色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应对施工工地的建筑垃圾实施集中分类管理;具备条件的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DB945-2012中3.3.1条)
6.6.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混装混运,所使用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本市统一的标准标识要求的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具备条件的可在现场进行就地资源化处理。(DB945-2012中3.3.6条)
6.6.3建筑垃圾的集中收集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具备密闭、节能、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等污染控制措施。(新增,DB945-2012中3.3.5条)
条文解释:建筑垃圾是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其主要物质是: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鼓励施工单位将施工、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可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
6.7环境影响控制
6.7.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6.7.2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
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6.7.3 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6.7.4 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6.7.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6.7.6建设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6.7.7 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7职业健康与安全
7.1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
7.1.1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条文解释:办公区的布置应靠近施工现场或设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确保在施工坠落半径和高压线安全距离之外;如因条件所限办公设置在坠落半径区域内,必须有可靠防护措施。生活区宜布置在施工现场以外,生活区必须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
7.1.2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或农民工夜校培训室)、吸烟室、手机充电柜、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
条文解释: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要达到市建委颁布的验收规范,保证使用安全。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设施的设置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01-72-2003)。根据北京市《关于建立“农民工夜校”组织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建施[2007]138号)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立农民工夜校培训室。
7.1.3工程项目在临时设施中优先选用可周转、可再利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关于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1〕42号)第二条1款)
7.1.4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DB945中4.3.27条),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书、设计文件,搭设完毕,应由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搭设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建设施应全部拆除。
7.1.5 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宿舍。(删除“员工集体”,DB945中4.3.21条)
7.2 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7.2.1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档,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工程危险部位采取防护措施(247号令第23条1款)。围档应坚固、严密,材料应选可周转使用砌块、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做到稳固、安全、整洁、美观,高度不得低于2.5m(DB945中4.3.21条)。围挡形象设计参照北京市施工围挡容貌景观设计规范。
7.2.2施工现场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公示牌和企业标识,大门内应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现场的各种标识牌字体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DB945中3.2.7、3.1.1)
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栏以及安全宣传、评比、曝光栏。(新增内容,DB945中3.1.4条)
7.2.3 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出具的《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对作业范围内的管线(DB945中2.13.6条)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上、地下管线安全。
7.2.4 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与架空输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高压线路应采用绝缘材料进行安全防护。
7.2.5 施工期间应对建设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车辆出入口采取硬质安全防护措施,夜间应设置照明指示装置。
7.2.6施工现场脚手架架体必须用绿色或蓝色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破损的要及时更换,保持干净、整齐、清洁。(新增内容,DB945中3.2.11) 7.2.7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美观大方,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面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DB945中3.2.12)。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7.2.8 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文明安全施工条件。
7.3 职业健康
7.3.1 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7.3.2 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3.3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3.4 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7.3.5在深基坑的肥槽、隧道、管道、雨污水井、人工挖(扩)孔桩、地下工程、容器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应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DB945中2.12.1)。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
7.3.6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7.3.7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配备和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条文解释)
7.4卫生防疫
7.4.1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7.4.2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 7.4.3 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7.4.4施工现场合理设置卫生设施,严禁随地大小便。(新增内容,DB945中3.3.10条)
7.4.5食堂、 厕所、淋浴间、盥洗室等卫生设施的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红字为新增内容)
7.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DB945中3.3.10、3.3.3、3.3.7条)
7.4.7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等急救
器材,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可设置流动医疗站。
7.4.8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8绿色施工检查与验收(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内容)
8.1 一般规定
8.1.1 施工企业应进行绿色施工的定期检查,并对绿色施工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8.1.2 参建各方应根据绿色施工情况,制定改进措施,由施工单位实施改进。
8.2 绿色施工检查内容
8.2.1 参建各方应有完善的绿色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8.2.2 施工单位制订和落实了绿色施工方案、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绿色施工培训和教育;
8.2.3 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100%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100%为环保材料;使用的设备100%为低噪音、环保设备;工程实体环保、节能检测结果达标;工程实体安全、消防质量合格。
8.2.4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料利用和环境保护五个要素的措施符合本规程规定。
8.3 绿色施工管理
8.3.1 绿色施工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管理责任进行分工管理,过程资料要健全。 8.3.2 对于相关监控项目,建设单位应对专用的计量、监测设备进行监控。
8.3.3 各个施工阶段应及时收集反应施工过程绿色施工水平的记录及影像资料,并及时进行评价。
8.4 绿色施工效果评价
8.4.1 绿色施工评价宜按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工程三个阶段进行。
8.4.2 施工项目部每月对施工扬尘进行专项评价,分值不得低于85分;绿色施工其他项目自评价次数每月不应少于1次,且每阶段不应少于一次。
8.4.3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在批次评价和阶段评价的基础上进行。
8.4.4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评价。 8.4.5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施工阶段评价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单位工程施工批次评价应由施工单位组织。
8.4.6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应参加各个阶段的绿色施工评价,并签认评价结果。
附录A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
检查单位:检查日期:年月日
注:1、检查中, 检查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客观合理评分。2、应得分=参与评分子项满分之和;实得分=参与评分子项实得分数之和。3、根据施工现场实际,不涉及的检查内容不作为参与评分子项。4、达标标准:检查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且每个参与评分子项得分不能为零。5、该表内容也可结合到日常检查表内。
附录B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阶段评分表
附录C 单位工程绿色施工检查验收总表
范文三: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DB11/513-2008)
1.
1.0.1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 1.0.3 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1.0.4 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 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总 则
2.
2.1.1. 绿色施工green construction
术 语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1.2. 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s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1.3. 非传统水源non – traditional water sources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1.4. 一体化施工integrated construction
以施工区域为基础,使各专业的设计施工融为一体、统筹规划,提高区域内各生产要素的运行效率,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2.1.5. 固体废弃物Solid Waste
指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如现场施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建材废料、建筑垃圾、办公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本定义中不包括《国
1
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文规定的危险废物。
3.
基 本 规 定
a)
i.
建设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 ii. 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要求,并提供
完整性。
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
iii. 建设单位应会同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接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施工 的监督、检查工作。
iv. 建设单位应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b) 监理单位职责
i. ii.
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管理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
c)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 施工单位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 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化施工。
2
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施工单位职责
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 资 源 节 约
1.1 节 约 土 地
1.1.1
土地资源的占有。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
1.1.2
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
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1.2 节 能
1.2.1
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
降耗措施。 1.2.2
耗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
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2 能好的门窗。
3
暖装置的运行效率。 4 1.2.3
1 2 3
宜使用三相平衡。 4 1.2.4
段用电量。
1.2.5 1.2.6
3
施工现场宜充分利用太阳能。 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
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机械设备应监理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 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三相系统时,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
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
1.3 节 水
1.3.1
段用水量。
1.3.2
具,在水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
约用水标识。 1.3.3
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因特
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1.3.4
件的宜收集屋顶、地面雨水再
利用。 1.3.5
环利用。
1.4 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
1.4.1
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
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1.4.2
计划,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
避免采购过多,造成积压或浪费。 1.4.3
使用寿命。按照材料存放要求
进行材料装卸和临时保管,避免因现场存放条件不合理而导致浪费。 1.4.4 1.4.5
可回收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
提高废料利用率。 1.4.6
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进行分析,
合理安排工期。利用拟建道路和建筑物,提高资源再利用率。 1.4.7
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
备)应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
4
建设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根据场地建设现状调查,对现有的建筑、设施再利用依照施工预算,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 施工现场应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清单,制定并实施对周转材料进行保养维护,维护其质量状态,延长其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采购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水回收设施,对废水进行回收后循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持水体循环,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开工的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
3
3.1.
3.1.1.
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
环 境 保 护
扬尘污染控制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
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1.2. 3.1.3. 3.1.4.
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
工。 3.1.5.
化。
3.1.6.
