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fication for low sulfur low pour point fuel oil 版本,2.1
(LSLP,0.5,,1.0,) 頁次:1/1
一. 產品編號(Products No.),低硫燃料油規範(0.5,):113-F62105
低硫燃料油規範(1.0,):113-F62106 (註1)
二. 主要用途,For use,,本標準適用電力、化學、紙漿等工業之鍋爐
用燃料。
三.品質,Quality,:
低硫燃料油 項 目 試驗方法 ,LSLP,,Item, ,Test method, (0.5%)(1.0%)
CNS ASTM
Max. 0.9855 0.9855 12017 D1298 密 度:Density at 15?,kg/L
Min. 60 60 3574 D93 閃 點:Flash point PM,?,
3390 D445 動力黏度:Kinematic viscosity,
Max. 424 424 at 50?,cSt.
1.0Max. 13877 D2622 含硫量:Sulfur content,wt.,, 0.5(註2) 14472 D4294
Max. 3484 D97 流動點:Pour point,?, 15(註3) 15(註3) 14667 D5950
----- D6749
Max. 15 15 14477 D4530 康氏殘碳量:Carbon residue,
Conradson,wt%
Max. 0.5 0.5 3517 D95 含水量:Water content,Vo1.,,
Max. 1.0 1.0 6358 D1796 水份及沉澱物:Water and sediment,
Vo1.%,
註:1. 依據行政院環保署93年11月17日環署空字第0930084510號公告,自94年7
月1日起全國實施限用含硫量百分之0.5(含)以下之液體燃料,使用及販賣含硫
量超過百分之0.5液體燃料者均應先取得許可證。
2. 含硫量百分之0.5(含)以下之液體燃料,實際含硫量百分率容許0.1之偏差值。
3.夏季(每年5月至9月)流動點規範為18?。
修訂日期:94年8月
本規範如有修改,不另通知客戶
1-19
低硫燃料油规范
低 硫 燃 料 油 規 範
SPECIFICATION FOR LOW SULFUR LOW POUR POINT 版別,2.1
FUEL OIL 頁次,1/1
(LSLP 0.5% & 1.0%)
低硫燃料油(0.5%),113-F62105 一、 產品編號,Product
低硫燃料油(1.0%),113-F62106,註1, No.,,
二、 主要用途,For Use,, 本標準適用於電力、化學、紙漿等工業之鍋爐用燃料。 三、 品質,Quality,,
試驗方法 項目 低硫燃料油 (Test Methods)
Items 0.5% 1.0% CNS ASTM 密度,Density at 15?,Kg/l Max. 0.9855 0.9855 12017 D1298 閃點,Flash point PM,? Min. 3574 D93 60 60
動力黏度,Kinematic viscosity,cSt at 50Max. 3390 D445 424 424
?
含硫量,Sulfur content,wt% Max. 0.5,註2, 1.0 13877 D2622
14472 D4294 流動點,Pour point,? Max. 3484 D97 15 15
14667 D5950
- D6749 康氏殘碳量,Carbon residue,micro,Max. 14477 D4530 15 15
wt%
含水量,Water Content,vol.% Max. 3517 D95 0.5 0.5
水份及沉澱物,Water and sediment,Max. 6358 D1796 1.0 1.0
vol.%
註, 1.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3年11月17日環署空字第0930084510號公告,自94
年7月1日起全國實施限用含硫量百分之0.5(含)以下之液體燃料,使用及販賣含
硫量超過百分之0.5液體燃料者均應先取得許可證。
2. 夏季(每年5至9月)流動點規範為18?。
修訂日期,95年1月
M100-75低硫燃料油购销合同
M100-75低硫燃料油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方式:电子签约后,双方快递或面签交换正签合同六份 签订时间: 2011年 月 日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买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邮:
法定代表人:
买,卖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平等协商,现就买方向卖方购买俄罗斯产M100-75低硫燃料油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内贸购销合同。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1. 商品名称:M100 GOST10585-75低硫燃料油:以下简称“货物”:
2. 质量规格:
a.原产地: 俄罗斯。
b.规格质量: 见附件。
3. 交易方式: 内贸山东青岛黄岛港交货
