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的弹性是指一个变量变动的百分比相应于另一变量变动的百分比来反应变量之间的变动的敏感程度。弹性的大小可用弹性系数来衡量,弹性系数=y变动的百分比/x变动的百分比。税收弹性系数被定义为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即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其公式为:
ET,(?T,T),(?Y,Y)×100,
公式中,ET为税收弹性,T为税收收入总量,?T为税收收入增长量,Y代表GDP,?Y代表其增量。
按上述计算:
ET,1表示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按照经济学理论,税收增长比例应与经济增长比例同步,即税收弹性系数为1的时候,是比较完美和协调的增长形势。但在实际中往往达不到这个完美数字,这和很多因素有关,如我们的GDP按照可比价计算,而税收收入是现价计算。其次,经济增长是一个主要因素,其中经济结构问题、效益问题及价格问题,相较几年前的情况都发生了变化,并影响到了弹性系数。
当ET,1时,表明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并且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有上升趋势;
当ET,1时,表明尽管税收绝对量可能增大,但税收增长速度慢于经济增长速度,新增国民收入中税收集中度下降。
下表是我国1994年以来的税收弹性系数的变化情况:
年份 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
税收弹性系数 0.62 0.710.891.962.423.231.982.451.991.582.91
从上表中我们能看出,1997年以后我国税收的增长速度均快于经济的增长速度,这个问题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那么当前我国税收弹性系数是否偏高
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司长舒启明介绍:税务总局内部尚未形成公认系数比例;总局认为只要符合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就是正常的。
作为税收对经济增长反应程度的一个呈现载体,税收弹性系数(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一直为宏观经济研究领域所关注,因为该系数过高会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理论政策室主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张培森研究员此前曾表示,税收弹性系数的合理区间是0.8~1.2,自1999年以来,我国的税收收入增速一直远超经济增长速度,
税收弹性系数基本大于21.4.
1.9是否偏高中国的税收弹性系数在什么区间内波动比较合理总局认为,目前税务总局内部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比例,所以不能因此判断税收是否与经济增长形势同步;并且,仅从税收弹性系数来评价税收形势或经济形势并不客观,他认为,应该具体分析形成这个数字的原因,只要符合国内的经济发展形势,就是正常的。但在实际中往往达不到这个完美数字,这和很多因素有关,比如经济结构对税收增长的影响,包括由于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国民收入结构和分配结构的调整及变化,导致税源结构和税收收入质量的改变。另外也有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及统计口径等原因。所以在统计税收弹性系数时,如果存在着一些税款拖欠现象,该系数就会降低,而在加大征收力度,收缴大量拖欠税款后,这个数字自然会上升。所以,税收弹性系数只是一个衡量税收与经济增长是否同步的指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综合政策研究室提供了一个数字:1965~1990年期间,西方主要工业国家的税收弹性系数平均为1.4.财政部门认为,弹性系数在0.8~1.2为合理区间。合理的税收比例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但税收收入少,也会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期,这个系数在1.5~2.0期间还处于合理范围,但不应该超过2.0.税收弹性系数过高肯定会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因为税收本身就是抑制经济发展的,税收过多自然影响了企业的利润和竞争力,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当然,税收多也能加强中央政府的财政能力,能够促进政府投资的发展。
对税收弹性系数调控的分析
对税收弹性系数调控的分析
税收弹性是用来衡量应该抽取多少以及抽走多少资源或财富最为合适的尺度,可作为政府最精确的决策参考。明晰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及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进行税制改革的科学化前提。
税收弹性系数被定义为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
即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其公式为:
ET =(△T /T )/(△Y /Y )×100%
公式中,ET 为税收弹性系数,T 为税收收入总量,△T 为税收收入增长量,Y 代表GDP ,△Y 代表其增量。
按上式计算,ET =1表示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当ET >1时,表明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并且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有上升趋势;当ET <1时,表明尽管税收绝对量可能增大,但税收增长速度慢于经济增长速度,新增国民收入中税收集中度下降。