整坚实。
3.1.7. 3.1.8.
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 3.1.9.
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3.1.10.
扬尘污染。无机料拌合,应采
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3.1.11.
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
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3.2.
3.2.1. 3.2.2.
规定的排放标准。
3.2.3.
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3.2.4.
腐、防潮处理剂。
3.2.5.
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
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 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应建立密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施工现场进行机械踢澡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筑量超过
100m3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
符合国家标准。
3.3.
3.3.1.
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
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3.3.2.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
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3.3. 3.3.4. 3.3.5.
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
排水畅通。
3.4.
3.4.1.
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GB/T12524《建筑施工场界
噪声测量方法》和GB12523《建
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3.4.2.
可采取对降噪声设置进行封闭
等降低噪声措施。 3.4.3.
应做到轻拿轻放。
3.5.
3.5.1.
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
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3.5.2.
外泄。
3.6.
6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光污染控制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施工现场的降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 噪声污染控制
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应施工现场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 水土污染控制
3.6.1.
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
须全部清除。 3.6.2.
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
运消纳。
3.7.
3.7.1.
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
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
环境影响控制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
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规划,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3.7.2.
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3.7.3.
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
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3.7.4.
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
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7.5.
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
部门。 3.7.6.
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
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3.7.7.
对于因施工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
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建设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有建
4
5.1
5.1.1
职业健康与安全
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
7
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5.1.2 5.1.3 5.1.4
5.2
5.2.1
1.8m。
5.2.2
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
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
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表。 5.2.3 安全。 5.2.4
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
与架空输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
高压线路应采用绝缘材料进行安全防护。 5.2.5
间应设置照明指示装置。 5.2.6
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
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
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2.7
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
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
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文明安全施工条件。
5.3
5.3.1 5.3.2
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8
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
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
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
职 业 健 康
施工期间应对建设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车辆出入
口采取硬质安全防护措施,夜
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
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下管线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密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或农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民夜校培训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建设。 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5.3.3
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3.4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备齐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
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
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
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
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5.3.5
深井、地下隧道、管道施工、地下室防腐、防水作业
等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
业区,应配备强制通风设施。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 5.3.6
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
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
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防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5.3.7
排作息时间。
5.4
5.4.1 5.4.2
维护应有专人负责。
5.4.3 康证。 5.4.4 5.4.5
及时清运。
5.4.6 急救器材。 5.4.7
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
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
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
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
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容器,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灭蝇,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
规范清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
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
卫 生 防 疫
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
9
范文四: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http://www.thefirst.cn/ 2008-9-26 11:34:51 为了落实建设部 “四节”要求(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北京市环境保护要求,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其中 ,(,(,、,(,(,、,(,(,、,(,(,、,(,(,、,(,(,、,(,(,、,(,(,、,(,(,、,(,(,,、,(,(,、,(,(,、,(,(,、,(,(,、,(,(,、,(,(,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主要内容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绿色施工管理中的职责,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提出,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工作。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
,(,(,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术语
,(,(,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全面贯彻
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可再利用材料,,,,,,,,,,,,,,,,,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非传统水源,,,,,,,,,,,,,,,,,,,,,,,,;,,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一体化施工,,,,,,,,,,;,,,,,,;,,,,以施工区域为基础,使各专业的设计施工融合为一体、统筹规划,提高区域内各生产要素的运行效率,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固体废弃物,,,,,,,,,,指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如现场施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建材废料、建筑垃圾、办公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本定义中不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文规定的危险废物。
,基本规定
,(,建设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要求,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
,(,(,建设单位应会同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接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建设单位应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管理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职责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施工单位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化施工。
,资源节约
,(,节约土地
,(,(,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
,(,(,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
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节能
,(,(,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暖装置的运行效率。
,(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
,(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单相用电设备接入,,,,,,,,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
,(,(,施工现场宜充分利用太阳能。
,(,(,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
,(,节水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在水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的宜收集屋顶、地面雨水再利用。
,(,(,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水回收设施,对废水进行回收后循环利用。
,(,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
,(,(,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避免采购过多,造成积压或浪费。
,(,(,对周转材料进行保养维护,维护其质量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按照材料存放要求进行材料装卸和临时保管,避免因现场存放条件不合理而导致浪费。
,(,(,依照施工预算,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
,(,(,施工现场应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清单,制定并实施可回收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提高废料利用率。
