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收缴党费的通知
关于2015年收缴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一、党员交纳党费比例
每月实拿工资(每月应拿工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二、党费现金缴款单填写
1.收款人户名:中共xx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收款人账号:xxx;
3.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尤溪县支行营业部;
4.缴款人:××××党(总)支部;
5.款项来源:党费。
三、上交党费时间:按规定,原则上于每季度末上交。半年交的,上半年请于2015年5月(以2014年12月份的实拿工资×交纳比例×6个月)、下半年请于2015年10月(以2015年6月份的实拿工资×交纳比例×6个月)交清。
四、党费收缴情况表复印件和党费现金缴款单上交县委教育工委(林延孝),同时将党费收缴情况表和福建省党费收款收据复印件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以上)。
特此通知
中共xx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直事业单位党委、中央在黔单位机关党委(支部):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省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扎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党费使用必须符合《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的使用范围。对用党费开展一般性活动和订阅或购买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等,必须从严控制;党费的支出要严格执行“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党费管理要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2〕97号)的有关规定,将党费账户单列,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三、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要按照党费收缴标准,确保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要定期对党费收支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各单位党组织要对2014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自查,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中组发〔2008〕3号、黔组通〔2008〕25号和黔组通〔2012〕97号文件的情况;2014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省直机关工委2015年将对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31日前,按照规定上缴比例,将党费进帐到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工商银行西湖支行帐户,凭银行进帐单到省直机关工委开具收据。
(二)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党费收支、结存明细表》(附后),连同自查报告,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送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表格填写数据要如实、完整、准确,应填栏目不能遗漏,注意表间关系和相互平衡(表中“党员缴纳”一栏指各级党组织实际从党员手中收缴的党费总和,即党员全年实交党费的总数)。允许有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如实填报“党员缴纳数”、上年实存党费数和本年度累计结存党费数。
户 名:中共xx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开户银行:
帐 户 号:
联 系 人:
中共xx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
范文二:(打)党费收缴收缴情况的报告
中国共产党**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关于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中共**镇第十二届委员会委托,就上届党费收缴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中共**镇第十一届委员会于2002年元月成立。下设16个党支部,现有党员384名,从2002年元月至2005年十二月共收缴党费25190元整。三年来,各党支部交纳党费如下:
陈坊村党支部交纳党费390元整;
草坪村党支部交纳党费560元整;
新月村党支部交纳党费180元整;
长源村党支部交纳党费280元整;
横山村党支部交纳党费330元整;
关刀山村党支部交纳党费300元整;
茂林村党支部交纳党费330元整;
**村党支部交纳党费300元整;
余家边村党支部交纳党费300元整;
桐埠村党支部交纳党费300元整;
财贸党支部交纳党费600元整;
文卫党支部交纳党费6400元整;
中学党支部交纳党费3400元整;
粮管所党支部交纳党费420元整;
林站党支部交纳党费600元整;
镇机关党支部交纳党费10500元整。
以上所收党费已全部上交县委组织部,有县委组织部的收款收据为凭。
我镇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增强了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党费收缴严格按制度办事。同时,普遍做到把党费收缴工作同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积极的作用。
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还有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
今后,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收缴管理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的意见》,建立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当否,请审议。
范文三:党费收缴使用的规定
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
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中组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经党中央批准,现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8年2月4日
(此件发至基层党组织,可登党刊)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
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一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
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
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
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 对违**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范文四:党费的收缴标准2017
? ? ? ?党费的收缴?标准201?7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上半年党?费收缴通知?如下:
? 一、 ?党费交纳标?准
?1、机关、?事业单位党?员:
? 镇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120?元,每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人员每人1?00元,每?半年。
?
? 2、各村?支部农民党?员、各企业?支部职工党?员:
? 每人12?元,每半年?。
?
二?、党费收缴?工作要求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收缴?,并按“附?表”进行汇?总。
? 附表:?
?党支部20?17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表 党?支部书记(?签名): ? 经?办人(签名?):
? 党费的?收缴标准2?017
? (二):?
关?于开展20?17年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测算工?作的通知(?县下发紧急?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测算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县?非公企业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
? 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是每个党?员的基本义?务,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当前,随着?党员工资和?津贴收入的?增长变化,?一些党组织?没有及时调?整党费标准?,个别上级?主管部门疏?于监管,致?使党费收缴?工作还存在?核算不清,?收缴不及时?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现将?开展201?7年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测算工作?通知如下:?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现将开展?2017年?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测?算工作通知?如下》文件?规定的比例?收缴党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个人的党费?交纳标准。?
