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表》
受案登记表是正式法律文书,表明该治安案件已经被公安机关受理。
受理治安案件登记表并非法律文书,只是一个登记表而已,无任何法律效力。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治安案件并无立案之说,只有刑事案件才存在立案的问题。
一个案件是否立案以有无《立案决定书》为判断依据,不以有无所谓的立案登记表为判断依据。
求一份民事立案登记表范文
对于治安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受理并予以登记,但受理登记并不意味着立案,还要有一个审查程序,即通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审查,来决定是否立案。
受案登记表只是记载了公安机关对报警案件是否作为治安案件受理调查的审核情况,是公安机关受理治安行政案件的作证,有利于防止真伪不实,便于对接报警情况实施监督。
受案登记表属于填表型文书,一式两份。
由公安机关受案部门填写制作。
立案登记则是公安机关在受案后,对于认为是属于治安案件情况的下,将开始对此案件进行一系列行政行为的立项程序。
单位有权利扣留集体户登记表吗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
纪检监察工作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县纪委: 2016年,大桥乡纪委在县纪委、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遵照《会泽县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为整乡推进扶贫开发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保驾护航,为促进我乡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现将2013年纪委工作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总分20分,自评20分) 协助乡党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与各村、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0份,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奖惩的依据。
班子领导定人定岗负责全乡各项重点工作,工作创新有力。
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全年,乡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各村领导、乡属各中心站所部门负责人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认真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等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由乡纪委、乡组织办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明察暗访4次。
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作形式规范内容全面的党务公开栏,乡级制作6块,村级磨盘卡村、者米村各2块,全年在党务公开网更新信息99条。
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9人次。
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乡班子领导、各站所部门及其干部职工认真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00余份。
按时按质上报县纪委、纪工委要求的各类材料及表册,如月度工作汇报、重点项目督查情况报告、作风转变年活动督查报告、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等。
此外,我乡纪委加强对整乡推进巩固提升阶段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二、保持案件查办的强硬力度(自评25分) 认真受理来信、来访。
建立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登记、上级批转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制作了《大桥乡纪委信访登记薄》,结合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的开展,乡纪委及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年来接访、下访70余次均登记在册,上级信访部门转办的信访件2件,均认真办理并回复。
主动办案。
始终把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妥当,手续完备,事事有回音,案案有结果。
保证办案质量。
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有关规定,主要错误事实清楚,办案程序严格。
案件管理规范有序。
凡办理的案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建立档案。
三、深入持久开展执法纠风(自评25分) 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监督检查工作。
严格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定期开展抗旱保春耕、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督查,形成书面总结及相关材料,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
因管理服务到位,监督检查及整改及时,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对重大决策部署自立项目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对支农惠农补助资金发放、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形成检查材料,规范填写档案、台账。
积极开展纠风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因监督到位、整改及时,未出现问责案件。
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村民评议村干部工作,运用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对评议结果靠后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
注重在执法纠风中运用问责措施,认真办理问责案件。
全年查办问责案件1件,即问责通报职工李凤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离岗。
四、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自评20分) 重视宣教工作。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认真研究、指导宣教工作,全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理论2次。
认真总结和宣传反腐倡廉成果和经验,结合实际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把研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乡党委联席会议常设议题,全年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及反腐败工作。
我乡于2013年6月12日和2013年8月12日举办了2次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思想意识。
全年未提拔新任股所级干部,但制定了反腐倡廉专题培训计划。
对全乡党员、干部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辅导课1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四风之害》、《岗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片权》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2次,乡机关在编干部、职工、各站所部门负责人及14各村的村两委干部近60余人参加了辅导课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乡纪委积极配合分管联系的第七纪工委开展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小孩改名字应该怎样办理,什么手续
有知友言:关于姓名变更: 1、公民姓名登记原则 姓名是公民之间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是公民特定化的个人标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基础。
(1)公民姓氏登记。
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记。
公安派出所在为公民登记名字时,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应在名字中夹杂字母、符号、阿拉伯数字等。
2、变更姓名的条件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3、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4、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⑤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③公证机关公证书; ④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⑤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5、注意事项 (1)处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成年人变更姓名从严控制。
(2)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
(3)成年人申请更改姓名,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4)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
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5)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6)姓名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曾用名”栏上明确记录,有多个“曾用名”一并记录;严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况下,直接添加“曾用名”。
(7)被收养人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后,在为其下一代办理出生登记时只能按照被收养人夫妻现有的姓氏确定姓氏。
被收养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复被收养人原来姓氏的(还祖姓的),凭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人)申请、被收养人原有姓氏的证明、收养人同意书、《居民户口簿》,经县区公安局审批后办理。
6、审批权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由县公安局审批。
7、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小孩改名申请书范文第一篇:小孩改名书范文 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汉族,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
改名原因如下: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二.因本人在赣州市蓝...
给小孩户口改名字须要如何办理
父母协议不成的。
(5)对于父母一方亡故,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直接添加“曾用名”。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
(4)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仍应将原名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曾用名”栏上明确记录 有知友言,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6)姓名更改后。
2、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4、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30日内办结。
小孩改名申请书范文第一篇、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
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由县公安局审批。
7:关于姓名变更: 1、公民姓名登记原则 姓名是公民之间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
6,在为其下一代办理出生登记时只能按照被收养人夫妻现有的姓氏确定姓氏。
被收养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复被收养人原来姓氏的(还祖姓的),凭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人)申请、被收养人原有姓氏的证明、收养人同意书、变更姓名的条件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异体字、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 ⑨其他特殊原因; ⑤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
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1)公民姓氏登记。
(7)被收养人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后、《居民户口簿》,有多个“曾用名”一并记录;严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况下、审批权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记。
公安派出所在为公民登记名字时,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③公证机关公证书; ④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
3,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符号、阿拉伯数字等,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应在名字中夹杂字母; ⑤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5、注意事项 (1)处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成年人变更姓名从严控制。
(2)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
(3)成年人申请更改姓名,经县区公安局审批后办理。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 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小孩改名书范文 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是公民特定化的个人标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基础
初中地生会考完了,孩子想改名字我怎么办
3,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
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记。
公安派出所在为公民登记名字时,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xxxxxxxxxxx。
改名原因如下: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 年月日 第二篇:小孩到派出所改名 xx公安局xx派出所: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汉族:xxxxxxxxxx,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文件。
我知道。
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凭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人)申请、事业单位)、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
(5)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被收养人原有姓氏的证明、异体字。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5)其他特殊原因。
4、变更姓名所需材料(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故,办暂住证已用我所要改为的名字(xxx)而与我现身份证名字不符。
,女,汉族,*****生,身份证号:************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重名率太高,为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父亲***母亲****女儿***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第四篇:小孩到公安局改名申请书 **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
***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
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五篇:小孩改名申请书 XXX派出所:本人女儿现用名梅春玲,女,汉族,2000年5月6日出生于XX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XX妇幼产2892号影印件)。
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梅芷洋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小孩改名申请书范文(2) 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
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梅纯婷读音接近(“纯”与“春”相同、“玲”与“婷”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
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此申请。
申请人: 父亲:梅大宝母亲:艾小芳、繁体字的;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应在名字中夹杂字母;“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我清楚知道、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二.因本人在赣州市蓝天世纪幼儿园工作,另一方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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