,(,(,根据场地建设现状调查,对现有的建筑、设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进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利用拟建道路和建筑物,提高资源再利用率。
,(,(,建设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
消防设备)应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
大广高速大庆段建设和谐工程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日期:2009-7-31 21:42:38 人气:24 标签:
大广高速公路为国家高速公路网纵五线,是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的重点工程,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工程,该工程的建设对于扩大大庆对外开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使命关乎发展,责任重于泰山。开展和谐工程建设活动,对完成这项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的工程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保证活动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为先,坚持发展建设与和谐稳定相统一、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相统一、政府要求与企业追求相统一,高擎和谐之旗,高扬和谐之声,高昂和谐之志,依靠和谐之力进行工程建设,树立大广高速大庆段工程良好形象。
二、总体目标
本次活动以树立和谐理念、构建和谐环境、实行和谐管理、完善和谐制度、建设和谐队伍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和谐工程”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创新工作思路,推进工程建设速度,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安全生产零事故、廉政建设零违纪的建设目标。努力把大广高速大庆段工程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质量耐久型的精品工程,建设成促进大庆科学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的“和谐工程”,建设成大庆交通史上具有标志意义的代表工程。
三、活动内容
(一)树立和谐理念。严格管理是责任,热忱服务是品格。每位工程建设者都是优质工程的创造者,对经手的工程质量负责是每个建设者应尽的责任,遵章守则、执行标准是应尽的义务,充满感情、倾情投入施工建设则是思想品德的体现。工程质量不是业主管出来的,也不是监理监出来的,而是施工单位干出来的。业主是整个工程建设的指挥决策者,统筹协调各方利益、规范各方行为。工程监理围绕业主为施工单位提供服务和监督,而工程建设的真正主体是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才是工程建设的主角,不能妄自菲薄,把自己当作弱势群体,要有主人翁精神,勇于承担责任,担负起光荣的建设任务,以优秀的工作质量换取优良的工程质量,以优良的工程质量争取明显的经济效益。参与各方要树立“共同价值”的理念,和谐共处、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帮助,围绕建设“精品工程”这一价值共识,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工程建设的“多赢”。业主、监理、施工三者之间的和谐共处,是建设和谐工程的基本保障。
(二)实行和谐管理。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要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作为工程管理的核心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追究。按“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法人管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执行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质量检查,确保质量、安全达标准、达规范。树立“小业主、大监理、监理抓、抓监理”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监理优势,抓好监理队伍管理,使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加大检测频率。业主要通过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提升管理效能,提前谋化,科学组织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强化履约考核,加快征地拆迁,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监理要严守程序,严批许可、严做检测、严把验收;施工单位要认真履约、加强自律、践行诚信,认真开展施工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和速度。参与各方各履其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权责分明、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实现合理制约、尊重客观、服务到位、同心协力的工程建设管理格局。
(三)完善和谐制度。一是落实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制度。《管理大纲》、《监理细则》是项目建设的准绳,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无论业主、监理还是施工单位都应遵守。越是决策者越应该身体力行执行各项制度和规章;监理更应把制度和规章当作监督的依据;施
工方则应把制度和规章当作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宝。要增强全体人员执行制度规章的积极性,不看脸色、不猜心思,严格按制度和规章办事。二是对于不完备的制度和要求,不能随意要求、临时安排,要通过指导书和提示给予明示,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行、有标可依,彻底消除部分人员企图超越制度、钻制度空子谋利的想法。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对不够完备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三是进一步修订和落实项目部各岗位工作职责。通过制度建设和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办事程序,规范队伍管理,达到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目的。
(四)建设和谐团队。和谐工程的建设需要有一个和谐的团队,而精干、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是建设和谐团队的关键。心齐才能气顺、气顺才能劲足,只有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才能带出能打硬仗的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主要领导要一身正气,以正气聚人心,率先垂范、真诚待人、表里如一、与人为善。要大胆起用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敢抓敢管的管理干部;加大队伍的培训工作,建立“重激励、善约束、严考核”的管理机制。培育“认真、自律、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引导全体职工在为公路建设多做奉献的同时,促进自身发展。要关心员工生活,保证职工食物供应质量,保持住宿环境整洁卫生,确保工人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切实抓好劳动保护,努力带出一支凝聚力强、战斗力强、团结和谐的职工队伍。要找到各方利益结合点,精神的支撑点,价值的归宿点,不能让扭曲的思想占上风,不能让失调的关系占主角,不能让失衡的方式占主导。要调动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凝聚人心、焕发斗志,努力形成全体职工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五)营造和谐环境。和谐环境分为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内部环境指创建平安工地和文明工区,各项目部要经常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创建舒适、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丰富职工文化娱乐生活;外部环境指与协作单位搞好沟通,按合同和约定办事,与周边百姓和政府搞好协调,维护百姓利益,理解当地政府难处,以诚恳的态度对待和解决问题,争取当地政府和百姓的理解和支持;维持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给周边自然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文明施工要贯穿整个工程的始终,施工文明程度表现出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能够展示企业的活力,是企业对外的窗口,并以此感染和改善周边的社会小环境,全力配合工程建设。只有建设好工程的内外部环境,把复杂的关系理顺,创造出和谐条件,才能专心抓进度、抓质量,从而促进安全生产,推进施工速度,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和谐理念、和谐管理、和谐制度、和谐团队、和谐环境互为条件、互相补充,形成有机的整体,共同推动和谐工程的建设,并为工程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效实施,成立建设和谐工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晓亭
副组长:李学慧 袁 鲁 姜立涌 张玉涛
成 员:郑伟忠 李 贵 鲍元新 关广军 韩殿双
张立军 王 威 毕鹏程 赵宏生 魏学海
张 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协调部,负责此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及督办工作。
主 任:李学慧(兼)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和谐工程,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项目建设中的具体落实,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形成指挥部指挥亲自抓,各监理办主任、项目部经理带头抓的工作局面,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办检查到
位。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宣传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并按创建内容抓好落实,做到活动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项活动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落实。
(三)及时总结,务求实效。各项目办、监理部要及时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对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总结推广。领导小组要负起责任,定期听取汇报,并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走访的形式,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月综合考核内容,切实达到创建的目的和效果。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建设和谐公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97 更新时间:2007-4-7
一、构建和谐公路必须遵循的几个原则
1、建设和谐公路,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
一要科学规划,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土地综合利用,对公路走向、成型、标准科学规划,在尽量利用旧路资源、尽量少占耕地、尽量少破坏或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要科学制定标准,结合各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确定公路技术标准,做到公路标准适用多样,不搞“一刀切”,坚决克服不切实际的“高标准”。三要科学掌握进度,把科学的工作态度与人民群众的修路热情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序推进,逐步改善公路交通面貌。
2、建设和谐公路,必须坚持质量第一
第一,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无论是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业务和承包商,都必须将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求进度。一定要将公路工程建设成“放心工程”、“满意工程”。第二,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效益的关系。要善于处理好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经济利益的矛盾关系,在提高质量水平的同时,保持工程投入和产出的平衡,保持质量投入与效益产出的和谐统一。第三,要正确处理好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在规划、设计、施工的各个环节,都要注意尽可能地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只有质量与环境协调的工程项目才是优质工程。第四,要正确处理好工程建设与廉政建设的关系。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廉政建设工程,围绕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规范质量行为。
3、建设和谐公路,必须坚持建养管并重
要建养并重,强化管理,促进和谐公路发展。通过大规模的公路建设解决的是公路基础设施总量上的不足和规模上的不适应问题;加强公路养护管理,解决的是巩固建设成果,提
高路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建设投资效益的问题。没有公路养护管理作保障,公路建设的最终目标也难以实现。在目前的养护工作中,要加大文明路建设的力度,逐步实现公路“三化”(绿化、净化、美化)的要求,要加强公路危桥、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的整治。在公路管理工作中,要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坚持依法治路,对公路上违法建筑、障碍物、广告标牌依法清理。
4、建设和谐公路,必须依靠科技进步
新时期的公路必须以高新科技为支柱,不断地把高新技术融入公路建设和养护及各个方面,实现公路行业的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例如:开发智能化交通运输系统,能有效地提高公路的畅通率,减少交通事故,改善运输环境,节约能源消耗,使公路的运输安全性和运行效率得到明显的提高。
5、建设和谐公路,必须重视安全畅通
作为公路部门,一方面在公路设计、施工过程中,要十分注重公路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在公路养护方面,除了加强日常养护之外,还要重视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危桥等的整治工作。
6、建设和谐公路,必须推进依法治路
一是要大力宣传有关公路法规,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人们遵守公路法规的意识;二是公路交通部门要加大执法的力度,对违反公路法规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三是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实施公路法规的良好环境;四是公路交通的执法人员要提高素质,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将构建“和谐公路”贯穿于“十一五”公路建设之中
“十一五”将是我区交通大发展的时期,根据区公路局的初步规划,“十一五” 公路建设项目规划总里程201.836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0公里、一级公路23.106公里、二级公路166.93公里、三级公路5公里,计划总投资176990万元。通村公路建设拟建总里程263.53公里,计划投资15811.8万元,通往109个行政村。以纸坊为中心,以扇形辐射全区,“七纵七横”骨架公路网基本形成,交通强区初具雏形。“十一五”将是江夏区公路发展任务十分艰巨的五年,必须进一步加大发展的力度,只有充分发展了,才能为构建和谐公路提供有
