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唠唠家乡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一、主题的提出?
在研究《我的家乡、我的村庄》时,同学们通过?采访调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发现自己生?活的可爱的?村庄在历经?多年沧桑的?历程中,由于时代的?变迁,在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小到一个家?庭,大到整个村?庄。于是,同学们在研?究《我的家乡、我的村庄》时,又生成了新?的活动主题?:要研究家乡?的变化。经过全班讨?论,师生一起共?同确定以“家乡变化小?考察”为主题,开展系列综?合实践活动?。
二、活动目标
(一)知识目标
1.了解家乡发?生了哪些天?翻地覆的变?化。
2.知道家乡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并通过家乡?变化的这个?窗口,了解国家发?生了哪些变?化。
3.畅想家乡的?未来。
(二)能力目标
1.通过与社会?接触,增强社会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2. 通过上网查?阅资料,形成获取信?息、整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3.学会分工与?协作,培养学生的?团结与协作?精神。
(三)情感目标
通过调查、采访、考察等途径?,培养学生对?家乡的热爱?,激发学生在?困难挫折面?前树立克服?与战胜困难?的勇气与信?心,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三、活动过程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
(一)提出问题 确定主题
1.师生会话
师:对咱们自己?生活的村庄?,我们已经进?行了两个多?月的调查和?研究。从所搜集和?整理的资料?看,我们可爱的?家乡从建村?至今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上节课,同学们也都?提到了这一?点。对这种变化?,同学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都想对此进?行分析和研?究。这堂
课,我们就来一?起研讨并确?立一个课题?,以便下一步?活动的开展?。先说说你们?打算定个什?么课题,
生(1):我想定成《家乡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生(2):我认为《家乡的变化?》也可以。
生(3):我觉得还是?《家乡的今昔?对比》更合适。
生(4):大家看《家乡变化小?考察》怎么样,
生(5):我定的是《家乡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师:同学们通过?开动脑筋,确立了五个?课题。说实话,我觉得这五?个课题都很?好。但为了大家?研究的方便?,我想我们还?应该再进行?优选一下,比较合适,你们看呢,以小组为单?位,商讨一下,看确定哪个?课题更合适?些,理由是什么?,(小组交流、讨论后进行?汇报)
师:哪个组先来?,(大家通过讨?论,一致认为选?《家乡变化小?考察》比较合适,理由是“小”字能体现我?们研究的理?念, “考察”二字有活动?、研究的寓意?在里面。)
2.确定主题
要研究家乡?的变化,你们认为应?该从哪个角?度研究比较?好,(过去、现在和未来?)应该研究哪?些问题,
生:自由起来汇?报。
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板书。
师:你们能对这?些问题再分?分类吗,(大的方面<家乡的风景?名胜、家乡的土特?产、家乡的风民?俗,家乡的经济?、家乡的文化?、家乡的交通?、家乡的旅游?>,小的方面<家庭的变化?、学校的变化?、工厂的变化?、家乡、村庄的变化?>)
师:你们想从哪?个方面进行?研究,为什么,
生:我想从小点?的方面进行?研究,因为言老师?您经常教育?我们凡事都?要从小做起?,从自我做起?。
(二)组建小组 聘请指导老?师
师:下面,请自由结合?并坐到指定?的位置去。(学生自由分?组)
师:同学们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特长?,自由组成了?4个研究小?组,分别是:家庭的变化?研究组、学校的变化?研究组、工厂的变化?研究组、村庄的变化?研究组。每个小组都?民主推选了?组长,聘请了自己?喜欢的指导?老师。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
(一)制定活动方?案
师:同学们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兴趣,组已经分好?了。你认为你组?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研
?究,或者说你打?算研究哪些?内容,在小组里认?真商议一下?,商议好以后?,动手制定一?个研究方案?。(学生交流、讨论后动手?制定方案。)
(二) 组织交流
、展示给大家?看。在别人介绍?、展师:下面,就请各个小?组把你们制?定好的方案?介绍
示时,请认真听,仔细看,如有什么问?题或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在人家?汇报完之后?提出。<见表1>
表1 各组活动方?案
组 调查、研究
研究方式 任务分工 研究目的 活动时间 名 内 容
选择贫、中、富
三种家庭?,分别
家 贫穷类组长:?牛士祥了解各种家庭的?
研究?1.衣、食、
庭 1.采访调另带三人?;中等类组变化情况及变化?
住、行;2.经济双休日(3变 查;2.实长:?潘越(三人);的原因?,初步感
状况;3.家庭装周) 化 地考察。 富裕类组长?:钱欣(四受改革开放给人??
饰;4.人口数
组 人) 民带来的好?处。
量。
教师的变化组长?:纪通过对教师、?学学 1.教师的变化?;
元元;学生的变化组?生、校园、教学校 2.学生的变化?; 1.采访;课外活动
长:王来之;校园的设备变化的调?
变 3.校园的变化?; 2.问卷调和?午休时
变化?组长:吴娇;教学查,进一步了解?化 4.教学设备的?查。 间(3周)
设备的?变化组长:陈佳自己的学校发生?组 变化。
玉。 了哪些?化。
1.工厂的规模?;
2.工厂的设备?;规模的了解?组长方柱
工
3.销售情况; 1.上网查(3人);设备考察组了解改革开放和?厂
4.职工的收入?阅资?料;?长王高淳(2人);销党的政策给各厂?双休日(3变
情况; 2.实地考售情况调查组长赵壮??矿企业带来的??生周) 化
5.工厂的管理?察 志(2人)、管理方面机和活力?。 组
秩序、产品质的研究组长闫??宝(4人)
量等?。
通过对家乡、?我家交通组长葛?席(3
1.采访调的村庄的变化的?乡、人);环境组长王?讯
1.交通;2.环查;2.实调查与研究?,进我的(4人);习俗组长张双休日(3
境;3.习俗;4.地考察;一步感受党的政?村庄?玉(1人);建筑组长周)
建筑;5.饮食。 3.上网查策和改革开放给??变?沈?晶(3人);饮食组
阅资?料。 人民的生活带来?化组 长刘?营。
的变化?。
(三)各组根据方?案展开调查?、研究活动
师:方案制定好?后,接下来就该?开展活动了?。在下一步开?展活动时,应注意什么?,谁来说一说?,(安全、礼貌、注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各组在组长?的带领下,结合自己的?特长,开始活动。
(四)整理、交流调查信?息
1.整理资料
要求学生在?整理资料时?,要注明资料?来源,并按作者、题目、期刊名、页码等要素?记载。
2.资料汇总
各组长将小?组成员的调?查记载表汇?总,填写本组的?调查信息统?计表(见表2)。
表2 组调查信息?统计表
小组任务:
类
具体任务 调查所得信?息 信息来源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调查人员 型
第三阶段 成果展示
师:同学们通过?三周时间的?采访调查、实地考察和?上网查阅资?料,我相信你们?对我们家乡?的变化已有?了全新的了?解。现在,就请同学们?分组进行成?果汇报。
1.家庭变化组?
生:30年前,大部分家庭?的人口数量?大约是在5?口或5口以?上,吃的都是些?粗粮,那时,能填饱肚子?已相当不错?,根本谈不上?什么营养,更谈不上营?养上的合理?搭配;住的大都是?草房,围墙大多是?土墙或篱笆?;穿的多数是?老粗布且颜?色单一,式样单调,好多家庭是?一件衣服穿?了好几辈人?,可以说是穿?了又穿,补了又补,补丁是一个?落一个;外出均以步?行为主,装运货物多?以人力或牲?畜为主,自行车、拖拉机也很?少见。家中几乎无?电器,照明用的均?是油灯或马?灯,月收入几乎?为零。而现在人们?穿的衣服可?以说既新颖?又时尚、大方;吃的丰富多?样,既讲究营养?,又注重色、香、味、形;住的也大都?是平房或楼?房,室内设施一?应俱全,各种现代化?交通工具也?逐渐进入各?种家庭,多数家庭人?均年收入近?万元。
2.学校变化组?
生:以前,教室大多是?四处透风的?土墙草屋,室内是破旧?的桌椅板凳?或临时搭建?的土台,教学设备简?陋,教师以临时?代课教师为?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陈旧、落后,教学思想保?守,学生的学习?方式单一;而现在,校园的环境?几乎实现四?化:绿化、美化、净化、香化,各种现代化?教学设备应?有尽有,教师大都是?专科生,教师的教学?理念前沿,教学方式、方法多样,学生学习兴?趣盎然。
3.工厂变化组?
