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修订)
一、目的
为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便于监督项目的运行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激励社区医生为辖区居民提供连续性、主动性、综合性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特制定此办法。
二、考核管理办法
采取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月度考核实行计分制,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比制并提取预留金。
每月提取个人外勤劳务总额的50%作为季度考核预留金,提取社区科每月奖励性绩效应分配总额的10%作为年度考核预留金。
(一)月度考核:
1、与考勤管理有关的内容参照66号文件《关于调整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2014版)》执行;
2、因个人原因造成服务对象不满意,发现一次扣5分;
3、科室成员间因私人矛盾影响正常工作的,每人每次扣10分。
4、未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发现一次扣5分;
5、档案质量: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每村随机抽取20份档案;脑卒中、重性精神病、肢残,每村随机抽取5份档案。参照市局考核标准,每发现一份不合格档案扣相关责任人员2分。
6、满意度调查:随机抽取10名服务对象,通过电话询问或社区走访的形式进行居民满意度调查,发现一人不满意扣2分。
(二)季度考核:
1、真实性及规范性考核内容
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每村随机抽取20份档案;脑卒中、重性精神病、肢残,每村随机抽取5份档案;
(1)每发现一份不真实档案扣季度考核预留金的10%;
(2)生活方式、用药不符,无用药及生活方式干预、指导,每发现一份扣季度考核预留
金的2%。
(3)电话质控发现空号、错号等无效号码,每发现一份扣季度考核预留金的1%。
2、随访率
(1)所有项目的随访率均大于95%,各管理项目的预留金全额核发;
(2)单项慢性病随访率在90-95%的,按照该项目所占预留金比例的80%予以发放;
(3)单项慢性病随访率在85-90%的,按照该项目所占预留金比例的50%予以发放;
(4)随访率低于85%的,该项目所占预留金全部扣除。
【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单项管理病种人数
个人单病种季度考核预留金实发金额×考核预留金额×考核百分比 个人全部管理人数
(5)高血压和糖尿病的随访率达到97%及以上,奖励单项季度考核预留金的10%,奖金从年度考核预留金中提取。
(三)年度考核:
以年度为单位,以市、区级考核成绩为依据,分为中心对社区科整体工作的考核以及社区科对科室成员的考核两部分,主要考核规范管理率、老年人体检率、建档率。
各项管理指标每降低1%,扣除科室年度考核预留金的2%;科室提取剩余年度考核预留金的10%作为个人考核前3名的奖励基金;剩余部分作为科室全体人员的年度绩效奖金。
个人完成各项管理指标情况,每降低1%,扣除其年度绩效奖金的5%作为科室基金。
最新 镇村社区绩效考核办法
村(社区)绩效考核办法
为全面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工作实绩,提升干部队伍的创新力、执行力、协同力,根据新区绩效考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
行政村、基层社区“两委”班子。
二、 考核方式
采取实绩考核、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由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和评议得分组成,权重为8︰2。
实绩考核:行政村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考核,基层社区由党群工作科牵头考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以签定的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确定考核得分。
民主评议:由党政办牵头,各村(社区)将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疏理,形成书面的工作总结并集中述职,由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及社会各界代表3个层面进行评议,权重为5︰3︰2,形成评议得分。
三、考核内容
村社区的考核指标包括职能性指标、激励性指标、惩戒性指标三类。其中职能性指标为基础项,激励性指标为加分项,惩戒性指标为减分项。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得分上限为150分,季度通报、年终考核。
(一)职能性指标(总分100分,得分上限105分)
1. 工作实绩(基准分100分,上限105分,权重80%) ①行政村:主要包括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20分)、社会稳定(50分)、城市管理(10分)、作风建设(8分)、党的建设(12分)。
②基层社区:主要包括社区管理与服务(20分)、精神文明建设(5分)、社会稳定(35分)、物业管理(20分)、作风建设(8分)、党的建设(12分)。
2. 民主评议(基准分100分,权重20%)。
(二)激励性指标(加分项,得分上限45分)
1. 税源经济。当年本单位为板块新招引的税源项目,按照财政所认定的实际数额,每新增一般财政公共预算收入20万元加1分,加分上限为15分。
2. 项目招引。由综合发展部另行制定考核细则。
3. 积案化解。按期化解国家、省、市交办积案,每一件加5分;按期化解国家、省、市确认的信访骨头案,每一件加10分;积案化解考核以信访人签订停诉息访承诺书为依据,加分上限为20分。
4. 对上争取。鼓励村、社区积极谋划、捕捉信息、主动对接,当年争取区级以上项目资金(已列为定向的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等除外)或社会捐助资金(完成上级下达的慈善捐款任务除外)每5万元加1分,不足5万的按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2013-8-6 12:42:31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彻底消除干部“懒、散、庸、拖”等不良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现制定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一、适用范围:社区干部、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二、管理方式:考核实行打分制,按照平时管理考核、随机督查管理考核相结合进行。平时管理考核、随机督查管理考核除按要求进行加减分之外,与每月绩效工资挂钩进行奖惩。三、考核分值:每人基础分值100分,按照考核要求进行加减分,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进行汇总,所得分值为个人全年得分,与全年所发的各类奖金、补贴等挂钩,一次性考核兑现。四、考核标准:重点从德、能、勤、绩等几方面考核,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 6、相互尊重、团结同事,在同事之间搬弄事非造成干部不团结的,或同事之间吵架、打架具有负面影响的,查明原因,扣当事人10分,扣300元。(二)工作方面:1、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重点工作的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扣除10分、扣300元。2、每月制定工作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社区书记、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上级安排的工作没有完成的一次扣80元,扣5分,社区安排的工作没有完成的一次扣50元,扣5分。3、对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因责任心不到位、完成不好、受到办事处、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除5分、扣300元。4、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人为因素造成无法联系延误工作的,社区书记出现一次扣80元,扣4分,工作人员出现一次扣50元,扣3分。5、严禁工作时间赌博、利用电脑、电话、手机等从事上网聊天、观看影视、玩游戏、炒股票、网上购物、织毛衣、刺绣、吃零食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时间对办事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粗暴、刁难怠慢等行为,对出现上述问题的工作人员,被办事处、社区发现和通报的,扣除绩效工资200元,扣8分。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除绩效工作500元,扣12分,并在会议上做检查,一年累计两次被通报的,年底考核给予不称职。(三)考勤方面:1、社区干部考勤由社区书记具体负责,要执行事前请假
