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世界上第一部内部审计法
世界上第一部内部审计法
由却窀计,由新宁千f法,缸 界上第一部内部审计法
1992年,议会通过
1部审计法.使以色列成为 世界上第一个具有全面的内部审 计法律条文的萤家在前20年 间,困扰以色列内部审计的困 难,问题和不足得到了国家审计 长,以色列内部审计师会和其 他人(包括国家审计事务议会委员 会负责人和知名法律专家)的关 注他们争辩——并使议会确 信.只要加强内部审计,一定会 在国营和私营部门中加强行政控 制与管理.
在制订内部审计法之前,内 部审计的法律条文被限定在各项 法律的少数章节之中.这套个别 的,不可靠的和很难执行的法律 条款不能为以色列有效的内部审 计提供,个坚固的基础并不使 A感到惊奇,内部审计法的制订 已经成为以色列内部审十史上的 最重要里程碑.
根据内部审计法,每一十公
共机构或组织都有责任委任名 J勺部审计帅,并进行内部审计. 正如内部审计法规定的鄢样,公 共机构或组织包括各部,政府企 业单位和由政府支助的组织 另外.该法还规定内部审计 师的资格=内部审计师必须是 色列的居民;不能被宣判有犯罪 行为,包括道德堕落;以及必须 已经获得学位.投考者还必须至 少有2年的审计经历,或者他们 必须已经学完由一个特殊审查委 员会已经批准的槔一层的内部审 计课程.如果那些不符台上述要 求的投考者不接受审计委员会的 特殊授权.他们就不能做内部审 计师的工作.
在公共机构内,内部审计法 授权内郡审计师一定要审查: 1.公共机构是否遵守效率, 经济,效果和道铀括准.
2.公共机构是否遵守有约束 力的规章制度
3公共机构如何管理其资产 与债务.包括其簿记程序,保护 .卫铭D.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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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控股与投资基金. 4.公共机构的决定是否按照
恰当的程序作出.
5如果按照国家主计长法该 公共机构是一个"监察机构"的 话,由国家主计长指出的缺点是 否得剐克服.
该法还规定"内部审计师必 须按照公认专业标准进行审 计.虽然,它没有明确地被提 到,它会正确设想所涉及到的标 准正是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 计专业实务标准.
国营公司,包括经营色列
证券交易所股票的企业,银行和 保险承办者,都要按照一项独立 法遵守规章制度.内部审计法提 出,这些法规都应该加以修改, 并应该包括有关内部审计实务指 令.内部审计法的最佳选择规程 已被应用于这些公司,同时,修 正案规定在这些组织内应该执行 的内部审计程序.像公共机构一 样,国营公司有责任委任内部审 幺耍退还他们四人的借据,她说不 知道虽然会计出纳不愿完全兑 出真情.但虚报洪水灾害损失,抵 还个人在出纳手中借款的真相,基 本已经大白.为把问题进一步澄 清.搞十水落石出.审计人员接着 分别拽丁在购货发票上签字的四
一
个人,他们季认了想借洪水灾害之 机,开张假发票报点损失抵还部分 个人欠款和核铺一些不合规的费 用开支的事实(拿出借条最多的, 个人盎额竞达27000元).满以为 不会教人发现那知终究还是逃不 过审计人员的玻眼叠腈.审计人员 要他们交出费用开支单据,以蠢清 是些什,厶不合规的开支.但他们又 拿不出.这就已经裉明显的是一个 什么性质的问题了.
事实弄清后,55000元借款盒 颠收回的同时.此案移交县纪委和 司法机关进一步查证处理.? '湖北毒计'1999年囊2囊
计师
下面概要介绍内鄙审计法最 重要的部分—一对公共机构和国 营公司的要求:
(一)公共机构的内部审计
l内部审计师应该直接向主 要铆导人负责.并向他递呈其调 查的结果和结论的书面报告.审 计师还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 2内部审计师必须向主要领 导人递呈年度审计计划的建议提 案.主要领导人有权更按他认为
台宜的建议提案,同时,他还可 以分配内部审计师超出审计计划 所规定的追加审计任务.可是, 该法还阐明.内部审计师不履行 腺他组织内的内部审计职责以外 的任何职能.此外,内部审计师 不应履行他服务的组织以外的任 何职能.因为该职能与内部审计 职能产生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 3内部审计师可以要求和接 收属于他作为审计师在此服务的 组织或雇员所有的任何文件或信 息.同时,根据内部审计师的意 见.这个文件或信息是进行工作 必不可少的
4内部审计师必须拥有全部 标准或计算机化数据库和全部数 据库与自动数据处理程序. 5内部审计师可参加审查
他担任审计师的机构的任何财 产.