生:过去,工厂规模较?小,设备简陋,管理方法落?后,产品质量不?高,导致工人工?作热情不大?,工厂的生产?效益不是太?好,工人的收入?不高;迎着改革开?放的浪潮,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大为?转变,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品牌意识,工人的主人?翁责任感空?前高涨,各种现代化?设备也渐已?备全。
4.家乡、我的村庄变?化组
生:就拿我所在?的大马村来?说吧,放眼望去,映入眼帘的?都是参差不?齐的平房、楼房,各种水泥杆?如雨后春笋?般的竖立在?乡村的水泥?路旁、村民的房前?屋后,电线、电话线、电视线如蜘?蛛网般地穿?行其间。
听奶奶说,以前,这儿到处是?低矮的草屋?。狭窄的土路?一到雨天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水泥路”??
师:同学们不仅?具有一双敏?锐的眼睛,一个灵活且?爱思考的大?脑,还有一双灵?巧的手,你们的汇报?,让老师增长?了不少知识?,你们的研究?热情和那股?认真劲儿,让老师十分?感动。我真诚地希?望大家,能把这种精?神一直发扬?下去。
四、总结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一门新?兴的课程,教学资源缺?乏,师资力量薄?弱,主题的选择?、立意等都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该案例是将?学生在研究?《我的家乡、我的村庄》时发现的新?问题自觉地?生成为主题?,既易引起学?生的兴趣,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又便于学生?收集有关资?料。在活动过程?中,教师只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并不包揽学?生的工作,表现在让学?生自主确立?主题,自由组合,自由选择合?作伙伴、活动内容、表现方式等?。本案例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学生们得到?的锻炼是多?方面的,学生们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学会了查阅?资料的各种?方法,学会了记录?自己的研究?过程,学会了交流?,学会了合作?,学会了在实?践中感受、理解、畅想,学会了在实?践中发现、发表、发展,所学到的都?是课堂中学?不到的知识?。
范文二:我家乡的过去、现在及未来
我家乡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我出生在9?4年,来自四川省?仁寿县。由于我出生?的年代比较?早,所以对家乡?的变化发展?都有比较大?的了解,同时我也通?过许多老一?辈人的描述?中知道了家?乡的成长。
还记得在以?前,家乡的房子?都是用泥堆?成的,同时房子上?面覆盖的是?一层又一层?的茅草。经过了一年?又一年,茅草铺了一?层又一层。由于是泥巴?茅草房,最怕的就是?下雨天了。因为下大雨?天不仅会摧?毁茅草,还会把泥巴?堆起来的墙?冲刷掉。家乡的路也?是泥巴路,记得以前我?们那里就在?推广种植果?树,产出的产品?就运出村子?里,但是由于是?泥巴路的缘?由,路坑坑洼洼?的,车子很少进?村,即使进来以?后由于路面?不平运出去?的果子也碰?坏了,卖不到一个?好的价钱。在上次回家?的时候,由于天气变?冷了,我和妈妈一?起把冬天穿?得衣服拿出?来,可是我在无?意间听到妈?妈说以前的?人的吃和穿?。妈妈说,在以前的时?候他们吃的?像现在,以前是没有?那么多的大?米吃的,大多都是吃?小麦和玉米?磨成的面,烧开一大锅?水,然后少打一?点面粉放在?里面,就算吃了一?顿饭了。想要吃一顿?大米饭或者?是一顿肉都?是极其困难?的,除非是家里?面要办什么?大事或者是?家里过年或?遇到十分重?要的节日必?须吃肉。如在月半时?,每家都必须?为死了的人?烧纸钱和煮?肉来吃,这是为了祭?奠祖先。而他们平时?穿的衣服十?分的少,即使在冬天?都只是像现?在的人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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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穿的衣服?,冬天也没有?一双厚一点?的鞋子。穷人家就更?加明显了。穿的衣服难?了也不是说?想扔就扔,是要不停地?打补丁, 一直到这件?衣服真的没?有办法再穿?了。而且在家里?面根本就没?有电视,据我所知以?前有三大件?之说,这三大件是?指自行车、手表、电视。有这三种东?西的家里说?明是极其有?钱的人家了?。家里照明的?东西也不是?电灯或者是?蜡烛,而是煤油灯?。煤油灯一边?燃烧一边冒?出黑烟,熏黑了它放?的地方,留下一个黑?色的印记。每当起风或?者下雨的天?气,煤油灯就忽?明忽暗的,晃花了人的?眼睛,还飘出难闻?的气体。这是我亲身?体会,所以印象特?别深刻。这就是家乡?的以前,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家乡在以?前的时候太?贫穷了。
而现在,经过了将进?20年左右?的发展,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那我们就从?吃、穿、住、用、行一个一个?来解说。首先说到住?的地方,那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住宿条件。基本上每家?每户住上了?两层的小洋?楼,还有的人家?直接搬离农?村,在县城里买?房住。而且由于现?在的新农村?建设,不允许现在?还存在用土?建起来的房?子住人,所以现在基?本上最差的?房子都是瓦?房,不会像以前?一样一旦下?雨,就必须马上?拿出能够容?水较多的那?些东西把水?接住,甚至有时候?雨水漏在床?上,把床淋湿。甚至现在我?们的那个地?方由于高速?路的修建,我们那里的?房子被集中?修到一个地?方,在墙的外面?刷上一层白?漆,让房子看起?来更加美观?。这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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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政?府大力扶持?新农村建设?的成果。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提高的表现?是那些呢,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一方面,人们即使是?很贫穷的百?姓每一顿都?有大米吃,而且还有不?同的花样;另一方面,人们再也不?用饱受没有?肉吃的口馋?之苦,想吃就吃。甚至有时由?于越来越多?的农民没有?在家种地而?外出务工,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鼓励农民种?植农作物。比如农民种?植的稻谷、油菜、小麦、农药等很多?关于生产的?东西都直接?发给农民,不需要他们?出钱去买,甚至还对农?业机械化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努力实现我?国的农业机?械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交通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由以前?坑坑洼洼乡?村小道变成?了连接家家?户户的水泥?公路。同时,乡村里还修?建了高速公?路,以前需要五?六个小时的?车程现在只?需要两三个?小时就足够?到达了。最近,听村里人说?我们那里还?要修建一条?铁路和一个?飞机场。这就大大的?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即使现在离?家较远,也不用担心?回家要花费?许多的时间?。更不用说现?在的人们的?穿着了,不仅由以前?的单调颜色?变成多彩,而且现在的?人们冬天的?衣服也越来?越厚越来越?多。以前最保暖?的也只是棉?衣,而且不是每?个人都有许?多件。但是现在人?们为了冬天?更加暖和,不仅有加厚?的棉衣,还有离子衣?、羽绒服等,即使现在只?是穿一件冬?天的长衫加?一件羽绒服?都十分暖和?,感觉不到冬?天的寒冷。现在人们家?里用的各种?东西再也不?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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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那样?,一切都要依?靠人工。现在随着电?的普及,每家每户都?用电器,如电灯、电动机、电视机、电脑等各种?家用电器越?来越普及,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再也?不是一个梦?,它现在就在?我们的身边?。这就是现在?的人的生活?,这是在以前?的人不敢想?象的时代,特别是经历?过**的老?一辈。这是**?同志号召并?在中国进行?改革开放的?原因,同时也离不?开近代领导?人的正确领?导和正确决?策。确实,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总是在?想着共产党?带给人们的?优惠,人们也越来?越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与?共产党更加?贴近。我想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阶段化进展?,人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而现在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生代?,我们不仅看?到了以前的?辛苦生活,从以前到现?代的社会生?活的变化发?展,同时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下我们未来?的生活。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现代化?的程度越来?越高,现在人们的?就业率很低?,失业率很高?,包括工资水?平也很低,人们的幸福?感不强。我想,在未来我们?国家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推出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人们的失业?