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清权利人全称
2、土地所在位置
3、土地权属来源
4、批准用地面积
土地确权申请报告范本
展开全部再审申请书范本(一):申请人xx、男、xx岁,汉族,农民,住xx镇敖包山村。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及xx林地侵权纠纷一案,不服xx中级人民法院(2013)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和xx县人民法院巴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一、请求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13)巴民初字第95号、xx中级人民法院(2013)x民一终字第620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
二、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1990年初,我所在的xx镇南山村委会与申请人协商将本村九组地头北现王振承包的土地南的3。
7亩土地承包给我,承包期限二十年。
当时因是荒地,又是沟沿的上坡,再加之当时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1990年的春天,我找了本村的许峰用四轮车翻地,量晒一年后,1991年和1992年连续种了两年地,1993年我见该地坑洼不平,种庄稼不长,买了树苗,栽植了柳树和杨树。
xx年当时的村书记朱华找我让交承包费,我于同年8月20日交给村主任张广300元(有张的证实),之后,朱华说少又让交,我于同年的11月28日又交给朱华600元(有证据证实)。
xx年12月30日,村委会找我让延长承包期限四十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在镇林业工作站备案。
2013年7月份,王振将我栽的树砍掉,被我发现后制止。
后王起诉至法院,称我侵权,要求承担侵权职责,并判令我与村里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一审败诉后,申请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现我提出再审。
我认为: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主要理由如下:一事实不清(一)我与xx所承包的林地不是一块地,从xx和我各自的合同四至就能印证该事实。
xx提交的植树造林承包合同书第二项记载:“承包在四至为西至崔德房东大道,东至二龙灌渠山洪交叉西沿;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
在25亩承包地中包括山洪交叉北二龙灌渠内属南山村所有地段(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垤渠沿底,西至渠沿底”。
从上述合同记载的四至说明:1王承包的地块为两部分:前部分双方引起争议的地块,后部分在距离该地块以南两公里的地方,与本案无关。
2实际上王所承包的地块是一条东西走向的荒沟,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东西是长度,南北是宽度,从两个“底”字不难看出王振承包地在南北界限上只涉及沟底的土地面积,沟两侧的斜坡均不在其合同之内。
此沟底最宽处有50多米,最窄处有15多米宽。
荒沟北坡是张洪与李贵的承包地,而荒沟南坡就上我所承包的林地。
3自王承包以来,对其荒沟从未治理过,沟里长了一些树毛子,至今未裁过一棵树。
从上述的四至也证明:(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至渠沿底,西至渠沿底。
这说明只有第二块地适宜造林。
而这块地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我与村委会的合同第六项记载甲方(村委会)发包给乙方(本人)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龙地头渠边,西至道口,南至九队(一组)地,北至渠沟。
四至清楚无争议。
说明:1我与王的承包地并不重合,双方只是北部搭边。
王承包的是沟底的面积,申请人是南至一组地,北至渠沟,到实地勘查就会看到,两份合同所指的四至并不重合。
申请人承包的是荒沟的斜坡,最宽处有7米,最窄处有2米,合计为3。
7亩。
再审申请书范本(二):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
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贴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
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
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
土地确权去哪里申请?
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
如果是商业用地,国有的,就是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
由村(居 )委出示证明,到镇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等,由土管所(局)审批,审批后到地块所在地测量,目前是按30元每平方米计算。
最后就只等办理土地使用证了。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1、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3、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4、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5、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土地确权申请书应该交到县政府的什么部门受理
土地确权申请书应该交到县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就是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简称国土局。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农村土地确权是否需要自己申请?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自己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
由村(居?)委出示证明,到镇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等,由土管所(局)审批,审批后到地块所在地测量,目前是按30元每平方米计算。
最后就只等办理土地使用证了。
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文件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应当“是谁的就发给谁”: 1、属于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发证给村一级农民集体; 2、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登记发证给村民小组一级农民集体;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确权登记发证给乡(镇)一级的农民集体。
实际中,属于村集体、村民小组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实地也是比较清楚的。
土地申请报告范文
展开全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正文(样式)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文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国土资源部或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项目拟用地选址规划依据和具体位置,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及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等;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及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复印件); 3.地形现状图(原件加盖公章); 4.相关批准文件或其他辅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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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否需要申请?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需要申请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方法 1、家庭承包方式。
a、准备前期资料。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
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b、入户权属调查。
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
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c、测量或标注地块成图。
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或标注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d、公示审核。
由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内公示。
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上报所在乡(镇),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政府。
e、建立登记簿。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
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如果条件允许,应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f、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
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g、资料归档。
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规定,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并归档。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当地国土部门已经有航空数码彩图的,本次确权登记时可以直接采用,在该图基础上勾图到户并制作户籍图粘贴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上。
农村土地确权农民要主动找某个部门申请吗?
土地确权是政府一定要做的工作,对于农民而言,就是准备好资料在家里等着就行了,不要着急。
比如宅基地确权,测绘人员需要挨家挨户去测,要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原来的宅基地证等等资料,然后让你签一堆字。
农村土地确权一般都是以一个县为最小单位,由县里统一招标,但有可能逐步测量,先测一个乡的做试点,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有问题解决,然后全县推广。
土地登记和土地确权是什么关系有人去土地部门申请确权,土地部门根...
答:土地确权与土地登记两者的区别从内容上看,对土地权利实体上的认定,属于确权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对什么样的土地或用地,要明确什么样的土地权利,都是由土地确权规定。
而对土地权利的产生程序,履行什么样的手续,把土地权利固定下来,属于土地登记要解决的问题。
从形式上看,土地确权法律凭证范围广,有纪要、协议和权属证明,也有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土地证书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而土地登记法律凭证是审批件、登记材料和土地证书。
从法律和规定看,土地确权的依据是实体法和规定,而土地登记的依据是程序法和规定。
从先后顺序看,土地确权在先,而土地登记在后。
土地确权和登记的联系土地确权是土地登记的必要的前提条件,不进行土地确权就无法进行土地登记。
经过土地确权的土地权利,只有通过登记才能有效。
土地确权是土地登记的核心内容,是土地登记的实质问题,只有确定的土地权属明确,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土地登记行为才合法有效。
土地登记是土地确权的外形要件,是对确定的土地权属的具体承认形式的公示。
通过明确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的关系,可以看出,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都是土地产权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缺一不可。
其中,土地确权对土地登记起着重要的前置作用。
土地登记进展的结果如何直接取决于土地确权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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