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
动的监督。
行政监察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决定、
命令的情况和违法违纪行为所实施的监督检查。
检察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遵守和执行法律的情况
进行的法律监督。
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审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侦察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作出
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决定的活动。
行政诉讼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具体行政行
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促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政的监督形式。
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
的监督。
公安队伍建设就是在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工作能力上加强教育和训练,按照“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把公安队伍建设成忠实可*、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
能够应付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里特征、身
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 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
综合体现。
法律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
的综合体现。
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不仅指人民警察必须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学历),而且要求人民警察
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
心理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在特定任务活动中心理活动的综合体现。
身体素质,即人民警察的本质,包括体力、运动速度、耐力、灵活性、敏捷性等,是人民警
察各种才能得以正常发挥乃至超常发挥的物质基矗
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
约束。
人民警察义务的特点:1、人民警察义务主体的特定性。2、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3、
人民警察义务直接决定于国家的任用行为。
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1、年满18岁的公民。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4、身体健康。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6、自愿从事人
民警察工作。
不得报考人民警察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还包括: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者开公职的;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刑或者正在服刑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活
动的。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
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人民警察辞退的条件,1、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2、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3、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4、因单位调整、撤消、
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5、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
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奖励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实施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嘉勉和表
彰。
惩罚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整体利益并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对违反组织纪律并造成损失的
人民警察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措施。
警纪处分。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
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物。具体说就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联系的活动。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是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培养公正廉明、应用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
风。
警容风纪指人民警察在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范文二:国家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国家的基本权利
1、基本权利的概念
(1)、国家的基本权利,是指国家作为国际人格者固有的活当然享有的权利。 (2)、权利的来源:A、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是依据,国际为其生存 的基本权利
B、实在派学派:来源于国家的国际人格,来源于国家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资格。
2、基本权利
(1)、独立权——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其内政和外交事务。而不受外力干涉和控制的权利。包括政治独立和经济独立。
(2)、平等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具有同其他国家处于完全平等地位的权利。 国际法上维护国家平等的规则和习惯:
A、平等的代表权和投票权
B、平等的缔约权
C、平等的文字使用权、
D、平等的位次权
E、国家豁免权(未经同意,一国不能同外国法院的被告,国家财产不能成为外国法院的诉讼标的)
国家平等的错误观念:绝对平等的主张、国家平等只是一种幻想。
(3)、自卫权——国家为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发展,进行国际建设以自卫的权利。 内容:A、国家有权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可能来自外国的侵略
B、当国家受到外国的武力攻击时,可以进行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 条件:A、前提是遭到了武装攻击
B、必须符合必要性和相称性的原则。(必要性是指必须是迫切和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立即实施;对称性是指武装自卫行为不能有任何不合理和过分的行为)。
(4)、管辖权——指各国对行使主权,治理自己国家所涉及的事项,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由本国的国家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管理或处理的权利、
A、属地管辖——国家对其领土范围的一切人、物和事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管辖权的行使内容受国际法调整。
例外:不适用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不适用于境内的外国国家财产和国家行为 B、属人管辖权——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他们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管辖的权利。
行使权限:国家只能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而不能到他国领土去行使属人管辖权,否则就是对他国领土主权的侵犯。
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冲突的解决方式:一般是后者服从前者。
C、保护性管辖权——国家以保护本国重大利益为基础,对外国人在外国的犯罪行使管辖的权利。
行驶条件:
(1)、该外国人呢的犯罪行为侵犯了该国国家或公民的重大利益。
(2)、依该国法律应是处一定刑期以上的犯罪行为。
(3)、根据犯罪地过的法律也是应受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
保护性管辖权的行使:不能再他国领土上进行,必须在罪犯进入该国境的方可使用 D、普遍性管辖——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普遍地危害国家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利益的
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不论罪犯的国籍如何,也不给其犯罪地在国外,各国普遍有权实行刑事管辖。
使用普遍管辖权的罪行: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包括:战争、贩卖毒品罪。 适用权限:(1)、必须由国际法的根据。
(2)、只能针对国际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3)、只能在本国领域内使用。
二、国际义务
1、互不侵犯;2、不干涉别国的内政;3、和平解决本国与别国的争端;4、善意履行国际义务
三、国家豁免——指不接受他国管辖特权。即一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不受另一个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的管辖。
(1)、根据:来源于“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基本法律原则和理念。