?
(1?)对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根据?党员201?7年1月的?工资总额减?去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医保?后的余额确?定党费缴纳?基数。没有?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把?党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实际?领取的奖金?收入(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每半年?核算一次,?月平均数为?交纳党费基?数。
? 2(企?业中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 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 ?
3?(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农民党员?交纳党费0?.2元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中?央组织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在?乡镇机关工?作或者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 5(?其他领域党?员,即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在?乡镇机关工?作或者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 5(?其他领域党?员,即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和《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做好年度党?费测算工作?。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党委认真组?织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在3月9日?前将《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测算表?》盖章后和?《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一并??报县委组织?部,电子版?请同时发县?委组织部邮?箱,以后每?年于2月底?上报。联系?人: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做好年度党?费测算工作?。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党委认真组?织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在3月9日?前将《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测算表?》盖章后和?《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一并?报县委组织?部,电子版?请同时发县?委组织部邮?箱,以后每?年于2月底?上报。联系?人》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 附:?
? 1、《?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测?算表》; ?
2、?《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 中?共乐安县委?组织部 2?017年3?月4日 附?件1 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表 单位?名称(盖章?):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测算表》?;
?2、《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 中共乐安?县委组织部? 2017?年3月4日? 附件1 ?基层党组织?年度党费收?缴测算表 ?单位名称(?盖章)》,?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 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
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
二、?按时上缴党?费。党员每?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一?次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每月向?党(工)委?交纳一次党?费,党(工?)委收到基?层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后?,立即开写?党费收据,?并记入党费?专帐。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
三?、加强党费?管理。教育?局机关及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要建立党费?专用帐簿,?由党费专管?员负责管理?。党费专用?帐簿要设立?总帐和分帐?,做到一月?一结,年终?按规定整理?归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基层?党组织不得?挪用和擅自?使用党费。?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市?委组织部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第?2篇: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每?月向党(工?)委交纳一?次党费,党?(工)委收?到基层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后,立即?开写党费收?据,并记入?党费专帐。?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
? 三、加强?党费管理。?教育局机关?及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要建立?党费专用帐?簿,由党费?专管员负责?管理。党费?专用帐簿要?设立总帐和?分帐,做到?一月一结,?年终按规定?整理归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基层党组织?不得挪用和?擅自使用党?费。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市委组织?部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第2篇》?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
? 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
?(1)培训?党员;
?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
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 第二
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
第?3篇:
?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
一、?党费收缴管?理
?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
?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
?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 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 企业?人员:
? 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
?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8、?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
9?、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
? 10、?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
12?、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
?1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1?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
?1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
?16、党费?上缴时,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
1?7、党费缴?纳明细表、?收据、现金?要认真记录?和保管,任?何人都不准?借支或挪用?党费。
?
? 18、党?办对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
二、?党费使用 ?
1、?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
? 1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1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
? 1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
? 16、党?费上缴时,?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
?17、党费?缴纳明细表?、收据、现?金要认真记?录和保管,?任何人都不?准借支或挪?用党费。 ?
? 18、?党办对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 第4篇:?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按时缴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现提出如?下办法:
?
一、?党费收缴 ?
?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现提出?如下办法:?
一?、党费收缴?
?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
?9、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
10?、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
?11、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
1?2、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
二?、党费管理?
?日前把党费?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交纳给所在?党支部,后?由党支部当?月上缴上级?党组织。 ?
? 2、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 党费的收?缴标准20?17
?(四):
? 20?17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工作的自查?汇报 中国?共产党**?市委组织部?:
? 根据《中?国共产党*?*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2017?年以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组?宣科对全局?2017年?以来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我局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局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 尤其[本?文章来源于?范文先生网?-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我局?的广大党员?基本上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因此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逢调?资,组宣科?都会要求各?基层党(总?)支部及时?将新增加的?工资纳入收?缴基数,严?格按比例收?缴党费;每?年要求各基?层党(总)?支部将当年?每个党
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各基层党?(总)支部?能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广大?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于?少数个别经?常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全局党费收?缴做到了没?有遗漏。同?时,各基层?党(总)支?部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市?局组宣科,?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自201?7年以来,?我局党委共?收到的党费?13万元,?共向市委组?织部上缴党?费4898?9.11元?(不包括2?017年上?缴数)。 ?