6妊果对履行由该砝所要求 审计师的职能来说披露不是必要 的话.内部审计师必需对在进行 工作过程中所获得的仆何文件或 信息保密=授予内部审计师有关 递呈文件和接收信息的权力范围 还适用于起审十师的代表作用的 助手和其他』,
7由内部宵计师发表或准备 的报告,意见或其他文件都不会 作为任何法律程序的证据而采 纳.
8如果内部审计师有一些理 由相信已经发生了犯罪行为.那 末要求他毫不犹豫地提出这件 事,引起主要铆导人的注意. 假如一个由国家主计长监督的 机构的内部审计师有理由相信 主要领导人与犯罪行为有牵连 的话.他必须直接向国家主计 长提出这个问题引起注意. 9.在任命期限结束前,没有 内部审计师的同意,该法禁止其 终止或暂令停职除非得到民政 事务专员的批准.谁也不能够暂 令停止内部审计师在政府机构 中的职责;或者,腺非得到银行 行长的批准.谁也不能够暂々停 止内部审计师在以色列银行中 的工作在任何其他公共机掏 中.在给董事会所有成员发预期 通告后,以及在已经给予内酃审 计师机台在董事会面前阐明他 的真实情况以后如果没有董事会 (或类似机构)这样决定,谁也不能 暂々停止或终止他的工作.终止任 期或暂夸停止内郡审计师工作的
决定必须得到该董事会2/3多数 票的同意.总之,设法强调,如果他 不再居住在以色列,或者已经被宣 判有犯罪行为{包括道德堕落),假 如请判决是最后的,内部审计师的 使用期蒋被终止.
l0.内部审计师可以利用由 一
适当程序选择的工作人员或其 他人员的帮助履行其职责该法 指出选择帮助的几个重要作用, 陈用适当程序委任公共机构的 雇员外和在已经考虑,内郡审计 师的意见后.1艘有人可以被任命 为内部审汁师机构的工作人员. 此外.内鄙审计师机构的工作人 员和代表该机构工作的那些^必 须接受有关单独来自内部审计师 审计指示.鲦非采用适当程序和 经内部审计师的同意,或采用祛 院或桉准庭的命令.内部审计师 机构职员的工作就不会被终止 11该法对下列几种人进行 处罚和罚款:根据其机构优势, 有责任委派内部审计师和没有台 情台理的正当的理由还未这样做 的人;或者,若知道那个人是不 台适的人选.已经故意地委任内 部审计师的人;或者故意违反强
加在内部审计师身上的任何责任 的人;或者拒绝接受内部审计师 进人,访问或审查的』,. (二)国营公司的内部审汁
l内部审计师应根据有关机 :陶的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由董事会 委任.
2如果董事会没有根据审计 委员会的提议决定终止内部审汁 师的责任,又没有他本人同意, 他不应被暂令停职.也不应终止 其责任.
3国营公司的内部审计师必 须满足与公共机构中内部审汁师 同样的要求.可是,他们的责任 没有象公共机构中内部审计师的 要求那样明确地被规定根据设 法.关于适当考虑该法,道德标 准和优良的商业规范,国营公司 的内部审计师应该审查公司活动 的台规性.
4国营公司的内部审计师有 权要求和接受任何瞪行其职责必 不可少的文件或信息.可是,审 甘委员会可根据董事会的要求限 制内部审计师接触有关包含商业 秘密的文件或信息.?
奉拦编辑/唐华
《湖北审计》1999单菇?一
世界上第一部“自毁小说”问世
世界上第一部“自毁小说”问世,作者是美国作家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terson)。
For 200,000 one fan will get 24 hours to read his latest bookbefore it explodes. Although the precise detail of thedestruction are unclear, a SWAT team will be on hand to dealwith any issues.
这本新书售价20万英镑,书迷有24小时来阅读,随后它将自我销毁。尽管“自毁”的具体
细节尚不清楚,但有一支特种武器和战术部队将会处理任何突发状况。
Patterson, author of Unlucky 13 and Cross My Heart, says that as book shops are increasinglyclosing publishers need to be as imaginative as film companies in creating a hype around a newnovel.