力的物质支撑。构建“和谐公路”必须作为“十一五”江夏公路的中心工作。
构建“和谐公路”,必须把握好以下重要内容:
1、科学管理,构建“质量公路”。质量是公路的生命,是构建和谐公路的根本保障。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执法、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必须以质量为核心,坚持质量第一,通过质量取胜。要全面落实“精品”理念和“精细管理”的理念,努力提高公路质量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社会满意公路。一是要建立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通过制度、规范、法律保障质量。做到公路工程质量社会监督监理率达100%,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0%以上。二是全面实施“科技兴路”战略,以科技作保障提高公路质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针对公路质量通病加大科研力度,力争每年取得2—3个在行业有较强影响力的科研成果。三是规范养建市场,严格“四制”管理。
2、服务社会,构建“责任公路”。公路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加快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公路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尽管我省公路事业近几年发展迅猛,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一些地方公路“瓶颈”制约还没有完全消除,公路发展的实际可能与社会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发展任务还相当艰巨。面对压力,公路行业必须努力克服困难,加快发展,不断解决公路供需矛盾,解决公路“瓶颈”制约,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路服务,做一个对社会高度负责任的行业。尤其要突出抓好两个重点。其一是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步伐,努力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到2007年,江夏实现村村通公路,2010年50%自然村硬化路面,使农民兄弟走上油路和水泥路。其二是加强公路全面养护,巩固路网建设成果,提高公路综合服务功能,让老百姓走得快,走得舒适,走得安全。在抓好这两个重点的同时,还要对干线公路进行配套建设和绿化美化。
3、以人为本,构建“平安公路”。公路发展必须以安全作保障,以安全为目标,努力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公路服务,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公路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要抓好“安保工程”建设。二是加大危桥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力争“十一五”基本消灭危桥。三是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力度,使超限运输基本得到遏制。
4、尊重环境,构建“环保公路”。公路与环境是一个矛盾统一体,保护环境其实质是保
护了公路。今后一个时期公路发展的资金压力、土地压力、环境压力将更加突出,保护环境、实现公路与环境相协调,是确保公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目标,建立环境保护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实现对环境的最大保护。一是要增强公路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形成尊重环境、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实现公路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二是要不断优化公路设计,更新设计理念,科学合理地确定施工方案,避免大填大挖,在公路改造中尽量利用老路。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恢复,树立“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建设理念。三是要注重公路内在质量与外观形象统一,努力建设生态路、环保路、美观路。
5、珍惜资源,构建“节约型公路 ”。公路对钢材、水泥、沥青、土地等生产资源消耗较大,节约资源,是公路系统应尽的社会职责,更是实现公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要努力降低发展成本,坚决禁止资源掠夺型发展。在路网建设中,要继续贯彻“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建设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忌贪大求洋、过度超前和盲目攀比。
6、注重效率,构建“公平公路”。一是加大公路行业改革力度,加快培育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主体,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运作体系,为各类公路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二是关心困难职工和弱势群体,建立健全江夏公路保障体系,让更多的职工从公路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享受到发展成果。三是坚持依法治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水平,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努力探索新时期公路执法新机制。
7、弘扬文明,构建“文化公路”。一是建设我区独具特色的公路文化,凝聚行业力量,塑造行业精神,培育行业典型,弘扬行业文明,营造融洽和谐和健康向上的行业发展氛围,为公路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和智力保障。二是结合公路实际和行业特点,充分利用老载体,发掘新载体,形成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公路文明创建体系。三是深刻总结公路经验,培育公路身边的先进典型。大力培育公路文化,倡导务实创新、团结拼搏的公路精神,充分发挥公路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收费站、公路管理站、三产业等窗口单位建设成文明“示范窗口”;将各类公路施工养护企业引导建设为竞争实力强、对外形象好的社会企业,形成公路各行各业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凝聚力战斗力极强的文明行业。
三、明确构建和谐公路的思路和措施。
1、坚持“一条主线”。就是要始终坚持构建和谐公路这条主线,这是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公路各项工作都要按照这个要求来进行,以实现和谐公路为最终目标,努力为构建和谐交通、和谐社会作贡献。
2、提高“两种能力”。一是提高协调各方的能力。公路发展涉及方方面面,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公路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地协调好各方关系,努力为公路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内外环境。二是提高处理复杂业务的能力。公路部门是事业单位,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从事公路方面的具体业务。对业务方面的复杂问题,公路部门要主动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当好参谋。
3、进行“三个探索”。一是探索债务偿还渠道。随着公路加快发展,公路债务也越来越重,要认真研究筹资及债务问题,既要探索多元筹资渠道,更要探索多元还款渠道,保障公路持续发展。二是探索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农村公路是“十一五”的建设重点,其养护及管理问题将更加突出。交通部十分重视,正研究出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条例》。省公路局研究起草了《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拟提交省人大通过。江夏也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养体系,以保障农村公路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十一五”公路管理体制。关于“十一五”公路管理体制,各级公路部门都十分关注,并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区公路局成立了专班,先后到兄弟单位进行调研,详细了解了其他省市的公路管理体制情况,结合我局实际起草了《“十一五”江夏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提交局党委作参考。
4、注重“四个建立”。一是注重建立和培育公路人才队伍。建设一批结构合理、综合素质强的人才队伍,为公路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保障。二是注重建立和完善养护和建设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运作,制定江夏公路养护市场管理办法,加快实现养护社会化目标。三是注重建立和优化江夏公路网络。使各个层次的公路建设更加协调发展,江夏公路路网结构更趋完善。四是注重建立和完善公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江夏区公路系统统一的、资源共享的信息管理平台,增强公路管理手段,全面提高江夏公路管理水平,促进事业更快发展。
5、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构建和谐公路,发展是根本,是基础。加快发展是公路部门长期的主要任务。二是坚持改革不动摇。改革是公路行业的根本出路,
是公路事业发展的动力。“十一五”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按照“三化”目标,加快建立公路市场运行机制。三是坚持长期“治超”不放松。治超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树立打持久战思想。建立江夏超限运输监控网络,形成治超合力,要强化治超手段,维护好公路路产路权。四是坚持“三个紧紧依靠”。即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紧紧依靠交通主管部门,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这是公路发展的一条根本经验。五是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促进江夏公路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6、处理好“六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建设、养护与管理的关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在加快公路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坚持建养管收并重,确保公路协调发展。二是处理好质量与速度的关系。质量与速度发生矛盾时,宁可慢一点,也要确保质量。三是处理好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做到适度超前,远近结合,在确保总规划的基础上,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一次设计,分期建设,既反对贪大求洋,也要强调坚持最低标准。四是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推进改革,以改革求发展,通过发展实现稳定。五是处理好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的关系。确保各个层次路网整体协调统一发展,充分发挥江夏路网的整体作用。六是处理好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
7、实现七个目标。一是公路发展更协调。实现公路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公路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协调发展、公路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公路建设更优质。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监督覆盖率和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80%以上。农村公路建设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杜绝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三是公路养护更及时。江夏区公路常年保持路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设施完善,排水畅通,绿化美观,达到“畅、洁、绿、美”的要求。四是公路管理更科学。做到以制度管理,依法规办事,按程序操作。江夏公路有一整套完善科学的制度体系,并落到实处。工作效率更高,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江夏公路管理有序,运转协调。五是公路执法更规范。执法“四制”得到全面推行,执法文书使用率100%,准确率98%以上。路政案件查处率95%以上,结案率95%以上。超限运输得到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控制在6%以下。六是公路结构更优化,江夏公路做到干支协调,联网配套,互为支撑,公路的整体服务功能全面增强。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全面建立。七是公路服务更便民。公
路管理机构办事高效,以人为本,向社会进行承诺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社会满意不
满意为工作标准,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公路。
房屋及其它运营生产设备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本标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工程主要为新建六个车站,改建两个车站,新建老君站、兴隆站、北城站、岳池站、广安南站、中和站;改建南充东站、高兴站。
3.6.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施工方法
本标段房屋工程主要工程数量为生产及办公房屋18817平方米,居住及公共房屋1570平方米;房屋工程由综合施工架子队负责施工。房建工程施工按先地下后地上,先主体后装修的顺序进行。主体工程施工的同时,展开站场道路、平过道、围墙等工程施工。房建工程施工流程图见图3.5.1-1。
3.6.1.1施工准备
根据设计图纸,编制作业指导书,提出材料使用计划,对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进行试验检定,同时对地表杂物浮土等进行清理,当浮、松土层较厚时,进行翻挖后分层回填,施工采用重型机械进行,其承载力试验测定必须大于设计承载力,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室内地下管道并与 基础或?0以下工程 室外管道碰头
回填土
结构施工
安装外窗、内门框室内管道屋面防水
电照明安内装修干外装修油漆刷浆内装修 燥 装
散水、踏步、庭院、
道路
竣工、验收
图3.5.1-1 房建工程施工流程图
根据车站平面布置图、线路中心线和房屋外墙边线测定控制点、水准点,采用混凝土固桩并加护桩来保护基点。
在建筑物四角与隔墙两端基槽外边约1.0m,1.5m处钉设龙门桩,在每个龙门桩上测设高程线,即?0标高线或比?0高或低于一定数值线,并标识清楚,沿高程线定设龙门板。 用经纬仪将墙、柱中心线测放到龙门板顶面上,并钉好中心钉,用钢尺检查中心钉间距是否正确,然后以中心钉为准将墙宽、基槽宽标在龙门板上。
3.6.1.2基础施工
基槽(坑)挖至设计标高后,请监理工程师验槽,合格签证后可进行基础砌筑,砌筑采用挤浆法施工,捣固密实,组砌合理,其工艺与区间浆砌圬工相同。基槽施工要注意防排水相结合。 验槽:基槽开挖以后进行钎探,探孔间距1.5m,2.0m,呈梅花状布置。探孔3Ocm分次灌砂密实,验槽后方可进行基础圬工,否则进行处理后方可施工基础圬工。 基础圬工:砌体选择质优,清洁石料、挤浆砌筑。混凝土圬工采用集中拌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机械振捣、覆盖洒水自然养生。
3.6.1.3砖墙砌筑
砖墙砌筑:砖的边角整齐,规格一致,标号符合设计要求,采用满丁满条、三一砌砖法施工。 砌筑砂浆采用机械拌和,饱满密实,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砖墙的全部灰缝均填满砂浆,砂浆饱满度达到85,以上。水平灰缝和垂直灰缝一般为10mm,控制在8mm,12mm范围内,并且整齐一致。错缝搭接:所有填充墙纵横交接,转角处错缝搭砌,无构造柱处钢筋拉结。砖墙砌筑和接茬符合规范要求,砖墙的相临工作段大致相等,并不超过1.2m的高度。
