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既然你已书面提出过,他放弃也就可以了。如果,你觉得要再保险起见也可以要求他在你事先写好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上签字即可。写与不写,并不影响你过户。需不需要,是看你在买卖合同中租赁情况相邻关系是如何填写的,以及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是否有这个要求。一般都是不要的,写了只是更保险而已。
所有权是你的,出租出卖都由你自主决定。
在租期内,承租人确实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与你的所有权相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利受所有者制约,是否卖给他是由你决定的。
所谓写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是无稽之谈。
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既然你已书面提出过,他放弃也就可以了。如果,你觉得要再保险起见也可以要求他在你事先写好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上签字即可。写与不写,并不影响你过户。需不需要,是看你在买卖合同中租赁情况相邻关系是如何填写的,以及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是否有这个要求.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注明6月30号交房不就行了,你又不违反出租合同,就两全齐美了
可以办理过户,但是你不能确定租户到时候会不会购买,所以必须有一个他承诺放弃有限购买权的声明,这样才不会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出现突发状况
优先权是一种法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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