从2003年到2007年我国的税收弹性系数分别为2.14、2.54、1.92、1.97、
2.75。
税收收入应该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所以ET 的值大致应该保持在1左右,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理论政策室主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张培森研究员此前也曾表示,税收弹性系数的合理区间是0.8~1.2。我国2003年至2007年的税收弹性系数都高于1.9 。这说明我国的税收弹性系数偏高,也就是说我国的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高,即税收收入增长速度快于经济的增长速度,并且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由上升趋势。而税收弹性指数的大小受到来自GDP 和税收收入的两方面影响,所以要调整税收弹性指数,就必须从这两方面着手。一是降低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而是提高GDP 的增长速度。
1994年以来,中国的财政收入扶摇直上,平均年增速远高于同期GDP 增长,近几年的年收入动辄增加10万亿元,2013年财政总收入更是迈入12万亿元时代,并且保持者持续增长的趋势。而在1994年时,全国财政收入只有5000亿元。
国家财政是国家参与社会新增财富分配的手段,税收是财政最广最可靠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而税收的决定从根本上来说是经济的发展,经济增长决定税收收入的增长。
税收收人等于税基(经济总量,一般用国内生产总值) 乘以宏观税负(税收收
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因此,税收收入不仅受经济增长因素的影响,而且受宏观税负高低的影响。在宏观税负不变的情况下,经济规模的大小决定税收收入规模的大小,经济总量越大,税收收入越多,反之亦然,税收收入与经济总量呈正比关系;在一定的经济规模下,税收收入的大小又受宏观税负高低的影响,宏观税负越高,税收收入越大;宏观税负越低,税收收入越小。
另外,税收收入还受一个国家的税制模式(如有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有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 、税收政策(如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等) 和国家性质、国家分配制度等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影响集中反映在宏观税负的变化上。因此,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因素:1、经济增长因素;2、宏观税负。其中包括除经济增长以外的所有其他因素,主要有税收政策、税制模式、加强管理力度及随机变动因素。
经济增长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一般是正相关的,除特殊原因外,比如战争、突发事件、重大工程等。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发展,GDP 也随之不断增长。近几年的GDP 及其增长速度图如下:
因经济增长的影响,税收收入比上年增加额自2009年以来都在300000亿元以上,特别是2013年达到568845亿元。因经济增长影响使税收收入增加的份额也随之大幅增长,而且增速超过了GDP 。 这说明我国税收收入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虽然其中有些波动,但是总体上都是随之增长而增长,而且增长比例非常高,超过了GDP 的增速。
宏观税负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它既包括政策变量,也包括随机变量。就1995至2003年的宏观税负来说,1995年、1996年两年,因宏观税负因素的影响,使税收收入分别减少296.64亿元和84.97亿元;从1997年开始,宏观税负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额开始变为正数,1997年至2000年分别为598.21亿元、597.22亿元和907.74亿元和864.31亿元;到2001年超过千亿元,达到1688.历亿元,2002年为1018.31亿元,2003年又下降为316.46亿元。也就是说宏观税负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相当大,宏观税负越高,税收收入越大;宏观税负越低,税收收入越小。我国现在的宏观税负一直处于30%以下,而在西方国家早已超出
30%,甚至达到50%。
这说明我国的税收收入受到宏观税负的影响非常大。而其中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影响最为主要。那么要降低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和控制税收收入总量,就必须对我国的税收制度和政策进行改革和调整,
税收以通过立法形式确定的税法为依据,所以要改变税收收入总量过大和税收过高过快增长的现状,就必须进行税制改革,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到今天已20年了,尽管现行分税制可以说仍未成熟,地方税收体系至今没能成型,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比对应,分税制改革任然需要继续推进和改革。但是通过分事权、分税收、分管理,打破了传统的“财政包干”模式,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也使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走向规范,建立了政府间分权型财政模式。而近几年以来要求进行分税制改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所以必须坚定地推行、推进和改革发展分税制。