帕特森的作品包括《不幸的13》(Unlucky 13)和《真心话》(Cross My
Heart)等。他表示,随着愈来愈多书店结束营业,书籍更难赢得注意,所以出版商必须和电
影公司一样有想象力,以掀起新一波小说阅读的热潮。
Unlike the film industry's red-carpet premieres, Hollywood luminaries and huge advertising budgets,book launches with signings and readings are a more staid affair.
与电影行业的红地毯首映、好莱坞影星助阵以及巨大的广告预算不同,书籍的签售和阅读显
得一成不变。
"The publishing business needs to compete," he said. "It needs to compete
with movies and theInternet."
“出版业需要竞争,”他说,“需要与电影和互联网相较量。”
For 194,000 one avid reader will be flown to an undisclosed location for a meal with Patterson andwill be given a copy of Private Vegas ahead of its launch at the end of the month.
而花费19.4万英镑,热心读者将飞往一个私密的地点与帕特森共餐,同时还能提前得到帕特
森月底发行的新作《私家侦探:拉斯维加斯》(Private
Vegas)。
A 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 (SWAT) team will also be on hand to handle the explosive thriller.
届时,同样会有一支特种武器和战术部队会处理突发事件。
Also as part of the promotion, 1,000 fans will be able to download free copies of the book from thewebsite selfdestructingbook.com. Each book will have a 24-hour digital timer that cannot bepaused or cancelled.
作为新书推广的一部分,一千名书迷将从“自我销毁网站”(selfdestructingbook.com)下载
到免费电子书。每本电子书都设有24小时数字定时器,无法暂停或撤销。
"Twenty four hours after you start it, the book will no longer be there,"
said Patterson, 67. "I hopethis spurs more ways to get attention."
现年67岁的帕特森表示:“超过24个小时,这本书就不复存在了。我希望这一做法能激发出
更多吸引眼球的方式。”
He added: "This seemed like a terrific way to draw attention to a book in a way that has neverbeen done before," he explained. "In the history of publishing there hasn't been anything like this."
他还称:“用先前从未有过的方式来宣传一本书,似乎非常棒。在出版行业的历史上,还从未
有过这样的事。”
Private Vegas is the latest in Patterson's 'Private' series featuring Jack Morgan, who discovers amurder ring in the gambling mecca.
据悉,《私家侦探:拉斯维加斯》是詹姆斯?帕特森“私人系列”的最新作品,描述杰克?摩
根(JackMorgan)揭发赌城谋杀集团的故事。
"Hopefully this also opens up different opportunities just in terms of how we can push theboundaries in publishing in general," said copy writer Jose Funegra.
“希望这还能为我们如何推进出版的无边界化带来不同的机遇。”广告文案约瑟(Jose
Funegra)说道。
Patterson, a fixture on the bestsellers list, has sold more than 300 million books worldwide, withfictional psychologist Alex Cross among his best known characters.
詹姆斯?帕特森是美国畅销书榜单作家常客,他的作品在全球销售超过三亿多册。心理学家
亚历克斯?克罗斯(Alex
Cross)是他作品中最著名的形象。
In addition to his more than 100 novels, Patterson has written books for
young readers, includingthe Middle School age group.
帕特森创作了100多部小说。此外,他还为年轻读者写书,包括中学生群体。
(责任编辑:何莹莹)
本文来源:新东方
论文代笔http://pwwrite.com
世界上第一部内部审计法
作者:卫铭
湖北审计 1999年04期
1992年,以色列议会通过内部审计法,使以色列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具有全面的内部审计法律条文的国家。根据内部审计法,每一个公共机构或组织都有责任委任一名内部审计师,并进行内部审计。正如内部审计法规定的那样,公共机构或组织包括各部、政府企业单位和由政府支助的组织。
另外,该法还规定内部审计师的资格。内部审计师必须是以色列的居民;不能被宣判有犯罪行为,包括道德堕落;必须已经获得学位。投考者还必须至少有2年的审计经历,或者他们必须已经学完由一个特殊审查委员会已经批准的深一层的内部审计课程。在公共机构内,内部审计法授权内部审计师一定要审查如下内容:
1.公共机构是否遵守效率、经济、效果和道德标准。
2.公共机构是否遵守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
3.公共机构如何管理其资产与债务,包括其簿记程序、保护财产和控股与投资基金。
4.公共机构的决定是否按照恰当的程序作出。
5.如果按照国家主计长法该公共机构是一个“监察机构”的话,由国家主计长指出的缺点是否得到克服。
下面概要介绍内部审计法最重要的部分——对公共机构和国营公司的要求:
(一)公共机构的内部审计
1.内部审计师应该直接向主要领导人负责,并向他递呈其调查的结果和结论的书面报告。审计师还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
2.内部审计师必须向主要领导人递呈年度审计计划的建议提案。主要领导人有权更换他认为合宜的建议提案,同时,他还可以分配内部审计师超出审计计划所规定的追加审计任务。可是,该法还阐明,内部审计师不履行除他组织内的内部审计职责以外的任何职能。此外,内部审计师不应履行他服务的组织以外的任何职能,因为该职能与内部审计职能产生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
3.内部审计师可以要求和接收属于他作为审计师在此服务的组织或雇员所有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同时,根据内部审计师的意见,这个文件或信息是进行工作必不可少的。
4.内部审计师必须拥有全部标准或计算机化数据库和全部数据库与自动数据处理程序。
5.内部审计师可以参加审查他担任审计师的机构的任何财产。
6.如果对履行由该法所要求审计师的职能来说披露不是必要的话,内部审计师必需对在进行工作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文件或信息保密。授予内部审计师有关递呈文件和接收信息的权力范围还适用于起审计师的代表作用的助手和其他人。
