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放弃的申请就是废纸一张,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劳动者将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必然被判补缴社保。
所以,既然是违法的东西,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合理合法的约定、条款。更何况所谓补偿金也是违法的
建议劝退坚决不参保者,否则就是今后的隐患
该份协议的效力存在问题。这种协议属于竞业禁止,但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禁止的期限不超过两年,因此,约定三年内不得在该区域本行业从事工作,超过了法定的期限。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约定竞业禁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禁止期限内,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费用(即不从事原行业工作,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如果老板不支付该项费用,则该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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