率会逐渐下?降。同时,国家建立了?一系列的失?业保障及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而且让整个?社会都更加?和谐了。人们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干净和污?染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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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更加注?重环境的保?护,人类可以与?环境和谐相?处,这是我国改?变发展方式?的原因。同时,人们出行再?也没有拥挤?的现象,不仅仅是由?于道路的建?设及道路设?施的完善,还有人们素?质的提高。同时,人们的吃穿?更加讲究,人们穿的衣?服可以是通?过科技保温?,可以纳凉;人们的吃的?食品更加安?全放心,没有那么多?的致癌物质?和像地沟油?一类的东西?,那么就少了?很多的各种?怪病,人口的死亡?率降低很多?。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在一方面,我国不仅仅?是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而是延长了?义务教育的?年限,义务教育普?及到了大学?,全民素质得?到大大的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不断提?高,不仅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的不断的?发展,还为我国的?科技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另一方面,我国还改革?了高考应试?的考试学习?方式,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等等?。我认为这就?是未来的社?会变化。虽然只是我?的想象,一种假设,但希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我心中?小小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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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台湾的过去与现在
台湾的过去与现在
-----探究活动课
德兴市铜都中学 徐敏胜
活动目标:
1.学习收集整理历史材料的方法与途径,强化动手动脑的能力。
2.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活动形式:
认识台湾的主题班会
活动资源:
1.历史教科书中的文字与图片及课外读物。
2.有关台湾的影视资料及网络资料。
活动过程:
一.准备阶段
1.将此次主题班会分为若干专题。
A.台湾在中国历史中的称呼演变
B.郑成功收复台湾
C.日本殖民台湾
D.当今台湾状况简介
E反对**
2.全班学生分成若干小组,选择专题。
3.各组学生按所选专题的要求,根据前述活动资源提供的途径
收集相关的资料。
4.各组学生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 筛选和编辑,并制作相关的主题系列。
二.活动展示
1.第一小组利用多媒体简介台湾的称呼演变。
2.第二小组表演历史短剧《民族英雄郑成功》。
3.第三小组播放日本殖民台湾的相关影视。
4.第四小组推荐一人以导游的形式介绍台湾的当今状况
5.第五小组推荐一人宣读《告台湾人民的一封信》,号召台湾人民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反对**。
三.教师对此次探究活动课进行总结。
范文四:调解的过去与现在
调解的过去与现在
张熙娴 龙家兰
云南大学 云南省峨山县
【摘要】调解是中国社会一种古老的解纷方式,在古代,调解分为民间调解和官府调解两大类,传统调解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与中国古代特定的社会基础和文化背景有密切联系。进入二十世纪,传统调解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共产党领导下的边区革命根据地时期和新中国时期分别经历了延续、改造和创造性发展的历史阶段。对我国的调解制度作历时性的考察,对于在社会转型期重新认识和解读调解制度,发挥调解的功能和价值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调解制度;无讼;和谐;法院调解
The Past and the Present of Mediation
调解作为一种法律传统和纠纷解决机制在研究领域一直受到普遍的关注。一种制度的形成,并非朝夕可就,须经长久的历史积淀与发展变革。考察一种制度的现状与全貌,有必要从历时的角度探究其源头。本文将对我国调解制度的产生、发展与变迁进行梳理和考察,以清其源,以期为理性地解读和反思调解制度,发挥法院调解在当代的功能和价值提供清晰的历史切片。
一、中国古代调解制度回溯
关于调解最早的描述可能当属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关于民间调解事例传说的记述。据该书所述,舜在民间时,曾因调解历山和雷泽两个地方的民间纠纷取得成功而闻名于当时。[1]调解,在我国古代通常称为“调处”,“息事”、“和息”、“劝释”、“休和”、“私休”等提法在古代文献中的频繁出现也昭示着调解的广泛存在。其历史可追溯至西周,西周时期的铜器铭文中已有对调处的记载。在周代的官制中,已经设有“司万民之难而和谐之”的专门负责调解事务的调人之职。秦汉以后,历代官员多奉行调处息讼的原则,乐于以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至两宋时,调解呈现制度化的趋势,调解逐渐成为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2]调解发展至明清时,以臻完善。洪武三十一年颁布的“教民榜文”规定:户婚、田土、钱债,均分水利、私宰耕牛、擅食田园瓜果等民事案件,系民间小事,禁止径行诉官,必须先由本里老人,里甲断决。由此可看出调解在明代已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民事纠纷一般都先经过调解,调解不成的,才由官府处理。清朝时,《户部则例》规定族长有查举该族良莠之权,即包括对宗族内部纠纷的调处权,而其他中央和地方的立法中涉及民间调解的内容就更多了。[3]皇帝的谕旨中,也有涉及民间调解的专门内容。如康熙九年颁布的“圣谕十六条”中,其中有一条为“和乡党以息争讼”就是对民间调解的专门要求。调解涉及的对象非常宽泛,包括诸如因田土、户婚、钱债、斗殴、口角、相争等“细故”产生的民事纠纷或轻微的刑事案件都在可调解的范围之内。从形式上来说,调解的方式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民间调解和官府调解两类。其中民间调解又包括宗族调解、邻里亲友调解、乡里调解等。
宗族调解,是指宗族成员之间发生纠纷时,族长依照家法、族规、村约所进行的调解和决断。关于宗族调解最早的记述可见于周代,当时的钟鼎铭文中已有“宗子”调解纠纷的记载。宗族调解是一种在纠纷当事人宗族内部的调解方式,由宗族内辈长年高且有威望的族长主持。作为调解依据的族规家法遵循的是儒家的“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的训示,贯穿的是儒家的礼制规范,“家法族规是族内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法律化,它是族长、家长用来调处、裁判族内民事纠纷的法律依据。族长和家长实质上是行使族内审判权的法官。官府既承认家法族规对于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的法律效力,也认可族长对于族内民事纠纷的裁决。
尤其是明清时期,州县官经常批令族长去调处族内民事纠纷。”[4] 《中华风俗志?安徽合肥风俗志》上说:“举凡族人争吵沟血等事,均取决于族中之贤长者,必重大事件,为族人调解不开者,始诉之于官。官之判断,仍须参合族乡之意见。”由此可见,作为调解依据的族规、家法、村约起到了“补官法之不足,作良民之保障”[5]的作用。
邻里亲友调解是民间调解中较为普遍的一种方式,是指纠纷发生以后,由纠纷当事人的左邻右舍、亲戚朋友或长辈等人出面进行说合、劝导、调停的方式。在古代社会中,纠纷大量发生在相邻、亲友之间,故“熟人”之间的调解往往更易近情而息讼。地方官员也经常劝说或告诫民众尽量调解息事,平定纷争。汪辉祖在《佐治药言》中总结处理民事纠纷的经验时曾说:民间细务“间有准理后,亲邻调处,吁请息销者,两造既归有辑睦,官府当予矜全,可息便息。宁人之道,断不可执持成见,必使终讼。”[6]清道光年间的《澎湖厅志》“劝民息讼告示”中规定:“凡有户婚、田土、钱债、口角、斗殴细故,实系理直者,不如邀同公亲??理处息事,既不伤和气,又不须花钱,毋得轻听讼师言语,动辄告状。”[7]调解在当时已成为官和民都“喜闻乐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了。
乡里调解,又称为乡治调解,一般是指由乡老、里正等最基层的小吏调解一乡、一里的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的方式。春秋战国时期,设有专门调解复仇案件的官员,称为“调人”。秦汉时设乡啬夫,“职听讼”平断曲直。唐朝时,乡里讼事,先由里正、村正、坊正调解。元代乡里设社,且明文规定社长具有调解的职能。在明代,在乡里设立“申明亭”,在宣讲礼义道德及圣谕的同时,由里长、里正调处有关民间纠纷。而在清朝,保甲组织具有调解纠纷的职责。在清代宝坻县刑房的档案中常见知县有这样的批语:“伤微事细,著遵堂谕自邀乡保查明理处复夺,毋轻涉讼”,“起衅甚微,故着饬差协同乡保查明理处复夺,毋轻涉讼。”[8]我国古代官府对乡里的调解息争的青睐程度可见一斑。而究其原因,袁守定在《听讼》中讲到:“乡党耳目之下,必得其情,州县案牍之问,未必尽得其情,是在民所处较在官所断为更允矣”。[9]当然,这无疑是“官方”的表达,实际上是因为这种调解方式具有半官方的性质,且这种半官方的组织对民众具有一定的管束力,能够约束民众随意“烦扰官府”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诉至官府的案件量,因此乡里调解成为历代统治者用法律予以确认的调解形式。