4. 合同数量:每月1船,每船10万吨(MT)+/-5%,共12个月,合
同总量120万吨。
5. 价格:每吨人民币 元( 元),每月10万吨,
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万元整),本价格山东
青岛黄岛到港完税价。
6. 付款方式:买方在卖方银行验证卖方全套供货文件(POP)后向卖
方银行开出90天有效期的10万吨货款总额50%的银行保函,
货物到港经黄岛港SGS检验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该航
次载货总量80%货款。卖方清关后,买方付清20%余款。 7. 运费及保险:货物至山东青岛黄岛港的运费及保险由卖方负责,
货物到达黄岛港后, 卖方负责缴纳该批货物的关税,增值税和
燃油消费税,港杂费等其它所有费用由买方负责。 8. 交货日期:买方开出银行保函证后40天内。
9. 验货: 双方确认由国际认可检测机构(SGS)根据本合同附件的
质量标准对货物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认定。
10. 作业流程:
a. 双方正式面签合同前,买方提供可查询的有效的银行资金证
明。
b. 卖方审核资金证明无误后与买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签订
后,卖方带买方到卖方开户银行验证供货方银行发给卖方银行
的供货证明文件。买方见到上述供货证明文件后两个工作日内
向卖方开户银行开出以卖方开户银行为受益人的有效期90天
的10万吨货款总额50%的 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人民币
佰万元,?元),保函格式见附件。保函有效期到期前乙方应
及时续开,直至本合同供货期结束。卖方开户银行收到上述保
函后,卖方于两个工作日内给买方开户银行开出10万吨货款
总额1%履约保证金。
c.货物到港后经黄岛港SGS检验合格后买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卖方银行TT支付该航次载货总量80%的货款,卖方清关结束向买方移交清关文件后,买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检验数量付清该航次载货总量20%余款。卖方收到该航次全额货款后将货权转移给买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该航次全额燃料油增值税发票。
11(双方责任及违约条款:
:1:以下情况视为卖方违约:
a.双方正签合同后卖方未能带买方去卖方开户银行验证供货
方银行发给卖方银行的供货证明,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
赔偿买方违约金。
b.卖方收到买方按开出90天有效期的以卖方开户银行为受益
人的10万吨货款总额50%的银行保函后未能按条款4.合同
数量及条款8.交货日期向买方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卖方应赔偿买方违约金。
c. 卖方开户银行收到买方开出90天有效期的以卖方开户银
行为受益人的10万吨货款总额50%的银行保函后两个工作
日内未能给买方开户银行开出10万吨货款总额1%履约保
证金,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赔偿买方违约金。合同执行
过程中,卖方不能因为市场价格变动的原因而单方终止合
同。
:2:以下情况视为买方违约:
a.买方在卖方开户银行验证卖方全套供货证明文件(pop)后两
个工作日内未能向卖方开户银行开出90天有效期的以卖
方开户银行为受益人的10万吨货款总额50%的银行保函,
被视为违约,买方应赔偿卖方违约金。
b.货到港经黄岛港SGS检验合格后买方未能在两个工作日内
向卖方银行TT支付该航次载货总量80%的货款,视为买方
违约;卖方清关结束向买方移交清关文件后,买方未能在
两个工作日内付清该航次载货总量20%的余款,同样视为
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把货物售与其他买家,
同时向买方索赔违约金。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不能因为
市场价格变动的原因而单方终止合同。
(3)违约金由双方约定按本合同10万吨货款总金额的2%。
12.其 它
a. 本合同电子签署后,制作正签版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以快递或当面签约交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全权指定
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以正签版本为生效的正式合同,
电子签署或传真签署均为合法生效及具法律效力。 b. 执行完本合同全部数量,结清全部款项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c. 本合同为一次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协商滚动。 d. 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现新的问题或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解决, 如协商无法解决, 双方均可提交当地法院进行仲裁。