脚手架采用双排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所有脚手架均进行设计验算,根据验算以后的横立杆间
距进行搭设。外脚手架满挂密目网,在人员经常走动的不安全部位搭设防护棚,以防伤及人员。标高采用水平控制,用皮数杆控制砌体的标高、水平。
砌筑时预埋件位置正确,门窗、管道洞口位置预留正确,门窗安设正确,开启灵活,按设计要求上全上牢小五金。
墙面装饰根据房建进度安排施工,墙面抹灰平整,符合验交要求。
3.6.1.4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采用集中拌和,机械振捣,自然养护。
模板采用定型、组合钢模,优化设计,确保强度、刚度和平整度,并涂刷脱摸剂。 混凝土运输: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吊车、井型架完成水平、垂直运输。
3.6.1.5屋面施工
屋面工程质量的关键是屋面防水,首先是选用合格原材料,其次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施工,再就是选有施工经验的人员参加施工,以克服屋面工程质量通病,合理安排屋面防水的施作时机,避开冬、雨季施工。
基层:坡度准确,表面平整、稳固,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等现象,基层干燥、清扫干净。 屋面保温层、防水层严格按图纸设计、规范及设计施工,严格控制反水及转角处等细部的施工质量。
防水卷材原材料选用正规厂家的产品,附有出厂合格证,并进行复眼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铺设方向:当屋面坡度?2,时,宜平行屋脊铺贴,采用满粘法施工,严格工序衔接。
3.6.1.6装修工程
(1)室内装修
弹线:弹好50cm水平控制线,确定基准。
安管、堵塞:将管道穿越的墙洞和楼洞及时安放套管,并用1:3水泥砂浆填塞密实,接线盒用低强度材料堵严。
湿润基体:装饰前一天将要抹灰的顶棚、墙体浇水湿润,抹灰前再淋水或喷水湿润。 (2)外墙面装饰
搭架:装饰前用钢脚手搭设双排外架、加强防护。
门窗固定、填塞、防护:预留孔洞及排水管等在装饰前处理完毕,门窗框架等在装饰前要固定牢固,并用1:3水泥砂浆将缝隙堵塞严实,铝合金门窗框边缝塞堵密实并粘好保护膜。 抹灰:大面积施工前先放样并做出样板,根据设计方案和确定的施工工艺及操作要点进行实施。
机组进水蝶阀安装
蝶阀施工方案
主要安装项目
主要安装项目包括:蝶阀安装、伸缩节安装、上下游连接管安装、
旁通阀及附件、操作柜、空气阀安装、排水阀安装、液压站及控制柜
安装、阀门和管路安装等。
安装流程
蝶阀安装程序见下图。
现场清理 设备清点、检查
蝶阀本体吊装、调整
重锤安装、开启蝶阀
蝶阀上游侧法兰和钢管焊接
地脚螺栓二期砼回填
伸缩节/延伸段安装
延伸段和蜗壳延伸段焊接 管路和附件安装、电缆敷设
静态调试、联动试验
动态关闭试验
蝶阀安装程序
蝶阀安装
蝶阀安装需要具备的条件
蝶阀室地板混凝土已浇筑~地脚螺栓二期混凝土坑已预留。
钢管已安装至蝶阀位臵~与蝶阀连接的钢管管口已清理、焊缝坡口正确。
吊装设备到位~吊装施工场地满足要求。
2蝶阀安装
蝶阀本体吊装
在蝶阀地脚螺栓二期混凝土预留坑设臵安装用支架~支架强度应能够支撑蝶阀重量的要求~使用起重机起吊蝶阀本体并放臵在安装支架上~调整蝶阀与钢管的相对位臵~蝶阀法兰面应垂直~蝶阀阀板操作轴应水平~调整时还要综合考虑蝶阀轴线和蜗壳延伸段轴线的偏差。
蝶阀上游侧法兰和钢管焊接
吊装重锤~使用临时方法将蝶阀打开~焊接蝶阀法兰和钢管的焊缝~焊接采用对程焊接、小电流、小摆幅工艺~每焊完一层~检查蝶阀法兰的位臵变化~检查时应考虑温度不匀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当变形超标时适当调整焊接顺序和工艺~对焊接变形进行调整~焊接完成后焊缝冷却至环境温度时蝶阀法兰的位臵参数应满足规范要求。焊缝冷却至环境温度24小时后做焊缝的无损检测~不应有焊接缺陷。
蝶阀地脚螺栓二期混凝土浇筑
安装蝶阀地脚螺栓~螺栓应可靠固定~螺栓杆应垂直~露出的螺杆长度应满足要求~为了蝶阀检修的需要~地脚螺栓和蝶阀基础板槽形螺栓孔之间应在上游侧留出活动余量~保证蝶阀检修时可以不受地脚螺栓的限制向下游侧移动。地脚螺栓调整完毕后~浇筑二期混凝土。 伸缩节安装
吊装伸缩节~和蝶阀本体连接。
蝶阀伸缩节延伸段安装
估算延伸段和蜗壳延伸段焊缝的收缩值~查有关焊接手册找出根据焊缝坡口形式按照较厚板在自由状态下焊接的理论收缩量~再考虑焊缝间隙不均的影响~估算收缩值为理论收缩值加1~2mm~将伸缩节的伸缩值调整至中间位臵~再向蝶阀本体调整延伸段的估算收缩值~焊缝焊接后~伸缩节将被焊接应力拉至中间位臵。根据伸缩节至蜗壳延伸段管口的间距和蝶阀延伸段的实际长度~确定蝶阀延伸段在圆周上各个点的配割量~实际配割时应留出约2mm余量~保证管口配割后经坡口打磨刚好达到需要值。将伸缩节缩至最大~吊装延伸段~和伸缩节连接后将伸缩节拉出~调整蝶阀延伸段和蜗壳延伸段的焊缝位臵~调整时注意伸缩节圆周方向上各处的伸缩量应一致~焊缝位臵调整完成后对焊缝电焊固定~按照焊接工艺焊接~焊接采用对程和小电流~焊接过程中应作好变形监测和控制。焊接完成后~打紧伸缩节螺栓。焊缝冷却至环境温度24小时后做焊缝的无损检测~不应有焊接缺陷。
安装充水平压旁通管、排水管、排气阀等附件。
敷设控制电缆和动力电缆。
蝶阀调试
检查电气元件绝缘情况~检查配线正确性~向蝶阀控制箱送电。
手动操作电气控制元件~检查蝶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情况~检查限位开关、锁锭机构的动作情况。
调整节流阀~整定蝶阀开启和关闭的时间。
做蝶阀自身控制系统和机组监控系统的联动试验。
在机组启动试运行过程中~做紧急关机试验~检查蝶阀控制流程实际的动作情况。
范文五: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图例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九月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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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
京建施【2008】651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奥运筹办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创新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全市施工工地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奥运期间施工现场管理成果,最大限度节约资源,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现绿色施工,将我市的建设施工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全市在施工程和即将开工的工程,2009年3月1日前,在施工扬尘、渣土运输、声光排放、安全生产等方面达标;2009年3月1日以后,全市所有工程必须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要求组织施工,实现全面达标。
二、工作措施
(一)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要求(包括限制降水、控制扬尘、绿色运输、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等),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负责协调、解决因绿色施工落实不到位导致的噪音和光照射扰民问题。
建设单位负责到市政管委办理“北京市渣土消纳许可证”。
(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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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程》组织施工,发现绿色施工措施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
(三)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预算时应按《规程》的要求编制相关绿色施工费用,严格按照《规程》组织施工,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临时设施建设。现场搭建活动房屋之前应按规划部门的要求取得相关的手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选用高效保温隔热、可拆卸循环使用的材料搭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并取得产品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拆除公司将临时设施拆除。
2、限制施工降水。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用连续墙、护坡桩+桩间旋喷桩、水泥土桩+型钢等帷幕隔水方法,隔断地下水进入施工区域。因地下结构、地层及地下水、施工条件和技术等原因,使得采用帷幕隔水方法很难实施或者虽能实施,但增加的工程投资明显不合理的,施工降水方案经过专家评审并通过后,可以采用管井、井点等方法进行施工降水。
3、控制施工扬尘。工程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按《绿色施工规程》的要求,在大门出口处做好洗车池和冲洗设施,做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密闭存放装置,做好沙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和生活区绿化美化工作等。
4、渣土绿色运输。施工单位应按照市政管委的要求,选用已办理“北京市流体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持“北京市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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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纳许可证”从事渣土运输作业。
5、降低声、光排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注意施工工期安排及已签合同施工延长工期的调整,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施工时要采取封闭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并尽可能减少强光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6、确保安全生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监督执法
(一)各区县建委应进一步细化网格管理制度。将每项工程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监督员,每周负责对工地的扬尘、噪声和光污染情况进行检查,并联合区环保局和城管执法局对施工现场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二)各区县建委还应据实际情况采取与街、乡联合检查或区内增加协管员巡查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节约资源等方面的监督,要求各参建方严格落实《规程》的各项规定。施工工地未达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四、实施步骤
为更好地推行绿色施工,起到样板引路作用,市、区两级建委主任和主管主任,各集团公司经理和主管经理各负责抓一项样板工程,确保一批样板工程十一月底前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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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在施工程和即将开工的工程要按照以下安排实施,确保2009年3月1日前全市所有工地实现绿色施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在2008年10月30日前要组织召开绿色施工工作动员会,广泛深入地进行动员,部署安排绿色施工的相关工作,落实《规程》的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
2008年11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照《规程》的要求,开展绿色施工自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
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各区县建委按照《规程》要求对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相关处罚。
市建委将对各区县的绿色施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市政府。
第四阶段:验收评比。
2009年1月10日至1月25日,开展绿色施工达标评比活动,市建委将择优选出绿色施工样板工地进行表彰。
附件:《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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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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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8]14号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北京市地方标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申请备案的函》 收悉。经研究,同意第4.2.4、4.3.1、4.3.3、5.1.8、6.1.4、6.2.1、6.3.3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建议将第5.1.1、5.1.3、5.1.7、5.1.11、5.2.1、6.1.3、6.4.3条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不同意第5.1.2、5.1.5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J11138—2008。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OO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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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4.2.4、4.3.1、4.3.3、5.1.1、5.1.3、5.1.7、5.1.8、5.1.1 1、5.2.1、6.1.3、6.1.4、6.2.1、6.3.3、6.4.3条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资源节约,5、环境保护,6、职业健康与安全。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工作。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润明 吴月华 贺小村 张国昌
薛 刚 冯世伟 费慧慧 姜 华
韩文秀 李 钟 魏 建 夏军利
周理钢 左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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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规范绿色施工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
1.0.3 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
1.0.4 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 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推进建筑施工工业化、机械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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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绿色施工greenconstruction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0.2 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materials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3 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watersources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4 一体化施工integratedconstruction 以施工区域为基础,使各专业的设计施工融合为一体、统筹规划,提高区域内各生产要素的运行效率,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2.0.5 固体废弃物solidwaste