随着分税制所带来的日益显著的问题,分税制的改革也显得势在必行。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财权上收和事权下放。中央和省级财力份额上升,此消彼长,县乡级政府日子便不好过,而县乡事权往往又具有刚性特点,很多事情即使负债也必须承担。尽管其间县乡财政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获得不少助力,但由于几种转移支付形式均存在缺陷,尤其专项转移支付名目太多且缺乏一定标准,地方政府得之多寡通常取决于其与中央政府的谈判能力,而非地方事权的大小。
因为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国的财政收入扶摇直上,平均年增速远高于同期GDP 增长,近几年的年收入动辄增加1万亿元,2010年财政总收入更是迈入8万亿元时代。而在分税制施行之初的1994年,全国财政收入只有5000亿元。而在省以下迟迟没有彻底的形成分税制,省以下收入划分由省级政府根据实情自主决定,而上级政府单方面决定下级政府的收入分配模式,也使财权划分极不规范,造成了地方政府财力逐渐向省、市级财政集中,县乡财政却日益困难的局面。财权层层向上集中,上级政府的拨款又被层层截留,造成基层政府财权与事权高度不对称,不能有效履行各自的职能,形成了财权上移,而事权下移的格局。“中央财政喜气洋洋,省级财政满满当当,市级财政紧紧张张,县乡财政哭爹喊娘。”语虽夸张,却很说明问题。这无疑会带来中央集中了大量财力,需要承担的负担却远不及其财力,而地方政府事权过重,而支撑其办事的财力却远远不及。
就政府的收入而言, 政府收入除了预算内收入,还包括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收入等。1994年至2009年,全国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由98.3%下降到86.9%,15年降低了11.4个百分点,不少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超过了税收收入,2009年全国地方政府性的非税收入达到了36855亿元,相当于地方税收收入的1.45倍,一些基层政府非税收入甚至超过税收收入好几倍。大量政府性非税收入游离在分税制之外,虽然这在一定的程度上解决了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同时也满足了中央财政的需要和促使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但是也无疑大大地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所以减小税收收入弹性,即是需要降低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和增快GDP 增长速度,就必须打好分税制改革这场“战役”。而当前分税制改革的核心则是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问题。
形成一个更为合理的中央和地方事权明细单,宜早不宜迟。而财权划分要更为复杂一些,其中最关键的是要使地方拥有真正的主体税种。
目前,中央将数额较大、较稳定的税种均划归本级或作为共享税,而留给地
方的税种小而杂,税源分散,收入零星,造成地方没有可靠的主体税种,特别是经济薄弱的西部地方政府更缺乏足够而稳定的税收来源。当下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主要是营业税。但这一税种将为增值税所取代,业内人士的共识是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营业税转化而来的增值税一定会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而非地方独占。确立科学合理的分税模式,纠正央地税收分享比例“一刀切”的弊端,也将由此取得实质性进展。
增值税扩围的启动,表明决策层已经下定决心啃下这块“硬骨头”,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分税制改革。
所以要减小税收弹性系数,就必须降低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那就需要减少税收总量和控制税收收入的增量。而税收收入的大小又受宏观税负高低的影响,宏观税负越高,税收收入越大;宏观税负越低,税收收入越小。 调整宏观税负就必须进行税制改革。当下现实要求就是进行分税制改革,其中核心是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的关系。要处理好此关系的的关键在于使地方能够拥有一个真正满足需要的主税种。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理应承担好这一责任。当然最根本的还是应该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使得税收合理的增长。
【doc】 从税收弹性系数看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重要性
从税收弹性系数看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
重要性
口
严
自
力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
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
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
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
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
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
程中新增加的价值.税收弹性系
数是利用工业增加值变动趋势同
税收的变化相比较而计算出来的,
是评估税收缴纳是否正常的最直
接有效的方法.本文结合企业实
际从工业增加值与税收评估的关
系方面对如何正确计算工业增加
值作一些探讨.
