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支护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总公司有关规定。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章作业,拒绝一切违章指挥,不参与违章。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铁鞋。
5、不准将支柱架设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见麻面,支柱必须穿鞋,松软严重时垫方木穿铁鞋。
6、支柱支设应根据顶底板变化情况掌握迎退山角度,确保支柱迎山有力,支设牢固,达到90KN。
7、超高段必须用料接顶、垫方木,严禁支柱超高支护。
8、临时贴帮柱支设要及时,正规支柱要拉线支设。
9、工作结束时,必须对支柱进行二次注液,确保初撑力大于11.5MPa,保证挂齐防倒钩,插齐水平肖。
10、不经验收,不得擅自收工。
范文二:锚索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锚索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锚索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锚索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练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锚索支护工要熟悉锚索支护原理,锚索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熟悉作业地点环境,能够熟练使用支护工具,熟悉锚杆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能排除一般故障,并做好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第2条 锚索支护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规定。
第3条 锚索的锚固长度和锚固力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4条 检查施工地点的支护状况,严防片帮、冒顶伤人。在有架空线巷道内作业时,要先停电。
第5条 打锚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5m以内不得有闲杂人员。
第6条 锚索张拉预紧力应控制在80,100千牛,锚索安装48小时后,如发现预紧力下降,必须及时补拉,张拉时如发现锚固不合格,必须补打合格的锚索。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第7条 钢铰线旋向应与搅拌工具旋转方向相反。
第8条 使用锚杆钻机或其他钻眼机具对巷道拱部进行打眼工作,钎子不能正常随机退出时作业人员要避开钎子的滑落空间,钻眼作业退钎、钎子接长时必须有专人用手把住钎子,防止钎子下滑。
第9条 锚索的涨拉机具必须保持完好。
第10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3m,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台。
第11条 如实填写现场施工原始记录。
第12条 按时参加矿及工区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
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
第13条 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第14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现工程质量动态达标,不合格的工程或工序坚决予以整改或纠正。
第15条 熟悉本工作面灾害预防和避灾撤离路线。
二、责任追究
第1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锚索支护工按严重 三违 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班中睡岗、脱岗、离岗的;
(二) 违章作业,隐瞒事故真相的;
(三) 酒后入井上岗作业的;
(四) 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下井带烟草、点火物品及井下吸烟,不带自救器、安全帽,穿化纤衣服入井的;
(五) 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不汇报、不处理,强行冒险作业的。
(六) 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
(七) 私截或使用不合格锚索的,原始记录填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八) 空顶作业、支护不及时的;
(九) 不使用前探梁或前移不及时的。
第17条 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作业,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对其罚款100元/次。
第18条 不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问题未当班处理,私自留给下一班并隐瞒问题,造成后果的对其罚款50,200元/次。
第19条 不按规程要求使用支护材料或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对其罚款200,1000元。
第20条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锚索施工编号或编号不清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范文三: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支护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支护工司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刮板输送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维修常识。支护工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
第1条 在工作时空内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施工作业规程,熟悉作业规程中锚网支护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3条 铺顶网前首先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清除巷道顶帮以及迎头工作面的浮石活矸,及时使用前探梁,做好临时支护,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第4条 坚持 五前两后敲帮问顶制度 ,即:炮掘打眼前、
装炮前、出矸前、使前探梁前、安装锚杆前、放炮后、交接班后进行敲帮问顶。
第5条 严格按规程规定的挂网方式、树脂药卷种类和数量、
锚杆规格和布置方式及锚注方法进行施工,金属网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搭接和绑扎,坚持合格一道工序方准施工下道工序。
第6条 遇顶板破碎或压力大时,必须通过敲帮问顶摘掉危石,形成平衡拱稳定后,再进行临时支护。除使用符合规定的前探梁外,还必须利用备用的摩擦柱或圆木支设带帽点柱。
第7条 在施工中如遇地质条件变化的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区队领导或矿调度室汇报,按照领导指示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进行施工。
第8条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及时向调度汇报:顶板来压,支护变形速度骤增;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温度骤增骤减时;迎头有煤岩外移,涌水量增大有透水予兆时。
第9条 严格执行自保、互保责任制,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有互保连带责任。有权制止 三违 。
第10条 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 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范文四:锚网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锚网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锚网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综掘工区锚网支护工是掘进工作面支护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干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自身工作安全负责。掘进支护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
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熟悉支护机(工)具的性能、结构原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一般的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
3、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施工作业规程,熟悉作业规程中锚网支护的施工工艺、支护参数、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
4、上岗前必须佩带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并扣全扣子、扎紧袖口;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掉巷道顶帮以及迎头工作面的浮石活矸;坚持使用好前探支护,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6、支护前必须保证备用支护材料齐全,并备齐支护材料、支护工具、临时支护材料;检查并加固周围的支护,清理好工作现场排除安全隐患后,才可进行支护工作。
7、在支护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参数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不准使用,保证支护质量。
8、在施工中,如遇顶板破碎、顶板压力大、淋水区等地质条件变化的特殊施工地点,必须及时向区队领导或公司调度室汇报,按照值班领导指示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进行施工。
9、每班必须随时观察外部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钢带断裂、锚杆失效、顶板下沉量大时,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10、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安装巷道顶帮压力检测仪器和顶板离层指示仪,并对其安装质量负责。-
11、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区队
值班人员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工作完毕后,要将支护工具放置整齐、安放牢固,整理好剩余支护材料,并清理好现场。
13、服从班组长领导,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搞好自主保安、互保和联保,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14、熟悉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
15、按时参加区队组织的技术学习、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
16、及时向班、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1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 三违 现象。
范文五:掘进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掘进迎头的扶棚工作。
二、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扶棚、腰帮、背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做到巷道断面、支护、中腰线均符合设计要求。
三、施工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撅顶道制度,出煤(矸)扶棚前,认真检查巷道支护及帮顶情况,加固迎头支护,扶好棚后,安全设施上齐。
四、根据现场煤岩层变化情况,改变支护间距,改进支护工艺,提高工效,降低消耗,保证循环,加快进度,确保安全生产。
五、认真学习规程,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施工质量,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 的思想,坚决杜绝 三违 现象。
六、服从带班区长、班长的分配,协同其它工种共同完成当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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