诉讼费或仲裁费由败方承担。
双方銀行座標:
卖方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银行电话:
买方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银行电话:
双方确认以上内容并签署:
卖方:
地 址:
电 话:
法人代表签字:
签 章:
日 期:2011年 月 日
买方:
地 址:
电 话:
法人代表签字:
签 章:
日 期:2011年 月 日
生产低硫燃料油的方法
生产低硫燃料油的方法
酸碱精制
酸碱精制是传统的方法, 目前仍有部分炼厂使用。 由于酸碱精制分离出的酸 碱渣难以处理,而且油品损失较大,从长远来看,此技术必将遭到淘汰。
酸精制
该法用一定浓度的 硫酸 、 盐酸等无机酸从石油产品中除去硫醚和噻吩, 从而 达到脱硫的目的。反应如下所示:
R2S+H2SO4 R2SH++HSO-4
碱精制
NaOH 水溶液可以抽提出部分酸性硫化物,在碱中加入亚砜、低级醇等极性 溶剂或提高碱的浓度可以提高萃取效率。 如用 40%的 NaOH 可除去柴油中 60%以上 的硫醇及 90%的苯硫酚,其中苯硫酚对油品的安定性影响很大。
催化法
在酞菁催化剂法中,目前工业上应用较多是聚酞菁钴 (CoPPC)和磺化酞菁钴 (CoSPc)催化剂。 此催化剂在碱性溶液中对油品进行处理, 可以除去其中的硫醇。 夏道宏 认为聚酞菁钴 (CoPPC)和磺化酞菁钴 (CoSPc)在碱液中的溶解性不好, 因而 降低了催化剂的利用率, 为此合成出了一种水溶性较好的新型催化剂——季铵磺 化酞菁钴 (CoQAHPc)n, 该催化剂分子内有氧化中心和碱中心, 二者产生的协同作 用使该催化剂的活性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1]。此外,金属螯合剂法和酸性催化剂 法都能使有机硫化物转化成硫化氢,从而有效的去除成品油中的硫化物 [2]。 以上这几种催化法脱硫效率虽然较高, 但都存在着催化剂投资大、 制备条件 苛刻、 催化活性组分易流失等缺点。 目前炼厂使用此方法的其经济效益都不是很 好,要想大规模的应用催化法脱硫技术,尚需克服一些技术上的问题。
溶剂萃取法
选择适当的溶剂通过萃取法可以有效地脱除油品中的硫化物。 一般而言, 萃 取法能有效地把油品中的硫醇萃取出来, 再通过蒸馏的方法将萃取溶剂和硫醇进 行分离, 得到附加值较高的硫醇副产品, 溶剂可循环使用。 在萃取的过程中, 常 用的萃伞液是碱液, 但有机硫化物在碱液和成品油中的分配系数并不高, 为了提 高萃取过程中的脱硫效率, 可在碱液中添加少量的极性有机溶剂, 如 MDS 、 DMF 、
DMSOD 等, 这样 可以 大大提 高萃 取过 程中 的脱 硫效率 。夏 道宏 等人 提出了 MDS-H2O-KOH 化学萃取法, 用这三种萃取剂对 FCC 汽油进行了萃取率及回收率的 实验, 结果表明该方法在同一套装置中既能把油品中的硫醇萃取出来, 还可以高 效回收萃取液中的单一硫醇以及混合硫醇, 得到高纯度的硫醇副产品, 具有很高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福建 炼油化工公司把萃取和碱洗两种工艺结合起来, 采用甲醇 -碱洗复合溶剂萃取法显著提高了 FCC 柴油的储存安定性,萃取溶剂经 蒸馏回收甲醇后可循环使用。 此种方法投资低, 脱硫效率高, 具有较高的应用价 值 [4]。
燃料油的行业特点及用途
燃料油的行业特点及用途
2015-03-24
1、概念和来源
一般来说,在原油的加工过程中,较轻的组分总是最先被分离出来,燃料油( Fuel Oil)作为成品油的一部分,是石油加工过程中在汽、煤、柴油之后从原油中分离出来的较重的剩余产物。因此被叫做重油,渣油。
主要由石油的裂化残渣油和直馏残渣油制成的。
2、特点
特点是黑褐色粘稠状可燃液体,粘度适中,燃料性能好,发热量大,含非烃化合物、胶质、沥青质较多。
作为炼油工艺过程中的最后一种产品,产品质量控制有着较强的特殊性。最终燃料油产品形成受到原油品种、加工工艺、加工深度等许多因素的制约。
3、用途
作为原料进行再加工;广泛用于船舶锅炉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炉和其他工业炉燃料。用于作锅炉燃料,雾化性良好,燃料完全,腐蚀性少。
4、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燃料油可以进行以下分类:
(1)、根据用途可分为:船用内燃机燃料油和炉用燃料油两大
类。前者是由直馏重油和一定比例的柴油混合而成,用于大型低速船用柴油机——要求燃料能够喷油雾化良好,以便燃烧完全,降低耗油量,减少积炭和发动机的磨损,因而要求燃料油具有一定的黏度。后者又称为重油,主要是减压渣油、或裂化残油或二者的混合物,或调入适量裂化轻油制成的重质石油燃料油,供各种工业炉或锅炉作为燃料——对油质要求相对较低
(2)、根据出厂时是否形成商品量,燃料油可分为商品燃料油和自用燃料油——主营炼厂的燃料油多为自用。
(3)、根据加工工艺流程,燃料油可以分为常压燃料油、减压燃料油、催化燃料油和混合燃料油。常压燃料油指炼厂常压装置分馏出来的燃料油;减压燃料油指炼厂减压装置分馏出来的燃料油;催化燃料油指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