7.由内部审计师发表或准备的报告、意见或其他文件都不会作为任何法律程序的证据而采纳。
8.如果内部审计师有一些理由相信已经发生了犯罪行为,那末要求他毫不犹豫地提出这件事,引起主要领导人的注意。假如一个由国家主计长监督的机构的内部审计师有理由相信主要领导人与犯罪行为有牵连的话,他必须直接向国家主计长提出这个问题引起注意。
9.在任命期限结束前,没有内部审计师的同意,该法禁止其终止或暂令停职。除非得到民政事务专员的批准,谁也不能够暂令停止内部审计师在政府机构中的职责;或者,除非得到银行行长的批准,谁也不能够暂令停止内部审计师在以色列银行中的工作。在任何其他公共机构中,在给董事会所有成员发预期通告后,以及在已经给予内部审计师机会在董事会面前阐明他的真实情况以后,如果没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这样决定,谁也不能暂令停止或终止他的工作。终止任期或暂令停止内部审计师工作的决定必须得到该董事会2/3多数票的同意。
10.内部审计师可以利用由一适当程序选择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帮助履行其职责。该法指出选择帮助的几个重要作用,即除用适当程序委任公共机构的雇员外和在已经考虑了内部审计师的意见后,没有人可以被任命为内部审计师机构的工作人员。此外,内部审计师机构的工作人员和代表该机构工作的那些人必须接受有关单独来自内部审计师审计指示。除非采用适当程序和经内部审计师的同意,或采用法院或核准庭的命令,内部审计师机构职员的工作就不会被终止。
11.该法对下列几种人进行处罚和罚款:根据其机构优势,有责任委派内部审计师和没有合情合理的正当的理由还未这样做的人;或者,若知道那个人是不合适的人选,已经故意地委任内部审计师的人;或者故意违反强加在内部审计师身上的任何责任的人;或者拒绝接受内部审计师进入、访问或审查的人。
(二)国营公司的内部审计
1.内部审计师应根据有关机构的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由董事会委任。
2.如果董事会没有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决定终止内部审计师的责任,又没有他本人同意,他不应被暂令停职,也不应终止其责任。
3.国营公司的内部审计师必须满足与公共机构中内部审计师同样的要求。可是,他们的责任没有象公共机构中内部审计师的要求那样明确地被规定。根据该法,关于适当考虑该法、道德标准和优良的商业规范,国营公司的内部审计师应该审查公司活动的合规性。
4.国营公司的内部审计师有权要求和接受任何履行其职责必不可少的文件或信息。可是,审计委员会可根据董事会的要求限制内部审计师接触有关包含商业秘密的文件或信息。
世界上第一部行政法
篇一: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含义
在学说上,对行政法有各种各样的界定。这一方面反映了对行政法作出简单定义的困难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各位作者对行政法的不同理解。我们认为,行政法是以一定层次的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间的关系为基础,并以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作为一种法,具有强制性、普遍性、规范性、可预见性和正义性。同时,它又具有不同于其它部门法的特殊属性。
行政法的特殊性,表现为它是调整或适用于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的法。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桐梓县农资公司诉桐梓县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中,原告向第三人湖北省黄梅县沙岭化工厂购买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复混肥后用于销售,受到了被告的处罚。其中,原告与第三人
1
之间的利益关系属于私人利益关系,调整这种私人利益关系的法是民法而不是行政法。但是,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却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调整这种利益关系的法就是行政法。
行政法的特殊性,还表现为公共利益本位。在法的适用上,具体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但在立法上,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却是行政法的基础。在这一层面上,公共利益是第一位,私人利益是第二位的。因此,行政法必将体现这种公共利益
2本位关系。这是因为,“立法者并不创造法律,只是确认法律”。当然,这种公共利益本位
仅限于立法上的衡量,而不得用于适用上的判断。
行政法的特殊性,还表现为具体形式的多样性。宪法、刑法和民法的表现形式基本上是法典。但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桐梓县农资公司诉桐梓县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中,适用于原告和被告的是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在商品中掺杂使假的通知》、《工业产品质量责任
3条例》和《贵州省商品质量奖励处罚暂行条例》。这是因为,行政法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典,
表现形式众多,是调整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和。
二、行政法的地位
2
11 参见应松年等:《行政法学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9页以下;姜明安:《行政法学》,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页以下。
2 [法]狄骥著、钱克新译:《宪法论》,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26页。
3 德国的威敦比克邦曾花了11年的时间(1925,1936)制定了一部四编共224条的行政法典,后因希特勒上台而未付诸实施。1994年,荷兰制定了《荷兰国基本行政法典》。这是世界上唯一的一部行政法典。
(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行政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
法律体系是一国实定法的有序组合体,也可称为法律系统。法律系统的基本元素就是各种各样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基础即利益关系的质和量,决定了法律规范间的区别和联系、分解和组合,从而构成了法律系统的内部结构或子系统(?如下图所示)。法律系统的结构或
1子系统,相对于法律体系而言就是部门法。行政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四大部门法之一。
利益关系与部门法
基本部门法,是法律体系中第一层次的部门法,也就是法律系统中第一层次的子系统,而不是子系统的子系统。所有法律规范,如组织法规范、军事法律规范、矿产资源法律规
3
范、经济法律规范和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等,都分属于各基本部门法。行政法与宪法、民法和刑法一起,构成了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四大基本部门法。它有相对应的案件即行政案件,相对应的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相对应的司法设施即行政审判庭或者行政法院。经济法、环保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和军法等,没有相对应的诉讼法和司法设施,并不是一个基本部门法,但