制度,请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需经党(总)支书记同意。请假2至3天的,经社区书记同意后经街道分管社区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社区书记、街道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2、日常工作中出现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分、扣50元;旷到1天扣10分、扣150元;事假一天扣20元,扣1分;病假一天扣10元,扣0.5分;婚假、丧假、产假、带薪休假、探亲假及政策规定的应享受的假期除外。(病假需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3、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公益岗休假参照机关绩效考核休假办法执行。(四)工作业绩方面:1、社区干部具体负责工作受到市级表彰的奖励8分、奖励200元,受到州级表彰的工作奖励10分、奖励300元,受到自治区表彰的工作奖励15分、奖励400元。2、具体负责的工作在街道各项会议中每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奖励50元,批评一次扣3分、扣50元。3、具体负责的工作召开区级现场观摩会的加10分、奖励500元,召开州级现场观摩会的加7分、奖励400元,召开市级现场观摩会的加5分、奖励300元,承办街道现场观摩会的加3分、奖励200元。4、“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的考核办法按照街道党发【2010】26号文件执行。六、值班方面:1、社区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www.wm114.cn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彻底消除干部“懒、散、庸、拖”等不良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现制定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社区干部、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
二、管理方式:考核实行打分制,按照平时管理考核、随机督查管理考核相结合进行。平时管理考核、随机督查管理考核除按要求进行加减分之外,与每月绩效工资挂钩进行奖惩。
三、考核分值:每人基础分值100分,按照考核要求进行加减分,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进行汇总,所得分值为个人全年得分,与全年所发的各类奖金、补贴等挂钩,一次性考核兑现。
四、考核标准:重点从德、能、勤、绩等几方面考核,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523字
6、相互尊重、团结同事,在同事之间搬弄事非造成干部不团结的,或同事之间吵架、打架具有负面影响的,查明原因,扣当事人10分,扣300元。
(二)工作方面:
1、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重点工作的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扣除10分、扣300元。
2、每月制定工作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社区书记、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上级安排的工作没有完成的一次扣80元,扣5分,社区安排的工作没有完成的一次扣50元,扣5分。
3、对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因责任心不到位、完成不好、受到办事处、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除5分、扣300元。
4、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人为因素造成无法联系延误工作的,社区书记出现一次扣80元,扣4分,工作人员出现一次扣50元,扣3分。
5、严禁工作时间赌博、利用电脑、电话、手机等从事上网聊天、观看影视、玩游戏、炒股票、网上购物、织毛衣、刺绣、吃零食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时间对办事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粗暴、刁难怠慢等行为,对出现上述问题的工作人员,被办事处、社区发现和通报的,扣除绩效工资200元,扣8分。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除绩效工作500元,扣12分,并在会议上做检查,一年累计两次被通报的,年底考核给予不称职。
(三)考勤方面:
1、社区干部考勤由社区书记具体负责,要执行事前请假制度,请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需经党(总)支书记同意。请假2至3天的,经社区书记同意后经街道分管社区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社区书记、街道分管领导同意后,由
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
2、日常工作中出现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分、扣50元;旷到1天扣10分、扣150元;事假一天扣20元,扣1分;病假一天扣10元,扣0.5分;婚假、丧假、产假、带薪休假、探亲假及政策规定的应享受的假期除外。(病假需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3、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公益岗休假参照机关绩效考核休假办法执行。
(四)工作业绩方面:
1、社区干部具体负责工作受到市级表彰的奖励8分、奖励200元,受到州级表彰的工作奖励10分、奖励300元,受到自治区表彰的工作奖励15分、奖励400元。
2、具体负责的工作在街道各项会议中每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奖励50元,批评一次扣3分、扣50元。
3、具体负责的工作召开区级现场观摩会的加10分、奖励500元,召开州级现场观摩会的加7分、奖励400元,召开市级现场观摩会的加5分、奖励300元,承办街道现场观摩会的加3分、奖励200元。
4、“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的考核办法按照街道党发【2010】26号文件执行。
六、值班方面:
1、社区 全文共2310字,当前仅显示1468字,去新文秘网看更多精彩文章。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指导办法
杏花岭区社区干部
发放绩效补贴考核指导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考核与奖惩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社区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提升全区社区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指导办法。
第一章 考核组织与对象
第一条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在各街道(乡)工(党)委领导下,由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各街道(乡)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组成。
第二条 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对象为全区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成员,专职社区工作者。
第二章 考核原则