国际法律文件:2004年通过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 (2)、主体:国家
(3)、内容:A、国家元首、外交人员在东道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B、国家行为、国家财产豁免,最终依靠外交途径解决
(司法管辖的豁免、诉讼保全的豁免、强制执行的豁免)
范文三:国家的基本权利
国家的基本权利
(一)独立权
独立权指国家依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外事务并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独立权是国家主权在对外关系中的集中体现,它包含自主性和排他性两重含义。独立权意味着国家可以自由选择国内制度,制定政策,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国家、促进发展;在不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义务的前提下,国家根据自己的意志独立地参与国际关系,自由地决定与其他国家的建交、缔约、使节、结盟及其他往来。
(二)平等权
平等权指国家在参与国际法律关系时,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法律人格。典型地表现在以下方面:(1)国家在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中平等地享有代表权和投票权。(2)国家平等地享有缔约权,国家不受非其缔结的条约拘束。(3)国家平等地享有荣誉权,国家元首、国家代表及国家标志应受到尊重。(4)国家之间没有管辖权,除非国际法特别规定或得到国家同意。(5)外交位次或礼仪上的平等权。
(三)自保权
自保权指国家保卫自己存在和独立的权利。它分为国防权和自卫权两方面。国防权是国家有制定国防政策,建设国防力量,防止外来侵略的权利。自卫权是当国家遭受外国武力攻击时,有权采取单独和集体的武力反击措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自卫的前提必须是遭到了武装攻击,同时武力自卫还应符合必要性和相称性的要求。
(四)管辖权
管辖权指国家基于主权的行使而采取立法、行政、司法等方式,对于特定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在法律方面的物化,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
范文四: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和公民的区别;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能力目标: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分辨公民和人民的能力;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能力;提高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寻求法律保护。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我们是中国公民的自豪感。在行使权利时,不能我行我素,要重视他人的权利,要维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重点和难点
国家的性质;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课前准备:制作多媒体课件;布置学生翻阅宪法第二章,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请学生搜集不正确行使权利的案例,并指出这样做的后果;编排书本中的案例小品。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小品表演法;
★授课过程
导入新课:
举例:比如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它可以得到国家社会的帮助;而民工他有劳动义务,也有获得报酬的权利等等。我们未成年人的权利问题已是当代一个世界性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青少年作为中国公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讨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的知识。
新授:板书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一)大家了解我们的国家吗?我们先来谈谈我们的国徽。
1、大家看见哪些地方悬挂国徽的?
2、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场合都能悬挂吗?为什么?(国家的象征和标志)
3、请大家观察国徽的图案是怎样的?你知道每个图案和整个图案体现了什么吗?(多媒体出示或请同学准备一个一元的硬币)
(二)国家的性质
1、国徽的图案正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谁是我们国家的主人?(人民)
3、人民包括哪些人?P4
4、哪些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少数敌对分子)
说明:人民当家的地位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一)大家属于人民吗?你们觉得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吗?在我国,作为人民,宪法赋予了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公民各项权利。
1、阅读P5材料,举一些选举人大代表的例子。提问: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我国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具体途径是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代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2、公民权利的含义(举例:受教育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隐私权、名誉权)
3、什么是公民基本权利?(举例: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
4、看漫画,思考问题
(1)人民和公民是一回事吗?是不是年满18周岁才成为公民?(人民——政治概念,与其相对应是敌人;公民——法律概念,与国籍密不可分;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
(2)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是否享有公民权利?(是,比如同样享有隐私权但不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履行服兵役义务)
(二)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1、案例分析
(1)阅读案例(小品表演)
(2)小寒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抚养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3)小寒作为公民理应享有各项权利,可她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没有得到家庭的保障)
小结:我们享有的权利,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2、法律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是怎样的?(P7写一写、说一说)
3、案例分析
(1)阅读案例
(2)讨论:傅某把6名同学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什么权利?(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的权利。)
(3)6名同学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司法保障)
4、司法保障的含义
小结: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能力目标: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分辨公民和人民的能力;认清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能力;提高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寻求法律保护。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我们是中国公民的自豪感。在行使权利时,不能我行我素,要重视他人的权利,要维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重点和难点
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课前准备:制作多媒体课件;布置学生翻阅宪法第二章,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请学生搜集不正确行使权利的案例,并指出这样做的后果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导入:
书本田甜的案例导入。从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广泛的。学生讨论完成书本的填空,回答书本的问题:1、这些权利对她有什么好处?你认为我们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新授:板书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一)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宪法规定的9点),请同学们齐读,老师做简单解释。
(二)正确行使权利
我们已经知道公民的权利是广泛的,但是要注意,权利多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权利,我们要正确行使权利,不正确行使,可能就会作出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先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xkb1.com
1、学生阅读书本冯某养狗的案例
2、提问:
(1)在都市生活的冯某由养狗的权利吗?(有)
(2)冯某不文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的哪些权利?(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
(3)你认为文明养狗应注意什么?(冯某养狗不应该损害他人的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进而提升为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就是对自身权利的侵害。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需求。) 结论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作简要解释)
3、学生阅读书本非典的案例
(1)提问:蒋某的所作所为是在正确行使言论自由吗?其危害是什么?