一
,工业增加值与
税收评估的关系
由于工业增加值是企业生产
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各行各业增
加值之和即国内生产总值(GDP),
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来的税收弹性
系数是评估税收缴纳是否合理的
最有效指标,它的重要性不言而
喻.税收弹性系数被定义为税收
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即税收增
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其公式为
ET:(?T/T)/(?Y/Y)X
100%
公式中,ET为税收弹性,T
为税收收入总量,?T为税收收
入增长量,Y代表GDP,AY代表
GDP增量.按上式计算,ET=1
表示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当ET
>1时,表示税收增长快于经济
增长,并且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
入分配的比重有上升趋势,ET<
1时,表明尽管税收绝对量可能
增大,但税收增长速度慢于经济
增长速度,新增国民收入中税收
集中度下降.
要确保我国国民经济持久,稳
定和健康发展,税收与GDP的增
视点
长必须保持一个合理的匹配关系.在协调的经济增长形
势下,税收弹性系数应该在0.8—1.2区间内波动.从
1999年以来,我国弹性系数基本上是大于2的,最高的时
候甚至达到过3.7.从1998年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长
率达到9.5%,而同期税收年均增长率为19.3%,尤其是
2004年税收收入达到2.57万亿元,同比增长高达
25.7%.这种税收增长大大高于GDP增长的现象,不仅
损害了经济活力,还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和社会竞争机
制,导致内资企业在产品,市场和人才等竞争中处于很不
利的境地.根据我国经济目前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
每年GDP增长9%,税收保持在9%一10.8%的增幅是合
理和可行的.税收弹性系数的大小与工业增加值的正确
计算密不可分,下面结合企业实际就如何正确计算企业
工业增加值作一些阐述.
二,如何正确计算企业工业增加值
目前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生产
法”,二是”分配法”.
(一)按”生产法”计算
此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普遍采
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
值一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1.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
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
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它的计算应遵循三条基
本原则:
a.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
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
内,反之,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b.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
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
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
销售,那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
品;
C.工厂法原则: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
本计算(核算)单位,按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工业总产
值,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
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计算公式为:工业总产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
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2.工业中间投入.工业中间投入指企业在报告期
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
澌江统计/2005年7期19
从税收弹性系数看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重要性
视点
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它的计算
也有三个原则:
a.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
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h.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
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转移价值;
C.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
径一致.
工业中间投入按照具体内容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
用中的中间投入,三项期间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利息支
出五大项.具体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正算法,一种是
倒算法.但在企业日常工作中,有些中间投入项目资料
的取得比较困难,因此一般都采用倒算法,即分别用制造
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计减去其中属于增加值的项
目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
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3.本期应交增值税.计算公式为:本期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一进项税额.
这些资料取自财务”应交增值税明细表”.需要注意的
是,当应交增值税出现负数时,作”0”处理.
(二)按”分配法”计算
分配法的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
+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它包括三部分:1.货币工资及收入;2.
实物工资;3.由企业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险,包括劳
动,待业,人身,医疗,退休及家庭财产保险.
固定资产折旧:为补偿生产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
提取的折旧价值.
生产税净额: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包括增
值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四小税.
营业盈余:是指工业企业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
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
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
的工资和福利以及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等.
三,两种方法产生差异的原因
以上就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
业增加值作了阐述,从理论上讲,如果统计口径统计范围
一
致,财务核算准确合理,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工业增加
值应该基本一致.但是,从两种方法的计算口径来看,
“生产法”是以产品生产为原则,而”收入法”侧重于产品
实现原则.所以用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企业工业增加值
的结果还是有一定差异,但上下波动应处于国家统计局
20浙江箍计/2005年7期
规定的正负10%范围内.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统计与会计的核算口径有差异.从分配法计
算的增加值构成因素之一营业盈余的价值内容看,营
业盈余=当期产出所获得的增加值一固定资产折旧
一
劳动者报酬一生产税净额.在统计核算时,主要在
会计报表的营业利润基础上调整计算得出,营业盈余
和营业利润在内涵上存在很大差异.企业在产出中
实现了营业盈余(营业盈余为正数),但同期营业利润
可能是负数.特别是近几年企业会计制度调整很多,
企业在账务处理上的谨慎性原则,如八项准备的计提
等对公司的营业利润影响很大,但这些在统计上几乎
不对增加值产生影响.