第三条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考核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用事实说话”, 客观、公正、合理的考核社区干部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考核应有的作用。
第四条 坚持民主公开原则。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对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公开,使考核工作制度化,让社区干部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及努力方向。
第五条 坚持导向激励原则。考核结果要充分肯定先进,奖优罚劣,使考核带有激励性,鼓励社区干部的上进心,调动其积极性,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严格绩效考核制度,各街道(乡)须于每季度结束后对社区干部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内容主要有:被考核人的出勤情况、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服务态度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具体考核标准由各街道(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在季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扣分,严重者评分不得超过60分。
(一)不服从工作调整或任务分配的。
(二)因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被居民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三)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或无故不参加区、街、居各种会议、培训(含集体活动等)的。
(四)病假、事假、旷工或婚丧产假等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假期后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的。
(五)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办理与工作无关事务的。
(六)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责任差错的。
(七)因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反作为,造成工作效率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因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的。
(八)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全区性重点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造成严重影响的。
(九)违反组织纪律,支持、怂恿、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和聚众闹事的。
(十)季度考核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本人一票否决,考核评分应在60分以下,情节严重的或涉及违法的可移送司法机关。
(一)本季度内迟到或早退累计10次以上的或病、事假连续或累计超过1个月的。
(二)不认真履行职责,所负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三)与居民发生矛盾,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责任在社区工作人员一方。
(四)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和侵占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财产的,或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社区公共财务损失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第七条扣分事项违纪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不良影响,被上级领导指出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七)履行职责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索、拿、卡、要,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经调查属实的。
(八)捏造事实,采取匿名信、手机短信或网络等手段散布谣言,诬告领导、同事或他人的。
第九条 年度居民代表评议为不称职的取消当季度绩效补贴。
第九条 社区工作突出,可视情况对本人或该社区全体社区干部对照情况予以相应加分:
(一)工作创新。在居民自治、开展社区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有创新、效果明显,如率先探索为居民服务的好办法,建立有效的矛盾排调机制等。
(二)事迹突出。为居民解决困难、帮扶居民有典型事例和突出事迹或收到居民来信表扬、锦旗感谢。
(三)成绩显著。社区和社区居委会获得区级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获得区级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
(四)宣传及时。信息及时、本季度上报高质量信息在10篇以上;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社区的文章;完成真实反映社区工作情况、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的。
第四章 考核结果与绩效补贴发放
第十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评分达到60分(含)以上的按照评分分值高低进行排名,按照本街道(乡)社区干部总数按照20%、70%、10%的比例分别确定为优秀、良好和一般。考核评分不足60分的确定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 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岗位补贴挂钩,奖勤罚懒,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第十四条 绩效补贴发放以街道(乡)为单位,按照平均每人每月200元×社区干部总数×3个月来确定本季度社区干部绩效岗位补贴总额。优秀社区干部按照236元/月/人发放绩效补贴,良好社区干部按照196元/月/人发放绩效补贴,一般社区干部按照156元/月/人发放绩效补贴,不合格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与本人见面,并予以公示。
第十二条 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街道(乡)工(党)委进行申诉,街道(乡)工(党)委应及时核实、复议,一般应在1周内予以答复。
第五章 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社区干部不参加绩效考核的将不得连任或续聘。
第十六条 建立谈话告诫制度。在季度考核中连续两次考核在70分以下的列入告诫对象,一年中有两次以上谈话告诫的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训诫后,工作未有改观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提请罢免、撤职或给予解聘。
第十七条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造成考核严重失实的,宣布结果无效,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各街道(乡)要设立工作咨询举报电话,负责接受有关政策咨询,受理群众举报。
第十八条 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可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单位(即岗位工资或生活补贴发放的单位)。
2014年5月14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社区医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