官府调解,即是古代的司法调解,是指官吏在审理案件时,在诉讼中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解决纷争。因我国古代司法与行政合二为一,州县长官在中国古代兼具辖区的主审法官和当地行政首长的双重身份,经过邻里亲友、乡长族长、地方里老解决不了的纠纷,都提交到州县官那里。“官为劝释,亦杜衅止讼之一道也”。[10]在诉讼过程中调解劝和是中国古代官吏的普遍做法,“在大多数告到衙门来的案件中,县令都会反复敦促原告和被告私了”。[11]元代官吏张养浩审理民事纠纷时,多促成调解,他在其所写的《三事忠告》一书中谈及司法经验时说:“书讼者,诚能开之以枉直,而晓之以利害,鲜有不愧服两释而退之。”[12]在清朝,尽管无明文法律规定调解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但是实践中,“它处于被优先考虑的地位,经由调解而讼清狱结,是州县官治绩的突出表现,也是大计考官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州县官对于自理案件,首先着眼于调解,调解不成时,才予以审决”。[13]史料记载,道光元年至三十年,顺天府宝坻县二十二件完整的户婚田土案件中,调解结案的占十一件,比例达百分之五十。明末广州府推官颜俊彦《盟水斋存牍》判词中“息词”就达八十八件,清代沈衍庆《槐卿判牍》中一百三十五个判例,绝大部分都是既判既息,调判结合。[14]
当然,在传统调解的研究领域,对于官方的司法调解的研究是存在争议的。其中备受关注和质疑的就是明清时期的司法实践中,在诉讼中或法庭(公堂)上司法官是否采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这些争议主要来自滋贺秀三和黄宗智的研究。按照日本学者滋贺秀三的研究,他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正式的司法场域中调解也是广泛存在的,古代州县官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常采用“教谕的调停”。[15]但滋贺秀三的研究在随后受到了黄宗智先生的挑
战。黄宗智先生立足于来自清代四川巴县、河北宝坻、台湾淡水三个县的628个诉讼档案及案例的实证研究对滋贺秀三的研究表示了质疑。他认为,在正式的公堂上县官审判民事案件大多都是依律裁决,调解基本上都是“庭外”、“诉讼外”的,都是由非县官的社区和亲族来进行的。无论存在怎样的争议,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古代社会,民间调解的发达和盛行程度是毋庸置疑的,社会生活中的纠纷大量是通过调解的方式消解的。虽然这种消解的方式或许并不直接表现为司法官在法庭(公堂)上的调解,但毋宁说官府采用的是一种“间接”调解的方式,县官运用正式“法律”和“权力”的强力,借助民间的力量促成调解,压制诉讼的启动确是普遍而常见的。中国古代官方的法制对于民间的调解机制具有极大的依赖,发达的民间调解起到了为官府“过滤”案件的作用,民间调解与正式审判的相互衔接和并行不悖,成为古代中国纠纷解决的一个显著状况。
二、传统调解制度何以形成
作为一种悠久的法律传统,调解制度的产生和形成有其深厚的社会文化和历史背景。诸多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思想文化因素共同作用决定和影响了中国传统调解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一)农耕文明和自然经济是调解制度产生的社会基础
农耕文明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性,“古代中国的国家政权具有农业特性;农耕生活方式使法制相对简单或单纯;农耕文明的稳定性也深深地影响了中华法律传统。”[16]以农业为本的自给自足的社会系统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熟人社会”是调解机制形成的深厚土壤。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重农抑商、否定和排斥商品经济的传统政策决定了古代中国难以出现以调整商品生产和交换关系为目的发达的“私法”体系,也难以生长出与民事契约相关的发达的权利义务观念,从而也决定了人们不可能积极选择诉讼作为主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相反,人们往往会更多地选择调解方式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纠纷。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调解制度提供了社会基础,调解也体现了自然经济重秩序、重义务、轻权利的价值取向。
(二)家国一体制是调解制度发展的政治基础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之上形成的宗法家族制度是调解传统形成和存在的结构性因素。这种以父家长为中心,以嫡长子继承制为主要内容,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家庭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础。家庭——而非个人——是传统中国社会的基本民事主体单位,身份依附关系色彩浓重。中国古代的政治是一种家长政治,国是家的放大,国政的实质是家务,国法是家法的放大。国家的组织系统与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父权家长制,一国之君相当于一位大家长,国是以统治者家族的宗法关系作为主干建立起来的。君臣关系是家族关系、父子关系的延伸,在宗法家族结构中,家长族长处于特殊地位,“家族首长在王权鞭长莫及的领域充当皇帝的半官僚、半立法司法者,帮助皇帝管理臣民。”[17]“家国一体”的社会政治结构为息讼和调解的传统奠定了政治基础。在同宗同族和血缘亲情的掩盖下,以和谐为追求目标的宗族调解以及其他形式的调解对于维护家族的稳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统治具有特殊的意义。可以说,“古代调解制度的价值取向,是传统中国的自然农业经济与宗族结构以及现实政治的需求相契合的结果。”[18]
(三)“无讼”是调解成为主要解纷手段的观念基础
除了制度结构上的因素外,儒家意识形态和无讼社会氛围也成为了调解机制形成和持续的土壤。传统中国“无讼”与“厌讼”文化的背景和礼治传统,在纠纷与冲突的解决上表现为大量并优先地采用调解方式而非诉讼方式。从孔子在公元前6世纪宣布他的从政信条“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19]开始,“无讼”几乎成了所有中国人的美好理想和社会的美好图景, 《易经?讼卦》里也说:“讼,惕,中吉,终凶。”[20]和谐的无讼社会一直是中国人所崇尚和追求的理想状态,这首先源于儒家的传统价值取向。儒家的“中庸之道”、“以
和为贵”、“反省内求”的思想成为“无讼”传统形成的思想主因。无讼是传统和谐理念在司法领域的一个折射,有学者指出,“如果说无讼是中国古代政治与法制建设的价值取向,那么调处则是实现息讼、无讼的重要手段之一。”[21]一方面,调处息讼是官方实现“无讼”的手段与方法,是官方刻意追求的结果:历代官府往往把“讼”的多发与否作为评价官吏政绩的标准,息讼则晋升,大加褒扬,从而形成了官吏在处理诉讼案件时惯用的四大息讼之术,即“拖延”、 “拒绝”、 “感化”和“设置教唆词讼罪”。[22]另一方面,“耻讼”、“贱讼”的观念在民间和民众意识中根深蒂固,民间普遍认同“讼不可妄兴”、“讼不可长”,以涉讼为耻辱。其原因一来是由于官府的提倡及官员的言传身教,美国学者杰罗姆评价传统中国官员的反诉倾向时曾形象地说:“那些诉诸法庭的人不会得到任何同情,这样一种对待他们的态度,无疑会使他们厌恶法律,并且一到司法行政官面前就浑身哆嗦”。[23]官方与民间对于息讼模式的双向建构使得调解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得以强化。二来则源于经济上的考量。很多研究都已经表明了当时诉讼费的高昂,使得老百姓对于公堂的大门望而却步。诉讼经济成本之高是阻却诉讼的主要因素。这既有制度设计的考虑,亦因当时的司法腐败所致。“一人衙门,处处需打点、节节需疏通,即使当事人一方胜诉了,也是‘赢了官司,输了钱”’。[24]所谓“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宋人胡石壁有“词讼之兴,初非美事,荒废本业,破坏家财”[25]之语,清朝陆陇其也有“一讼之兴,未见曲直,而吏有纸张之费,役有饭食之需,证佐之友必须酬劳,往往所费多于所争”[26]的认识。
这样,厌诉、喜调解由此成为官吏和普通百姓在特定的体制与氛围下既理性又无奈的行动选择。偏重调解就这样在制度和观念的双重作用下绵延数千年而不衰。
三、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法院调解
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所指出的,“直到进入二十世纪之际,调解仍是占主导地位的解决纠纷方法。儒家哲学的宗旨、中国社会的结构以及帝国政府机构运转方式的共同作用下,导致了对这种解决纠纷方式的特殊偏爱。”[27]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短暂的共和制时期,仍然没有削弱对调解的偏好。
(一)传统调解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继续
统治了中国逾两百年(1644—1912)的满清王朝终结之后,拉开了军阀统治和内战的序幕,国民党于1928年建立了政权。国民政府的政权触角虽延伸至县以下,但在乡村“国家政权未能实质上改变地方政府传统的、分权化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中,村庄的政治生活大多由自己的地方权力结构所操纵,只是在很弱的意义上被整合进中央政权系统之内。”[28]黄宗智对民国时期的调查资料也显示村庄社区和宗族调解的实践在民国时期变化甚少。虽然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政治和官僚化的权力建制已经在“大传统”的层面上有所体现,但广大的民间社会的一套秩序逻辑却仍是在“小传统”的文化和制度下运行。[29]在1920—1940年代的中国乡村社会中,村庄的解纷方式仍呈现出与清代基本一样的形态,即主要由村庄内的有威望的人士,如族长或乡绅出面调解解决。社区和宗族调解继续运行于民间社会,并发挥着与在清代非常相似的作用。“(中国人民)过去认为上法庭(在县官面前提出讼事)是丢脸的事。这种情绪还某种程度地存在。法院难进和现代讼事的高额费用也阻止相当的穷人诉诸诉讼以解决纠纷。许多纠纷于庭外解决,有时诉诸县官,但更多地是诉诸地方士绅。”[30]传统的、非正式的民间调解在社会秩序的建构和维持中仍然是主要的解纷方式。1911年辛亥革命后,北方的军阀制定了新的民事诉讼规则,但其中并没有法院调解。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于1923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条例》第446条中只规定了和解,也没有规定调解。国民党政府的《民事诉讼法》(1930—1931)引入了法院调解规则,但把它限定为仅适用于特别微小的民事案件。[31]且规定“依当事人之声请行之”。关于法庭调解的机构设置和程序规定都对调解的范围和法官主动依职权行使调解的权力及时间、精力等投入有很大限制。显而易见的,民国时期的法庭调解所起作用很有限,并未有效发挥其功能。