?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较好[?本文章来源?于范文先生?网-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主要不足。?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201?7年以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组宣科对全?局2017?年以来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 一、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我局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局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 尤其[?本文章来源?于范文先生?网-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我?局的广大党?员基本上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因此?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逢?调资,组宣?科都会要求?各基层党(?总)支部及?时将新增加?的工资纳入?收缴基数,?严格按比例?收缴党费;?每年要求各?基层党(总?)支部将当?年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各基层?党(总)支?部能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广?大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于少数个别?经常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全局党费?收缴做到了?没有遗漏。?同时,各基?层党(总)?支部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市局组宣科?,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自20?17年以来?,我局党委?共收到的党?费13万元?,共向市委?组织部上缴?党费489?89.11?元(不包括?2017年?上缴数)。?
?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较好?[本文章来?源于范文先?生网-
?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主要不足?。
?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
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
第?5篇: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 第5?篇》收悉。?
?我局是去年?底新组建的?单位。目前?,正在按照?机关工委的?批复进行机?关党委的组?建工作。初?步拟于年底?前召开党代?会,成立市?邮政管理局?机关党委。?新组建的机?关党委领导?局机关和监?管企业党的?组织。据统?计摸底,目?前局机关现?有正式党员?8名,各监?管企业党员?90名。 ?
由?于目前我局?机关党的组?织关系尚未?正式理顺,?故今年以来?未进行党员?发展工作。?党费收缴,?由于未召开?党代会,各?相关企业党?的组织关系?至今未划转?到我局机关?党委,也未?进行党费收?缴工作。(?根据机关党?委通知要求?,近日我局?党组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确定了?四条意见:?
?
1、?抓紧召开机?关党代会。?党代会召开?后,迅速将?有关企 业?和党员的组?织关系划转?到机关党委?。目前,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
?2、制定机?关党委各支?部统一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待召开? 党代会、?各企业党支?部划转到机?关党委后统?一执行。目?前,各项制?度已经草拟?完毕,待党?代会后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执?行。
?
?三、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由于各企?业党组织关?系尚未划转?到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仍按原渠道?缴纳。明年?开始由局机?关党委统一?收缴。局机?关党支部8?名党员的党?费,待近日?缴齐12月?份党费后,?足额按规定?列表上缴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
四?、关于明年?党员发展工?作。我们建?议明年我局?机关党委发?展计划数7?名,即机关?支部和各企?业支部各1?名。
?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市邮政?管理局机关?党委筹备组? 2017?年12月6?日 党费的?收缴标准2?017(七?):
? 2017?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1?篇:
?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的纪?律的案件。?
?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的章?程、违**?的纪律的案?件。
?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
?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 第2篇:?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 第2篇》?,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
(?二)党费收?缴制度
?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
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 ?
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
?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
?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
? (六)?"三会一课?"制度
?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
(?七)请示汇?报制度
?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
认真贯彻落?实;
?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
?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
?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
?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
?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
? 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 组织生活?制度
?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
?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
?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
? 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
?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
?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费的收缴?标准201?7】
?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
?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
?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
?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
?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
?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
?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 发展?党员制度 ?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
?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 ?
范文五:党支部党费的收缴
党支部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时间:2010-1-15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应包括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固定部分”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等;“活的部分”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等。各企业党员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由企业党组织负责核定。 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对于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本规定第2条执行。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本规定第2条执行。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由党员本人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收入,自觉按规定交纳党费。
5、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没有固定收入的流动党
员,按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企业党组织研究,报企业党工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6、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7、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接收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
8、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9、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500元至1000元(不含)党费,全部上缴省委组织部,具体由区企业党工委代收并逐级转交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0、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1、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2、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3、党支部收缴党费应由专人负责,逐次逐人登记造册,并在党员本人的《党费证》上签章。收缴的党费原则上在每季度的支部书记例会上上缴,并填报《党费收缴情况报告单》。未在支部书记例会上上缴的支部,可交办事大厅党群工作窗口。党费管理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办好交接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不留存党费。
14、各基层党组织年度上缴党费总数的15%,经区企业党工委划拨,用作党员教育活动经费。划拨的党费为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开支,具体使用范围包括:党员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党内表彰,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党费的使用坚持先预算后使用原则,必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动用。
15、各级党组织必须在每年年底前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报告党费的收缴和区企业党工委下拨党费的管
理使用情况。
16、区企业党工委每年对各党支部(总支、党委)党费收缴和下拨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