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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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作者:刘峥
来源:《房地产导刊》2015年第03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越来越迅猛。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建筑过程复杂,需要多方合作,因此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依旧层出不穷,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安全也在间接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应积极面对,制定一套合理的质量监督措施来管理建筑工程的各个过程。本文将介绍我国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一套适合当前工程管理现状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 新时期; 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体系,是指参与建筑的各个主体以及管理主体在建筑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审查和监督的控制体系。由于建筑工程监督复杂,影响因素多。建筑质量的把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这就要求建筑的各个方面的人员都重视起自己的职业道德,从自己做起认真做好每个细节。目前我国质量监督管理还停留在人为阶段,没有树立起法制观念,在新时期质量安全管理体制中,我们应结合当前国情,制定合理有效的监督方案以确保人民群众的基础设施的安全性。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目的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行政执法部门——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市场的行为主体所发生的质量行为实施监控、督察、见证的过程,其目的在于:①宏观上规范建设市场的质量行为,引导行为主体向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方向发展,不断深化内部的质量体制改革,开放市场,建立良性的市场环境; ②微观上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执法,从政府的角度协调建设各方,保证建设项目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二、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监督工作陷于微观
传统的工程质量监督偏重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而建筑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特点的区别在于产品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材料设备多品种。单纯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难免使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受到约束,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核验评定和控制。
2、监督人员工作责任大、压力大的问题
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大,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要求监督的整体素质也要提高,但是由于质量监督费的取
范文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摘要】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公路建设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是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公路质量管理责任,主动接受质监机构的质量监督。
【关键词】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为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形成有效制约机制,质监工作将进一步开拓思路,采取集约、科学、多样、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
一是建立质量信息网络平台,对工程质量实施动态监管。推进建立质量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加强质量动态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农村公路分别设立建设项目质量动态信息平台,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情况、质量业绩和不良质量行为等定期录入,定期进行质量信息发布;建立信用评价信息平台,对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守信、失信行为及时采集、汇总、录入,及时进行公示,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公路工程项目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控制监理人员的无序流动,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网络平台警示、震慑效应,实现工程质量动态监管。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提供诚信信息参考依据。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质量意识。通过对各个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控,每年在对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量化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优良项目、优秀单位、诚信单位进行一次评比,在质监信息网络平台上予以公示。对不良质量行为单位予以通报、罚款,严重者录入黑名单。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
三是加大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闭合。切实推行行政处罚制度,是有效监督工程质量的有力手段。行政处罚措施的及时跟进,不但能够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对其他单位、其他项目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质量监督工作是在主管机构授权下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质量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都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由于质量监督工作过于注重质量的监督检查,没有对整改措施和相关处罚及时监控落实到位,参建单位存在迎合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反馈报告走过场的现象。为此,依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在制定《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和《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对各项行政处罚条款统一汇编并进行细化和量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依据细则严格执行。强化对业主的监督,及时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把质量监督工作真正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化轨道,守护好工程质量的大门。
范文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试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摘要 :本文就质量监督工作中的相关体系建设、人才培养 , 质量 控制方面问题进行分析 , 阐述了如何有效地加强质量监管 , 切实提 高工程质量水平。
关键词 :工程质量监督;存在问题;保证体系;解决措施
当今我国建筑业发展蓬勃,城乡面貌日益改善,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各方的认可 和肯定,但随着建筑市场的改革深化和内外部形势的深刻变化,新 的问题不断出现,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 战。 推进新形势下的质量监督工作, 需要认真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 推广好的做法、夯实基础,把握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多 管齐下、综合治理。
1. 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1 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1)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人才缺失
当前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多 的项目建设量需要 , 一些重要岗位高素质、责任心强的技术人才出 现严重短缺。如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 监理 单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 , 设计单位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 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足。多数项目出现了具备资格的技术人 才一人多岗、一人多职现象 , 致使一些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只好顶替