(二)共产党领导下的边区革命根据地的调解制度
传统调解制度的改造和法院调解的创新真正出现在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之后,其直接渊源来自20世纪30年代末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和各个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司法制度。这个时期法院调解的价值才被认为具有了重要意义,其变革影响深远,为当时及之后的解纷机制打上了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目标的烙印。“‘调解’一词,在**时代以前与英文的‘mediation’实际上没有大的差别,都是通过第三方的斡旋或干预达成争议方均愿意接受的解决分歧的方案,且主要是指民间调解。不过,到了**时代,随着党——政控制的扩张,民间调解在急剧收缩的同时,法庭调解和行政调解变得非常普遍。”[32]黄宗智曾在其研究中旗帜鲜明地表明了中国的法庭调解不是清代的遗产,而是共产党的创造。[33]
对法院调解的强调和倚重形成的意识形态最重要的基础也许来自于**在其相关著述中对“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的划分。[34]在日本入侵中国导致的敌我矛盾尖锐的情形下,中国人民内部矛盾相对缓和,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为了团结大多数群众,从便利人民,有利人民出发,保证革命战线的统一和巩固,在陕甘宁边区,党主张对人民内部矛盾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于是把调解置于民事审判中的优先地位。1942年陕甘宁边区在应对困难时期实行的“精兵简政”的政策以及由此导致的国家政权的收缩而形成的权力真空也是共产党调解政策出现和发展的契机。许多地区提出了民事审判工作方针应以“调解为主”。相关条例也规定凡是民事纠纷均可调解,即使轻微刑事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35]最高法院在给下级法院的指示信中也指出: “调解为主,审判为辅”,“调解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数字,作为干部政绩标准”。[36]调解,尤其法院调解,成为共产党司法的一个重要政策。当时的很多条例和办法都对调解的原则、方式、效力等作了相关规定。如1942年陕甘宁边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陕甘宁边区民事案件调解条例》、晋西北行政公署发布的《晋西北农村调解暂行办法》、194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民事案件历行调解的通令》、1946年冀南行署发布的《冀南区民刑事调解条例》以及1948年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安字第三号指示信规定的“自愿、合法、非必经程序”基本原则,奠定了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初步形成的基础,使调解向制度化和法律化发展。促进法院调解的关键人物是马锡五[37],在他的领导和提倡下,法院调解的范围更加扩大。在边区根据地,虽然调解制度的发展和改革在观念上与传统调解具有一定文化上的延续性,但因为新的政权整合和重构社会的实际需要,法院调解承载着利用传统资源解决民间纠纷以及补充法律的空白等功能。并被赋予了与传统调解不同的动员组织教育民众、宣传普及政策法律等政治内涵。
四、新中国今日之法院调解制度
新中国建立以后,马锡五审判方式得到进一步的倡导和推行,法院调解制度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并发展成为了我国民事审判中具有特色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形成了以调解为主的民事审判模式。
1963年全国第一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确定了“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十二字审判方针,随后,在1964年,这“十二字方针”进一步发展为“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的十六字方针。[38]1979年2月《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程序制度的规定(试行)》中规定:“处理民事案件应坚持调解为主。凡可以调解解决的,就不要用判决,需要判决的,一般也要先经过调解。处理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调解要尽量就地进行。”1982年通过并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总结发展了40多年人民法院法庭调解经验,在第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将调解确定为民事诉讼的正式制度,即法院调解制度。法院调解与“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就地解决、不拘形式”等原则紧密相连,成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具体方针的体现。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事诉讼法》)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时,删去了“着重调解”一词,
而代之以“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39]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院调解经历了以“调解为主”到“着重调解”再到“自愿、合法调解”的发展阶段。有学者将我国法院调解的变迁过程总结为三个阶段[40]:
第一阶段为自马锡五审判方式至1982年民事诉讼法实行(大约1949—1982年)之后的几乎整个八十年代,法院调解基本处于“治理化”[41]阶段。如学者所言:“长期以来,法院调解承担着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功能。调解不仅是一个解决纠纷的过程,而且是一个向当事人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的手段。法院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机构,法律和政策要求法院承担起通过审判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教育群众、保持社会稳定的职责。以说服教育为基本工作方式的法院调解,被视为比判决更有利于实现上述目标的解决纠纷手段。调解解决纠纷的意义被提高到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综合治理的高度。”[42]在这个时期,古老的调解传统在新的历史契机下实现了重组和“创造性转化”[43],这门司法技术被融人到社会的治理实践中,司法调解渗出了法律的纯粹领域。进入到更广阔的社会治理的视野中,承载了型塑和传达意识形态、改造社会、教育群众、维护稳定等一系列功能。“着重调解”成为当时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受这一指导思想的影响,当时法院调解结案率很高。在实践中,法院把调解结案率作为评价法官工作业绩和法院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志,在一般情况下,法官都倾向于用调解方式来处理案件。
第二阶段为90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期,是法院调解的“边缘化”阶段。法院调解制度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遭遇挑战,司法政策中开始出现冷落调解的迹象,法院调解表面上的衰落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44]但造成这一现象最重要的原因来自当时提倡以“程序公正与效率”为重点的司法改革浪潮的袭来。尤其是旨在提高法院的审判功能和庭审质量的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使得法院不再以法官的调解结案率作为工作中心和考评法官业绩的主要标准,而代之以裁判的效率和质量作为评价法官工作的重要指标。法院调解走向衰落的趋势从数字上可见一斑。80年代法院调解结案率达到70,以上,有的法院甚至高达80,。90年代法院调解结案率逐年下降,到90年代末下降到40,左右。2003年下滑到29(94,。[45]表面上看,法院调解制度在诉讼制度中的地位有被边缘化的趋势。
