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个范本: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营造文明和谐社区倡议书
周桥社区各单位:
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长宁区正在积极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旨在提升城区魅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福广大市民群众。
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这是关系全区市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我们社区各单位的一件大事。今年六月,中央文明委将对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我们周桥社区单位应积极参与,全力配合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
我们倡议:社区各单位要带领本单位员工遵守社会公德,恪尽职业道德。努力做到诚信为本、合法经营、规范服务、有序管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正当经营行为;消防安全设施完好,物防、技防、人防措施到位;无假冒伪劣、“三无”商品;遵守行业规章制度,诚信为本,文明服务,态度良好,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2、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门前卫生状况良好,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沿街店招、广告、空调外机等设置规范、合理),无私自乱搭建,跨门营业,占道经营等现象。
3、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和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服务行业明码标价,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窗口单位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公正执法,坚守岗位,文明执勤。
4、积极参与社区共建,热心社区公益活动,为长宁快速发展和周桥社区建设贡献力量。
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努力营造和谐社区、温馨家园!
周家桥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5年5月16日
创建和谐社区倡议书
社区单位和居民: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力争在2005年把宝山路街道创建成和谐社区,确保2007年闸北区创建成和谐城区”的要求,宝山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提升社区和谐程度,努力把宝山路街道创建成环境整洁、秩序安定、组织健全、共建普遍、服务完善、教育全面、文化丰富、风尚良好的和谐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不仅仅是街道的事、居委会的事,更是我们社区单位和广大居民自己的事,需要社区每个单位、每一位居民的共同努力,共同参与。 “社区是我家,创建靠大家”,让我们人人动手,从我做起,积极投入到宝山路街道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中去。为此,向社区单位和广大社区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社区居民要积极参与和谐家庭、和谐楼组、和谐小区、和谐社区的创建工作,参与社区开展的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倡导并发扬健康、和谐的社会风尚。社区单位要利用本单位的资源,积极开展厂弄共建、厂街共建、校街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区域共建,做到共建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增强社区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
二、争做文明市民。积极参加“告别陋习,文明出行”活动,增强遵守公共秩序的意识,做到行路时不乱穿马路、走人行道,不乱闯红灯;乘车时排队上车,先下后上,文明让座不抢座,争做“可爱的上海人”。遵守七不规范,树立“人人清洁,人人受益”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公用部位整洁,做到地洁、墙白,无垃圾、无堆物、无乱抛乱丢现象,主动拆除违章搭建,不随意破墙开店和乱设摊。积极参与和配合示范道路建设和中小道路整治,沿街单位自觉建立门前责任制,不跨门营业,店铺齐门售货,环境优美整洁。
三、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家庭美德,搞好邻里团结;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社区单位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新风,让我们宝山社区充满活力,处处有真情,人人有爱心。
四、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每位社区居民做到人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地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社区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与创建安全合格单位活动,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做到无重大恶性火灾事故、无重大恶性燃气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社会治安联防治安队伍,维护社区一方平安。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为把宝山路街道社区创建成和谐社区而努力奋斗。
宝山路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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