范文四: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本人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名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在实施技术创新、提倡科学化管理方面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一、前言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因此,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对开发商的管理 开发商是把资金投向工程建设市场的人,是工程建设市场的原动力,是他们推动了建设市场的发展,对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他们也是市场的发展,对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他们也是提供必要的服务,让它们的推动力直接到达建设项目,将会极大地提高工程质量。质量信息是建立在开发商和承包商之间对称分布的基础上的,即开发商和承包商对于质量、成本、售价的分布图都很清楚,而更现实的情况是,承包商所掌握的质量信息要远远多于开发商,开发商处于一个不利选择的市场,甚至还要承担道德风险,这种状况很不利于开发商选择高水平的承包商,不利于承包商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从上述分析情况来看,开发商和承包商之间的利益都建立在工程质量信息充分的基础上,至少是承包商充分了解工程质量信息。然而工程质量概念本身就不十分明确,工程质量信息也很难做到充分。即使是承包商,也很难完全、准确的了解所建工程的质量,外人就更难以了解真实情况。工程质量在一定层面上是模糊的,在这种背景下开发商如何保证高质量的建设工程是个难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打破信息分布的不对称,工程咨询业的介入,中介业的介入,加强市场竞争,建立社会的诚信信息网是打破信息不对称分布的有效手段。 三、政府监督管理与质量检测 社会过多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核验,客观上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视为了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工程质量“谁核定,谁负责”,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反而“袖手旁观”,进而颠倒了市场经济活动中产品的制造者以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客观上造成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部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管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应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四、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的管理 (一)进一步树立监理的权威 现在的工程监理有相当多是建设单位说什么,他干什么,权威性不够。当然,监理公司是受雇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当然要听业主的。但监理公司还有另一面,他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因此,监理公司既要对建设单位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从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来说,这两个负责是一致的。如果出现了分歧和矛盾,就要找原因了。原因恐怕多数是建设单位有问题了。所以,要强调监理公司在工程监理中独立行使职能。没有监理工程师签字,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要把监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和作用强化起来。 (二)推进监理公司提高素质,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监理公司在人才结构上要自觉进行调整,自己缺乏的人才要尽快补上去。现在大多数监理公司从事施工工作经验多的人比较多,对设计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多。一些以设计单位为基础成立的监理公司,懂设计的人多,有施工实际经验的人少。监理公司应该是这两者的结合。监理公司应该是有综合能力的,有各种人才。 (三)其他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1.实行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 通过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的具体实施,既避免了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盲目上马,给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又杜绝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给国家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害。我国《建筑法》确立了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要介入竣工验收并核验工程质量等级,笔者认为,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使用许可制度,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国际惯例原则,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应由核验工程质量等级转变为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2.集中管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国际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全部政府管理、部分政府管理、全部委托管理等几种形式。在我国,一方面,现阶段的建筑工程绝大多数仍属各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管好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十分重要;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建设单位并不真正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已经成为导致建筑市场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应由国家建设部和各级地方建委设置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从可行性研究、设计委托、施工发包,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的集中管理,工程竣工后移交给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不能直接参加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这些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属于非盈利性常设组织,既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权,又在工程项目上行使政府的管理职能,其行为接受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这种做法可以先行组织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再推广应用。 3.完备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勘察、设计、施工的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引发了一系列的市场混乱问题。所以在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应该按照市场运作规律进行宏观调控,国际上建设管理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在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上大做文章。严格的注册专业人员许可制度和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制度,在有效约束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正当从事专业活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范文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分析
摘要: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还不健全,在这项工作的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以期为业内人士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业也迅速发展起来。总体说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其本职工作的完成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在新形势下也出现了诸多新问题和新矛盾,对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1、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工程的质量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良好的工程项目能够为人们的安全生活和生产带来极大的保障,而劣质的工程项目则会对其对来危害。一个工程项目的质量,不是仅仅取决于其决策阶段或者是施工阶段,实际上,不管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为这项工程埋下隐患,甚至是造成工程的质量事故,这将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们应该遵循客观规律,严格监督工程的每个环节,确保质量过关。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在,在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以相关的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和各种地方性的规程等为依据的。但是在进行质量监督时,往往会出现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处罚但是参照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相差甚远的状况,就无法提供有力的处罚依据。
2.2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
现在,我国进行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主要是靠社会监控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来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机构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却没有与社会监管相结合,没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2.3监理单位违规,监督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监理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监理资料混乱,检查不到位;没有严格按规范或者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和初验;签订虚假合同欺骗建设单位,收费却不进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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