2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
行政法作为一个基本部门法,是不隶属于任何其他部门法而独立存在的。那种认为行政
3法等是仅次于宪法的、独立的基本部门法的观点,是非科学的。我们说基本部门法的时候,
是以部门法的性质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法的效力为标准的。从性质上说,宪政、行政、民事和刑事是各自独立的。即使以效力为标准,我们也不能笼统地说宪法是母法,其它法是次于宪法的法。这是因为,作为母法的仅仅是宪法典,而作为宪法的却不仅仅是宪法典;效力上次于宪法典的不是部门法,而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且,宪法典中的某些条款本身就属于行政法的组成部分。行政法部门中这些宪法规范的效力,就不能说低于宪法。
(二)行政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行政法与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无论是
4
人们的生、老、病、死,还是
4吃、穿、住、行,几乎都有行政法的规范。更为重要的是,行政法是民主和法治的标志。
行政法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了一个在制度内参与行政、解除受行政决定拘束的机会,实现了法律对权力的监控,建设着诚信政府和责任行政,从而真正保障人权。在最高法院公1
2 参见叶必丰:《论部门法的划分》,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3期。 参见叶必丰:《行政法的人文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9-63页。
3 参见张尚鷟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2页;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页。
4 参见吴咸桃等诉邗江县太安乡人民政府对其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决定案,张宝珍诉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裁决案,刘文国诉大连市金州区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决定案,杨锦成、陈雪莲诉启动市公安局确认尸体屋主侵权案,王贵川诉三河县卫生局食物中毒损害赔偿处理决定案,成都市未来号商场诉成都市拆迁管理处拆迁安置行政裁决案,邢元顺诉天津市交管局河东区支队中山门大队不履行交通事故处理职责案。
布的典型案例任建国诉吕梁行政公署劳动教养委员会复查
5
决定案中,法院在列举了有关劳动教养的三个法律文件后指出:“这三个法规??都没有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另定执行措施的规定。这三个法规中规定的适用劳动教养的对象很明确,根本没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企业厂长、经理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第八条第(二)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厂长、经理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实行劳动教养’的规定。因此对陕西省人民政府规章中的这一条只能做这样的理解:只有法规规定的劳动教养对象兼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厂长、经理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时,才可对其实行劳动教养。否则,不能单独依规章对其实行劳动教养。”法院在这里通过对规章的审查,并依据上位法对规章进行了限制性解释,从而撤销了被告依据规章所作的劳动教养决定。这不仅保障了原告的人权,而且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三、行政法的历史
(一)行政法的产生
与行政有关的法律规范,可以追溯到国家产生之初。只要我们查阅历史,就可以发现这
1方面的为数不少的法律规范。然而,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的存在,往往是以相应的法律
设施的完善及有效的司法保护为客观标志的。如果对一种规则不存在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司法保护,则这种规则最多只
6
能是一种制度而不能说是一种法律。同样,如果某类规则不具有相应的独立司法保护,也就不能说这类规则已构成一个独立的部门。我们之所以说,中国古代礼、法不分,在法律上又民、刑不分,也主要是从没有相应的独立审判组织、没有独立的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这一客观标志上来判断的。因此,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的产生,不应该只看这方面的法律规范是否存在、有多少,或者在书本中“行政”与“法”被提到过多少次,而主要应当看是否存在独立的行政审判或行政诉讼。由此看来,行政法的产生是近代以后的事,在近代以前并不存在独立的行政法这一法律部门。
近代宪法产生和实施,为社会提供了民主和法治的氛围。然而,法治社会是一种和平的民主社会,即将冲突保持在一定秩序范围内的民主社会。整体力量的冲突和对立,如有组织的罢工、游行、集会和言论自由等,往往容易突破这种秩序的范围,威协到统治阶级的统治或政局的稳定。因此,统治阶级需要分而治之。同时,单个的社会成员或个人并不能直接、独立行使宪法上的权利。只有在将整体利益关系转换成为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私人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将宪法上的权利转换成为行政法上的权利、民法上的权利后,单个的公民或个人才能行使。正像德国早期行政法学者莫尔(Robert von Mohl)所指出的:“行政法
2的规定‘让宪法可以在个案中得到贯彻,且变成有生
7
命’”。于是,“国家法”就分裂成宪法
和行政法两大法律部门。宪法的产生和实施,为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形成提供了宪政基础。
3行政法的真正产生,即使在欧洲大陆,也不到一个半世纪的时间。
(二)西方国家行政法的发展
行政法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产生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又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西方现代行政法,在价值取向上已从命令与服从转向服务与合作,不断弱1 参见应松年等:《行政法学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66页以下;张晋藩等:《中国行政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意]朱塞佩(格罗索著、黄风译:《罗马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2页以下。
2 [德]巴杜拉著、陈新民译:《在自由法治国与社会法治国中的行政法》,载陈新民:《公法学札记》,台湾省三民书局1993年版,第116页。