通过讨论师生达成共识,结论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权益。
4、学生阅读书本造纸厂厂长的案例
(1)提问:诬陷别人,属于言论自由吗?
诬陷别人,于人于己于社会有什么危害?(重点讨论)
(2)引导学生认识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制的,都要受法律的制约。
结论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2、学生阅读书本球迷打算游行的案例
(1)提问:这些球迷将要实施的行为,受法律的保护吗?(学生辩论方式展开讨论)
(2)帮助学生认识行使权利必须采取合法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引导学生全面看问题,即一方面看到这是爱国的情感和表现,对此应充分给予肯定;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得到批准方可采用游行方式表示庆贺,得不到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表示庆
贺。
(4)了解相关链接关于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
结论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6、学以致用
(1)学生阅读老吴家和小辛父母的案例
(2)学生回答书本问题,教师检查掌握知识的情况。
小结: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但是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四个方面,即四个结论)。
范文五: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课时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教学目标:
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和公民?的区别、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懂得公民权?利的实现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教学重点:人民是国家?主人的地位?;公民的权利?是怎样得到?保障的。
教学难点:人民和公民?的关系。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讲授法。
导入新课: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的?知识。
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板书)
1、国家的标志?、国家的性质?是由宪法确?认(板书)
教师提问:
?大家了解我?们的国家吗?,黑板上悬挂?的国旗有一?个什么图案?,请大家观察?课本国徽的?图案,它同样有一?个相同的图?案,阅读课文第?四页,谈谈它的含?义是什么,?阅读第一段?找“国家的性质?”含义和国家?的主人的包?括哪些人,
2、我们的人民?(板书)
在我国人民?国家的主人?,同学们想一?想你属于人?民的范畴吗?,人民包括哪?些人,哪些人不属?于人民的范?畴,
学生结合教?材回答,教师点评并?指导学生通?过分析老师?和父母的身?份理解人民?的含义。 教师小结: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范畴?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人民当家的?地位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板书)
1、公民基本权?利(不是)
大家都属于?人民,我们自己就?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作为?人民,宪法赋予了?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公民?各项权利。
阅读P5材?料,举一些选举?人大代表的?例子。提问:
(1)上述情景表?明了什么,(我国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具体途径?是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即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代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2)公民权利的?含义(举例:受教育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隐私权、名誉权) (3)什么是公民?基本权利,(举例: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
2、公民与人民?的区别(板书)
看漫画,思考问题
(1)人民和公民?是一回事吗?,是不是年满?18周岁才?成为公民,
(2)在押犯人是?不是公民,他们是否享?有公民权利?,(是,比如同样享?有隐私权但?不享有全部?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履行服?兵役义务)
教师讲解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1)含义不同。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在我国,公民的概念?与国籍相一?致,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确定是不是?我国公民的?唯一条件,是看他是否?取得了中国?国籍。人民是指国?家的主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民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2)范围不同。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却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属于公民?。
(2)性质不同。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3、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板书)
案例分析
(1)阅读案例P?6(小品表演)
(2)小寒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害,(抚养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3)小寒作为公?民理应享有?各项权利,可她的权利?为什么未能?实现, (没有得到家?庭的保障)
教师小结:我们享有的?权利,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它?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板书)。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母法)、以立法保障?(制定各部法?律)和司法保障?(公、检、法)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提问:法律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关系是怎样?的,(P7写一写?、说一说)
案例分析P?7
(1)阅读案例
(2)讨论:傅某把6名?同学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利,什么权利,(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的权利。)
(3)6名同学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司法保?障)
教师点评及?小结,略。
4、司法保障的?含义(板书)
教师讲解并?指导学生划?书。
课堂小结: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课堂练习:见练习册。
学案编辑本段回目录
学情提示:学生在第七?册(下)的第七课学?习过法律知?识,可由于年龄?原因,学生对具体?的法律问题?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老师上?课时,要尽量把知?识点与具体?的案例或现?象结合,使学生的认?识具体化,有利于学生?懂得身边的?法律现象,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有意识使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生?活和学习。
1、国家的标志?、国家的性质?是由宪法确?认(自学)
1、公民基本权?利(自学)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2、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自学) 3、教师讲解公?民与人民的?区别(讲授)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案例分析,学生小组探?究,老师适当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