指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如现场施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建材废料、建筑垃圾、办公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本定义中不包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文规定的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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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1 建设单位职责
3.1.1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1.2 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要求,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 3.1.3 建设单位应会同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接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3.1.4 建设单位应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3.2 监理单位职责
3.2.1 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管理承担监理责任。 3.2.2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3.3 施工单位职责
3.3.1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3.3.2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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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3.3.4 施工单位应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3.3.5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3.6 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3.7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3.8 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施工单位应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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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源节约
4.1 节约土地
4.1.1 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
4.1.2 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2 节 能
4.2.1 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4.2.2 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2、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暖装置的运行效率。
4、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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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
2、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3、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4、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4.2.4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
4.2.5 施工现场宜充分利用太阳能。
4.2.6 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
4.3 节 水
4.3.1 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
4.3.2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必须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在水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
4.3.3 建设工程施工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3.4 施工现场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的宜收集屋顶、地面雨水再利用。
4.3.5 施工现场应设置废水回收设施,对废水进行回收后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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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
4.4.1 优化施工方案,选用绿色材料,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省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
4.4.2 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避免采购过多,造成积压或浪费。 4.4.3 对周转材料进行保养维护,维护其质量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按照材料存放要求进行材料装卸和临时保管,避免因现场存放条件不合理而导致浪费。
4.4.4 依照施工预算,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 4.4.5 施工现场应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清单,制定并实施可回收废料的回收管理办法,提高废料利用率。
4.4.6 根据场地建设现状调查,对现有的建筑、设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进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利用拟建道路和建筑物,提高资源再利用率。
4.4.7 建设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应采用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在相关专项方案中列出回收再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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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境保护
5.1 扬尘污染控制
5.1.1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5.1.2 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5.1.3 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5.1.4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5.1.5 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 5.1.6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5.1.7 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35.1.8 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lOOm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 5.1.9 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5.1.10 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5.1.11 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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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5.2.1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2.2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5.2.3 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2.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5.2.5 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5.3 水土污染控制
5.3.1 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5.3.2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5.3.3 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5.3.4 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5.3.5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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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噪声污染控制
5.4.1 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l2523-19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5.4.2 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
5.4.3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5.5 光污染控制
5.5.1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5.5.2 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5.6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5.6.1 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5.6.2 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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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环境影响控制
5.7.1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5.7.2 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5.7.3 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5.7.4 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5.7.5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5.7.6 建设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5.7.7 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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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职业健康与安全
6.1 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
6.1.1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6.1.2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或农民工夜校培训室)、吸烟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
6.1.3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建设施应全部拆除。
6.1.4 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6.2 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6.2.1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6.2.2 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6.2.3 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与建设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地下管线安全。
6.2.4 施工现场高大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与架空输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高压线路应采用绝缘材料进行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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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施工期间应对建设工程周边临街人行道路、车辆出入口采取硬质安全防护措施,夜间应设置照明指示装置。
6.2.6 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2.7 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施工季节、气候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文明安全施工条件。
6.3 职业健康
6.3.1 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6.3.2 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3.3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3.4 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6.3.5 深井、地下隧道、管道施工、地下室防腐、防水作业等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业区,应配备强制通风设施。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
6.3.6 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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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6.3.7 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6.4 卫生防疫
6.4.1 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6.4.2 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
6.4.3 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
6.4.4 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6.4.5 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容器,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6.4.6 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6.4.7 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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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Green Construction