另外在企业多种经营并存的情况下,计算工业增加
值所需要的会计资料的核算口径往往大于统计计算产出
的核算口径.
2.统计与会计的计算时间有差异.统计核算遵循
“生产原则”.当期的生产成果,不论其是否实现销售,
在生产这些成果的过程中新创造出来的价值均要计入增
加值.而会计上的利润是当期收入扣减掉相应成本,税
金,费用后的差额.对大部分企业而言,只有实现销售的
生产成果才核算损益.所以由产出对应的增加值和由销
售对应的利润之间并不完全可比.例如对于核算期新增
加的存货,统计核算时要把其纳入计算当期增加值的范
畴,即增加的存货计入当期增加值.但会计上根据收入
确认原则只对当期实现销售的产品核算损益,而不将存
货纳入核算当期损益的范畴.
3.会计核算不实造成统计数据有误差.这主要表
现在:(1)利润总额失真;(2)劳动者报酬不实;(3)自制
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工业增加值计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税收弹性
系数,并直接影响到对税收的评估.因此,如何使各工业
企业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从而正确反映一个企业,一个
地区税收缴纳情况,进而对改善税收制度,改善国家行政
管理机构方面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是统计部门,税收管
理部门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工业统计手册》浙江省统计局工交处;
[2]《机械工业统计解释和标准》(2000版).
(作者单位: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我国2009年以来税收弹性系数的计算及其合理分析
0112090 麦静林 11税务1班
我国2009年以来税收弹性系数的计算及其合理分析
经济学中的弹性是指一个变量变动的百分比相应于另一变量变动的百分比来反应变量之间的变动的敏感程度。弹性的大小可用弹性系数来衡量,弹性系数=y变动的百分比/x变动的百分比。税收弹性系数被定义为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即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其公式为:
ET,(?T,T),(?Y,Y)×100,
公式中,ET为税收弹性,T为税收收入总量,?T为税收收入增长量,Y代表GDP,?Y代表其增量。
按上述计算:
ET,1表示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按照经济学理论,税收增长比例应与经济增长比例同步,即税收弹性系数为1的时候,是比较完美和协调的增长形势。但在实际中往往达不到这个完美数字,这和很多因素有关,如我们的GDP按照可比价计算,而税收收入是现价计算。其次,经济增长是一个主要因素,其中经济结构问题、效益问题及价格问题,相较几年前的情况都发生了变化,并影响到了弹性系数。
当ET,1时,表明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并且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有上升趋势;
当ET,1时,表明尽管税收绝对量可能增大,但税收增长速度慢于经济增长速度,新增国民收入中税收集中度下降。
2009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9514.7亿元,比2008年增长9.8%,增收5290.91亿元,国民生产总值341401.5亿元;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32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同比增收13681亿元,国民生产总值403260亿元;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89720.31亿元,比上年增加16509.52亿元,同比增长22.6%,国民生产总值472115亿元。根据税收弹性系数计算公式,可得下表
2009 2010 2011
弹性系数 1.2 1.22 1.26
可见2009年以来税收弹性系数不断增长,从上表中我们能看出,我国税收的增长速度均快于经济的增长速度,这个问题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一般认为,税收弹性系数保持在0.8~1.2区间较为合理。税收弹性系数过低或过高,都说明税
制设计、税收征管或者其他方面出了问题。
针对我国连续几年的税收弹性大于1的现状,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理论政策室主任张培森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认为,“不宜再盲目提出提高税收占GDP比重的要求,因为这样不仅会加重企业负担,对经济增长和企业竞争产生影响,还会破坏经济增长的微观基础。长远看不利于国家的经济建设。”对此,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司长舒启明表示:“税务总局内部尚未形成公认系数比例;只要符合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就是正常的”。税务机关某领导在其他场合也强调,我国目前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并不高,要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在“十一五”时期,宏观税负约为24.0%。
世界上超过30%以上的国家有的是,芬兰、瑞典等中北欧国家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还超过了50%。为什么说30%多的税负比50%多的还重呢,这还需要考虑政府财政支出的因素,即政府的税取之于民之后,多少是用于减轻民众的生活负担了,如果象中北欧福利国家那样,政府承担了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几乎人全部的保障支出,家庭的压力大量减轻的话,政府从GDP中分割与50%并不多;而一个政府支配财力占30%多的国家,占人口80%的农民不在社会保障范围之内,即使享有社会保障的人,在教育、医疗、住房面前,也是力不从心、无力负担,不能不说存在政府行政成本过高、纳税人负担过重问题。