第三阶段为进入二十一世纪,尤其是近年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法院调解开始步入“复兴”阶段。[46]有关人民调解的司法解释[47]的出台首先为最高人民法院改革和完善诉讼调解制度拉开了序幕。其次是司法政策的相关规定[48]也出现了一系列重新关注调解的新动向,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遵从了调解自愿、合法、保密和灵活性四大原则,进一步强调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全面贯彻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提出坚持“能调则调、该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审判原则。诉讼调解在2004年以后的升温与政治形势的影响有极大的关联性。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由此,建立和谐社会成为近几年来最为主流的政治话语,以“和谐”为追求目标的调解作为最为“应景”的解纷方式成为题中之义。正如有的学者所言,“人们对民事诉讼中诉讼调解的重视不仅仅是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技术手段的需求,也是满足当下的政治需求,是一种政治行为,诉讼调解不再是单纯的解决纠纷的方式。”[49]在法院调解“复兴”的强劲声势下,调解率呈现缓慢上升的态势。2004年全国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回升至31(01,,2005年和2006年分别达到了32(1,和32(55,。[50]最高人民法院在2007年3月7日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法院调解的程序和行为。不难洞见,司法政策的转换带来了法院调解的重新回归。
五、结语
“如果没有一种对于过去的重新整合,那么,既不能回溯我们过去的足迹,也不能找到
未来的指导路线。”[51]回首中国调解制度的走过的漫长历程,尤其是法院调解制度走过的大半个世纪,经历了兴盛、一度衰落而后复兴的发展阶段。调解制度作为了解中国社会特性和治理方式的一个重要切片,在中国社会的嬗变过程中折射着社会发展和变迁的脉络。对中国调解制度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历程进行深入考察,才能对调解这种中国社会的传统调整方式或解纷机制进行理性的审视和反思,使这一古老的社会机制在转型期的今天焕发出适应当下社会需求的生命力,使法院调解本身所蕴含的积极功能和价值被激活,获得新的转型与重生。
(责任编辑 王启梁)
【注释】作者简介:张熙娴,云南大学法学院民族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云南昆明,650091);龙家兰,云南省峨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云南峨山。6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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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晋藩主编:《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史》,成都:巴蜀书社,1999年,第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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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晋藩:《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通论》,《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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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论语·颜渊》。
[20]这句话的意思是,讼,值得提心吊胆,绷紧神经(惕),且争讼进行到底,无论胜诉败诉,皆凶。
[21]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283页。
[22]于语和:《试论‘无讼’法律传统产生的历史根源和消极影响》,《法学家》,2003年2月6日。
[23]转引自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一迈向回应型法》,张志铭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47页。
[24]大山闲人:《中国古代的无讼思想》,http:,,tieba(baidu(com/f kz=254143241(最后访问时间:200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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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转引自陆思礼:《**与调解:共产主义中国的政治和纠纷解决》,许旭译,强世功编:《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第136页。
[29]“大传统”与“小传统”的概念是由Redtleld对“文明社会”(civilized society)和“民俗社会”(folk society)的区分中引申而来的。见强世功:《謦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伍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强世功编:《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第210页。
[30]Ch’ien Tuan—Sheng,supra note 61,at 257(
[31]许平:《论调解》,中国法学文集编辑组(编):《中国法学文集》(第一集)(1984),第239页。
[32](美)黄宗智、尤陈俊:《调解与中国法律的现代性》,《中国法律》2009年第3期。
[33]黄宗智指出:“清代和民国时期与当代中国存在着相似之处,即调解在整体的民事司法制度中始终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然而这个相似之处不应该掩盖的事实是,法庭调解几乎完全是现当代时期的发明。而事实上,当代中国调解的特征首先体现在法庭调解。”见黄宗智、尤陈俊:《调解与中国法律的现代性》,《中国法律》2009年第3期。
[34]关于这种划分的详细讨论见M(Palmer,“The Revival of Media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laiml:(1)Extra-judicial Mediation”,inW(E(Butler(ed()Yearbook on Socialist Legal System(1987),pp(227—231(
[35]如1943年6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中规定:“徐了一切民事案件纠纷均应实行调解外,一些重大刑事罪以外的一般刑事罪亦在调解之列。”见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科院(合编),1988b:《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七辑,北京:档案出版社,第201页。转引自强世功:《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伍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强世功鳊:《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
[36]王院长,1945:《边区推事审判员联席会议总结》(1945年12月29日报告),横山县人民法院档案,卷6,第19页。转引自强世功:《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伍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强世功编:《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
[37]1943年,马锡五担任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是:法官深入实际调查案件事实,听
取群众关于审判的意见,主要采取调解手段,不拘形式在田问地头开庭等。
[38]唐德华:《民事诉讼法立法与适用》,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65页。
[39]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40]昊英姿:《法院调解的“复兴”与未来》,《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3期。
[41]关于“治理化”一词的分析详见转引自强世功:《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伍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强世功编:《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第204—263页。
[42]昊英姿:《法院调解的“复兴”与未来》,《法制与社会发展》200r7年第3期。
[43]关于该论述见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版。
[44]如范愉认为,20世纪90年代法院调解(诉讼调解)衰落的原因至少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1、司法政策、审判方式改革及法院评价机制的导向;2、程序设置的问题;3、法官对调解的态度及能力;4、当事人方面的原因;5、法学界的抨击;6、律师的作用;7、社会对司法和诉讼的过高期待。详细内容见范愉:《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11—416页。
[44]以上数据见杨润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第236页。