3 参见叶必丰:《行政法的人文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4页。
化行政强制,推行实质行政法治,建立了行政程序法制,调整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实现了特别权利关系的外部化。基于服务与合作关系,行政法的适用范围得到了拓宽,从自由利益扩展到生存和发展利益,从独享利益扩大到共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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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从实体利益延伸到程序利益,从双方
1关系增加到三方关系,从形式行政推广到实质行政。
西方行政法之所以有上述发展变化,是因为:在经济上,资本主义创造出了比以往任何社会都要丰富的物质财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由自由竞争发展成为垄断经营。从此,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关系更加复杂,社会的变化更加迅速,但个人的生存能力却受到了社会的严重制约。就业、教育、卫生、交通和环境等,都已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政治上,封建复辟的危险性已经消除,但无产阶级却已经成为一个有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成熟的革命阶级,工人运动一浪高过一浪。同时,国内危机的加剧,发展成为对它国利益的掠夺,终于先后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战争创伤。在理论上,资产阶级理论家认识到,对这种社会形势除了政府以外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能得以应付,政府的角色有必要重新塑造;在哲学上已不能再强调矛盾的斗争性而应强调矛盾的同一性,否则就不可能有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以狄骥为代表的法学家承担起了批判和否定以“天赋人权”为指导思想的个人主义法治理论,创立了适合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需要的“团体主义”法治理论或社会法学。于是,古典行政法发展成为现代行政法,秩序行政法或“警察行政法”发展成为“服务行政法”或“福利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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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
法律不仅具有技术意义,而且还具有政治意义。新中国成立后,彻底废除了旧法统,并致力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954年宪法的颁布,就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在宪政建设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然而,封建专制的惯性、苏联的影响、思想上的禁锢和法律虚无主义的泛滥,宪政并没有真正实现,国家也应受法律约束的法治观念并没有确立。我们在批判资产阶级民主和法治的反动本质的同时,也抛弃了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和技术意义的民主和法治。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我们无意或有意形成了高度集权、家长制、一言堂和人身依附(与封建社会农民对土地的人身依附不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使公民的人身依附于政治权力)的政治体制,也就是说我们无意或有意的承袭了比资产阶级法制更为落后的封建法制。在意识形态上,我们在接受辩证法的同时,过分地强调了矛盾的斗争性而忽视了矛盾同一性的价值,国家的任务是通过斗争和运动的人治方法来实现的,而没有运用和平的法治方法来实现;在追求理想的同时却超越了现实,在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却偏离或者误解了经典作家的论断,实行公共利益分配的非货币化和平均主义大大漠视了私人利益的客观存在。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深入广泛的思想解放运动,洗涤了我们的观念,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法治的价值,抛弃了自乱阵脚的“斗争”哲学。国家于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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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颁行了新的宪法典,确立了宪法典的最高法律效力地位,表现出了实现宪政的决心和信心。国家对权力高度集中的不受法律约束的政治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终于到最近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观念,私人利益得到了还原和应有的尊重。于是,宪政的进程开始了,行政法缓慢地生长起来了,公法权利的司法保护机制逐渐形成了,起初是在《民事诉讼法》中作了应付性的规定,接着就有了单行法的零碎条款,最后终于在1989年制定了统一的《行政诉讼法》。至此,社会主义行政法在我国最终完成了它的产生过程,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基本的独立部门法。应当指出,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前,我国已有大量的行政法规范。《行政诉讼法》正是与这些行政法规范结合在一起而构成一个独立部门法的。但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前,行政法规范无论数量再多,由于不存在有效的司法保护机制,毕竟只能算是“治民”的工具,而并不是真正调整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并不能构成为1 叶必丰:《20世纪的西方行政法治理论》,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1998年第5期。
一个独立的行政法律部门。
我们还应当指出的是,社会仍在按自己的规律发展,因而行政法也不会停滞不前。随着科技和观念的进步,行政事务的增繁,国际关系的变化,行政法在形式上将形成详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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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化和部门行政法典化的趋势,在实质上将出现吸收私法规范,增进公众参与,厉行法治,
1扩大行政权等趋势。
第二节 行政法的基本观念
一、利益关系的一致性
利益关系是人们之间为了追求或实现自己的利益而结成的一种社会联系。利益关系的运动,即利益关系的对立统一。利益关系的统一性即同一性和一致性,是指不同主体间利益的共同性和依存性。基于这种利益而形成的主体间的关系,即多个主体为了追求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和相互满足各自利益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可以称为利益一致关系。利益关系的对抗性或斗争性,是指不同利益主体为争夺各自利益所表现出来的互相排斥性和离异性。以此为特点的利益关系,即人们之间因利益冲突而发生的社会联系,也可以称为利益冲突关系。