DB11,513—2008
条文说明
2008 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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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绿色建筑是由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四个阶段构成,施工阶段是绿色建筑的组成部分,因此,绿色施工是实现绿色建筑的一个重要环节。实施绿色施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环节。因此,本规程对施工阶段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及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1.0.2 本规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等。
根据建设部“四节”(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要求和北京市环境保护要求,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资源与能源的消耗,同时考虑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投入,建筑规模在5000平方米或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的绿色施工管理必须实施本《规程》,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绿色施工管理可参照实施。 1.0.5 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向工业化生产发展,是改变传统建造方式,减少施工现场作业,提高工业化水平,减少原材料的浪费,降低建筑生产成本,尽快实现建筑工程向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发展的途径。施工单位要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机制,鼓励、支持施工现场进行节能、节水、环保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机械设备设施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工艺技术,推广采用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推进绿色施工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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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绿色施工是按科学发展观对传统施工体系的创新和提升。目前,施工现场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仅局限于选用环保型施工机具和实施降噪、降尘等环节,而绿色施工则要求从施工组织设计开始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实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以及保护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2.0.4 一体化施工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区域内,把市政设施、房屋建设施工进行统筹规划,依照建设工程施工流程,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人力、物力损耗,提高施工效率,有效降低施工中的单位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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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1 建设单位职责
3.1.1 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尽可能做好统筹规划,将工程的土建、装修及市政设施等专业统一设计。在工程建设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周边建设规划资料,使施工单位能尽量利用拟建设施,减少破坏或拆除可再利用建筑构件及设施,减少资源的浪费。同时,建设单位还应提供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地下管线资料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
3.3 施工单位职责
3.3.3 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尽量利用规划内设施,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同时,应优先选择先进的施工方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3.3.9 根据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内在联系,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将土建、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及市政设施等专业紧密结合,使建筑工程设计与各专业施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周边建设规划资料,充分利用拟建设施,减少可再利用建筑构件及设施的破坏和拆除,减少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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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源节约
4.1 节约土地
4.1.1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紧凑,施工道路宜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减少土地占用;如施工现场场地狭小,需选择第二场地进行材料堆放、材料加工时,应优先考虑利用荒地、废地或闲置的土地。
4.1.2 挖出的弃土,有场地堆放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或与邻近施工场地之间的土方进行资源调配,尽量利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因施工造成裸土的地块,应及时覆盖沙石或种植速生草种,防止由于地表径流或风化引起的场地内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其原有地貌和植被。
4.2 节 能
4.2.1 施工现场应在各项施工活动和工序中,做好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办公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优先使用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采用低能耗施工工艺,充分利用可再生清洁能源。
4.2.2
2、建设工程临时设施的节能由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空调采暖设备和照明设备效率来分担。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参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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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
4、室外照明宜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办公室等场所宜采用细管荧光灯,生活区宜采用紧凑型荧光灯。在满足照度的前提下,办公室节能型照明器具功率密度值不得大于8W,?,宿舍不得大于6W,?,仓库照明不得大于5W,?。
4.2.4 建设工程施工用电必须装设电表,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别计量;用电电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电标识,同时,施工现场应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用电资料,建立用电节电统计台帐。针对不同的工程类型,如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仓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等进行分析、对比,提高节电率。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应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相关规定。 4.2.5 施工现场有条件时可利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办公区、生活区宜安装太阳能装置提供生活热水。
4.2.6 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
4.3 节 水
4.3.1 建设工程施工用水必须装设水表,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别计量。施工现场应及时收集施工现场的用水资料,建立用水节水统计台帐,并进行分析、对比,提高节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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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施工现场用水器具必须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标准中的规定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的要求。如:盥洗池、卫生间采用节水型水龙头、低水量冲洗便器或缓闭冲洗阀等,推广使用变频泵等节水器具,提倡使用环保型移动厕所和免冲厕技术。
4.3.3 建设工程施工中抽取地下水不仅不利于地下水资源的保护,还会不同程度地形成人为的地质灾害,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施工降水应遵循保护优先、合理抽取、抽水有偿、综合利用的原则,优先采用连续墙、护坡桩+桩间旋喷桩、水泥土桩+型钢等帷幕隔水施工方法,隔断地下水进入施工区域。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降水的工程,经过专家评审并通过后,可以采用管井、点井等方法进行施工降水。进行施工降水应当安装抽排水计量设施。
4.3.4 制定合理的地表雨水径流管理计划,最大程度降低地表径流,减少雨水径流的流量和流速,通过采用可渗透的管材、路面材料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现场雨水径流的渗透量,使雨水能回渗入地层,保持水体循环。有条件时应收集屋顶和地面雨水再利用。 4.3.5 应对施工现场的污、废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综合处理,努力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污、废水排放量。
4.4 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
4.4.1 架设工艺及模板支护等专项方案应予会审、优化,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周转材料周转使用频率,降低非实体材料的投入和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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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先进工艺、技术,降低材料剪裁浪费;合理确定商品混凝土掺和料及配合比,降低水泥消耗。
4.4.4 统计分析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与预算材料消耗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关键点控制措施,提高节材率,建筑钢筋损耗率不宜高于预算量的2.5,,混凝土实际使用量不宜高于图纸预算量。 4.4.6 在施工期间,应充分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或拟建道路、给水、排水、供暖、供电、燃气、电信等市政设施、场地内现有建筑物或拟建建筑物的功能,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再利用率,节约材料与资源。
4.4.7 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建筑塔吊基础等临时性重型构件、基坑支护结构中设置有侵入坑外土层中的预应力锚杆,优先采用可拆式,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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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境保护
5.1 扬尘污染控制
5.1.1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首先考虑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或拟建道路。场地硬化时,应根据用途进行处置。如:走重载车辆道路可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承重砖(构件)进行处理,一般走道,可铺设可重复利用的渗水砖,裸土的地块应及时进行覆盖或种植速生草种。施工现场应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土方转运频次,有场地堆放条件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减少施工现场的土方存放量。
5.1.2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DBJ01—83-2003),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5.1.5 对施工现场、施工周边环境,应进行适当的绿化和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现场环境。
5.1.7 根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l47-2004),建设单位在进行拆除房屋的施工作业7日内,应向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申请办理等级备案手续;房屋拆除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房屋拆除施工方案,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应当制定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防治施工扬尘等措施。拆除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垃圾渣土存放场地,并及时清运。垃圾渣土运出房屋拆除施工现场时,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到指定的销纳处理场所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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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施工现场使用预拌混凝土应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对工程浇筑剩余的预拌混凝土要进行妥善再利用,严禁随意丢弃。按照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本市建设工程中进一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京建材[2007]897号)规定,中心城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中心城区的范围为原规划市区范围(东至定福庄、北至清河、西至石景山、南至南苑),并增加回龙观和北苑北地区。
5.2 废气排放控制