在纳税人看来,政府收入就是似税收入,其名称叫不叫税都无关紧要。在我国,百姓承受的似税负担有四重:一是税收负担。包括各种直接税和间接税;二是各种收费。中国纳税人的负担除税收外,还有大量各种收费负担,如公路费、港口费、机场建设费、彩票公益金收入,还有一项是近年来百姓负担最重的一项费用-----土地出让金,等等,这些都构成了政府的预算外收入;三是政府部门收费。即在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之外,还有其他以政府的名义、运用政府行政权力获取但并没有纳入预算也没有纳入政府预算外的收入,如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部门的变相罚款、收费收入;四是利用价格等政府控制杠杆与民间进行不平等交换所得的财富。如烟草、教育收费、邮政电讯、水电煤气、汽油等等政府垄断行业收费,制定高价,对农副产品等,定低价。这种平等交换,将资源大量地转向政府垄断行业。现在只有第一重和第二重是有数的,即政府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纳入了统计范畴,其余二项到底有多大金额则不得而知,但它是肯定存在的,这四项合计,保守估计占GDP的30%以上。
税收弹性系数连续多年大于1,同时说明税收增加一直快于经济增长,意味着纳税人的负担在逐年增加。税负过高肯定会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因为税收过多自然影响了企业的利润和竞争力,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当然,税收多也能加强中央政府的财政能力,能够促进政府投资的发展。
是什么原因导致税收增幅如此之快,主要是由于将结果当目标追求所致,即把税收计划作为必须完成的经济指标,税收人员为了完成任务而过度收税。如某些地方税务局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对所得税申报纳税为负的纳税户,既不查帐核实,也不管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在企业纳税申报表上直接盖章收税,要求企业按税务局的要求必须交纳税款;还有一些地方,规定小企业必须按照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所得税。由此,所得税沦为一种流转税,而且税率还很高,企业不堪重负。越是小企业,类似的税负越重。尽管这种现象在近年来有所遏制,但过头税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年末。
税本来是经济活动的结果,是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取得收入、发生纳税行为而缴纳的税收款额,只是一个结果。但我国目前存在着把结果当目标的问题,把税收计划当作必须完成的指令性指标,国家税务总局还为此颁发了《组织收入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税收与经济相关度和征管工作质量三部分。税收收入完成情况考核的第一项指标就是收入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完成税收收入,年度税收计划×,,,,),此外,还有收入增减率和季度收入进度差异率。考核实行分项计分、百分计值、综合评定、年终考核的办法,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个等级,对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年度考核评定“较差”的单位,其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虽然考核办法中没有明确完成多少税收才算优秀,但多多益善是不言自明的规则。在考核的要求下,税务人员的工作目标就是征税,至于税收的公正性、公平性与适度性,是一般的工作人员所难以顾及的。税收规模急速扩大、税收负担沉重,是必然的结果。我国各地视税收计划为必须完成的指令性指标,为完成任务,税务机关以“能弄来钱就行”作为行动标准,税收的公平性、正义性与适度性遭到破坏。
所以要处理好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一方面,经济增长的规模、速度、质量、结构决定着税收总量、增长速度和税收结构。另一方面,税收作为重要的调控手段,通过税率、税负、税收优惠等在投资、消费、分配和结构调整等诸多方面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可以说市场经济越发展,税收与经济增长的联系就越密切。就税收弹性关系而言,税收收入的增长还是依赖于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即税收最终来源于经济,经济的增长最终决定了税收能否长期保持增长态势。经济增长存在着上下波动的周期性,税收的增长必然也会受到这种周期性波动的
影响,在经济增长速度减缓时,税收的增长率也会随之下降。将税收增长有高有低作为一种规律性现象看待,才能够避免一味追求税收持续保持高幅度增收的行为。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原因在于如果全部税收都转化为财政支出后,财政支出规模的基数就会提高。当经济增长回落时,缩小财政支出规模的难度是相当大的,甚至是不太可能的。这时往往还可能提出税收增收的要求,而在经济运行低落时增加税收不仅是很困难的,而且也会提高微观企业的税负,不利于经济增长的恢复。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税收与经济相协调、可持续增长三个观念,正确处理好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放水养鱼与应收尽收的关系,既不能违背政策、擅自减免,又不能杀鸡取蛋,竭泽而渔。要形成税源培植的整体规划和策略,指导和督促税务机关提高组织税收收入质量,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从税收弹性系数看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重要性