(一)公共利益本位
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中,公共利益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是由公共利益的质和量决定的。第一,公共利益决定着矛盾的质。矛盾的质,是指该矛盾是一种对抗性矛盾还是一种非对抗性矛盾。如果公共利益真正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则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间的矛盾是一种非对抗性矛盾。如果公共利益只是名义上的社会成员共同利益、实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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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少数人的集团利益,则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矛盾。因此,公共利益是否真正的社会成员共同利益,决定着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决定着矛盾的性质。第二,公共利益的总量超过了私人利益的总量。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私人利益是单个社会成员的利益。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就是单个社会成员的利益与有组织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之间的关系,是个别社会成员与整个社会的所有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关系。所有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的总和,总是大于公共利益之和的,因而宪法学上的人民主权学说是合乎逻辑的。但在任何社会里,单个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总量都是远远无法与公共利益的总量相比拟的,不可能大于或等于公共利益的总量;相反,公共利益永远大于私人利益。因此,私人利益只能服从公共利益。第三,私人利益有必要服从公共利益。社会之所以要从私人利益中分离出公共利益,就是为了保障私人利益的安全,调节各社会成员所占有的利益,促进私人利益的进一步发展,而不是要剥夺或消灭私人利益。如果没有公共利益的调节,社会成员的利益将在相互冲突中被无谓地消耗。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里,许多利益如果不按公共利益来组织,社会成员个人是无法实现的。如果私人利益可以不服从公共利益,社
2会将陷于无政府状态,国家和法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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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益关系的价值取向
在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对立和统一这两种利益运动形式的明显程度是不同的。有时,1 参见管欧:《中国行政法总论》,台湾省蓝星打字排版有限公司1981年版,第109页以下;张正钊、韩大元主编:《比较行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7页以下。
2 参见叶必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载《学术季刊》(上海)1997年第1期;叶必丰:《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55页以下。
篇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013秋第一套作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013秋第一套作业
篇三:《行政法学实践》第一次作业
你的得分: 97.0
完成日期:2015年06月25日 12点25分
说明: 每道小题括号里的答案是您最高分那次所选的答案,标准答案将在本次作业结束(即2015年09月23日)后显示在题目旁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个小题,每小题 3.0 分,共45.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以下关于行政法特点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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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行政法可以制定一部完整、统一的法典
B. 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文件的数量多、内容繁杂
C. 行政法中的程序法与实体法分别独立成为不同的法律
部门
D. 行政法如一般法律规范一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2. 行政指导的主体是:
( B )
A. 国家权力机关
B. 行政主体
C. 国家行政机关
D. 国家司法机关
3. 下列不属于行政行为基本特征的是:
( A )
A. 特殊性
B. 强制性
C. 单方意志性
D. 效力先定性
4. 行政合理性原则根源于:
( C )
A. 经济权力
B. 司法权
C. 行政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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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立法权
5.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 C )
A. 四项基本原则
B. 民主集中制原则
C. 行政应急性原则
D. 为人民服务原则
6.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属于行政法一般渊源的是:
( D )
A. 宪法
B. 法律
C. 行政法规和规章
D. 党的政策
7.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行政机关特征的是:
( B )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具有充分的合议
相应的优益性
稳定组织与人员编制
8.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指: A. B. C. D.
( C )
A. 监督行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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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普通行政关系
C. 行政法律关系
D. 特殊行政关系
9.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由谁签署: ( A )