5.2.2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应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如: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 5.2.3 装饰装修材料应选择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建筑材料,并应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进行有害物质评定检查。 5.2.4 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5.2.5 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l8588-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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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水土污染控制
5.3.5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施工现场宜采用环保移动厕所、微生物处理机和可进行酸碱综合处理污水的先进设备及污水处理技术,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清运单位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5.4 噪声污染控制
5.4.4 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应从噪声传播途径、噪声源入手,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切断施工噪声的传播途径,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鼓励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噪声标准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同时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工作。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5.4 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
噪声限值(DB)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 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 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 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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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
5.6.1 塔吊基础是遗留在土地中的施工固体废弃物之一,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可拆卸式塔吊基础,以减少地下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5.6.2 建筑垃圾是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其主要物质是: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鼓励施工单位将施工、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可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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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职业健康与安全
6.1 场地布置及临时设施建设
6.1.1 办公区的布置应靠近施工现场或设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确保在施工坠落半径和高压线安全距离之外;如因条件所限办公设置在坠落半径区域内,必须有可靠防护措施。生活区宜布置在施工现场以外,生活区必须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
6.1.2 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要达到市建委颁布的验收规范,保证使用安全。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设施的设置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01-72-2003)。根据北京市《关于建立“农民工夜校”组织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建施[2007]138号)规定,施工现场应设立农民工夜校培训室。
6.2 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
6.2.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应进行围挡,围挡材料宜选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如金属定型材料,不宜使用砌筑砖体或易损、易燃等材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
6.2.2 施工标志牌应注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应包括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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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常用急救电话等内容。
6.2.3 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作业前,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面、详实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及相关设计文件,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或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期间应进行适时监测。
6.2.4 施工现场周边高压线防护棚应采用杉杆防护架,变压器处搭设防护棚,变压器上的高压线应采用悬臂结构加钢丝绳拉索;围墙边的高压线应采用双排架搭设。防护架、防护棚搭设应保持距高压线lm以上距离。防护架、防护棚距施工现场一侧应设置警示灯、警示旗、间距6m,用36v低压线送电。防护架下必须设置灭火器。 6.2.7 施工现场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01-83-2003)的具体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6.3 职业健康
6.3.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施工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刺激性气味可被人体吸人的粉尘、纤维,以及进行强噪声、强光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如:护目镜、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ll651-89)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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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图例
(北京建工集团提供照片)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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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商圈.重获新生,王者复活
2004.剧情.昆明走廊
昆明走廊的实体不是一个建筑,而是一个场所。 2004.主角.城市FI客
概念商街,体验生活进行中
2004.精彩.正式开始
乐得家.金瀚家园: 水边的香格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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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真谛源于自然,
自然的奥意在于和谐,
和谐的精髓表达完美。
江畔语林: 距璀璨不远,离自然更近 在这里,学习过悠然人生
非凡礼遇,成就居者高人一等的气质 金地香蜜山: 山在这里,我在这里 城市山居生活再升级
白描香蜜山
山林生活的升级演绎
真正的健康住宅
长在山上的房子
城市中的山地建筑
坚持 简约的后现代美学
原生态私家山野公园
四季分明的山中岁月
健康、趣味、质朴、自然是最好的设计师 风、光、水、石、云五大庭院艺术 空间是用来收藏自然的
山中的有氧运动
网球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健康成为一种习惯
山是一件运动装备
上海五角世贸商城: 百舸争流,谁能竞风流 卓越来自您抢先一步~乘天时,顺势而起。 成功来自您抢占高位~据地利,如虎添翼 理想来自您精心创造~通人知,倾情打造。 维多利亚公寓: 城南三环之内/最后,最珍贵 精粹城南里的优裕生活
花园里的洋楼,演绎英伦贵派风格 国际与本土顶尖建筑团体
全球景观设计权威/美国易道,全景营造 让每扇窗,向着风景深呼吸
金色嘉苑: 水光山色中的幸福家园 有保证的幸福生活
上风上水,幸福生活版图
尽善尽美配套,演绎幸福生活
365天美景生活,幸福生活时时刻刻 特别的爱献给特别的你
找到都市的幸福时光
嘉德现代城: 豪华尊贵的盛会 名流云集的家园 景江苑: 开启全景生活 展现全新人生 恒海国际高尔夫别墅:在这里,掀开淀山湖,恒海计划历史一页
世纪金融大厦: 璀璨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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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冉升起 我不能视而不见
清怡花苑: 风生,水起,潮涌
观赏,无边境
天境.山因势而动
山青,塔长,钟鸣
艺境.艺因琢而精
心境.心因静而远
心静,致远,淡泊,明智
筑境.筑因妙而传
创造,无止境
上品.巨洋豪园: 陆家嘴,顶极地标,至上口味 上品 稀缺,升值,唯一
新海派主义建筑集群
无限阳光 双景生态 自然居停
舒适源于对居住尺度的把握
星星港湾: 星星港湾,看见非一般的梦想 星星港湾,大学城后花园
重组,文化浓郁之美
东部生活的坐标
星星港湾的星空下,微笑的你,发现新生活已经来临
居住,是气质的一种表达
BLOCK,围合式空间,标识居住者的领域感和归属感
核心区域,处处折射品质生活
生活美学,一次满足你的梦想
一个正在实现中的梦想
天寓: 抛开一切繁文缛节,一切约定俗成,还原自然,真实的居住理想。
设计改变生活
设计思想——简洁、自由、大气
建筑——凝固的音乐
景观——回归自然
生命的真谛
品质生活——上帝在细节中
室内空间
简 历
姓 名: 简历模板 http://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 1989年2月
年 龄: 37岁
户口所在地:上海
政治面貌: 党员
毕业生院校: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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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电 话:
E-mail:
___?教育背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83/08--1988/06 华东理工大学 生产过程自动化 学士
___?个人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里展示自己有什么的特长及能力
___?专业课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程名称(只写一些核心的)》:简短介绍
《课程名称》:简短介绍
___?培训经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2/06--2002/10 某培训机构 计算机系统和维护 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初级证书
1998/06--1998/08 某建筑工程学校 建筑电气及定额预算 上海建筑工程学校颁发
___?实习经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年5月 —— 现在 某(上海)有限公司 XX职位
【公司简单描述】
属外资制造加工企业,职工1000人,年产值6000万美金以上。
主要产品有:五金制品、设备制造、零部件加工、绕管器
【工作职责】
【工作业绩】
___?语言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 语:熟练
英语等级:大学英语考试四级
___?IT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Windows NT\/2000\/XP 36个月经验 水平:精通
LAN 36个月经验 水平:熟练
Office 84个月经验 水平:精通
___?自我评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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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写自我评价的内容 可以访问 http://
___?获得的证书与奖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里的一等奖学金 获得时间: 年 全系XXX人只有XX人取得。
内部讲师培训班》培训方案
为落实 “用‘教练式’企管模式打造学习型组织”的企业指导思想,提升企业内学习型员工演讲能力,传播培训、主持理念和技巧,培养储备公司内部主持人、讲师人才,培训部特开办“双虎内部讲师培训班”(第一期)。
本期培训班选用《30天精英演讲速成》作为自学教材,共计划十次面授课程,利用每周四晚间19:00~20:00开展,每课九十分钟。
每次课程的主要流程包括以下环节:
1. 主持人开场互动练习
2. 学员根据规定主题展示口才(60分钟)
3. 每位5分钟综合展示时间,主题为上节课介绍内容。(包括:自我介绍,PPT宣讲,互
动等。)
4. 每位学员展示完后,进行学员互评。学员互评制:每位学员发一张评分表,按照评分表
根据不同项目进行打分,单项满分为10分,不足之处可用文字在空格内表示。单项项
目取平均分后进行项目汇总得出综合测评分,并邀请单项评分打分最高和最低的学员进
行点评。
5. 主持人介绍下节课学习内容(20分钟)
6. 提问时间(5分钟)
7. 根据学员得分排名情况进行下节课出场次序安排并宣布。
8. 结束。
备注:
项目 学员展示主题安排 课程内容安排 课时
演讲基础训练、演讲5项基本功训练、演讲必备互动训1. 9月15日 5分钟自选口才展示 练
5分钟自我介绍 2. 9月22日 演说家台风训练、讲师必备互动 (参照黄一鸣自我介绍)
3. 9月29日 30分钟情景路演 专业讲师素质、 4. 10月6日 暖场游戏 演讲稿设计 5. 10月13日 励志演讲 待定 6. 10月20日 导游 待定 7. 10月27日 会议主持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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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1月3日 主题培训 待定 9. 11月10日 待定 待定 10. 11月17日 待定 待定
学员互评表
评分者签名: (单项满分为10分,不足之处可用
文字在空格内表示。)
项目
形象气质 礼仪姿态 普通话 控场能力 互动交流 时间控制 演讲内容 得分汇总 学员编号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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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11. 12. 13. 14. 15.
评分汇总表
评分时间:
项目
形象气质 礼仪姿态 普通话 控场能力 互动交流 时间控制 演讲内容 平均得分 学员编号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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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10. 11. 12. 13.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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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管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