[45]也有学者认为中国对调解的重新重视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欧美社会中ADR(非诉讼解决方式)运动的日益高涨;二是要抑制因社会转型而引发的大量纠纷的需要。参见季卫东:《调解制度的法律发展机制——从中国法制化的矛盾情境谈起》,强世功主编:《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第1—2页。
[46]200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第18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提出,全国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要努力提高调解水平,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建立和完善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诉讼程序。
[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3年2月1日正式实施)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应当着重调解,鼓励当事人和解。这是法院多年来重申“着重调解”;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的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标的额较小的纠纷等案件时,应先行调解。
[48]张卫平:《诉讼调解:时下势态的分析与思考》,《法学》2007年第5期。
[49]该数据笔者整理自2004—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
[50]哈罗德·丁·伯尔曼:《法律与革命一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序第V页。
范文五:ARDS的过去现在与将来
ARDS 的过去、现在与将来
2015-06-14邱海波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是临床最常见的急性呼吸衰竭。进行性低 氧血症和呼吸窘迫为ARDS的特征性临床表现。 尽管ARDS治疗策略在不断 改进和更新, ARDS的病死率仍高达30%以上。 ARDS的基础和临床研究 始终备受关注。
1ARDS的过去
1967年Ashbaugh首先提出并描述ARDS, 他们收治的12例AR DS患者中死亡9例, 对其中7例尸检后发现肺部典型的病理改变:肺重量增加, 变硬,肺切面与肝类似;光镜下肺毛细血管充血、扩张,广泛肺泡萎陷,大量中 性粒细胞浸润,肺泡内有透明膜
形成,部分有明显间质纤维化。4年以后, “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被正式推广 采用。根据病因和病理特点不同,ARDS还被称为休克肺、灌注肺、湿肺、白 肺、 成人肺透明膜病变等。 1992年欧美危重病及呼吸疾病专家召开ARDS 联席会议,以统一概念和认识,提出了ARDS的概念、诊断标准及特点。1.1 A代表急性而非成人 ARDS并非仅发生于成人,儿童亦可发生。 “急”是A RDS的起病特征。因此,ARDS中的“A”由成人(adult)改为急性 (acute),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1. 2急性肺损伤(ALI)与ARDS是连续的病理生理过程 ALI是感 染、 创伤后出现的以肺部炎症和通透性增加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综合征, 强调包括 从轻到重的较宽泛的连续病理生理过程,ARDS是其比较严重的阶段。
1 3ARDS是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MODS) 的肺部表现 ARDS
是感染、创伤等诱导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在肺部的表现,是SI RS导致的MODS的一个组成部分, 可以以肺损伤为主要表现, 也可继发于其 他器官功能损伤而表现为MODS。
1 41994年欧美联席会议上制定了ARDS诊断标准 :急性发病;X线 胸片表现为双肺弥漫性渗出性改变;氧合指数[PaO2(mmHg)/FiO 2(%)]<300mmhg(1mmhg=0>300mmhg(1mmhg=0>
压(PAWP)≤2. 39kPa,或无左心房高压的证据,达上述标准为AL I,氧合指数<>
美联席会议后, 此ARDS诊断标准广泛应用于临床。 1 5ARDS的机械
通气策略 1972年, Pontoppidan等提出ARDS机械通气策略 为:潮气量12~15mL/kg体重;呼气末正压(PEEP)0. 49~0. 98kPa。并认为这样的通气策略惟一的副反应是低碳酸血症。
1 6ARDS病死率高 1982年美国科罗拉多州3家医院为期1年的
调查示, ARDS的发病率为89%, 总体病死率高达65%。 1995年美国 医学会杂志 (JAMA) 对1983—1993年918例ARDS患者进行分 析发现,10年间ARDS的病死率有下降趋势(由50%~60%下降至3 0%~40%),全身性感染(sepsis)和创伤是导致ARDS的死亡主 要原因。 患者年龄、 病变严重程度、 导致ARDS病因以及是否发展为MODS 均是影响ARDS预后的主要因素。 全身性感染导致的ARDS患者预后差, 病 死率高于其他原因引起的ARDS。
2ARDS的现在
2 1ARDS诊断标准的更新 1994年欧美联席会议提出的ARDS
诊断标准沿用17年, 其可靠性和有效性一直备受争议, 在临床应用中也暴露出 诸多问题。 2011年欧洲重症监护医学会依据ARDS的流行病学、 病理生理 学和临床研究新证据,在柏林会议
上提出了新的ARDS诊断标准草案, 2012年该诊断草案经荟萃分析进一步 验证并简化发表在JAMA上。 该标准依据氧合指数将ARDS分为3个连续发 展的过程, 不再使用ALI的诊断标准; 对ARDS起病时机进行了规定; 加入 了PEEP对氧合指数的影
响; 剔除了PAWP对心功能不全的诊断; 临床可以借鉴X线胸片, 协助对AR DS中重度的分层;同时诊断提出了导致ARDS的一些危险因素。
2 2ARDS的早期预防 预防ARDS是临床医生十分关注的问题。 (1)
肺健康患者亦使用小潮气量通气:研究发现对于非ARDS的患者, 即使应用常 规的潮气量也可诱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 导致ARDS。 目前建议即使是肺健康 的患者, 机械通气时潮气量由传统的10~12mL/kg体重降低至6~8m L/kg体重,预防ARDS的发生。 (2)限制性液体管理:高通透性肺水肿 是ARDS发生发展的重要病理生理机制, 在维持循环稳定、 保证组织和器官灌 注的前提下,限制性液体管理减轻或避免肺水肿有助于预防
ARDS的发生和发展。 (3)抗血小板聚集:凝血系统的激活促进ARDS肺 损伤的发生和发展, 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抑制凝血系统和血栓形成, 有助于维持肺 毛细血管的通畅性,发挥肺保护作用。(4)使用他汀类药物:动物实验显示, 他汀类药物可通过抑制内皮细胞一氧化氮合酶的活性、 抑制白细胞黏附和自由基
的生成, 进而预防ARDS的发生和发展, 并改善肺毛细血管的通透性。 其临床 应用仍有待进一步大规模随机对照研究(RCT)证实。
2 3ARDS肺保护性通气策略
2 3 1个体化设置小潮气量通气 小潮气量通气是ARDS病理生理改
变的要求和结果。 自1998年ARDSnet研究显示小潮气量 (6mL/k g体重)显著降低ARDS患者病死率以来,小潮气量通气已广泛应用于临床。 但ARDS患者由于病因、病变类型和病变累及范围不同,导致肺的不均一性, 患者正常通气肺泡的数量和容积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随后的研究发现不是所有A RDS患者都适合6mL/kg体重的潮气量, 提示ARDS潮气量设定需要个 体化。依据气道平台压、肺顺应性和应变来个体化滴定潮气量
可能更为客观。 目前研究认为, 潮气量6mL/kg体重时若气道平台压仍在2 74~2 94kPa以上, 需考虑进一步降低潮气量; 有研究发现, 肺顺应 性越好,患者所需潮气量越大;肺顺应性越差,所需潮气量越小;低功能残气量 (FRC)患者需要小潮气,而FRC较高的患者则可能应给予较大潮气量。 2 3 2肺开放策略 肺开放策略 (openlungandkeeplu ngopen) 是ARDS肺保护性通气策略的基本组成。 ARDS患者应在充 分肺复张(RM)的前提下,采用适当水平的PEEP进行机械通气,这一观点 已被广大临床医生接受。 充分RM是应用PEEP防止肺泡再次塌陷的前提。 实 施RM应该考虑患者肺的可复张性。 对高可复张性ARDS患者 (可复张肺组织 >9%) 应考虑相对积极的RM; 对低可复张性ARDS患者RM可能会加重肺 损伤。PEEP的滴定需要床边、实时、简便。ARDS患者应该使用高PEE P还是低PEEP仍存争议。 近期的临床研究及荟萃分析均未得到阳性结果, 可 能与未区分ARDS病情的严重程度和肺可复张性高低有关, 进一步分析显示中 重度ARDS(氧合指数<200mmhg)使用高peep能改善患者预后。 对于peep选择的方法仍存在争议,="" ardsnet法、="" 氧合法、="" p="" v曲线="" 法、="" ct法等传统方法存在种种不足;="" 肺牵张指数法="" (stressindex)="" 随着软件的开发,="" 也逐渐走近床边;="" 跨肺压的实时床旁监测已成为可能,="" 跨肺压="" 导向的peep滴定为临床医生提供新途径;="" 利用潮气量和膈肌电活动="" (ead="">200mmhg)使用高peep能改善患者预后。>
2 3 3俯卧位通气是肺开放策略的必要补充 ARDS病变分布不均一,
重力依赖区更易发生肺泡塌陷和不张, 相应地塌陷肺泡的复张较为困难。 俯卧位 通气降低胸膜腔压力梯度, 减少心脏的压迫效应, 以上效应对于轻中ARDS患 者可能并不明显, 还有增加并发症的风险, 但对于重度ARDS患者 (氧合指数