A. 总理
B. 主管部长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
10.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的一般任用方式的是:
( B )
A. 选任
B. 借调
C. 聘任
D. 调任
11. 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作为可以划分为: ( B )
A.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B. 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C. 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D. 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12. 行政主体依职权对行政相对方科以一定义务,应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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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A. 单方行政行为
B. 双方行政行为
C. 依申请行政行为
D. 羁束行政行为
13. 下列选项不属于行政行为特征的是:
( B )
A. 从属法律性
B. 无拘束性
C. 单方意志性
D. 强制性
14. 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不包括下列哪项时间:
( D )
A. 告知之时
B. 受领之时
C. 附条件规定之时
D. 执行之时
15. 行政立法的地位可描述为:
( A )
A. 属于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之下
B. 等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
C. 等同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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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行政立法直接来源于人民授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 3.0 分,共3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有一项或多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BC )
A. 行政合法性原则
B. 行政合理性原则
C. 行政应急性原则
D. 行政规范原则
2.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 ABD )
A.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B.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事先由法律规定
C.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
D. 解决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的方式有特殊性
3.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 AC )
A. 行政关系
(来自:www.xLtKwj.coM 小 龙 文档网:世界上第一部行政法)B. 行政法律关系
C. 监督行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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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4. 行政法治原则可分解为:
( AB )
A. 行政合法性原则
B. 行政合理性原则
C. 行政公开原则
D. 行政效率原则
5.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
( ABCD )
A. 确定力
B. 拘束力
C. 公定力
D. 执行力
6.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的事项不必设定行
政许可的条件是:
( ABCD)
A.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B.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C. 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D. 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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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的例外情形有:
( BCD )
A. 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行为的
B.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 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或依据职权裁定停止执行的
D.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
8. 下列法律中属于基本法律的有:
( AC )
A. 《国务院组织法》
B. 《专利法》
C. 《行政诉讼法》
D. 《药品管理法》
9. 我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是由总理、副总理以及下列哪些人员组成:
( AC )
A. 国务委员
B. 各部部长
C. 各委员会主任
D. 秘书长
10. 在我国,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法律关系,主要有如下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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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CD )
A. 选任
B. 公开考试,择优录取
C. 委任
D. 调任
三、判断题。本大题共5个小题,每小题 5.0 分,共25.0分。
1. 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口头提出。
(错误)
2. 我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裁决必须有法律明文授权。
(正确)
3.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行政
法规设定。
(错误)
4.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正确)
5. 行政主体因过失而导致的行政失职可以不承担相应责任。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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