视点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 长必须保持一个合理的匹配关系。在协调的经济增长形 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 势下,税收弹性系数应该在,(,一,(,区间内波动。从 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 ,,,,年以来,我国弹性系数基本上是大于,的,最高的时 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 候甚至达到过,(,。从,,,,年以来,我国,,,年均增长 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 率达到,(,,,而同期税收年均增长率为,,(,,,尤其是 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 ,,,,年税收收入达到,(,,万亿元,同比增长高达 程中新增加的价值。税收弹性系 ,,(,,。这种税收增长大大高于,,,增长的现象,不仅 数是利用工业增加值变动趋势同 损害了经济活力,还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和社会竞争机 税收的变化相比较而计算出来的, 制,导致内资企业在产品、市场和人才等竞争中处于很不 是评估税收缴纳是否正常的最直 利的境地。根据我国经济目前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 接有效的方法。本文结合企业实 每年,,,增长,,,税收保持在,,一,,(,,的增幅是合 际从工业增加值与税收评估的关 理和可行的。税收弹性系数的大小与工业增加值的正确 系方面对如何正确计算工业增加 计算密不可分,下面结合企业实际就如何正确计算企业 值作一些探讨。 工业增加值作一些阐述。 一、工业增加值与 二、如何正确计算企业工业增加值 税收评估的关系 目前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生产 由于工业增加值是企业生产 法”,二是“分配法”。 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各行各业增 (一)按“生产法”计算 加值之和即国内生产总值(,,,), 此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普遍采 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来的税收弹性 用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 系数是评估税收缴纳是否合理的 值一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最有效指标,它的重要性不言而 ,(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 口 喻。税收弹性系数被定义为税收 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 严 自 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即税收增 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它的计算应遵循三条基 力 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其公式为 本原则: ,,,(?,,,,),(?,,,)× ,(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 ,,,, 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 公式中,,,为税收弹性,, 内,反之,均不计人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为税收收入总量,?,为税收收 ,(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人工业总产值的产 入增长量,,代表,,,,?,代表 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 ,,,增量。按上式计算,,,,, 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 表示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当,, 销售,那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 ,,时,表示税收增长快于经济 品; 增长,并且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 ,(工厂法原则: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 入分配的比重有上升趋势,,,, 本计?悖ê怂悖?ノ唬 雌笠档淖钪詹 芳扑愎ひ底懿?,时,表明尽管税收绝对量可能 值,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 增大,但税收增长速度慢于经济 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增长速度,新增国民收入中税收 计算公式为:工业总产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 集中度下降。 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从税收弹性系数看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重要性 要确保我国国民经济持久、稳 定和健康发展,税收与,,,的增 ,(工业中间投入。工业中间投入指企业在报告期 内用于工业生产活