<150mmhg)长时间俯卧位通气(>16h/d)可以改善氧合,降低患 者病死率。所以俯卧位通气是重症ARDS患者救治中很重要的救援措施之一。 2 3 4高频震荡通气 (HFOV) HFOV是重症ARDS患者顽固性 低氧血症的救援措施之一。Meta分析纳入了近10年内的8项小型RCT, HFOV组患者在治疗前3d的氧合明显改善、 病死率明显降低。 但新近发表的 两项HFOV治疗ARDS的大规模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 (OSCAR和O SCILLATE) 发现和保护性常规机械通气相比, 早期应用HFOV并未能 降低ARDS病死率, 在OSCILLATE研究中甚至因为HFOV组患者病 死率高于对照组而终止了研究。 后期分析发现这两项研究在HFOV机械通气设 置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 且HFOV组镇静肌松药物和血管活性药物应用高于对 照组。 HFOV在重症ARDS患者中的应用还需要深入探索, 甚至目前有学者 认为HFOV不适于常规用于ARDS治疗。
2 3 5体外膜肺氧合 (ECMO) ECMO是重症ARDS患者的重要
治疗措施。 ECMO是通过体外氧合器长时间进行体外心肺支持, 代替或部分代 替心肺功能的支持治疗手段。 一方面能够保证充分氧供给以及二氧化碳清除, 另 一方面ECMO的治疗突破了以往小潮气量-高碳酸血症的矛盾, 使得重症AR DS患者在接受ECMO治疗期间可接受充分肺休息的机械通气策略 (更低的潮 气量、低呼吸频率和适当的PEEP),显著降低呼吸机相关肺损伤。此外,无 泵的动静脉体外肺辅助 (pECLA) 也可安全有效地清除体内的二氧化碳, 保 障ARDS肺保护性通气策略的实施, 但改善氧合能力有限。 2009年CE SAR研究和澳大利亚、 新西兰用ECMO治疗重症甲型H1N1流感并发AR DS患者的多中心研究显示, 对病因可逆的严重ARDS患者, ECMO能明显 降低患者病死率 [。 近期有研究探讨依据维持ARDS目标氧合的跨肺压来选择 ECMO治疗时机。研究显示,以增加PEEP、维持目标氧合,吸气末跨肺压 达到2. 45kPa以上即开始ECMO治疗,优于以平台压高于2. 94kPa 为目标的ECMO治疗时机。 由此可见, ECMO已成为重症ARDS患者的一 线治疗, 对充分RM、 俯卧位通气、 HFOV和NO吸入等措施仍然无效的AR DS,应早期应用ECMO,以跨肺压来指导ECMO治疗时机可能更客观。 2 3 6神经调节辅助通气 (NAVA) NAVA是具有肺保护作用的新 型通气模式。 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NAVA在肺保护方面有下列突出优势:(1) 改善人机同步性,利用EAdi信号触发呼吸机通气,与自身呼吸形式相匹配。 (2) 降低呼吸肌肉负荷。 NA VA能保持良好的人机同步性, 且滴定合适的 NAVA水平, 从而提供最佳的压力支持, 使得患者呼吸肌肉负荷显著降低。 (3)
有利于个体化潮气量选择, 避免肺泡过度膨胀。 NAVA采用EAdi信号触发 呼吸机送气和吸 (呼) 气切换, 通过患者自身呼吸回路反馈机制调节EAdi强 度,从而实现真正意义的个体化潮气量选择。 (4)增加潮气量和呼吸频率变异 度, 改善呼吸系统顺应性, 研究表明NAVA潮气量大小的变异度是传统通气模 式的2倍,更加接近生理。
(5) 有利于指导PEEP选择。 由于ARDS大量肺泡塌陷和肺泡水肿, 激活 迷走神经反射, 使膈肌在呼气末不能完全松弛, 以维持呼气末肺容积, 防止肺泡 塌陷, 这种膈肌呼气相的电紧张活动称为TonicEAdi。 动物实验中发现 当TonicEAdi降至最低的PEEP水平即为EAdi导向的最佳PE EP。
2 3 7无创通气用于早期轻度ARDS治疗 2012年的一项多中心
随机对照研究显示, 无创通气能够降低早期ALI患者气管插管率 (1/21对 7/19, P <0. 02)="" ,="" 同时有降低住院病死率的趋势="" (1/21对5/19,="" p="">0.><0. 02)。虽然该研究因样本数偏少(40例)而受到质疑,但研究结果仍="" 提示针对早期轻度ards患者,="" 无创通气可作为有益的治疗尝试,="" 避免此类患="" 者的有创机械通气。="" 无创通气还可用于ards患者的序贯性撤机。="" 有研究表明,="" 对机械通气原发病已经控制的ards患者,="" 如peep+压力支持="" (ps)="" ≤="" 2.="" 45kpa,氧合指数="">200mmHg,并且吸氧浓度<60%,早期将>60%,早期将>
2 4影像学对ARDS诊断及治疗的意义
影像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增加对于ARDS病理生理改变和呼吸机相关性肺损伤 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也促进了肺保护性通气策略的建立和实施。 超声检查具有便 捷、 无创、 可重复的优势, 肺部超声检查体现了近年来重症超声的临床应用进展。 有研究发现跨膈压和膈肌增厚率随着呼吸负荷增加而增加, 两者显著相关。 此外, 在大量
气状态的肺组织容积及重量(塌陷、通气不良、正常通气和过度通气肺组织), 从而更精确的指导治疗。
2 5ARDS的药物治疗 ARDS仍然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措施。 201
0年多中心RCT显示,重症ARDS(氧合指数<150mmhg)早期、短 疗程(48h)应用顺式阿曲库铵可明显提高人机同步性,降低呼吸肌氧耗,减="" 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 改善氧合并降低病死率="" [。="" 提示对于重症ards患者早="" 期、="" 短疗程应用神经肌肉阻滞剂有益。="" 糖皮质激素治疗ards的疗效仍未能明="" 确,="" 目前研究结果显示糖皮质激素无法预防ards的发生,="" 对于病毒="" (如h1="" n1等)="" 感染导致的ards,="" 早期糖皮质激素治疗可能有害,="" 因此不建议在此="" 类患者中早期应用。="" β2受体激动剂具有抑制炎症反应、="" 改善肺微血管通透性及="" 促进肺清除等作用,="" 但多中心双盲、="" rct显示,="" 雾化吸入="" β2受体激动剂不能="" 使ards患者获益。="" 而静脉注射="" β2受体激动剂更可能增加ards患者的病="" 死率。因此,目前不推荐ards患者接受="">150mmhg)早期、短>
3ARDS的未来
3 1新的机械通气理念 变异性通气 (variableme chani
calventilation) 呼吸频率和潮气量按照一定的变异性 (随机变 异或生理变异) 进行变化的机械通气模式。 这种通气模式不是简单通气参数的变 化, 而是符合一定规律的通气参数的变异, 可能更符合患者生理需要。 临床及动 物研究均发现变异性通气能改善ARDS氧合和肺顺应性, 促进肺泡复张, 减轻 肺损伤。 有研究发现, 变异性通气可以促进重力依赖区塌陷肺泡的复张, 增加相 应区域血流分布, 有肺保护作用。 可能的原因为变异性通气过程中产生与患者需 要相匹配的不同的气道压力和吸气时间, 从而使得不同时间常数的肺泡达到最大 程度的复张和稳定。 Gama等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压力支持变异性通气可以明显 改善ALI动物氧合。 变异性通气的肺保护作用尚须进一步研究。 持续负压通气 颠覆了传统的正压通气理念, 更接近生理性呼吸及胸腔压力的变化。 有研究显示, 持续负压通气可明显改善ARDS患者的氧合、降低跨肺压、改善血流动力学, 为ARDS患者的治疗开辟了新的思路,但仍需通过进一步研究及实践来评判。 3 2床旁影像学技术的发展 电阻抗断层图像技术 (EIT) 是一种利用电
阻抗成像的新型影像技术。 EIT测定肺组织通气状态具有良好的准确性和可重 复性。通过与胸部CT、PET、ECT、重复呼吸氮气洗出方法等的比较,E IT不仅对于正常肺组织而且对于ARDS等不均一性病变的肺组织, 都可以准 确测定整体和局部肺组织通气状态的改变。 从而有可能指导PEEP和潮气量滴 定、判断肺的可复张性、监测呼气末肺组织电阻抗(EELI)动态变化等,由 于其具有无创、 无放射性、 简便以及床旁应用的特点, 很可能成为ARDS肺保 护性通气的研究的热点,在今后广泛应用于临床。
3 3基因治疗 在过去十年中, 已发现许多分子机制大大提高我们对ARD S的发病机制的认识。 虽然, 这些新的分子机制尚未被引用到临床, 成为有效的 治疗方法, 但这些方法可能是治疗ARDS的希望所在。 如研究发现Na+ K + ATP酶的高表达可促进正常肺泡和ARDS受损肺泡水肿液的清除, 而 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增加Na介导的Na+ K+ ATP酶浓度, 增加细胞内 cAMP水平,显著增加ARDS受损肺泡水肿液的清除;白介素(IL) 1 0是ARDS肺部炎症反应的重要抗炎因子, 研究发现移植术前12h从气管内 用腺病毒载体人IL 10灌注体外肺, 可以减少肺移植后炎症因子的释放、 降
低肺血管阻力、 改善氧合;血红素加氧酶(HO) 可诱导产生亚型(HO -1), 有抗炎、 抗凋亡作用, 对于低氧、 流感病毒性和内毒素介导的肺损伤均具有保护 作用。
3 4ARDS损伤修复———干细胞的应用 ARDS的主要病理改变为
肺泡上皮细胞和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受损, 促进损伤肺有效修复可能是ARDS治 疗的关键所在。 干细胞通过直接修复及其旁分泌作用可促进肺损伤的修复。 此外, 干细胞还可以作为基因治疗的载体, 使得保护性基因在肺组织选择性和持久的表 达, 针对损伤局部提供治疗蛋白。 虽然目前干细胞治疗的研究还处于动物实验阶 段, 但针对疾病本质的干细胞移植治疗, 为ARDS的治疗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希 望。间充质干细胞(MSC)移植治疗ARDS的可能机制包括:(1)直接修 复作用。 MSC可归巢到损伤肺组织局部, 移植入损伤肺组织, 并分化为肺组织 细胞发挥修复作用。 (2)免疫调节。MSC不仅具有归巢至损伤肺组织和多向 分化潜能,还能作为免疫调节细胞,分泌各种细胞因子,趋化因子及免疫递质, 与在损伤组织中抑制免疫及调节炎症反应。 (3)促进肺水清除。MSC能恢复 或增强肺泡液体清除能力, 与主动转运肺泡液体有关; 另一方面是因为MSC能 促进受损血管内皮细胞和肺泡上皮细胞的修复, 维持肺血管屏障的完整性, 改善 其通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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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mmhg)长时间俯卧位通气(>见表1>家庭的变化?、学校的变化?、工厂的变化?、家乡、村庄的变化?>家乡的风景?名胜、家乡的土特?产、家乡的风民?俗,家乡的经济?、家乡的文化?、家乡的交通?、家乡的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