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万 方数据 浙江统计,,,,,年,期,,视点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它的计算 规定的正负,,,范围内。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有三个原则: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 ,(统计与会计的核算口径有差异。从分配法计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算的增加值构成因素之一营业盈余的价值内容看,营 ,(必须是本期投人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 业盈余,当期产出所获得的增加值一固定资产折旧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转移价值; 一劳动者报酬一生产税净额。在统计核算时,主要在 ,(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 会计报表的营业利润基础上调整计算得出,营业盈余径一致。 和营业利润在内涵上存在很大差异。企业在产出中 工业中间投入按照具体内容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 实现了营业盈余(营业盈余为正数),但同期营业利润用中的中间投入、三项期间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利息支 可能是负数。特别是近几年企业会计制度调整很多,出五大项。具体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正算法,一种是 企业在账务处理上的谨慎性原则,如八项准备的计提倒算法。但在企业日常工作中,有些中间投入项目资料 等对公司的营业利润影响很大,但这些在统计上几乎的取得比较困难,因此一般都采用倒算法,即分别用制造 不对增加值产生影响。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计减去其中属于增加值的项 另外在企业多种经营并存的情况下,计算工业增加目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 值所需要的会计资料的核算口径往往大于统计计算产出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的核算口径。 ,(本期应交增值税。计算公式为:本期应交增值税 ,(统计与会计的计算时间有差异。统计核算遵循,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一进项税额。 “生产原则”。当期的生产成果,不论其是否实现销售,这些资料取自财务“应交增值税明细表”。需要注意的 在生产这些成果的过程中新创造出来的价值均要计入增是,当应交增值税出现负数时,作“,”处理。 加值。而会计上的利润是当期收入扣减掉相应成本、税 (二)按“分配法”计算 金、费用后的差额。对大部分企业而言,只有实现销售的 分配法的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成果才核算损益。所以由产出对应的增加值和由销,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售对应的利润之间并不完全可比。例如对于核算期新增 劳动者报酬:它包括三部分:,(货币工资及收入;,( 加的存货,统计核算时要把其纳入计算当期增加值的范实物工资;,(由企业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险,包括劳 畴,即增加的存货计入当期增加值。但会计上根据收入动、待业、人身、医疗、退休及家庭财产保险。 确认原则只对当期实现销售的产品核算损益,而不将存 固定资产折旧:为补偿生产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 货纳入核算当期损益的范畴。提取的折旧价值。 ,(会计核算不实造成统计数据有误差。这主要表 生产税净额: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包括增 现在:(,)利润总额失真;(,)劳动者报酬不实;(,)自制值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四小税。 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营业盈余:是指工业企业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 工业增加值计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税收弹性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 系数,并直接影响到对税收的评估。因此,如何使各工业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 企业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从而正确反映一个企业、一个的工资和福利以及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等。 地
区税收缴纳情况,进而对改善税收制度、改善国家行政 管理机构方面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是统计部门、税收管 三、两种方法产生差异的原因 理部门的当务之急。 以上就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作了阐述,从理论上讲,如果统计口径统计范围 〔参考文献〕一致,财务核算准确合理,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工业增加 〔,〕《工业统计手册》浙江省统计局工交处;值应该基本一致。但是,从两种方法的计算口径来看, 〔,〕《机械工业统计解释和标准》(,,,,版)。“生产法”是以产品生产为原则,而“收入法”侧重于产品实现原则。所以用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企业工业增加值 (作者单位: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的结果还是有一定差异,但上下波动应处于国家统计局 万 方数据 ,,浙江统计,,,,,年,期从税收弹性系数看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重要性作者: 严自力作者单位: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刊名: 浙江统计英文刊名: ZHEJIANG STATISTICS
年,卷期: 20057参考文献2条1.浙江省统计局工交处 工业统计手册2.机械工业统计解释和标准2000版本文链接:
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jtj200507009.aspx 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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